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有关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合理避税风险问题
浅谈有关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合理避税风险问题
浅谈有关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合理避税”风险问题摘要:笔者目前在教育行业某民办学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平时在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是《劳动合同法》。
尤其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的研究较为关注。
本次笔者将藉由上海市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劳务派遣的新政策,结合相关法律,发散思维,联想工作,重新审视并思考了工作中可能牵连的个别问题,就有关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做浅略阐述。
关键词:“合理避税” 劳务派遣一事不再罚用工比例降调劳务工作协议一、引言:从实际工作中的“合理避税”案例引申的思考近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全国大力整顿劳务派遣用工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市于2016年1月起,确保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调至10%的红线以下。
由于笔者在教育行业某民办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与这项政策的实施有直接关系,因此对这项政策尤为关注。
本文就藉以此政策展开思考与研究。
那么,本次笔者就引用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重点谈一谈关于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合理避税”风险问题。
笔者在平时的实际工作中,整天与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打交道,那就是负责薪酬发放。
因此,深知薪酬体系设计对每一位劳动者是多么重要的头等大事。
在总的薪酬标准不可能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为了能给本单位教职工谋求更多的薪资实惠,我们采取了一种在企业里经常使用的避税方式―--发放两张工资卡,具体操作方法就是同时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工作协议。
如此一来,可以相对给教职工减轻个人所得税的压力,俗称“合理避税”,其实直言不讳的来说,我们心里非常清楚这其实就是利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的一种“偷漏税”的行为。
笔者认为,之所以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敢于采用“两张工资卡”的方式来“合理避税”,主要还是因为依据了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钻了法律的空子,铤而走险,以大多数人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小利来赌国家税收的整体利益,现在看来国家下定决心整顿劳务派遣用工政策就是要集中力量亡羊补牢了。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风险与防范策略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风险与防范策略在现代劳动力市场中,劳务派遣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用工模式。
劳务派遣指的是将雇员从一个法律实体派遣到另一个法律实体提供劳动力的过程。
然而,这种用工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企业和劳务派遣员工都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策略来应对这些问题。
一、用工风险1. 法律风险在劳务派遣中,法律问题是最为重要的风险之一。
这包括合同纠纷、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等方面的问题。
由于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实体,劳务派遣员工可能会面临法律保护不足的问题。
2. 社会风险劳务派遣员工与企业内部员工相比,往往享受较少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这也可能导致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不强,影响工作积极性和员工满意度。
3. 职业发展风险劳务派遣员工通常是在短期内与不同企业进行合作,在没有稳定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机会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职业发展困境,并缺乏职业技能的提升。
二、防范策略1. 加强法律合规性企业在开展劳务派遣之前,应与派遣员工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为员工购买劳务派遣保险,以降低法律风险。
2. 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企业可以通过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与正式员工相当或相似的福利待遇,例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归属感,并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
3. 职业发展支持企业应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路径。
通过培训和培养,帮助员工提升职业技能,增加其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4. 加强沟通和管理企业应与派遣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与管理,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解决问题并提供支持。
建立健全的员工投诉渠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5. 合理选用劳务派遣公司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时,应重视其经营规范性和信誉度。
了解公司的服务范围、员工管理制度等,确保安全可靠的劳务合作。
总结:劳务派遣中的用工风险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但通过加强法律合规性、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支持以及加强沟通和管理等策略,企业和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共同应对这些风险,并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及风险控制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及风险控制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指企业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将一部分用工需求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招聘、管理和发放工资等工作。
这种用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用工需求的灵活性和成本控制的问题,但也存在一定的利弊及风险。
本文将对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及风险控制进行分析。
一、利与弊1. 利(1)灵活用工: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可以根据实际用工需求,灵活调整员工数量和工作时间,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用工效率和灵活性。
(2)降低用工成本:相比于直接雇佣员工,劳务派遣方式可以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包括简化人力管理流程、降低社会保险和福利支出等方面。
(3)专业管理:劳务派遣公司通常具有丰富的用工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管理员工,降低管理风险。
2. 弊(1)员工不稳定: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而非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工作稳定性较差,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2)用工风险: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的员工和企业文化不同,可能导致员工的适应性问题,甚至引发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3)管理责任模糊:由于员工是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进来的,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管理责任可能模糊不清,难以对员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二、风险控制1. 明确合同关系:企业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条款,以减轻用工风险。
2. 严格用工管理:企业在接收劳务派遣员工时,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企业的工作要求和文化,提高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和工作效率。
