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15版)案例
宪法真实案例故事和解析
宪法真实案例故事和解析宪法真实案例故事和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规范国家机构行使职权、公民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基础。
在实际运用中,宪法的具体实施需要符合实际情况,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
本文将通过真实案例,介绍宪法实施中的一些案例,深入解析宪法中的规定,探讨如何更好地推进宪法的实施。
一、案例介绍1.案例1:某市政府工作人员涉嫌违法收取费用某市政府工作人员李某,因涉嫌违法收取费用被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非法歧视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
国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在公共场所非法歧视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
”最终,法院判定李某犯有违法收费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2.案例2:某公司员工劳动纠纷某公司员工张某,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纠纷,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仲裁部门认为,张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公司的劳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劳动权利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最终,仲裁部门判定张某获得赔偿人民币十万元。
二、案例分析1.案例1中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非法歧视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
国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在公共场所非法歧视任何人或者任何组织。
”该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也体现了平等原则。
在实践中,如果政府或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违法收取费用,或存在歧视行为,均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案例2中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劳动权利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该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的管理和保障。
在实践中,如果公司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宪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25岁,某网络论坛注册用户。
被告李四,男,30岁,某网络论坛注册用户。
2019年6月,张三在论坛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我国宪法保障下的言论自由》的帖子,对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进行了阐述。
同年7月,李四在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张三的无知言论》的帖子,对张三的言论进行了攻击,称其“胡言乱语”,并质疑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合理性。
张三认为李四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李四是否侵犯了张三的名誉权;2.宪法是否赋予公民绝对的言论自由。
三、法院判决1.关于李四是否侵犯张三的名誉权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本案中,李四在论坛上对张三的言论进行攻击,称其“胡言乱语”,并质疑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合理性,其行为具有侮辱性质,侵犯了张三的名誉权。
2.关于宪法是否赋予公民绝对的言论自由法院认为,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但并非绝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因此,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进行诽谤,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宪法保障下的言论自由问题,具有以下法律意义: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本案中,法院以宪法为依据,对李四的行为进行了认定,体现了宪法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
2.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并非无限制。
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名誉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素养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本案例以一起常见的邻里纠纷为切入点,通过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例描述某小区居民李某与邻居王某因房屋修缮问题产生纠纷。
李某家房屋年久失修,墙体出现裂缝,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居住安全,李某打算对房屋进行修缮。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李某发现王某家的阳台与李某家的房屋墙体相连,且王某家的阳台墙壁也存在裂缝。
李某担心修缮过程中影响到王某家的阳台,因此要求王某配合检查和修缮。
王某则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并提出赔偿要求。
双方协商无果,矛盾升级。
三、普法宣传活动1. 宣传内容针对此案例,普法宣传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邻里关系法律知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明确相邻各方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合理使用相邻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房屋修缮相关法律知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关于房屋修缮的规定,明确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证房屋安全。
(3)民事纠纷解决途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纠纷解决途径的规定,引导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2. 宣传方式(1)发放宣传资料:在小区公告栏、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资料。
(2)开展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或律师在社区举办讲座,讲解邻里关系、房屋修缮等法律知识。
(3)现场咨询: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4)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平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四、案例结果在普法宣传活动的引导下,李某和王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
在社区调解员的帮助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同意配合李某检查和修缮房屋,李某也对王某的损失给予了适当赔偿。
宪法法律条文现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宪法法律在维护公民权益、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一起因宪法法律条文引发的现实案例为切入点,探讨宪法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二、案例简介2018年,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因宪法法律条文引发的纠纷。
张某与邻居李某因房屋产权问题产生纠纷,张某认为李某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的规定,判决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
