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
浅谈医疗收费票据的电子化
工发票的烦恼。 二是方便患者可以随时随地查询收费项目的情况。医
疗收费票据电子化改革后,票据管理直接转为信息化管理, 患者通过手机 APP 能够随时查询过往票据的情况和明细, 提高了患者使用票据的便捷性和收费项目的公开性。
三是方便使用者查验票据真伪,保障了患者权益。医 疗收费票据电子化后,每一张电子票据上都会打印一个防 伪二维码,票据使用者可以直接登录省财政厅官方票据管 理平台扫描二维码查询和鉴别电子票据的真伪,这就特别 为异地报销单位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了便利, 缩短了患者报销的等候时间。能够有效遏制医疗票据造假 行为,使医疗收费更加规范,进而使患者权益得到保障。
2019 年 10 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 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化细化“放管服”在 医疗领域的体现就是推动医疗票据电子化的改革,提出了 深入落实推行“互联网 + 政务服务”,同时落实有关大病 专项附加扣除事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医疗票据便民利民 的每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级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 疗保障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的共同目标,根据该通知的 要求应于 2020 年大力推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并全方位推行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二 )患者获益 一是患者减少了不必要的等候。“一站式”服务最后的 一个关卡是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患者在就诊时通常在挂 号、付费、取诊疗结果这些事情上浪费大量的时间,给患者 的就医带来不好的体验。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能优化医疗 服务流程,从网上自助挂号、诊间结算、微信 / 支付宝 / 银 联等第三方付费平台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或者自助机打印 电子票据,24 小时全天候为患者服务,实现了整个流程自 助化的闭环,解决了患者自助结算后再次排队获取机打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0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9件规章和《关于中药价格管理的改革意见》等476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宣布《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规定》等3件规章和《关于严格按计划供应顶重油烧的柴油的通知》等33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修改《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等5件规章和《关于依法惩处妨碍物价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任张平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476件)
附件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目录
(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331件)
附件3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3件)。
PPP政策汇总
PPP政策汇总一、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
要合理把握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稳定项目预期收益。
要发挥工程咨询、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专业机构作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二、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重点内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标准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应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三、国办转发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受益,通过资本市场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多元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应能力与效率。
四、国家发改委文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重点内容: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机制,包括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实施主体,建立联审机制,标准价格管理,提升专业能力。
国家发改委发办200215号文件
国家发改委发办200215号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种形式的集贸市场发展迅猛,遍布全国城乡,在衔接产需、引导消费、解决就业、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管理粗放、经销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有的集贸市场甚至成了“偷税漏税的特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藏污纳垢的庇护所,执法部门进不去的‘独立王国’”。
这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
为此,决定,从现在起,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包括各类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经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突出重点,明确目标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整治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比较严重的集贸市场;重点查处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中药材、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
要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尤其是树立好的典型,带动面上的工作。
