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区矫正人员手册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一、概述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督和改造,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旨在提供一套规范和操作指南,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执行和良好的效果。
本手册将介绍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技巧和注意事项,以便社区矫正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要领。
二、基本原则社区矫正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和维护犯罪分子的基本权利,人性化管理;2.鼓励犯罪分子参与改造,激发其自我意识和动力;3.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4.个性化矫正,根据犯罪分子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矫正计划和服务。
三、操作流程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预矫正阶段在犯罪分子即将结束刑期、准备重新融入社会之际,社区矫正人员需要进行预矫正工作,包括:•对犯罪分子进行风险评估和矫正需求评估;•制定个性化的矫正计划和目标;•安排教育和培训,提升犯罪分子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2. 执行矫正计划根据犯罪分子的矫正计划和目标,社区矫正人员需要负责执行矫正计划,包括:•监督和指导犯罪分子的行为和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包括心理咨询、职业培训等;•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矫正计划。
3. 风险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中风险管理至关重要,社区矫正人员需要:•监控犯罪分子的行为和活动,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信息共享和协作,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对高风险犯罪分子采取有效的监控和控制措施。
4. 评估和报告社区矫正工作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报告,以评估犯罪分子的改造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定期评估犯罪分子的矫正进展和风险等级;•撰写评估报告,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四、技巧和注意事项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区矫正人员具备一定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包括:1.沟通技巧:与犯罪分子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倾听和理解其需求和困扰;2.心理支持:为犯罪分子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帮助,帮助其克服心理问题和挑战;3.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犯罪分子提供就业、教育和康复等方面的支持;4.团队合作:与相关部门和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手册1
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手册序社区矫正是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上海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加强人权建设,有利于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在正常的人文环境中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建设性力量,起到尽可能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的作用,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对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上海自2002年起率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现已进入第6个年头。
几年来,本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了大量的有益探索,需要我们及时梳理、提炼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探索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律;同时,需要我们思考上海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的发展方向,继续为全国的社区矫正试点作出上海应有的贡献。
为了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市司法局组织力量编写了《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手册》。
这本指导手册凝聚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智慧,体例结构合理而完整,信息量大,兼具操作性、探索性、前瞻性。
希望它能成为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具体开展工作的“好帮手”,更希望大家以此为新的起点,开拓奋进,积累更多鲜活的经验,不断丰富指导手册的内容,为上海的法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也为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推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07年1月修订说明2007年1月,在市司法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与直接推动下,我们编印了《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深受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欢迎,有力地推动了本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
一年多以来,随着本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推进,尤其在分类分阶段分级矫正、个性化教育矫正、心理矫正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不少新的经验,因此,《指导手册》已不能完全适应本市社区矫正工作实践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本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化发展,我们决定对原《指导手册》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把握两条原则,一是原《指导手册》的基本框架保持不变;二是及时补充完善以科学矫正方法为重点的新的经验、新的做法,确保修订后的《指导手册》能充分反映上海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发展。
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手册
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规定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你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在接收社区矫正期间,你应当做到:1、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2、学习: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3、社区服务: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4、报告: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每周口头报告,每月书面汇报)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社会活动和思想的情况。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5、请假: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县,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
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县不得超过一个月;6、迁居: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7、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就医: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2)请假:确因治疗需要,需要转院或者离开所居住的区域的,参加治疗疾病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3)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8、手机定位: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要24小时接受手机定位,不得人机分离,不得无故关机、停机。
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手册
社区服刑人员手册一、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⑶生活不能自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三、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 2 -社区矫正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实施;二是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如通过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三是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在劳动就业、生- 3 -活保障、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四、社区矫正的目的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指国家创制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希望达到的结果。
我国社区矫正的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它们构成了统一整体。
(1)直接目的。