3. 定期评估监控:企业应建立用工评估机制,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工资福利待遇、员工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多方沟通协调:企业、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解决员工管理中的问题,共同降低用工风险。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务派遣工获取劳动力,进行短期、周期性、专业性的工作安排。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劳务派遣用工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雇佣安全风险。
由于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层劳务派遣机构,劳动关系相对复杂,使得劳务派遣工的权益难以保障。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各种借口或手段绕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侵害。
一些劳务派遣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存在资质不合格、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给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带来困难。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灰色经济问题。
由于劳务派遣工的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机构作为中介,一些个体或小微企业可能利用这一机制,通过不正当手段规避税收,达到减少成本、提升利润的目的。
这种灰色经济行为不仅损害国家财政秩序,也降低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由于劳务派遣工的雇佣关系不稳定,没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劳动力市场就业不稳定性加大,给经济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劳务派遣用工存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挑战。
劳务派遣工的流动性大、岗位瞬时化,使得用人单位在员工管理上面临很大的难题。
由于劳务派遣工不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法深入了解劳务派遣工的能力、工作经验等情况,从而影响招聘、培训和晋升等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的准确性。
劳务派遣工的流动性也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一方面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招聘与培训,另一方面在人员调动上也面临更大的调整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加强监管与制度完善。
加大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机构合法经营,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劳务派遣工的权益。
对劳务派遣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权责,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保护。
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制度。
对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规范和合理约定,明确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明确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与规避策略
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与规避策略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就业形式,为企业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涉及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就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规避策略。
一、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1. 劳动合同风险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动合同是重要的法律文书,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例如,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未明确工作内容、派遣期限和报酬等关键条款,可能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2. 劳动关系风险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包括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
如果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或纠纷时,劳动关系的界定和责任划分可能成为争议焦点。
3. 劳动保障风险劳务派遣员工在享受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人力资源服务时,可能面临劳动保障的风险。
例如,派遣单位可能未按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这将使员工在权益受到损害时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劳务派遣的法律规避策略1. 合同规避策略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详细约定工作内容、期限、报酬等关键条款。
双方还应避免使用含糊、模棱两可的用语,确保合同具有明确性和可执行性。
2. 劳动关系规避策略在劳动关系的界定上,用工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合理明确职责和义务。
同时,用工单位可以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以明确权责关系。
3. 劳动保障规避策略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时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与用工单位明确保障责任。
同时,劳务派遣员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及时查询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三、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应对策略1. 了解法律法规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应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以避免违法操作和发生风险。
2. 加强合同管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双方应建立合同档案,并及时更新,以备案查。
3. 定期沟通与检查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应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和问题,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风险。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避税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避税劳务派遣公司是一种通过向外部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盈利的商业模式。
在劳务派遣业务中,公司不仅需要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还需要合法合规地避免税务风险。
本文将探讨劳务派遣公司如何避税,同时指出一些常见的避税策略。
1. 合理利用税务政策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税务政策来降低税负。
首先,根据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所得薪酬可以按照劳务派遣公司和外包单位共同承担的比例分别计税。
因此,合理调整派遣员工工资结构和比例可以减少纳税额。
此外,劳务派遣公司还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税法中的各种免税、减免政策,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来降低公司税负。
2. 合规遵守法规劳务派遣公司要合规遵守税法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避税行为。
避免以虚构离岸费用、假造业务往来等手段进行偷漏税、逃税行为。
同时,劳务派遣公司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税务机关履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义务,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合规遵守法规不仅可以避免税务风险,还可以增强企业信誉度,提升合作伙伴的信任。
3. 合理规避跨国税收对于从事跨国业务的劳务派遣公司,合理规避跨国税收是一个重要问题。
公司可以选择成立离岸公司,通过合理的资本运作和跨国税收协议进行合法避税。
