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课程-推荐word版 (13页)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培养方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基础,掌握宪法、行政法的基本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课程设置1.宪法基本理论:主要研究宪法的产生、发展、本质和基本原则,宪法制度与国家权力结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等。
2.宪政制度与法律:学习各国宪政制度及其发展历程,宪法性法律及其作用,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等。
3.行政法原理:了解行政法的概念、特点、功能及发展历程,学习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基本原理。
4.行政法律制度:学习行政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具体行政法律制度。
5.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理、程序和国家赔偿制度。
6.行政法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对行政法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7.行政法实务训练:进行模拟法庭、模拟听证等实践训练,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培养独立思考和论文写作能力,提高学术素养。
9.法律法规与社会实践:结合社会实践,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10.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培养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三、教学安排本培养方案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
理论教学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和在线学习等方式进行,实践教学则包括实验、实习和项目等多种形式。
在教学安排上,应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分配学时和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四、考核方式本培养方案的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论文、作品等多种形式。
具体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而定,目的是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综合能力。
同时,应注重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讲义
第一讲宪法与行政法的基础概念[教学目标]准确理解宪法与行政法的10个基础概念及其法理意义,完成本课程的知识准备。
[基础概念]宪法宪政分权与制衡宪政时代立宪运动法治民主行政行政法法治政府一、宪法(constitution)规定一国基本人权和权力分配结构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①定义“宪法”的三种视角:A. 从“权与法”的实质意义上理解,如白芝皓(W.Bagehot)、布赖斯(J. Bryce)、戴西、詹宁斯(W. I. Jennings)等。
认为宪法是确立政体和人民同政府间相互关系的权利义务的规则,因而,宪法非“宪法典”(constitution),而是“constitutional laws”。
20世纪福利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还包括了更为宽泛的内容)。
B. 从宪法与普通法关系的形式意义上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从形式上理解“根本”。
C. 形式意义的一种最新解释,公共选择理论(尤指弗吉尼亚学派宪法经济学)的理解,“最基本的博弈规则”,布坎南、塔洛克(G. Tullock, 1962)。
②拉丁语“constitutio”及其复数形式“constitutiones”—主权者颁布的法律、宗教法。
英语“constitution”本意指“事物的本性或构造”,后演绎出“政体”、“章程”、“法规”、“宪法”等多种涵义。
因此,“宪法”最原始的语义之一是“反映一个国家的性质及规定其基本制度结构的法规体系”,如《克拉伦敦宪法》(The constitution of clarendon, 1164),而1215年制定具有现代宪法意义的《自由大宪章》却称作“Magna charta”。
“宪法”一词在汉语界由来已久,如《国语》所谓“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该词系指“典章”、“法度”而言,现代意义的宪法及其观念是舶来品,中国官方和主流学界的移植始于内忧外患的甲午战争和戊戌变法时期,后在民族自强和现代化的驱使下变为自主的探索。
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法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以及法治现象的学科,它主要包括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研究内容。
宪法是一种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力机构的组织和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根本依据。
行政法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管理和监督社会行为的法律规范的学科。
它主要研究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职权划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程序的法律保障、行政法律责任等问题。
行政法是管辖国家行政活动的一门分支法学,它与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法学学科相互关联,构成了现代法律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和扎实的法律素养。
他们需要熟悉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学理论,理解法律制度和法治现象,能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
在宪法与行政法专业中,学生还需要深入研究宪法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掌握行政机关的功能与权限,并了解行政法律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意义。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毕业生通常可以选择从事政府机构、法律咨询、法律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工作。
他们可以担任政府宪法法律顾问、法律研究员、法务主管等职位,或者选择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
无论从事哪个领域,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都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挑战。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一、专业概况及培养目标1、专业概况中国传媒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于2018年获批,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于2019年首届招生。
传媒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99年,致力于传媒法、网络法的特色建设。
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培养了具有传媒背景的法学本科生(十五届)、传媒政策与法规学术型硕士生(十四届)、以传媒法、网络法为特色的法律硕士(四届)。
传媒大学的法学学科适应信息时代媒介融合背景下亟需网络治理、传媒监管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长期专注传媒、网络与法律交叉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专业特色:(1)复合型人才培养:本专业立足于培养既懂法律又懂传媒和互联网的复合型人才,在开设课程、科研项目、社会实践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设计和安排。
(2)实行双导师制:本专业实行双导师制,为学生配备一名专任教师作为校内导师,同时根据学生的研究兴趣,配备一名行业专家作为校外导师,给学生的专业学习和研究提供全面指导。
(3)国际化培养:本专业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国际交流机会,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培养学生国际交流及今后从事涉外业务的能力。
如:美国俄勒冈大学的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美国特拉华大学的暑期学校、牛津大学国际传媒法模拟法庭比赛等。
2、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统理论,对于传媒监管、互联网治理与监管理论有专门研究。
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法治政府建设、互联网法治化输送卓越法治人才,毕业生可以从事科研教学,可以在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也可以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应工作。