三、案例分析1. 宪法法律条文的应用在本案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认定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这充分体现了宪法法律条文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对于维护公民权益、规范社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2. 宪法法律条文的指导作用宪法法律条文不仅具有现实的法律效力,还具有指导作用。
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以宪法法律条文为指导,依法保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这表明,宪法法律条文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 宪法法律条文的普及与宣传本案的发生,也反映出宪法法律条文的普及与宣传亟待加强。
在我国,宪法法律条文虽然被广泛宣传,但仍有部分公民对宪法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有效运用宪法法律条文维护自身权益。
因此,加强宪法法律条文的普及与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四、案例启示1. 宪法法律条文是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武器。
公民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应学会运用宪法法律条文维护自身权益。
2. 宪法法律条文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宪法法律宣传小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宪法和法律宣传成为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各地纷纷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旨在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宪法法律宣传小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宪法法律宣传的意义、方法及效果。
二、案例描述某市某社区开展了一次宪法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宪法在我心中”。
活动前夕,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小区内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活动当天,社区邀请了当地法律专家为居民进行宪法知识讲座,同时还设置了法律咨询台,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
活动过程中,居民们积极参与,认真聆听讲座,踊跃提问。
法律专家针对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权益等,进行了详细解答。
在法律咨询台前,居民们纷纷咨询自己遇到的法律难题,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耐心解答。
三、案例分析1. 宪法法律宣传的意义宪法法律宣传对于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宪法法律宣传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让公民了解国家的根本法,增强法治观念。
其次,宪法法律宣传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使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宪法法律宣传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宪法法律宣传的方法(1)多渠道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将宪法法律知识传递给居民。
(2)邀请专业人士:邀请法律专家为居民进行宪法知识讲座,解答居民的法律问题。
(3)设置法律咨询台: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居民的实际法律难题。
(4)利用网络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宪法法律知识,扩大宣传范围。
3. 宪法法律宣传的效果通过本次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居民们对宪法和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法治观念得到了增强。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居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活动后,居民们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会更加注重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2015年版)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我们(大学生)都懂法吗?
★大学生现在的社会里也算是学历知识
水平比较高的群体,那么是不是大学生群 体都拥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呢?
案例一:我没有偷东西 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2000年 6月,从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某公司 上网帐号与密码。并且向好友与同学广泛传播此 帐号与密码,还得意得告诉他们“这帐号是黑下 来的,不付钱就可以上。”。 致使1000多人使用该帐号,造成该公司16万多 元的经济损失。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追究 时,他竟以并没有偷东西为由替自己辩解。
案例二: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永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大学生王永 强逮捕。这位因另有新欢而将原女友毒杀的大学 生在被捕后居然还天真地问民警:“我已经交代, 什么时候可以回去。”
案例三:清华学子伤熊事件 2002年1月29日、2月5日和23日,22岁的清华 大学机电系学生刘海洋在北京动物园先后用硫酸 泼伤了5只熊。刘海洋面对民警的审问时也说: “我觉得好奇……不是存心想伤害它或怎么 着……”这种对法律的麻木无知无不令人震惊。
从以上事件可见,并非所有大学生都懂基 本的法律常识,从而做了如此荒唐的事情。 法律与道德不同。道德可以经过全社会的各层 次的教化与熏陶,使人们知道基本的道德要求 (尽管未必都会做有道德的事情)。但没有经 过专门的宣传与教育,人们不可能具备基本的 法治理念与法律知识的。
大学生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除了具有 高尚的德性外,同时还具备法治观念和基本的 道德知识。
第三节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案例分析法律宪法(3篇)
第1篇一、引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是制定和实施其他法律的依据。
本文以一个具体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与作用。
二、案例背景某市A区居民张某,因与邻居李某发生纠纷,张某在网络上发布侮辱、诽谤李某的言论。
李某发现后,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张某的言论涉及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因此对案件的处理产生了分歧。
三、案例分析1.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与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所有公民和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
2.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与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为其他法律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2)宪法是法律的执行保障。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与职权,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3)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3. 案例中宪法的作用在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张某的言论涉及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然而,这种自由并非绝对,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1)宪法保障了张某的言论自由。
张某在网络上发布侮辱、诽谤李某的言论,虽然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但其言论自由权仍然受到宪法保护。
(2)宪法对张某的言论自由进行了限制。
