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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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办法

河北省实施《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办法

河北省实施《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办法.txt如果青春的时光在闲散中度过,那么回忆岁月将是一场凄凉的悲剧。

杂草多的地方庄稼少,空话多的地方智慧少。

即使路上没有花朵,我仍可以欣赏荒芜。

河北省实施《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办法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及时发现和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特就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制定本办法。

一、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1、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班组、个人。

煤矿企业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管理人员规范管理,作业人员规范操作。

2、煤矿企业必须依法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煤矿企业各生产矿井必须配备负责安全管理的专职副矿长和负责通风、地测、防治水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煤矿企业负责安全管理的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职务。

3、煤矿企业负责安全管理的专职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安全生产设施的改造、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等事项具有建议权和否决权。

4、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体系,定期研究和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和机构对煤矿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的煤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国土资源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煤矿企业无采矿许可证开采和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进行开采的行为负有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2023年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考题库附带答案

2023年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考题库附带答案

2023年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考题库含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全能考点(共50题)1.【多选题】根据安全管理的职能,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

A、对企业的管理B、对人的管理C、对组织与技术的管理D、对财务的管理2.【单选题】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突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并发出警报。

A、矿调度室B、矿长C、安全科3.【判断题】新建矿井揭露的水文地质条件比地质报告复杂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及时查明水害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进行施工。

4.【单选题】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A、5B、10C、155.【判断题】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进行拍卖的,应当按照新建矿井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6.【判断题】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正常情况下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7.【多选题】“超层越界开采”,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A、工作面煤层回采率超过90%B、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8.【多选题】以下属于《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所列举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有()。

A、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B、瓦斯超限作业的C、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D、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9.【判断题】封闭火区灭,应尽量扩大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0.【判断题】《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提升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和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事故的特别规定为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平稳发展,国务院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一条: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执法,强化安全监管。

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矿山违法行为,确保煤矿安全。

同时,加大对矿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生产漏洞,为确保矿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应当完善煤矿事故预警机制。

按照煤矿状态、天气变化、设备运行等多种因素开展煤矿事故预警工作,对可能出现风险的煤矿实时进行监控,并采取及时防范和对策措施,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应当加强煤矿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办法、严肃审查煤矿企业证照、假证情况,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执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法煤矿企业严厉惩处,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条:应当加强煤矿设备及配套安全管理。

对煤矿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对煤矿配套设施进行加固维护,并确保煤矿生产作业设备的完好和故障率的降低。

第五条:应当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把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质量,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制,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生产经营核心来抓,以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应当加强煤矿消防工作。

按照建筑消防安全规范标准,加强煤矿消防管理力度,以确保煤矿内有足够的灭火设备可用。

同时设置煤矿贯通通道,进行专业消防队伍合作,以最大化减少煤矿事故带来的风险。

第七条:应当建立完备的煤矿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煤矿应急预案,建立煤矿应急管理网络,配备紧急救援人员、专业的抢险人员和物资设备,确保对煤矿事故的迅速应对,切实减少煤矿事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巨大损失。

同时,建立与社会各方面联系沟通的应急信息系统,保证煤矿应急工作的大力开展。

第八条:应当切实加强煤矿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煤矿工人安全教育,提高煤矿工人安全意识,以及加强煤矿干部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从基层入手加强员工安全教育。

2024年版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内部模拟考试题库含答案必考点

2024年版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内部模拟考试题库含答案必考点

2024年版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内部模拟考试题库含答案必考点1.【多选题】《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要求包括()。

(CD)A、停止一切物资供应B、停止车辆通行U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D、妥善遣散从业人员2、【多选题】《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二条规定:台阶采煤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ABC)A、脚手板B、护身板C、溜煤板D、排阡板3、【多选题】《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ABCD)A、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B、突出矿井在2006年1月6日之前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或者在此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U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D、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4、【多选题】下列关于带式输送机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叙述正确的是()。

(BCD)A、使用阻燃输送带B、输送带打滑C、输送带严重跑偏、被卡住D、液力偶合器采用可燃性工作介质5、【多选题】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ABCD)A、查清事故原因B、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C、总结事故教训D、提出整改措施6、【多选题】以下属于《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所列举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有()。

(ABCD)A、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B、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C、超层越界开采的D、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多选题】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

