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基本标准
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未按要求进行评议的不得分,无记录存档的扣1分。
2
12、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收支审批程序规范;民主理财监督措施落实;财务审计结果符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要求。
5分
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收支审批程序不规范的扣3分;民主理财监督措施不落实的扣2分;财务审计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的不得分。
5
13、建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公开内容真实全面规范。党务公开每半年不少于1次,村务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不少于1次;财务每月公布1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开;设置封闭的意见箱。
出现任何1项,一票否决。
说明:1、评为奉化市“民主法治村”的量化考评分值应达90分以上(含90分),推荐宁波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的量化评分值应达95分以上(含95分);
2、考评项目中的每项分值扣完为止,此项不得分,不倒扣分;
3、第29项为“一票否决”事项,出现和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不得申报奉化市“民主法治村”。
4分
未建公开栏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内容程序期限公开的、公布内容不真实的均不得分,每少1次扣1分;规定应公开的内容少1项扣1分,少3项以上的不得分;未设置封闭意见箱的扣2分。
4
14、积极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发展公益事业,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做好优待抚恤、养老扶幼及助残解困工作。
4分
相关政策不落实不得分;工作要求不落实扣2分;所列工作存在问题每1项扣1分。
5分
村民自治章程和相关村规民约制定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法或不按规定程序修改的均不得分。
4
8、村级民主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重大村务事项决策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原始记录完整规范。
5分
决策内容违法的不得分;程序不规范的扣2分;重大事项决策未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不得分;没有表决和会议记录的不得分。
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
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项目创建标准考核方式备注一、组织建设有力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实地查看村、居党组织能有效领导和支持村、居民依法参与事务管理,监督村务、社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
查看相关制度、台帐、档案基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带头执行民主管理制度。
查看相关制度、台帐、档案村、居自治组织健全,村、居委会及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并有记录和档案。
查看相关制度、台帐、档案村、居委会能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工作指导,依法开展工作,有效发挥作用。
走访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廉洁自律,奋发有为,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推动发展、共同致富的能力。
走访民主选举村、居委会及其下属组织和村、居民小组及所有需要民主选举查看选举档案二、民主建设规范依法进行产生的群众性组织,产生程序合法,无非法剥夺村、居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无暴力、威胁、贿选、欺骗、伪造选票等严重破坏选举的行为。
农村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撤换或变相撤换村委会成员的行为,无违法罢免村委会成员的现象。
查访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有完善的村、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查看相关制度、台帐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无侵犯民主权利行为的发生。
随机走访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凡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由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查看会议记录、决定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所作决定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查看决策、工作记录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健全,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并得到严格执行。
查看相关章程村、居干部实行依法管理,能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
查看会议通知、会议记二、民主建设规范扎实有序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基本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基本标准一、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1、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健全,并成为“五个好”的村党组织。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在内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按照有关规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健全。
2、各村级组织依法组成,其成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管理和发展村级经济工作。
4、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工作。
5、各村级组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二、有完善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1、选举工作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村民能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民主权利,不受非法干涉。
3、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并严格执行,选举秩序良好。
4、选举结果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了把那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
5、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无未经批准自行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行为。
6、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代表由村民推选产生。
设有村民小组的村,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行为。
7、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
三、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1、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起来。
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特别是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决策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组成,制度健全,并能较好地发挥决策作用。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动态管理 课件
八、治保、人民调解 (十七)村级治保、人民调解纽织健全,工作职责明确,能充分发挥作用。 农村基层治安保卫责任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到位,村内治安秩序良 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岗位责任、纠纷登记、统计报表、文书档案等项 制度。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农村社会稳定。 九、“三个文明”建设 (十八)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民主法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守法、用法, 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成效显著,本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农民收入逐年增加, 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科技、文化活动丰富,服务设施比较完 善,村民安居乐业,物质 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民主管理 (五)村民自治组织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干部严格实行依法管理,集体财 产逐年保值增值,村委会公章、财务帐目、用人用工等管理有序。 (六)村委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 策。 五、民主监督 (七)村委“两委”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 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接受民主评议。 (八)全面实行村委会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村干部工作。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对村干 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创建标准及动态管理
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基本 标准(试行) 我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应按 照司法部、民政部提出的总体要求 并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目标和任务,努力达到如下标准:
一、组织建设 (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依法治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党组织 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健全,职 责明确,制度落实,能有效发挥作用。
示范村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十个基本标准1、村“两委”组织建设有力:村级自治组织健全,村委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村两委有综合办公楼,房屋结构为框架、砖混、砖木和木房等,建筑面积300㎡--500㎡,办公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比较好,落实有党建、政法、综治、调解室、法律书屋和普法宣传栏等,村委会能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依法开展工作,有效发挥作用,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廉洁自律,奋发有为,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推动发展、共同致富的能力。
