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讲义
第六章资源税【本章考试题型】本章是税法I中的非重点章节,考试题型主要是:单选题5题;多选题2题;计算题、综合题:有时涉及。
近三年平均分数10分左右。
【本章内容结构】第一节资源税概述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第三节征税范围★第四节税目、税率★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新增)★第七节申报与缴纳【本章内容变化】1.新增第六节“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2.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6%);3.资源税优惠变化(P299)。
【本章内容讲解】第一节资源税概述一、概念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包括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二)具有受益税性质(资源有偿分配)(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三、立法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例题·多选题】下列原则属于资源税立法原则的有()。
A.平等互利原则B.效率优先原则C.个别征收原则D.普遍征收原则E.级差调节原则『正确答案』DE『答案解析』资源税立法原则是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下列企业既是增值税纳税人又是资源税纳税人的是()。
A.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的贸易公司B.进口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C.在境内开采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D.在境外开采有色金属矿产品的企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贸易公司不是开采、生产单位,所以不是资源税纳税人;选项BD,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的,所以不是资源税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例题·多选题】在资源税中,下列应税资源产品可以采用代扣代缴方式征收的有()。
A.原油B.铜矿石C.天然气D.石棉矿E.铁矿石『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目前资源税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讲义:第一章第一节
第⼀节 税法概述 共五个问题: 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2.税法原则★ 3.税法的效⼒与解释★ 4.税法的作⽤ 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税法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法机关、获得授权的⾏政机关。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 1.这⾥说的税法是⼴义的,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2.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是税法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法不成税。
【例题1·单选题】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从狭义税法⾓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 )。
A.全国⼈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编号911010101】 【答案】A 【解析】从狭义税法⾓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全国⼈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他选项是⼴义的⽴法机关。
【例题2·单选题】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法的调整对象是( )。
A.税收分配关系B.经济利益关系C.税收权利义务关系D.税收征纳关系 【答疑编号911010102】 【答案】C (⼆)税法的特点--了解 1.从⽴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不属于习惯法 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不属于授权法规 即税法直接规定⼈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不属于单⼀法 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结构有:宪法加税收法典;宪法加税收基本法加税收单⾏法律、法规;宪法加税收单⾏法律、法规。
税法考试冲刺讲义-税法考试冲刺讲义-第1讲_实体税种(1)
税法(2019)考试辅导
《税法》冲刺串讲
第一部分实体税种
【知识点一】纳税人和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与小规模——划分标准500万元:
1.时间: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
2.范围:
(1)应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3.划分意义:计税方法的不同。
4.例外:其他个人、非企业。
5.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条件;
(2)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处理。
6.资管产品,以管理人为纳税人。
7.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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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第一节税法概述共五个问题: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2.税法原那么★3.税法的效力与说明★4.税法的作用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1.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那个地点说的税法是广义的,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例题·多项选择题】〔2020年〕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
A.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C.省级政府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D.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E.市级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正确案』ABD『案解析』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适应法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适应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法规即税法直截了当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税法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A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B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C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D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正确案』D二、税法原那么--把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差不多原那么和适用原那么〕两类原那么具体原那么税法的差不多原那么〔四个〕1税收法律主义2税收公平主义3税收合作信任主义4实质课税原那么税法的适用原那么〔六个〕1法律优位原那么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那么3新法优于旧法原那么4专门法优于一般法原那么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那么6程序优于实体原那么【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税法差不多原那么的是〔〕。
2019年新税务师考试税法1原创高分学习笔记根据新版教材轻一等整理 Word版
税务师考试税法1原创高分学习笔记这是根据新版教材与轻一,结合历年真题做的笔记。
说实话,到考前我也没能完全掌握这份笔记,好在顺利通过考试。
分享给大家,祝各位好运!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1.税法从立法过程看,属于制定法而非习惯法;税法从法律性质看,属于义务法而非授权法;税法从内容看,属于综合法而非单一法2.税收保全冻结相当于税款的银行存款,税收强制执行直接扣款而不冻结,相同点是都扣押查封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3.与纳税期限的选择密切相关的是课税对象4.确定纳税期限考虑的因素有:税种性质、应纳税额大小、交通条件5.直接抵免法仅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不是分子公司。