浙江、广东、河南、河北、湖北、湖南、山东、安徽、辽宁、四川、陕西等省集贸市场数量多、交易量大,要将本省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集贸市场较为集中的地区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地集贸市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方案,并于3月20日前将本地确定重点整治的地区和市场名单报工商总局。
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选择20个市场作为全国整治的重点。
各地要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彻底整治一批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集贸市场。
通过专项整治,使集贸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
国家出台的电子商务
篇一:《国家将出台扶持政策电子商务担起经济支柱责任》国家将出台扶持政策电子商务担起经济支柱责任2009年10月10日 14:23 来源:解放日报↑大↓小】发表评论【字体:截至2008年底,我国的互联网普及率首次超过了%的全球平均水平。
日前在杭州召开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论坛”,为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意义作了这样一个官方的论断: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兴经济活动,最近成为主要发达国家争抢经济实力、融合全球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手段。
我们国家“十一五”是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机遇期。
这个论坛的主办方是中国信息协会,受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和商务部信息化司的委托而举办,目的很明确:了解需求,听取建议,交流经验,为研究推出新的政策做准备。
国家大力扶持电子商务的意图十分明显。
政府的声音中国信息协会会长卢时彻、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顾大伟、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徐愈等,在论坛上披露了一系列统计数据,显示国家重视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是必然的。
- 1 -去年,全国企业网上采购商品和服务总额达到了3万亿元人民币,比“十五”期末的2005年增长了倍,比2007年增长了近40%。
2005年以来电子商务年均增长则超过20%。
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电子商务服务领域已经从过去的批发零售为主,向批发零售服务、制造业、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十多个领域扩展。
一些大型企业电子商务正在从网上采购与销售向网上设计与制造、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方向发展。
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占比已经由2005年的2%左右,增长到去年的10%。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经常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已经占到10%左右。
电子商务的服务业也逐渐形成,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从事各种电子商务的服务平台的企业已经有5000多家,总的营业收入达到25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了40万。
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电子商务以低廉的交易成本和广泛的交易渠道,为广大中小企业摆脱了困境,创造了条件。
跨境电子商务(数字教材版)知识点1-4
习题库资源说明:1. 每道习题配答案和解析,选择题也需要配解析。
2. 每道习题需匹配知识点和难度级别。
知识点和难度级别在答案后标出。
习题里的知识点需要与知识点与关键词解释文档里的知识点匹配。
3.难度级别用数字1,2,3表示: 1-基础 2-提高 3-难题4.根据对应的教材列举对应题型下的习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填空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计算题等。
第一章跨境电子商务概述一、单选题1.以下对广义的跨境电子商务理解正确的是()。
A.跨境电商涉及到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B. 跨境电商的交易主体只能是企业对个人C. 跨境电商的交易主体只能是企业对企业D. 跨境电子商务也可以通过线下达成交易答案:A解析:广义的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Commerce,简称跨境电商)的交易主体是不同关境的企业或个人,模式即包括企业对个人,即B2C,也包括B2B,C2C,且通过线上平台达成交易知识点:跨境电子商务(1.1.1)难度级别:1-基础2、以下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描述不.正确的是()。
A.渠道的现代性B. 空间的国际性C. 交易方式上的数字化D. 内贸与外贸的同步性答案:D解析: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的基本特征,一是渠道的现代性,即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渠道为交流途径;二是空间上的国际性,即由一个经济体成员境内向另一个经济体成员境内提供的贸易服务;三是方式上的数字化,即以无纸化为主要交易方式。
知识点:跨境电子商务(1.1.1)难度级别:3-难题二、多选题1、与国内的电子商务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特征有()。
A.各国用户消费习惯相近B. 业务流程复杂C. 风险触发因素较多D. 参与主体众多答案:BCD解析:不同国家的企业和消费者,在习俗、文化、消费习惯等方面都可能有显著区别。
交易的主体遍及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数量众多。
跨境电子商务的实质是国际贸易,与国内电子商务相比,整体业务环节多且相对复杂,牵涉到海关、检疫检验、外汇结算、出口退税、进口征税、跨境运输等多个环节,风险因素较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5•【文号】国办发[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七月十五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国家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今后按此要求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务院审批、核准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中央政府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
