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琴房排练厅管理制度
排练厅管理制度-(两篇)
排练厅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排练厅的管理,保障排练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排练效率,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排练厅的单位和个人。
1.3 使用排练厅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使用规定2.1 排练厅的使用应提前预约,预约时应提供使用单位、使用人、使用时间等信息。
2.2 使用排练厅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预约时间准时使用,如需提前结束或延长时间,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
2.3 使用排练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吸烟、饮酒等。
2.4 使用排练厅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损坏或私自带走。
2.5 使用排练厅应保持清洁,不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2.6 使用排练厅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明火等。
2.7 使用排练厅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三、管理人员职责3.1 管理人员应负责排练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预约、安排、协调、监督等。
3.2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排练厅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
3.3 管理人员应负责处理使用排练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3.4 管理人员应负责维护排练厅的秩序和安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四、违约责任4.1 使用排练厅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违反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行为,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4.3 违反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预约资格,并禁止其使用排练厅。
4.4 违反规定的,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排练厅管理部门所有。
排练厅使用与管理中介服务合同目录:一、总则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四、中介方的权利与义务五、排练厅使用规定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八、附则附件:排练厅使用预约表一、总则1.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使用和管理排练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中介方的服务内容。
学校琴房的管理制度
学校琴房的管理制度学校琴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琴房的正常运行,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琴房,包括乐器存放室、排练室等。
第三条琴房管理宗旨:以学生为中心,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原则,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音乐环境和学习资源。
第四条琴房管理目标:提供优质的琴房设施和服务,促进学生音乐技能的提高和个人发展。
第五条琴房的使用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12:00-21:00,节假日根据学校安排。
第六条琴房的使用对象:全校在册学生及教职工,在校外举办音乐活动的单位、学生由负责人提前申请,经校方批准后可以使用琴房。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商议后,由学校领导审批通过。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学校琴房设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学校琴房设立一个类似琴房委员会的机构,由琴房管理员、音乐老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协商琴房的使用管理制度,讨论琴房设备的更新和琴房活动的组织。
第十条琴房管理员的职责:1. 实施琴房管理制度,保障琴房的正常开放。
2. 开展琴房设备的巡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维修。
3. 协调安排琴房的使用,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占用琴房时间表。
4. 接待使用琴房的学生和教师,解答琴房相关问题。
5. 组织开展琴房活动,如音乐会、交流演出等。
第十一条琴房委员会的职责:1. 协商制定琴房使用管理制度。
2. 监督琴房管理员的工作执行情况。
3. 确定琴房设备的更新计划,提出设备购置申请。
4. 组织开展琴房活动,促进学生音乐技能的提高和自我发展。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使用琴房:1. 学生可通过线上预约系统选择合适的时间段使用琴房,每次使用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2. 学生进入琴房时需刷卡登记,离开时需刷卡登出,确保使用时间的准确记录。
3. 学生对琴房设备进行爱护,不得擅自拆动乐器或调整设备,发现设备故障需及时报告管理员。
4. 学生不得私自借用琴房内的乐器或设备。
学校琴房排练厅管理制度
学校琴房排练厅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学校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并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进
行,特对琴房排练厅制定以下制度。
(1)琴房是学校师生上课及学习的场所,进入琴房应保持服装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
