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
2024年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与规范我公司各部室在安全生产信息方面的报送、统计及分析工作,旨在提升对不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系统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深入探究事故规律,科学制定预防措施,从而全面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信息,涵盖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已造成实际后果的不安全事件信息。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应遵循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
所有部门及个人均需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准确、真实、及时且完整,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正常报送流程。
第四条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顺畅与高效,各部室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
各部门负责人需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直接责任人,并将其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关键信息报至生产部及主管领导处备案。
一旦责任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将更新后的信息上报至生产部及主管领导。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广泛,涵盖电厂内部所有部门。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六条组织体系构建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组织体系由员工、班组、各部室负责人及领导共同构成,实行逐级汇报或越级汇报的双重机制。
第七条生产部职责明确(一)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核心部门,承担归口管理职责。
(二)负责重大、特大、较大及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并存档人身轻伤、机组非计划停运、机组设备异常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对半年度和年度等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对有关部门、班组及员工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2024年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二篇)
2024年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电监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各风场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管控,依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风电场场长是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条风电场安全事件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有限公司下属的所有风电场。
二电力安全事件分级认定第七条风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分为一级安全事件和二级安全事件,第八条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一级安全事件:(一)____千伏、____千伏母线主保护拒动或误动、断路器拒动或误动。
(二)风场____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场对外停止供电。
(三)因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造成____千伏变电设施损毁或基础塌陷,并导致停运。
第九条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二级安全事件:(一) 任一条集电线路因安全故障跳闸。
(二) 任一风机机组变出线保护拒动或误动,开关拒动或误动。
三电力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第八条风电场发生一级安全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及时汇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工作结束后____个工作日内,安全生产部应当将调查报告报上级公司安监部。
第九条风电场发生二级安全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由安全生产部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组织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整改措施,调查结束____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总经理。
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事故信息报送和调查处理程序,依法查明事故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级各类事故的报送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依法报送事故信息,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事故信息报送第五条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联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向其提供以下信息: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2.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3. 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情况;4.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救援工作。
第七条事故信息报送分为两个阶段:1. 初步报送: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事故现场人员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初步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2. 完整报送: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事故现场人员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完整报送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影响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事故信息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将事故信息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第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调查。
第十条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调查处理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设置调查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专家组成调查组,负责具体调查工作。
2. 调查准备:调查组应制定调查计划,明确调查范围、目标和方法,并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和资料。
3. 现场调查:调查组应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工作,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影响。
4. 责任认定: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5. 结果报告:调查组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进行汇报,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建议。
风电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风电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风电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以及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网络安全组织与管理1. 风电场设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风电场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风电场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防护、安全事件处理、安全培训等。
3. 各部门、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网络安全状况。
四、网络安全防护措施1. 信息系统安全防护(1)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的配置,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修复。
(3)严格执行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策略,防止未授权访问。
2. 网络安全防护(1)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入侵防御系统等。
(2)对内外网进行隔离,防止内外网数据交叉感染。
(3)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 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发现网络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2)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3)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确保网络安全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五、网络安全培训与宣传1.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3. 鼓励员工发现网络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共同维护风电场网络安全。
六、奖惩1. 对在网络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网络安全规定、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风电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风电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电场生产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风电场所有生产、施工、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风电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编制、修订、实施风电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负责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六)指导、监督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风电场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风电场场长对本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三)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四)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三)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一)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三)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四)对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九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定完成时间、定整改效果)原则进行整改。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1变电站应根据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具体要求,定期对本所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分析设备现状,制定落实计划。
