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质安发(2017)683号文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川建标发[2011]268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川建标发[2011]268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存[2006]221号)规定,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2008年及以前发布实施的80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确认继续有效22项、废止39项、修订19项(详见附件)。
为落实本通知的复审结果,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中文名称下方增加“2011年7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记。
二、确认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停止实施,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得再使用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三、确认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请该标准的主编单位于2011年9月30日前,填写《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表》,向我厅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修订申请的项目,我厅将另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应按照复审结果及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附件1:2011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继续有效”名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1DB51-5005-93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DB51-5009-94横向钢筋窄间隙焊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DB51/5016-98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成都市园林局4DB51/T5032-2005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四川省城镇供排水协会5DB51/T5036-2007屋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6DB51/T5037-2007防水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7DB51/T5039-2007砌体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8DB51/T5040-2007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9DB51/T5041-2007室外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检查井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10DB51/T5043-2007建筑给水内筋嵌入式衬塑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设计院11DB51/T5047-200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2DB51/T5051-2007钢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3DB51/T5052-2007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4DB51/T5053-200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5DB51/T5054-2007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DB51/T5056-2008室外给水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17DB51/T5057-2008城市道路高分子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水箅技术规程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18DB51/T5058-2008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DB51/T5042-2007复合保温石膏板内保温系统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20DB51/T5050-2007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四川省消防总队21DB51/T5044-2007CL结构设计规程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四川省建筑设计院22DB51/T5045-2007CL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附件2:2011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修订”名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1DBJ20-06-90回弹法评定砖砌体中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DBJ20-08-90回弹法评定砌体中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标号)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DB51/93-92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施工及验收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4DB51/5027-2008代替DB51/5027-2002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DB51/T5034-2006燃气用衬塑(PE)、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燃气协会6DB51/T5038-2007地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7DB51/T5046-20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8DB51/T5048-2007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9DB51/T5049-200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0DB51/T5012-2003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程成都市白蚁防治研究所11DB51/T5055-2008室外给水球墨铸铁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12DB51/T5059-2008四川省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试行)西南交通大学13DB51/T5060-2008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散装水泥办公室14DB51/T5061-2008水泥基复合膨胀玻化微珠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15DB51/T5062-2008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16DB51/5033-2005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成都市墙村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17DB51/T5026-2001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8DB51/T5035-2007燃气用环压连接薄壁不锈钢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燃气协会19DBJ20-07-90钢筋电渣压力焊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附件3:2011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废止”名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1DBJ20-01-87四川省双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DBJ02-87钢筋密实砂硅酸盐混凝土受弯构件设计和施工技术规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DB/51000P25001-87蒸压密实砂硅酸盐混凝土构配件生产及检验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4DBJ20-03-88四川省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成都市煤气公司5DBJ20-05-90冷拔中强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若干规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6DBJ20-05-90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7DB51/T32.1-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普通混凝土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8DB51/T32.2-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特种混凝土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9DB51/T32.3-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混凝土离心制品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0DB51/T32.4-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钢筋工程11DB51/T32.10-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装饰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2DB51/T32.11-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油漆玻璃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3DB51/T32.12-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艺及操作规程施工测量及土方与爆破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4DB51/T32.13-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桩基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5DB51/T32.14-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结构吊装工程16DB51/T32.15-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钢结构制作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7DB51/T32.16-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砌筑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8DB51/T32.17-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屋面防水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9DB51/T32.18-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地下防水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20DB51-127-92冷轧螺纹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21DB51/5011-92四川省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定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结构专业委员会22DB51/5004-93四川省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区建筑抗震与加固设计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23DB51/5006-93自贡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自贡市建筑勘测设计院24DB51/5009-94玻璃幕墙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5DB51/5013-96多彩内墙涂料施工及验收规范26DB51-/5045-9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7DB51/5016-9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8DB51/5018-2000城镇住宅设计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29DB51/T5019-2000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四川省电子学会建筑智能化专委会30DB51/5020-2000住宅厨房设施功能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1DB51/T5021-2000住宅厨房设施尺度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2DB51/5022-2000住宅卫生间设施功能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3DB51/T5023-2000住宅卫生间设施尺度功能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4DB51/T5024-2001建筑给水塑料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35DB51/T5025-2001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36DB51/5029-2002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7DB51/T5030-2004成都地区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市墙改办38DB51/T5031-2004埋地聚乙烯(PE)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39DB51/5028-2002不锈钢复合管网架结构技术规程四川亿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大学——结束——。