注意保持楼道的整洁,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严禁携带食物进入琴房,严禁在楼道喧哗、练声、练琴等。
(2)各琴房排练厅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员离开时关电、关水、关窗、关门、锁门。
(3)琴房内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次使用排练厅时,要对室内设施、设备环境等进行检查,及时认真地填写“使用记录”。
师生不得私自带走或配制琴房排练厅钥匙,以保障公共财物不丢失。
(4)学生练琴须严格遵守练琴时间,不准在琴房内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钢琴以及琴凳不得随意挪动,严禁乱窜琴房、在琴房内聊天,不允许遮挡琴房玻璃。
除教师上课外,琴房不准有两人共用(合伴奏者除外)。
(5)琴房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饮水机、电暖气等设备。
排练厅内音响设备使用完毕后,请关闭设备并切断电源。
(6)琴房内勿带入个人贵重物品,不准存放个人乐器等物品,因不按规定而遗失物品者,责任自负。
(7)全体教师与学生都要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定期对琴房排练厅进行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一切事故隐患。
学校琴房的规章制度
学校琴房的规章制度学校琴房是提供给学生练习音乐的场所,为了保证琴房的秩序和环境,提高学生的音乐学习效果,学校对琴房设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学校琴房的规章制度:一、开放时间规定1.琴房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时至晚上9时,周末和节假日仍按照正常时间开放,但在晚上9时之后禁止练习,校内重要活动时部分琴房可能暂停开放。
2.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课程安排提前预约琴房,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不得擅自占用他人预约的琴房。
二、使用规定1.学生须凭借自己的学生证和琴房预约单入场,学生证务必随身携带并刷卡入场。
2.进入琴房前,应向值班教师报告,按照预约信息安排使用琴房。
4.不得将琴房钥匙外借给他人,如发生遗失或损坏,需立即向事务办公室进行登记。
三、行为规范1.使用琴房的学生应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并应注意节约用电。
2.琴房内不得吸烟、饮食和喝酒,严禁将任何饮料或食物带入琴房。
3.不得在琴房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其他影响周围学生练习的活动。
4.琴房内禁止使用任何可能对琴房和设备造成损坏的物品。
四、设备管理1.学生使用琴房时,应仔细检查琴房内的设施设备,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值班教师或琴房管理员报告。
2.学生使用完琴房后,应将乐器和器材归位,各种设备如琴架、凳子等也要归还原位。
五、安全管理1.练习时应注意个人安全,不得在琴房内进行危险动作,如跳跃、圈套等。
2.使用琴房时,应保持琴房的安全和清洁,如发现任何火源或其他危险物品,应及时向值班教师或琴房管理员报告。
3.发生琴房设备损坏或人身意外伤害时,需立即向值班教师和校方进行报告,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学学校琴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我校音乐教学质量,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规范琴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琴房功能琴房是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以下功能:1. 音乐教师进行钢琴教学;2. 学生进行钢琴练习;3. 举办各类音乐活动;4. 开展音乐特长生培训。
三、琴房管理原则1. 保障琴房正常、安全、有序地运行;2. 提高琴房使用效率;3. 保障师生人身安全;4. 保持琴房环境整洁。
四、琴房管理制度1. 琴房开放时间琴房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特殊情况需调整开放时间,需提前向学校申请。
2. 琴房预约制度1)学生使用琴房需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预约方式:学生可通过学校音乐教师或琴房管理员进行预约。
3)预约成功后,学生需按时到琴房使用,如因故不能按时使用,需至少提前一天向音乐教师或琴房管理员请假。
3. 琴房使用规范1)进入琴房前,需换上琴房专用鞋;2)爱护琴房内设施,不得随意损坏;3)使用钢琴时,注意手指卫生,不得在琴键上留下污渍;4)使用琴房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5)练琴结束后,关闭钢琴,整理琴房内设施,保持整洁。
4. 琴房卫生管理1)琴房内卫生由使用琴房的学生负责,每周轮流负责;2)每周定期进行琴房卫生大扫除,由琴房管理员负责;3)学生使用琴房期间,不得在琴房内饮食、吸烟、乱扔垃圾。
5. 琴房安全制度1)琴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2)使用琴房期间,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3)琴房内不得擅自使用取暖设备、空调等电器;4)琴房内发生意外事故,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琴房管理责任1. 音乐教师负责琴房的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2. 琴房管理员负责琴房的安全、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3. 学生自觉遵守琴房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琴房环境。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琴房管理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2. 对违反琴房管理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学校琴房规章制度
学校琴房规章制度一、琴房管理简介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学校设有琴房,供学生进行钢琴、小提琴等乐器的练习。
琴房的管理规定是学校管理的一部分,所有使用琴房的学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二、琴房的使用范围1.琴房只对全日制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开放,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2.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课程安排和学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琴房。