二、研究方向和内容网络监管与治理方向研究内容:本方向主要研究互联网治理与监管、传媒监管相关理论和实务问题,包括:互联网治理与监管的基本理论、互联网治理的国内与国际实践、新媒体治理与监管、网络安全、网络内容治理、互联网治理与监管的方式和程序、互联网治理与监管的救济机制,互联网平台责任、数据治理与监管等。
大一上学期末宪法与行政法课程笔记分享
大一上学期末宪法与行政法课程笔记分享宪法与行政法是法学专业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其内容涉及国家政治制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在大一上学期结束时,我希望与大家分享一些我在这门课程中的笔记和学习心得。
首先,在宪法与行政法课程中,我对国家的宪法体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对于国家政治、司法、行政等各个领域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我国的宪法体系主要包括宪法、宪法相关法律和法律。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相关法律是指根据宪法制定的具体法律,如立法法、行政法等;法律则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行政法、民法、刑法等。
这些知识让我对国家法律体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其次,在学习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时,我对行政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行政机关组织、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内容。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诉讼法。
行政组织法规定了政府组织的设置、职能、权限等内容;行政行为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等规定;行政诉讼法则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对政府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和要求。
这些知识让我对国家行政体系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最后,通过学习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我还对宪法和行政法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行政法则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具体法律,保障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了解这些知识,让我明白了宪法和行政法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也让我认识到自己作为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权利。
总的来说,大一上学期宪法与行政法课程给我带来了很多收获,让我对国家法律体系和行政法律制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通过学习,我不仅对国家政治制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明白了作为公民应该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
宪法与行政法 研究生 课程简介
一、课程概述本课程是一门旨在帮助研究生深入了解宪法与行政法的基础理论、制度与实践的课程。
宪法与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法制、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程将通过系统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为进一步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目标1.掌握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宪法、行政组织、公民权利等方面的内容。
2.了解宪法与行政法的制度与实践,包括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等方面的制度与实践。
3.培养学生对宪法与行政法领域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教学内容及时间安排本课程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1.宪法基础(共3学时)*宪法概述和基本原则*国家基本权利和义务2.行政组织法(共3学时)*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的组织与职责*公务员制度3.公民权利保障(共3学时)*人权保障与公民权利*行政救济制度4.行政程序法(共2学时)*行政程序法概述*行政许可程序与听证程序5.案例分析(共2学时)学生将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分析和讨论宪法与行政法的问题,培养实际操作能力。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将采用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方法,通过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演示,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此外,教师还将定期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如参观行政机关、参加讲座等,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增强实践能力。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占总评成绩的60%;期末考试将采用书面形式,考察学生对宪法与行政法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占总评成绩的40%。
成绩评定标准客观、公正,根据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卷面分值综合评定。
六、结语宪法与行政法是研究生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掌握宪法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制度与实践,为未来的研究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法学类考研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与行政法重点内容梳理
法学类考研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与行政法重点内容梳理宪法和行政法是法学考研中的两门重要学科,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课程。
在备考过程中,有一份合适的复习资料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宪法与行政法的复习内容,推荐一些相关的资料来帮助考生进行高效备考。
一、宪法复习资料推荐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是法学考研宪法学习的重中之重。
复习宪法需要掌握宪法的基本原理、宪法典型案例以及宪法的相关概念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宪法复习资料的推荐:1.《宪法学导论》该教材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宪法学的教材,是学习宪法的入门教材,对宪法的相关理论和概念进行了详细介绍,适合考研初学者。
2.《宪法》该书是对宪法内容的详细解读,系统梳理了宪法的各个方面,包括宪法的理论基础、宪法的组成部分、宪法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适合具有一定基础的考生进行深入学习。
3.《宪法学纲要》这本书是一本针对法学考研编写的宪法学教材,内容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适合考生有针对性地复习宪法。
在复习宪法的过程中,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教材进行学习,建议结合多种资料进行综合复习。
二、行政法复习资料推荐行政法是法学考研中比较重要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行政组织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以及行政程序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行政法复习资料的推荐:1.《行政法导论》这是一本行政法的入门教材,系统概述了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法的体系、公共权力的行使等内容,适合初学者快速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2.《行政法》该教材是对行政法内容的系统解读,包括行政法的概述、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程序、行政裁量等内容。
适合对行政法有一定了解的考生进行深入学习。
3.《行政法学纲要》这本书是专门为考研编写的行政法教材,重点突出,内容通俗易懂,适合考生有针对性地复习行政法。
