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学习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
第六章_学习宪法法律_建设法治体系
4、超市工作人员怀疑你,要搜身,合法吗?
男子KTV里被指控
支付了8000元钱给对方作为调解
袁宝璟: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刘汉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 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 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 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 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 (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 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 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 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 替了。
古代酷型: 凌迟、腰斩、车裂、枭首、炮烙、宫刑 刖刑(“昔卞和献宝,楚王~之”)等
依据宪法和特区基本 法特区内有效
(二)法律执行(执法)
• 广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 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的主体
①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 ②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 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比如公立学校等事业单位
68个死刑罪名。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 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 罪死刑罪名。这次的修正案拟取消集资 诈骗、走私武器、弹药、组织卖淫、强 迫卖淫等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若顺利 通过,我国刑法上将只有46个适用死刑 的罪名
三、法律的历史发展
人类进入奴隶社会开始有了法
①奴隶制法
具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 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刑罚方 式极其残酷;确认自由民之间 的等级划分
法制教育篇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15版)案例
非剥削阶级类型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奴隶制法律: 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阶级不仅占有生产 资料还占有奴隶本身, 因此奴隶制法律 是奴隶主阶级统治奴隶的工具。
例如: 古巴比伦国的《汉穆拉比法典》中就规 定:打死奴隶只需赔偿奴隶主一些银钱 即可。奴隶的地位和牲畜的地位是相同 的。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
一、法律的词源与含义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一 、法律的词源与含义
1.从词源上分析:
中国“法”字的古字体为 “灋”,《说文解字》: “灋,刑也”,“平之如水 从水”;“廌(zhi),所以 触不直去之,从去”。
廌是一种能“治狱”、“别曲直”的独角神兽, “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触”。
封建制法律: 在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 不完全占有农民,所以封建制法律是地主阶级统治 农民的工具,是为保护封建的土级的土地所有制,确认农民对封建地 主的依附关系 2、维护封建制的等级制和皇权。
例如: 隋朝的《开皇律》就创设了十恶的罪名,包括了谋 反、谋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等。 十恶罪的设立就是为了维护封建皇权以及君臣、父 子、尊卑的封建等级制度。
3、刑罚酷烈、滥施肉刑 、广为诛连
例如: 史记在《论衡》中就记载到:荆轲为燕子丹刺秦王,后诛轲九 族。
袁崇焕被凌迟处死 明末张岱所著的《石匮书后集》卷第 十一《袁崇焕列传》中这样记载:遂於 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脔割之。割肉 一块,京师百姓从侩子手争取,生噉之。 侩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 尽。开膛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 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 犹唾地骂不已。
2015版_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_建设法治体系
二、我国实体法律部门
• 社会法的主旨在于保护公民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劳 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
(六)刑法
•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我国现行刑法是1997年颁布的, 后来通过一个决定和九个修正案,对它进行修改、补充。第九修正案于2015 年8月31日通过,即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取消9个罪名的死刑,具体 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 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和战时造谣惑众罪。
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 “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 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不由自主地管理 本民族地方性事务制度。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 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社会规则的一种,通常指:由国家制定或认 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 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 为规范。
二、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 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的特殊社会现象。法的产生 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法的划分
按照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性质,可将人类社会已 有的法划分为以下历史类型: (1)奴隶制法 (2)封建制法 (3)资本主义法 (4)社会主义法
6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2016)
汉谟拉比法典
——“世界上最早、最系统、最完整的成文法典 ”
奉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如果一 个人伤了贵族的眼睛,还伤其眼。如果一个人折 了贵族的手足,还折其手足‛,但‚如果贵族阶 级的人打了贵族出身的人,须罚银一明那(合505 克)。如果任何人的奴隶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 则要遭割耳。‛
6.1 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 中国古代曾有神兽决狱的传说: •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 个部落联盟生息在黄河流域。该 部落联盟首领舜委任皋陶为司法 官。皋陶正直无私,执法公正, 非常受人爱戴。他在处理案件时 ,若有疑难,就令人牵出一头神 兽,该神兽名廌,又名獬豸(xie zhi) 。
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 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 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 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 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 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6.2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 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的特点,其最重要 的作用表现为确立和 维护社会主义的政治 制度、经济制度、社 会秩序以及推动社会 进步。
6.2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指引作用
指引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2003年3月17日晚, 27岁的武汉青年孙志刚因未携 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天河区黄 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 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 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 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2003年3月18日晚,孙自称有心脏病被送 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 大声叫喊求助,引起救治站护工的不满,遂指使 救治站病友对孙群殴。 3 月 20 日,救治站宣布孙 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 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 性休克死亡。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2015版)
1、奴隶制法律
(一)奴隶制法的产生