3.教职员工亦可在琴房内进行教学和练习。
4.学生和教职员工必须携带并出示本人有效学生证或工作证件方可使用琴房。
三、琴房的使用时间1.琴房的开放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晚上21:00,周末上午8:00至下午18:00。
2.如果需要延长琴房使用时间,学生应提前向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或琴房管理员申请,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四、琴房的行为规范1.在琴房内要保持安静,不要发出嘈杂声音,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2.保持琴房内的卫生环境,不随意乱扔废弃物品。
3.学生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不要将东西随意丢弃在琴房内。
4.学生在琴房使用钢琴等乐器时,应该注意用力的大小和次数,避免产生噪音。
5.在琴房内严禁吸烟、喝酒等违法行为。
6.琴房内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活动。
五、琴房设备的管理1.学生应当妥善保管琴房内的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或移动琴房内的乐器。
2.如果发现琴房设备损坏,请及时向琴房管理员汇报。
3.在使用琴房内的电器时,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打开电器后盖,不得滥用插线板。
4.教职员工应负责管理琴房设备,对设备的保持与更新负有责任。
六、违规处理1.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提醒或警告;–暂停使用琴房权利;–暂停网费、住宿费或助学金的发放;–停课检讨;–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琴房损坏、未归还琴房设备、私自停用琴房电器等行为,学校将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如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事主的法律责任。
七、结语以上为学校琴房的规章制度,希望学生和教职员工能够遵守,互相协助,保障琴房的单位性、整洁性和使用效益。
琴房、教室、排练厅惩罚制度001
琴房、教室、排练厅惩罚制度
一:窗台、窗户、门及地面必须保持清洁,每天定时打扫。
(-2)
二:钢琴、琴键必须清洁,琴房内的书要摆放整齐。
(-2)
三:门窗上不得贴有壁纸等饰品。
(-2)
四:琴房内不得吸烟、打闹、大声喧哗。
(-3)
五:琴房内不得用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3)
六:每个琴房在同一时间不得有三个人以上在琴房逗留。
(-2)
七:琴房人员在排练时须爱护琴房财产,不得损坏、丢失。
(-2)
八:钢琴上不得有灰尘,琴凳及桌椅必须摆放整齐。
(-2)
九:教室内不得吸烟、大声喧哗,保持纪律。
(-3)
十:教室人员上完课后须关好门窗,并按时锁门,将钥匙交回琴房。
(-2)十一:排练厅及教室如有财务损坏,应及时上报学生会。
(-2)
注:学生干部、党员均扣双倍分。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学校琴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琴房的使用,提高琴房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学生的音乐学习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琴房是供学生进行音乐学习、练习和表演的场所,包括钢琴房、乐器房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教师、管理人员、访客在学校琴房的使用。
第四条学校琴房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除非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
第五条学校琴房的使用原则为公平、合理、安全、有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琴房管理机构设立“琴房管理中心”,负责琴房的开放、关闭、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琴房管理中心由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琴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八条学生能够使用琴房的条件是已经加入学校的音乐学习或表演团体。
第九条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预约琴房使用时间,预约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条预约时间过后,学生可以继续使用琴房,但需与等待的学生协商时间分配。
第十一条学生可以使用琴房进行个人练习、团队排练、课程教学等相关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在使用琴房时应保持整洁,离开时应检查并关闭电源、门窗等设备。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学校琴房设有监控系统,对琴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存在恶意破坏琴房设备的行为,将处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学校会定期对琴房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学生参加钢琴、乐器等培训课程,提高学生的音乐水平和技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对于学校琴房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随时向琴房管理中心反映。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情况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第二十条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临时调整琴房使用时间的,需提前向琴房管理中心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公告于学生、教师、管理人员中。
排练厅规章制度(一)
排练厅规章制度(一)引言:排练厅是音乐家进行排练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排练的顺利进行和保护设备的安全,制定一套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对排练厅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概述和解释,并分为五个大点进行阐述。
