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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5.11•【字号】黑环函〔2015〕93号•【施行日期】2015.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黑环函〔2015〕93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日前,我厅对你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督查中发现城市扬尘污染、原煤散烧面源污染、移动污染源大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工业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请你市加大督办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一、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一是加快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进度,推行清洁能源利用,尽快安排部署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二是加强城市扬尘面源污染治理。

对城区内煤场、料场等堆放场所以及建设施工场地、渣土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三是强化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二、加大工业企业现场环境监管力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现场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对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建设项目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对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进展缓慢的,要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规定从严查处,确保各类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

附件:1、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督办明细表2、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城市综合整治督办明细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5月11日附件1: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督办明细表附件2: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城市综合整治督办明细表。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一期2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一期2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一期2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6.09.18•【字号】扬环验〔2016〕51号•【施行日期】2016.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一期2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扬环验〔2016〕51号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你公司《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一期2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6年7月21日,我局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复函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位于扬州市鼎兴路28号,公司建设一期年产2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委托南京大学(国环评甲字第1906号)编制《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一期2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8月3号经我局审批同意(扬环审批[2012]73号)。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与原设计内容发生变化,公司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2014年12月18日经我局审查同意(扬环函[2014]137号)。

项目2011年12月开始建设,2013年12月建成,经我局同意自2015年5月5日起试生产。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8.5万元,占总投资的4.82%。

二、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污水站恶臭废气和食堂餐饮废气。

粉尘主要来自原料进仓、出仓工序。

大米投料进仓系统、麦芽投料进仓系统分别配套了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共用1根排气筒,高度大于15m。

出仓系统的立仓间、大米去石筛选机、麦芽去石筛选机、麦芽风选机分别配套了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立仓间除尘器单独设置一根排气筒,高度大于10m,另三套除尘器共用1根排气筒,高度大于15m。

保护环境活动邀请函

保护环境活动邀请函

保护环境活动邀请函尊敬的各位朋友: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加我们即将举办的保护环境活动。

这是一个旨在增强环保意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的盛会,我们非常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活动概况•时间:2021年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 - 下午4:00•地点:XX市XX区XX公园•主题:保护环境、构建美丽家园活动亮点1.环保知识讲座:我们邀请到了市环保局的专家,将为大家带来一场生动有趣的环保知识讲座。

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们更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学习如何采取行动保护我们的家园。

2.实地体验活动:我们将组织参观当地的环保示范基地,让大家近距离感受环保设施的运作过程,并了解环保技术的最新发展。

3.义务清洁活动:我们会组织大家一起清理公园内的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

通过亲身参与清洁活动,我们将感受到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和我们每个人对环境保护的责任。

4.互动游戏:为了增加活动的趣味性,我们还准备了一系列环保主题的互动游戏。

通过游戏的方式学习环保知识,让大家在欢笑中增长知识。

5.环保产品展示:在活动现场,我们还将有环保产品展示区,展示各种环保产品的原理和使用方法。

您不仅可以了解到最新环保产品的技术特点,还可以亲自体验使用的乐趣。

如何参与请您在活动日前于XX市XX区XX公园集合,准备参加我们组织的保护环境活动。

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1.请穿着合适的服装和鞋子,建议穿运动鞋或登山鞋,在清洁活动和实地参观时更为舒适。

2.请自备饮品和简单的午餐。

在活动过程中,我们会有短暂的休息时间,您可以自由享用自带的饮品和食物。

3.请携带环保袋和手套,方便参与垃圾清理和分类的活动。

4.请带上您的好心情和热情,与大家共同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

联系方式如您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活动组织者:•姓名:XXX•电话:XXX-XXXXXX•邮箱:***************我们真诚地邀请您的参与,让我们共同行动,为保护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共建美丽家园!期待您的到来!此致,活动组织者***注:请注意举办活动时的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与者的安全。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长丰县四家养殖场和一家屠宰场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长丰县四家养殖场和一家屠宰场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长丰县四家养殖场和一家屠宰场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皖环函[2017]534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长丰县四家养殖场和一家屠宰场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函皖环函[2017]534号环保部信访办:交办的关于长丰县四家养殖场、一家屠宰场环境问题的信访件(函件编号:2017X0000881)收悉,我厅即转合肥市环保局查处,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一、基本情况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甄氏养殖场”位于长丰县境内的有四家,分别为杨庙华多种猪育种有限公司、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杨庙生态园养殖场、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朱巷种猪场、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水湖种猪养殖场。

