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全解
电厂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电厂有限空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电厂生产安全、保证员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内任何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三、术语定义1. 有限空间:指进入、工作空间有限,通风不良,与外部环境隔离,可能存在有毒气体、危险物质、高温、高湿等危险因素的空间。
2. 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工作于有限空间内的作业活动。
3. 有限空间进入:指进入有限空间内的行为。
4. 有限空间安全响应:指对有限空间内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四、有限空间许可管理1. 有限空间进入许可1.1 对于需要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能。
1.2 进入有限空间前,必须由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填写有限空间进入许可证,并签署相关安全责任书。
1.3 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携带相关防护装备,并在进入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签署作业记录,并进行危险物质清理。
2. 有限空间安全响应管理2.1 设立专门的应急预案,明确有限空间内可能出现的各类紧急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处理程序。
2.2 建立有限空间紧急联系人名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2.3 定期组织有限空间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有限空间安全防护1. 有限空间通风管理1.1 有限空间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空气清新。
1.2 有限空间内设置通风设备和排风口,及时排除有毒气体和有害气体。
1.3 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口罩,以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2.1 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高温、高湿等危险因素,必须佩戴防护服装和防护装备。
2.2 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携带氧气呼吸器,确保在有毒气体中能够正常呼吸。
2.3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由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六、有限空间救援管理1. 确保备有必要的救援设备和救援人员,以应对有限空间内可能发生的紧急救援情况。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课案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课案为了保障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和意外都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应对。
本文就该规定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和落实。
一、安全管理责任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是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共同责任。
公司应该确保必要的资源和措施来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同时,从业人员应该遵守所有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二、安全教育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巧,公司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本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的基本知识和作业流程;2.危险的识别和评估;3.安全设备和装备的使用和维护;4.应急救援措施。
三、作业许可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具备足够的信息以做出安全评估和应对措施,这些作业必须得到许可。
作业许可应包括以下内容:1.确认开展作业的地点、时间和持续时间;2.确认作业的类型和规模;3.检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确认所有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是否都准备就绪;5.给与相关部门和人员通知。
四、危险识别和评估危险识别和评估是有限空间作业前最重要的准备工作。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对危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力,并且能正确评估作业风险。
以下是一些评估要点:1.考虑物品或设备的使用或存放方式可能会对有限空间作业带来的风险;2.确认这些风险对空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危险;3.确认行动计划已经对所有危险做出了处理和限制。
五、安全设备和装备为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和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以下安全设备和装备必须随时备齐:1.适当的通风设备;2.明确的通信设备,如无线电或对讲系统;3.安全带和降落设备;4.治疗装备和急救包;5.照明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
六、应急措施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时,相关部门和人员需要及时响应并有足够的反应速度。
火力发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火力发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一、引言火力发电企业是我们国家重要的能源供应商之一,其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其中,有限空间作业是一个重点关注的环节,因为在有限空间内进行作业存在风险和挑战。
因此,发电企业必须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视和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概念和特点2.1 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空间有限、进入和离开困难,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作业操作。
2.2 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1.空间狭小,限制了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
2.通风条件差,容易导致氧气不足或有毒气体积聚。
3.可能存在高温、高湿等不利的工作环境。
4.空间内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害物质等危险物质。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3.1 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容易发生事故,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3.2 防止事故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除了人员伤亡外,还可能对企业的生产设备、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3.3 保障火力发电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有限空间作业的事故往往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和社会的不满,严重影响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4.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流程、作业标准、责任和权限,确保作业过程规范可控。
4.2 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供必要的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3 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作业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如通风、气体检测、装备检查等,确保作业前的准备充分、完整。
4.4 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根据具体的作业情况,提供适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防护眼镜等,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4.5 定期检查和维护有限空间定期检查有限空间的安全状况,及时修理和维护,确保空间内的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4.6 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利用无人机、机器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有限空间进行定期巡查和作业,减少人员进入风险空间的机会。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介绍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介绍1. 前言随着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行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发电厂作为一个复杂的运行系统,其建筑和设备涉及到很多高风险作业,如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空间大小有限、通风条件不良或可能有毒气、有害气体和粉尘等危害空气质量的场所,且人员进入需要特殊授权和特殊防护装备的操作活动。