此外,劳务派遣公司还可以充分利用双重征税协定等国际税收协议,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4. 合法合规的成本扣除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合法合规地进行成本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税法规定,合理的成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合理核算各项费用,如人工成本、设备租赁费用、办公场地租赁费用等,以获得更多的成本扣除。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税务政策、合规遵守法规、合理规避跨国税收和进行合法合规的成本扣除等手段来避税。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避税是合法的,但逃税则是非法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税务筹划和规避风险。
同时,公司要密切关注税法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避税策略,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可持续经营。
用工灵活风险可控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与规避
用工灵活风险可控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与规避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在现代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劳务派遣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企业需要了解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
本文将针对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可行的规避方案。
一、合同风险劳务派遣的关键在于劳务派遣协议,该协议将派遣员工的权益和责任明确规定。
然而,合同风险是劳务派遣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资、工时、福利待遇以及劳动关系的解决方式等内容,以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为规避合同风险,企业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管理。
首先,企业应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合同的起草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其次,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确保合同的执行和维护。
最后,企业应适时与劳动者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意愿,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
二、劳动争议风险劳务派遣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复杂多样,因此劳务派遣企业面临劳动争议风险。
劳动争议的产生主要源于工资支付、工时管理、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
在解决劳动争议时,企业需要妥善处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权益。
为规避劳动争议风险,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首先,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工资的合理支付。
其次,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工时管理系统,确保员工的工时记录真实可靠。
此外,企业还应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健康体检等,使劳务派遣员工获得一定的保障和福利。
三、劳动安全风险劳务派遣员工在不同企业之间频繁流动,因此劳动安全风险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劳务派遣企业需要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与良好的劳动环境。
为规避劳动安全风险,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
首先,企业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备,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
其次,企业需要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保障员工的劳动环境。
四、法律合规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产生法律合规风险。
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解析
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解析引言: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用工形式,相比传统的直接雇佣方式,它在灵活性和成本控制方面有诸多优势。
然而,随着劳务派遣的普及,一些法律风险也逐渐浮现,给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本文将对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法律风险分析1.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派遣员工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因此,用人单位在对待派遣员工时必须遵守该法律规定的相关限制,如工资福利待遇、工时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
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些方面未履行应尽的义务,将会面临法律风险,可能会受到劳动仲裁或劳动法院的处罚。
2. 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劳务派遣公司往往将派遣员工的管理权力下放给用人单位,而将派遣员工的雇佣关系与自身解绑。
然而,当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处遭受到侵权或受伤时,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将成为争议焦点。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不能很好地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将会面临潜在的法律风险。
3. 用工合同漏洞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法规定的义务,可能与劳务公司签订模糊不清或合同条款含糊不清的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可能共同面临法律风险,尤其是在劳动争议或劳动法律纠纷时。
此外,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并未与派遣员工签订具体的劳动合同,这也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二、防范措施1. 合法合规操作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务派遣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操作合法合规。
在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派遣员工的权益和福利待遇。
同时,在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
2. 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之间应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员工的工作情况、问题和需求。
双方应加强合作,共同解决可能出现的工作纠纷,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此外,用人单位也应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的工作状态和对工作条件的反馈,以便及时做出改进。
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探究
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探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选择采用劳务派遣形式来解决用工问题。
在这种模式下,事业单位不再直接招聘雇佣员工,而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来提供所需的劳动力。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事业单位需要加强风险意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用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一、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法律风险1.劳动合同风险: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中,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事业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并无直接的劳动关系。
这种劳动关系的间接性会增加用工纠纷的难度,一旦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事业单位可能被列为共同被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关系转移风险:在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中,派遣员工往往会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场所从事实际工作,与事业单位的员工进行密切合作。