2.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3.将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国家能源局。
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08•【字号】陕发改高技〔2011〕432号•【施行日期】201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内各中心支行: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文件,指导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为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性作用,请各市抢抓机遇,积极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认识,准确把握。
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利于增强城市竞争优势、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各市应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发改高技〔2011〕463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启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报工作。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各申报城市人民政府要设立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示范城市工作的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决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各申报城市要结合地方电子商务发展状况,根据城市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于5月31日前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并抄报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商务厅、人行西安分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从城市特色、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体系等方面,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核,择优向国家申报。
更新法律法规目录-2016.11
质检总局令第183号
6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 业国际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 2020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函〔2016〕314号
64
发改气候[2016]1687号
6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 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
75
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 的通知
环办监测函〔2016〕1493号
76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高城市排水防涝 能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
建城[2016]174号
77
2016年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资金 奖励申请项目获批复
78
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八号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 七号)
39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促进国土资源大数 据应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6] 72号
4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 改革的意见
41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森林经营规 划 (2016-2050年)》的通知
27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28
关于发布《土壤 电导率的测定 电极法 》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格式和内容》的公告
29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产品目录(2016年版)》、《中国能源 委员会 效率标识基本样式》(修订)、《普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源效率标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识实施规则》、《投影机能源效率标识 会 实施规则》以及《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 公 告 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等33类产品能 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2016年 第14号 国家能源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2016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 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 指南 总纲》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 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的通知
中国城市光荣榜
中国城市光荣榜2019-10-14全国⽂明城市(区)评审机构:中央⽂明委⾃2005年起,全国⽂明城市每3年评选⼀次。
2005年10⽉,中央⽂明委评出第⼀批全国⽂明城市(区),共12个;2009年1⽉,中央⽂明委评出第⼆批全国⽂明城市(区),共14个,并对⾸批全国⽂明城市进⾏了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批全国⽂明城市(区)有10个;2011年7-8⽉,各省⽂明办公⽰第三批全国⽂明城市、⽂明村镇、⽂明单位和全国⽂明城市提名资格推荐名单,第三批全国⽂明城市(区)名单将于近期公布。
国家卫⽣城市评审机构:全国爱国卫⽣委员会国家卫⽣城市是由全国爱卫办考核组验收鉴定的。
1990年⾄2008年期间,爱卫办共评选出94个国家卫⽣城市和23个国家卫⽣区。
2010年6⽉,爱卫办修订了《国家卫⽣城市标准》和《国家卫⽣区标准》,提⾼了门槛。
