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危险源安全距离
危险源安全距离完整版
危险源安全距离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一氧化碳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位置为:第二项第一类中,编号为2100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2气体项第一栏:易燃气体:危险性属于2.1项的气体,临界量为10吨。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2.28条装置内液化烃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0m3。
装置内中间储罐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如下:第5.3.3条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3.3的规定。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表5.3.3注: 1.D为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
2.不同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采用较大值。
3.液氨、液氧储罐的防火间距同液化烃储罐。
黄磷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128-2009》表1中49栏,临界量为50吨安全距离相关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3.1.7条1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表3.1.7注:1.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2.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4.2.1条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4.2.l的规定。
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表4.2.l《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黄磷属甲类一氧化碳属于乙类仓库与厂房)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防火间距表只体现出防火距离,重大危险源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储存量与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计算,原则为距离越远评估级别超低,投入管理资源越少。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3.4.1表3.4.1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表3.5.1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m)。
危险源安全距离(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危险源安全距离(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危险源安全距离(最新版)一氧化碳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位置为:第二项第一类中,编号为2100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2气体项第一栏:易燃气体:危险性属于2.1项的气体,临界量为10吨。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2.28条装置内液化烃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0m3。
装置内中间储罐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如下:第5.3.3条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3.3的规定。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表5.3.3 球罐卧罐水槽式罐液化烃有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0.5D1.0D但不宜大于1.5m无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1.0D可燃气体助燃气体0.5D0.65D但不宜大于1.5m0.5D注:1.D为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
2.不同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采用较大值。
3.液氨、液氧储罐的防火间距同液化烃储罐。
黄磷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128-2009》表1中49栏,临界量为50吨安全距离相关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3.1.7条1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表3.1.7除液化烃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外的工艺装置或设施液化烃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距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00120120相邻工厂(围墙)50120120国家铁路线(中心线)4555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3545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455580厂外公路(路边)2025变配电站(围墙)5080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倍塔杆高度Ⅰ、Ⅱ级国家架交通信线路(中心线)405080通航江河岸边20注:1.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危化品生产安全间距安全生产
危化品生产安全间距1、员工宿舍与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的安全距离是多少米厂房与宿舍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3.4.2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2.2.1条的规定,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
2、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须与居民区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是多少?这不是一个定数,要看是属于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还是什么,是仓库还是生产企业,只能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你能说详细点吗?3、如何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距离的确定方法安全距离法:根据历史的经验或专家判断,列出不同工业活动或设施与其他场所或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
基于后果的方法:通过火灾、爆炸、毒物扩散等事故后果模型,算出各种死亡或伤害半径作为后果严重程度的一种量度。
基于风险的方法:采用QRA,使用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两个指标作为重大危险源土地使用安全规划的依据。
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确定危化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对于高敏感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目标,可采用事故后果方法计算后对安全距离做相应的调整。
安全距离验证选取典型园区的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计算,确定安全距离,并与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防火、卫生防护距离进行对比,提出推荐的安全距离标准。
对于企业周边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或特殊高密度场所等,采用QRA计算的安全距离可能会小些,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采用基于后果和基于风险两种方法相结合确定安全距离。
4、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多少?(民宅)根据规定,若生产与储存物包含或可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强氧化剂,不可以在居民区附近。
若无上述危险品,应远离居区30米且不准占用消防通道。
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 王如君0
的界定及对应方法的选择理由如下:
三、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
3.2 推荐方法框架及选择理由
涉及爆炸品的危化装置范围界定:
此类装置中的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 ( 如受 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 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 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
第九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
The 9th China International Forum on Work Safety
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分论坛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
王如君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副总工程师
2018年10月17日 杭州
目录/CONTENTS
1 2 3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国发〔2006〕24 号文、国务院安委办〔2009〕7 号、发 改委有关公告…(氯碱行业、电石、焦化)
一、出台背景
1.2 制定可接受风险标准的必要性 我国目前有关危化品企业防护距离主要有防火距 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而上述距离均未从防范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事故对选址和民众的安全防护, 安全监管部门采用以上距离用于确定危险化学品企 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的确定方法,最大限度的保护周边居民和公共财产
的安全,体现"以人为本,保护生命"的严肃性。
三、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
3.2 推荐方法框架及选择理由
重点监管的危化装置: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 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装置: 1 .涉及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 的危险化工工艺的;
人员长期、慢性的健康问题。
三、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