2、是民主选举规范有序。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村委会及其下属组织和村民小组及所有需要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产生程序合法,无非法剥夺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无暴力、威胁、贿选、欺骗、伪造选票等严重破坏选举的行为。
农村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撤换或变相撤换村委会成员的行为,无违法罢免村委会成员的现象。
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明确计生、安监、调解和普法等人员分工、职责。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
有完善的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无侵犯民主权利行为的发生。
凡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所作决定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
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得到严格执行。
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村规民约内容全面、合法,修改完善及时,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
村干部实行依法管理,能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
5、民主监督推进有力。
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建设有永久性村务财务公开栏,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为了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旨在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标准,以确保社区建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二、整体目标1. 社区建设的核心目标是以居民为中心,促进社区居民的全面发展,并满足其基本需求和愿望。
2. 通过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行动能力,增强社区自治能力和法制观念。
三、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1. 成立社区委员会,由社区内居民自行选举产生。
2. 配备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主任、社区民主法治指导员等。
四、民主参与1. 举行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可以通过代表大会表达意愿、提出建议和批评。
2. 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以促进居民的直接参与和管理。
五、权力运行1. 社区委员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 社区主任作为社区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负责履行委员会的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责,同时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六、法治建设1. 建立健全社区法治教育体系,加强对居民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解决纠纷的帮助。
七、社区服务1. 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2. 设立社区文化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丰富社区文化生活,促进居民的文化素质提高。
八、安全保障1. 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监控系统,保护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九、评估与考核1. 每年进行社区建设工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社区自治能力、居民参与度、社区服务质量等。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村级组织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村级
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选风良好,各类代表人数符合法定要求,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2.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村(居)民代
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
都能由村(居)民讨论决定。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居)委会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居)委会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
接受群众评议,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账目不清、村(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6.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基本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基本标准1. 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民主和法治的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推动民主法治的发展,许多地方纷纷提出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目标。
本文将介绍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基本标准,以指导各地区开展相关工作。
2. 民主建设标准民主建设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核心。
基于此,以下是民主建设的基本标准:2.1 村民代表选举与参与制度•每个村庄应设立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代表。
•村民代表选举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性的原则。
•村民代表应当定期向村民报告工作,并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村名代表会议应定期召开,决策事项应当经过广泛讨论和民主表决。
2.2 村级议事决策制度•年度预算制度:村庄应当制定年度预算,明确经费来源和使用计划,保障财务透明。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村民代表应当对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和决策,如修建公共设施、重大投资等。
2.3 村级法治建设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村庄应当制定健全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权益和义务,规范村庄内部秩序。
•公正法律环境:村庄应当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村级法律服务机构,解决村民的纠纷和争议。
•推行法治教育:加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
3. 法治建设标准法治建设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基础。
以下是法治建设的基本标准:3.1 立法机构的建立•设立村级立法机构,制定符合村庄实际情况的法律规定。
•立法机构应当由村民代表组成,代表村民利益,合理制定法律法规。
3.2 法律实施与执行•村庄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实施与执行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村庄的法律法规。
•法律实施与执行机构应当具备专业性和公正性,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
3.3 法律保障机制•高效的司法机构:村庄应当设立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村民之间的民事纠纷。
•公正的法律程序:村庄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维权渠道保障:村庄应当为村民提供维权渠道,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一)村级组织健全有力
1、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组织村民开展自治,及时解决群众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2、村委会及群众组织工作规范、活动正常,档案记录完整。
村委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3、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自治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村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干部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二)民主制度规范完备
5、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切实落实,村民做法实现自我带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6、村民委员会及所属组织产生程序合法,依法及时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无违法行为,群众满意度高。
7、村民议事规则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规范,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协商形式多样,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均通过利益相关方协商解决。
村民会议和村民。
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村级组织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并且这些组织能够依法组成并履行职责。
2.村民自治有效:村民自治组织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同时村民选举规范有序,能够切实落实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3.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4.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避免村民之间的矛盾激化。
5.村级事务公开透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规范,表决、会议等记录完整,同时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设有“三务”公开栏。
6.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7.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村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8.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9.环保卫生条件改善: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10.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村民文化素质提高。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
1.村级民主组织建设:村委会的成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选举产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村民代表大会应当依法选举产生,并且定期召开,村民议事会应当依法组建,并且定期召开。
