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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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为确保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特依据中央电大《学前教育(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说明》制定本实施方案,各分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细则加以落实,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
一、综合实践环节的性质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是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必修环节,是培养学习者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方法。其目的是理解幼儿园保教实习的目的、意义;了解幼儿园保育、教育以及班级工作的任务、注意事项;掌握幼儿园保教实习工作的要求以及组织管理过程;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实习作业和相关论文的写作,具备初步的幼儿园实际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综合实践环节是学习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实际问题的重要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二、综合实践环节的内容构成和学分分配
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综合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毕业实习,在第四学期进行,为4学分,共54学时;第二部分是毕业论文,在第五学期进行,为4学分,共54学时。
三、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目标
1.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了解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方式,逐渐掌握从事幼教机构工作的各项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和开展学前教育各领域活动的能力。
2.通过实践,加深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巩固正确的儿童观和儿童教育观。
3.建立初步的职业认同感,热爱幼儿,热爱幼儿教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四、综合实践环节的具体内容与安排
(一)教育实习
1.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 后开始安排,第四学期完成教育实习,第五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作为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
2.实习要求
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相关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3.组织形式
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单位的落实可以通过自己联系或由分校统一安排。所接收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学
前教育机构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
在实习单位,由学员自行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和分校教师根据学员实习情况进行评价,教师应加强对学员实习的过程管理。
4.实习内容
** 学前教师教育方向:
实习是要通过保育和教育实践活动,使学习者经受多方面的锻炼,了解幼儿园保教的内容和程序,掌握从事幼儿保教工作的技能、技巧和方法,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内容如下:
(1)了解幼儿园一日活动的主要环节,明确每个环节应该从事的保教内容。
(2)制定幼儿园各种计划: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需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尝试制定幼儿园学期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半日)活动计划、单个活动计划等。
(3)组织幼儿园一日活动: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具体要求,熟悉并熟练掌握一日活动的组织要求,提高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
(4)组织幼儿园教育和游戏活动:包括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小组活动和幼儿的个别活动。
(5)创设和组织幼儿园区角活动:包括会创设幼儿园班级中的各种游戏区角,并能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区角活动。
(6)设计布置幼儿园墙面。
(7)参与组织幼儿园大型活动。
** 学前教育管理方向:
(1)可到幼儿园或其它早教机构就保教管理、总务管理、安全和卫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实习。
(2)可到基层教育部门就教育规划、教育经费、教育行政日常管理、教育人事管理、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实习。
(3)可深入到幼儿园班级中,就班级制度、班级人事关系、班级教学、班级教研等内容进行班级管理实习。
(4)可到小学的学前班,就学前班的班级制度、班级人事关系、班级教学、班级教研等内容进行实习。
(二)毕业论文
凡修完本专业全部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实践环节,毕业论文不得免修。
1.时间安排
建议在第四学期末开始布置毕业论文,在第五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完成并上交毕业论文。
2.操作步骤
在综合辅导后,各分校指导教师应与学员讨论并选定论文选题,在指导教师的个别指导下,按规定要求完成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由学员独立进行,一人一题,不允许数人共同完成一个题目。指导教师应与学员保持密切联系,以帮助学员更好地把握写作规范,澄清思路进行写作,避免抄袭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五、综合实践环节的考核说明
(一)考核对象
凡参加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习的人员,均必须参加本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的考核,不得免修。综合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二)考核方式
教育实习的考核由实习单位对学员实习过程的成绩考核和各分校指导教师对学员上交的各项材料的成绩评定两部分组成;毕业论文的考核是根据学员最终提交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和答辩,省电大负责终审。成绩考核合格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未参加综合实践环节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三)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标准
第一部分:教育实习
** 学前教师教育方向:
1、考核内容
在第五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以下材料:
A.个案观察分析记录1份(附件1);
B.教学活动设计1份(附件2);
C.保教实习师评表1份(附件3,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
2、考核标准
实习成绩评定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由分校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协商后确定。评定参考标准如下:
优秀:
(1)确实参与了保教实习,能较快地了解幼儿园的作息制度,了解幼儿一日活动的常规,了解教师工作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对个别幼儿的教育做到心中有数。
(2)能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各项保教工作。工作积极主动,不怕脏,不怕累,不拖拉,热爱幼儿,关心幼儿。
(3)认真按时制定保教工作计划,条理清楚,主动交给指导老师审阅。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保教工作做得好。
(4)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