针对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制定完备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其详细内容。
2. 管理规定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有限空间编制规程发电厂应编制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的程序、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并制定有关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
2.2 人员授权及培训要求所有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授权和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有限空间作业。
2.3 评估及许可发电厂应通过评估,确认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只有在许可的情况下,才可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
2.4 进入准备规定进入有限空间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所需设备和器材、检查作业场所和工作条件,建立联系和通信等。
2.5 个人防护要求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头盔、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确保人员的安全。
2.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电厂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2.7 作业、检查和维护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
同时,应加强作业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保证设备和作业场所的安全。
3.发电厂的有限空间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操作,在进行该项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本文介绍了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希望能够对广大电力工作者有所帮助。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团公司关于《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的通知(安生〔2010〕50号)以及大唐国际《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安环部〔2010〕34号)指示精神和要求,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大唐集团制〔2009〕23号)和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
受限空间具有通风情况较差,内部结构复杂,空气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使进入者中毒、窒息等特点。
第四条公司生产场所主要的受限空间(一)容器类:如凝汽器清洗;热交换器内部检修;定排扩容器、连排扩容器、疏水扩容器、压缩空气罐等内部检查和检修;化学酸碱罐内检查和检修;汽机主油箱和小机油箱内检修;脱硫吸收塔内部检查和检修;储油罐内检查和检修;汽包内检查和检修;氢罐、氨罐内检查和检修;水箱类内部检查和检修等。
(二)管道类:如各种管路内作业;炉膛内燃烧器校正;原煤斗内部检修;输煤系统落煤斗内检修作业和清堵工作;封母检查等。
(三)建、构筑物类:如进入电缆隧道敷设电缆;进入地沟、阀门井、污水井(池)、消防水池等检查、修理和疏通;卸煤沟蓬煤处理;进入通风不良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其他地下设施。
第五条有限作业空间按照“谁发包、谁负责”、“为谁服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XXXX发电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xxxxxxxxx发电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等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术语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如:锅炉、压力容器、汽包、除氧器、烟道、除尘器、煤仓、储罐、反应塔、垃圾库、渗滤液池、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密闭场所)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环保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及外委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XXXX各子公司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五条子公司要建立下列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和规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六)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六条各子公司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制定有限空间区域及控制措施表,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一)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二)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电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电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电厂员工、供应商和承包商等。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或使用具有以下特征的工作区域或设备设施的活动:(一)有限的入口或出口,限制工人进入或距离大于预定的距离;(二)可能会导致窒息、中毒、有害物质累积、火灾、爆炸、机械致伤等危险的环境;(三)有监控、测量和上下文试验等技术手段无法有效确定并保护作业人员的状况。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应按照安全先行、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确保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第五条电厂应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培训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六条电厂管理层应负总责,制定和完善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定期组织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会议。
第七条电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包括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培训和督导等工作。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作业计划、风险评估和检查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不得私自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十条特殊作业人员是指进入受限空间进行高风险作业的人员,需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和资质审查,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供应商和承包商应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和安全防护责任书,接受电厂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确保事前全面评估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呼吸防护器等,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发电分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XX发电分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生产办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管理内容2.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2.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2.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2.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2.2.2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臵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2.2.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2.2.4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
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2.2.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2.2.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2.2.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2.2.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2.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