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经过教育改造后不至再危害社会或已经丧- 4 -失了危害社会能力的犯罪分子,适用非监禁刑罚,在社会中进行改造,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实施矫正,可以最大可能的消除罪犯回归社会的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加速再社会化进程。
(2)间接目的。
社区矫正的间接目的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社区矫正人员须知
社区服刑员须知
1、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同时带来:(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一寸照片4张及照片电子档(XH83716148@)。
(3)村组干部或“三老”人员2人(4)社矫对象的亲属一人(以上四项全部到位后我所再开出社区矫正回执单)。
2、社区服刑人员每周五上午8点半-下午五点半打电话到司法所报告本人去向。
电话:83716148。
3、社区服刑人员每月18-20日之间到司法所写思想汇报,每季度(3、6、9、12月份)的18日-20 日到司法所写季度评审表,并将季度评审表送本村(居)矫正责任人签注意见。
4.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每月司法所或分局组织的学习和劳动(到时电话通知)。
5.定位手机24小时不得关机、不得关机充电、不得人机分离,随时接听司法所的电话,按电话要求去做。
6.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不得出大丰,如确需外出,必须先请假,得到司法机关批准后方可外出。
. 7、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同时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8、社区服刑人员要遵守社区管理规章,如违反规章给予警告,警告三次给予收监,收监执行服刑时间从新计算。
8、社区服刑人员
9、社区服刑人员不得散布反动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不得擅自参加集体组织,要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坚决与违法犯罪做斗争。
10、司法所应当为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
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社区矫正制度手册模板打印
社区矫正制度手册一、手册宗旨为了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旨在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和行为规范。
二、手册内容1. 报到登记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或离开监所之日起10日内到居住地司法局报到登记。
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明、户口簿、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判决书(或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法律文书,并如实报告家庭情况,填写文书,建立执行档案。
限期三日内到指定司法所接受矫正,并建立工作档案。
2. 思想汇报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每周一次电话报告,汇报本周以来的活动情况、所在位置及思想状况。
每个月到司法所至少见面一次,接受谈话,汇报近期个人遵纪守法及思想状况,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3. 学习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安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的学习。
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个人自学活动。
要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 迁居审批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因家庭情况,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迁居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司法所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司法局审批。
经征求新居住地司法局意见后,办理迁居手续。
5. 考核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定期考核,如实汇报自己的表现。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记录,并根据表现给予奖励或者处罚。
6. 社区服务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社区服务活动,通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培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价值感。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对社区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并根据服务情况给予奖励或者处罚。
7. 矫正计划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矫正计划,明确矫正目标、措施和期限。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1-20)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矫正人员姓名档案编号立档日期矫正类别矫正起止时间新明楼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制目录编号文件内容页码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注:1、迁居、请假、脱管等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入档2、空白表格不入档案说明1、左上角标注“文书1——20”,为司法部印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必须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填写说明》填写。
2、《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须知》、《社区矫正人员报告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记录表》、《社区矫正人员帮困扶助登记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为区局统一制定的日常管理工作表格,认真记录后归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文书1调查评估意见书()字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监狱):受你单位委托,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告人(罪犯)进行了调查评估。
有关情况如下:。
综合以上情况,评估意见为。
(公章)年月日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单位:编号:填表日期: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码一寸免冠照片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原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居住地户籍地所在工作单位(学校)联系电话个人联系电话罪名刑种原判刑期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原羁押场所禁止令内容禁止期限起止日矫正类别矫正期限起止日法律文书收到时间及种类接收方式及报到时间在规定时限内报到超出规定时限报到未报到且下落不明主要犯罪事实文书2本次犯罪前的违法犯罪记录起止时间所在单位职务个人简历姓名关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备注注:此表抄报居住地公安(分)局。
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单位:县(市、区、旗)司法局姓名性别罪名社区矫正决定机关裁判书号及裁判时间矫正类别规定报到时限已在规定时限报到超出规定时限报到未报到并下落不明备注注:送人民法院,抄报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监狱(看守所)。
文书3文书4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人员: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宣告禁止)。
社区矫正人员方案
社区矫正人员方案第1篇社区矫正人员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社区矫正作为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矫正质量,帮助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降低再犯罪率。
二、矫正原则1. 尊重人权,保护隐私。
2. 公平公正,严格依法。
3.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4. 社会参与,共同帮教。
三、矫正对象与期限1. 矫正对象:本方案适用于被判处社区矫正的罪犯,包括未成年犯。
2. 矫正期限:根据判决确定,最长不超过五年。
四、矫正措施1. 教育培训:开展法律、道德、文化、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教育,提高矫正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养。
2. 心理辅导:针对矫正人员存在的心理问题,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建立健康的心理状态。
3. 社会实践:组织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培养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4. 就业指导:协助矫正人员解决就业问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信息,提高就业率。
5. 家庭帮教:鼓励家庭成员参与矫正过程,增进家庭和谐,促进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6. 定期报告:矫正人员需定期向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活动轨迹。
7. 电子监控:对部分矫正人员实施电子监控,确保其遵守规定,防止脱管。
五、矫正流程1. 接收与评估:对矫正人员进行接收,了解其基本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2. 制定矫正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矫正计划。
3. 矫正实施:按照矫正计划,实施各项矫正措施。
4. 定期检查与评估:对矫正人员的表现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调整矫正计划。
5. 解除矫正:矫正期满,评估合格,解除矫正。