6.允许抵免额不等同于抵免限额,允许抵免额是指抵免限额与实缴非居住国税款两者之中数额较小者7.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是《宪法》和《立法法》,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8.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只能存在于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权虽是国家法律授予的,不可放弃或转让,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9.税法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民法单一性,税法从总体上讲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10.2006年3月为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规范省级以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等,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12.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虽然都属于行政行为。
但二者也存在本质区别,表现在:(1)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
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而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
(2)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引起行政诉讼;而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引起行政诉讼。
13.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特定事项做出的行政行为。
如: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
(无行为)14.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讲义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备考讲义第一章概述部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1.税收的概念:税收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财政需要;税收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时,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另外最高权力机关还可授权行政机关立法。
(2)税法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税法范围广义: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从立法层次上看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狭义: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3.税收以法的形式存在,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从税收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其基本保障。
(3)从税收职能来看,调节经济是其主要方面。
(二)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认可的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不属于授权法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即税法不是单一的法律,而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二、税法原则(掌握)税法原则分为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两个层次(一)税法基本原则――法、公、合、实4个原则,重点掌握前两个。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效力-熟悉1、空间效力―――特定地域内有效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地方范围内有效2、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有无溯及力(1)税法生效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生效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2)税法的失效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3、对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二)税法的解释――掌握1、税法的解释的含义:税法解释是指有法定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对有关税法或条文进行的解释。
2019年税法税务讲义.doc
第01讲考情分析,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税务代理制度、范围与规则本章考情分析(1)题型:以单选题和多选题为主,2009年考了6分的简答题。
(2)题量:历年分值2分左右,2009年-2013年分值略有上升,预计2014年分值2-3分左右。
题型2013年2012年2011年考点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税务代理的范围;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规则、权利与义务;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1题2分简答题- - -合计2题3分2题3分2题3分[讲义编号NODE00722200010100000001:针对本讲义提问]内容介绍第一节注册税务师概述第二节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第四节税务代理的范围和规则第五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第六节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2014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无实质变化[讲义编号NODE00722200010100000002:针对本讲义提问]第一节注册税务师概述一、注册税务师的概念二、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相对重要)三、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四、注册税务师的执业原则五、税务代理的含义六、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了解)[讲义编号NODE0072220001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一、注册税务师的概念(了解)1.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2.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
(1)个人不可以独立执业;(2)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讲义编号NODE0072220001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二、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1.相对重要,容易出题,与第四节中“税务代理的范围”、第三章“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结合起来学习2.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也是税务代理的范围,主要包括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
税务师税法Ⅰ讲义第07讲_增值税法概述
第十三节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什么叫增值额?
【举例】某品牌裙子销售额与增值额的关系如下:
(假定每一环节没有物料消耗,都是该环节新创造的价值,税率为10%)
【提示】:销售裙子适用的税率为16%,这里是为了简化计算和便于学员理解,假设裙子适用的税率为10%。
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
区分标志——扣除范围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类型
外购固定资产处理
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1-1至2008-12-31)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收入型增值税
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1-1日起执行)
