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各地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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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

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较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凸显。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6.22•【文号】银监发〔2015〕38号•【施行日期】2015.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金融其他规定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银监发〔2015〕38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目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

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扶持政策,持续改善和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政策落地小微企业发展对稳增长、调结构、保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深化认识银行业与实体经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当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还存在监管政策落实不到位,信贷投放、产品销售和服务收费不规范,内部考核和激励制度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对照现有监管政策,逐条梳理,加强整改,全面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规范经营行为。

要积极顺应新常态下经济金融环境的发展变化,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

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不得因其暂时的经营困难而抽贷、断贷。

要加强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有效识别和防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不得“一刀切”地采取惜贷、拒贷等行为。

要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项业务上主动减费让利,不得延长融资链条,变相抬升融资成本。

二、明确支持重点,加大信贷投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结合“互联网+”带动现代制造业发展的趋势,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要根据本机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明确服务小微企业的目标客户群体。

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按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确保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倾斜,努力实现“三个不低于”,今后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必须以实现“三个不低于”为前提。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部分分析解读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部分分析解读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分析FK/FL-2015-7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并非业内人员期待的具体的监管规则。

然而这份指导意见,仍然会给P2P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一、P2P得到政府肯定,合法性不再受到质疑这分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持肯定态度,整体以鼓励为基调,内容覆盖全面。

政府的支持态度,对P2P行业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该指导意见第(八)条,专门对P2P行业做出了指导,肯定了P2P行业的合法性。

虽然从学理上来分析,P2P行业是合法的。

然而事实上,自从P2P引入中国以来,普通百姓对P2P行业的合法性一直质疑不断,甚至有一些人呼吁取缔P2P。

P2P公司在宣传时,总花费大力气宣传自己的合法性。

如我公司的宣传海报上首先就是对公司业务合法性的解释。

指导意见明确说明了P2P适用的法律体系,打这消了公众对P2P行业合法性的疑虑。

二、明确了P2P由银监会监管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各个行业的监管部分进行了划分,P2P行业确定由银监会监管。

三、P2P平台确定为信息中介一直以来监管层或者业内对P2P平台到底是信用中介还是信息中介争议不断。

指导意见明确说明P2P平台为信息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

这对平台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以后平台宣传上作出注意,不作出“全额保障本息”“100%保障本息”等类似的宣传,可改为“在保障金金额范围内垫付”等宣传内容。

四、互金公司上市成为潮流意见中“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实则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在A股上市。

有了政策的支持,可以预见的是,明年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新三板或创业板上市将会成为一种现象,再往后会在主板将会出现互联网金融企业。

国家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对我公司的上市计划是一大利好消息。

当然,在细化的监管规则出来之前,P2P企业上市还存在一定困难。

但可以预测,P2P公司的上市已经成为趋势。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5〕3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5〕3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5〕3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和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现就推进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分结合、抱团增信,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原则,整合优化现有融资担保服务资源,通过增信服务机制、风险共担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信息发现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等制度设计,健全完善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其他融资担保机构为补充,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着力改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二、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一)坚持政策导向。

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机构要根据政策性、普惠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定位,坚持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缺乏抵押物、自身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增信;对单户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三农”贷款担保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汇总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汇总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汇总前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5年7月2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正式步入了轨道。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已深入渗透到金融模式中,互联网金融模式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

互联网因其强大的信息搜集、公开等优点,极大的降低了资金通融的交易成本和加快了信息处理能力,缓解了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目前我国合法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包括6种,具体为: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人移动支付同意;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等等。

互联网与金融的高度结合模式且整治政策多发多变,正日益成为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因此金融监管团队也在搜集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做出此法规汇编,本书集工具性和应用性虽大特色于一体,给广大读者作为有效地参考和补充。

我们团队也将对部分法规做出相应的评论与解读专栏。

主编孙海波,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创始人,“金融监管研究院”微信号(原微信号“金融监管”)创办人。