危险源安全距离(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危险源安全距离(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危险源安全距离(最新版)一氧化碳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位置为:第二项第一类中,编号为2100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2气体项第一栏:易燃气体:危险性属于2.1项的气体,临界量为10吨。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2.28条装置内液化烃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0m3。
装置内中间储罐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如下:第5.3.3条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3.3的规定。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表5.3.3 球罐卧罐水槽式罐液化烃有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0.5D1.0D但不宜大于1.5m无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1.0D可燃气体助燃气体0.5D0.65D但不宜大于1.5m0.5D注:1.D为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
2.不同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采用较大值。
3.液氨、液氧储罐的防火间距同液化烃储罐。
黄磷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128-2009》表1中49栏,临界量为50吨安全距离相关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3.1.7条1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表3.1.7除液化烃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外的工艺装置或设施液化烃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距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00120120相邻工厂(围墙)50120120国家铁路线(中心线)4555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3545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455580厂外公路(路边)2025变配电站(围墙)5080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倍塔杆高度Ⅰ、Ⅱ级国家架交通信线路(中心线)405080通航江河岸边20注:1.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危险源安全距离
危险源安全距离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一氧化碳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位置为:第二项第一类中,编号为2100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2气体项第一栏:易燃气体:危险性属于项的气体,临界量为10吨。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2.28条装置内液化烃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0m3。
装置内中间储罐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如下:第5.3.3条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3.3的规定。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表5.3.3球罐卧罐水槽式罐液化烃有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但不宜大于无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可燃气体助燃气体但不宜大于注:为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
2.不同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采用较大值。
3.液氨、液氧储罐的防火间距同液化烃储罐。
黄磷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128-2009》表1中49栏,临界量为50吨安全距离相关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3.1.7条1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表3.1.7除液化烃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外的工艺装置或设施液化烃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距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00 120 120 相邻工厂(围墙)50 120 120 国家铁路线(中心线)45 55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35 45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45 55 80 厂外公路(路边)20 25变配电站(围墙)50 80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倍塔杆高度Ⅰ、Ⅱ级国家架交通信线路(中心线)40 50 80 通航江河岸边20注:1.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2.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
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对于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①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储量≤5吨和>5吨的甲类物品库房与民用建筑的距离分别为30米和40米;储气罐或罐区与民用建筑间的距离为25米~40米;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民用建筑距离为25米等。
总之,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来确定间距。
②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石油化工企业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液化烃罐组120米,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100米。
③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规定:石油库与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分别为:一级油库100米;二级油库90米;三级油库80米;四级油库70米;五级油库50米。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①以上公共设施均可归类为民用建筑居住区,对于民用建筑与危化品储存设施之间的距离,均可采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②国家对某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定的防护距离仍可适用以上公共设施;③《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BGZ1-2010)第5.1.3条规定:“工业企业选址宜避开可能产生或存在危害健康的场所和设施,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气体输送管道,以及水、土壤可能已被原工业企业污染的地区;建设工程需要难以避开的,应首先进行卫生学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设计单位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制定施工期间和投产运行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发布,2010年12月22日修订)。
四、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①以上建筑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列为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均有不同的距离要求。
危险化学品装置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的确定
★ 石油化工安全环保技术 ★安全距离是指为了预防和减缓危险源潜在事故(火灾、爆炸和中毒等)对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危险源与敏感目标之间设置的间距,保证危险源对目标带来的风险不会超过可接受标准,在安全距离的大概念下可以有安全间距、防火间距、安全防护距离等专业概念[1]。
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部分危险化学品装置被居民区包围,与居民区之间的安全距离不足导致的事故风险日益突出,合理的安全距离是保护危险化学品装置自身安全,减少事故后果,降低事故“多米诺”效应,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措施[2]。
以某加气站LNG储罐为例,采用安全间距法、基于事故后果计算确定安全防护距离法、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法综合确定其与居民区安全距离。
1 工程简介本次的案例工程为某新建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加气站项目,该站占地面积约8344.35 m2,拟设计规模为15 000 Nm3/d,主要工程内容为:LNG储罐区、LNG泵撬、站房、加气区、卸车区、变配电和自控系统等。
该站拟新建1座60 m3LNG卧式储罐,按照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确定为三级LNG加气站。
收稿日期:2019-05-14作者简介:徐雯,女,毕业于福州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硕士,主要从事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工作,工程师。
E-mail: ***************危险化学品装置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的确定徐雯1,漆亮亮2(1.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襄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襄阳 441021;2.永修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江西九江 330300)摘 要:危险化学品装置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腐蚀等危险特性,一旦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会对装置周边的居民区造成严重影响。
以某LNG加气站为例,利用安全间距法、基于事故后果计算确定安全防护距离法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计算法确定该加气站LNG储罐装置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