3做好反措执行单位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和验收工作,对现场反措执行不利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4风电场进行大型作业时,应提前制定本所相应的反事故措施,以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5定期对本所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6风电场预防事故措施(见附录E)。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风电场的反事故措施管理,保障风电场的安全运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环境的影响,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风电场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反事故措施管理。
第三条风电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反事故措施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和要求。
第四条风电场应当根据其规模和风险特性,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风电场应当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合作,定期接受监督检查,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第二章反事故措施管理责任第六条风电场应当设立反事故措施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反事故措施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和职责。
第七条反事故措施管理部门或专人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负责制定风电场的反事故措施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风电场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反事故措施管理责任,强化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风电场应当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反事故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风电场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共享反事故措施管理经验,提高整体防范能力。
第三章反事故措施管理措施第十一条风电场应当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全面评估其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风电场信息上报制度
风电场信息上报制度为了规范风电场信息上报流程,使上报信息能够准确、及时的向上级领导、上级部门汇报,特制定风电场信息上报制度。
一、每日负荷手机短信上报1、风电场每日早8点信息上报信息格式“各位领导,您好!12月01日20时至12月02日08时,风电场平均风速 5.23m/s,发电量18.1143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7.6440万千瓦时,因电网限电损失电量1.2121万千瓦时;当前平均风速5.71m/s,负荷1.8550万千瓦,本月累计发电量2506.7429万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2445.9630万千瓦时,累计损失电量238.5893万千瓦时.”要求:运行人员在08:10之前将短信发送给当值值班长,值班长审核无误后08:15发送给A副场长、B助理场长、C助理场长。
2、风电场每日晚20点信息上报信息格式“各位领导,您好!12月01日20时至12月02日20时,风电场平均风速 5.23m/s,发电量18.1143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7.6440万千瓦时,因电网限电损失电量1.2121万千瓦时;当前平均风速5.71m/s,负荷1.8550万千瓦,本月累计发电量506.7429万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445.9630万千瓦时,累计损失电量238.5893万千瓦时.”要求:运行人员在20:10之前将短信发送给当值值班长,值班长审核无误后20:15发送给发送给A副场长、B助理场长、C助理场长。
3、每月月初1日08:00负荷情况信息上报信息格式“各位领导,您好!11月30日20时至12月01日00时,风电场平均风速 5.23m/s,发电量18.1143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7.6440万千瓦时,因电网限电损失电量1.2121万千瓦时;11月累计发电量506.7429万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445.9630万千瓦时,累计损失电量238.5893万千瓦时,完成月度任务112.23%;12月01日00时至12月01日08时,风电场平均风速5.23m/s,发电量18.1143万千瓦时,上网电量17.6440万千瓦时,因电网限电损失电量1.2121万千瓦时.”要求:运行人员在08:10之前将短信发送给当值值班长,值班长审核无误后08:15发送给A副场长、B助理场长、C助理场长。
风电场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风电场生产安全,预防、减少人身事故的发生,提高风电场应对人身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风电场安全生产规定》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电场人身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风电场场长副组长:风电场副场长、安全总监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应急小组组长等。
2.2 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护、事故调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组长:安全总监副组长:安全员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医护人员等。
2.3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存、分发、维护等工作。
组长:设备管理部经理成员:物资管理部、仓储部门等。
2.4 应急信息报送组应急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等工作。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成员:安全员、宣传部门等。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2 预警机制(1)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制度;(2)加强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3)制定预警响应措施,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
四、事故应急处置4.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4.2 应急响应(1)现场救援:应急救援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伤员救护、事故调查、隔离事故现场等;(2)伤员救护:医护人员应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并按照急救程序进行处理;(3)事故调查:应急小组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安全事件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加强对可能引起电力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管控,防止和减少电力安全事故,明确电力安全事件分级分类标准、信息报送制度、调查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合用于中电大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承包公司维护、检修项目单位,各类安全事件的定性、考核。
事故人身事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身伤亡,定为人身事故。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的。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公司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公司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的。
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如下。
特殊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普通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为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轻伤事故为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未遂为由于各种不当行为即将导致的人身伤害因为有效防护、个人自救、他人匡助或者侥幸而避免的。
设备事故电力生产性发生设备、设施、施工机械、运输工具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数额的,定为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大设备事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2000 万元以上的事故.公司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特殊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设备事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公司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设备事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公司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较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电力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电力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电力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彻底调查,以提高电力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
2. 报告要求2.1 任何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影响范围、原因分析和采取的应急措施。
2.2 报告应以简明扼要的方式撰写,准确传达事故的核心信息,避免冗长和不必要的详细描述。
2.3 报告应及时提交,并确保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3. 调查处理程序3.1 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专业知识。
3.2 调查过程中,应充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3.3 调查小组应编制调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事故的详细过程、调查结果和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3.4 调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持机密性,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向相关方公开。
4. 处理措施与监督4.1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追责或教育整改。
4.2 对于重大事故或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专业技术鉴定,以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划分。
4.3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力安全事故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单位认真履行报告和调查的义务,并及时纠正和改进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5. 完善制度与培训5.1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评估电力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制度内容,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2 各级单位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5.3 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演,以检验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总结通过建立健全电力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从而提高电力行业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能力,为保障国家电力供应安全做出贡献。