长期从事金融监管政策研究。

AHan,律师,金融监管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目录如下(目前尚在实时更新)一综合(一)基本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9.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10.国务院印发普惠金融发展规划,鼓励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互金服务11.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倡议书12.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13.法询金融专栏:关于互联网金融及其监管模式(二)整治政策合集1)总方针1.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关于印发《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反洗钱工作的通知4.法询金融专栏:详解一行三会近期最严整顿、列举10部监管文件2)非银行支付机构1.关于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3.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办法(试行)通知4.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评估实施办法5.非银行支付机构个人支付帐户实名比例核查工作要求6.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关于开展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7.务专项核查的通知8.法询金融专栏:网络支付实名制3) P2P网络借贷机构1.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方案3.杭州市网络借贷机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4.广东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方案5.关于加强北京市网贷行业自律管理的通知4)与互联网企业合作从事金融活动(涉及非法集资) 1.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关于请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销售企业私募债行为监管的函 3.关于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5.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发言材料5)股权众筹1.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9号)2.关于征求《广东省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3.法询金融专栏-股权众筹6)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1.深圳证监局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自查整改的通知2.湖南证监局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与互联网企业进行业务合作的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3.上海证监局关于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4.关于北京辖区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5.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底稿6.法询金融专栏--各地证监集合清理互金门户:投顾行为、网上开户、参股P2P平台、私募线上发行等皆重点整治7) 互联网保险1.关于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四个分领域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关于开展上海市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二各主要地区和城市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政策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2.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6 — 2018年)的通知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5.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 — 2020年)的通知6.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7.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8.天津开发区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4-2016 ) 9.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条例10.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12.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1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1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1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16.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节选)17.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36718.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9.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20.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1.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2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吉林省“互联网+ ” 行动的实施意见2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 — 2018年)的通知24.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25.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通知26.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黄浦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27.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28.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9.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3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31.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32.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三专项法律法规(一)支付机构类1.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关于印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支付清算综合服务平台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5.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6.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7.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8.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10.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11.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12.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1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14.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规定15.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16.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17.支付结算办法18.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的公告19.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21.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22.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23.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24.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卡业务管理的通知25.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26.关于建立支付机构监管报告制度的通知27.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防范指引28.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29.国务院新规:申请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将减少2步骤(二)P2P网络借贷1. 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法询金融专栏---P2P 网络借贷机构3.法询金融专栏-我国P2P借贷业务各个环节的细分4.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试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一白七十六条、第一白九十二条6.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8.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9.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12.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13.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15.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16.法询金融专栏---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17.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节选18.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节选1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节选)20.关于适用〈冲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小额贷款类/征信1.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2.重庆市局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3.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4.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 5.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6.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7.征信业管理条例8.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关于征求《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草稿)》意见的通知9.参考牌照大全-法询金融专栏:关于个人征信(四)众筹(17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四部委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节选)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2.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3.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14.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15.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16.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17.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五)虚拟货币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节选)2.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3.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4.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5.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6.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申报指南7.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8.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9.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六)互联网保险 1. 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2.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3.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4.加强网络保险监管工作方案5.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节选)7.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筹建期治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8.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9.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管理细则10.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11.法询金融专栏:互联网保险牌照介绍(七)网络基金销售1.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3.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4.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技术指引5.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6.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7.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8.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9.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1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11.公开昴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2.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试行)1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14.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6.私募投资基金募集与转让业务指引(试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18.资产管理行业“互联网+”行动计场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20.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1.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八)互联网信息服务法规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3.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4.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 5.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6.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九)其他1.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3.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5.网络交易管理办法6.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详解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详解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详解下面是CN人才网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详解,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5年7月19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下称《指导意见》)。

对互联网金融给于正面的鼓励和支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行业监管部门,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和市场监管提出比较概括的建议。

综合《指导意见》,通过三个部分:第一、从金融管理的宏观层面给互联网金融正名分、确定支持态度;第二、从监管的分区划片、条线上明确管理部门和权利、责任;第三、从宏观管理、行业管理、企业建设方面提出管理框架的规制。

第一部分解读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定位,对互联网金融的积极作用给于明确的肯定,并以非常明确的鼓励、支持态度,对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融合、合作提出多种方面的具体支持,包括对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支持(产业投资、上市融资)、管理支持、财税支持、信用基础建设支持、相关行业支持。