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性全部扣除
第二章 增值税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I中最重要的一章,从历年考试情况看,所有题型均会出现,考核广泛,包括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考查。考试要注意增值税和关税、消费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结合,预计本章2019年将会考查50分左右。
本章内容框架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五、增值税的特点及优点
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优点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讲义:第一章第四节
第四节 国际税法(2007新增) ⼀、国际税法概念及原则 (⼀)什么是国际税法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产⽣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 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 1.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税收管辖权,是⼀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所⾏使的在⼀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性和排他性。
独⽴性是指主权国家在税收征收管理⽅⾯⾏使权⼒的完全⾃主性,即对本国的税收⽴法和税务管理具有独⽴的管辖权⼒;排他性是指在处理属于本国税收事务时不受外来⼲涉、控制和⽀配。
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 ⽬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1.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国际惯例居民(公民)种类⼀般判定标准特殊判定标准⾃然⼈居民⾝份三个:(1)住所标准(永久性或习惯性住所)(2)时间标准(3)意愿标准(1)以永久性住所为判定标准(2)以同个⼈和经济关系更为密切为判定标准(3)以习惯性住所为判定标准(4)以国籍为判定标准(5)通过有关国家协商解决法⼈居民⾝份四个:管理中⼼标准;总机构标准;资本控制标准;主要营业活动地标准法⼈双重居民⾝份的判定,只能由有关国家之间协商解决公民⾝份该⼈与本国是否有法律联结因素,即公民⾝份。
⽬前实⾏公民管辖权的国家基本采⽤两个标准⾃然⼈——国籍标准法⼈——登记注册标准 【例题·单选题】(2008年)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然⼈居民⾝份的⼀般判定标准不包括( )。
2019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科班第4讲_增值税(2)
11%/10%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基本温饱)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生活能源)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精神文明)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生产)
低税率
11%/10%
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
【注意2】什么时候需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般需换算;
②商业企业零售金额要换算;
③普通发票上的金额要换算;
④价外费用、应税包装物押金要换算。
(2)销售额中不包括:
①受托加工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代垫运费;(2个条件: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4)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18年12月将20辆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10万元/辆,甲企业同类小汽车最高销售价格16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为14万元/辆。已知上述金额均不含增值税,小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5%,请计算该批小汽车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受托方
②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时,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销项-进项;手续费按“商务辅助-经纪代理服务”计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不同机构、不同县市)
2019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试题及答案(卷一)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下列费用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有( )。
A.耕地占用税B.开发小区的排污费、绿化费C.安置动迁用房的支出D.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加罚的利息支出E.土地闲置费【答案】ABC【解析】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加罚的利息支出和土地闲置费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中扣除。
2.下列属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项目有( )。
A.建筑安装工程费B.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城建税C.房地产销售费用D.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利息E.拆迁补偿费【答案】CD【解析】选项AE:建筑安装工程费、拆迁补偿费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项目;选项B:转让房地产缴纳的城建税属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3.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的下列相关税费,不可列入加计扣除20%的基数的有( )。
A.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B.占用耕地缴纳的耕地占用税C.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D.开发小区内的道路建设费用E.向金融机构借款可按项目分摊的利息部分【答案】CE【解析】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实施细则第七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一)(二)项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4.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下列各项中,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扣除的有( )。
A.加罚的利息B.已售精装修房屋的装修费用C.逾期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闲置费D.取得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开具发票的扣留质量保证金E.预提费用【答案】BD【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选项A、C、E均属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能扣除的项目。
5.转让旧房产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
A.旧房产的评估价格B.支付评估机构的费用C.建造旧房产的重置成本D.转让环节缴纳的各种税费E.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答案】ABDE【解析】选项C转让旧房时以重置成本价乘以其成新度折扣率来确定转让该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项目金额。
2019年税务师考试税法1原创高分学习笔记根据新版教材轻一等整理 Word版
税务师考试税法1原创高分学习笔记这是根据新版教材与轻一,结合历年真题做的笔记。
说实话,到考前我也没能完全掌握这份笔记,好在顺利通过考试。
