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林,人性,概念]伯林的自由概念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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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

论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

1958年10月31日,以赛亚•伯林在在牛津大学发表了一篇影响深远的就职演说,这就是著名的《两种自由概念》(Two Concepts of Liberty)。

该文随后被印成单行本发表。

在这篇文章中,伯林区分了两种自由的概念,即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与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

这种区分在学界产生了热烈的讨论,成为二十世纪政治哲学的经典论题。

伯林在文章一开始便意味深长地指出,思想观念对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他说:“令人惊讶,因为在近代历史上,也许从不曾有这么多人——包括东方人和西方人——的观念以及生命,被狂热的社会与政治学说所改变,有时甚至被猛烈翻搅。

”纵观二十世纪,这句话对于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两次世界大战、意识形态冲突等事件,可谓真实的刻画。

经济学家凯恩斯亦有名言:“…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的思想,正确也罢,错误也罢,其力量之大,常人往往认识不足。

事实上可以说统治这个世界的舍如此之思想几无他也。

实干家们,自信可在相当程度上免受任何学理之影响者,往往已沦为某一个已故经济学家的思想奴隶。

掌权的狂人们,自称可从虚空里听获神音天意者,其狂悖骄妄则常常是从几年前尚存学界的某个不入流学者的思想中提炼浓缩而成。

”【邹恒甫译自《通论》第四章】一、消极自由的概念作为政治哲学家的伯林最为著名的贡献就是对“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区分,正是集中阐述了这一问题,《两种自由概念》遂名扬天下,当之无愧地被喻为当代政治哲学最具影响力的单篇论文。

不过,最早提出这两个概念的却不是伯林。

“消极自由”是古典自由主义的一贯立场。

从霍布斯以降,密尔、约翰.洛克、亚当.斯密、大卫.休谟、杰里米.边沁等英国古典政治思想家皆倡导“消极自由”的概念,即免除强权干涉或法律限制的自由(伯林称唯有霍布斯与边沁是最为纯粹的消极自由主义者)。

而“积极自由”的观念也古已有之,从卢梭、康德、费希特、黑格尔到马克思等欧陆思想家皆属于这一思想传统,最早明确提出这一概念的则是T. H. 格林【T.H.Green,1836~1882】[1]。

浅谈柏林的两种自由

浅谈柏林的两种自由

目录目录 (1)浅谈柏林的两种自由 (2)[摘要] (2)[关键词] (2)一、产生的背景 (2)二、伯林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含义 (3)三、对柏林的自由观的思考 (4)3.1内在困境 (4)3.2一些关于柏林自由观的思考 (5)四、结语 (6)参考文献: (6)浅谈柏林的两种自由[摘要]自由作为西方政治哲学中最为核心的概念之一,一直为学者们探讨的关键之所在。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自由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伯林将自由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两种,他极力推崇消极自由。

然而消极自由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在, 都引起很多的批评与争议。

[关键词]自由;积极自由;消极自由一、产生的背景伯林的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提出并非首创,在伯林之前的康德、拉吉罗都曾经明确提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但康德的自由用的是 freedom,必须指出的是freedom与liberty在伯林这里是通用的。

”①贡斯当的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的论述给伯林以启示。

贡斯当认为由于城邦规模小,人口数量有限,奴隶制度为自由公民提供了大量闲暇的时间,从而古代人能够享有古代人自由。

古代人自由是指以雅典城邦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权利为典范,其本质是“积极地且经常地参与集体权力”。

古代人的自由可以使得公民充分参与政治生活,使分享主权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现实的制度,每个人经由这种政治权利的行使,能够体验到参政所带来的主人感,同时也有利于培养一种爱国情操。

但是古代人没有个人自由概念,人仅仅是机器,他的齿轮与传动装置由法律来规制。

而现代人的自由是指现代人享有一系列受法律保障的、不受政府干预的个人权利。

现代人的自由充分保障了个体的自由权力,每个人在不伤害其他人的前提下,可以实现最大程度的自我满足。

但是现代自有欠缺一种权力效能感受,古代自由比较刺激,属于一种行动的愉悦。

贡斯当认为,古代人的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①刘振丽《伯林的两种自由》(《云梦学刊》第31卷第6期)2010年11月的主权,古代人也承认个人对社群权威的完全服从是和这种集体性自由相容的,但是古代人的所有私人行动都受到严厉的监视。

[讲解]柏林的消极自由

[讲解]柏林的消极自由

柏林的消极自由最佳答案这是伯林提过的两种自由概念,大致意思就是: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比如我有追求幸福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比如我有不被别人打的自由)。

伯林这人不是罗尔斯那样的理论家,更多的是观察现象,然后从中得出区别。

他当初提出这个概念,主要也是为了反思对自由的追求可能导致暴政,这主要体现在积极自由方面。

所以他赞成消极自由,认为消极自由的危险性比较小。

我这话说的直白,可能也就不够准确。

这里谈不上“边界”,也谈不上什么情况下实行什么“自由”,不过是对自由的分类罢了,让我们对自由的认识更加清楚一些。

另外,我个人的感想是:当初伯林提出这两个概念针对的语境和我们现在不同,我个人认为,在当下,也是不能不谈积极自由的。

再简单说两句吧。

为什么说追求积极自由可能导致不自由。

比如说,我们要求有受教育的权利(这就是积极自由),这就要求政府的介入,这样政府的权力就会加大,可能导致对个人自由的侵犯。

而消极自由呢,比如说我们要求有自由流动的自由,也就是说,有不受外部力量侵犯的自由,这个危险性就比较小。

但是,对于当下来说,整个社会分化已经如此厉害,仅仅有消极自由是不够的。

=================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Negative Liberty and Positive Liberty)是他于1958年当选牛津大学齐契利社会与政治理论讲座教授时,在他的就职演说中提出来的。