从《指导意见》的支持表态和支持方式看,可谓不遗余力,寄托了对建立完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的要求,并进而对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就业寄予厚望。

从第一部分反映的政策信息看,监管层延续了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态度,并对新生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给于了宽松监管的明确态度,并呼吁相关管理部门、相关行业协同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

这应该是符合中国金融改革和完善的总体规划,以比较合理、温和姿态支持金融新业态的发展创新。

当然支持并不是无原则的,整顿主观上有恶意、客观上有恶果的行业不良应在情理之中,但持洗牌之说的陈词评论没有根据!1、明确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肯定互联网金融的积极作用:1.1互联网金融对现有金融体系的意义:对现有金融业态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产生深刻影响,客观上实现了弥补传统金融覆盖领域的不足、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构建;1.2肯定互联网金融的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通过弥补现有金融对小微企业覆盖面不足,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并进一步在目前政府大力倡导的的创新、就业、发展中发挥金融支持作用;2、积极鼓励互联网+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创新融合:2.1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2.2支持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金融: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3、鼓励、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3.1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3.2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3.3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保险+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互联网产业政策解读和分析

互联网产业政策解读和分析

互联网产业政策解读和分析互联网产业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之一,中国政府也在近年来积极推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

为更好地支持和指导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

一、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行动计划是国家在2015年发布的一个重要的政策文件,它涵盖了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文化等十个行动方向,提出了全面推动中国产业升级和创新引领的战略思路。

其中,互联网+电子商务是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点之一,计划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0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2%左右。

这个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电商的发展并推进了全国互联网普及的步伐。

二、国家大数据战略大数据作为互联网时代的重要领域,也在最近几年得到了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

2015年,国家发布了“国家大数据战略”,明确了大数据的重要性和作用,标志着我国大数据时代正式拉开帷幕。

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实施,推动了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

截至目前,国内大数据公司数量已经达到1550家,并且大数据的应用场景也越来越广泛,包括金融、医疗、交通、教育等各个领域。

三、互联网金融政策互联网金融近年来的崛起,造福了众多人群,但因为监管缺失而产生了不小的风险。

针对这个情况,2015年国家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全面管理和规范。

近年来,监管逐渐减少对互联网金融的管制,政策逐渐放宽,但不管放宽或者加强规范,都已经给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指导。

四、国家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教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互联网+将会是未来教育的重要领域之一。

因此,2016年国家出台了“互联网+普惠教育行动计划”,推进教育改革和互联网+普惠教育工作。

我国教育领域也得到了极大发展,现在有许多在线教育企业如新东方、学而思等,实现了多样化的在线教育方式,不仅节省了学生的时间,也提升了学习效果。

总体而言,互联网产业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这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促进了我国对于新型产业的投资与发展。

2015年国家金融政策汇总

2015年国家金融政策汇总

2015年(1-9月)国家金融政策汇总面对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新一届政府继续创新调控思路和方式,在加强区间管理的基础上,推出定向调控措施,自2015开年以来,国家就不断有政策出台调整宏观经济,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小编特整理了2015年1-9月份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1月16日宣布,已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对原有《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扩大发行主体范围;二是丰富债券发行方式;三是增加债券交易场所;四是简化发行审核流程;五是实施分类管理;六是加强债券市场监管;七是强化持有人权益保护。

2015年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自2015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2015年2月26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正式对外公布。

新证启用后,以前的簿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各地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新证,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2015年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5年中国互联网发展十大趋势

2015年中国互联网发展十大趋势

一、互联网经济规模将实现跃升在国内经济增速减缓的新常态下,互联网经济却逆流而上,以创新驱动变革,发展势头强劲。

预计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超过15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将超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

电子商务将继续行业细分和模式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位置服务、在线教育、移动医疗、互联网金融、产业互联网等领域的蓝海价值将会显现。

互联网经济整体规模将持续走高,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领域不断涌现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推动互联网经济走向应用和服务深化的发展新阶段。

二、产业互联网发展突飞猛进传统制造企业积极创新互联网应用,互联网在企业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的应用大面积普及,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联网互通步伐加快,推动各行业向互联网化转型升级。

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众包众设、网络制造等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模式将不断引领传统生产方式变革。