屠宰场一家,为合肥春然食品有限公司。

二、查处情况1. 杨庙华多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该企业位于长丰县杨庙镇四树村。

投诉人反映该养殖场至今未上治污设施,将污染物直排到旁边的塘里,长期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经2017年4月14日现场检查,该企业日处理120吨养殖污水设施正常使用,养殖污水经厌氧处理后进入15000立方的暂存塘进行暂存,暂存塘采用三合土进行防渗,已签订综合利用协议。

对暂存塘周边进行检查,其南边为岔铺支渠,沿岔铺支渠排查,未发现养殖污水直排的行为。

2. 安徽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园猪场)。

该企业位于长丰县杨庙镇四树村合淮路旁。

投诉人反映该养殖场至今未上治污设施,将污染物直排到旁边的塘里,一直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经2017年4月14日现场检查,该企业养殖污水经厌氧发酵池(11570立方)处理后进入厂区约12000立方米的暂存塘暂存,厌氧发酵池采取PPE防渗处理。

租赁1600亩土地,配套种植林木,用于养殖污水的综合利用,检查期间,未发现厂区外有养殖污水的直排行为。

国家环保局关于建筑施工夜间作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发[1998]104号

国家环保局关于建筑施工夜间作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发[1998]104号

国家环保局关于建筑施工夜间作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问题的复函
正文:
---------------------------------------------------------------------------------------------------------------------------------------------------- 国家环保局关于建筑施工夜间作业
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问题的复函
(1998年2月18日国家环保局环发[1998]104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要求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请示》(渝环发[1998]16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和该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一、某种建筑施工作业是否属于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报环保部门认定。

二、某项建筑施工是否用于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特殊需要”,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作为判断依据。

三、有权出具“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证明的“有关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授权的主管部门。

——结束——。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阳、商丘、濮阳、周口市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阳、商丘、濮阳、周口市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阳、商丘、濮阳、周口市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11.06•【字号】豫环函[2018]246号•【施行日期】2018.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安阳、商丘、濮阳、周口市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豫环函[2018]246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收到《关于请调查处理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的函》(以下简称“调查函”)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把监测数据质量摆到重要位置。

7月20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厅文〔2018〕20号,以下简称《方案》)。

8月15日,省环境攻坚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方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有效联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方案》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效。

我省加大宣传力度,10月18日,在全省扬尘办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严禁雾炮车在环境空气站点周边喷淋洒水,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警示教育全省,形成强大震慑力。

同时,要求全省环保系统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精神,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9月3日,我省制定并印发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十不准》(豫环文〔2018〕224号),对自动监测站点管理提出了十不准要求。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区县示范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津环保管函[2009]264号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区县示范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津环保管函[2009]264号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区县示范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正文:----------------------------------------------------------------------------------------------------------------------------------------------------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区县示范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津环保管函[2009]264号)各有关区县政府:为规范区县工业园区发展,提升区县工业园区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我市开展了建设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工作。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31条“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中“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旅游度假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其区域开发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批准设立该开发区及工业园区人民政府所属的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审查”的规定,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均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相应的环保部门组织审查。

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得受理其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特请各有关区县政府督促本辖区内的示范工业园区及其他开发区、工业园区依法做好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报审工作,确保园区建设的顺利开展。

此函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结束——。

环境保护邀请函

环境保护邀请函

环境保护邀请函环境保护邀请函范文(精选5篇)邀请函分为婚庆邀请函、商务邀请函、会议邀请函等。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经常会用到邀请函,到底应如何拟定邀请函呢?以下是店铺整理的环境保护邀请函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环境保护邀请函篇1尊敬的各位领导:世界上没有绝对废弃的东西,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

在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深入人心的大背景下,在当今日趋严峻的环保形势下,作为地球的主人,作为高校的环保卫士,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去维护去善待我们周围的环境。

设计是潮流的走向,环保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理念,提高在校大学生的整体环保素质,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以及在今后生活中更深刻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和多样性。

为此,我们举起了环保工艺品创意大赛的火炬。

此次比赛以“低碳走进生活,环保引领时尚”为主题,开展环保工艺品创意大赛及环保服装设计大赛。

一、活动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化工学院(作品展示定于北校区)二、活动时间:启动仪式开始时,至2015年5月8日上交作品截止。