1)经济原因: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的出现;产品交换;私有制产生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与农业分离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商人的出现 2)阶级原因:奴隶主与奴隶两大对立阶级出现;阶级关系取代血缘关系
3)文化原因:文字的出现及其广泛使用
复旦投毒案
• 复旦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 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 民法院将于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 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林森浩投毒 案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 死刑。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1.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国家创制(创制性) 两种方式和途径:制定、认可 2.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 国家强制(强制性) 法律强制的手段:警察、法庭、监狱等 3.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阶级性) 4. 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3)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成文法;不成文法) 第二、法典编纂传统不同(公法私法;衡平法普通法) 第三、法律结构不同(法典;单行法和判例法) 第四、法律适用传统不同(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 第五、诉讼程序不同 第六、职业教育传统不同
• (4)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
• 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 2)确认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 统治 • 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资本主义的议会 制度、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三权分立制度等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制体系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制体系1如何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1.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从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2.公平正义的价值最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项法制实践中,努力贯彻公平正义的原则,严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品质;另一方面,通过在法制领域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向全社会倡导公平正义的价值和精神,为全社会树立公平正义的示范,推动公平正义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实现。
3.要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在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中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的原则,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必须处理好法理与情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普通与特殊的关系2简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国家2具体而言,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2)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3)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4)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3简述法治政府建设的途径(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4论述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制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1)坚持依法执政。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2015
主权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人权保障原则
人权指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自由、平等权利。
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公民权利即人权保障在国家根本大法中的体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等。
第三节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一)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对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既是对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经验的总结和胜利成果的确认,也是对我国国体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认,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教学重点
难点
1、法律的含义、特征;
2、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作用;
3、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4、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教法
讲授、案例、讨论、自学;
学法
讨论式、启发式
教具使用
多媒体课件
教学内容与过程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提问
导入新棵
讲授新课
【案例】复旦投毒案
2013年4月16日,上海,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洋的突然离世,令与他同专业的同学难以相信。黄洋是四川自贡人,家境贫寒,但个人非常努力,成绩也很优异。他是为了给母亲治病,才立志学医的。平时在班级里,他勤奋好学,多次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15版试题库及答案)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一.单项选择题1.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概括性、普遍性、严谨性特征的行为规范是()A.宗教规范B.道德规范C.法律规范D.政党行为规范2.法律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下列选项中属于程序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制"与"法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法治”通常是指有关的法律和制度的条文规定,也就是“纸面上的法”B.“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这句话中的“法制”是指包括立法,司法等在内的动态意义上的概念C.“法治”与“人治”相对,重要是指依靠不受人的感情支配的法律治理D.“法制”与“法治”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4.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国家需要法律B.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D.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C.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5.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中,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是()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6.诉讼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
这体现了诉讼证据的()A.客观性B.合法性C.关联性D.合理性7.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都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说明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A.有法可依的含义C.执法必严的含义B.有法必依的含义D.违法必究的含义8.下列有关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一致性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二者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B.二者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C.二者都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D.二者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体意志和利益的体现9.法律的一般含义是()。
A.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B.法律是被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D.法律由社会精神生活条件决定10."法律主要是()意志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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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6.1 复习笔记一、法律的概念及发展1.法律的词源与含义(1)法律的词源①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富含着公平如水、正义神圣的深刻意蕴,寄托着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价值追求。