茵曼服饰以预售定生产、天津家具五厂以红木家具私人定制引领潮流,海尔电器以互联网资源平台聚合全球研发智力。

互联网金融、工业软件、行业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主动迎合企业互联网化趋势,深耕产业互联网服务市场。

2015年,随着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的推进,一批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将有望出台,这将加快互联网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营销服务等传统产业全过程环节的深度渗透,加速产业互联网推进步伐。

三、互联网掀起万众创新创业的热潮众创众包、众筹众投、滴滴专车、人人快递等以大众参与为主导的互联网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涌现,引发传统行业生态的深刻变革。

海尔“M-LAB创客实验室”、联想“新板凳”搭建了基于互联网的众包研发平台,众筹众投开辟了大众投资广阔渠道,滴滴专车通过拢聚闲置私家车资源深度开发定制出行市场,人人快递初步试水了合作型消费模式。

互联网创新正在全面爆发,用户与企业的频繁交互促成用户需求与产品的高度契合,继而加大用户对应用服务的深度依赖,构建形成“需求-应用-服务-更多服务-拉动更大需求”的良性循环。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合规措施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合规措施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合规措施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型金融模式,自问世以来就备受关注和争议。

其中,其监管和合规措施被人们所关注。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日益壮大,相关监管和合规措施也愈加丰富和完善。

本文将就这一话题展开探讨。

一、监管现状在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主要由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保险、支付机构等主管部门监管。

其中,央行和银监会承担主要的监管和立法职责,而证监会、保监会、支付清算协会等负责协调监管工作。

同时,地方政府也通过产业政策制定、资本导入等方面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专门的监管机构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实行双重监管。

例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简称“互金协”),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等七部门共同发起,并负责协调行业自律工作,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二、监管问题互联网金融行业一度面临着监管不到位、资金池风险、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

其中,风险方面尤其是整个市场“泡沫化”的风险存在,因此,为保持市场的稳健发展,在此基础上规避风险成为了监管的核心。

监管方面,政府也从众多角度进行了加强。

例如,201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发展方向。

三、合规措施在监管不断升级和完善的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将自身的发展整合到合规轨道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来保障用户权益:1、加强业务安全。

“知己”、“瑞士信贷”等平台,先后因为安全性问题被曝光,让企业重新认识到自身的风险所在。

在此基础上,企业加强了数据安全、账户安全、防欺诈等方面的投入,以保证用户隐私和资产安全。

2、提升信息透明度。

信息透明度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明显差别之一。

为了提升用户对平台的信任度和透明度,企业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产品费用等方面,并通过第三方机构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度。

3、强化风险管理。

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理论20150512

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理论20150512
1 谢平,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100010,电子信箱:xieping@;邹 传伟,特华博士后科研站,邮政编码:100029,电子信箱:choupku@;刘海二,广 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邮政编码:510627;电子信箱:liuhaier_2010@。 本文受国家自科基金应急项目“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研究(71441018)”、国家社科基金重大 项目“创新与完善我国民间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研究(14ZDA045)” 资助。文中观点不代表作 者所在单位的观点,文责自负。
自我们于 2012 年首次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以来(谢平,邹传伟,2012),这 个概念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模 式和运行结构,能够大幅提高金融运行效率(王国刚,2014;吴晓求,2014a, 2014b; 张晓朴,朱太辉,2014)。另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通过互联网来运作的 金融业务,互联网只是一种技术手段(杨凯生,2013;陈志武,2014;殷剑峰, 2014)。
1
网贷平台。 互联网金融受到了决策层的重视。中国人民银行 2013 年 2 季度货币政策执
行报告给予互联网金融正面评价,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参与广泛、中 间成本低、支付便捷、信用数据更为丰富和信息处理效率更高等优势。2014 年 3 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肯定互联网金融。部分地方政府(比如浙江、上海、广州、 深圳和贵阳等)都将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重要的新兴产业予以扶持,出台了一系 列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惠措施。
(四)金融功能和金融契约的内涵不变 互联网尽管影响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但不影响金融的两个关键属性。首先, 金融的核心功能不变。互联网金融仍是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的时间和空间配 置,以服务实体经济,具体为:1.为商品、服务和资产交易提供支付清算;2. 分割股权和筹集大规模资金;3.为在时空上实现经济资源转移提供渠道;4.管理 不确定性和控制风险;5.提供价格信息和促进不同部门的分散决策;6.处理信息 不对称和激励问题(Bodie & Merton,2000)。 其次,股权、债权、保险和信托等金融契约的内涵不变。金融契约的本质是 约定在未来不确定情景下缔约各方的权利义务,主要针对未来现金流进行。比如, 股权对应着股东对公司的收益权和控制权,债权对应着债权人定期向债务人收取 本金和利息款项的权利。在互联网金融中,金融契约多以电子形式存在,并建立 了有关托管、交易和清算机制。但不管金融契约以何种形式存在,其内涵不变。