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导致劳动关系的混淆和转移,一旦出现劳动关系转移风险,事业单位可能要承担与派遣员工同等的劳动关系法律责任。
3.用工成本风险:劳务派遣用工模式虽然可以帮助事业单位降低用工成本,但也存在用工成本不透明的风险,一些不良的劳务派遣公司会通过调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水平来盘剥事业单位的利润,从而导致用工成本的激增。
二、防范措施探究1.明确用工管理责任:事业单位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应当明确劳务派遣公司对派遣员工的用工管理责任和义务,并在合同中规定一旦发生用工纠纷时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2.合理约定劳务费用:事业单位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应当合理约定派遣员工的劳务费用,并严格控制用工成本,避免因用工成本不透明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3.加强用工管理监督: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用工管理监督机制,对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薪酬福利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发现任何用工管理问题及时纠正。
4.留存相关证据材料:事业单位在与劳务派遣公司开展合作时,要留存相关的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务费用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以备日后用工纠纷发生时使用。
劳务派遣中的风险及对策
一、应注意不要与劳务派遣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风险:劳务派遣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者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 派遣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导致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形 成事实劳动关系,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策: 1、要选择具有劳务派遣合法资质的公司。要看所选择的劳务派
(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防止劳务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可以在协议中要求派 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签订符合规定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一份劳动合同 存档备查。 (3)约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 劳动者的工资和加班费。 (4)约定劳务派遣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及退回方 式。 (5)为减少用工单位损失,可以约定“如果劳务派遣工造成用工单 位损失,视为劳务派遣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 用工单位损失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6)在协议中约定双方的责任分担。
劳务派遣中的风险及对策
劳务派遣是我国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的一个 行业,为无数企业提供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派 遣单位管人不用人,而用工单位用人不管人,这 种人力资源的外包为企业带来了许多益处,比如 可以降低招工费用、降低管理成本、降低社保费 用、转移用工风险等。但用工单位在享用劳务派 遣用工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应该注意此种用工模 式下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加以防范。
2、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应合法。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要合法,应具 备以下条款: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 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其中由哪一方为派遣人员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3、利用约定条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防止责任约定不清导致的风险,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可以在派遣协议中约定以下条款:
解读劳务派遣权益保障与风险防范
解读劳务派遣权益保障与风险防范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自己的部分劳动服务需求通过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委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人提供劳动力的一种就业形式。
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涉及到被派遣人的权益保障与风险防范问题,需要加以解读和思考。
一、劳务派遣权益保障1. 合法权益保障劳务派遣工作者享有与其他从业人员相同的劳动权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工时、休假等。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确保被派遣人的权益获得充分保障。
2. 高效管理机制劳务派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被派遣人在工作过程中得到必要的指导、培训和支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同时,用工单位也应加强与劳务派遣单位的沟通与协作,推动良好的劳动关系。
3. 机会平等原则劳务派遣工作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机会平等原则,不受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被派遣人的就业机会、岗位晋升和培训发展,确保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劳务派遣风险防范1. 合同约束劳务派遣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劳务派遣合同,确保一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合同中应约定清晰的工作职责、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事项,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2. 法律保护劳务派遣工作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工资,被派遣人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规范管理劳务派遣单位应建立规范的运营模式,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
同时,用工单位也应选择信誉良好、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合作,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4. 完善保险制度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为被派遣人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这样可以有效减轻被派遣人因工作风险而带来的负担。
总结起来,劳务派遣的权益保障与风险防范是保障劳务派遣工作者权益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共同努力,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保障和规范管理,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派遣成为了一种深受用人单位青睐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的出现为用人单位解决了用工缺口,可以灵活调配人力资源,但这种用工方式却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浅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用工风险劳务派遣用工不同于传统用工方式,使用的是第三方公司的人力资源,而非自身招聘人员。
那么,若第三方公司出现了相关资质问题或者招聘到无专业技能的员工,则给用人单位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用工风险。
为了保证用工质量,用人单位企业需要在合同签订前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严格审查,对派遣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考核,从而减少用工风险。
问题二:薪资差距在许多行业中,劳务派遣人员的薪资明显低于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同样的薪资待遇。
但是,在现实中,许多用人单位逃避法律监管,对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进行降低。