在复习行政法时,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复习进度选择合适的教材,多做案例分析和习题练习,加深对行政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综上所述,宪法和行政法是法学考研中的重点学科,复习资料的选择对于备考至关重要。
法学专业优质课宪法与行政法
法学专业优质课宪法与行政法在法学专业的学习过程中,宪法与行政法是非常重要的两门课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组织形式、权力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行政法则是以行政机关为研究对象,研究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权限等问题。
本文将从宪法与行政法的概念、特点以及在法学专业中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宪法的概念与特点宪法是各国具有独特意义的一种法律。
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范围和行使权限等内容。
宪法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个国家权威的法律文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宪法的制定和修订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合法的权威机构。
2.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是国家制度的根本依据。
宪法可以包括国家的政治制度、政体形式、权力机构等内容。
3.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保障了公民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二、行政法的概念与特点行政法是以行政机关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研究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行为的规范。
行政法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法的对象是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的核心活动,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具体体现。
行政法研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效力和行政程序等问题。
2. 行政法与行政机关有着紧密联系。
行政法不仅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还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职权范围和行使权限等问题。
3. 行政法的特点是具有强制性。
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进行行政处罚或强制执行等措施。
三、宪法与行政法在法学专业的重要性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和掌握宪法与行政法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对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
了解宪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定,对于深入理解国家制度、政治体制以及法律体系的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基本知识的专业课程推荐
法律基本知识的专业课程推荐将法律基本知识作为一门专业课程来学习,对于那些对法律感兴趣或希望在法律领域有所发展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这样的课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概念和规则,并学习如何运用它们解决实际问题。
以下是几门我个人认为非常值得推荐的法律基本知识专业课程:一、《法律概论》《法律概论》是一门广为大众所熟知的法律基础课程。
这门课程将介绍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等内容,帮助学生建立起对法律学科的整体认识。
通过学习《法律概论》,学生可以了解到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的作用,从而培养对法律的兴趣和热爱。
二、《宪法学》《宪法学》是法学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它主要研究国家宪法的内容和原理。
学习《宪法学》可以让学生了解到宪法对国家政治、法律体系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
这门课程将涉及到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内容,非常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
三、《民法学》《民法学》是学习私法基础的一门课程,它涉及到民事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学习《民法学》,学生可以了解到合同、侵权和家庭法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这门课程的学习将培养学生对民事法律问题的敏感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刑法学》《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基本理论和刑罚制度的一门课程。
学习《刑法学》可以使学生了解到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和制裁规则。
这门课程的学习将培养学生对刑事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为日后的律师、法官或执法人员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一门研究行政权力机关及其行为的法学课程。
通过学习《行政法学》,学生将了解到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职权范围以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内容。
这门课程的学习将培养学生对行政法律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能力,为未来从事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国际法学》《国际法学》是研究国际法规范和国际法体系的一门课程。
学习《国际法学》可以让学生了解到国际法对于国际关系、国与国之间的互动和国际组织的作用。
北大宪法与行政法考研参考书
北大宪法与行政法考研参考书
考研时,可以参考以下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的参考书:
1. 《宪法学教程》(程中原编著):这本教程具有权威性,系统地介绍了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对于考研备考具有很大帮助。
2. 《行政法》(孙运华等编著):这本书是北大法学院所编写的教材,内容丰富全面,包括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制度等方面内容,对于考研复习很有参考价值。
3. 《宪法学原理与宪政法》(杨洪涛编著):这是一本系统介绍宪法学原理和宪政法的教材,内容深入浅出,适合考研复习使用。
4. 《行政法学教程》(石井春生著):这本教程介绍了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和重要理论,同时还涵盖了中国行政法制的特点与现状,适合考研复习参考。
以上是北大宪法与行政法考研的参考书,这些教材和教程都提供了系统的知识框架,并且适合用于备考复习。
当然,备考的重点还是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考试内容,多做练习题,才能更好地掌握知识点。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必读书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必读书目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必读书目--转载一、精读经典书目[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英]洛克:《政府论》(上下),翟菊农、叶启芳译,商务印书馆1982版[英]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英]W·Ivor·詹宁斯:《法与宪法》,龚祥瑞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又名《自由宪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下),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德]卡尔·施米特:《宪法学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孙中山:《五权宪法》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二、必读书目专业类[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英]密尔:《代议制政府》,汪渲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英]维尔:《宪政与分权》,苏力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英]马丁·洛克林:《公法与政治理论》,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英]沃尔特·白芝浩:《英国宪法》,夏彦才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英]杰弗里·马歇尔:《宪法理论》,刘刚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英]K.C.