张某的言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超出了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范围。
因此,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
四、结论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是制定和实施其他法律的依据。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某,系某市某区某村村民。
2015年,某市市政府决定在该村征收土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张某所在村部分村民对征收补偿方案存在异议,经多次协商未果。
2016年,市政府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对张某所在的村庄进行征收。
张某不服,认为征收补偿决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市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三、案件审理过程某市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真审查了市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听取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
四、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法院认为,市政府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依法进行了公示、听证等程序,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征收补偿决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法律规定。
原告张某认为征收补偿决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支持。
综上,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五、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案例,具有以下特点:1. 依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市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进行了审查,确保了判决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3. 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某市人民法院通过依法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提醒行政机关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提高司法公信力。
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案,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
六、启示与借鉴本案对今后的司法实践具有以下启示与借鉴意义:1. 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司法公正。
维护宪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男,30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市政府。
原告张某某因不服某市政府在征收其房屋过程中侵犯其宪法权利,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张某某诉称,2018年,某市政府在征收其房屋过程中,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保障其住宅安全,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其合理的补偿。
原告认为,某市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其宪法权利,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政府的征收决定,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被告某市政府辩称,征收原告房屋是依法进行的,征收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合理。
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市政府在征收原告房屋过程中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宪法权利。
三、法院审理过程1. 庭审调查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张某某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某市政府在征收其房屋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被告某市政府则提交了征收决定书、征收补偿方案等证据,证明征收行为合法。
2. 证据认定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张某某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某市政府在征收其房屋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保障原告的住宅安全;(2)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原告合理的补偿。
3. 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法院认为某市政府在征收原告房屋过程中侵犯了原告的宪法权利。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1)撤销某市政府的征收决定;(2)某市政府应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按照合理补偿标准,对原告张某某进行补偿。
四、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宪法权利纠纷案件。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宪法原则,依法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1. 宪法原则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宪法原则的适用,保障了原告的宪法权利。
2. 宪法权利的保障宪法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有义务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15版)
封建制法律: 在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 不完全占有农民,所以封建制法律是地主阶级统治 农民的工具,是为保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而服务的 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 1、维护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确认农民对封建地 主的依附关系 2、维护封建制的等级制和皇权。
例如: 隋朝的《开皇律》就创设了十恶的罪名为了维护封建皇权以及君臣、父 子、尊卑的封建等级制度。
剥削阶级类型法律:奴隶制法律、 封建制法律、 资本主义法律
非剥削阶级类型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奴隶制法律: 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阶级不仅占有生产 资料还占有奴隶本身, 因此奴隶制法律 是奴隶主阶级统治奴隶的工具。
例如: 古巴比伦国的《汉穆拉比法典》中就规 定:打死奴隶只需赔偿奴隶主一些银钱 即可。奴隶的地位和牲畜的地位是相同 的。
“林看起来挺阳光的,也挺开朗的。”与林某一起组织 过活动的段同学回忆,林某碰到熟人都会主动打招呼, 对师兄师弟也比较客气。不少见过林某的校友,对其的 描述仍大多是“阳光、热情”。