正文:1. 使用规定- 预约操作:所有使用者需要提前预约排练时间,并遵守预约时间的规定。
- 使用时间限制:排练时间一般限定在几小时内,超过时间需重新预约。
- 使用频率:对于常规用户,可以设立优先预约机制,保证其排练需求。
2. 设备及设施管理- 设备保护:使用者在排练结束后需要关闭所有设备,保护其安全及延长寿命。
- 使用规范:禁止在排练厅内进行吸烟、饮食或带入易燃物品。
- 设施维护:对于损坏设备及时维修,保持设施的完好和使用功能。
3. 噪音控制- 时段限制:根据场所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排练时间段,并在夜间进行特殊噪音限制。
- 音量控制:规定音乐家在排练过程中应当控制好音量,避免干扰其他用户或周围环境。
- 隔音措施:为了避免噪音向外传播,排练厅应设置隔音装置,并加强维护。
4. 环境卫生- 清洁负责:排练厅应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
- 垃圾处理:使用者应自觉将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内,并保持环境整洁。
- 动植物管制: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排练厅,确保环境卫生和使用者的安全。
5. 安全措施- 紧急求助:排练厅应设立紧急求助设备,方便使用者在遇到危险或意外时及时求助。
- 紧急疏散:规定排练厅内的疏散路线和应急出口,以防火灾或其他灾害事件。
- 消防安全:排练厅应设置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灭火设施的有效性。
总结:排练厅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音乐家排练秩序和保护排练设备安全而制定的。
通过使用规定、设备及设施管理、噪音控制、环境卫生和安全措施的合理制定与执行,排练厅可以成为音乐家们进行高效排练和良好创作的理想场所。
乐器排练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乐器排练室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排练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排练室所有使用者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排练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排练室负责人负责排练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建立健全排练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定期对排练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4.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排练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排练室管理人员负责排练室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排练室的日常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 负责排练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3. 负责排练室卫生清洁工作;4. 负责排练室钥匙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排练室使用规定:1. 排练室仅限本学院师生使用,未经允许,严禁他人进入;2. 排练人员须遵守排练室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3. 排练时,必须穿着合适的服装,不得赤脚、穿拖鞋等;4. 排练过程中,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等;5. 排练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七条设备设施管理:1. 排练室内的乐器、音响等设备设施,由管理人员负责维护保养;2. 排练人员使用设备设施时,应遵循操作规程,严禁私自拆卸、改装;3. 发现设备设施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
第八条电气安全管理:1. 排练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正规电源插座;2. 排练过程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3. 电气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定期组织排练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第十条对新进入排练室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遵守安全规定、表现突出的排练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二条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排练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学校民乐排练厅管理制度
学校民乐排练厅管理制度
(1)民乐排练厅是学校师生上课及学习,进行合奏课和演出排练的场所。
进入民乐排练厅应保持服装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
注意保持楼道的整洁,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严禁携带食物进入民乐排练厅,严禁在楼道喧哗、练声、练琴等。
(2)各民乐排练厅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员离开时关电、关水、关窗、关门、锁门。
(3)民乐排练厅内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次使用排练厅时,要对室内设施设备环境等进行检查,及时认真地填写“使用记录“。
师生不得私自带走或配制民乐排练厅钥匙,以保障公共财物不丢失。
(4)学生练琴须严格遵守练琴时间,不准在民乐排练厅内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民乐排练厅内的乐器不得随意挪动,不得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严禁在民乐排练厅乱窜和在民乐排练厅内聊天,不允许遮挡民乐排练厅玻璃。
(5)民乐排练厅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饮水机、电暖气等设备。
排练厅内音响设备使用完毕后,请关闭设备并切断电源。