②在古代文献中,“法”除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用。
据《尔雅·释诂》记载,在秦汉时期,“法”与“律”二字已同义,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意思。
(2)法律的广义与狭义①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②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③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所讲的法律通常是指广义的法律。
(3)法律的含义根据我国法学界通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律的本质与特征(1)法律的本质①在阶级社会中,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
法律保护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所以统治阶级也必须遵守法律。
②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即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所体现的意志。
它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统治阶级的意志还通过政策、道德等形式来体现。
③法律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其中,生产方式是决定法律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2)法律的特征①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的。
但法律只调整一部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不会规范人们所有的行为,因而不会对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进行调整。
②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主要有两点: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或判例以法律效力;b.由国家保证实施,即具有国家强制性,这种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2015版思修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 封建制法律 • 在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不完全占有 农民,所以封建制法律是地主阶级统治农民的工具,是为 保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而服务的 • 封建制法律的基本特征: • 一是肯定人身依附关系; • 二是封建等级制度; • 三是维护专制王权; • 四是刑罚严酷、野蛮擅断。 • 列如: • 隋朝的《开皇律》就创设了十恶的罪名,包括了谋反、谋 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等。十恶罪的设立 就是为了维护封建皇权以及君臣、父子、尊卑的封建等级 制度。
法律的词源
• 西方法律词源 • 西方“法律”一次的语义更为丰富和复杂 • 英法德等欧洲国家“法律”一词不仅有“法”的一般意思, 而且还兼有权利、公平、正义等含义。
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 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 阶级的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 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 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 为规范体系。
• 资本主义法律 •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劳动力成为 商品,所以资本主义法律的根本任务是为了维护有利于资 产阶级的经济和政治秩序。 • 资本主义法律可以分为两类: • 1、大陆法系又叫罗马法系 •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采用 • 2、英美法系又叫海洋法系 •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采用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一)法律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志 的统治阶级意志
不是统治阶 级意志的全 部,仅是上 升为国家意 志的那部分
在阶级对立 的社会中, 法律是统治 阶级意志的 体现
法律是由特定的 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物质生活 条件
2015版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最新
教学重点 ❖ 1.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 2.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 我国实体法律部门与程序法律部门。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第三节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第四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 系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其发展
法 律 的 词 源 与 含
——【德国】耶林
我国现行法律的范围律
的范围
(二)法律的含义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一)法律的本质
➢1.法律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阶级性 )
统治阶级整 体意志,非 个别意志, 也非个别意 志简单相加
法律有利于维护 统治阶级的利益 ,所以统治者不 仅要求被统治阶 级遵守法律,而 且统治阶级的成 员也要遵守法律 。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体系及 运行机制,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学习宪 法法律和法治理论,深刻理解宪法规定的基本 原则和制度,了解宪法统帅下的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是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认识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功能和原则,增强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不满14周岁的人
完全无刑事责 任能力
经法定程序鉴定,不 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
的精神病人
C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相对无 刑事责任能力
已满14周岁, 不满16周岁的人
只对犯——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毒8种罪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刑罚
主
刑
6 -15 1 -6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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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性质总是与其所在社会的()相适应。
A、阶级属性B、国家类型C、人民利益D、社会关系2、在下列各种规范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是()。
A、法律规范B、政策规范C、道德规范D、宗教规范3、( )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A、法律执行B、法律适用C、法律制定D、法律遵守4、下列不是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是()。
A、人民主权原则B、党的领导原则C、权力制约原则D、法治原则5、在我国,具有最高法律地位的是 ( )。
A、刑法B、民法C、宪法D、行政法6、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
A、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B、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C、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D、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属于( )法律部门。
A、经济法B、行政法C、民法商法D、社会法8、 ( )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A、法律制定B、法律遵守C、法律执行D、法律适用9、我国的政体是()。
A、单一制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D、无产阶级专政制度10、下列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从高到低排列顺序正确的是( )A、宪法——行政法规——行政法——行政诉讼法B、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C、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D、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诉讼法11、“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
”这句话强调了( )A、法律的重要性B、立法的重要性C、学法的重要性D、执法的重要性12、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在于()。
A、法律具有强制力B、法律可以调整社会关系C、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D、法律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模式13、()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抓手。