分享给大家,祝各位好运!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基本概念特点税法:国家机关制定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总和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广义:全国人大税收法律+国务院税收法规+省人大地方性税收法规+税收部门规章特点:立法过程-制定法(非习惯法);法律性质-义务性法规(非授权法);内容-综合性(非单一法)税法原则(构成税法规范的基本要素,调节税收关系的抽象概括,普遍指导意义,社会经济关系的体现,税收法治理论基础)基本原则:税收法律主义(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依法稽征原则)税收公平主义(按照负担能力分配税收)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公众信赖原则,双方非对抗)实际课税原则(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税负,防止避税偷税,增强公正性)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税法>行政立法>行政规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法律效力等级限制)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法特定条件具备溯及力)程序优于实体原则(争讼原则,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必须履行纳税义务)税法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效力(我国属人属地相结合)生效:一段时间生效、发布日生效、地方政府确定实施日期失效:新法代替旧法、直接宣布废止、税法本身规定废止有利溯及,从轻原则税法解释解释主体专属性,内容权威性,适用针对性、普遍性、一般性按照解释权限划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立法解释:事后解释,包括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解释法律,国务院解释行政法规,地方人大解释地方法规,可作为断案依据司法解释:限于税收犯罪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解释、两高共同解释,可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法规依据行政解释:普遍约束,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总署执法解释,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按照解释尺度划分: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税法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经济作用:税收根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监督管理经济活动的有力武器;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与其他法律关系宪法:依从(宪法条款规范税法内容,依据宪法原则精神制定税法)民法:分别属于公法和私法,调整对象、关系建立、原则、程序、手段不同行政法:一般特性一致(调整国家与法人关系,国家领导地位,体现国家单方面意志,按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解决争议),存在不同(税法经济分配性质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向转移,与再生产密切联系,以货币收益转移度量义务性)经济法:税法有较强经济属性,经济法法律法规是税法依据,概念原则大量应用;经济法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税法调整税务行政管理;经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多用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解决争议刑法: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的最有力保证,从不同角度规范社会行为,调整对象、性质、法律责任追究形式不同国际法:互相影响,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主体:税务机关、纳税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获得法定授权,税务机关的征税权具有程序性纳税主体: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划分方法——按纳税主体民法身份不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按征税权行使范围不同(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变更:纳税人自身组织变化、经营财产状况变化、税务机关组织管理变化、税法修订调整、不可抗力造成破坏消灭: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义务超期消灭、纳税义务免除、税法废止、主体消失实体法:税收要素固定,一税一法(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程序法:规定征纳税程序(税收确定程序、征收程序、税务稽查程序)实体法要素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减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负税人与纳税人不一定一致课税对象是征税目的物,体现不同税种基本界限,决定税种名称、性质差别,是基础性要素,区别税种的最主要标志计税依据:据以计算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价值形态、实物形态),计税依据(量)与课税对象(质)不一定一致(所得税一致,车船税不一致)税目: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应征税范围,代表征税广度(列举税、概括税)税率:课税的深度,是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现行税率有比例、超额累进、超率累进、定额税率累进税率在收益课税中使用,调节收入,有效处理税收负担纵向公平问题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累进缓和税负合理,边际税率大于平均税率,透明度差定额税率:税率与价值量脱离联系,适用于价格稳定的大宗产品征税,价格频繁变动、上升的商品会呈现累退性零税率:课税对象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负税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标准的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减免形式:税基减免(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税率减免(重新定税率、零税率)、税额减免(全部减免、减半征收、核定减免额、抵免税额)税收附加、税收加成:调节或限制纳税人过多收入、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纳税环节:广义是课税对象在再生产中分布情况,分为一次和多次课征制纳税期限:与课税对象的性质有密切关系税收程序法作用:保障实体法实施,弥补实体法不足;规范控制行政权行使;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效率主要制度:表明身份制度、回避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听证制度、时限制度税收确定程序: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程序:税款征收(征收方式确定、核定应纳税额、税款入库、减免税管理、欠税追缴)、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税务稽查程序: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关制度1.欠税与滞纳金日征收欠款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从纳税期限届满次日至纳税人缴款当日2.税款退还与追征技术原因或计算错误多征、正常税收多缴——税务机关发现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结算缴纳税款日起3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同期银行存款税务机关责任造成少缴税款——税务机关3年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纳税人责任造成少缴——一般失误,税务机关3年(特殊5年)追征+日万分之五滞纳金;偷抗骗税,无限期追征+日万分之五滞纳金3.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县以上局长批准税收保全:行为条件(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时间条件(规定期限届满前,责令缴纳期限之内)担保条件(没有担保的可以采取税收保全)——制约限制纳税人资金财务转移——通知开户行、金融机构冻结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存款,扣押查封等值商品强制执行:超过纳税期限+责令期限+逾期仍未缴纳——强迫纳税人履行义务——通知开户行或金融机构从存款扣缴税款,拍卖变卖等值商品货物财产实施对象差异:税收保全只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强制执行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滞纳金也同时强制执行4.