电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电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责任:电厂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操作规范遵守等方面。
2. 准入管理:电厂应设立受限空间作业准入管理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准入条件,包括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3. 作业计划:电厂应编制详细的受限空间作业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协调。
4. 作业前准备:电厂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受限空间内无有害气体、缺氧等危险情况,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工具。
5. 作业程序:电厂应编制详细的受限空间作业程序,包括作业步骤、作业人员职责等,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 通风控制:电厂应设置适当的通风系统,以保证受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7. 安全标识:电厂应在受限空间的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入内标志、通风装置标志等,以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8. 紧急救援:电厂应设立完善的受限空间作业紧急救援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9. 作业记录:电厂应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实时记录,包括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的情况等,以便事后查阅和分析。
10. 监督检查:电厂应定期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的遵守。
以上是电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制度的编制还需根据电厂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完善。
发电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发电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目的: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规范我分场受限空间危险作业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保护在受限空间作业中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1.范围本标准对受限空间作业组织,所采取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作业相关人员职责,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预防等管理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班组和外委项目。
2.受限空间2.1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
受限空间具有通风情况较差,内部结构复杂,空气中含氧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使进入者中毒、窒息等特点。
2.2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
2.3缺氧是指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含量低于19.5%。
2.4缺氧危险作业具有潜在的和明显的缺氧条件下的各种作业,主要包括一般缺氧危险作业和特殊缺氧危险作业。
一般缺氧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场所中的单纯缺氧危险作业。
特殊缺氧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场所中同时存在或可能产生其他有害气体的缺氧危险作业。
3.生产场所主要的受限空间分类3.1容器类:如进入粉仓、凝汽器、高、低加、汽包、汽机主油箱、除氧器等内部检查和检修。
3.2管道类:如各种管路内、炉膛内、输煤系统落煤斗内检修作业时。
3.3建、构筑物类:如进入电缆隧道、电缆室敷设电缆,进入地沟、阀门井、污水井、地下室内进行工作。
4.受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4.1分场各班组、外委队伍在准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拟进入的受限工作地点、有害因素识别,据此对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危险点预控措施进行补充和完善。
4.2受限空间危险、危害因素包括:4.2.1中毒、窒息:受限空间狭小,通风不畅,不利于气体扩散,有毒、有害气体容易积聚,氧气含量低于19.5%(以下简称缺氧),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4.2.2淹溺:受限空间内有积水、积液或因作业位置附近的暗流或其他液体渗透或突然涌入,导致作业空间内液体水平面升高,引起正在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淹溺。
电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电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具有限制进出口、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危险因素的密闭空间,如油罐、管道、燃烧室等,电厂进行受限空间作业需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1. 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安全措施和紧急救援预案。
2.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的人员才能参与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在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配置安全设备,包括通风设备、气体检测仪器、救援器材等。
4.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带、安全帽、呼吸器等。
5.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进行定期气体监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6.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和离开受限空间,严禁擅自进入受限空间。
7.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通风和排气,保证作业现场空气流通。
8.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与外界及时保持通讯联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9. 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作业现场的清理和复查,确保没有留下安全隐患。
10. 对于特殊或高风险的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单独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电厂经常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包括锅炉清洗、燃烧室维修、烟囱内部清理等,这些作业都需要按照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同时,电厂还应加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提升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水平。
电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电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
2职责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3.1受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票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4.2安全隔绝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4.3.1氧含量一般为____%-____%,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____%。
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的规定。
4.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____%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____%(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____%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____%。
4.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本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规范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行为,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物资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电厂有限空间作业中的人员和设备。
三、有限空间定义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人员进入或离开时存在或可能存在以下危害的空间:1. 缺氧;2. 有毒或有害气体、蒸汽、烟雾、粉尘等;3. 爆炸性或易燃性气体、蒸汽、液体、粉尘等;4. 活动部件、设备、构件和物品等可能对人员造成阻碍、困难、夹伤等危害的构造形式。