林森浩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 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 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律真正实现了人的政治自由与经济 自由,消除了人对物的依赖性,为人的全面发 展提供了保证。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就是上升为 国家意志的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它代表 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通过人民代表 大会立法机制),它的内容是由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15版试题库及答案)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一.单项选择题1.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概括性、普遍性、严谨性特征的行为规范是()A.宗教规范B.道德规范C.法律规范D.政党行为规范2.法律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下列选项中属于程序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制"与"法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法治”通常是指有关的法律和制度的条文规定,也就是“纸面上的法”B.“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这句话中的“法制”是指包括立法,司法等在内的动态意义上的概念C.“法治”与“人治”相对,重要是指依靠不受人的感情支配的法律治理D.“法制”与“法治”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4.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国家需要法律B.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D.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C.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5.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中,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是()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6.诉讼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
这体现了诉讼证据的()A.客观性B.合法性C.关联性D.合理性7.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都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说明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A.有法可依的含义C.执法必严的含义B.有法必依的含义D.违法必究的含义8.下列有关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一致性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二者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B.二者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C.二者都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D.二者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体意志和利益的体现9.法律的一般含义是()。
A.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B.法律是被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D.法律由社会精神生活条件决定10."法律主要是()意志的表现。
宪法的法律效力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绿化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市政府制定了《某市城市绿化规划》。
然而,该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与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某市城市绿化条例》产生了冲突。
某市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市政府的规划与条例不符,要求市政府立即停止实施,并重新制定规划。
市政府则认为,城市绿化规划属于行政范畴,其制定和实施应由市政府负责。
双方就此问题产生了争议。
二、案件经过1. 某市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市政府的城市绿化规划与《某市城市绿化条例》不符,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市政府在城市绿化规划中,将部分绿化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这与《某市城市绿化条例》中关于绿化用地保护的规定相悖。
(2)市政府在城市绿化规划中,未充分考虑市民意见,未按照《某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
(3)市政府在城市绿化规划中,未充分履行职责,对绿化项目的实施和监管不到位。
2. 市政府则认为,城市绿化规划属于行政范畴,其制定和实施应由市政府负责。
市政府在制定城市绿化规划时,已充分考虑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程序进行了公示和征求意见。
市政府的城市绿化规划是合法有效的。
三、案件审理1. 某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包括市政府的城市绿化规划文件、某市城市绿化条例、市民意见反馈等。
3. 法院认为,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某市城市绿化条例》是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市政府的城市绿化规划作为行政行为,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市政府的城市绿化规划有监督权。
4. 法院认为,市政府在城市绿化规划中,存在以下问题:(1)未严格按照《某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保护绿化用地。
(2)未充分履行职责,对绿化项目的实施和监管不到位。
宪法法律_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自1954年颁布以来,经过多次修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本文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例,分析一起宪法法律案例。
二、案例简介某市A县B镇C村,村民李某在2019年1月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本村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
然而,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李某与当地政府就补偿款问题产生纠纷。
李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政府应当依法给予合理的补偿。
但当地政府则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李某的补偿款应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的土地补偿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2. 法理分析(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本案中,李某的土地补偿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李某的土地属于其合法的私有财产,依法应受保护。
其次,当地政府依法对李某的土地进行征收,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关于补偿标准,虽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但应确保补偿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3.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土地补偿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
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
现在请问一下同学们,“还欠款2”应该如何解 读,王先生还需要向张先生偿还多少借款?
• 假设从明天早晨开始,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
全部废止,我们的生活中不再有任何的法律存在, 大家觉得好不好?
法律它只调整社会关系,而且它仅仅只是行 为规范
提问:小王失恋了,心里不痛快,想去抢银 行,甚至是还想去杀人,对小明的这种想法应该 如何评价?
案例:谁有权制定法律?
• 某村有一公共果园,常有村民饲养的牲畜进入果园吃树 叶和果实。村委会为此召开村民大会,提出今后若再有此 类事件发生,村委会有权任意处置这些牲畜。村民大会当 场举手表决,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这一规定。有一天, 村民孙某的两只山羊再次进入果园吃树叶和果实时被守护 人打死。孙某遂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并声 明表决时自己并未举手同意这一规定。
• 问:乘坐公交车的时候,老人们在道德规范上都有被让
座的权利。但是,假如有的乘客就是不给老人让座,这个 老人他能不能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强制这个乘客给让座?
• 问:见义不为,无勇也,但对见义不为的行为能否申请 法律制裁呢?譬如江歌因替刘鑫挡刀而死,但这期间面对 江歌的求救,刘鑫却躲在门后,对刘鑫的行为能否请求法 律制裁?