三、参赛要求与作品要求:本环保设计大赛分为环保时装设计大赛及环保工艺品创意大赛两种不同的比赛项目。

各参赛班级须在有限的资源内,利用废报纸、易拉罐、塑料袋等回收废品制作参赛作品。

四、参赛要求如下:1、符合环保理念,大方美观;2、创新和时尚于一体;3、符合校园精神理念,作品健康、积极向上。

4、参赛作品一律要求原创,不得剽窃抄袭。

xxx20xx年xx月xx日环境保护邀请函篇2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居民幸福生活指数,提升会xx形象。

xx社区特开展“小手拉大手,争做环保小卫士”活动,目的是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居民的居住环境。

环境治理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身为会仙的公民,美化和提升会仙形象,我们责无旁贷。

在此,xx社区居委会特向全校学生及其家长发出如下倡议:一、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美丽家园的建设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6.15•【文号】环发[2001]96号•【施行日期】2001.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通知(环发[200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办事效率,鼓励公众举报并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在全国开通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

目前,信息产业部已为我局核配“12369”作为全国统一的环保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我局委托北京长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环保投诉举报自动受理、处理系统”也已完成。

现就全国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环保部门要将开通环保举报热线作为加强环境执法,树立执法形象,推动环保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正在开展的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

二、开通环保举报热线,一是通过开通“12369”统一的举报电话号码,方便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实行全国联网,通过“环保投诉举报自动受理、处理系统”,实现群众举报的自动受理、自动处理、自动传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通下达,政令畅通。

各级环保部门应使用我局统一开发的“环保投诉举报自动受理、处理系统”,维护网络的统一性、完整性,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已开通其他环保举报热线号码的地区,应逐步更改为全国统一的“12369”号码。

三、开通环保举报热线的重点是直接从事环境执法工作的基层环保部门。

省级环保局和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环保局应在2001年7月31日前开通,其他县级以上环保局应在2001年12月31日前全部开通。

四、省级环保局可通过普通电话号码开通环保举报热线。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环保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函[2006]76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环保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函[2006]76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环保审查意见的函正文:----------------------------------------------------------------------------------------------------------------------------------------------------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环保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函〔2006〕766号)各市、县(区)环保局:为规范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环保审查工作,明确规划调整方案环保审查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查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地级以上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列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附件1)必须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范围,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的规定,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附件2)的要求,编制本次规划调整的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并作为规划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审批机关。

二、县级(含县级及以上的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在编制有关规划调整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评估报告时应有本次规划调整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说明清楚以下问题:调整用地及其周边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现状;说明本次规划调整是否符合各级环境保护规划,是否在《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粤府〔2005〕16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所划定的严格控制区范围内,是否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说明本次规划调整可能产生的环境和生态影响,特别是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制定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案等(可参照附件2),并由市级(地级及以上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作为规划报批文件的必备材料。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5.17•【字号】粤环办函[2007]82号•【施行日期】200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的函(粤环办函〔2007〕82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为加强火电厂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我局拟制定《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编制工作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单位承担。