四、责任1. 本电厂总经理负责全面推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2. 生产部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对于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具有全面的责任。
3. 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确保作业安全,做好作业记录。
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且要通过考核。
没有获得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资格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有限空间。
2. 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戴防护头盔、安全带和呼吸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进入有限空间前,必须进行比对,确保人员身体状况良好,且与其作业任务相符。
3. 对于设备、仪器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异常问题,应立即排除故障。
4. 在有限空间内,除必要的声音提示外,禁止交谈、喧哗和带来任何危险的电子设备。
5. 退出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并经过检查确认,方可离开。
6. 作业人员要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电厂安全管理制度。
六、事故应急处理如有限空间内有人员失踪、有毒气体溢漏、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应立即启动电厂应急预案。
七、违反处罚有限空间作业中,如出现不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的情况,依据厂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适用于本电厂的所有有限空间作业活动。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电厂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相干要求,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避免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人身伤害事故产生,根据《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避免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厂管辖范畴内的所有有限空间作业,适用于电厂各部门(车间)及与厂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透风不良,易产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行的作业活动。
(三)生产场所主要的有限空间。
1. 容器类:如凝汽器,热交换器,凝聚水箱,主辅机油箱及事故油箱,疏水扩容器,汽包,储油罐,储气罐,化学储罐(水箱),酸碱罐,液氨储罐,蒸发器,脱硫吸取塔,事故浆液箱等。
2. 管道类:如循环水管、热网管、源水管等各种管路,封闭母线,锅炉炉膛、炉顶罩盒、空气预热器、除尘器,煤粉分离器,落煤管,干渣机、烟风道等。
3. 建(构)筑物类:如集水(油)池、阀门井、沟道,电缆隧道,烟囱等。
4. 仓(罐)类:如磨煤机、球磨机,筒仓(灰库),原煤斗、灰斗、渣仓等。
第四条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情形复杂;危险性大,易产生习惯性违章和随便性作业,一旦产生事故常常造成严重后果,容易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第五条依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有限空间作业分为一、二级,原煤斗、灰库等特别、高危的有限空间作业属于一级有限空间作业(见附件),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第一种安全措施票》(见附件);其他部位属于二级有限空间作业(见附件),二级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种安全措施票》(见附件)。
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队伍、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有限空间指限制进入和狭小的空间,且人员进入或工作时存在可能引发危害或造成窒息、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空间。
第四条电厂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五条进入电厂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六条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勘察,了解有限空间的具体情况,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存在可燃、有毒或有害物质,是否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等。
第七条在作业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流程、作业步骤、必要的防护措施等。
第八条作业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在作业前,必须确保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十条作业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逃生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按照作业方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遮障网、安装通风设备等。
第十二条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确保作业人员在视线范围内,并保持良好的沟通。
第十三条在有限空间作业时,严禁临时火源和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四条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定期检查和更换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保持作业区域的清洁,不得堆放杂物或垃圾。
第十六条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随时关注作业环境的变化,如气味、温度、噪音等,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作业后整理和安全评估第十七条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清除残渣和废弃物,保持整洁。
第十八条作业完成后,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正常。
发电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电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本规定是为了确保发电厂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规范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和操作,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全部参加受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必需遵守本规定。
二、管理标准1. 受限空间作业前准备1.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认真的作业计划和作业流程。
1.2. 受限空间作业前,需要确定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健康情形,并进行适当的培训和技能考核。
1.3. 作业前应检查相关工器具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确保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
1.4.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清除作业区域内的杂物和不安全品,保持作业环境干净乾净。
2. 受限空间作业操作2.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备充分数量的专职监护人员,并保持与作业人员的有效沟通。
2.2. 作业人员必需着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包含防护服、安全帽、耳塞、防护眼镜等。
2.3. 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确保有效的通风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的存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4. 作业人员必需依照作业计划和流程进行操作,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进行单独行动。
2.5. 假如发现作业环境发生变动,作业人员应立刻停止作业并向监护人员报告。
3. 紧急情况处理3.1. 在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应立刻依照应急预案进行自救或互救,并向监护人员汇报情况。
3.2. 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定期进行紧急情况演练,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3.3. 作业人员应熟识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性。
4. 作业后管理4.1. 完成受限空间作业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归还工器具,并填写作业记录。
4.2. 作业记录应认真记录受限空间作业的时间、地方、作业内容、人员等信息,并保存备查。
4.3. 受限空间作业后,应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提出改进看法和措施,确保仿佛事故不再发生。