灋
第三部分 去
第二部分 “廌”
第一部分 三点水
驱逐、放逐
“廌”是古代神话传说 中头长独角、秉性公
正的神兽。
意为“平,无 凹凸”之意, 引申为“公平”
14
中国的法
廌(zhì ),也称(獬豸xiè zhì)为 中国上古传说中的一种神兽,它似羊非 羊,似鹿非鹿,头上长着一只角,故又 俗称独角兽。它拥有很高的智慧,懂人 言、知人性、辨曲直,是公正、勇猛的 象征。
高教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修订)-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圣才出品】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6.1 复习笔记一、法律的概念及发展1.法律的词源与含义(1)法律的词源①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富含着公平如水、正义神圣的深刻意蕴,寄托着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价值追求。
②在古代文献中,“法”除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用。
据《尔雅·释诂》记载,在秦汉时期,“法”与“律”二字已同义,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意思。
(2)法律的广义与狭义①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②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③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所讲的法律通常是指广义的法律。
(3)法律的含义根据我国法学界通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律的本质与特征(1)法律的本质①在阶级社会中,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
法律保护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所以统治阶级也必须遵守法律。
②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即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所体现的意志。
它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统治阶级的意志还通过政策、道德等形式来体现。
③法律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其中,生产方式是决定法律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2)法律的特征①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的。
但法律只调整一部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不会规范人们所有的行为,因而不会对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进行调整。
②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主要有两点: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或判例以法律效力;b.由国家保证实施,即具有国家强制性,这种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宪法分析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三(化名)与李四(化名)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三将一套房屋出租给李四,租期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李四按时支付了租金。
然而,在租期即将结束时,李四突然要求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剩余租金。
张三认为李四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将李四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张三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条款,要求法院依据宪法精神审理此案。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李四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以及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否应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
三、宪法分析1. 宪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应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宪法第四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财产权。
张三的房屋租赁权属于其财产权,依法受到保护。
2. 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根据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张三的房屋租赁权是其合法的私有财产,依法受到保护。
李四在合同期限内,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侵犯了张三的财产权。
3. 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本案中,张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侵犯。
李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租金,损害了张三的人格尊严。
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李四的行为违反了宪法规定。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李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侵犯了张三的财产权。
同时,李四的行为也损害了张三的人格尊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李四支付张三剩余租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宪法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
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015版思修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 封建制法律 • 在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不完全占有 农民,所以封建制法律是地主阶级统治农民的工具,是为 保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而服务的 • 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 • 一是肯定人身依附关系; • 二是封建等级制度; • 三是维护专制王权; • 四是刑罚严酷、野蛮擅断。 • 列如: • 隋朝的《开皇律》就创设了十恶的罪名,包括了谋反、谋 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等。十恶罪的设立 就是为了维护封建皇权以及君臣、父子、尊卑的封建等级 制度。
法律的词源
• 西方法律词源 • 西方“法律”一次的语义更为丰富和复杂 • 英法德等欧洲国家“法律”一词不仅有“法”的一般意思, 而且还兼有权利、公平、正义等含义。
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 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 阶级的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 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 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 为规范体系。
• 资本主义法律 •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劳动力成为 商品,所以资本主义法律的根本任务是为了维护有利于资 产阶级的经济和政治秩序。 • 资本主义法律可以分为两类: • 1、大陆法系又叫罗马法系 •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采用 • 2、英美法系又叫海洋法系 •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采用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一)法律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志 的统治阶级意志
