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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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发票模板

正规发票模板

正规发票模板:轻松掌握发票开具的正确格式一、发票模板概述正规发票模板是企业在开具发票时遵循的标准格式,它包含了发票的基本要素,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商品或服务名称、金额等。

掌握正规发票模板,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发票合规、准确。

二、发票模板内容详解1.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是发票的唯一标识,通常位于发票的左上角。

发票代码由国家税务局规定,发票号码由企业自行编制。

在填写时,务必确保代码和号码清晰、无误。

2. 开票日期开票日期位于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下方,格式为“年/月/日”。

填写开票日期时,应确保与实际交易日期相符。

3. 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在填写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 商品或服务名称商品或服务名称应详细填写,以便购买方和税务机关了解交易内容。

对于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等信息,也应一一列明。

5. 税率和金额税率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选择,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分为6%、9%、13%等。

金额包括不含税金额、税额和合计金额。

在计算金额时,务必确保准确无误。

6. 备注栏备注栏可用于填写特殊说明或附加信息,如运费、折扣等。

如有需要,可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发票模板注意事项1. 使用正规发票模板,确保发票格式规范、统一。

2. 填写发票信息时,字体清晰、工整,避免涂改。

3. 确保发票各项内容真实、完整,不得虚开发票。

4. 发票开具后,及时交付购买方,并妥善保管存根联。

四、发票模板的使用规范1. 选择合适的发票类型在使用正规发票模板时,要确定合适的发票类型,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不同类型的发票有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开具要求,选择正确的发票类型是合规开具的第一步。

2. 严格遵守开具流程开具发票前,需核对交易双方信息、交易内容等,确保无误。

开具过程中,遵循“一票一码”原则,即每张发票对应一个唯一的发票代码和号码。

标准发票样式讲解

标准发票样式讲解

标准发票样式讲解摘要:一、标准发票的概述二、标准发票的分类三、标准发票的样式要求四、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五、开票日期与购买方信息六、销售方信息七、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税率与税额八、备注栏与发票专用章九、发票的真伪鉴别十、标准发票在我国税收管理中的重要性正文:标准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管理工具,对于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加强税收征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标准发票的样式进行详细讲解,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这一知识点。

一、标准发票的概述标准发票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的统一规定印制、使用的发票。

我国现行的标准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二、标准发票的分类标准发票根据使用范围和内容,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三、标准发票的样式要求标准发票的样式要求包括: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与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税率与税额、备注栏与发票专用章等。

四、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是发票的唯一标识,由税务部门统一分配。

发票代码共12 位,发票号码共8 位。

五、开票日期与购买方信息开票日期应按照实际交易时间填写,购买方信息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六、销售方信息销售方信息包括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七、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税率与税额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应详细、明确,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税率与税额应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八、备注栏与发票专用章备注栏用于记载特殊事项,发票专用章是发票合法有效的证明。

九、发票的真伪鉴别在收到发票时,应注意检查发票的真伪。

可通过查看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发票印刷质量等方法进行判断。

十、标准发票在我国税收管理中的重要性标准发票对于加强税收征管、防止逃税、维护税收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官方最新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官方最新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政策变化快:官方最新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2019年3月版)(海南税务)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

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经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小陈税务补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690号):上海市范围内试点,试行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以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

其他发票开具仍需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通过开票方使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生成、打印、交付与查询电子发票版式文件。

上海市发票种类使用规范

上海市发票种类使用规范

上海市发票种类使用规范(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从事货物运输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四联)。

2、从事生产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营改增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中,从事商业零售的一般纳税人,可使用《上海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税控发票)。

3、从事出口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开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五联)。

4、从事港口码头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5、从事机动车零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商业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使用《上海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税控发票)或《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2、从事商业零售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使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3、从事上门收费等特殊情况的,可使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由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时需携带的如下资料:(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发生购销业务、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合同、协议或书面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发票购用印制簿》原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4)、经办人身份证或《办税员联系卡》原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5)、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营业税纳税人1、从事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人,应当使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从事建筑业的的营业税纳税人,应当使用《建筑业统一发票》。

3、从事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的的营业税纳税人,纳入有奖范围的应当使用《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卷票),未纳入有奖范围的应当使用《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平推式)。