从此以后,学术界普遍认为,这两种概念的产生与形成应当归功于伯林。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伯林就曾多次承认这一点。

就这两种自由概念的名称来看,在伯林之前其实就已经有人提出来了。

叔本华、黑格尔与康德等所讲的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弗罗姆(Fromm,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讲的是心理学意义上的自由,而伯林讲的则是政治自由。

实际上,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是把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传统与自格林以来的西方及所谓的极权主义国家的积极自由政策加以综合的结果而已。

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

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

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摘要】伯林是一位重要的自由主义哲学家,他对自由民族主义做出了定义和分析。

伯林认为自由是人类最重要的权利,而民族主义可能导致对自由的限制。

他对民族主义持有批判态度,警告其可能导致排外和冲突。

伯林的思想对当代民族主义仍有启示,提醒人们要保持对自由的尊重和保护。

结论中强调伯林思想对自由民族主义的重要性,以及对当代政治的启示,引导人们思考如何平衡自由和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和谐社会的发展。

Overall, Berlin's ideas on freedom and nationalism offer valuable insights into the importance of preserving individual liberty while navigating the complexities of national identity.【关键词】伯林、自由民族主义、定义、重要性、批判、影响、启示、政治、思想、当代、结论1. 引言1.1 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的关系始于他对于个体自由和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的深刻思考。

在伯林看来,自由民族主义并不是相辅相成的概念,反而存在着潜在的冲突和矛盾。

他认为,自由是个体的权利,而民族主义则是将集体利益置于个体之上的倾向。

自由民族主义往往会导致对个体自由的侵犯,限制个体在社会中的自由发展。

伯林强调自由的重要性,认为个体应当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追求幸福。

他反对将民族利益置于个人自由之上,主张尊重个体权利和多样性。

在他看来,真正的自由应当是个体能够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不是被强加在身上的集体标准。

伯林对民族主义持批判态度,认为其往往会导致排外和狭隘的思维。

他指出,过度强调民族的统一和纯粹性会排斥异己和多样性,从而损害个体的自由和尊严。

伯林提倡多元主义和包容性,强调个体自由和多样性的重要性。

伯林的思想对自由民族主义产生了深远影响,激发了对个体自由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平衡的思考。

柏林的自由

柏林的自由

柏林的自由第一篇:柏林的自由伯林的多元价值观及自由选择思想摘要:以赛亚·伯林是西方自由主义阵营中的一位反判者,一位真正的“反潮流”思想家.伯林的自由思想不仅仅是对20世纪极权主义的反思,它也是对“除魅后,陷入诸神冲突状态”的现代世界的一种回应,是在现代性语境下对自由新审视与再思考,被誉为“当代最富创见的自由主义学说关键字:消极自由积极自由价值多元主义冲突宽容伯林的自由思想起源于对西方传统思想的批判,直接脱胎于“现代人的自由”的理论二分.事实上,伯林自由思想著述的要旨非常简单,无外乎,从理论上论述价值多元主义的重要性,从实践上、现实中保证人人都有“选择自由”,因此,在他的思想发展中贯穿着一条内在的、清晰的脉络.伯林自由思想发展的脉络及历程,展现其自由思想的独特性、颠覆性和矛盾性,以便于我们能正确地理解伯林自由思想的精髓.一、多元的价值思想1、一元与多元的历史对立自柏拉图以来,西方思想传统中占统治地位的信念就是价值的一元论,一切现象底下皆有一个根本同一性,实现乌托邦具有必然性。

直至近代,自由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时期,从洛克到密尔等哲学大师皆是如是,接受价值的一元论,从未否认过价值的一元论,从未怀疑过在世界上,有一种普遍的价值可以为全人类所接受所共享。

纵观西方思想史,自古希腊哲学,到基督教神学,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乃至20世纪的哲学体系,进步思潮,无不坚持一元论。

然而,在这一主流中都存在着怀疑主义,他们否认价值的客观性,拒斥价值的判断与规则,至于以后,这一反潮流的非理性主义思潮表现为反乌托邦的情绪,其中就包括伯林。

柏林举起自己的大旗,结合自身的思想史研究,提出了“价值的不可通性”这一命题,打破了乌托邦的迷梦。

2、乌托邦的覆灭在伯林看来,人类社会的价值体系中有许多价值是不可通约的,即是各有其所在,是不可相互替代的,在现世的人类生活中,的确存在着无法消解的差异甚至冲突。

伯林明确提出在社会生活中没有一种价值可以高于优于其他任何价值,可以在任何冲突中压制与之相悖的信念,任何单一的或复合的价值都不具备这样的权威。

对伯林“两种自由概念”的质疑与思考

对伯林“两种自由概念”的质疑与思考

对伯林“两种自由概念”的质疑与思考伯林在他的著名文章“两种自由概念”中,将自由分为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两种不同的类型。

他认为,“消极自由”指的是个人不受限制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积极自由”则是个人有机会去实现他们真正的潜能。

然而,伯林的这种分类方式在很多方面都受到了质疑和批评。

本文将探讨“两种自由概念”的问题,并举出五个例子,以证明这种分类方式的不准确性。

首先,伯林并没有考虑到个人在追求“积极自由”时可能与其它人产生冲突和竞争。

当一个人想要追求自己的潜能时,他可能需要利用他人的资源和机会。

比如说,一个偏远地区的孩子想要得到高质量的教育,但是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或资源去实现这个目标。