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范文(2篇)
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范文1、为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及时、规范地进行,根据___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3、项目部必须根据上级领导机构、业主、监理部及公司安全部提出的要求,及时、如实地汇报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信息。
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信息获得者必须:(1)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为了赢得事故救援时间,可以越级上报。
(2)事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3)报告对象为相关上级领导机构、业主、监理部及公司安全部,(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班组长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_小时内报告给建管处和监理部。
5、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力求准确,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分部工程名称;(2)事故发生地的施工队、施工班组名称及联系方式;(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摄录音像资料等,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项目部要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环保部参加调查并做好记录。
9、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事故调查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遵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2012〕5号)进行事故等级划分和事故定性,结合风电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第三条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规范、完整;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标准的解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六条本规程用于新能源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处理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二章事故定义、归属和级别第七条事故定义1.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1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1.2 “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正式工、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临时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等。
1.3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1.4生产性急性中毒系指生产性毒物中毒。
食物中毒和职业病不属于本规程统计范围。
1.5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1.6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
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是一套用于规范组织内部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规定。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内部的信息流动顺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能够妥善处理事故和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具体来说,这个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信息报送要求: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的信息报送责任和要求,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例如,规定每天上报工作进展、每周上报问题汇报等。
2. 信息报送渠道:规定各种信息的报送渠道,例如邮件、内部通知、会议汇报等。
同时,规定信息报送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便信息的统一和规范。
3. 事故调查流程:明确事故调查的程序和责任。
例如,规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调查,指定调查组成员,进行现场勘察、证据收集、目击者采访等,编写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4. 事故调查责任:明确事故调查的责任方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例如,规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事故调查,相关部门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 事故处理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改进措施,以及处罚措施(如果有需要)。
同时,规定事故处理的时限和责任。
总之,信息报送及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组织内部的信息管理和事故调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和隐患,并在事故发生后进行调查和处理,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这个制度对于保证组织的安全和运行的稳定非常重要。
2024年风电场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024年风电场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I. 事件背景2024年风电场全场停电事故是指在2024年由于某些原因造成风电场全面停电的突发事件。
该风电场位于某个地区,是该地区的重要能源供应来源之一。
该事故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能源稳定供应,可能引发其他连锁反应。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至关重要。
II. 应急处置方案1. 初步应急响应1.1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风电场全场停电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由指挥部长、副指挥部长和各功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1.2 确认事故原因,及时向风电场工作人员和相关政府部门通报。
并启动紧急求助机制,寻求外部支援。
1.3 制定应急处置计划,确保事故处理有序进行。
各功能部门按照职责,迅速展开行动。
2. 人员疏散与救援2.1 确保风电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疏散。
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发出疏散指令,并配备专业人员指导疏散过程。
2.2 启动救援行动,确保事故现场没有人员伤亡。
疏散完风电场工作人员后,立即派出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3. 能源供应调配3.1 调配备用能源。
根据事故情况,及时调配备用能源,确保受影响地区的能源供应。
3.2 优化能源调度。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加强与其他能源供应单位的沟通,优化能源调度,确保能源分配合理和有效。
4. 事故处理与修复4.1 确定事故处理方案。
根据事故原因和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事故处理方案。
4.2 部署必要的救援和修复资源。
根据事故处理方案,调派必要的救援和修复资源到事故现场,确保事故处理和修复工作有序进行。
4.3 监督事故处理和修复过程。
成立专门监督组织,对事故处理和修复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按照方案进行。
5.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5.1 彻底排查风电场安全隐患。
事故处理和修复结束后,对风电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找出潜在的安全问题。
5.2 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排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间。
5.3 落实整改措施。
风电场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一、备案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风电场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风电场正常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风电场事故应急预案,并予以备案。
二、备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3.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4. 《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5. 《风电场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三、备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风电场各类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故类型:1. 人身伤亡事故2. 设备故障事故3. 电网事故4. 环境污染事故5. 火灾事故6. 自然灾害事故四、预案内容1. 组织机构成立风电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下设以下小组:(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建议。
(2)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处置、救援和恢复生产。
(3)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
(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等后勤保障。
2. 应急响应根据事故等级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具体响应措施如下:(1)一级响应: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启动一级响应。
现场处置组立即开展救援工作,信息报送组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二级响应: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启动二级响应。
现场处置组开展救援工作,信息报送组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三级响应:事故造成一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启动三级响应。
现场处置组开展救援工作,信息报送组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应急处置根据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1)人身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救治伤员,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2)设备故障事故:立即启动备用设备,恢复生产;同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