(6)民乐排练厅内勿带入个人贵重物品,不按规定遗失物品者,责任自负。
(7)全体教师与学生都要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定期对民乐排练厅进行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一切事故隐患。
排练厅 管理制度
排练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排练厅的管理,提高排练效率,保证排练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排练厅使用1. 排练厅的使用时间为每天8:00-22:00,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 排练厅使用需提前预约,迟到超过半小时将自动取消预约并收取违约金。
3. 排练厅使用完毕后,需将器材归还完整并保持清洁,否则将扣除押金。
4. 排练厅内禁止吸烟、饮食,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排练。
5. 使用排练厅时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坏设备,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安全管理1. 使用排练厅时需注意安全,禁止在台上乱走乱跳、攀爬设备等行为。
2. 发现安全隐患需及时报告,严禁私自擅自处理。
3. 排练厅内有急救箱和灭火器,发生意外需冷静应对,如有需要可及时使用。
4. 不得私自搬动设备、插拔线路等操作,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求助。
四、设备管理1. 使用排练厅时需妥善保管设备,如有损坏需立即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 不得私自调整设备设置、音量等参数,如需调整应得到相关人员的指导。
3. 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归还并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五、纪律管理1. 排练厅内禁止使用暴力、辱骂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生纠纷需冷静处理。
2. 不得在排练厅内私自举办聚会、打牌等活动,严禁酗酒、赌博等行为。
3. 不得擅自乱涂乱画,保持排练厅环境整洁。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排练厅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使用、停止使用等处理。
2. 重大违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将提前通知所有使用人员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2. 对于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3. 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将积极改进。
以上为排练厅管理制度,希望所有使用人员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好排练厅环境,提高排练效率,保证排练秩序。
祝大家排练愉快!。
学院琴房管理制度
学院琴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院琴房的正常使用,提高研究生的音乐素养,规范琴房的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琴房所有使用者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在使用琴房期间要严格遵守琴房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琴房的良好秩序。
第三条学院琴房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学生、教职工以及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人员。
其他外来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使用。
第四条学院琴房的开放时间为每日8:00-22:00,特殊情况下,可经过相关审批以及全体琴房使用者的一致同意,延长开放时间。
第五条学院琴房的管理由琴房管理员负责,他们负责琴房日常的巡查、清洁以及问题的处理。
第二章使用规定第六条使用琴房前,使用者必须凭学生证或者授权凭证,向琴房管理员登记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每位使用者只限自己使用一个琴房,不得占用其他空闲琴房。
第八条使用者在使用琴房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发出嘈杂的声音,以免影响其他使用者。
第九条使用者在使用琴房时要注意爱护琴房设备,不得擅自更换设备位置、改变琴房布置以及移走琴房内的物品。
第十条使用者在使用琴房后,应将琴房内清洁整理好,摆放琴椅、音乐架等设备。
并检查是否有物品遗忘,并关闭电器设备。
第十一条使用者离开琴房后,应将大门关闭,保持琴房的安全性。
第三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琴房管理员有权对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并进行警告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在琴房内如发生破坏琴房设备等不合法或违规行为的,管理员有权利通知学院保卫部门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学院琴房设立监督小组,由琴房管理员、学生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在常态监督琴房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定期学院琴房使用者代表座谈,听取使用者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完善琴房管理制度。
第四章处罚第十五条使用者不按琴房管理制度进行使用的,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琴房使用,由琴房管理员、学院领导、琴房使用者共同商议并签署共识。
学校民乐琴房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民乐琴房的管理,保障琴房设施的正常使用,提高琴房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民乐琴房的使用和管理。
三、琴房管理组织1. 民乐琴房由音乐系负责管理,设立琴房管理员,负责琴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民乐琴房使用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琴房秩序。