六、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
2. 人员保障:配备专业的矫正工作人员,包括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
3. 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充足,专款专用。
4. 法律保障:依法保障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侵犯其人权。
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手册
年度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手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号:保管人:使用保管说明一、工作手册是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凭证,其中如实填写的工作内容是对各地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人员是手册利用保管具体责任人,必需确保手册不遗失、不别传。
3、工作手册以县区为单位编号,实行签领、回收制,各地应确保发放及时,利用准确、回收到位。
4、手册利用以年度为单位,每一年2月底以前,由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从村(居)收回上年度《手册》并妥帖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目录一、社区矫正工作须知2、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人员名单3、年度村(居)社区矫正人员名单4、各矫正小组人员名单五、社区矫正人员请假记录六、走访谈心记录7、帮扶记录八、重大情况报告记录社区矫正工作须知一、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 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参与下, 在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会集体、民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保证人等帮忙下,在裁决、裁定或决定肯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法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适用的范围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主要包括下列4种罪犯:(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裁定假释的;(四)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立,适用于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社区矫正三大任务(一)依据刑法、刑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遵法公民;(三)通过各类途径,帮忙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碰到的困难,以利于其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社区矫正工作手册
社区矫正工作手册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编印德江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 德江县司法局目录一、社区矫正的概念--------------------------------------------------二、社区矫正的意义--------------------------------------------------三、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五、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六、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七、如何确定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八、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九、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十、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十一、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十二、研究部署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记录-------------------------- 十三、摸底排查矫正对象工作情况记录-------------------------- 十四、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十五、社区矫正半年工作总结-------------------------------------- 十六、社区矫正全年工作总结--------------------------------------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人员须知
社区矫正人员须知社区服刑人员须知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编制前言1、为了准确执行刑罚,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使社区矫正对象尽快熟知相关规定制定本手册。
2、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
3、司法所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社区服刑人员应知应会内容一、什么是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2、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育;3、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4、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每月安排不少于12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三、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主要包括下列5种犯罪: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⑶生活不能自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四、社区矫正对象可以享受的权利: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一、报到登记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后,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一、前言为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矫正对象的安全和配合度,特制定此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本手册旨在指导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包括矫正对象的评估、制定矫正计划、执行监管任务等工作内容。
本手册将分为几个章节详细介绍每个环节中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二、评估矫正对象1. 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包括矫正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职业等基本信息,以及前科记录、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等。
2.收集矫正对象的社会关系。
包括矫正对象的家庭关系、社交圈层等,并对关系稳定性和帮助程度进行评估。
3. 了解矫正对象的个性和能力。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交谈和观察,了解其性格特点和能力水平,为制定矫正计划提供参考。
4. 评估矫正对象的风险。
通过矫正对象过往的违法行为和潜在的再犯风险进行评估,并确定矫正对象的风险等级。
三、制定矫正计划1. 根据矫正对象的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矫正目标。
包括行为改造、犯罪预防、社会融入等方面的目标,并为每个目标设定相应的指标。
2. 制定详细的矫正计划。
根据矫正目标,确定矫正对象的具体任务和活动安排,包括就业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社会技能培养等方面的内容,并制定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3. 邀请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和社会资源参与矫正计划。
通过家庭成员和社会资源的参与,加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提高矫正计划的可行性。
四、执行监管任务1.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确保矫正对象的行踪、行为和反馈信息的实时获取和记录,并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
2. 加强监管对象的动态管理。
及时收集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健康状况、就业情况、居住情况等,并及时调整矫正计划和监管措施。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和协作。
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劳动就业部门等相关部门共享信息,互通有无,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全方位立体化管理。
五、风险防控措施1. 制定风险预警机制。
根据矫正对象的风险等级,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社区矫正操作流程简图分三步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 社区矫正的执行 → 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1、审前社会调查2、矫正人员签具矫正保证书3、送达法律文书4、矫正人员报到5、办理交接手续6、宣布实施矫正1、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2、成立矫正工作小组,签订监护协议书3、制定矫正个案4、日常监管和教育5、考核奖惩6、社区矫正人员几种情形的处理方法1、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2、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社区矫1、实施汇报制度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一、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3、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4、社区矫正人员死亡5、被决定收监执行6、被判处监禁刑罚社区矫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社区矫正人员接收1、审前社会调查。