因此,这些孩子会与其他想要获得同样机会的孩子产生竞争和冲突。

这种情况下,个人的“积极自由”就受到了限制。

另外,伯林所谓的“消极自由”只是针对政治方面的自由,而忽略了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自由。

在一个拥有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的社会中,人们会面对诸多经济限制,如财务和资源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消极自由”往往是虚幻的,因为其实现需要具备特定的物质基础。

所以,自由的实现需要更广泛的参与和平等的机会,而非单一的政治自由。

此外,伯林的分类方式容易导致人们对自由的僵化理解。

根据伯林的理论,这两种自由概念之间存在着悬殊,使得人们在对自由的理解上缺乏全面性。

事实上,政治自由和自我实现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互相贯通着。

另外,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权利的保护和社会的辅助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含义。

例如,对于那些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能够获得基本物质保障和机会同样重要。

然后,“两种自由概念” 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利益冲突。

“积极自由” 可能被视为一种超值的人类发展机遇,在现实的社会中会产生一些努力获得“积极自由“的人与其它追求政治,社会自由的人之间的竞争。

事实上,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之间并不存在相对悬殊的关系,它们恰恰是相互匹配、相互交流的。

你的政治自由的实现将为你实现个人目标和自我价值的追求提供保护。

《自由论》读书笔记

《自由论》读书笔记

自由是带着镣铐的舞蹈以赛亚·伯林是我喜欢的一个思想家,他是20世纪伟大的为自由辩护终生的哲人。

他的《自由论》、《自由及其背叛》、《启蒙的时代》等都是延续着相同的主题——如何维护得来不易的自由。

虽然是哲学书籍,但却没有古奥不可解、拖泥带水般的拖沓弊病。

阅读伯林的书,让你感受到的是他语言风格的清新流畅,以及他的思维的缜密及凌厉。

《自由论》是伯林最重要著作《自由四论》的修订与扩充版,在其基础上增加了《自由立于希望与恐惧》一篇,“论自由的其他作品”四篇,“传记性附录”三篇,《伯林及其批评者》一篇,以及一个资料翔实的“索引”。

在英国政治思想史上,本书被誉为继弥尔顿《论出版自由》、穆勒《论自由》以后第三部里程碑式的著作。

伯林因此成为二十世纪复兴古典自由主义价值的最重要思想家之一。

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年6月6日--1997年11月5日,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二十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一。

出生于俄国拉脱维亚的里加(当时属于沙皇俄国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920年随父母前往英国。

1928年进入牛津大学攻读文学和哲学,1932年获选全灵学院研究员,并在新学院任哲学讲师。

二战期间,先后在纽约、华盛顿和莫斯科担任外交职务。

1946年重回牛津教授哲学课程,并把研究方向转向思想史。

1957年成为牛津大学社会与政治理论教授,并获封爵士。

1966年至1975年担任牛津大学沃尔森学院院长。

在本书开始的部分里,伯林思考了信仰问题,反思了革命的逻辑。

当人们迷醉于狂热的革命理想的时候,其他目标与价值都被遗忘了,尽管人们承认其他价值是有意义的,但是在高尚的革命理想下,人们感应到的是一种宗教般的信仰。

“越来越多的人甚至准备不惜付出一切代价赢得这种安全感,让广大的生活领地受制于那些不管有意无意但系统地挤压活动疆界的人,这些人操纵人类,把人类训练成整体模式中的一个更易整合的部分——可以互换,几乎可以预制的部分。

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

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

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作者:陈美真来源:《青年时代》2017年第31期摘要:以塞亚·伯林对自由概念的划分成为定义自由的经典,本文将以伯林关于自由理论的著名代表作《两种自由概念》为主要研究对象,对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进行剖析,并着重分析伯林对积极自由的构建和批评,最后分析伯林两种自由概念背后的所持的价值多元论观点,指出伯林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划分缺乏令人信服的根据,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并不能绝对的割裂。

关键词:积极自由;消极自由;理性一、两种自由概念首先,伯林在《两种自由概念》上指出,他所讨论的自由,是政治领域的自由,而不是精神意志上的自由,并且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划分,是源自对“服从与强制”这一政治核心问题的不同的回答。

随后伯林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做出了明确的定义,所谓的“消极自由”回答的是,“主体(一个人或人的群体)被允许或必须被允许不受别人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成为他愿意成为的人的那个领域是什么?”,而积极自由回答的是,“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是决定某人做这个、成为这样而不是做那个、成为那样的那种控制或干涉的根源?”。

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一)消极自由伯林认为,自由就是一个人能够不被别人阻碍地行动,并且特意指出,只有他人蓄意地对人们的行动予以干涉和妨碍的时候才算是自由的缺乏,而没有能力达到某个目的不能叫作缺少自由。

此外他还比较了两种不同的消极自由理论。

对人性持乐观见解并相信人的利益有和谐共处的可能性的哲学家认为,人们活动的目的可以自动地相互协调。

而另一些哲学家认为人们有不同的动机和目的并不相协调,必须构建防范措施使其各安其所。

但两者都同意保留最低限度的个人自由的领域。

而最低限度的自由是什么,伯林指出,“一个人不经殊死搏斗便不能放弃的,是他的人性的本质。

”这样对自由的最低限度的问题还要诉诸人性的本质的讨论,因此伯林也没有解决这个界限问题,因为这不是伯林要讨论的问题,他得出的结论就是,自由都是“免于……的自由”,即在变动不居的、但永远可以辨认出来的界限以内,不受任何干扰。

漫谈伯林的两个自由概念(不同视角的深度好文)

漫谈伯林的两个自由概念(不同视角的深度好文)

