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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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项目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质量控制目标和目标分解
1、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合格。
针对上述质量目标,严格按照GB/T19001:2000—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
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的科学化管理体制,全面推行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施工和一流的服务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履行对业主的承诺,最终实现质量目标。
2、工程分部、分项质量目标分解
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涉及的各分项工程进行目标分解,把总目标转化为一个个明确的、具体的、科学化的、系统化的分项目标,确定各级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责任,开展全面的目标管理。施工中加强过程控制,做到周密部署、精心施工,通过具体分项目标的实现,最终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第二节质量保证体系
针对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我公司将建立一个由高素质人员构成,以科学化管理为体制,全面推行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这个体系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施工和一流的服务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履行对业主的承诺。1、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执行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制,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质量保证体系见后附图一。
第三节项目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及职责
1、项目管理体系
a.我公司按照GB/Tl9001—2000idt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idtIS0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本工程将严格按照三个体系标准进行管理。
b.项目经理授权制度: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效益、服务”六个方面负全面责任,确保公司有效监控和项目部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运营,我公司对本项目实行全面授权的方式,将本项目全面授权给项目经理,全权承担本工程的管理职责,项目经理完全按照“项目法”的施工模式管理本工程。
2、项目部组织管理详见附图二。
第四节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技术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和进度计划,提前做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明确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审批单位,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2、方案报审流程
方案报审流程图
3、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审图,提前发现图纸问题与设计、业主进行沟通、解决。
4、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难度,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先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交底和培训。
第五节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1、材料设备的采购质量控制
a.采购原则
大宗、重要工程物资采购均要通过招标进行采购,并由材料设备部按评标或程序文件规定对供方进行评价。
物资采购程序流程
b.采购程序
c.采购控制措施
①工程物资的分类按照工程物资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二类:
A类物资包括:地砖材料、沥青砼。
B类物资包括:白灰、砂石及其它材料。
A类物资由公司物流中心通过招标采购。
B类物资由我公司材料设备部根据工程进度分批采购。
②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⑴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图纸和生产进度,编制物资需用计划,明确需用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或技术参数,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采购部门。
⑵对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有重大影响的特殊和重要材料,在采购前应坚持样品送报制度,经业主或监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③对供方评价
⑴采购A类物资前,对供方的经营资格、国家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许(认)可资料、质量检验资料和是否是环保产品等进行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评价表》。
⑵采购B类物资前,供方由采购部门评价,可根据生产合格证件、是否是环保产品和进场验收资料进行评价,由评价部门保存资料。
④签订采购合同
批量采购物资时,应按合同管理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技术要求、供应时间、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追加采购时,按批量采购合同执行。
⑤进场工程物资的质量控制
⑴进场工程物资实行样板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㈠粒(粉)状材料,原则上不实行样板制,但必须先对送进场材料样品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㈡各种块状材料应根据设计对材料的尺寸、颜色及容重等技术质量要求,对块状材料实行样品制,进场的块状材料与样品比照验收;
㈢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制作样板用于确定设计效果,待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各种样品进行封样、加工订货。
⑵对工程物资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㈠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等,必须有供应部门或厂方提供的合格证明。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检或有见证取样送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业主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了设计要求时,应征得设计同意,并保存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
㈢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物资等,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㈣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经过商检部门的检验,并有商检证明及中文说明书;
㈤施工产品中被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的,必须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具有“中国强制性(CCC)”认证标志,并在认证有效期内;
㈥新材料、新产品必须是生产或研制单位的正式产品,产品质量应达到合格等级。任何新材料、新产品,生产研制单位除了应有开发研制的各种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具有产品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则应有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没有质量标准的材料,或不能证明质量达到合格的材料,不允许在建筑工程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