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1

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1

⚫一、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实践⚫二、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的立体化体制第四节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05⚫三、互联网金融治理的数字化系统⚫四、互联网金融治理的多元化模式⚫五、互联网金融治理的长效机制⚫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是首份统一的全国性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2016年7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评估;2017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和总结。

⚫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对下一步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进度安排。

《通知》明确,整改实施阶段应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整改期最长可延至2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及验收。

(一)互联网支付⚫我国现状:互联网支付起步较早,相关监管政策较为完备。

•2005年,央行发布《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和《电子支付指引》•2010年6月,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人民银行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4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2015年12月,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我国现状:互联网支付起步较早,相关监管政策较为完备。

P2P行业相关国家政策大全

P2P行业相关国家政策大全

P2P行业相关国家政策大全仁润科技-高端互联网金融系统提供商1、2015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2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并表述为“异军突起”,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总理寄希望于互联网金融发挥草根金融的优势,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发挥作用。

另一个方面希望互联网金融可以加快改革和转型步伐。

2、2015年5月8日《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2015年深化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包括制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3、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文件出现15次“互联网金融”这个关键词,2次出现“网络借贷”。

其中提到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

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和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

4、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不仅正式承认了P2P的合法地位,也明确了P2P的信息中介性质。

并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为总的要求,明确了包括股权众筹融资、P2P网络借贷、互联网支付在内的多种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职责边界。

这是P2P行业第一部全面的基本法,为P2P行业的创新发展真正指明了方向。

5、2015年7月3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条例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6、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在划定了24%的民间借贷利率红线的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P2P平台的“媒介身份”。

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

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

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2015年2月目录一、P2P行业:2014回顾与2015展望 (4)1、网贷行业的发展与现状 (4)2、行业谜思 (5)(1)取得风投的平台未能迅速扩大 (5)(2)抵押债权VS信用债权 (6)(3)垫付模式的争议 (6)3、2015年行业展望 (7)(1)政策预期下网贷发展趋势 (7)(2)出借人端服务会迎来大发展 (7)(3)竞争加剧 (7)(4)云征信系统建设的起航 (8)二、拍拍贷:互联网金融凭什么 (8)1、巨大市场空白+政策利好+闭环交易模式,促成P2P网贷爆发成长 (9)2、无抵押无担保P2P模式的市场潜力 (10)3、拍拍贷的技术创新解决征信与运营成本难题 (12)三、投哪网:P2P与小微金融服务 (13)1、投哪网发展迅速,贯彻O2O+直营+抵押贷款模式 (13)2、坚持小微金融,筹备更多产品线,并向四大方向突破 (14)四、资产证券化:当阿里小贷遇到东方资管 (16)1、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 (16)2、阿里金融与阿里小贷 (17)(1)阿里金融与阿里小贷的诞生 (17)(2)基于大数据的风险管理模式 (19)(3)阿里小贷的经营模式 (20)3、阿里巴巴专项计划简介 (22)五、算话征信:新征信体系与互联网金融 (26)1、征信是金融业乃至诚信社会发展的基础 (27)2、个人征信向更高层次迈进 (27)3、新征信是未来金融的基础 (28)(1)互联网金融是金融的未来 (28)(2)新征信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撑 (28)六、奥林科技:物流大数据助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30)1、基于物流大数据涉足供应链金融 (31)2、公司业务进展和展望 (33)七、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简况 (35)1、用友网络(友金所) (35)2、安硕信息 (37)3、三六五网 (39)4、上海钢联 (44)5、世联行 (48)6、新湖中宝 (50)。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指导意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机构应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