漫谈伯林的两个自由概念(不同视角的深度好文)漫谈伯林的Two Concepts of Liberty中共中央党校《理论视野》杂志社副主编李小科(李小科授权发表鸣谢)内容提要:从伯林的作为一名思想史家的角度,读解他的《两种自由概念》。

伯林在此文中使用“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主要是用以概括和考察以往政治思想史两种不同类型的思想家们对自由的理解,而不在于阐发他本人对“自由”的定义;“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伯林的文本中分别代表的是以往的思想家们对自由做不同理解的两个概念,而不是说伯林认为有两种“自由”,或自由有“两种”。

关键词:柏林消极自由积极自由肯定式的自由否定式的自由伯林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史家。

他的作品之所以在政治哲学界引起广泛的影响和讨论,主要源于他在1958年发表《两种自由观念》[①](以下简称《概念》)及其后围绕此书的主题展开的一系列争论。

《概念》问世后,立刻引起人们的广泛讨论,许多人透过《概念》推测和揣摩伯林的自由观,研究伯林的自由哲学,或针对《概念》对伯林的划分和“自由思想”提出质疑和批评,并“一直被无休止地争论着”,使其“成为了过去50年中最有影响的自由主义论述”。

[②]纵观学术界对伯林及其《概念》等的研究,人们普遍认为伯林在《概念》中,伯林对“自由”进行了划时代性地或“革命性地”划分,即认为伯林“把‘自由’区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两种,并据此来总结、概括、分析和评价伯林的“自由观”,但很少有人关注或追问,伯林在很大程度上区分的是关于自由的两种(类)概念,而不是两种自由。

这种观点既在许多国外大家那里流行,如国外的查尔斯.泰勒、昆廷.斯金纳、杰拉尔德.麦卡勒姆和约翰.格雷等[③],更见于国内著名的教授[④]和权威刊物刊登的文章[⑤] 。

与此相承,几乎所有的《概念》中译本,均就将Two Concepts of Liberty,译成“两种自由概念”,并做“与两种自由对应的两个自由概念”来理解;将伯林的negative liberty和positive liberty分别简单地译成“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从而过滤和忽略了分别包含在原有英文术语当中的“否定式(自由)”和“肯定式(自由)”这层重要的意思;在把握伯林的“自由观”时,过分地执着于《概念》,而没有太重视伯林后来为其“自由五论”的出版而特别撰写的“导论”(Introduction)。

论述伯林的现实自由即是“消极自由”-政治思想史论文-政治论文

论述伯林的现实自由即是“消极自由”-政治思想史论文-政治论文

论述伯林的现实自由即是“消极自由”-政治思想史论文-政治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伴随着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垄断及世界化不同时期的发展,西方自由主义也经历了古典、现代、冷战和20世纪末几个阶段,但根据理论范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普遍主义范式和相对主义范式两个总体阶段。

前者的思想基础是古典理性主义,其主题在于探讨市民社会中公共契约条件下的个人自由问题;后者的思想基础是后现代主义,其主题在于探讨资本同一性全面统御下的个人自由问题。

伯林作为20世纪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对自由的理解既不同于康德、黑格尔等传统理性主义思想家,也不同于罗蒂、福柯等后现代主义思想家。

而是基于对人的偶然性存在的本体论承诺,在自由问题上提供了一条既没有陷入普遍主义、也避免了相对主义的。

他认为现实的自由即是消极自由,因为它回答了这个问题:主体(一个人或人的群体)被允许或必须被允许不受别人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成为他愿意成为的人的那个领域是什么?可以毫不夸张地说,20世纪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对社会团结、稳定、共识的探讨与论证都没有超出伯林的理论关注,并自觉或不自觉地与其展开对话。

一、从积极自由到消极自由:伯林在自由观领域的哥白尼倒转在伯林看来,所有哲学家迟早都会提到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为什么任何人都要服从别人?这个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引申为两个问题,即我被谁统治和我被统治到何种程度,前者是积极自由的问题,而后者是消极自由的问题。

这两个问题看似差别不大,但在对答案的追问过程中,二者则显示出了根本的对立。

伯林正是在对积极自由内在本质的揭露和批判过程中,建立起了对消极自由的肯定,从而实现了自由观领域的哥白尼倒转。

在自由主义传统观念中,积极自由通过与形而上学的联姻,获得了大多数哲学家的肯定。

经形而上学架构,人被划分为经验自我和理性自我(或真实自我),由于与世界本质直接相关,理性自我便成为自由的化身,自由就体现在真实自我对经验自我的支配上。

《两种自由概念》读书报告

《两种自由概念》读书报告

《两种自由概念》读书报告**(2010101038)伯林在他的《两种自由概念》中把自由的概念进行了革命性的划分,把自由分为“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两种。

他认为,积极自由是指人在“主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作为主体的人做的决定和选择,均基于自身的主动意志而非任何外部力量。

当一个人是自主的或自决的,他就处于“积极”自由的状态之中。

这种自由是“做……的自由”,就是说,积极自由,是指自己做自己的主人,作自己想做的事,然而积极自由中却蕴藏的对个人自由的威胁。

消极自由是指免于他人干涉的自由。

消极自由的根本内涵在于强调自由是不容侵犯,自由是个人的自由而不是社会群体的自由,自由不仅是精神的自由,更是行为自由。

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就是说,消极自由是在“被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强制,在行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于强制和干涉”的状态。

积极自由的概念书中所说的这两种自由有着重大的区别,提出了两不同的思路来看待自由制,回答了不同的问题。

“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有权控制、或干涉,从而决定某人应该去做这件事、成为这种人,而不应该去做另一件事、成为另一种人?”积极自由主要强调主体活动的主动性和自治性,把重点放在人的行为能力和获取资源的能力上,因此派生出来的是人的各项主动权利和做某种行为的资格。