(ABCD)A、停止工作B、撤出人员C、切断电源D、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警标8、【多选题】在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的前提下,抽出的瓦斯可排到()(ABCD)A、地面B、总回风巷C s一翼回风巷D、分区回风巷9、【多选题】属于地方性法规范畴的有()。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释义/Article/jishugf/201005/Article_23863_13.html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91 更新时间:2010-5-15《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释义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规定立法宗旨的规定。

(一)制定特别规定的背景煤炭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

由于煤炭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要求煤炭生产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必须保证生产安全,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最直接的体现。

为了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炭工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多次强调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近几年来,各方面为了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制定,实行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到充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从关闭非法开采煤矿,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实行一次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到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建设大型煤矿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使得我国的煤炭生产在2004年产量翻一番的同时,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了一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上得到了加强。

但是,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第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

2003年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51起,死亡1061人;2004年发生特大事故42起,死亡1008人。

今年1月至11月,发生特大事故53起,死亡1544人,比去年同期上升47.2%和70.8%,事故涉及17个省(区、市)。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罚则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罚则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罚款细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罚款细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 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产整顿,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三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第十一条(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一)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三)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第十八条规定的,(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开拓工程的所有煤巷掘进过程中,应当密切观察突出预兆,并在开拓工程首次揭穿这些煤层时执行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产整顿,处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9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仍未改正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第一百一十四条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

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和第二款(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第十五条(突出矿井应当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防突的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使矿井的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突出煤层(或被保护层)开采区按比例协调配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第十七条(突出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地质测量部门与防突机构、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二)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m 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区(队);(三)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突出矿井应当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八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安排,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突出矿井矿长审批,分管负责人、分管副矿长组织实施。

煤矿安全生产“九条红线”“五个一律”

煤矿安全生产“九条红线”“五个一律”

煤矿安全生产“九条红线”
一是证照手续失效生产。

二是超层越界开采。

三是私拆密闭作业。

四是布置隐蔽工作面作业。

五是瓦斯治理及防突、防治水工程弄虚作假。

六是瓦斯治理及防突、防治水循环进尺超掘超采。

七是拒不执行监管指令冒险蛮干。

八是人为篡改、屏蔽、位移、调低、切断监控传感器造成监控数据失真。

九是排放瓦斯“一风吹”。

煤矿存在“九条红线”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按照“五个一律”严肃查处:
一是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令)执行上限处罚。

二是一律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将煤矿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三是一律按照《贵州省煤矿矿长安全资格扣分管理办法(试行)》对负有责任的“五职矿长”安全资格证一次性扣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四是一律依法责令煤矿企业停产整顿一个月以上的;情节严重的。

五是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2022年安全工程师资格证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每日一练试题

2022年安全工程师资格证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每日一练试题

2022年安全工程师资格证考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每日一练试题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50分钟,本卷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70小题,每题1分,共70分)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A、30B、50C、60D、80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7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经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市查完毕,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A、7B、15C、45D、60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的单位是()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监理单位D、设计单位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A、施工单位B、建设单位C、生产经营单位D、监理工程师5、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等物品。

A、炸药B、雷管C、导火索D、引火线6、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A、省级安全监管机构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C、省(区、市)人民政府D、省人大机构7、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边缘或者()安全地带。

A、相对独立B、风速较小C、地势较低D、地势较高8、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煤矿停产整顿的说法,正确的是()A、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并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B、对1个月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立即停产整顿C、被责令停业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关闭D、对被责令停业整顿的煤矿,在停业整顿期间,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9、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A、个体生产经营企业不适用《安全生产法》B、民营企业安全生产不适用《安全生产法》C、外商独资企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与其规定D、铁路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与其规定10、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38号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38号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正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05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

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于2日内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2021年应急普法知识竞赛试题题库及答案(四十四)

2021年应急普法知识竞赛试题题库及答案(四十四)

2021年应急普法知识竞赛试题题库及答案(四十四)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法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C、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答案:A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A、事故发生地B、违法行为地C、事故单位注册地答案: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组长由()。

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A、负责事故调查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B、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C、事故发生单位与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协商确定答案:B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未经()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A、事故调查组组长B、组织事故调查的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C、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负责人5.A省B市C县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

B市人民政府授权C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张某被指定为事故调查组组长。

事故调查组在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出具了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权批复该报告的是()。

A、B市应急管理局B、B市人民政府C、A省人民政府答案:B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46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46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00五年九月三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