工作面顺槽和切眼支护设计
前言神天股份有限公司三阳煤矿分公司(以下简称“三阳煤矿”)位于晋城市泽州县三阳镇香山脚下,距晋城市区约35km,矿井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2′21″~112°47′14″,北纬35°39′39″~35°42′52″。
太(原)焦(作)线从井田东侧通过,向南与焦枝、京广及陇海线相接,向北至榆次与同蒲线相接,矿井铁路专用线在太焦线上的北板桥站接轨,全长12.79km。
矿井公路运输北可到长治、太原,南至焦作,西到侯马;晋城环行公路经过矿区,矿井交通便利。
三阳煤矿隶属于神天股份有限公司,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生产矿井。
矿井井田面积为17.7974km2,批准的可采煤层为3号、9号、15号煤层,现开采3号煤层,证载生产能力1.5Mt/a。
为了保证回采工作面的正常接替,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行〔2008〕130号文、省煤炭工业局晋煤安发〔2008〕702号文关于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开采的相关规定,受三阳煤矿委托,2018年3月我公司编制了《神天股份有限公司三阳煤矿分公司四采区1523放顶煤工作面开采设计》。
矿方为了确保1523工作面安全生产,增强工作面防范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依据行业政策,积极深化支护方式改革,又委托我公司编制《神天股份有限公司三阳煤矿分公司四采区1523放顶煤工作面支护设计》。
一、编制设计的依据1、神天股份有限公司三阳煤矿分公司三采区1523放顶煤工作面支护设计委托书。
2、三阳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
3、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行〔2008〕130号文《关于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4、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安发【2014】286号文《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5、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晋市煤局安字【2017】249号文《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放顶煤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核备核定使用表格(A4格式)
《四川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T 2201—2016)备案、核备、核定用表附录H 水利工程质量核备与核定 (2)附录I 质量缺陷备案(样式) (35)附录H 水利工程质量核备与核定(规范性附录)H.1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核备表(样式)表H.1—1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核备报送资料清单表表H。
1-2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表H。
1-3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核备意见表表H.1-4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备意见表H.2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样式)表H。
2—1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报送资料清单表DB51/T 2201—2016表H.2-2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填表:填表日期:年月日10表H.2—3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意见表表H。
2—4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H。
3 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样式) 表H.3—1 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报送资料清单表DB51/T 2201—2016表H.3—2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汇总表__________工程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汇总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填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15表H。
3-3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备注:1、本表引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附录G表G—3,表内内容结合水利工程特点进行了局部调整.2、本表供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时使用;3、本表由施工单位内业技术人员负责逐项填写并签字。
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若本单位工程是由分包施工单位与总包单位共同完成,则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填写本单位所涉及的质量检验资料,并在填表人栏签字,由总包单位质检部门负责人审查后签字、盖公章.再交该单位工程监理工程师复查,填写复查意见、签字,加盖监理单位公章.4、核查情况栏内,主要应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资料齐备情况进行描述。
四川省质安总站 关于提升工程质量加强检测管理的通知 川建质安监〔2017〕23号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提升工程质量加强检测管理的通知川建质安监〔2017〕23号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26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对我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监督管理, 减少工程施工常见问题发生,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令第5号)、《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办发〔2015〕5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形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把关施工质量,坚决遏制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一)各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工作,不定期对建筑用材进行抽查。
在施工现场要确保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建材进场联合验收制度、见证取样复检制度。
督促检测机构做好见证取样、收样工作,确保试件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加大对“地条钢”、“瘦身钢筋”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合格建材的打击力度。
(二)针对现浇混凝土板开裂等投诉较多的质量问题,各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对现浇混凝土构件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标号达到设计标准,对埋设管道的现浇楼板,做好必要的加强措施。
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对违反设计和规范要求随意开洞的行为要予以严厉制止、及时惩处,确保工程质量。
二、规范检测行为,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制度(一)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且不应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专业检测项目委托给两家或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建设单位与检测机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到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报告,才能作为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验收资料、城建档案归档资料。
2016年度文件汇编目录(按单位从上到下排列)
建办厅电〔2016〕31号
2016年6月24日
四川省发电 川安办函〔2016〕93号 川安办函〔2016〕104号 川安办函〔2016〕113号
2016年7月6日 2016年9月8日 2016年10月9日 2016年10月21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举办《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宣贯会的通知 关于签订《2016年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转发2016年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对遂宁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转办2015年度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社会评价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
举办《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的宣贯会 2016年第一季度施工安全专项抽查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第二季度施工安全专项抽查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6年第三季度施工安全专项抽查(第三季度、国庆节、专项整治“回头看”) 关于“转办2015年度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社会评价有关问题的函”的回复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办《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 内江市住建局举办《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的宣贯会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6年第一季度施工安全专项抽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在建大型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自查和迎检工作的紧急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取消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市县联审项目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签订《2016年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通知 转发2016年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 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16年第二季度施工安全专项抽查 关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失效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召开《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图集》发布会暨现场观摩会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 2016年第三季度施工安全专项抽查(第三季度、国庆节、专项整治“回头看”)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的报告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遂宁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转办2015年度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社会评价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六巡查组来川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价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1]377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价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价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1]377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造价计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行为,现对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计取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强制性条文第4.1.5条和4.1.8条的规定,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造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计取应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计取基础: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规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定额人工费应按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等内容套用《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计价定额”)的定额项目确定。