权利行使和能力的培养构成了判断人的自由实现程度的标尺。

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取决任何外界的力量。

然而在追求着自己自主选择的自由而不受外界任何力量的阻拦的同时,如柏拉图学派(P1atonists)、或黑格尔学派所想探讨的:我会不会是自然的奴隶?我会不会是我自己那种“不受约束”的激情的奴隶?这个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学到的一个故事,叫“杯弓蛇影”,说的是一个人到别人家作客,主人赐给一杯酒,对面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弓,弓的影子正好映在透明的酒杯中,好像一条蛇,客人喝下酒后因心理原因感到难受,经主人解释才明白过来,才不觉得难受。

伯林的人性观——伯林思想的现代性价值

伯林的人性观——伯林思想的现代性价值
中 国矿 业 大 学 学报 ( 会 科 学 版 ) 社
21 0 1年 第 1期
J un l f hn ies yo nn o ra iaUnv ri fMiig& T c n 1g ( oil c ne) oC t eh oo y S c i cs aSe个地方 , 某个 时 间 , 在 着 完满 的生活 。 在 存

理 性 的有 限性
关 于人类 理 性 所 能恰 当适 用 的 范 围及 人们 在
值 所 在 。这 一 点 在 伯 林 对 积 极 自 由 和 消 极 自 由 的
区分 , 以及 他对价 值 多元论 的倡 导上 得到 了鲜 明 的 体 现 。伯林 认为 , 之所 以要 区分 积极 自由和消 极 自
由 的 涵 义 , 对 积 极 自 由 施 以更 多 的 限 制 , 因 为 并 是
人 的 本 性 —— 尤其 从 能 力和 道 德 上 看 , 不 完 美的 , 以上 两 方 面相 联 系 的 是 人 的 本 质 的 多 样 性 。在 这 种 人 性 是 与
观 下 , 障人 有 选择 过 自 己想 过 的 生 活 的 权 利 而不 强 求人 过 某 种 “ 美 的” 活 , 是 题 中应 有 之 义 。 正 常 的人 保 完 生 就 类 生 活 必 然 是 多样 性 的 , 然 个 体 选 择 的 生 活 可 能 的 确 是 不 完 美的 , 因这 种 选择 而 失 去 了某 些 美好 的 东西 , 虽 并 但 人 有 犯 错 误 的 权 利 。这 种 生 活 观 是 伯 林 的 基 本 信 念 。祛 除 了对 理 性 和 完 美 生 活 的 迷 思 , 不 致 让 人 陷入 怀 疑 又
面 , 有局 限性 的 。以上 几个 方面 共 同构成 了伯林 是

柏林的自由观和多元主义价值观.doc

柏林的自由观和多元主义价值观.doc

柏林的自由观和多元主义价值观1969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以赛亚伯林的《自由四论》。

该书收录了伯林最著名的论述自由问题的四篇论文,即二十世纪的政治观念历史的不可避免性两种自由概念和穆勒与人生的目的。

这四篇论文集中概括了柏林的自由思想,他提出的著名观点包括: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划分、多元主义自由的观点。

伯林对自由概念的分析将人们对自由的思考引向深处,它不仅对传统的自由概念造成了冲击,其观点也引发了学术界的深入争论和探讨,对于西方政治理论特别是自由主义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自由四论》因此成为20世纪西方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一、柏林的自由观(一)重新审视自由概念伯林在《二十世纪的政治观念》中谈到了自由在20世纪的尴尬处境。

新的世纪,人们对于国家的看法发生着重大变革,特别是积极的国家观念在人文主义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潮流的强力推动下逐步深入人心,国家力量被作为追求自由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伯林正是从这个角度提出了重新审视自由概念的命题,为什么在追求和扩大自由的进程中,人们的自由反而逐步萎缩和消失;公共力量在维护社会自由和个人自由时,能否因保障个人自由而剥夺个人自由的一切空间;如何建构真正合乎自由理念的社会制度。

这些疑问也由当时其他自由主义理论家们不约而同地提了出来,它是打上20世纪政治现实烙印的具有新的内涵的命题。

在《历史的不可避免性》中,伯林又对各种历史决定论展开了激烈的批判。

历史决定论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有规律可言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存在一种起决定作用的机制在决定着历史发展的走向和进程,并使历史的发展沿着某种统一的模式向前演进,最终走向某种完美和谐的状态。

历史的演进必然都通过一条道路走向历史的终点,存在着一种最高级的完美的社会状态是历史发展的目的,历史通过什么样的道路怎样演进到历史的最终目的这一过程,是已经由某种历史规律决定了的,历史的发展是在历史必然性下向前推进的。

对柏林《自由论》中“两种自由概念”的反思

对柏林《自由论》中“两种自由概念”的反思

对柏林《自由论》中“两种自由概念”的反思作者:段俊沽来源:《大经贸》 2019年第1期段俊沽【摘要】柏林是二十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哲学家之一,也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哲学家,其对两种自由观念的阐释,对西方传统自由理论的批判和继承,多元论价值观的整合与创新。

他对两种自由概念的提出,在当代自由主义思想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开创了新的自由主义时代。

自由概念的理解问题是自由主义基本价值观念的争论焦点之一。

【关键词】柏林自由论消极自由积极自由自由一、自由与不自由1、什么是自由。

“自由”是建构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石,它是西方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受到人们的普遍的关注。

柏拉图认为,自由是理性驾驭灵魂中的激情和欲望,康德认为,自由是指意志除了道德法则以外再不依靠任何事情而言的,“自由就是自律”是康德的核心思想之一。

贡斯当界定古代的自由是指公民能够取得什么样的自由,以及个人自由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赋予。