面对这种问题,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与用人单位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问题三:稳定性差劳务派遣人员没有与用人单位签署长期就业合同,自然也就没有稳定的工作保障。
一旦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约,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经济收入和生计带来不利影响。
而且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缺乏长期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规划,对于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缺少规划。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劳务派遣人员需要提高自身应对不确定性的能力和技能水平,建立稳定且多元化的职业规划,从而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问题四:福利待遇不足与正式员工相比,劳务派遣人员享受的福利待遇较少,包括社保、医保等福利保障。
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应该明确福利待遇的问题,用人单位要保证福利待遇的平衡,确保劳务派遣人员能够获得相应的福利保障。
总之,劳务派遣用工虽然是一种便利的用工形式,但是也存在着多种问题。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来说,关注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各个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够实现劳务派遣用工的最大价值,促进用工形式的优化。
劳务派遣业务涉税问题分析及对策
劳务派遣业务涉税问题分析及对策概述: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模式,随着现代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和劳动者的选择。
然而,在劳务派遣业务中,涉税问题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分析劳务派遣业务涉税问题,并提供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劳务派遣业务的涉税问题1. 税务分类不清晰劳务派遣公司涉及多个税务分类,如劳务报酬收入、经济补偿金、企业所得税等。
但由于税务分类不清晰,容易造成避税、漏税等问题。
2. 税收计划不合理劳务派遣公司在税收计划方面常常面临挑战。
一方面,劳务派遣公司要根据不同项目和客户需求进行税收规划,避免过度缴税。
另一方面,劳务派遣公司也应合理遵守税法,确保税务合规。
3. 税务风险管理不足劳务派遣公司应积极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了解相关税法法规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潜在的税务风险。
同时,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务风险。
二、劳务派遣业务涉税问题的影响1. 财务风险未能合理管理税务问题可能会导致财务风险,包括罚款、滞纳金等经济损失。
此外,税务风险还可能导致企业声誉受损,影响股东信心和投资者对企业的评估。
2. 法律风险税务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法律风险,并可能受到税务部门的调查、处罚甚至诉讼等。
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法律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 经营风险税务问题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发展。
因此,劳务派遣公司应重视涉税问题,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三、劳务派遣业务涉税问题的对策1. 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明确税务职责,加强税务分析和风险评估。
劳务派遣公司应确保税务计划合理、税肩负合规,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 使用专业税务顾问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聘请税务专家或顾问团队,提供专业的税务咨询和指导。
他们可以帮助企业了解最新的税法法规和优惠政策,并为企业提供合规建议和解决方案。
3. 加强合规培训劳务派遣公司应定期开展税务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和专业知识。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及风险控制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及风险控制企业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借用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这种用工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有其利弊及风险,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本文将对企业劳务派遣的利弊及风险控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企业劳务派遣的利与弊1. 利企业劳务派遣的最大优势在于灵活性。
在用工需求有所波动的情况下,可以灵活调整用工量,避免因用工过剩而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劳务派遣公司会帮助企业解决招聘、培训等问题,节约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
劳务派遣也能帮助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用工效率和灵活度。
2. 弊企业劳务派遣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劳务派遣员工的流动性较强,企业难以建立稳定的团队,长期不利于企业文化的建设。
劳务派遣员工可能会对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有所了解,这增加了企业的信息安全风险。
劳务派遣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有可能对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品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1. 合理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企业在选择劳动派遣公司时,应充分了解其资质和信誉情况。
选择有良好信誉和专业服务的劳务派遣公司是降低用工风险的首要步骤。
企业还需要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选拔和培训制度进行审查,确保企业所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具有足够的素质和技能。
2. 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双方应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关键事项,明确派遣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
在协议中也应明确劳务派遣公司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责任,确保员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范。
3. 健全保障机制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时,应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
包括对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保障、工作条件保障、安全生产保障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
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确保员工作业符合企业要求。
4. 加强员工管理企业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
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建立健全的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及风险控制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及风险控制企业劳务派遣是指企业将具有特定技能和职业背景的劳动者派遣到其他企业从事劳动活动,以满足用工单位对劳动力的需求。
这种用工方式具有一定的利弊,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及风险控制进行探讨。
一、利益1. 用工灵活。
企业劳务派遣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业务变化等情况,灵活调整用工数量,降低用工成本,提高用工效率。
2. 专业技能。
派遣员工通常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迅速适应新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3. 节约管理成本。
企业雇用派遣员工无需支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额外成本,减轻用工单位的管理负担。
二、弊端1. 法律风险。
企业劳务派遣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违规会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停产整顿的风险。
2. 用工关系不稳定。