对定额项目中定额人工费的调整必须按照“计价定额”的规定进行调整,凡“计价定额”未作调整规定的,定额人工费一律不得调整。
三、在投标报价评审时,评标专家发现投标人未按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的,应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正,并按照更正结果重新计取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
评标专家依据重新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进行修正,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相应修正后送投标人确认。
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附录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附录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一、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和现行价格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由下列费用组成:(一)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二)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机械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三)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所需替换的设备、随机配备的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四)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25km 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已计入台班单价。
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单独计算,具体计算范围及办法见本说明第三条。
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未包括辅助设施摊销费。
辅助设施摊销费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费用,其费用按相关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场外运费按其开行时间乘以其台班单价计算。
(五)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六)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七)其他费用:包括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四川省有关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
保险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保险费。
凡机械台班定额中未包括有其他费用的,发生时按实计算。
安全文明费管理办法川建发(2017)5号文(取基本费率)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第五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临时设施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川建建发〔2015〕448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川建建发〔2015〕448号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和《四川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我厅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6月15日--6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二、人员分组第一组组长:谭新亚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副组长:王飞省住建厅建管处副处长成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成都市、自贡市。
第二组组长:冯江省住建厅建管处处长副组长:唐德福省建设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成员:省住建厅建管处、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资阳市、内江市。
第三组组长:肖军省建设监察总队总队长副组长:王倞省住建厅建管处调研员副组长:李斌省住建厅信息中心副主任成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宜宾市、眉山市。
第四组组长:杨光福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副组长:钟俊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成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遂宁市、南充市。
第五组组长:谈云均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副组长:吴秋阳省住建厅建管处副处长副组长:向学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成员:省建设监察总队、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设劳务开发服务中心、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质量安全专家各一名督查达州市、广安市。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盈盛煤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重要途径,是提升矿井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2011 年,是我矿持续优化系统、破解发展难题、实现跨越提升的攻坚之年,为了保障我矿建成千万吨能力精品矿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思路以矿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主线,严格抓落实、抓评价、抓管理,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进一步强化标准化知识培训,深入开展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学习标杆、取长补短,大力推广创新工作,逐步形成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机制。
第三条奋斗目标(一)各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保持企业一级。
(二)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保持企业一级。
(三)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国家级,并保持企业一级。
(四)每年至少获得2 个集团公司“精品”工程、6 个集团公司“优胜”专业。
(五)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在集团公司半年、年终竞赛活动中“力争第一”。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成立领导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分管生产副矿长副组长:副矿级领导成员:各相关业务科室行政正职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生产技术科分管标准化副科长1 / 40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安检科机电管理科通风科地测科调度室纪委监审部计财部工程监理部科技开发部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部以上各部门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副职第五条标准化领导组职责(一)矿长全面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二)分管生产副矿长1、总体牵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矿井采煤、掘进、综合管理、调度、企业形象专业中人力资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分管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机电、供电、通讯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分管洗选副矿长1、负责矿井洗选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矿井铁路装车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附件1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1总则1。
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导则。
1。
2 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
3 本导则所称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1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和项目在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3)各种环境条件造成的不利影响。
2 基本要求2。
1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2。
2企业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2。
2.2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2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2.3企业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5〕4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5〕4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21日四川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强化地方政府质量安全责任,提升全省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市(州)人民政府。
第四条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第五条考核工作由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具体考核要点见附件,相关考核指标可根据国务院对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5分及以上)、B 级(85—94分)、C级(60—84分)、D级(59分及以下)。
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第八条考核采取以下步骤:(一)目标备案。