(责任单位:司法局、司法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在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委托市司法局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由市司法局指派被告人或罪犯居住地司法所实施。
司法所根据委托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
反馈评估意见。
市司法局决定最后评估意见后,应当在接到委托调查函起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审前社会调查意见反馈函>。
2、签具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责任单位:法院、看守所、监狱) 法院、看守所、监狱对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在判决、裁定或作出决定时,应向其当面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见附一),告知其到市司法局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
同时应责令社区矫正人员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见附二),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社区矫正人员系未成年人的,则应由其监护人作社区矫三、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3、送达法律文书。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决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判决、裁定生效后,应当于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同时抄送市检察院监所科、市公安局户政科。
社区矫正工作手册
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名山县司法局廖场司法所前言社区矫正是我国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是刑罚执行制度的创新和探索。
它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非监禁服刑罪犯的监督、管理、教育,有效地执行刑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
为了提高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尽快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内容,熟悉工作方法,圆满完成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全力构建平安名山、法治名山、和谐名山,为名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汇编了本手册供大家参考。
由于时间仓促,编制中难免存在错误,敬请批评指正。
名山县司法局廖场司法所目录1.中共名山县委办公室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名山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名委办〔2008〕12号) ------------------42.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及特征------------------143.社区矫正的工作队伍----------------------164.矫正对象的接收及程序--------------------185.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衔接------------------256.社区矫正工作制度------------------------297.社区矫正执行----------------------------368.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制度--------------------399.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及程序----------------4310.社区矫正须知---------------------------5211.矫正对象须知---------------------------5612.档案管理-------------------------------5813.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释义-----------------6314.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和纪律-----------------66中共名山县委办公室文件名委办〔2008〕12号━━━━━━━━━━━━★━━━━━━━━━━━中共名山县委办公室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名山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名山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己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社区服刑人员手册
社区服刑人员手册一、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⑶生活不能自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三、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社区矫正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实施;二是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如通过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三是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在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四、社区矫正的目的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指国家创制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希望达到的结果。
我国社区矫正的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它们构成了统一整体。
(1)直接目的。
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经过教育改造后不至再危害社会或已经丧失了危害社会能力的犯罪分子,适用非监禁刑罚,在社会中进行改造,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实施矫正,可以最大可能的消除罪犯回归社会的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加速再社会化进程。
(2)间接目的。
社区矫正的间接目的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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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手册目录前言1、什么是社区矫正……………………………………2、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哪些……………………………………3、社区矫正的功能是什么…………………………………4、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5、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6、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7、社区矫正工作由哪些人员和部门承担……………………8、社区服刑人员“五不准”…………………………………9、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级管理………………………………10、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应办哪些手续……………………11、社区服刑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权利…………………………12、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3、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应履行哪些手续…………………………………14、社区矫正的奖励有哪些……………………………15、社区矫正的惩处有哪些……………………………16、矫正期满的解除及程序……………………………前言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手册》是社区矫正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内容。
《手册》摘录了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希望你在社区里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和社区各项制度;希望你回到社区后,能与家人和睦相处,与邻里搞好关系、与同事团结友爱;希望你回到社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热爱社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中不断改造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
希望你能与街道矫正办保持密切的联系,多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尽力为社区多做有益的工作,努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回报社会!一、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哪些社区矫正适用于具有深圳市户籍并居住在深圳市的下列五种人员: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的功能是什么?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有六个功能:第一是惩罚功能。
就是将确定的刑罚义务落实到犯罪人身上,不能享有被法律剥夺或限制的一定权利,必须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必须遵守各项矫正制度并参加公益劳动,切实感受到刑罚痛苦和国家法律的威严,从而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习惯。
第二是教育功能。
社区矫正的教育就是对矫正对象实施的有目的、有计划、积极的系统影响活动。
矫正组织通过法制教育、劳动教育、文化教育、技能教育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矫正对象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改造成为新人的目的。
第三是塑造功能。
通过矫正活动的连续实施,促进矫正对象公民人格的最终塑造。