三、考核标准1. 作业人员考核1.1. 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健康情形必需合格,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3 定义3.1有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塔、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井)、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的作业。
3.3作业申请单位(岗位):需要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岗位)。
3.4作业单位(岗位):按照作业申请单位(岗位)要求,安排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岗位)。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4.1 主要负责人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a)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b)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c)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d)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e)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g)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2)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3)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介绍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介绍在发电厂内,有限空间作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高危险的作业形式。
因此,对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必须要切实地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致概述有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空间通道危险区域内开展作业活动。
这种环境比较特殊,可能存在一些危险因素,如吸入有毒气体、燃烧、爆炸、窒息、溺水等事故。
因此,如何提高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性和防范潜在危险显得非常重要。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规定全面性强,旨在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者的人身安全。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制定完整的操作计划,确保全面检查每个环节,确保事故的预防,有限空间作业计划必须包括:1.检查有限空间的进出口等,判断有无危险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存在。
2.确保作业人员使用质量可靠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带、绳索、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等。
3.发电厂作业管理者应当通过人员资质考核培训,发放合格的上岗证书,从而保证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与素质达到标准要求。
危险因素预防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因素,因此要做好预防工作,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防火防爆措施:在危险环境下,应该严格实施防爆措施,避免电器设备因为某些原因短路引起火灾或爆炸。
2.氧气浓度预防:在做有限空间作业时,应该考虑氧气含量,避免氧气含量过低或过高,造成人呼吸不畅,引发意外事故。
3.照明设备要充足:有限空间内很少有透光的窗户,因此照明设备是必不可少的保障,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时一定要充足。
特殊情况处理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人员闵德症情况严重,遗落在有限空间内无法自救的情况。
此时,发电厂应及时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在确保事故处理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相关救援工作。
结语以上就是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简介,应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制度,依法办事,从根本上保证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课案
发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课案一、前言在发电厂的生产过程中,经常会有需要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情况。
如不加以安全管理,将给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因此,对于有限空间作业,我们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二、有限空间在发电厂中,有限空间主要是指具有以下特点的空间:•空间进入口限制大小;•空间内通风条件不良;•空间充满有毒有害的气体;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1. 作业前安全措施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工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措施,包括以下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作业人员的职责,并给予充分的培训;•选用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确定适当的空气质量标准;•制定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程序。
2. 作业中安全措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制定的安全程序进行作业,并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措施:•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空气质量检查、物品存放检查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人员现场观察,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有限空间内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措施设备;•要求工人在作业过程中保持与现场观察员的通信,及时报告作业情况和意外事件。
3. 作业后安全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措施,包括以下三方面:•对空间内的物品进行彻底的清理,确保没有物品残留;•对安全设备进行完整的检查,确保其运行正常;•评估作业人员是否遵守了安全规定,并进行事故分析,以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四、总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是发电厂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这需要全体工人都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人的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相关要求,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有限空间作业,适用于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各部门(车间)及与厂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发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三)生产场所主要的有限空间。
1.容器类:如凝汽器,热交换器,凝结水箱,主辅机油箱及事故油箱,疏水扩容器,汽包,储油罐,储气罐,化学储罐(水箱),酸碱罐,液氨储罐,蒸发器,脱硫吸收塔,事故浆液箱等。
2.管道类:如循环水管、热网管、源水管等各种管路,封闭母线,锅炉炉膛、炉顶罩盒、空气预热器、除尘器,煤粉分离器,落煤管,干渣机、烟风道等。
3.建(构)筑物类:如集水(油)池、阀门井、沟道,电缆隧道,烟囱等。
4.仓(罐)类:如磨煤机、球磨机,筒仓(灰库),原煤斗、灰斗、渣仓等。
第四条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情况复杂;危险性大,易发生习惯性违章和随意性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容易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第五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有限空间作业分为一、二级,原煤斗、灰库等特殊、高危的有限空间作业属于一级有限空间作业(见附件),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第一种安全措施票》(见附件);其他部位属于二级有限空间作业(见附件),二级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种安全措施票》(见附件)。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机构与职责(一)成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厂长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生产副厂长副组长:副厂长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成员:各部室主任、各车间主任、珲春项目部主任(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各部门(车间)、项目部职责及有限空间作业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作业人员职责。