税务稽查程序选案(确定对象,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选案部门制作通知书移交检查部门)检查(检查部门接通知书检查,2人以上共同实施,出示检查证和通知书,可以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异地协查)审理(审理人员对检查部门报告审核并提出书面审理意见,违法+税务处理=税务处理决定书、违法+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轻微=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违法=税务稽查结论、涉案犯罪=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执行(将审理决定书送达被执行人,督促或强制执行,执行部门制作执行报告)税收立法国家机关依照职权范围,通过程序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是国家立法活动的组成部分广义: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废止税收法律法规的活动,狭义:全国人大立法核心: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依据是宪法和立法法)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主席令公布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各种实施条例、暂行条例-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税收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税法解释-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高法、高检-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税务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权限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制定,公布日30日执行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规定不一致:国务院提意见,认为适用税务规章的人大裁决税收规范性文件县以上税务机关依法制定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的文件不得设定开征、停征、减免退补事项、行政许可、审批、处罚、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属于非立法行为规范,使用主体有非特定性,不具有可诉性,向后发生效力,一般公布日30日后执行税收执法特征:单方意志性、法律强制力,具体行政行为,裁量性,主动性,效力先定性,有责行政行为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执法主体法定、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根据合法),合理性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最小损害性)执法监督:主体是税务机关,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包括事前、中、后监督税收司法审判机关依法对涉税案件行使审判权(狭义)独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税收行政司法(司法机关受理涉及税务机关的案件执行申请,维权+监督,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督促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以具体的税收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仅合法性审查)税收刑事司法(以危及税收行为为规制对象,包括对征纳双方的违法行为规制,由税务、公安、检察院、法院四机关参与,经理案件移送、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司法审判四阶段)税收民事司法:税收优先权、代位权、撤销权是税收债权的保护制度税法发展明代一条鞭法,对人征税转为物,缴纳实物转换为缴纳货币1950年新中国税收制度建立——1954年宪法——1956文化娱乐税条例为首次税收法律——1958~2005农业税执行最长——1958调整税收立法权下放——2014.6.30深化六税一法改革(增值、个税、消费、资源、房产、环保税、税收征管法)2016.5.1营改增第二章增值税增值额企业新创造的价值V+M,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生产单位的收入额扣除生产或外购成本后的余额,是货物全部生产流通环节创造的增值额之和(最终销售价值)。
2019年CPA精讲教程-税法-1-专题一税法总论-税法的概念
专题一税法总论●【考情分析】客观题,3 分左右,不重要。
●【重磅考点提示】1.税法的概念;2.税法原则;3.税法要素;4.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5.税收执法;6.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7.国际税收关系。
【重磅考点】税法的概念(一)税收与税法的概念A.合理性B.无偿性C.强制性D.综合性【答案】BC【解析】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二)税收法律关系A.税收法律事件B.税收法律的公布C.税收法律的实施D.税收法律行为【答案】AD【解析】税收法律事实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税收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三)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A.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B.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而税法调整方法是强制和有偿C.税法与刑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D.税法与行政法有十分密切的联系,都属于义务性法规【答案】AC【解析】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而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税法与行政法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但是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所含的少数义务性规定也不像税法一样涉及货币收益的转移,而税法则是一种义务性法规。
【重磅考点】税法原则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D.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答案】ABCD【例题-单选题】从 1999 年 11 月 1 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按 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某居民 2003 年 4 月 1 日在我国境内某储蓄机构取得 1998 年 4 月 1 日存入的 5 年期储蓄存款利息 5 000 元,如果该居民被征收了 1 000 元的个人所得税。
2019年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考情介绍题型均以单选题、多选题出现,分值为10分左右。
知识点:税法的概念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法特点:1.从立法过程看属于制定法2.法律性质属于义务性法规3.内容上具有综合性知识点:税法原则★基本原则适用原则1.税收法律主义2.税收公平主义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4.实质课税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税收法律主义1.课税要素法定2.课税要素明确3.依法稽征税收公平主义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征纳双方主流关系为相互信赖合作,不是对抗如:预约定价安排。
实质课税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如:关联交易价格调整。
法律优位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下位特别法效力>上位普通法效力新法优于旧法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新法效力优先。
法律不溯及既往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实体法无溯及力,程序法有一定溯及力。
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有约束力。
程序优于实体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适用。
如:有争议的税款应先完税再复议或申诉。
作用: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知识点:税法的解释★1.法定解释的特性专属性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权威性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相同效力针对性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法定解释的分类—按解释权限分分类解释主体效力及特点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人大常委会1.解释效力=被解释的法的效力2.可作为判案依据3.属于事后解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联合1.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判案依据2.审判解释和检查解释有分歧,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和决定行政解释(执法)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1.执行中有普遍约束力,但原则上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2.税务机关个别性行政解释不得在诉讼提出后作出法定解释的分类—按解释尺度分解释方法举例字面解释个税中的“居民”定义限制解释个税中“习惯性居住”解释为“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扩充解释个税中“一次劳务报酬”解释为“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知识点:税收实体法★(一)课税对象(二)税率——核心和灵魂名义税率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名义税率产生原因:(1)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不一致;(2)税率差异;(3)减免税手段的使用;(4)偷逃税;(5)错征。