四、琴房管理制度1. 琴房使用规定(1)琴房仅限于民乐专业学生使用,非民乐专业学生需经音乐系批准后方可进入。
(2)进入琴房需出示学生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3)琴房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1:00;周六、周日,9:00-17:00。
2. 琴房设备管理(1)使用琴房设备时,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
(2)爱护琴房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挪动、拆卸设备。
(3)琴房内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由管理员负责维修。
3. 琴房卫生管理(1)进入琴房前,需将手消毒,保持手部卫生。
(2)使用琴房后,应将琴房内卫生清理干净,保持琴房整洁。
(3)不得在琴房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
4. 琴房秩序管理(1)琴房内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2)使用琴房时,应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练琴。
(3)进入琴房后,应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占用他人位置。
五、琴房使用流程1. 学生需提前向琴房管理员预约琴房,预约成功后,管理员将提供琴房钥匙。
2. 学生凭琴房钥匙进入琴房,开启琴房门。
3. 使用琴房设备时,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使用完毕后,将琴房内卫生清理干净,关好琴房门窗,将琴房钥匙交还管理员。
5. 琴房管理员对琴房进行检查,确保琴房设备正常,卫生整洁。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损坏琴房设备者,将按规定赔偿。
2.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琴房者,将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琴房使用资格。
3. 在琴房内吸烟、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者,将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琴房使用资格。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音乐系负责解释。
琴房管理制度
琴房管理制度琴房是学校或音乐机构提供给学生学习和练习音乐的场所,为了保持琴房的秩序和合理利用琴房资源,制定一套琴房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针对琴房管理的规定和安排:一、开放时间安排1. 学校琴房的开放时间应在校务时间之内,以不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为原则。
2. 一般情况下,琴房应提供每周7天的开放时间,包括寒、暑假期间。
3. 开放时间应根据学生需求和琴房资源的实际情况,由琴房管理员进行合理安排。
二、预约系统1. 设立在线或者现场预约系统,学生需要提前预约琴房使用时间。
2. 预约系统应方便学生操作,预约时段不得超过每次3小时,每天总限制时间为6小时。
三、使用规定1. 使用琴房时,学生必须遵守音乐厅的纪律和行为规范,维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2. 不得在琴房内吸烟、喧哗、嬉闹或携带食物饮料,以免造成琴房设备和乐器损坏。
3. 学生要爱护琴房内的设备和乐器,不得私自调整、移动或损坏器材。
4. 每次使用琴房结束后,学生应自觉清理琴房,归还用品并保持琴房整洁。
四、安全措施1. 音乐教室和琴房的安全设施需符合学校的标准,确保学生使用的安全。
2. 琴房内应设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维护。
3. 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琴房管理员,负责维护琴房秩序和安全。
五、琴房维护1. 学校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琴房设备和乐器。
2. 琴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控制湿度,避免乐器受潮损坏。
3. 定期清洁琴房地面、窗户、墙壁等场所,确保琴房的整洁卫生。
六、管理监督1. 学校应委派专人负责琴房管理,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和监督执行等。
2. 管理员应保证学生权益,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与学生、家长和教师沟通。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监督机构,定期对琴房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七、违规处罚1. 对于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暂停使用权等惩罚措施。
2. 如有人为损坏琴房设备或乐器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排练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排练厅的管理,提高排练厅的使用效率,保障排练厅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排练厅,包括音乐排练厅、舞蹈排练厅、戏剧排练厅等。
三、管理制度1. 使用申请(1)排练厅的使用需提前向学校排练厅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排练厅使用申请表》。
(2)申请内容包括:排练厅名称、使用时间、使用单位、使用目的、负责人等。
(3)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合理调配排练厅资源,确保排练厅的合理使用。
2. 使用规定(1)使用排练厅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2)使用排练厅时,需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排练厅内的设备、器材。
(3)使用排练厅时,应保持场地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在排练厅内吸烟、饮酒。
(4)使用排练厅时,需遵守排练厅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3. 使用费用(1)排练厅的使用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制定。
(2)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按时缴纳排练厅使用费用,逾期未缴纳的,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其使用排练厅。