不是统治阶 级意志的全 部,仅是上 升为国家意 志的那部分
在阶级对立 的社会中, 法律是统治 阶级意志的 体现
法律是由特定的 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物质生活 条件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15版试题库及答案)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一.单项选择题1.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概括性、普遍性、严谨性特征的行为规范是()A.宗教规范B.道德规范C.法律规范D.政党行为规范2.法律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下列选项中属于程序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制"与"法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法治”通常是指有关的法律和制度的条文规定,也就是“纸面上的法”B.“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这句话中的“法制”是指包括立法,司法等在内的动态意义上的概念C.“法治”与“人治”相对,重要是指依靠不受人的感情支配的法律治理D.“法制”与“法治”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4.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国家需要法律B.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D.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C.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5.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中,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是()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6.诉讼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
这体现了诉讼证据的()A.客观性B.合法性C.关联性D.合理性7.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都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说明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A.有法可依的含义C.执法必严的含义B.有法必依的含义D.违法必究的含义8.下列有关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一致性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二者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B.二者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C.二者都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D.二者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体意志和利益的体现9.法律的一般含义是()。
A.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B.法律是被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D.法律由社会精神生活条件决定10."法律主要是()意志的表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考与练习参考答案
2015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练习题参考答案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一、单选题1、B2、A3、D4、B5、A6、C7、D8、D9、A 10、B二、多选题1、ABCDE2、BCDE3、ABCDE4、ABC5、ABC6、ABCDE7、ABCD8、CD9、ABCDE 10、AB三、辨析题1、此观点不正确。
(1)知识的作用有正负之分,关键要看掌握知识为谁所用。
知识既可以成为完善自身、服务社会的手段,又可以成为谋取私利、欺世盗名、甚至违法犯罪的工具。
(2)“德”统帅“才”,起主导作用。
大学生应当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在掌握最新的科学知识的同时,更要重视自身高尚的思想情操和道德人格的培养。
这样,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能造福社会与人民。
2、此观点不正确。
(1)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它体现着人们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种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是非判断能力和行为选择能力,决定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目的和方向。
(2)思想道德素质反映着人的阶级利益及其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法律素质对保证人们合法地实施行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均具有重要意义。
(3)所以这门课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不是没用而是极为有用,不但要学而且要学好。
四、简答题1、参见课本P9-102、参见课本P11五、案例分析题案例点评:的确,修养对于年轻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做事先做人,这是很古老的一句话,却永不过时!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是其事业的基础所在,没有修养的人是处处不受欢迎的。
我们在事业开始之前一定要学会做人,因为良好人际关系将直接影响我们的前途与命运。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一、单选题1、C2、B3、D4、C5、A6、C7、A8、A9、B 10、C二、多选题1、ABCDE2、ACE3、ABCDE4、ABC5、ACD6、ACDE7、ABCE8、ABCDE9、ABCD 10、ABDE三、辨析题1、此观点不正确。
其实信仰也是一种信念,只不过它是最高层次的信念,是信念的一种最集中的表现。
法律课程思政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
法律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
在此背景下,将思政教育融入法律课程教学,成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本案例以《宪法》课程为例,探讨如何将思政教育融入法律课程教学,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结合。
二、案例内容1. 课程简介《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学习《宪法》对于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例以《宪法》课程为例,探讨如何将思政教育融入课程教学。
2. 思政教育融入教学的具体措施(1)课程导入在课程导入环节,教师可以结合时事热点,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修正案等,引导学生关注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课堂讲授在课堂讲授过程中,教师应注重以下方面:①宪法精神教育:通过讲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引导学生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②爱国主义教育: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培养学生对国家的热爱和忠诚。
③社会责任教育:结合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④法治信仰教育:通过案例分析、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尊重法律、信仰法律。
(3)实践教学①参观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构:让学生亲身感受法治氛围,了解司法工作,增强法治意识。