为客观地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使标准制订的技术依据更加充分、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可行,我局决定委托标准编制单位对全省重点火电行业生产、污染物排放和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请你们予以协助,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填写调查表(见附件,本调查表可在广东环境保护网下载),于 2007年6月1日前返回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王林、万孟兰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邮政编码:510045电话:************、83134644,手机:133****1638、159****4280E-mail:*****************附件:《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调查表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二○○七年五月十七日附件《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调查表(2007年5月)火电厂调查表一(基本概况)┌─┬─────┬─┬────────┬─────┬────────┬─────┬────────┬─────┬──┐│填││传││电话(区号││email││ 填表日期│││表││真││)│││││││人││││││││││├─┼─────┴─┼────────┴──┬──┴─────┬──┴─────┴──┬─────┴─────┴──┤│企││投产时间││环评审批文号│││业│││││││名│││││││称││││││├─┼───────┼───────────┼─────┬──┴───────────┴──┬───────────┤│企││邮编││所属环境功能区(按GB3095│││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址││││││├─┴───────┴───────────┴─────┴─────────────────┴───────────┤│运营情况│├────┬──────────┬────────┬───────────┬──────────────┬─────┤│总装机容││年发电量(万kW.h)││年发电时间(小时)│││量(万kW│││││││)││││││├─┬──┴──┬────┬──┴──┬─────┼────────┬──┴──┬────────┬──┴──┬──┤│年││燃煤含硫││ 灰分(%)││单位耗煤量││燃煤原产地│││耗││ 率(%)││││(g/kW.h)│││││煤│││││││││││量│││││││││││( │││││││││││万│││││││││││吨│││││││││││) ││││││││││├─┼─────┼────┼─────┴─────┴────────┼─────┼────────┼─────┼──┤│年││燃油含硫││单位耗油量││燃油原产地│││耗││ 率(%)││(g/kW.h)│││││油│││││││││量│││││││││( │││││││││万│││││││││吨│││││││││) ││││││││├─┼─────┴────┴────────────────────┼─────┼────────┴─────┴──┤│年││单位耗气量│││耗││(m3/kW.h) │││气│││││量│││││( │││││万│││││m3│││││) ││││└─┴───────────────────────────────┴─────┴─────────────────┘ 火电厂调查表二(设备概况,分机组填写)┌──┬──┬───────────┬────────┬─────┬─────────┬────┐│机组││单机容量(万kW)││年发电量( ││年发电时││编号││││ 万kW.h)││间(小时)│├──┼──┼───────────┼────────┼─────┼─────────┼────┤│锅炉│设备││规格、型号││设备名称││││生产││││││││商│││││││├──┼─────┬─────┴────────┴─────┴─────────┴────┤││类别│ 循环方式│自然循环锅炉□辅助循环锅炉□直流锅炉□复合循环锅炉□│││├─────┼───────────────────────────────────┤│││压力│中压□高压□超高压□亚临界□超临界□│││││高温超临界□超超临界□高温超超临界□│││├─────┼───────────────────────────────────┤│││承担负荷方│基本负荷机组□中间负荷机组□尖峰负荷机组□││││式││││├─────┼───────────────────────────────────┤│││ 燃烧方式│层燃锅炉(火床锅炉)□室燃炉(火室炉)□沸腾燃烧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烟囱││烟囱直││││高度││径(cm││││(m ││)││││ )││││├──┴──┼────────┬────────┬─────┬─────┼───┼───────┤│如果采用燃│设备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 类别│││气轮机组, ││││││││请填写│││││││├──┬──┼────────┴─────┬──┴──┬──┴─────┼───┼───────┤│汽轮│设备││规格、型号││设备名│││ 机│生产││││称││││ 商│││││││├──┼──┬───────────┴─────┴────────┴───┴───────┤││类别│热力│凝汽式□供热式□背压式□抽汽式□饱和蒸汽式□││││特性││││├──┴────────────────────┬─────────────────┤│││如果非以上类别,请注明本电厂汽轮机类别││├──┼──┼──────────────┬─────┬──┴─────┬───┬───────┤│发电│设备││规格、型号││设备名│││ 机│生产││││称││││ 商││││││└──┴──┴──────────────┴─────┴────────┴───┴───────┘ 火电厂调查表三(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机组填写)┌──────┬─────┬────┬───────────┬─────┬───────────┐│机组编号││投产时间││环评审批文│││││││号││├─┬─┬──┴──┬──┼────┼─────┬─────┼─────┼─────┬─────┤│大│烟│设备生产商││规格型号││ 设备台数││设备投资( │││气│尘│││││││万元)│││污│├─────┼──┼────┼─────┼─────┼─────┼─────┼─────┤│染││烟尘初始浓││烟尘排放││总除尘效率││ 烟气黑度│││物││度││浓度(mg ││ (%)│││││治││ (mg/m3) ││ /m3)│││││││理│├─────┼──┴────┴─────┴─────┴─────┴─────┴─────┤│和││ 除尘方式│干式除尘器:重力沉降室□惯性除尘器□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排│││器□││放││├─────────────────────────────────────┤│情│││湿式除尘器:喷淋塔□冲击式除尘器□文丘里洗涤剂□泡沫除尘器□水膜││况│││除尘器□││├─┼─────┼──┬────┬─────┬─────┬─────┬─────┬─────┤││二│设备生产商││规格型号││ 设备台数││设备投资( ││││氧│││││││万元)││││化├─────┼──┼────┼─────┼─────┼─────┼─────┼─────┤││硫│SO2产生浓││SO2排放││脱硫效率(%││SO2年排放│││││度││浓度(mg ││)││量(吨)│││││ (mg/m3)││ /m3)││││││││├─────┼──┼────┼─────┼─────┼─────┼─────┼─────┤│││SO2排放速││烟气排放││烟气温度(│││││││ 率(kg/h) ││量(Nm3/h││℃)│││││││││ )││││││││├─────┼──┴────┴─────┴─────┴─────┴─────┴─────┤│││ 脱硫方法│石灰石-石灰法:石膏法烟气脱硫□炉内喷钙尾部增湿烟气脱硫□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旋转喷雾干燥烟气脱硫□│││││喷雾干燥法脱硫□││││├─────────────────────────────────────┤││││氨法:磷铵肥法烟气脱硫□氨水洗涤法脱硫□││││├─────────────────────────────────────┤││││其他方法:电子束法脱硫□海水脱硫□││││├─────────────────────────────────────┤││││如果以上方法都不是,请列出本电厂的脱硫方法:││├─┼─────┼────────────────┬────────────────────┤││氮│是否采用低│是□│否□│││氧│ 氮燃烧器│││││化├─────┼──┬─┬─────┬─────┼─────┬─────┬─────┬──┤││物│如果采用,│设备││规格、型号││ 设备台数││设备投资(│││││请填此栏│生产││││││万元)││││││ 商│││││││││││├──┼─┼─────┼─────┼─────┼─────┼─────┼──┤││││NOx ││NOx排放浓││脱氮效率(%││NOx年排放││││││产生││度(mg/m3) ││)││量(吨)││││││浓度││││││││││││(mg/││││││││││││m3) ││││││││││├─────┼──┴─┼─────┴─────┼─────┴─────┼─────┴──┤│││是否安装烟│是│□│否│□││││气脱硝设备│││││││├─────┼──┬─┼─────┬─────┼─────┬─────┼─────┬──┤│││如果已安装│设备││ 规格型号││ 设备台数││设备投资( │││││,请填写此│生产││││││万元)│││││栏│ 商│││││││││││├──┼─┼─────┼─────┼─────┼─────┼─────┼──┤││││NOx ││NOx排放浓││脱氮效率(%││NOx年排放││││││产生││度(mg/m3) ││)││量(吨)││││││浓度││││││││││││(mg/││││││││││││m3) │││││││││││├──┼─┴─────┴─────┴─────┴─────┴─────┴──┤││││脱氮││││││方法││└─┴─┴─────┴──┴──────────────────────────────────┘《广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填表说明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制订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计划,2007年拟制订《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环函[2009]131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环函[2009]131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
正文:
---------------------------------------------------------------------------------------------------------------------------------------------------- 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
(环函〔2009〕13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请明确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属性的请示》(粤环报〔2009〕7号)收悉。