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于2日内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条负责颁发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部门,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煤矿或者矿长颁发有关证照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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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的; • (五)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 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 (六)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 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 • (七)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 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 进式采煤方法的。
4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 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 (一)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米3/分钟或1个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米3/分钟,用通风方法解 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 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 (三)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 用和维护的; • (四)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 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12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 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 统的; • (一)单回路供电的; • (二)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 线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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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 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的; •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 • (二)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 施工的; • (三)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 • (四)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 产的; •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的。

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100题及答案

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100题及答案

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100题及答案1、【多选题】《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要求包括()。

(CD)A、停止一切物资供应B、停止车辆通行C、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D、妥善遣散从业人员2、【多选题】《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手册应当载明()(ABCD)A、职工的权利、义务B、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形C、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急保护措施、方法D、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受理部门3、【多选题】《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采用()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AB)A、局部通风机B、风机群C、离心式通风机D、轴流式通风机4、【多选题】《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ABCD)A、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B、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进行生产C、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D、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5、【多选题】一氧化碳是有害气体,应该加以重点监控。

井下一氧化碳的来源有()。

(ABC)A、煤的氧化、自燃及火灾B、放炮C、瓦斯、煤尘爆炸D、朽烂的木质材料6、【多选题】下列属于区(队)安全管理的制度的是()。

(ABCD)A、安全生产责任制B、区(队)长跟班制度C、安全教育制度D、经常检查安全情况制度7、【多选题】严禁破坏()等安全煤柱。

(ABCD)A、工业场地B、矿界C、防水D、井巷8、【多选题】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煤矿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什么

煤矿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什么

煤矿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什么煤矿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什么煤矿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什么?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82 更新时间:2009-12-2--煤矿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什么?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未采区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界开采的;(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11)年产6×104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动承包的;(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网() 详细出处参考:/Article/anquanzs/200912/ Article_16664.html国务院:15项重大隐患之一的煤矿必须立即停产中国网| 时间:2005 年9 月6 日| 文章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北京9月5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并已于2005年9月3日起施行。

国务院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1同内其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责令其改正,并对该煤矿企业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每周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职工安全手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应当载明职工的权力、义务,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形和应急保护措施、方法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受理部门。
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在停产整顿其间,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因监督检查不力,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继续生产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职、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职、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职、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下五条 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该煤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应当客观、公正、科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论证结果,作出是否关闭煤矿的决定,并组织实施。
其他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存在非法煤矿负有责任的对主要负责人,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 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土、防冒顶等安全设施、设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真题练习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真题练习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真题练习21.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2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关闭煤矿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责令被提请关闭的煤矿立即停止生产并注销相关证照B.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权作出关闭煤矿的决定C.决定关闭或不子关闭煤矿的期限为15日D.应当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井封闭、填实矿井井简答案;D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行使行政许可审批职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设计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时,应当公示收费标准B.为保障安全,有权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使用指定的品牌的安全设施C.对已依法取得批准但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应当撤销原批准D.对未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取消并处以罚款答案;C3.法律的制定主体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也不同。

关于法律地位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应急管理部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B.《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法律效力高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C.《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法律地位高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D.《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法律效力高于应急管理部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答案;D4.根据《安全生产法》,下列职责中,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的是()。

A.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B.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C.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答案;D5.某矿山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安全评价,依法完成了安全设施设计师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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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 不及时查处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 法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 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 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 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 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 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 措施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 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 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第十条 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 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 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 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 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 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 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 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 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矿长。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第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和报告制度。煤矿企业应当对本规定第八条 第二款所列情形定期组织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每 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写出书面报 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负责人签字。
煤矿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排查和报告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对煤矿企业负 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颁布日期:2005年9月3日 实行日期:2005年9月3日
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 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 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 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 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 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 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 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 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 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 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 营业执照的;
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一经发现煤 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该 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 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 于2日内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条 负责颁发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 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 格证的部门,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煤矿或者矿长颁 发有关证照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 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 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存在非法煤矿负有责任 的,对主要负责人,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根据 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 处分;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 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 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 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并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 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
第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生产 安全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企 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 时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 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的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 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 违法行为负有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前款规定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取得证 照煤矿的日常监督管理,促使煤矿持续符合取得证 照应当具备的条件。不依法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的,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 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在乡、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有非法煤 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人民政府 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 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在县级 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1个月内发现有2处或者2处以上 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负责人,根据 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 艺的;
(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 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 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 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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