惠尔:《现代宪法》,翟小波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美]杰罗姆·巴伦等:《美国宪法概论》,刘瑞祥等译,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美]汉密尔顿等:《美国宪法原理》,严欣淇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美]凯斯·R.孙斯坦:《设计民主:论宪法的作用》,金朝武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美]埃尔金、索乌坦编:《新宪政论》,周叶谦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路易斯·亨金、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编:《宪政与权利》,郑戈、赵晓力、强世功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罗森鲍编:《宪政的哲学之维》,刘茂林、郑戈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埃尔斯特、[挪]斯莱格斯塔德编:《宪政与民主》,三联书店1997年版[美]爱德华·S·考文:《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强世功译,三联书店1996年版[法]莱昂·狄骥:《宪法学教程》,王文利等译,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日]美浓部达吉:《公法与私法》,黄冯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日]三浦隆:《实践宪法学》,李力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日]杉原泰雄:《宪法的历史——比较宪法学新论》,吕昶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日]阿部照哉等:《宪法》(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日]芦部信喜:《宪法》,林来梵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张君劢:《宪政之道》,清华大学2006年版萧公权:《宪政与民主》,清华大学2006年版许崇德:《学而言宪》,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王叔文:《王叔文文选》,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李龙:《宪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张学仁、陈宁生主编:《二十世纪之中国宪政》,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韩大元主编:《新中国宪法发展史》,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韩大元:《亚洲立宪主义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徐秀义、韩大元:《宪法学原理》,(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徐秀义、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版张庆福主编:《宪法学基本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童之伟:《法权与宪政》,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刘军宁:《共和·民主与宪政》,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蔡定剑:《宪法精解》,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版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1998年(已有新版)王人博:《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司法救济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规范·应用》,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专业基础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张智仁、何勤华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英]丹宁:《法律的训诫》(1999)、《法律的未来》(1999)、《法律的正当程序》(1999)、《最后的篇章》(2000)、《法律的界碑》(1999)、《家庭故事》,刘庸安等译,法律出版社[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方法》,张智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德]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王朴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张乃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三、进一步阅读书目[德]列奥·斯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日]大须贺明:《生存权论》,林浩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赵涵舆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美]潘恩:《常识》,何实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美]约瑟夫·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毛国权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美]斯坦利·I·库特勒:《最高法院与宪法——美国宪法史上重要判例选读》,朱曾汶等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美]阿奇博尔德·考克斯:《法院与宪法》,田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阿希尔·里德·阿马:《宪法与刑事诉讼》,房保国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上下),尹宣译,辽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美]詹姆斯·M·伯恩斯等:《民治政府》,陆震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美]宝罗·布莱斯特等:《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张千帆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美]布鲁斯·阿克曼:《我们人民:宪法的根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美]布鲁斯·阿克曼:《我们人民:宪法变革的原动力》,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美]罗纳德·德沃金:《自由的宪法——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刘丽君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美]马克斯·法仑德:《设计宪法》,董成美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美]C.H.麦基文:《宪政古今》,翟小波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美]W.布莱福特:《“五月花号公约”签订始末》,王军伟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史蒂芬·霍尔姆斯等:《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美]西尔维亚·斯诺维斯:《司法审查与宪法》,谌洪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美]小查尔斯·爱德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洪海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美]赫伯特·J.斯托林:《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宪法反对者的政治思想》,汪庆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凯斯·R.桑斯坦:《偏颇的宪法》,宋华琳、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美]小詹姆斯·R.斯托纳:《普通法与自由主义理论——柯克、霍布斯及美国宪政主义诸源头》,姚中秋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美]马克·沃伦:《民主与信任》,吴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美]伊利:《民主与不信任:关于司法审查的理论》,朱中一、顾运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美]纪念美国宪法颁布200周年委员会编:《美国公民与宪法》,劳娃、许旭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应奇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联邦主义》,王建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以色列]丹尼尔·J.