4. 维护与保养(1)排练厅内的设备、器材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维护与保养。
(2)发现设备、器材损坏,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维修。
(3)管理部门定期对排练厅内的设备、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安全管理(1)使用排练厅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2)排练厅内禁止进行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操作。
(3)使用排练厅时,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四、监督检查1. 学校排练厅管理部门负责对排练厅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排练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精选10篇)学校琴房管理制度篇1琴房是供本系音乐专业学生教学、实践和实训的重要场所。
为加强琴房的.使用与管理,给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清洁优美的教学环境,保证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音乐系琴房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功能及使用权限1、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学生(包括教学计划内的成人教育学生)的教学、实践和自修,师生均须按照排定的课表和琴点进行上课与练琴。
2、本系师生在享有教学活动(教与学)使用权的同时,具有琴房设备维护、安全保证的职责和义务。
3、琴房原则上不对外开放。
如遇招生(如成人教育)期间考生练习要求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系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4、排练厅、教室的钢琴,专供于各类大课教学、演艺活动和艺术实践,不得用于学生练习。
二、琴房分配办法1、按系学生总数确定每个琴房的人数。
2、保证每个琴房有各个年级的学生。
3、钢琴质量分等级,实行轮换制(以一个学期为一个周期)三、日常管理与监督1、琴房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
在没有专职乐器及琴房管理人员的情况下,由教学秘书对琴房学生进行具体安排和调配。
2、琴房实行值日生制,各琴房设组长1名(报系教学办),负责“琴点”分配和琴房日常卫生、安全管理。
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洁净透明。
做到钢琴上无灰尘、地上无杂物。
3、同一琴房“琴点”分配,应据学生各自的课程分布,集体协商,合理安排练琴时间,充分利用双休日。
“琴点”安排表应公布张贴在各自琴房门外,以便督促检查。
4、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琴房门窗玻璃,保证透明。
练琴时关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
不准在琴房内说笑打闹,接待同学、亲友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更不允许在琴房内谈恋爱。
5、严禁乱接、乱用电器(如电热器、电饭锅等),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琴房。
离开琴房必须随手关电源(电灯、电风扇等电源设施),以确保安全。
6、琴房内所配置的钢琴、琴凳、灯具、桌椅、风扇等物品不准携带出室外。
乐器排练室管理制度
乐器排练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乐器排练室的使用效率,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乐器排练室内的所有用户,包括学生、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乐器排练室是学校为师生提供的专门用于练习各类乐器的场所,是学校音乐教学、学习的重要场所。
第四条乐器排练室管理实行实名制,所有使用者必须进行预约和登记。
第二章使用规定第五条使用者在使用乐器排练室前必须提前进行预约,包括预约时间、使用目的和器材需求等。
第六条使用者在预约时需填写详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联系电话等。
第七条使用者在使用乐器排练室时需遵守场地规定,保持卫生整洁,遵守安全规则。
第八条使用者在使用乐器排练室时需爱护设备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拆卸设备。
第九条使用者在离开排练室时需将设备设施归位,关闭电源及门窗等,保持场地整洁。
第十条使用者在使用乐器时需注意控制音量,避免干扰他人。
第十一条使用者在使用乐器排练室时需遵守纪律,不得在排练室内吸烟、喧哗或使用违禁物品。
第十二条使用者在使用乐器排练室内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私自销售或交换乐器设备。
第十三条使用者在使用乐器排练室时如需提供学生证明、教师职工证明等身份证明。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乐器排练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开放时间需提前通知。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专门的乐器排练室管理员,负责排练室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乐器排练室管理员对使用者的预约情况进行记录,定期进行巡查,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乐器排练室管理员有权对使用者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制止,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使用者如有违规行为,乐器排练室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禁用账号或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对乐器排练室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使用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暂停使用权及通报批评等。
学生琴房日常管理制度