2011年10⽉19⽇-21⽇,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09-2011年度创建国家卫⽣城市(区)⼯作进⾏了综合评审,评选出北京市平⾕区等35个城市(区)已达国家卫⽣城市标准。
国家电⼦商务⽰范城市评审机构: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民银⾏、⼯商总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授予为进⼀步促进电⼦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电⼦商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作⽤,国家发展改⾰委、商务部、⼈民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电⼦商务⽰范城市”创建活动。
此项评⽐于2011年3⽉开始,2011年11⽉16号,国家⼋部委授予21个城市为国家⾸批电⼦商务⽰范城市。
国家⽣态园林城市评审机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4年,原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创建“国家⽣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就创建“⽣态园林城市”活动提出了创建指导原则、评估办法和标准(暂⾏)。
2010年5⽉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局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并于12⽉1⽇正式实施,并发⽂将“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态园林城市”构建成了⼀个完整的评价体系。
示范的力量
强的第三 方 电子 商务服务 企业 ,支持 其与通 关 、退税 、融资 、信保 等系统 对接 ,强化 品牌 培育 、人才培 训 、宣 传推 介等服务 功能 ;二 是 民 、 流 通 追 溯 以
参展企业 及其相 关主管部 门进行 了表 彰 。当前 ,以示范的方 式培育和 发展 我 国新 一代信 息技术产业 ,引导社 会 各界进 一步 关注 、支持新 一代信 息技 术产 业发展 ,为 “ 十二 五”经 济调 结 构转 型发展 打下坚实 的基 础 ,成为众 所关注的增长热点 。
点示范城 市”和 1  ̄ 国家物联 网应 2 -“
用 示 范 工 程 ” 进 行 了 授 牌 ,并 对 优 秀
以示 范 的 方 式 培 育 和 发 展 我 国 的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产 业 ,引 导 社 会 各 界 进 一 步 关 注 支 持 其 发 展 成 为 新 的 增长 热 点 。
键 问题 ,为国家制定 电子商务 相关法 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 。
级商 务主管部 门要深 入挖掘本 部 门的 服务 资源 ,实现 电子 政务与 电子商务 的有 机结合 ,降低服 务成本 ,提高 服
作重点。~是充分利用商务部重点推荐
22 中国信息化 J 0 11 .0 1 22 2
利 用国 内外两个市 场、两种 资源 ,促 进 国内外 贸易与 国际经济合 作 ,扩大 国内消费需 求和增加 就业等 方面所 发 挥 的重要作用。 为此 ,示 范城市 将重点 扩大 电子 务 ,缩短供应链 ,为 中小外贸企业进入 国际市场提供实用工具 ;三是支持重点 平台与重点商品专业市场 、重要国际经
商 务 部 信 息 化 司 司 长 李 晋 奇 表 示 ,电子商 务 已成为 我 国现 代服务业
跨境电商政策基础资料
《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5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894号)《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等多项与跨境电商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梳理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跨境交易额达2.1万亿元,同比增长为33.1%,增速远高于同期外贸增速;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达到3.1万亿元,同比增长31.3%;预计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增长至6.5万亿元,年增速超30%。
随着市场的发展,中国跨境电商整体行业的系统化、规范化迫在眉睫。
同时,由于跨境电商的特殊性,国际关系、整个跨境国际贸易固有的利益结构都会影响到跨境电商市场的发展。
在此大环境下,政策的支持和政策的完善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2010年以来,跨境电商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积极完善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截止目前,国家已批准上海、重庆、义乌、哈尔滨等14个城市成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另一方面,国家通过推出系列政策,从信息、支付、清算、物流、保税等多方面支持、监督跨境电商行业,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和逐渐规范。
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2012年底,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18号),批准同意上海、杭州、郑州、宁波、重庆五个城市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2012年12月,海关总署在郑州召开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启动部署会,标志着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
2014年1月,深圳、苏州、青岛、长沙、平潭、银川、牡丹江、哈尔滨、西安9个城市成为第二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跨境电子商务
下一步工作
1
海关总署将会同有关部委,加紧进口试点的总结评估,研究提出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发展的政策和管理措施。
2 3
加快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统一版系统的开发 加大电子口岸平台与电商企业、口岸监管部门的联网对接,实现 信息共享、全程无纸化通关。
4
加快出口统一版系统在内地海关的推广。
跨境电子商务
保税出口模式
• 整批货物按一般贸易报关二线入区,企业实现退税;清单核放,由邮、快件企业分送 出区离境,后续将已放行清单归并形成一般贸易报关单,办理结汇手续,并纳入贸易 统计。
保税进口模式
• 整批货物一线报关入特殊监管区域内的电子商务专区,纳入贸易统计。个人网购区内 商品后,由报关代理向海关电子清单申报,分拨出区,按“四限”要求,参考个人邮 递物品缴税。
跨境电子商务
试点进展情况
2012 年 5 月,经过专家评审,海关总署推荐了上海、重庆、 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开展试点。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我署推荐的试点项目.