伊拉扎:《联邦主义探索》,彭利平译,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英]霍布斯:《论公民》,应星、冯克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英]詹姆斯·布赖斯:《现代民治政体》(上、下),张尉慈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英]沃尔特·白哲特:《英国宪制》,李国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英]T.R.S.艾伦:《法律、自由与正义——英国宪政的法律基础》,成中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英]阿克顿:《自由史论》,胡传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侯健、范亚峰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英]埃德蒙·柏克:《自由与传统》,蒋庆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张友渔:《张友渔文选》(上、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许崇德主编:《宪法与民主政治》,中国检察出版社1994年版夏勇:《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陆润康:《美国联邦宪法论》,书海出版社2003年版胡锦光:《中国宪法问题研究》,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台]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台]陈新民:《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汪进元:《良宪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范进学:《宪法解释的理论建构》,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胡锦光、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韩大元等著:《现代宪法解释基本理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韩大元主编:《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莫继宏:《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莫继宏:《宪法审判制度概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赵宝云:《西方五国宪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胡肖华:《宪法诉讼原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邓冰等编著;《大法官的智慧——美国高等法院经典判决选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北京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编:《宪法的精神》,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刘向文、宋雅芳:《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任允正、于洪君:《独联体国家宪法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史丹彪:《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宪政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蔡定剑主编:《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甄树青:《论表达自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谢鹏程:《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陈欣新:《表达自由的法律保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夏勇等:《中国当代宪政与人权热点》,昆仑出版社2001年版蔡定剑主编:《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赵心树:《选举的困境-民选制度及宪政改革批判》,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袁达毅:《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胡盛仪等:《中外选举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季卫东:《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秦前红:《宪法变迁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周伟:《各国立法机关委员会制度比较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谢维雁:《从宪法到宪政》,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谢晖主编:《法理文库》、《公法研究》等系列丛书中其他有关宪法、宪政的书目张庆福主编:《宪政论丛》(已出版一、二、三、四、五卷)北京大学“法学论丛”中“比较法系列”、“宪法行政法系列”、“公法系列”等丛书中有关宪法、宪政书目罗豪才、姜明安主编:《宪政论丛》中有关宪法、宪政的书目。
法学专业主要课程简介
法学专业主要课程简介1B10565 宪法学学分:3.0 Constitution Jurisprudence预修课程:无内容简介:《宪法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教学课程之一,主要研究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的基本规范及其在实际中的运用,同时研究外国的宪法与宪政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宪法概述、我国的基本制度、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
推荐教材:《宪法》,许崇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主要参考书:《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宪法学原理》(上、下册),徐秀义、韩大元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比较宪法》,王世杰、钱端升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宪法学》,蒋碧昆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宪法学基本理论》(上、下册),张庆福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宪法》,许崇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B10095,1B10113 法理学(上)(下)学分:2.0,1.0Jurisprudence预修课程:无内容简介:《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
法理学从哲学的角度研究法与法这一社会现象在社会领域中的作用,教学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法的基本理论,为以后的部分法学的学习及进一步的法学理论研习打下基础。
法理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法的本体理论、法的价值理论、法的运行理论、法的机构理论及法与其他社会范畴的关系理论。
推荐教材:《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主要参考书:《法理学》,张文显主编,法律出版社《法理学》,公丕祥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B11315,1B11325民法学1,2 学分:3.0,3.01B11335,1B11345 民法学3,4 学分:3.0,2.0General Statement of Civil Law预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内容简介: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基础法律部门。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主要核心课程之一,分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继承法以及侵权的民事责任等内容。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代码:030103)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代码:030103)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代码:030103)一、培养目标坚持德育首位、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学,研究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工作。
学习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水平。
3、具有健全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
二、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学制年限二年半至三年,课程学习为一年半至两年,从事科研和撰写论文为一年至一年半。