(3)电网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恢复电网正常运行;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张家口博德玉龙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公司名称:张家口博德玉龙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批 准 人:张家口博德玉龙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依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发布文号:2012-01发布日期:2012年08月10日生效日期:2012年09月01日版 本:2012-01 发布范围:普 发体系名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 码:ZD-99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张家口博德玉龙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不安全时间应对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北电网公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张家口博德玉龙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风电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管理。
3 编制依据4 主要应对的风险防止发生事故未及时报送,造成电网事故。
5 职责分工5.1 场长5.1.1 场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的规定5.1.2 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审核5.2 值长5.2.1 负责对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5.2.2 负责对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内容的审定5.3 报送人5.3.1 负责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内容的填报,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6 管理内容6.1 信息报送范围6.1.1 发生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简称“设备事故”),以上统称“电力事故”。
6.1.2 未构成电力事故,但对社会或电力系统造成较大影响的不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
6.2 即时报告信息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方式报告程序及时限: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在未设派出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向电监会相关区域电监局报告。
风电场安全检查制度
风电场安全检查制度
是为了确保风电场的安全生产和运行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风电场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并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2. 安全培训:风电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紧急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安全检查:风电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设施的检查、操作人员的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的评估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安全设备:风电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5. 事故报告与调查:风电场应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紧急救援:风电场应建立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
7. 监督检查:风电场应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督察,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以上是风电场安全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以确保风电场的安全生产和运行。
同时,风电场也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风电场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风电场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该各类事故管理和调查行为,总结事故经验教训,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集团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的分、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办公场所,项目开发、电场运行检修、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及监理服务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施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等相关方)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质量环境事故事件的管理。
第三条事故调查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公司总裁负责或委托授权人组织公司内部事故调查小组,在完成事故调查后,负责主持组织召开公司内部事故问责会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批准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送事故报告。
第五条公司安全总监根据总裁授权,组织成立公司内部事故调查小组主持召开公司内部事故调查会议,召开公司内部事故问责会议;审定及批准向国家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送事故报告。
第六条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本制度。
监督各事业部及各分公司事故事件的报送与调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一般及以上事故或根据公司总裁部指定,组织、参与或跟踪公司内部的独立事故调查;独立审查需上报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报告;协助公司安全总监组织召开公司内部事故调查会议。
第七条公司监查部、党群工作部,参加公司内部事故问责会议,根据问责结论、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党组管理干部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对党组管理干部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参加公司内部事故问责会议,根据问责结论、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风电场突发事故环境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风电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降低事故对环境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风电场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适用于风电场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泄漏、污染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成立风电场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2. 工作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和规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事故环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
三、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报告(1)发现事故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2. 事故现场处置(1)隔离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人员进入。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
(3)对事故现场进行环境监测,评估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3. 环境保护措施(1)针对事故类型,采取相应措施,如火灾灭火、泄漏堵漏、污染清理等。
(2)对事故区域进行环境修复,降低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事故周边环境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4. 事故信息发布(1)及时向有关部门、公众发布事故信息,提高公众对事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信息发布内容和频率。
5. 事故调查与评估(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事故原因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设备、应急处置物资等。
2. 资金保障确保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所需资金,为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3.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水平。
五、附则1. 本预案由风电场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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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900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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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
息报送制度
Wind farm safety incident investigation and information reporting system
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
送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电监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各风场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管控,依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三条风电场场长是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风电场安全事件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条风电场安全事件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有限公司下属的所有风电场。
二电力安全事件分级认定
第七条风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分为一级安全事件和二级安全事件,
第八条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一级安全事件:
(一)35千伏、110千伏母线主保护拒动或误动、断路器拒动或误动。
(二)风场11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场对外停止供电。
(三)因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造成110千伏变电设施损毁或基础塌陷,并导致停运。
第九条发生下列安全事件为二级安全事件:
(一)任一条集电线路因安全故障跳闸。
(二)任一风机机组变出线保护拒动或误动,开关拒动或误动。
三电力安全事件调查处理
第八条风电场发生一级安全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及时汇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安全生产部应当将调查报告报上级公司安监部。
第九条风电场发生二级安全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由安全生产部按《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组织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整改措施,调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总经理。
第十条涉及电网企业、风场等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电力安全事件,组织联合调查时发生争议可申请电力监管机组调查,由电力监管机组组织调查。
四附则
第十条对违反制度要求的,由安全生产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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