柏林最重要的贡献则在于其细致地划分与阐述了自由的概念,其最核心的含义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免于……”的消极自由,而是“去做……”的积极自由。

2、什么是不自由。

柏林认为,“消极自由”的核心含义是不存在外在干涉与强制。

“消极自由”的人可以被理解为“在不侵犯别人权利的前提下,一个人能够不被别人阻碍的行动,并且被允许不受别人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以及成为他愿意成为的人。

密尔以及洛克也说到,“必须确保存在一个最低限度的个人自由的领域,否则人的自然能力将得不到正常的发挥”。

柏林在《自由论》中指出,有些人将自由与实现自由的能力相混淆。

只有当你被人为地阻止达到某个目的的时候,才能说缺乏政治权利或自由。

纯粹的没有能力达到某个目的不能叫缺乏政治自由的牺牲品。

二、柏林的自由观——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柏林在表达消极自由时,消极自由的概念就是个体自由的做他想做的事情,不被别人或别的群体的干涉,个体的行动范围和他的行动的目标不受别的力量的干涉和挤压。

消极自由强调的是选择自由,个人自由的权利需要得到国家的保障和个人的承认,国家赋予个人的权利的大小和执行程度等,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接受和开化的程度等都决定了消极自由的范围。

浅析伯林哲学观关于概念以及范畴与现实

浅析伯林哲学观关于概念以及范畴与现实

浅析伯林哲学观关于概念以及范畴与现实伯林一生所主张的是:在政治、伦理等实践领域,人们不应用抽象的定义与普遍的观念来支配自己,即不应当用唯理主义的主张来定义人类所应追求的价值,也不应当用唯理主义的方案来解释历史。

所以,与一般的思想家不同,伯林的目的并非是要对概念与范畴本身进行建构和解说,而是立足于伦理政治领域,指出唯理主义在把握该领域事物的过程与结果中所固有的缺憾,并对唯理主义的概念与范畴所建构出来的实践思想提出质疑。

因此,伯林的哲学思想不是关乎单纯的思维形式,不是关乎纯粹的词语及其分类,而是从经验主义的立场力图说明:人类是怎么从属人的伦理政治领域当中得到一些关键的概念与范畴的,这些概念与范畴说出了什么,损失了什么,这种说出和损失对人的实践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伯林出身牛津分析哲学。

这一运动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的重要修正,即力图向这种哲学中注入现实感。

证实原则是逻辑实证主义的核心内容,它是将逻辑与经验加以联系的关联项。

逻辑实证主义的命题尽管采用的是“逻辑的转化”的还原法,但是命题的意义一定是来自于经验。

实际上,逻辑实证主义也是解决经验与逻辑之间冲突的一种努力,他们希望在逻辑与经验之间建立同一的关系。

不过逻辑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与经验无关。

对此,卡尔纳普曾说:“接受事物世界的意思不过是接受一定的语言形式,换句话说,接受形成陈述的规则和检验、接受或不接受这些陈述的规则。

”卡尔纳普解决经验与命题之间冲突的方式只能说是让世界变成了“逻辑的构造”。

可伯林却发现,经验却经常与逻辑发生冲突,因此他认为,逻辑之所以有意义,正是因为它首先表达的是经验世界的真实,而不是因为它单纯地符合逻辑;经验事实无法证明全称命题的有效性,全称命题与经验事实之间不可同一。

哲学必须要把握住某些恒久的东西,这是哲学思维的特征。

因为典型的哲学“几乎都是关于永恒的方法的,而不是关于经验的数据的。

利用这些方法,我们进行思想、做出决定、设想、判断。

对于用来发现和归类这些经验材料的方法的作用的检验标准最终也是经验性的,即检验它们构成一致的持久的概念体系到底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经验性的。

伯林:两种自由概念(注释部分)

伯林:两种自由概念(注释部分)

伯林:两种自由概念(注释部分)注1:当然我并没有暗示,反过来说就是正确的。

注2:哈维修斯曾经清楚说明这一点,他说:“自由的人是不被枷锁束缚、不被囚禁的人,同时,也是不像奴隶那样,被惩罚所恐吓的人…不能像老鹰那样飞翔,或者像鲸鱼那样游泳,并不就是缺乏自由。

”注3:霍布士说:“自由的人即是能够做他想做的事,而不受到阻碍的人”;法律总是一种“锁链”,即使它使你免于其他更重要的枷锁,如某种更具压抑性的法则、习俗、或专断的专制制度、混乱状况的束缚等,也是一样。

边沁所说的内容,大抵和此相同。

注4:除了极少数的人以外,大多数的思想家都相信:所有他们认为“善”的事,都互相密切地联接在一起、或至少是可以相容的——穆勒的这种想法,不过是这一种倾向的另一个例证而已。

前后不一致、至少是乖离的要素,会被人为方法束缚在一个专制的体系之下,或因为面临了共同的敌对观念,而维系在一起,这种例子,在思想史中和民族史中都屡见不鲜。

等到危险时期一过,本来彼此互相支持的观念,就会产生冲突,而这种现象,往往破坏了本来的体系,但是却为人类带来了重大的好处。

注5:请参见维利(MichelVilley)对此所做的有价值的讨论——即《权利哲学史》一书。

维氏认为“主体权利”(subjective right)的观念雏形,是奥坎所构想出来的。

注6:基督教(以及犹太教、回教)认为:神圣、自然的法则,具有绝对的权威,并且认为上帝之前,人人平等—训一信仰,和“个人有权过自己所喜欢的生活”这种信仰,是很不相同的。