2020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

2020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
作者:空青山
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
时间:2020.12.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1.XXX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 票 联 NO.
开票日期:年 月 日
购货单位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商品或劳务名称
计时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 额
税率(%)
税 额




购货单位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商品或劳务名称
计时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 额
税率(%)
税 额















合 计
价税合计(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__
销货单位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银行
收款人: 开票单位(未盖章无效)
作者:空青山
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











合 计
价税合计(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__
销货单位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银行
收款人: 开票单位(未盖章无效)
增值税专用发票
2.XXX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 票 联 NO.
开票日期:年 月 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

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
增值税专用发票
1.XXX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 票 联 NO.
开票日期:年 月 日
购货单位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商品或劳务名称
计时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 额
税率(%)
税 额















合 计
价税合计(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__
销货单位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银行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银行
收款人: 开票单位(未盖章无效)
增值税专用发票
3.XXX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 票 联 NO.
开票日期:年 月 日
购货单位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商品或劳务名称
计时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 额
税率(%)
税 额















合 计
价税合计(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__
销货单位
名 称
纳税人登记号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银行
收款人: 开票单位(未盖章无效)
增值税专用发票
4.XXX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 票 联 NO.
开票日期:年 月 日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商品或劳务名称

15种最新版本发票样式

15种最新版本发票样式

特别建议:各单位收集下列15种最新版本发票样式!自己
整理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版、六联版)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二联版、五联版)(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有税额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增值税抵扣凭证)
4.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通用机打发票(千元版、万元版)
7.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8.通用定额发票
9.通用手工发票(各省市已逐步取消了,比如北京等地区)
10.出租车发票
11.景点等门票(加盖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专用章的门票才属于发票)
12.火车票
13.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凭证(铁路部门自制的)
14.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民航总局官网查询真伪,机票退票费正常发票开具)
15.来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不属于发票分类,但实务中可当做发票凭证,其是指: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取得的完税凭证)。

上海市发票的申领,如何购买发票以及流程,上海市发票的种类

上海市发票的申领,如何购买发票以及流程,上海市发票的种类

◆【首次买发票】要注意哪些?【1】发票购用簿及发票申请报批准表。

【2】财务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件照2张、办理发票准购证。

【3】带好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

办税人员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同去税务部门,第一次领发票需法人签字、即需要法人同去税务部门。

备注:以上材料为小规纳税人第一次购票应准备手续,一般纳税人第一次购票,除做以上准备外,还应准备以下材料:电脑培训的上岗证原件,税控系统IC卡,购票前先自己电脑零抄税一次(在抄税前,应先输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打印零抄税单。

备注:税务部门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税务部门为准!◆【发票保管】有哪些规定?★专人保管原则:由发票管理员专人保管或指定专人负责存放和保管。

★专柜存放原则:统一发票专柜存放,增值税发票保险箱存放。

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定期保存原则:作废发票全份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保存五年,期满后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发票购用印制簿】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合法、有效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

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应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

【2】纳税人应如实填写《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填写好的《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时,需附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印鉴。

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填报的《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

◆【发票领购】凡具有合法、有效的《发票购用印制簿》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印制发票。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购用统一发票申请单》、《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申请单》(以下简称“两单”),并按规定填写。

【2】纳税人将填写好的“两单”和《发票购用印制簿》送交主管税务机关。

【3】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增值税发票的基础知识

增值税发票的基础知识

增值税普通发票
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种类和用途介绍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种类和用途介绍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种类和用途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税务系统中一种重要的票据,广泛应用于企业之间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中。

它的种类繁多,用途广泛,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种类和具体用途。

一、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使用最广泛的种类之一。

它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与其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商品销售、提供应税服务以及其他应税行为。

普通发票通常包含以下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售方名称、购买方名称、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金额、税率和税额等。

普通发票作为一种税务凭证,具有法律效力,用途广泛。

它可用于企业内部账务处理、报销、纳税申报以及对外交易等多个方面。

对于购买方来说,普通发票是他们申请抵扣增值税的主要凭证。

二、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特殊形式,它通常适用于涉及国家重点税源产业、特殊经济区域以及少数特定行业的交易。