2. 村级法律服务建设:村委会应当配备专业法律人员,提供基
本法律服务,村里应当建立法律服务站,为村民解决基本法律问题提供便利。
3. 村级民主决策建设:村委会应当建立决策议题征集机制,将
村民关心的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听取村委会工作报告,村民代表应当积极参与村级决策过程。
4. 村级公共物品建设:村委会应当制定明确的公共物品规划,
定期检查公共物品设施的使用情况,村民代表应当积极监督公共物品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5. 村级社会管理建设:村委会应当与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卫
生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协调村级社会管理问题的解决,村里应当建立基层纠纷解决机制,协调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
6. 村级民生保障建设:村委会应当定期组织村民进行卫生防疫、文明卫生、环境保护等活动,村里应当制定农村卫生保健计划,保障村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同时,村委会应当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协调政府扶贫政策,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
- 1 -。
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
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法治示范村是指在农村地区,依法治理、文明乡风、良好社会秩序、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农村社会治理提供了典范经验和示范引领的村庄。
为了建设更多的法治示范村,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创建标准,以确保法治示范村的建设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首先,法治示范村的创建需要坚持依法治村。
村庄内的各项事务都必须依法行事,村规民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村民的权益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村务监督机制,确保村庄内的各项决策都是合法合规的。
其次,法治示范村的创建需要注重文明乡风。
村庄内的居民应树立文明乡风的意识,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意涂鸦等不文明行为必须得到杜绝。
同时,要加强对村民的文明素质教育,提高村民的文明素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再次,法治示范村的创建需要强调良好社会秩序。
村庄内的各项活动都必须有序进行,不得出现乱象和混乱的现象。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社会管理机制,对于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和处理,保持村庄的良好社会秩序。
此外,法治示范村的创建需要追求公平正义。
村庄内的各项资源分配和决策都必须公平合理,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要加强对村民的法律知识普及,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让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公平正义的权利。
最后,法治示范村的创建需要强调廉洁自律。
村庄内的各级干部和村民都必须廉洁自律,不得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带动全村风气的好转。
总之,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
只有在依法治村、文明乡风、良好社会秩序、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才能真正建设成为一个法治示范村。
希望各地能够按照以上标准,积极推动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为农村社会治理提供更好的样板和示范。
浙江省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基本指导)标准
浙江省“民主法治村”创建基本标准1.乡镇党委、政府重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列为全村重点工作,有年度创建计划和工作措施。
2.村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村“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配合协作好。
班子成员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群众反应良好。
3.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有效发挥。
4.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能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5.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妇女占有一定比例,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6.民主决策切实落实,建有完善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完善。
有规范的民主决策程序,重大村务事项决策前都进行民主协商,实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并有完整的表决和会议记录等档案。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
7.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并能落实,村委会成员严格实行依法管理,村委会印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按规定要求建立,职责明确,发挥作用。
建立固定的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栏,村务、财务、党务公开规范、全面、真实,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8.民主监督推进有力,建立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三年内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村主要干部离任实行离任审计。
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每年至少对村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财务审计和民主评议档案记录清楚、整洁。
9.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成立村民法制学校,建立法律图书角(柜)和法制宣传栏,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
村民学法、守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民主法治村标准
张家沟村“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一、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居民大会代表及村、居委会成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1、建立健全村、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2、凡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由村、居民代表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行为发生。
四、民主管理1、村、居民自治组织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居)干部严格实行依法管理,集体财产逐年保值增值,村、居委会公章、财务帐目、用人用工等管理有序。
2、村、居委会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健全,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五、民主监督1、民主监督健全有效,村、居委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实行村、居委会向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2、村务公开和社务公开的制度全面落实,扩大村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六、法治建设1、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学法形成制度,自觉守法、用法,村(居)民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干群依法办事形成风尚,村和社区法治化程度较高。
2、辖区治安良好,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创建平安村、平安社区(居委会)成效显著,无刑事犯罪。
3、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基层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群众集访。
4、各项法律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村、居民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村、社区卫生状况良好,环境整洁优美,文化生活丰富,服务完善,生活便利,群众安居乐业。
6、村、社区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
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提高村民素质,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二、组织和支持村民进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经济活动,组织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发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带领村民致富;三、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和其他财产,搞好土地的经营承包,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四、办理本村农田水利、交通、供电、通讯、科技、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尊老爱幼,爱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区自治、法治、民主和廉洁建设,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参与度和治理效能。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1. 建立健全社区治理组织体系。
确立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设立居民理事会或居民议事会作为执行机构,推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2. 提升社区自治能力。
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决策和监督,通过选举、投票等方式推动居民自治,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
3. 加强社区法治建设。
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网点和法律顾问团队,提供多样化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社区内部和谐、稳定发展。
4. 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建设。
建立健全居民议事、居民提案、居民监督等民主制度,推动社区决策的公平公正,加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和监督。
5. 加强社区法规制定和执行。
制定符合社区实际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社区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社区居民遵纪守法意识,强化法规的执行力度和效果。
6. 加强社区反腐败建设。