注7:富有想象力、原创性的人,创造的天才、以及各式各样的“少数集团”,所受到的迫害,所感受到的压力,包括来自制度与习俗的压力,和前此以及其后的君主政体比较而言,到底是在菲特烈大帝(Fredreick the Great)时代的普鲁士(Prussia)中比较轻微呢?或者是约瑟夫二世(Josef 11)时代的奥地利,比较轻微呢?——这的确是个值得争论的问题。

柏林的两种自由理论

柏林的两种自由理论

柏林的两种自由理论杨桂花1142055323 11级工业设计(3)班周二(7~9)摘要:以赛亚·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区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并批判后者而倡导前者,而是为指出众多价值之间的不可公度性,进而明确指出一元论是导致不同的自由与价值被误解的罪魁祸首。

他提出的“两种自由”观区分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前者是“摆脱……”的自由,后者是“成为……的”自由,伯林的这一区分对后来的自由主义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积极自由消极自由价值多元一、两种自由概念(一)消极自由概念正常的说法是,在没有其它人或群体干涉我的行动程度之内,我是自由的。

在这个意义下,政治自由只是指一个人能够不受别人阻扰而径自行动的范围。

我本来是可以去做某些事情的,但是别人却防止我去做——这个限度以内,我是不自由的;这个范围如果被别人压缩到某一个最小的限度以内,那么,我就可以说是被强制(coerced),或是被奴役(enslaved)了。

但是,强制一词无法涵盖所有“不能”的形式——例加我无法跳过英尺高;我是瞎子,所以不能阅读;或者,我无法了解黑格尔好作中比较晦涩的部分等。

如果基于以上这些理由,而说:在以上这些限度以内,我是被别人强施以压力、被别人所奴役,英国古典政治哲学家在使用“自由”这个字的时候,他们所指的,也就是上述这个意思(注三)。

自由的范围可能有多大、应该有多大,他们的意见并不一致。

他们认为不能漫无限制,因为如果这样的话,人们就可以漫无界限地干涉彼此的行为;这种“自然的”(natural)自由,也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在这种混乱中,要不是人类的最低限度之需求,无法获得满足,就是弱者的自由,会被强者所剥夺。

因为他们体认到:人类诸多目的与活动,不会自动地趋于和谐,同时,无论他们信从什么学说,因为他们对其他目标,诸如正义、幸福、文化、安全、以及各种程度的平等,持有极高的评价,所以他们愿意为其它的价值,而限制自由。

