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管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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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无形资产管理业务流程①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充分利用现有无形资产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保证

无形资产的有效利用。

2 财务目标

2.1 正确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合理摊销,保证核算真

实、准确、完整。

3 合规目标

3.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3.2 无形资产许可、转让合同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

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无形资产权属不清,发生经济纠纷或造成损失。1.2 无形资产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失去或降低其原有

的使用价值。

1.3 无形资产处置不规范,造成股份公司资产流失。

①本文所称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如油品经营许可权、探矿权等)及商誉等。

1.4 未经审核,变更合同示范文本中涉及权利、义务条

款导致的风险。

2 财务风险

2.1 会计核算不规范,数据不实,摊销错误,成本失真。

3 合规风险

3.1 不按照规定使用、许可或转让无形资产,导致处罚

或索赔等。

3.2 无形资产许可、转让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

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造成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无形资产基础管理

1.1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际、国内、行业及股

份公司有关规定,合法取得无形资产,按其性质分

别进行管理,登记台账(或备查簿),保管有关资

料,部门负责人审核有关资料及台账(或备查簿)。

【ERP】财务部门根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的无形资

产主数据维护申请单,及时维护ERP系统资产主数

据。

1.2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无形资产类别制定专

门管理办法或制定应用计划,加以实施,有效利用。

1.3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对有权证的无形资产,要明

确管理责任,安全保管证明资料,防止遗失。在无

形资产权属变动时,按照规定办理权证转移手续,

部门负责人审核变动事项的有关资料。

2 无形资产安全防范

2.1 分(子)公司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无形资产

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品牌、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

资产的管理。对侵害我方无形资产的,分(子)公

司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取证,形成书面调查记

录,会同法律事务部门提出维权对策,报分管副经

理审核后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上报财务部、法律

事务部和科技开发部。

2.2 各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对保密性质的无形资产,要

按股份公司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严禁泄露商业秘密。对泄露商业秘密的,涉及分(子)

公司处罚事项,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处

理意见,报经理审批后处理;涉及股份公司处罚事

项,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裁班子成

员审批后处理。

3 无形资产清查

3.1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会同无形资产管理、使用部

门,每年组织一次无形资产资料、使用状况的全面

清查,逐项与财务账表核对,分别造册登记有效期

与失效期的无形资产,出具无形资产清查报告,并

对已经失效但未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查明原因,提

出处置意见,经总会计师审核后,报财务部。财务

部会同法律事务部、科技开发部等部门审核,按规

定权限逐级报批后处理。

4无形资产处置

无形资产的许可、转让需按类别分别报科技开发部、

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审核。

4.1 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相关部门按照《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内部技术市场管理办法》及实

施细则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保护知识产权工

作规定》办理。申报单位按要求上报科技开发部,

由科技开发部对许可事宜、许可价格等审查,并按

规定权限审批方可进行对外技术许可。技术许可单

位与使用方须采用经法律事务部和科技开发部共同

审定的范本签订合同。

分(子)公司内部技术许可项目须经分管副经理审核,

许可合同由分(子)公司科技开发部门、财务部门、

法律事务部门审查。

4.2 其他无形资产的转让、投资须报财务部,由财务部

会同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核,由财务部按照规

定权限逐级报批处置。

无形资产评估,由财务部确定中介机构,评估报告

须经资产所属单位盖章。评估结果由分(子)公司

财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财务部审定,财务部办

理评估备案手续。

4.3 控股子公司处置资产,应先征求股份公司意见,并

相应履行控股子公司的审议、批准程序后处置。

5 无形资产的核算与摊销

5.1 引进、外购、采用中国石化技术等取得的无形资产,

所发生的费用应按规定列入投资计划。属于自行开

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开

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及依法取得时发生

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确定;研究阶段支出和不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应于发生时确认

为当期费用。

各级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审核无形资产取得的原始单

据,建立无形资产账表,登记无形资产变动情况。稽

核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账、表并确认。

5.2 无形资产的摊销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有关

规定办理,并记入当期损益。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摊销数额。【ERP】财务部门在ERP系统中每月运行

系统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汇总表经财务部

门负责人复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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