派遣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工单位可以不续签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面临着较大的就业风险。
3. 用人风险。
派遣员工可能产生忠诚度低、归属感差等问题,影响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文化建设。
三、风险控制1. 合法合规。
企业在劳务派遣时需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派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用工,避免风险。
2.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与正规的劳务派遣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了解员工情况,降低用工风险。
3. 加强员工管理。
用工单位在对派遣员工进行培训、考核、激励的同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通过分析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及风险控制,可以更好地把握这一用工方式的优劣,降低用工风险,提高用工效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运用劳务派遣存在的风险及其风险规避三篇
企业运用劳务派遣存在的风险及其风险规避三篇篇一:企业运用劳务派遣存在的风险及其风险规避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企业的核心战略资源由过去的资本逐步转为信息、知识、创造力。
对于企业而言,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显得尤为迫切,而现代化、规范化管理又是企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和前提。
许多企业为了提高效率,努力改变传统的管理流程,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用人方式也就应运而生。
一、劳务派遣的涵义和特征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约定的生产劳动。
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被派遣的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形成了“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式[1]。
二、劳务派遣的在企业中的实施现状劳务派遣这一在西方只用于灵活就业的用工形式,在中国制造业中却被广泛采用,而农民正成为制造业劳务派遣工的主体。
企业之所以对派遣工“情有独钟”,是因为在劳务派遣制度中劳动力的雇用与使用分离,用工企业使用劳动者却不需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与职工有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却不使用劳动者。
在这种用工模式下,用工企业炒职工的“鱿鱼”轻而易举,只需将职工打发回劳务派遣公司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此一来,用工企业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管理,摆脱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制约;劳务派遣机构也从中捞到好处,拿到数额不小的劳动派遣管理费。
可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和安全感却受到了严重挑战,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际,一些企业,甚至包括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突击把一些正式员工改为劳务派遣,出现了劳务派遣井喷之势,产生了“挤出效应”,其目的就是要规避劳动合同相关制度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和责任[2]。
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心理无可厚非,然而要真正追求长远的发展,企业就该切实从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式的角度切入,根本上避免甚至解决用工弊端,促进企业发展。
利用劳务派遣避税存在风险
利用劳务派遣避税存在风险
劳务派遣是一种雇佣关系的形式,通过将劳动力从一家企业派遣到另一家企业来满足劳动力需求。
近年来,一些企业利用劳务派遣来避税,使得劳务派遣产生了一些风险和问题。
,利用劳务派遣进行避税的企业往往将劳动力派遣到自己设立的一些虚拟公司,通过与这些虚拟公司签订合同来实现偷税漏税的目的。
这种行为虽然在法律上可能是合法的,但却违背了税收的原则和精神。
税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企业应该履行纳税义务,而不是通过避税手段来逃避责任。
,利用劳务派遣进行避税的企业可能存在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劳务派遣是为了解决劳动力需求而设立的,但一些企业利用劳务派遣来降低劳动力成本,以此规避与直接雇佣劳动者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样做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利用劳务派遣进行避税的企业也容易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和调查。
税务部门对于利用劳务派遣进行避税的企业有着高度警惕,他们会通过调查和审计等方式来查明实际情况,并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和追缴税款。
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也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利用劳务派遣进行避税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虽然可能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合法性,但却违背了税收原则和伦理道德。
企业应该履行纳税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合理利用劳务派遣这种就业形式,以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和商业环境。
利用劳务派遣避税存在风险
【导读】劳动合同法设立劳务派遣规定之后,各地劳务派遣用工迅猛发展,劳务派遣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被一些滥用,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重要手段。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对外虚开辟票,使用假发票开具,对用工单位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隐匿收入;有的劳务派遣公司使用不规范发票或者收据入账,随意虚增、虚列成本,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企业雇佣暂时工或者劳务工,支付的劳务费可以全额扣除,一些企业通过虚列劳务费用,加大费用支出,达到规避所得税的目的。
从目前稽查案例情况看,企业利用劳务费支出规避税收的手段主要有: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劳务费发票;涂改劳务费发票虚列成本;虚构劳务用工业务,虚开辟票;利用支付劳务费向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其中利用虚开劳务费发票进行税前列支,是常见的偷税手段。
有些与经营相关又无法取得合法发票的费用是采用这种办法列支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 号):“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者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工资和劳动力办理保险后的余额,为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
而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虚构支付劳动力工资和保险,或者虚构劳务业务,差额计算营业税,造成巨额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流失。
规避养老保险费是大多数用工单位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的最主要的目的之一,表现在:用工企业宁愿选择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取得可以合法列支的劳务费发票,以达到规避社会养老保险,转嫁用工风险的目的。
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只与部份劳动者签订合同,用往来账户支付人员工资等手段,或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互相推委,故意混淆职责,逃避缴纳养老保险费义务。
劳动合同法设立劳务派遣规定之后,增加了用工灵便性同时,有些用人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当成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手段。
劳务派遣制度的合规风险与防范策略
劳务派遣制度的合规风险与防范策略劳务派遣制度的合规风险与防范策略是当前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劳务派遣是一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制度。
虽然劳务派遣制度在某些情况下能够提供某些灵活性和便利性,然而,如果不合理使用或管理,就会产生一系列合规风险。
为了避免潜在法律风险和维护企业正常经营,企业需要针对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合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策略。