P2P 网贷行业动态 - 银登网

P2P 网贷行业动态 - 银登网

P2P网贷行业动态2015年第1期银登中心P2P网贷工作组2015年7月1日-7月12日监管部门信息1.互联网金融成国家重点战略专项指导意见或将发布。

7月4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开发布。

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等11个方向被纳为“互联网+行动的重点领域”,将获得国家层面的推动和支持。

在“互联网+”普惠金融部分,意见提出全面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等四大业务,并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这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式升级为国家重点战略。

意见也给出了“互联网+普惠金融”的三个重点方向,包括:1)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2)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3)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发布日期:2015-07-05信息来源:P2P观察)2.央行官员: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即将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张涛今日上午在“2015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央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已获国务院批准,各方程序都已走完,有望近期正式公布。

张涛表示,《指导意见》将本着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的原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当中会涉及有关监管的安排以及大体原则。

(发布日期:2015-07-12信息来源:中国证券网)地方政府、自律组织信息1.北京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现大平台身影。

为促进首都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首都金融服务商会日前发起成立北京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

据了解,专委会成立后,一方面将征集、收集、分析会员意见和建议,为互联网金融业政策制定、立法和行业规划提出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将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产品创新、交易流程、信用机制、融资渠道等方面形成优势,搭建信息、交易、风控和信用的综合性普惠平台,提高投融资的数量、质量、效率,把控行业风险。

2015年国家金融政策汇总

2015年国家金融政策汇总

2015年(1-9月)国家金融政策汇总面对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新一届政府继续创新调控思路和方式,在加强区间管理的基础上,推出定向调控措施,自2015开年以来,国家就不断有政策出台调整宏观经济,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小编特整理了2015年1-9月份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1月16日宣布,已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对原有《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扩大发行主体范围;二是丰富债券发行方式;三是增加债券交易场所;四是简化发行审核流程;五是实施分类管理;六是加强债券市场监管;七是强化持有人权益保护。

2015年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自2015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2015年2月26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正式对外公布。

新证启用后,以前的簿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各地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新证,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2015年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

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

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12月目录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非银机构的技术冲击 (5)1、传统金融的双内核结构:前台销售与后台产品定价风控 (5)(1)券商护城河将变迁为产品开发与资本中介运营能力 (6)(2)保险护城河将变迁为长期风险与资产管理能力 (7)2、前台销售功能逐渐互联网化,体现社会分工的转型 (8)(1)传统标准化中介出现并存在的理论依据 (8)(2)互联网新渠道破坏传统标准化中介的存在逻辑 (9)二、国内互联网金融进入新常态 (11)1、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海外阶段性比较 (11)(1)模式创新阶段,相对优势在于渠道(对应美国1990-2000年) (11)(2)进入新常态后,相对优势在于产品(对应美国2000至今) (13)(3)盈利模式的创新:海外实证 (14)2、模式创新:新技术进入产业组织模型 (18)(1)互联网金融两年历程:技术全方面渗透,渠道全面改造 (18)①互联网证券 (20)②P2P网贷 (20)③证券账户统一平台建设 (21)④保险网络新产品的崛起 (21)3、新常态:渠道水平化后的产品创新 (24)(1)产品端的考察结果:非银机构的比较,凸显竞争优势 (25)①东吴证券 (26)②锦龙股份(中山证券) (28)③国金证券 (31)④方正证券 (32)⑤广发证券 (34)⑥众安保险 (35)(2)券商互联网经纪牌照放开将确立产品端为核心的竞争新常态 (37)三、国内非银金融的发展阶段:从模式创新向新常态的转变期 (40)1、业务空间放开:持续放开的非银金融监管 (40)(1)沪港通与T+0放开促进经纪业务实现以量补价 (40)(2)券商融资业务资本金瓶颈的放开 (43)①板块业绩支柱属性显著,但增速遭遇瓶颈 (43)②业务与资本层面打开政策空间 (45)③证金公司对两融业务的资金供给主要受自身融资能力限制 (46)④未来对两融业务的判断 (47)(3)存款保险推出标志利率市场化的重大推进,非银机构迎来新机遇 (48)2、资本供给放开:权益融资能力提升与杠杆率监管放松的联动 (52)(1)美国对于券商杠杆率的监管要求 (52)(2)中国对于券商杠杆率的监管要求及中美对比 (54)(3)2012年券商创新以来,券商普遍通过提高杠杆以提高ROE (55)(4)基数释放与乘数上行相结合,券商权益融资在2015年大面积铺开 (57)四、投资思路:业务创新与股债融资并举的2015新常态 (62)五、主要风险 (63)1、系统性风险对券商业务及估值的压制 (63)2、券商经纪业务牌照放开 (63)。