三、研究方向A、行政法基础理论与行政法制建设B、教育行政法C、经济行政法四、培养方式和培养计划培养方式采取理论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应有新见解,能表明作者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硕士生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未互选的硕士生由导师组分配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研究方向与制定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根据因材施教原则,对该硕士生的专业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要求及考试方式、实践和参加学术活动环节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或说明。
一旦确定后,硕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课程分为学位课(必修课24学分)和非学位课(选修课10学分)二大类,应修满34学分。
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9学分)、学位基础课(9学分)、学位专业课(6学分);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4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跨二级学科课程(2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
具体安排见附表一。
六、课程考核与中期考核筛选考核的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学位课程采取考试方式75分为及格,非学位课程60分为及格,选修课程采取考查方式,按合格、不合格评定,也可采取考试方式。
宪法与行政法政法大学参考文献 必读书目
主要参考文献(反映学科前沿动态和最新的参考文献,由导师在指导过程中进行补充。
)宪法学方向1、柏拉图著:《法律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2、霍布斯著:《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3、昆廷·斯金纳著:《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4、施米特著:《政治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5、罗尔斯著:《政治自由主义》,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6、罗尔斯著:《正义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7、奥斯特罗姆著:《复合共和国的政治理论》,三联书店1999年版8、诺齐克著:《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9、哈耶克著:《法律、立法和自由》,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10、哈耶克著:《致命的自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11、哈贝马斯著:《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三联书店2003年版12、达尔著:《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13、达尔著:《民主理论的前言》,三联书店1999年版14、柏林著:《自由论》,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15、韦伯著:《社会科学方法论》,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16、拉伦茨著:《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17、麦基文著:《宪政古今》,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18、维尔著:《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版19、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年版20、布坎南著:《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21、弗里德里希著:《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三联书店1997年版22、埃尔斯特著:《宪政与民主——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三联书店1997年版23、汤普森著:《宪法的政治理论》,三联书店1997年版24、《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三联书店2003年版25、汉密尔顿等著:《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26、麦迪逊著:《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27、爱德华·考文著:《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三联书店1997年版28、王希著:《原则与妥协著: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大出版社2000年版29、戴雪著:《宪政精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30、詹宁斯著:《法与宪法》,三联书店1997年版31、詹宁斯著,蓬勃译:《英国议会》,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32、狄骥著:《宪法学教程》,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33、狄骥著,冷静译:《公法的变迁》,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34、柏克著:《法国革命反思录》,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35、托克维尔著:《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36、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37、平心著:《中国民主宪政运动史》,上海进化书局1937年版38、周异斌、罗志渊著:《中国宪政发展史》,上海大东书局1947年版39、荆仁知著:《中国立宪史》,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40、罗志渊著:《中国宪法史》,台北商务印书馆1967年版41、谢振民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上海正中书局1948年版42、王世杰、钱端升著:《比较宪法》,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43、许崇德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44、肖蔚云著:《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45、李昌道著:《美国宪法纵横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46、赵宝云编著:《西方五国宪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47、张千帆著:《西方宪政体系》(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8、梁治平著:《法治在中国著:制度、话语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9、王人博著:《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50、王人博著:《中国近代的宪政思潮》,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51、王人博著:《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52、蔡定剑著:《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53、李树忠著:《国家机关组织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54、焦洪昌著:《选举权的法律保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55、焦洪昌著:《公民私人财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56、S trauss: Natural Rights and History57、L ane: The World Revolution of Westernization, the Twentieth Century in Global Perspective58、R obert A. Burt: The Constitution in conflict / Cambridge, Mass. :Belknap Press,c199259、M ichael J. Meyer and William A. Parent: The Constitution of rights : human dignity and American values /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60、D ennis J. Coyle: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Constitution : shaping society through land use61、r egulation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c199362、M artin H. Redish : The constitution as political structure /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63、P ress, 