通过综合比较3种方法的分析结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选址、安全距离的确定及风险评价提供技术指导。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问题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问题安全距离,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不同的行业其名称和要求都不一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虽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浙安监管危化〔2011〕204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已弱化对安全距离方面的考核力度“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一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只是在涉及重大危险源时提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要求,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但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关注。
自200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实施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将距离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整改对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的安全距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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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 应急处置人员的应对能力和熟练度, 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 进行处置
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 对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安全距离管理 的认识和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设备 应急照明、逃生指示牌等照明设备 急救箱、担架等急救设备 必要的通讯工具,如对讲机、电话等
危险物质:包括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有毒物质、腐 蚀性物质等。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物质 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应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 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储存区重大危险源
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
管道输送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和分类
重大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
重大危险源对环境和人类的影 响
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管理措施
特殊作业类型及安 全距离要求
定义: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 特殊作业类型:如熔化、浇注、压延、烘烤、干燥、包装等 安全距离要求:与重大危险源保持一定的距离,具体要求根据危险源的级别和种类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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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板抽堵作业的记录要求:在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应做好记录,包括盲板的安装位置、数 量、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管理和追溯。
安全距离确定的依 据和原则
法律法规和标准 作ຫໍສະໝຸດ 活动的风险作业活动的风险要求
和影响
国家和行业标准
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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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八大场所的安全距离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①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规定:储量≤5吨和>5吨的甲类物品库房与民用建筑的距离分别为30米和40米;储气罐或罐区与民用建筑间的距离为25米~40米;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民用建筑距离为25米等。
②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规定:石油化工企业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液化烃罐组120米,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100米。
③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规定:石油库与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分别为:一级油库100米;二级油库90米;三级油库80米;四级油库70米;五级油库50米。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① 以上公共设施均可归类为民用建筑居住区,对于民用建筑与危化品储存设施之间的距离,均可采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② 国家对某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定的防护距离仍可适用以上公共设施;③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BGZ1-2002)第4、14条规定:“严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恶臭、粉尘、噪声且目前尚无有效控制技术的工业企业,不得在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其他人口密集的被保护区域内建设。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①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第4、1、5规定:“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严禁在饮用水源的上游建厂”;② 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发布)。
(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① 以上建筑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列为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均有不同的距离要求。
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包括居住区、国家铁路线、厂外企业铁路线、厂外公路、通航江、河、海岸边等,均列出了距离规定。
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
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对于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①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储量≤5吨和>5吨的甲类物品库房与民用建筑的距离分别为30米和40米;储气罐或罐区与民用建筑间的距离为25米~40米;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民用建筑距离为25米等。
总之,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来确定间距。
②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石油化工企业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液化烃罐组120米,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100米。
③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规定:石油库与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分别为:一级油库100米;二级油库90米;三级油库80米;四级油库70米;五级油库50米。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①以上公共设施均可归类为民用建筑居住区,对于民用建筑与危化品储存设施之间的距离,均可采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②国家对某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定的防护距离仍可适用以上公共设施;③《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BGZ1-2010)第5.1.3条规定:“工业企业选址宜避开可能产生或存在危害健康的场所和设施,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气体输送管道,以及水、土壤可能已被原工业企业污染的地区;建设工程需要难以避开的,应首先进行卫生学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设计单位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制定施工期间和投产运行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发布,2010年12月22日修订)。
四、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①以上建筑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列为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均有不同的距离要求。
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距离标准
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距离标准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距离标准01. 引言住在都市中的我们,时常无法避免与重大危险源存在相邻的可能性。
而这些危险源往往是化工厂、石化企业、煤矿等,其潜在风险着实不可小觑。
制定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距离标准,成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的必要举措。
02.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指的是那些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的设施或场所。
比如炼油厂、化工厂、爆炸物储存场所等。
其潜在危害性不可小觑,一旦事故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
03. 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距离标准的重要性制定合理的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距离标准,对于维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至关重要。
科学合理的距离标准,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范围,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
04. 现行标准与不足目前我国对于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的距离标准,还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