一、合规风险的主要表现劳务派遣制度的合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规定不合规:劳务派遣制度存在一定的法律规定,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需签订合同,明确派遣期限、派遣工作内容等。
若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就有可能受到劳动关系转移、用人单位未尽职责等合规风险的影响。
2. 劳资纠纷增多:在劳务派遣制度下,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复杂,容易导致劳资纠纷。
如派遣劳动者的权益未得到保护、用工单位未支付派遣劳动者应得的报酬等,都可能引发劳资纠纷。
3. 劳动力成本风险:劳务派遣制度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但同时也带来了劳动力成本风险。
如果企业未能合理管理派遣劳动者的数量和薪资待遇,可能会面临用工成本的快速上升,从而对企业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二、防范策略的具体措施为了规避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合规风险,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防范策略:1. 合规建议书制定:企业应制定劳务派遣制度的合规建议书,并在该建议书中明确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合同模板、劳动关系转移等相关内容。
该建议书可以作为企业在实施劳务派遣制度时的参考依据,有助于减少合规风险。
2. 派遣劳动者管理优化:企业需建立健全的派遣劳动者管理制度,明确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权益保护和责任限制。
同时,加强对派遣劳动者的合同管理,确保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防止劳资纠纷的发生。
3. 用工单位责任落实:用工单位在选派遣劳动者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派遣劳动者的用工条件与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相符,避免存在合规风险。
浅析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和风险控制
浅析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和风险控制浅析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利弊与风险控制[摘要] 劳务派遣创新了企业新的用工模式。
企业除了可以自行招用和使用劳动者以外,还可以通过第三方中介或代理的方式招用和管理劳动者,使得人力资源管理更为便利并促使相关风险降至最小。
在众多涉及三方主体的用工模式中,劳务派遣由于其灵活性和便利性受到企业的特别推崇和优先选择。
劳务派遣给企业带来了新的价值,但同时也不可忽视其潜在的风险,企业应充分研究适合自身发展的用工模式,合理规避风险,最大程度地推进企业长足发展。
[关键词] 劳务派遣利弊风险控制劳务派遣通常是指,劳动力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得到派遣员工同意后,使其在被派遣企业,即用工单位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
劳务派遣最大的特点就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被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
一、劳务派遣用工的有利方面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可以解决企业在用工管理上一系列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以及企业临时性、短期的或周期性用工要求,降低了企业人工投入和人工成本,给企业创造了新的价值。
1.用工方式灵活:《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如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而通过派遣的方式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解决了制造类、施工类企业存在的季节性用工问题。
2.降低招工费用:甲方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只需要根据本单位需要招收员工的数量、工种、技能和基本条件要求等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协议书,所有招工事宜均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这样就可以不用支付人力费、广告费等支出。
3.减少冗员:以前企业为了面对市场日益加快的变化形势,常常采用人员储备措施,因此在企业中总是存在一部分富余人员。
劳务派遣机构可以使企业越来越多地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满足需求。
4.节省人工成本: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可随行就市,当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时,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机构以高薪使用高技能劳动力,可以避免企业内部职工攀比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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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有关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合理避税”
风险问题
摘要:笔者目前在教育行业某民办学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平时在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是《劳动合同法》。
尤其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的研究较为关注。
本次笔者将藉由上海市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劳务派遣的新政策,结合相关法律,发散思维,联想工作,重新审视并思考了工作中可能牵连的个别问题,就有关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做浅略阐述。
关键词:“合理避税” 劳务派遣一事不再罚用工比例降调劳务工作协议
一、引言:从实际工作中的“合理避税”案例引申的思考
近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全国大力整顿劳务派遣用工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市于2016年1月起,确保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调至10%的红线以下。
由于笔者在教育行业某民办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与这项政策的实施有直接关系,因此对这项政策尤为关注。
本文就藉以此政策展开思考与研究。
那么,本次笔者就引用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重点谈一谈关于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合理避税”风险问题。
笔者在平时的实际工作中,整天与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打交道,那就是负责薪酬发放。
因此,深知薪酬体系设计对每一位劳动者是多么重要的头等大事。
在总的薪酬标准不可能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为了
能给本单位教职工谋求更多的薪资实惠,我们采取了一种在企业里经常使用的避税方式―--发放两张工资卡,具体操作方法就是同时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工作协议。
如此一来,可以相对给教职工减轻个人所得税的压力,俗称“合理避税”,其实直言不讳的来说,我们心里非常清楚这其实就是利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的一种“偷漏税”的行为。
笔者认为,之所以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敢于采用“两张工资卡”的方式来“合理避税”,主要还是因为依据了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钻了法律的空子,铤而走险,以大多数人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小利来赌国家税收的整体利益,现在看来国家下定决心整顿劳务派遣用工政策就是要集中力量亡羊补牢了。
下面就让笔者来对这个案例来进行些许思考和阐述。
二、“一事不再罚”的法律规定
本文涉及讨论的主要问题是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那么,我们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一事不再罚”原则?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 本条是对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规定。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重要原则之一,对限制行政机关的随意性,限制和杜绝乱罚款、滥罚款现象,做到公正处罚,使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相适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很大作用。
那么,行政处罚法的这一规定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除了罚款之外,相对人的一个行为无论是违反一个规范,还是数个规范,受一个
行政机关管辖,还是数个行政机关管辖,都不可以给与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三、理解“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关键性要素
1.何为“一事”?