工 作 情 况
2013年以来,各试点城市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海关总署组织方 案评审。
2013年8月,国办转发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政策措施。
2014 年 5 月
困难。
2
进口方面,国内居民对于跨境网购涉及国计民
生的热点商品或高档消费品的需求强烈,需要 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建立配套的管理制度,为国
内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渠道。
跨境电子商务
试点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专项试点的文件 要求,针对以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贸易电子 商务存在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及退税等问题, 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发改委等7部委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发改委等7部委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6.08•【字号】陕发改高技〔2016〕747号•【施行日期】2016.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发改委等7部委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第三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
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补充要求1.请结合各城市电子商务发展基础、产业优势等,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发展重点和方向,研究保障措施,加快研究制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2.各申报城市要研究确定由市政府牵头的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创建工作。
3.各城市申报方案,须经市政府正式批准后报我委,并抄报省商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4.我委将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拟定我省申报城市名单,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报送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5.请你们于6月20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一式八份(附电子版光盘1份)报我委。
二、关于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补充要求1.西安市及此次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可组织辖区内企业、单位等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
2.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审查落实项目备案、环评、土地、节能等证明材料,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137号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昆明市、银川市、南宁市、吉林市、苏州市发展改革委,汕头市发展改革委局: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各项工作安排,我委商有关部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这一核心目标,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试点工作。
推动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电子商务在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便百姓生活、改善民生、提高政府管理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试点重点领域针对中央部门、地方政府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同工作需求,重点推进两类试点工作。
(一)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
按照《意见》关于完善电子商务政策环境的要求,以及《通知》部署的电子商务政策研究工作,重点支持中央有关部门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开展研究验证有关电子商务新政策的试点工作。
具体包括:1、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针对纸质发票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用户维权、税收征管等方面实际需要的问题,由税务总局牵头,会同财政部组织有关示范城市组织开展网络(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1.06•【文号】发改高技[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0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自主创新战略,我委决定在推进深圳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围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继续指导和推进一批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试点城市原则同意大连、青岛、厦门、沈阳、西安、广州、成都、南京、杭州、济南、合肥、郑州、长沙、苏州、无锡、烟台等城市申报的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方案,支持以上十六个城市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要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健全创新体系、聚集创新资源、突出效益效率、着眼引领示范,探索区域创新发展模式,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形成若干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统筹规划协调,强化城市创新功能。
制订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以自主创新统筹经济、科技、教育发展,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重大工程,系统推进创新型城市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强化城市创新功能,增强城市创新发展能力,实现发展模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健全区域创新体系,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增加教育和科技投入,建设和引进高水平教育与研究机构,增强区域创新人才和技术有效供给能力。
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
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4.09•【文号】商建函〔2021〕132号•【施行日期】2021.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商建函〔2021〕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商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依据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结合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实际,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促进内外贸标准互联互通和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目标聚焦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方向和关键领域,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各地区、行业、各类市场主体在标准制定、实施、应用方面开拓创新,推出一批标准,树立一批标杆、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探索以标准化推动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任务(一)主要方向试点主要围绕内外贸一体化、商贸流通提质增效两个方向开展。
其中,内外贸一体化方向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消费品流通、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领域,推动国内外标准互联互通,以标准化建设带动内外贸领域认证、检验检疫等衔接。
商贸流通提质增效方向重点围绕流通设施改造升级、流通方式创新、流通主体培育等方面,以标准化推动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
电商产业调研报告
电商产业调研报告放眼当下,恰逢互联网购物的大好时代,在国家信息网络战略实施、几大移动运营商快速开展、各大电商网络平台百花齐放。
下面是为大家的电商产业,欢迎阅读。
今年上半年,为全面掌握成都市电子商务开展现状,市经济开展研究院相关人员随同市发改委调研组先后对我市部分电子商务集聚区、楼宇进展了深入调研,对了解全市电子商务开展情况,及时反映电子商务开展中的问题与困难,制定应对措施,推进产业突破开展提供依据。
一、成都市电子商务开展根本情况作为国家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成都市已根本搭建起了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开展框架,表现出由起步开展阶段向提速开展阶段迈进的特征。
成都电子商务开展虽较晚,但开展速度较快。
xx年,成都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000亿元,较xx年增长12倍以上;网络零售总额超过350亿元,同比增长45.8%;移动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70亿元,移动支付较xx年增长18.5倍,成为全国支付用户开展最快、应用最全面的地区之一。
全市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累计超过8000家,基于淘宝网创业的网商估计超10万家,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超过50%。