每年年初,各市(州)人民政府确定本年度质量工作目标,报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4.28•【字号】川建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17〕4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施工图审查制度(一)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勘察设计质量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施工图审查是为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对施工图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审查,是政府监管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强制性的法定质量监管制度。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住建部令第13号)和《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规定,我省审查机构实行总量控制。
成都市审查机构数量不再增加;其他市(州)原则上控制2-3个(含跨市(州)行政区域的机构)审查机构;尚未设立审查机构的市(州),应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或协调省内其他市(州)2-3个审查机构到本地区开展审查业务。
(三)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建设实际,确需协调本行政区域外一类审查机构到本地区开展审查业务的,应通过综合考评择优确定,并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列入《四川省勘察设计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中的跨区域执业审查机构类别。
成都市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成都市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有效治理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成都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成建委〔2017〕306号)和《2017年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成建委〔2017〕197号)的工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和实施监督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次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下称“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从发文之日起,用三年时间对当前影响市政工程主要使用功能涉及道路、桥梁、排水、地下工程等四大类十五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该十五项质量常见问题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市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第四条建设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应履行好以下质量责任:(一)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二)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得肢解发包工程、压级压价、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三)在工程开工前下达《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详见附件1),审批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方案,制定专项治理奖罚措施;(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将施工单位的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专项治理评估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设计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应履行好以下质量责任:(一)根据专项治理内容和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深化细化设计,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要明确设计详图和施工做法,并做好设计交底;(二)竣工验收时,严格核查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方面的按图施工情况;(三)涉及质量常见问题设计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原设计图纸;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应将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设计内容作为审查内容之一。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应履行好以下质量责任:(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二)认真编制市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
附件 2
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目录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1 3.1 风险点................................................................................................................................2 3.2 风险....................................................................................................................................2 3.3 风险评估................................
四川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试行方案(意见稿)
四川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试行方案(意见稿)第一条【投保条件】凡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至60周岁、能够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属投保单位管理的员工,均属本保险承保范围。
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本保险。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或因突发疾病在十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本合同所附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及赔付比例见下表。
以上残疾项目的,保险公司分别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保险公司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
若不同意外事故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若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保险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的身故及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需经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保险公司对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100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XXX(2017)5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XXX(2017)5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现场评价费是指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的费用。
现场评价费的计算方法详见附件3.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和使用管理要求,并在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挤占、截留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并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挤占、截留或者用于其他用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追缴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施工现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情况进行自评,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共同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后,自愿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并经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招标人应在公布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明确各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投标人按照给定的金额填报。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视为不作实质性响应。
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或按建筑面积平方米造价包干等方式发包的工程,如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无法确定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金额或未采用我省计价依据确定工程造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础分别暂按签约合同价中建安工程造价的15%、10%计算。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2017.8)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第五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临时设施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
四川省建筑节能、电线、电缆等材料检测抽样标准
14
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
详见《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重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监【2010】28号)的检测参数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重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监【2010】28号)
同一规格、同一厂家、同一类型的管材,每检验批抽检1次。
同一厂家的同一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组。
6
节能外墙保温浆料
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GB50411-2007的4·2·9条
每个检验批至少制作1组,每组3、5块。(3块测干密度,5块测压缩强度)
7
节能幕墙
幕墙工程测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玻璃幕墙测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GB50411-2007的5·2·2条(此条为国家强制性条文)
1、同一厂家的同一种的产品抽查不少于1组。
2、玻璃幕墙传热系数目前无法检测(检测标准未出台)。
8
节能外墙钻芯取样
现场实体钻芯,检查保温材料的种类、保温层的厚度、保温层的构造做法。
GB50411-7007的14·1·1条、14·1·2条、14·1·4条、15·0·5条的第3款(此条为国家强制性条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重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监【2010】28号)
同一规格、同一厂家、同一类型的开关,每进场1批,抽测1次。
13
电线电缆
详见《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重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监【2010】28号)的检测参数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重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监【20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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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延续申请表
附件2
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申报需延续证书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均未因生产事故或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2017年 11 月 13 日
附件3
“安管人员”培训学习课程表
申报企业:(公章)
年月日
4
培训学习现场照片
(不少于4张,正面不少于2张)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延续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