②模拟法庭:组织学生模拟法庭审判,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③志愿服务:鼓励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 案例实施效果通过将思政教育融入《宪法》课程教学,取得了以下效果:(1)提高了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奠定了基础。
(2)培养了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为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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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剥削阶级类型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奴隶制法律: 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阶级不仅占有生产 资料还占有奴隶本身, 因此奴隶制法律 是奴隶主阶级统治奴隶的工具。
例如: 古巴比伦国的《汉穆拉比法典》中就规 定:打死奴隶只需赔偿奴隶主一些银钱 即可。奴隶的地位和牲畜的地位是相同 的。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
一、法律的词源与含义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一 、法律的词源与含义
1.从词源上分析:
中国“法”字的古字体为 “灋”,《说文解字》: “灋,刑也”,“平之如水 从水”;“廌(zhi),所以 触不直去之,从去”。
廌是一种能“治狱”、“别曲直”的独角神兽, “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触”。
封建制法律: 在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 不完全占有农民,所以封建制法律是地主阶级统治 农民的工具,是为保护封建的土级的土地所有制,确认农民对封建地 主的依附关系 2、维护封建制的等级制和皇权。
例如: 隋朝的《开皇律》就创设了十恶的罪名,包括了谋 反、谋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等。 十恶罪的设立就是为了维护封建皇权以及君臣、父 子、尊卑的封建等级制度。
3、刑罚酷烈、滥施肉刑 、广为诛连
例如: 史记在《论衡》中就记载到:荆轲为燕子丹刺秦王,后诛轲九 族。
袁崇焕被凌迟处死 明末张岱所著的《石匮书后集》卷第 十一《袁崇焕列传》中这样记载:遂於 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脔割之。割肉 一块,京师百姓从侩子手争取,生噉之。 侩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 尽。开膛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 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 犹唾地骂不已。
二、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例:陈世美是封建社会中皇帝
的女婿,属于统治阶级的行列, 但由于他触犯了当时的法律, 抛弃妻子,仍然死于包公的龙 头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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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的本质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
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由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生 活条件决定的
“林看起来挺阳光的,也挺开朗的。”与林某一起组织 过活动的段同学回忆,林某碰到熟人都会主动打招呼, 对师兄师弟也比较客气。不少见过林某的校友,对其的 描述仍大多是“阳光、热情”。
林森浩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 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 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
广东理工学院
复旦投毒案
2013年4月16日,上海,2010级 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黄 洋的被害,令与他同专业的同学难 以相信。黄洋是四川自贡人,家境 贫寒,但个人非常努力,成绩也很 优异。他是为了给母亲治病,才立 志学医的。平时在班级里,他勤奋 好学,多次获得学校奖学金。据了 解,她母亲手术费都来自他的奖学 金。在他喝到有毒水时,感觉到异 样特意倒掉了原有的水并清洗了饮 水机。以防同室其他同学喝到。这 也引发了网友关于“误杀”的猜 测。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本章内容
概述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第四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案例导入:
女大学生杀死双亲后肢解 煮尸 称帮其解脱痛苦
庭上扮“小绵羊”求活路 当庭翻供称父母吞安眠药自杀,她只是 “帮父母解脱” 本报中山讯(记者肖成)“我只想帮助 他们解脱,当他们绝望时,生死已经算不了 什么。”齐萍萍在法 庭上平静地说。1991 年出生的她去年将父母杀害并碎尸,昨天下 午,该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 理。齐萍萍当庭推翻自己原来的口供,称在 杀害父母前,父母已服下安眠药准备自杀。 庭上 辩解:父母吞服安眠药自杀 检察官念起诉书期间,齐萍萍表情平静。 检察官一念完,齐萍萍就表示自己有话说: “我杀他们之前,他们已经吃了大量安眠药, 准备自杀。我是看他们很痛苦,才帮助他们 解脱。”
“灋”有三层含义:
神明裁判
强制性
公平性
灋与廌是同一种神兽,是古 人杜撰出来的中国古代传说 中的动物。据说它能辨别曲 直,在审理案件时,它会用 角去触理曲的人。东汉许慎 在《说文解字》十部上“廌” 部说:“灋,刑也。平之如 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 去之,从[廌]去。所以具有法 的意思,也是中国古代最早 明文记载表示法律含义的字 之一。
与“法”经常连在一起使用的“律” 字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均布也”。 “均布”是古代调音的一种工具,引申为调 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法”“律”合一 “法”强调“平”、“正”、“直”; “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 之不一而归于一”。
法律的一般含义
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 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 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理解法律的概念必须从以下四方面来分析:
嫌疑人林某上海市二中院于10月30日立案受理复旦投毒 案,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该案由上海市人民检 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2010年,林某因成绩优异被中山大 学推荐,免试进入上海复旦大学医 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中山医院见 习。 在此期间,林某依然保持不错的成 绩,并在研究生学生会担任干部。 在复旦的校外冠名奖学金名单中也 有林某的名字。林某曾在自己的书 中写下“我热爱医学,立志献身医 学事业,为祖国医学发展与人类身 心健康奋斗终身”这样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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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的特征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法是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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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的产生和发展
我们知道法律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 产生的,所以原始社会并无法律制度,迄今为 止法律发展史出现了剥削阶级类型法律和非剥 削阶级类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