xx年,成都市移动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70亿元,成功引入中国银联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移动支付两年内增长了18.5倍,成为全国支付用户开展最快、应用最全面的城市之一。
近期拟结合中国银联新一阶段的基地建立规划,建立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工场”,搭建面向全国的开放平台。
成都采用的中国银联近场移动支付标准已正式成为国家标准,中国银联全国支付平台的核心远程支付技术也由外乡移动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基于外乡企业的核心技术支撑,正快速向金融IC卡、电子票据和云计算等具有时代前瞻性、技术领先性的新领域扩张,显示出了良好的跨界开展势头。
成都已成功举办了三届移动电子商务主题年会,城市对外影响力不断扩大,为打造移动电子商务效劳品牌奠定了坚实根底,初步形成以银联移动支付为主导的“支付+平台”的移动电子商务新兴开展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复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03•【文号】发改办规划〔2021〕135号•【施行日期】2021.0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规划〔2021〕135号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你们报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各片区)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八单位《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
各有关省份要分别尽快印发方案,并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在确保封闭运行、守住底线、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聚焦《通知》明确的各自试验任务进行改革探索,为全国提供城乡融合发展样本和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典型经验。
在此基础上,可围绕《通知》明确的其他试验任务进行自发探索,但不得超出《通知》规定的11项试验任务范围。
三、各有关省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明确分工,积极支持试验区探索创新,推动解决试验区遇到的困难问题,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加强改革授权,加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保障,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供给,适时以地方性法规等方式固化改革成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方案实施。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建
设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子商务
【发布部门】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6.12
【实施日期】2016.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改局、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七部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现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国家通知第二部分“二、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建设”所列支持的重点方向做好项目收集、遴选,并于6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简介(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发改委高技处(过期不予受理),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要求,将项目建议提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联系人:马新伟88665549 gxc8665549@
附件:1、《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
(略)
2、电子商务重大工程项目汇总表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附件2:
电子商务重大工程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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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137号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南京市、长春市、杭州市、福州市、郑州市、昆明市、银川市、南宁市、吉林市、苏州市发展改革委,汕头市发展改革委局: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各项工作安排,我委商有关部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这一核心目标,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试点工作。
推动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电子商务在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便百姓生活、改善民生、提高政府管理与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试点重点领域针对中央部门、地方政府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同工作需求,重点推进两类试点工作。
(一)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
按照《意见》关于完善电子商务政策环境的要求,以及《通知》部署的电子商务政策研究工作,重点支持中央有关部门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开展研究验证有关电子商务新政策的试点工作。
具体包括:1、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针对纸质发票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用户维权、税收征管等方面实际需要的问题,由税务总局牵头,会同财政部组织有关示范城市组织开展网络(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重点支持税务部门确定的服务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建设网络(电子)发票系统,以及相关网络(电子)发票管理与服务平台。
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制定网络(电子)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及标准规范,推动基于电子商务交易、在线支付、物流信息的网络(电子)发票应用。
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管理,促进网络(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的衔接。
2、电子商务企业公共信息服务试点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创业和发展,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由商务部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电子商务企业公共信息服务试点工作。
重点支持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交易争议解决、电子商务诚信监督和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等服务,研究验证网络零售规制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探索政府公共服务与监管的新机制。
3、电子商务支付基础平台试点针对当前各种支付方式标准不一、不能联网统一清算、账户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由人民银行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电子商务支付基础平台试点工作。
重点支持地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在线支付、移动支付等服务平台,完善电子支付互联互通与安全保障体系;支持建设地方金融IC卡多应用平台,拓展金融IC卡在电子商务、社保、健康、公交、地铁等领域的支付应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完善电子支付服务市场的制度体系。
4、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针对以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存在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及退税等问题,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
重点支持电子口岸建设机构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系统,外贸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在线通关、结汇、退税申报等应用系统。
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基础信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
5、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针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络经营者)真实身份难以识别,电子商务交易诚信难以保障等问题,由工商总局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工作。
重点支持地方工商部门确定的机构建设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业务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相关电子商务企业建设交易行为诚信监督系统。
研究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制度,网络经营者统计制度,以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构建诚信交易环境。