1995行政法学、部门行政法学方向1、【美】伯纳德·施瓦茨著,徐炳译:《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2、【德】汉斯·丁·沃尔夫等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3、【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4、【德】奥托·迈耶著,刘飞译:《德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5、【英】马丁·洛克林著,郑戈译:《公法与政治理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6、【德】平特纳著,朱林译:《德国普通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7、【日】盐野宏著,杨建顺译:《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8、【英】威廉·韦德著,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9、【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10、【德】弗里德赫尔穆·胡芬著,莫光华译:《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11、【法】莱昂·狄骥著,王文利等译:《宪法学教程》,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12、【法】狄骥著,冷静译:《公法的变迁》,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13、【美】盖尔霍恩,利文著,黄列译:《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概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14、龚祥瑞著:《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15、王名扬著:《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6、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17、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8、张尚鷟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19、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20、应松年主编:《当代行政法》,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21、应松年主编:《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22、应松年、薛刚凌著:《行政组织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23、应松年、袁曙宏主编:《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24、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25、朱维究著:《中国民主政治法律化探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6、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27、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28、马怀德著:《行政许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29、马怀德著:《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版30、薛刚凌著:《行政诉权研究》,华文出版社1999年版31、张树义著:《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法学透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32、张树义著:《变革与重构: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行政法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33、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34、刘莘著:《行政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35、高家伟著:《国家赔偿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36、王万华著:《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37、翁岳生主编:《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38、吴庚著:《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三民书局2000年版39、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三民书局1994年版40、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1997年版41、陈新民著:《行政法学总论》,三民书局1997年版42、陈新民著:《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3、陈敏:《行政法总论》,三民书局1999年版44、吴庚著:《行政争讼法论》,三民书局1999年版45、陈清秀著:《行政诉讼法》,三民书局1999年版46、蔡志方著:《行政救济法新论》,元照出版公司2000年版47、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48、应松年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9、马怀德主编:《行政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50、马怀德主编:《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51、刘善春著:《行政诉讼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52、(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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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课程篇一:宪法行政法专业方向宪法行政法专业方向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简介 ................. 1 第二部分:宪法行政法专业方向介绍 ......................... 4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 4 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 (6)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8)第六部分:宪法行政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9)★一、中心简介: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是中国公法教学研究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成立于1999年12月,原名为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201X年10月改现名。
中心名誉主任是罗豪才教授和肖蔚云教授。
中心主任是姜明安教授。
朱苏力教授为特聘副主任,张千帆教授为常务副主任,王磊教授、王锡锌教授和湛中乐教授为副主任。
中心目前有专职研究人员15人,其中教授9人、博导8人、副教授6人、获得博士学位者10人;另有校内兼职研究人员8人,校外兼职研究人员6人。
中心下设中国宪法研究室、比较宪政研究室、行政法研究室、行政诉讼法研究室和行政办公室,二个子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公众参与研究中心(中国公众参与网)和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
另设图书资料室和“公法网”管理中心。
本中心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有长期的历史。
中心的前身为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成立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教研室,八十年代发展为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九十年代撤教研室,改建公法研究中心。
本中心前身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是全国最早开展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教学研究的机构,1981年1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12月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本中心已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其中有国内著名宪法学家,现行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起草人之一的肖蔚云教授,有我国著名行政法学家,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原会长,行政法“平衡理论”创始人罗豪才教授。
另外,已故我国著名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学家龚祥瑞教授是本中心的学术前辈。