现函复如下:
一、环境监测工作中应执行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在没有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情况下,可使用原国家环保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出版物中的方法。

二、为适应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目前我部正在制定相应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在新标准实施后,应停止使用前款所列出版物中的方法。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结束——。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协助我省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协助我省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协助我省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
理工作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07.03.05
•【字号】豫环函[2007]29号
•【施行日期】2007.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协助我省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的函
(豫环函〔200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避免危险废物在转移、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请贵局协助我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请对我省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我省无证或盗用、伪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处置危险废物。

我局已将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在河南省环境保护局网站污染控制栏目予以公布,敬请查询。

二、我省有关企业及个人凡到贵省联系经营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时,请贵省要求对方出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在每一批次危险废物转移至我省之前,请你局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种类及数量、转移处置单位函告我局,经我局确认同意后方可转移至我省。

联系人: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处刘宏东
联系电话:*************
传真:*************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等38家企业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等38家企业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等38家企业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3.13•【字号】•【施行日期】201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等38家企业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函环保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交办的关于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等38家企业环境问题的信访件(华东环访转字〔2017〕3号)收悉,我厅即转相关市环保局查处,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一、安庆市环境信访问题处理情况:(一)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长江排污口排污异常问题处理情况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位于临港工业园内,其一期工程环评报告书于2010年12月3日通过市环保局环评批复,一期设计规模为2.5万m3/d(第一阶段1.0万m3/d,第二阶段1.5m3/d)。