所谓“一事”,即同一个违法行为。
如何认定什么是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学术界大概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一个违法行为是指同一个行为主体基于同一目的和动机而实施的能够构成且只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行为的过程的违法行为。
”第二种观点:“同一违法行为即同一违法事实,它既包括一个行为(或事实)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即同一性质的一个违法行为),也包括一个行为违反几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即不同性质的一个违法行为),而不包括多个违法行为。
”第三种观点:“判断是否是同一个违法行为,关键在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即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违法构成要件,就是一个违法行为;如果符合两个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就是两个违法行为。
”上述三种观点各有各的道理。
所谓的违法行为是指当事人违反确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其他违法、违纪或犯罪行为。
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当事人实施了一个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或者说是一个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客观上只有一个独立完整的违法行为。
同一个违法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当事人只有一个违法行为,而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违法行为。
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是一次性行为,在同一时间或连续的时间内实施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违法行为,是连续几个违法行为,不是同
一个违法行为。
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一个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是共同违法行为,不是同一个违法行为。
2.何为“不再罚”?
无论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还是数个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再罚”在时间上它排除了结束前一个行政处罚程序之后,不得再次启动新的行政处罚程序,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事”进行第二次处罚。
由于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常有重合交叉,同一个违法行为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一个行政法律规范,由一个行政机关管辖,要求行政机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一次处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当事人两次以上的处罚。
因为这种情况属于同一事实、同一理由。
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一个行政法律规范,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管辖。
要求如果某一行政机关已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其他的行政机关就不应再次处罚。
因为这也属于同一个事实依据和同样的法律依据。
比如有些违法行为,按国家法律规定,两个以上部门都有权管辖,对此,如果其中的一个部门已给予处罚后,其他部门就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再予以处罚。
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分别由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管辖。
各行政机关应当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对当事人分别予以处罚。
但在这种情况下也应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避免重复处罚。
后处罚的机关在裁量处罚时,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考虑当事人已被处罚的因素,不
应作出与前处罚机关相同或类似的处罚。
四、对上述案例的具体分析
在本案例中,由于大多数企业采用了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用工协议相结合的方式,使员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够降低缴税数额,因此,其实这显然同时违反了《国家税收征管法》和《劳动合同法》。
可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考虑到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这种所谓“合理避税”行为属于同一行为,也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中的“一事”,因此,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只能给予一次罚款的行政处罚,两个行政机关给予两次罚款处罚的,根据效力优先原则,最先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合法的,以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认定为违法。
而往往行政机关出于保护劳动者的前提,仅仅采取以下处罚决定:按照违反《劳动合同法》认定,责令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者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每日千分之一的滞纳金,仅此而已。
若按照此行为的真实目的---不纳税或少纳税款,即其实际动机是为了偷税漏税来看,如果按照《税收征管法》来处罚,那么处罚性质和力度都更强,根据新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所偷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因此,如果按照《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可能起到警示、震慑税收违法分子、预防犯罪的作用更大。
五、结束语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既是对行政机关的一种制
约和规范,消除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的现象。
同时也是保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体现公平、公正。
相对人实施了一个违法行为,如果可以反复多次地进行行政处罚,即可以多次追究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对相对人是不公平的,法律制裁也缺乏严肃性和确定性。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行政管理活动十分复杂,行政违法行为也是错综复杂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重复处罚、多头处罚,从而导致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经常发生。
我们有必要对一事不再罚原则进行深入研究探讨,以便逐步对这一原则的确切涵义和如何适用作出明确统一的认识,从而有利于这一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正确运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使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作出恰当的行政处罚,既能及时制裁违法行为,又不致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保持执法的统一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笔者自己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从业者,可能不经意间就成为了帮助此项所谓“合理避税”违法行为的助推手。
因此,笔者比任何人都希望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可以再细化与合理化,至少不要让少数违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也可以直接让我们这些实际操作者可以做到既保护国家利益,又得到自我保护,不被法律的漏洞所利用。
真正用自己的所学学以致用,用在正途,发挥正能量,回报国家与社会。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事业的同行们自勉,同时希冀所有研究行政处罚法的专家学者们能引起重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