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八大发展趋势分析

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八大发展趋势分析

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八大发展趋势分析当前,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无抵押贷款、众筹融资、网络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等多元化模式,像雨后春笋般蓬勃生长,让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到来。

互联网金融每时每刻都在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2015年即将到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会顺着何种趋势发展?一、P2P:各路资本小跑圈地,或现“千P大战”尽管乱象丛生,倒闭跑路者比比皆是,但P2P的市场热度却丝毫没有冷下来的迹象。

2014年,P2P不仅继续吸引无数投资人进入,P2P的平台也赢得了各路大资本的青睐。

今年1月,爱投资获得了千万人民币的投资,紧接着人人投也获得了1.3亿美元的投资;2月积木盒子获千万美元A轮投资;3月拍拍贷、5月易贷网等等平台接连获得大额融资。

进入下半年,P2P平台进入了一个月内数家平台同时获投的疯狂融资阶段,仅7月份就有8个平台获得千万美元至上亿美元的投资。

据不完全统计,从1月到10月已有30余家P2P平台获得了投资,而且更夸张的是,这些平台中还有很多是成立不久的新平台。

像短融网从上线到获得融资不过仅仅3个月的时间,而银客网的A轮融资距离上线也不到一年时间。

最值得玩味的是,这些P2P平台接受的资本除了民营资本外,还有不少国有资本。

除民营企业和风投的涌入外,各地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纷纷挺插足P2P 也是今年互联网金融的一大特色。

5月,陕西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金开贷上线,成为首个国有独资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6月,安徽省供销社旗下的德众金融上线;7月,武汉首家国资背景的P2P平台正式运行,众信金融、金开岱、德众金融、金宝保、京金联等平台也获得国资参股。

资本的投入一向是趋势和市场的风向标,特别是国有资本的热情涌入,很多业内人士都愿意理解为国家态度和宽松政策的预兆,这解决了一直悬而未决的“一刀切”P2P政策性风险的问题。

P2P由于形势所迫,行业竞争上要求做大做强,政策环境上要“傍大腿”,吸引更多资金的进入无疑会大大提高P2P的实力,但同时也快速的把P2P的蓝海市场逼至了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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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各地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金融行业的融合,互联网金融成为了当下
热门的话题。

各地政府也意识到了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纷纷出台相
应的政策来规范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本文将重点介绍2015年各
地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市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
2015年,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的指
导意见》。

该政策旨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管理和监督,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注册并取得相关牌照,严禁未取得牌照的平台从事金融业务。

此外,该政策还要求平台必须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运营情况。

二、上海市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
同样在2015年,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

该政策主要从五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监管责任,强化金融监管;二是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保
护投资者权益;三是规范互联网金融平台业务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四是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保障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安全运行;五是鼓励
金融创新,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三、广州市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
广州市在2015年出台的《广州市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施
意见》中,提出了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支持和规范。

政策明确表示将
建立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线上理财、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

政府还将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互联网金融企业入驻广州,并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风险储备金补贴。

四、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通知》。

该政策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业务进行了规范,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不得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同时,政策还明确了对于网络借贷、众筹、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管理要求,加强了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运营行为的监管。

五、总结
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一年,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这些政策从不同角度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规范,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监管政策也需要及时更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

总的来说,2015年各地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在保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的同时,也提供了合规发展的机会和空间。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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