A、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B、依法治国C、依宪治国D、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14、()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分配。
A、法律执行B、法律适用C、法律制定D、法律遵守15、()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
A、普选B、民族区域自治C、基层群众自治D、人大16、下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是()。
A、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B、民族区域自治C、基层群众自治D、公有制为主体17、在我国,依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属于()。
A、行政法B、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C、宪法相关法D、社会法18、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的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有的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下列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是()。
A、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B、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C、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下列关于法律实施保证力量的观点中错误的是()。
A、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B、法律意识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C、道德观念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D、纪律观念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讨论法律制定问题,他们各自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A、甲说:“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B、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法律的制定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识的活动。
”C、丙说:“我基本上同意乙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
”D、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从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
”21、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我国的国家机构组成部分的是()。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B、江苏省人民法院C、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江苏省人民政府22、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的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
法律评价的标准是()。
A、合理与不合理B、合法与不合法C、是否既合法又合理D、是否符合道德要求2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安机关是我国的()。
A、司法机关B、立法机关C、行政机关D、审判机关24、下列属于刑罚的是()。
A、逮捕B、通缉C、拘留D、拘役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A、该规定没有体现法的普遍性特征B、该规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C、该规定说明法律不受政治影响D、该规定说明社会经济状况是决定法律内容的因素26、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行政规章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哪项规定充分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8、我国制定社会主义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A、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B、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C、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D、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9、李某早年与妻子王某离婚,儿子小强随王某生活。
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李某让小强参加葬礼。
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王某阻挡,未参加葬礼。
从此,李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
王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李某承担抚养费。
在法庭上,李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
法院没有采纳李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王某和小强胜诉。
根据这个事例,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30、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有权做什么,这是法律对公共生活的()。
A、指引作用B、预测作用C、评价作用D、教育作用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的选项中,至少有二项是符合题意的,少选、多选、错选,该题不得分)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和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
其中,要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必须要( )A、坚持“立法先行”和“立、改、废、释并举”B、保证法律规范的质量,提升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水平C、畅通民意表达机制以及民意与立法的对接机制D、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2、法律部门是根据法律规范的( ) 来划分的。
A、适用范围B、制定机关C、调整的社会关系D、调整方法3、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不断探索,继2011年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之后,2014年又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变化体现在()。
A、法治体系不仅有法律规范体系,还包括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B、法治体系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C、法治体系既要有法律的制定,也要保证法律的落实D、法治体系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文本,而且也是动态的法的实现4、柏拉图说:“法律有一部分是为有美德的人制定的,如果他们愿意和平善良地生活,那么法律可以教会他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所要遵循的准则;法律也有一部分是为那些不接受教诲的人制定的,这些人顽固不化,没有任何办法能使他们摆脱罪恶。
”这段话所凸显的法律的规范作用是()。
A、预测作用B、强制作用C、教育作用D、保障作用5、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
A、科学立法B、严格执法C、公正司法D、全民守法6、法律的历史类型有()。
A、奴隶制法B、封建制法C、资本主义法D、社会主义法7、下列叙述中,正确揭示了法律特征的有()。
A.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B.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C.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D.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8、司法活动必须符合( )的基本要求。
A、正确B、合法C、合理D、及时9、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 )。
A、人民政协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D、人民政府10、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种形式来实现的。
其中,义务性规范是告诉人们()。
A、能够或者不能做什么B、可以或者有权做什么C、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D、不得或者不准做什么三、材料分析题1、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五大报告同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十五大报告中采用了“法治”的概念,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表述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
从此,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01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将“依法治国”从治国方略的手段层次,上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重要目标的目的层次,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之内。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列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002年11月14日,党的十六大通过了部分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