2. 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 提供应急救援保障,组织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间)、项目部的有限空间作业负全面责任,负责本部门(车间)、项目部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开工前的安全培训交底工作。
(四)负责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五)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核。
(六)负责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对有限空间作业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三措两案”进行审核,负责指导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整个作业过程的实施,负责做好监护工作。
第九条安全监察部对有限空间作业负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并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现场作业的工作负责人为现场作业的指挥人和第一监护人;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第二监护人,由生产职能部门有关管理人员担任,特殊、高危的有限空间作业由总工程师、生产副职或厂长担任。
第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工作许可人1.作业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
2.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
3.需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如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工作许可人应拒绝办理。
4.一级有限空间作业时,工作许可人要定期到现场了解作业进展情况。
(二)工作负责人1.熟悉有限空间作业的措施和方案,以及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前组织工作班成员结合现场实际,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
2.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工作过程中对作业人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指导;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
3.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
4.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三)工作监护人1.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措施和方案,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危害,掌握急救知识。
2.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当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停止作业。
3.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并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帮助作业人员从有限空间逃生,同时呼叫救援,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四)作业人员1.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内容、地点和工作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4.遵守有限空间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
5.遇有违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停止或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6.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报告,并迅速撤离现场。
第三章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程序,必须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编制对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及主管厂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不具备条件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以下人员禁止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二)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三)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四)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第十五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带、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
第十六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一)作业前,必须对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交底,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内存在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存在的环境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要求;出入有限空间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内外联络方式和工具使用方法;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防护、自救以及急救常识等。
(二)培训应有记录,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接受培训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风险识别判定)、后作业”。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连续或定时检测,如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等,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严禁使用通氧气的方法解决缺氧问题。
第十八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做好防护监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九条以下情况禁止有限空间作业:(一)未办理工作票。
(二)工作票与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不一致。
(三)作业人员身体状况不满足工作要求。
(四)无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能力不满足工作要求。
(五)未进行危害识别,作业环境检测结果不合格或存在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未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现象等。
如:1.未识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缺氧、富氧状况;2.空间上部及周边附着物有脱落可能;3.未判定是否有突然出现介质淹没、埋没的可能;4.未查明是否存在电击,高、低温,火灾,烫伤、辐射,噪声等严重危害的。
(六)无防护用具或防护用具不满足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第二十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控制作业人数,条件允许时有限空间内外均应设置监护人;高风险作业,必须增设监护人。
第二十二条二级有限空间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指导。
第二十三条一级有限空间清理、消缺作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总工程师及以上厂级领导必须到现场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重点安全技术措施:(一)应将与作业所在有限空间连通的管道、设备等进行可靠隔离。
对于氨、氨水、氢气、酸、碱管道必须用盲板隔绝。
(二)各种检测仪器在使用前应校验合格,必要时可进行小动物试验。
(三)对长期不通风,且可能存在有机物的有限空间,必须检测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浓度。
(四)存在坍塌、掩埋风险时,应先测明介质储量,并采用由上至下的作业程序,严禁在下方作业。
(五)存在坍塌、掩埋、高空落物、高处坠落等风险时,工作人员应使用防坠器和全身式安全带。
(六)在有限空间内从事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等具有挥发性溶剂工作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工作场所应备有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工具,严禁明火。
(七)禁止使用软梯,有火险可能的如使用木梯、竹(木)质脚手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八)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等设备和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检验与维护。
(九)进入金属容器、管道、舱室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12V,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十)作业环境存在爆炸性液体、气体、粉尘等介质时,应动态监测,浓度超标严禁作业;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器并设置足够适用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