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另个别地区虽然制定了距离标准,但未能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导致标准执行效果不佳,难以从根本上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
05. 国外的经验与借鉴在国外,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距离标准得到了较好的实施与执行。
比如美国等国家,都制定了严格的距离标准,并通过立法等手段进行强制执行,确保了居民的生命安全。
我们可以借鉴其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标准。
06. 个人观点我认为,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的距离标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
我们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合理的距离标准,并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严格执行,以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
我们也需要加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与政府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
07. 总结与回顾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距离标准是一个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以科学合理的方式来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和社区的和谐稳定。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问题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问题安全距离,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不同的行业其名称和要求都不一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车站、码头、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虽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已弱化对安全距离方面的考核力度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一处扣20分;,只是在涉及重大危险源时提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要求,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但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关注。
自200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将距离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整改对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由于法律制定的局限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很大程度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近期参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诊断工作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原则性的问题,结合部分专家对安全距离情节和政府部门规划缺陷甚是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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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安全距离
一氧化碳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位置为:第二项第一类中,编号为2100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2气体项第一栏:易燃气体:危险性属于2.1项的气体,临界量为10吨。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4.2.28条装置内液化烃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中间储罐的总容积,不宜大于1000m3。
装置内中间储罐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如下:第5.3.3条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3.3的规定。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罐组内储罐的防火间距表5.3.3
球罐
卧罐
水槽式罐
液化烃
有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
0.5D
1.0D但不宜大于1.5m
无事故排放至火炬的措施
1.0D
可燃气体助燃气体
0.5D
0.65D但不宜大于1.5m
0.5D
注:
1.D为相邻较大储罐的直径。
2.不同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采用较大值。
3.液氨、液氧储罐的防火间距同液化烃储罐。
黄磷
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128-2009》表1中49栏,临界量为50吨
安全距离相关规定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3.1.7条1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表3.1.7
除液化烃罐组、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外的工艺装置或设施液化烃罐组
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距
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
100
120
120
相邻工厂(围墙)
50
120
120
国家铁路线(中心线)
45
55
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45
55
80
厂外公路(路边)
20
25
变配电站(围墙)
50
80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倍塔杆高度
Ⅰ、Ⅱ级国家架交通信线路
50
80
通航江河岸边
20
注:
1.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2.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4.2.1条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4.2.l的规定。
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表4.2.l
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生活间
明火设备
介质温度低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
介质温度等或高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
中间储用、电脱盐脱水罐
其他工艺设备房间
内隔热衬里反应设备
其他工艺设备或其房间
甲A
甲B、乙A
乙B、丙A
甲A
甲B、乙A
乙B、丙A
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生活间明火设备
15
介质温度低于自燃设备①
可燃气体压
缩机压缩机
中间储罐、电脱盐脱水罐甲A
22.5
22.5
15
甲B、乙A
15
15
7.5
乙B、丙A
7.5
7.5
其他工艺设备或其他房间
22.5
7.5
7.5
甲B、乙A
15
75
7.5
乙B、丙A
7.5
7.5
7.5
介质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工艺设备内隔热衬里反应设备
15
22.5
15
7.5
4.5
其他工艺设备或房间
15
4.5
4.5
15
7.5
4.5
7.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黄磷属甲类一氧化碳属于乙类仓库与厂房)
生产类别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液体雾滴
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注:防火间距表只体现出防火距离,重大危险源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储存量与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计算,原则为距离越远评估级别超低,投入管理资源越少。
)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3.4.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
表3.4.1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
甲类厂房
乙类厂房(仓库)
丙、丁、戊类厂房(仓库)
民用建筑
单层或多层
单层或多层
高层
单层或多层
高层
裙房,单层或多层
高层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一、二级
四级一、二级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类
二类
甲类
厂房
单层、
多层
一、二级
12
12
12
14
16
13
25
50
乙类
厂房
单层、
多层
一、二级
12
10
12
12 14 13 25 50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25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25
50
丙类
厂房
单层或多层
10
12
13 10 12 14 13 10 12 14 20 15 14 12
12 14 16 15 12 14 16 25 20 16 14
16
17 14
17
14
16
18
25
20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3
15
17
20
15
丁、戊类
厂房
单层或多层
一、二级
12
10
12
13
10
13 10 12
14
15
13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16 18
15
16 14
16
17 14 16 18 17 14 16 18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13
15
17
15
室外变、配电站
变压器总油量(t)≥5,≤10
25
25
25
25
12
15
20
12
15
20
25
20
20 25 15 20 25 30 25 >50 20 25 30 20 25 30
表3.5.1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m)
甲类仓库及其储量(t)
甲类储存物品第3、4项
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项
≤5
>5
≤10
>10
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50
裙房、其他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40
25
甲类仓库
20
20
20
20
厂房和乙、丙、丁、戊类仓库
一、二级耐火等级
15
20
12
15
三级耐火等级
20
25
四级耐火等级
25
30
20
25
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
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
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30
40
25
30
厂外铁路线中心线
40
厂内铁路线中心线30
厂外道路路边
20
厂内道路路边
主要
10
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