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高级统计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鲁统函〔2017〕11号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正文:---------------------------------------------------------------------------------------------------------------------------------------------------- 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4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的要求,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6年度报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申报人员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件规定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
具体推荐人数由各市、各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确定。
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表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与事业单位岗位、待遇挂钩。
二、申报标准条件和有关要求(一)申报评审的具体条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3.11•【字号】鲁人社字[2010]104号•【施行日期】2010.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0〕10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号)和《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要求,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对做好201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均在推荐范围。
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
高技能人才的选拔从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并获得过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且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的人员中产生。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和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以及已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3.24•【字号】鲁人社发[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以下简称“统计”)工作的管理,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和全面,充分发挥统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省及本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收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服务,实施统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统计内容包括:就业与失业统计、社会保险统计、工资收入分配统计、职业能力与技能鉴定统计、人才资源统计、公务员管理统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统计、劳动关系统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信访统计、劳动监察统计等。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各级”)及所属单位应按照《统计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岗位,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各级要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组织开展统计专业培训,促进统计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6.04•【字号】鲁人社办发[2010]98号•【施行日期】201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9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24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二、考试大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tjzyjszgks/。
三、报名条件各市要加大报名的宣传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安排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
关于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问题,请严格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第六条规定执行,即报考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年限一律截止到2010年底。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21.02.04•【字号】鲁统字〔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
(二)根据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界定的基层单位范围,符合条件的基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
(三)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四)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委托我省评审高级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
中央驻鲁单位委托函办理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六)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0年度人事工资编制报表暨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0年度人事工资编制报表暨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01.04•【字号】•【施行日期】2011.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0年度人事工资编制报表暨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属各单位、离退休处:为做好我厅2010年度人事、工资、编制统计暨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等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种类1、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统计报表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3、公有经济企业人才资源统计报表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报表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岗职工变动情况表6、2010年度人才工资统计随报材料表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工资与离退休待遇情况统计表8、山东省2010年机构编制统计报表。
其中,1-4表通过“统计调查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软件”采集;5表通过“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软件”采集;6-7表是单独的EXCEL表格;8表请通过内网,直接登录“山东省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菜单“日常业务”-“编制统计”-“2010编制统计”进行采集。
二、报送要求1、报送时间:1月7日前。
2、报送内容:书面报表2份,电子数据1份。
3、报送方式:书面报表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以快递方式报送;电子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件标题注明:“某某单位--人事工资编制报表”)。
4、注意事项:一是确保数据一致性,如表间相同指标数据、2010年初与2009年末数据、分项与合计数据等;二是报表种类和数量必须齐全,单位无数据的表格亦须报送空表,以免漏报。
三、下载地址请登录山东国际商务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有关软件及报表,地址为:http:///index/content/sid/134822.html四、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及域名注册根据省编办有关通知精神,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事业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流程及相关说明请登录山东机构编制网()“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政务公益域名”栏目查询。
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2.03•【字号】鲁统字〔2020〕88号•【施行日期】2021.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现将《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3日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健全完善统计专业人才评价体系,激发和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服务山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人才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范围从事统计相关工作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高级统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凡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报考条件第四条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2010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公务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 成绩 72.65 73.95 73.75 73.85 71.65 67.65 67.55 69.05 68.25 67.05 69.10 70.10 67.20 65.55 63.95 62.05 60.80 65.90 64.00 64.75 70.85 71.75 69.85 67.85 70.30 67.70 67.65 67.60 67.75 71.15
面试 成绩 83.60 84.40 82.00 76.60 76.40 87.60 84.40 86.60 82.80 78.80 81.40 88.20 84.60 87.60 84.60 80.80 79.60 90.00 89.40 88.20 86.00 82.80 80.00 79.40 0.00 0.00 90.20 87.20 83.20 83.00
报考职位
招 考 计 划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职 位 排 名 2 3 4 5 6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1 2 3 1 2 3 1 2 3 4 5 6 1
姓名 甘凌燕 郭帅 王暖暖 商政 刘伟 赵东方 王岩梅 刘慧慧 李文博 刘延强 陈静 郭春燕 赵洪军 朱玉芬 邢杰 李磊 贾生伟 张鹏 王磊 东炜 郭朝旭 王坎坷 李勇 赵希光 王琳 李荣娟 展文明 张存楼 陈庆俊 李瑶
2010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公务员考试总成绩
报考部门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山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山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山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山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山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山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报考职位 选调生职位B 选调生职位B 选调生职位B 基建工程管理职位 基建工程管理职位 基建工程管理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办公室文秘职位 办公室文秘职位 办公室文秘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选调生职位 会计职位 会计职位 会计职位 综合职位A 综合职位A 综合职位A 综合职位B 招 考 计 划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职 位 排 名 1 2 3 1 2 3 1 2 3 4 5 6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姓名 窦晋文 王林墩 杨文博 李法成 吕瑞 王琎 赵玉辉 张国华 张庆龙 陈一舟 杨胥 李金博 董宁 曹静静 刘晓 刘佳 李学志 宋超 祁芳儒 徐欢 杨东波 王可慧 鲁升文 杨洪霞 张永蓉 王鑫 张晋筠 葛健 准考证号 1030161627 1030161318 1030161022 1030171017 1030022506 1030182313 1030162913 1030160808 1030163129 1030161213 1030161223 1030160402 1030162208 1030162820 1030162210 1030094616 1030120113 1030092115 1030162416 1030160612 1030162119 1030021207 1030155712 1030072103 1030013017 1030183027 1030050212 1030110910 笔试 成绩 67.10 66.15 67.25 69.15 69.50 69.05 66.10 68.45 67.35 67.15 67.05 71.95 68.70 69.75 68.50 73.45 70.70 71.00 67.20 67.25 64.85 66.65 65.20 66.95 74.55 73.05 71.90 71.65 面试 成绩 87.20 87.20 80.80 85.20 82.60 75.00 89.40 83.60 84.40 82.60 82.60 0.00 86.40 83.40 83.20 83.40 84.20 83.60 88.40 82.80 84.00 82.60 80.00 72.80 89.00 82.40 82.00 86.60 总成绩 77.15 76.68 74.03 77.18 76.05 72.03 77.75 76.03 75.88 74.88 74.83 35.98 77.55 76.58 75.85 78.43 77.45 77.30 77.80 75.03 74.43 74.63 72.60 69.88 81.78 77.73 76.95 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