2019税务师《税法一》易错易混知识点辨析
2019税务师《税法一》易错易混知识点辨析
2019年税务师考试题量巨大,知识点众多,考生难免有混淆的情况。
在税务师备考的强化冲刺阶段,网校特整理了《税法一》易错易混点,希望大家不要在一些概念题上丢分。
知识点1【两类原则的比较】
知识点2【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知识点3【税收立法】
知识点4【增值税税率】
知识点5【融资性售后回租和融资租赁服务的区别】
知识点6【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1.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2018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2019年4月1日以后)
知识点7【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物品和旧货】
%。
提示:如果是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13%的税率应该为16%,9%的税率应该为10
知识点8【常考预缴及申报增值税总结】
预征率记忆方法:房企转让都用3,其他转让都用5,建筑用23,租赁用35。
提示:如果是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9%的税率应该为10%。
知识点9【包装物押金规定的比较】
知识点10【增值税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对比】
知识点11【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若干具体规定】
知识点12【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记忆方法:区别记忆房地产企业转让新房和所有企业转让旧房。
知识点13【关税特殊贸易完税价格】。
2019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2019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欢迎大家免费试听!!祝您取得优异成绩。
三种计税方法1.从价定率计税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复合计税(白酒、卷烟)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例题.计算题】某卷烟厂与某商场签订购销合同,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给该商场M牌卷烟50箱,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回 50%的货款,因为该商场资金周转问题,卷烟厂本月实际收到40%的货款。
『准确答案』应纳增值税=100×50%×17%=8.5(万元)应纳消费=100×50%×56%+50×50%×150÷10000=28.38(万元)【考题.单选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销售粮食白酒4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包装物押金23400元(单独记账核算),另收取运费47970元。
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元。
(白酒消费税税率 20%,0.5 元/斤)A.84000B.88000C.92200D.96200『准确答案』D『答案解析』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应于收取时并入销售额征税,销售货物同时负责运输收取的运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征税。
酒厂应纳消费税=[400000+(23400+47970)÷(1+17%)]×20%+4×2000×0.5=96200(元)。
税务师税法Ⅰ讲义第33讲_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生产企业的A牌号卷烟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6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税务机关采集其批发环节销售价格为每标准条11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类烟的批发毛利率为30%。
该企业当期出厂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标准箱5万支),则该企业当期应纳的消费税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A牌卷烟计税价格=110×(1-30%)=77(元/条),77元>60元,按77元计算缴纳消费税,属于甲类卷烟。
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300×150+77×300箱×250条/箱×56%=45000+3234000=3279000(元)。
2.计税价格核定管理(1)对于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资料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卷烟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人按照已核定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满1年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卷烟计税价格的申请。
(2)对于因卷烟批发企业申报的销售价格信息错误,造成纳税人对税务总局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的,纳税人可自计税价格执行之日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计税价格的申请。
(3)对于纳税人套用其他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造成少缴消费税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调整纳税人应纳税收入时,应按照采集的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适用最低档批发毛利率确定计税价格,追缴纳税人少缴消费税税款。
(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1.核定范围: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3.国家税务总局选择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核定比例统一确定为60%。
4.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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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讲义《税法一》:
文化体育业营业
税
一、税目与税率——3%
(一)文化业:包括表演、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培训(二)体育业:包括举办体育比赛、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
提示:出租文化场所、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演出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
四、税收优惠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售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
(第一道门票)
2.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免征营业税。
4.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下列服务免征营业税:①文物、遗址等修复保护服务;②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医药诊疗保健服务。
【考题.单选题】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月经营游览场所取得旅游景点门票收入450万元,在景区内经营旅
游观光电车取得收入68万元,支付维修费6万元。
该公司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万元。
A.15.36
B.15.54
C.16.90
D.25.90
『准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450×3%+68×5%=1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