专用发票的内容和形式相较于普通发票更为复杂。

它的基本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售方名称、购买方名称、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金额、税率和税额等,同时还要包括一些特定的行业信息和政府制定的特殊内容。

专用发票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抵扣对于购买方来说,专用发票是他们申请抵扣增值税的必要凭证。

购买方在购买货物或服务之后,可以凭借专用发票上的信息进行增值税抵扣,从而降低其纳税负担。

因此,专用发票的及时、准确和合规性对于购买方来说非常重要。

2. 纳税申报对于销售方来说,专用发票是其纳税申报的基础。

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之后,需要按照税法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根据专用发票的信息进行税款核算,对销售方进行税收管理和监督。

3. 经济统计专用发票还可以用于统计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发展情况。

根据专用发票上的行业信息和交易信息,税务部门可以对各行业的销售额、税款等进行统计分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总结起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及个人进行经济交易和纳税申报时的重要凭证。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的通知【标 签】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颁布单位】上海地市县单位【文 号】沪国税浦稽﹝2002﹞31号【发文日期】2002-07-28【实施时间】2002-07-2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发票管理 随着“金税工程”的进一步推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越来越多,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后才能作为抵扣凭证,因此,税务机关和企业工作量都很大。

为确保“金税工程”防伪税控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并有效解决纳税人到税务分局办税大厅认证发票的拥挤状况,方便纳税人认证专用发票,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我局在市税务局的统一组织下,与上海华博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共同开发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采集系统”,经测试,该系统远程采集的数据符合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认证要求,利用该系统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得到发票的认证结果,成功地解决了发票认证难的问题。

经市局批准,同意在我局一般纳税人中加以推广应用。

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现将区局制定的《浦东新区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分局在8月份先选择5―6户中等规模、纳税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并进行培训,9月份起开展试点并加以逐步推广。

到年底,各分局争取在一般纳税人中有30%的户进入远程认证系统。

各分局要结合本单位一般纳税人的户数情况,每月认证的抵扣联的数量和大厅柜面的拥挤情况,制定出推广计划,并于8月初报区局稽管处。

二、各分局要本着为纳税人办实事的精神,对纳税人做好宣传、培训和辅导工作,做到精心组织,认真安排。

三、各分局在试点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出好的建议和方法,使发票远程认证工作做得更好。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操作规程(试行)》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票式样汇总

国家税务总局发票式样汇总

通用票样:通用机打发票式样一【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通用机打发票式样二【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通用机打发票式样三【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字体:【大】【中】【小】通用机打发票式样四【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字体:【大】【中】【小】通用机打发票式样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通用手工发票式样一【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通用手工发票式样二【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通用定额发票式样一【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通用定额发票式样二【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国税保留票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第二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机动车统一发票:机动车统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机动车统一发票第二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机动车统一发票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机动车统一发票第四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机动车统一发票第五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打印】【关闭】二手车统一发票:二手车统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二手车统一发票第二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二手车统一发票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二手车统一发票第四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二手车统一发票第五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发票换票证第二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发票换票证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地税保留票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打印】【关闭】【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销售不动产(自开)销售不动产(自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销售不动产(自开)发票第二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销售不动产(自开)发票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销售不动产(自开)发票第四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销售不动产(代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销售不动产(代开)发票第二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销售不动产(代开)发票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销售不动产(代开)发票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销售不动产(代开)发票第四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建筑业(自开):建筑业(自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建筑业(自开)发票第二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建筑业(自开)发票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建筑业(代开):建筑业(代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建筑业(代开)发票第二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建筑业(代开)发票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公路,内河(自开)、公路,内河(自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公路,内河(自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公路,内河(自开)发票第二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公路,内河(自开)发票第三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公路,内河(自开)发票第四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公路,内河(代开)公路,内河(代开)发票第一联【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字体:【大】【中】【小】。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03.13•【字号】沪国税征[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规定的通知(沪国税征[2008]7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关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重新开具发票。

(一)销售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当月收到退回的未抄税的发票联、抵扣联且购买方未认证的,按作废处理,可重新开具发票。

(二)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发票。

二、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一)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可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因多次抄税,已抄税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折扣折让行为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购买方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单》(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2)对应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公章);(4)对应蓝字发票相关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5)承诺书(表明该笔业务确系真实退货,若实际未发生退货,承诺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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