以赛亚·伯林的多元自由主义思想辨析

以赛亚·伯林的多元自由主义思想辨析
Key Words:Positive Liberty; Negative Liberty; Liberalism; Pluralism
Written by:Gu,Fan Supervised by:Professor Gong,Changyu
II
目录
导论.......................................................................................................................................1 一、选题背景............................................................................................................. 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2 (一)国外研究现状.......................................................................................... 2 (二)国内研究现状.......................................................................................... 3 三、本文的结构安排.................................................................................................6 四、研究方法............................................................................................................. 6 (一)文献法....................................................................................................... 7 (二)比较分析法...............................................................................................7 (三)唯物辩证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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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只要我们不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把理性和欲望绝对地对立起来,例如不加分辨地认为理性表达了我们本性中“好的”方面,而欲望代表了我们本性中“坏的”方面,那么,只要一个人用来引导其欲望的原则或观念是他自己理性地认同的,就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自我异化”问题。然而,人类个体有可能会超越他对欲望的自我管理,进一步去寻求一种自认为能够把他的生活的根本价值或者存在的终极意义体现出来的东西,于是就有了伯林所说的积极自由的第二种主要形式,即所谓的“自我实现”――把“自我”完完全全地认定为某个特定的原则或理想,并以此来统辖自己的全部生活。如果人类个体已经超越了纯粹动物性的方面,也就是说,超越了本能欲望的满足和基本需要的追求,那么对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自我追寻也就成为人类生存状况的一个基本方面。换句话说,在人类个体这里,自我理解和自我认识的需要以及人类存在的社会性必然会把自我实现的渴望产生出来。如果一个社会在基本需求的层次上已经向人们提供了各种可能的有价值的生活目标,那么自我实现并不是一件特别令人费解的事情。只要一个人有兴趣、能力和资源去追求这样一个目标,以此来成就自己的自我实现,那么,在康德的“外在自由”原则(每个人对自由的享有都不能妨碍每一个其他人享有同等的自由)下,自我实现大概也不会产生什么政治恶果。实际上,在思想观念上与伯林有诸多共同点的密尔就倡导这种自我实现的理想,尽管密尔把它归结在“个性”的概念下。而且,在把一个原则或理想认定为自我实现的目标时,只要一个人是在自己的理性慎思的基础上真正地认同了那个原则或理想,作为自我实现的自我导向与作为自我克制的自我导向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别。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伯林对这种形式的自我导向如此反感呢?他对卢梭、康德以及后康德的德国观念论传统在其他地方,也包括浪漫主义传统,可参见伯林的如下论著:I.Berlin, Political Ideas in the Romantic Age, edited by H.Hard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6; I.Berlin, The Root of Romanticism, edited by H.Hard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对浪漫主义的政治含义的精彩论述,见rmore, The Romantic Legac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的自由学说的评论也许暗示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本质思想:在我内部的理性若要取得胜利,就必须消除和压制那些使我成为奴隶的“低级的”本能、激情和欲望;同样……社会中的那些高级要素――那些受过更好的教育、更加理性、“对其时代和人民有最高的洞见”的人们――可能会运用强迫来让社会的非理性部分变得理性。因为……我们是通过服从理性的人来服从自己的:不是像我们实际上所是的那样沉陷在我们的无知和激情中,成为受疾病折磨、需要医生的虚弱者,成为需要监护的未成年人;而是成为我们在具有理性的情况下能够成为的样子。[1]196如果自我实现就是用伯林所描述的这种方式来实施的,被认为体现了我们的“真实本性”,因此让我们获得了“真正的”自由,那么结果也许就是伯林所看到的那个样子:“自由并非完全与权威不相容,反而实际上变得与之同一。” [1]194 但如果自我实现作为积极自由的一种形式,确实导致了适得其反的结果,那么它并不是无条件地把这种结果产生出来的。伯林的论证至少依赖于两个相关假定。首先,在我们的心理结构中,被称为“理性”的那个东西必须被设想为与我们的本能、欲望和激情处于绝对对立的地位,否则其胜利就不可能被描述为彻底“消除和压制”后者。其次,这样一种理性必须是伯林所谓的“客观理性”,它可以是(或表达了)斯多亚的宇宙的理性秩序、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抑或浪漫派心目中作为有机整体的自然,而不能是(比如说)从对自然和社会环境的适应中逐渐产生出来、并非与我们的感性本质全然不相容的理性。实际上,尽管康德把自律和理性在道德法则下的自我决定等同起来,并因此提出所谓的“超验自由”,但他也不否认人类行动者能够拥有经验意义上的自由。只要我们不是受任何一个感性欲望驱使而行动,而是能够利用某个原则(包括深谋远虑的合理性原则)在感性欲望之间进行选择,我们就是经验上自由的,即康德所说的“实践自由”。这里需要顺便指出的是,如何证明超验意义上的自由对康德来说始终是一个没有在根本上得到解决的问题。不过,不管怎样,康德实际上并不否认追求幸福对于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来说是一个合法要求,而只是拒绝把对幸福的考虑设定为道德的基础,因为他明确认识到对幸福的合法追求必须受制于道德约束。因此,在康德的实践哲学框架中,我们的理性本质与感性本质并不是根本上对立的,后者只是需要接受前者的引导。进一步,尽管康德把人的尊严与人的理性本质联系起来,但他所说的理性很难说就是伯林称为“客观理性”的那种东西。实际上,如果我们可以用一种建构主义的方式来理解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理性的观念的演绎,并正确地理解理性的观念对感性材料(在其实践哲学中,对欲望)的调节作用,那么他的理性实际上并不是伯林心目中的“客观理性”,即一种不依赖于任何人类个体的反思能力而被先验地给予我们的东西。 此前说过,不管我们如何具体理解“理性”及其内涵,理性都与我们作为人类存在者的本性和处境密切相关。自柏拉图以来,理性就被认为是把人类动物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的本质标志或规定性特征。理性能够引导我们去组织和满足我们作为动物而无法弃绝的感性欲望,在这个意义上,理性也是人类自由的一个前提。另一方面,正如进化生物学表明某些具有协调作用的规范必然会从具有一定智力
[关键词] 伯林; 人性; 理性; 积极自由; 消极自由; 价值多元论; 自由主义
一、 理性与自由
那么,积极自由的概念是否必然会产生这个结果呢?或者更具体地说,一个人如何可能用与其“自我”全然相异的某个原则、目的或理念来管理和引导自己呢?这是一个格外复杂的问题,在这里无法予以详细探究。不过,出于本文的目的,指出一些相关的要点就足够了。按照伯林的说法,从纯粹现象的观点来看,积极自由的概念之所以变得必要和可能,是因为在我们的个性结构中出现了两个“自我”。我们往往觉得需要用理性和意志来管理和引导我们的欲望和激情,这样,如果欲望和激情可以被认为构成了我们的一个自我,那么对它们进行引导的理性和意志就构成了我们的另一个自我,即所谓的“真实自我”。从自然主义的观点来看,我们有理由认为欲望和激情构成了行动的原初动机。然而,在我们自己的内在体验或反思中,我们也意识到,若不用某种方式来管理和约束我们的欲望和激情,我们就会陷入混乱,甚或被它们所摧毁。这倒不是因为我们的欲望或激情是“盲目的”,本身没有任何目的性或意向性,而是因为欲望的满足取决于我们能够在世界中实现某种变化,从而使欲望的对象变成我们能够获得的东西。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欲望的满足都取决于我(即行为主体)有相应的正确的认知信念且有能力获得欲望的对象。为了成功地满足一个欲望,我必须对自己的认知能力和行动能力有恰当的估计和评价,因此就要求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的能力。另一方面,欲望之所以是欲望,就是因为它们的产生具有某种程度的随意性,并不总是受制于我们的理性规划。因此,当在我们的欲望系统则、生活理想或价值观念来调整欲望系统。只要我们能够成功地引导欲望的形成和满足,我们也就有了一种自由感,而不是被动地被任何单一的欲望所驱使。这种自我导向就是伯林所说的“为了获得独立而采取的自我克制”。
伯林的自由概念与人性
[摘要] 以赛亚?伯林对自由的批判性反思在道德和政治哲学中产生了重大影响并激发了热烈的争议和讨论。很多批评者认为,他在不遗余力地推行消极自由的同时也诋毁和拒斥了所谓的积极自由。然而,不论是伯林对积极自由的理解,还是他对待这种自由的态度,实际上都比很多批评者所设想的要复杂得多。在从思想史的角度来解读积极自由的观念在现代政治实践中所遭到的滥用的同时,伯林实际上也让我们看到了积极自由同样是人的一种深层渴望。因此,可以通过考察人性的双重本质来探究自由与人性的关系,进而在理论上澄清伯林的自由学说及其与自由主义的本质联系,最终会发现伯林对消极自由的捍卫不仅是可靠的,而且也为他所设想和倡导的那种自由主义提供了理性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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