一期第一阶段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经核查,该排污口系马窝污水处理厂沿江排污口,所排污水为经处理后的废水,该厂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

2017年2月14日,安庆市环保局对该排污口水样进行了监测,检测数据为pH值7.82、COD为21、氨氮0.026,均未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二)安庆市神皖电厂西侧堆有工业垃圾问题处理情况举报信反映的地方位于神皖电厂西侧约250米处的道路辅路上,现场堆有偷倒的大量保温材料等工业垃圾,未做防尘抑尘及防渗防漏措施。

安庆市环保局对电厂西侧250米内的道路进行了排查,未发现举报信反映的保温棉等工业固废。

目前,安庆市环保局已函告安庆市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其加强监管,防止偷倒情况发生。

(三)安庆市五里墩一电子废品回收站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经现场核查,该回收站位于大观区五里墩、集贤北路方向约260米,属一私人业主,回收的电子废品露天摆放,贮存场所未采取防雨、防渗等措施。

安庆市环保局已责令该电子废品回收站对堆放电子废品的场所做好防雨、防地面渗漏措施。

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志诚纤维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意见的函

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志诚纤维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意见的函

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志诚纤维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2.09.10•【字号】石环函[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志诚纤维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意见的函(石环函〔2012〕69号)志诚纤维素有限公司:关于你单位新建年产10000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现函复如下:一、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居住区大气中甲醇、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甲苯最高容许浓度限值参照执行《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标准。

2、地表水滹沱河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3、地下水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废水中氯化物执行《氯化物排放标准》(DB13/831-2006)表1中Ⅰ类三级排放限值。

2、废气颗粒物、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执行《石家庄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841-2007)表1、表5B区Ⅱ时段和表6、表7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12.29•【文号】环函[2000]509号•【施行日期】2000.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0]509号2000年12月29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粤环报[2000]34号)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一、《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主要适用于燃煤火电厂,对于单台出力大于65t/h的燃油发电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重点控制烟尘、二氧化硫和烟气黑度,其排放限值可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1.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按燃油的实测收到基灰分和实测收到基硫份,分别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4.2和4.3的规定执行;2.烟气黑度排放限值按林格曼黑度I级执行。

3.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1000t/h的,对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暂不要求。

二、现行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尚未规定柴油发电机排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可暂控制烟气黑度,按林格曼黑度I级执行。

三、饮食业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2000),由燃料燃烧产生的火烟污染物在标准中未做规定,可通过在饮食业单位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的措施予以解决。

四、你省可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规定的项目,制定相关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17.12.21
•【字号】津环保固转〔2017〕184号
•【施行日期】2017.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津环保固转〔2017〕184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商请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函》(晋环固移函〔2017〕219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产生的3000吨废CRT锥玻璃(900-044-49)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有效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17年12月21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和绩溪县富凯特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和绩溪县富凯特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和绩溪县富凯特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1.03•【字号】皖环函[2017]1472号•【施行日期】2018.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察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和绩溪县富凯特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函皖环函[2017]1472号环境保护部华东督察局:转来群众反映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和绩溪县富凯特材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投诉件(华东环访转字〔2017〕136号)收悉。

我厅高度重视,即转宣城市环保局调查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一)企业基本情况安徽绩溪向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阳纸业公司)位于绩溪县临溪镇曹渡桥,是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产品为高强度瓦楞原纸。

企业法定代表人:方彦。

企业造纸项目已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通过宣城市环保局组织的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

信访件中反映的“废塑料再生造粒加工项目”,与向阳纸业公司不是同一法人单位,但实际投资人相同。

该项目属于向阳纸业公司废纸造纸项目下游配套工程,位于向阳纸业公司厂区东侧,建有塑料造粒线一条,环保手续齐全,符合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环境政策。

(二)反映向阳纸业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绩溪县环保局对向阳纸业公司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

历次现场检查时,企业均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转。

关于反映废气污染问题。

该企业有组织废气为燃煤锅炉烟气,两台6蒸吨锅炉均配套建设了麻石水膜除尘脱硫装置,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40米高烟囱排放。

历次检查,麻石水膜除尘脱硫装置循环水池经pH试纸现场测试,均呈碱性,现场无明显异味与烟尘。

关于反映废水污染问题。

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为造纸废水和废纸剥离废塑料清洗废水,均纳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人管标准后间接排入绩溪县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总排口安装监人访件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实时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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