社区矫正将罪犯臵于社会化的环境之中,使他们不脱离自己的家庭,保持基本正常的社会交际生活,使其能够最大可能地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心理引导和行为规范,促进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形成健康人格,最终能够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顺利回归社会,避免监禁矫正可能出现的以消极服从、自信心与进取心丧失为特征的“监狱人格”、“囚犯人格”的出现。
第四是感化功能。
指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矫正对象基于矫正组织所给予的人道待遇和人性关怀而产生的积极的心理效应。
社区矫正组织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与行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传授文化知识与生产技能,并积极推荐就业,有条件享受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通过人道待遇和关怀矫正对象的措施,使矫正对象产生感化的心理效应,调动其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五是治疗功能。
主要体现为对矫正对象进行普遍的心理教育和对有心理危机的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有效的心理矫治,帮助罪犯逐步削减或消除犯罪心理和各种消极心理。
第六是控制功能。
矫正对象处于社区矫正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视野之内,其行为臵于监督管理之下,其行踪由矫正组织及时掌握,有利于防止其重新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四、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管理、教育和公益劳动。
1、管理。
即通过监督、走访、报到等措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执行刑罚、矫正不良行为和恶习。
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人由社区服刑人员亲属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有关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配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帮教。
2、教育。
即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法制、公民道德和形势政策等内容的思想教育和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进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治疗,纠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道德修养,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成为守法公民。
3、公益劳动。
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
参加公益劳动,可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化改造,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早日融入社会。
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可以不参加公益劳动。
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有:(1)年满六十周岁的或不满十六周岁的;(2)经街道、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患严重疾病或者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并由司法所审核批准的;(3)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参加公益劳动。
暂不参加公益劳动的情形消失后,社区矫正期限未满的,应按规定参加公益劳动。
五、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指国家创制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希望达到的结果。
我国社区矫正的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它们构成了统一整体。
1、直接目的。
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经过教育改造后不至再危害社会或已经丧失了危害社会能力的犯罪分子,适用非监禁刑罚,在社会中进行改造,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实施矫正,可以最大可能的消除罪犯回归社会的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加速再社会化进程。
2、间接目的。
社区矫正的间接目的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社区公民在矫正组织的引导下,积极参与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监督,这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的法制实践,增强社会责任感无疑具有积极影响。
3、根本目的。
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区矫正预防犯罪目的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
特殊预防,即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社区矫正,消除他们继续犯罪的条件,并将其改造成为守法公民,防止其重新犯罪。
通过教育矫正使罪犯永久性的放弃犯罪意识,消除犯罪心理,成为守法公民。
一般预防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社区矫正,用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惩罚性威慑社会上的不安定分子即潜在的犯罪人,防止他们走上犯罪之路。
同时社区矫正一般预防也体现为其他守法公民所起到的法制教育和行为鉴别作用。
六、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顺利实施;2、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使其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3、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七、社区矫正工作由哪些人员和部门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主要由街道社区矫正机构(矫正办)承担。
其主要职责是:1、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衔接和接收,及时立卷建档,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教育。
2、与公安派出所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会同公安派出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考察,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书面鉴定。
3、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提出实施治安处罚和司法奖惩建议。
4、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矫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6、对社区矫正对象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对有心理危机的制定心理治疗方案,实施心理干预等。
八、社区服刑人员“五不准”1、不准进出酒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酗酒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2、不准私自接受境外媒体采访;3、不准有任何形式的越级上访活动;4、不准在互联网上发表任何反党、反社会的言论;5、不准参加未经政府批准成立的社团或民间组织。
九、社区矫正人员的分级管理制度街道社区矫正机构依据考核奖惩情况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管理。
管理级别分为三级四等,即严管、普管、二级宽管、一级宽管。
不同等级的,在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活动区域等方面实行不同的处遇。
社区矫正对象到街道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登记之日起列为普管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严管级进行管理:1、不认罪或不愿接受社区矫正的;2、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或不参加社区矫正活动的;3、扬言报复社会或他人的;4、居无定所或者有和不良行为的人来往的;5、经司法所测评被划为人身危险性大一类的;6、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期间悔改表现较差的;7、两次以上违法犯罪的;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之一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涉黑、涉枪、涉毒犯罪的;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共同犯罪的主犯、犯罪集团的首犯。
严管级的社区服刑人员自划定严管级之月起连续三个月不得评为表扬;除非有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自划定之月起连续三个月不得升级。
严管级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三个月内没有扣分的方可升为普管级。
普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有立功表现或连续3个月评为表扬的,升为二级宽管处遇;二级宽管的社区矫正对象自定为二级宽管之日起又连续3个月评为表扬的,升为一级宽管处遇。
普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警告处分或1次罚分超过10分或连续3个月内累计罚分超过20分的,降为严管级;严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连续3个月内未被扣分的,升为普管级;普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直接升为一级宽管。
社区矫正对象在宽管期间,如出现1次罚分超过5分或当月累计罚分超过10分的情况,降一级从严管理。
严管级社区矫正对象的处遇:1、每周需到街道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一次;2、每两周交书面思想汇报一次;3、每半月接受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家访至少一次或相应学习;4、将活动区域限定为街道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