目前本中心的中年学术骨干有朱苏力教授、周旺生教授、龚刃韧教授和姜明安教授等,青年学术骨干有张千帆教授、陈瑞华教授、王磊教授、王锡锌教授、湛中乐教授、沈岿教授、陈端洪副教授和甘超英副教授等。
迄今为止,本中心已培养硕士毕业生127人,博士毕业生46人;目前有在读硕士生32人,在读博士生31人。
在已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已有多人成为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在以往的二十多年中,本中心研究人员参与了宪法、港澳基本法、行政诉讼法、立法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二十几部国家重要法律的草拟,参与了国防法、审计法、监察法、土地管理法等五十几部法律、法规的咨询论证;出版了《我国新宪法的诞生》、《宪法学概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与政治制度》、《香港特别行政法通论》、《国外社会主义宪法论》、《外国行政法教程》、《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中国行政法》、《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宪法的司法化》、《送法下乡》、《西方宪政体系》等近百部著作和教材。
近年来,中心还出版了《公法名著译丛》(商务印书馆)和《现代行政法论著系列》(北京大学出版社),并定期出版汇集国内行政法学研究前沿成果的《行政法论丛》(法律出版社)。
经过多年的耕耘,本中心在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已具有了丰厚的学术积淀。
罗豪才教授等在扬弃西方国家公法学“控权论”学派和原苏联东欧国家公法学“管理论”学派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作为中国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平衡论”学说。
“平衡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完善,目前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重要学说。
以肖蔚云教授为首的“港澳基本法与一国两制”课题组在深入研究我国国家结构中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港澳政制和法制问题的理论、观点,对于港澳基本法的起草和相关实践问题的解决起了重要的作用。
朱苏力教授、周旺生教授、姜明安教授、张千帆教授以及王磊、王锡锌、湛中乐、沈岿、陈端洪、甘超英等青年学者在宪法、行政法研究领域也都取得了丰厚的成果。
在最近的三年中,中心专职研究人员共在CSSCI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8 篇,所发表论文被CSSCI引用224次,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六项。
中心注重与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
中心已接受国内的进修教师和访问学者多人。
最近三年以来,中心举办了三次国内学术会议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
二十几人次赴国外参加学术会议、访问和进修等。
中心学者还分别赴耶鲁大学、剑桥大学、斯坦福大学、东京大学、墨尔本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访问或讲学。
目前,中心正致力于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的草拟工作。
其他正在从事的重要研究课题有:“行政执法问题研究”、“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法治与法治国家: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法律理论与实践”、“立法质量研究”、“宪政与私有财产权”、“人权保障与程序正义”等。
研究人员名单:一、专职研究人员王磊王锡锌甘超英朱苏力沈岿肖蔚云陈瑞华陈端洪张千帆张守文周旺生罗豪才姜明安龚刃韧湛中乐二、校内兼职研究人员王思斌刘剑文汪劲沈明明陈兴良张维迎张国庆贺卫方三、校外兼职研究人员马怀德方世荣应松年周叶中袁曙宏韩大元四、中心聘任的客座研究员于安王学政王振清王宝明孔翔俊叶必丰冯军乔晓阳孙琬钟朱芒朱维究江必新刘恒刘莘李援李适时李新生汪永清沈明明陈德仲张焕光张引张春生杨小君杨克佃杨海坤杨建顺周卫平周汉华赵大光胡建淼莫于川郭道晖曹康泰曹建明夏勇程雁雷傅士成熊文钊潘君薛刚凌★二、专业方向简介为弥补因法律硕士研究生没有专业方向造成的知识宽泛不深入,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以及缺乏就业竞争力等方面的不足,同时为了配合北京大学法学院进行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划分专业方向的培养模式改革,中心从201X年开始参与法学院法律硕士分专业培养的试点工作,并在201X年开始系统招收法律硕士学生进行培养。
中心为法律硕士学生开设了三门高级课程,并为学生提供参与中心科研项目研究、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立法草案项目的机会。
在整个培养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结合案例研究,注重采用课堂讨论,同时,中心在对学生的教学和培养过程中,把提升法律硕士学生自身素质与满足社会需求相结合,培养学生宪法、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以及理论知识的具体应用,已达到解决应对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目标,从而为社会培养宪法、行政法相关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中心培养出的学生主要从事党委、政府、政府所属各部门、人大、央企以及司法机关等工作,就业去向尤以机关为主。
★三、师资简介姜明安教授:现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代表。
自1984年起,参加中国行政法立法研究和重要行政法律、法规试拟稿的草拟。
从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为有突出贡献专家颁发的政府津贴。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软法等。
已出版各种著作,包括专著、合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等50多部,发表论文、译文100余篇。
其中所主编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其主编和独著的教材和论文,获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
张千帆教授:政府学博士、生物物理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曾获201X年江苏省“中青年杰出法学家”称号。
从201X年至今,是《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的主编。
201X年当选为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宪法学、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司法制度等。
曾先后出版《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自由的灵魂所在-美国宪法与政府体制》、《西方宪政体系》、《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下册·欧洲宪法)等,担任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宪法学》的主编,合著《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并发表论文60余篇。
王磊教授: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宪法学、司法审查、人大制度与议会、港澳基本法等。
代表性著作有:《宪法的司法化》、《布什诉戈尔》。
王锡锌教授: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耶鲁法律与政策改革联合研究中心(中方)主任,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研究员。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中国行政法、法律和行政过程分析、行政程序、比较行政法等。
代表性著作有:《行政程序法理念与制度研究》、《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
湛中乐教授:(院聘)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秘书。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案例研究、教育行政法、公务员法等。
代表性著作有:《法治国家与行政法治》、《现代行政过程论》、《高等教育与行政诉讼》,《国家责任法》。
沈岿教授:(院聘)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行政法原理、宪法、人权保障和国家赔偿等。
代表性著作有:《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美国行政法的重构》(译)。
陈端洪副教授: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宪政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比较宪政、宪法学、行政法、财产权理论、主权理论等。
代表性著作有:《中国行政法》、《宪治与主权》。
甘超英副教授: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主攻方向为外国宪法。
先后为本科生、硕士生开设外国宪法、港澳基本法、中国宪法、宪法学专题等课程。
代表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