6、电子商务标准和交易产品追溯服务试点针对当前电子商务标准体系不健全,交易市场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由质检总局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电子商务标准和交易产品追溯服务试点工作。
重点支持质检部门确定的第三方机构和相关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整合各级质量监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质量信息,构建产品质量追溯公共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使用手机、互联网等多种方式查询产品溯源信息、质量信息和真伪信息的服务。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涵盖电子商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依托示范城市开展相关验证工作。
(二)示范城市应用性试点。
按照《意见》明确的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交易保障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等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鼓励示范城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性试点工作。
主要包括:1、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1)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信息服务试点。
支持物流服务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共同建设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物流信息交换共享,实现物流配送全过程的实时信息服务。
(2)电子商务安全在线支付服务试点。
支持支付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在线安全支付服务平台,提供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多种形式的安全便捷支付服务。
2、加强电子商务交易保障设施建设(1)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服务试点。
支持具有一定公信力的企事业单位,在相关部门指导和协调下,建设电子商务可信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拥有的企事业单位基础信息及经营许可信息,规范产品与服务基础信息,为各类网站提供电子商务市场基础信息共享与交换服务。
(2)网络交易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试点。
支持具有一定基础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依托已经形成的行业自律和权益保障机制,搭建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争议调解、法律咨询等在线服务。
3、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1)优势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面向示范城市优势和特色产业,完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集成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等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及消费者提供网络营销、在线支付、物流等服务。
(2)移动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支持移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集成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资源,完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为公众提供各类支付、消费等服务。
(3)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面向国际市场的第三方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海外推广、通关、支付、物流配送、融资等服务,提升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能力。
4、深化电子商务应用(1)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试点。
支持传统流通企业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实体市场和网上市场结合;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完善供应链管理,优化业务协同过程,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
(2)涉农电子商务应用试点。
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集交易、在线支付、物流配送、过程追溯于一体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促进农业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农户、消费者的有效对接,提升农业电子商务水平。
(3)惠民电子商务应用试点。
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或机构,通过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面向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健康、旅游、家政等民生服务领域,为公众提供各类便民电子商务服务。
三、具体工作要求(一)对于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为使相关政策研究更具有普适性,请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结合我国各地文化差异、信息化水平和电子商务发展程度不同的现实情况,以及东、南、西、北、中的布局考虑,分别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每个部门选择不超过5个城市组织相关工作。
试点工作方案(代资金申请报告)由有关部门办公厅和示范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非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需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申报)。
(二)对于示范城市应用性试点:请各示范城市根据公告通知要求,结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实际需求,组织相关企业和机构开展试点工作。
每个示范城市择优申报不超过4项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方案(代资金申请报告)由示范城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非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需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申报)。
(三)请各示范城市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试点组织工作,及时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研究提出对试点工作的鼓励政策,协调落实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同时汇总相关申请材料。
各示范城市应对报送的材料(如试点工作方案、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各类许可资质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1日。
请示范城市发展改革部门在报送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前,先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xxhc),履行相关网上申报手续,纸质申报材料的具体报送地点将在网上申报系统首页另行通知。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试点工作方案(代资金申请报告)、简表和汇总表,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试点工作方案所需备案文件和自有资金情况、投资及信贷承诺等证明资料,要与试点工作方案一并装订。
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的信息内容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涉密及不宜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材料,可在纸质材料中予以补充),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试点工作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并具备以下条件:1.试点项目按规定在当地政府备案;2.已落实试点工作所需资金;3.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试点工作实施能力,具备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1附件一:试点工作方案编制要点题目: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xx试点工作方案(代资金申请报告)一、试点工作简介简述试点工作背景、承担单位情况、试点工作方案编制依据,及试点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总投资和资金来源、经济与社会效益、主要结论与建议等。
二、试点工作必要性和需求分析(一)从落实试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出发,着重突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子商务的需求。
(二)描述试点城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支柱或特色产业信息化水平及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等内容。
(三)分析当前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
着重针对标准规范、政策环境、法规机制、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体系、支撑体系等方面,进行业务问题和业务目标分析。
(四)针对当前电子商务发展基础与业务目标的差距,根据试点领域实际情况,进行试点工作的需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