学生琴房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生琴房的管理,保障琴房设备的安全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学生练琴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琴房的开放时间1. 学校琴房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晚上10: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开放,但需提前预约使用时间。
2. 乐器专业学生可以提前预约琴房,其他学生需按照规定时间段排队使用。
3. 每位学生练琴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时需要重新排队等候。
第三章琴房的管理1. 学生进入琴房需要出示学生证件,登记使用时间和乐器编号,保持琴房内的安全和秩序。
2. 学生使用琴房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调整琴房内的设备和器材。
3. 禁止在琴房内吸烟、饮食,禁止携带宠物进入琴房。
4. 使用完毕后,需将乐器放回原位,关闭琴房门窗,保持琴房整洁干净。
第四章琴房设备的保护和维护1. 学生使用琴房时需爱护琴房内的设备和乐器,不得私自调整乐器音色和弦高。
2. 如发现琴房内设备损坏或者乐器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琴房管理员进行处理。
3. 学生个人携带物品需妥善保管,琴房不负责遗失物品的赔偿。
第五章违规处罚1. 对于不遵守琴房管理规定的学生,首次警告;第二次禁止使用琴房1周;第三次永久取消使用资格。
2. 对于严重损坏琴房设备或乐器,学生需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学校琴房管理员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3. 学生练琴时需遵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纪律进行处理。
以上为学生琴房日常管理制度,各学生必须遵守,以确保琴房设备的安全和畅通的使用秩序。
谢谢!。
排练厅管理制度(二)
排练厅管理制度(二)一、借用排练厅的权限1. 针对借用排练厅的人员,必须提前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并经过批准方可使用。
2. 借用排练厅的时间限制为每次最多连续七天,且不得超过一个月的总借用时间。
3. 若需要继续使用排练厅,则需重新递交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续借。
二、排练厅的使用规则1. 使用排练厅的人员必须遵守场地管理制度,保持场地整洁有序,不得随意搬动场地内的设备和器材。
2. 在使用排练厅期间,不得私自添加和删除设备,如需改动必须提前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进行。
3. 使用排练厅时,必须按照预订的时间使用,不得超时,确保其他人员正常使用。
4. 排练厅禁止使用大声喧哗、吸烟以及摄影等不良行为。
三、维护和保养1. 使用排练厅的人员必须爱护场地设施,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协助维修。
2. 排练结束后,必须将场地恢复至整洁有序的状态,清理垃圾并归还器材。
3. 使用排练厅期间如有任何意外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四、安全管理1. 在使用排练厅时,必须保证场地安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注意用电安全,离场时必须关闭电源。
3. 排练厅内禁止私自使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设备,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并满足相关安全措施。
五、处罚与激励1. 对于违反排练厅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排练厅等,情形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积极遵守排练厅管理制度,维护场地秩序的人员,将予以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包括口头表扬、物质奖励等。
六、其他事项1. 所有使用排练厅的相关人员,必须在使用前仔细阅读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有待不断完善,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为排练厅管理制度(二),希望各位使用排练厅的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场地秩序,保证排练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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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琴房排练厅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学校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并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进
行,特对琴房排练厅制定以下制度。
(1)琴房是学校师生上课及学习的场所,进入琴房应保持服装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
注意保持楼道的整洁,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严禁携带食物进入琴房,严禁在楼道喧哗、练声、练琴等。
(2)各琴房排练厅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员离开时关电、关水、关窗、关门、锁门。
(3)琴房内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次使用排练厅时,要对室内设施、设备环境等进行检查,及时认真地填写“使用记录”。
师生不得私自带走或配制琴房排练厅钥匙,以保障公共财物不丢失。
(4)学生练琴须严格遵守练琴时间,不准在琴房内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钢琴以及琴凳不得随意挪动,严禁乱窜琴房、在琴房内聊天,不允许遮挡琴房玻璃。
除教师上课外,琴房不准有两人共用(合伴奏者除外)。
(5)琴房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饮水机、电暖气等设备。
排练厅内音响设备使用完毕后,请关闭设备并切断电源。
(6)琴房内勿带入个人贵重物品,不准存放个人乐器等物品,因不按规定而遗失物品者,责任自负。
(7)全体教师与学生都要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定期对琴房排练厅进行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一切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