建立健全社区防腐倡廉机制,推进廉洁社区建设,严厉打击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腐败行为,保障社区治理的廉洁和公正。
7. 加强社区民主监督。
建立健全社区居民监督机制,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监督和举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区治理的透明度和责任制度。
通过遵循和落实这些标准,社区能够在自治、法治、民主和廉洁方面不断提升,为居民提供更加公正、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同时,这些标准也为其他社区的建设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促进了社区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的制定旨在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区自治、法治、民主和廉洁建设,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参与度和治理效能。
下面将继续探讨该标准的相关内容。
8. 加强社区居民参与和管理能力。
法治示范村创建方案
法治示范村创建方案一、背景介绍法治示范村是指依法管理、依法治理、依法保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倡导法治精神,并将法治理念融入村庄管理和决策中的村庄。
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旨在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中国。
二、创建目标1.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体系: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和规范村民行为,增强守法意识和法律意识。
2.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设立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机构,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解决农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3.建设规范村务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村民自治组织机构,完善村务管理制度,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加强村庄内部管理和决策的法治化。
4.增强村庄保障能力:通过建设村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法治保障机制等措施,提升村庄的综合治理能力和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三、创建步骤步骤一:筹备阶段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村委会其他副职、分管法治工作的村干部及法律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创建工作。
2.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和法治示范村创建要求,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3.筹备创建经费:通过村级财政拨款、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捐赠等方式筹集创建经费,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步骤二:宣传教育阶段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宣传展览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普法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2.发放法治教育材料:制作法治教育宣传册、标语横幅等材料,进行村庄悬挂、发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开展法治培训活动:邀请相关法律专家、法官等进行法治培训,培养和提升农村干部和村民的法治素养,提高法律服务能力。
步骤三:机构建设阶段1.设立法律顾问机构:招募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村民组成法律顾问团队,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文件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文件
该文件是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有关内容的文件。
它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示范村的定义和目标:详细说明了什么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村的建设目标和意义。
2. 示范村建设的原则和重点:明确了建设示范村的原则和重点,如民主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决策透明、权益保障等。
3. 示范村的创建条件和评选标准:列出了创建示范村的基本条件和评选标准,如村民自治程度、法治意识、法治环境等。
4. 示范村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阐述了实施示范村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包括组织架构、培训计划、宣传推广、法治设施建设等。
5. 示范村建设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说明了各级政府为示范村建设提供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措施。
6. 示范村建设的考核和奖惩机制:阐述了对示范村建设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机制,如按季度、年度或定期评估示范村的成效。
7. 示范村建设的经验和典型案例分享:列举了一些已经建设成为示范村的典型案例,分享了它们的经验和做法。
8. 示范村建设的总结和展望:总结了示范村建设的成果和问题,
展望未来进一步推进示范村建设的方向和任务。
这些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上来说,文件会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规划和指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基本标准
一、村级组织机构健全,有效发挥作用。
二、完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
三、完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
四、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
五、完善公开办事程序,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健全。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两室两窗口”。
七、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
权益。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农村治安稳定。
九、村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基本标准
一、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1、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健全,并成为“五个好”的村党组织。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条例》,建立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社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在内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按照有关规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健全。
2、各村级组织依法组成,其成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管理和发展村级经济工作。
4、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工作。
5、各村级组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二、有完善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
1、选举工作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村民能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民主权利,不受非法干涉。
3、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并严格执行,选举秩序良好。
4、选举结果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了把那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
5、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无未经批准自行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行为。
6、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代表由村民推选产生。
设有村民小组的村,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行为。
7、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
三、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
1、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起来。
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特别是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决策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组成,制度健全,并能较好地发挥决策作用。
3、村级重大事务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村级重大事务的范围明确。
主要是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并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程序明确。
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能严格执行。
四、有完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
1、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内容全面、合法,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并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
2、严格执行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民主渠道畅通。
3、村级各级组织之间关系明确,工作协调。
村级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发挥较好。
4、能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
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并有不少于半数的村民参加;每季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并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参加。
5、村委会印章的制发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印章保管人的确定,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和备案制度。
村委会换届后能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有完善的公开办事程序,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健全
1、村级干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公开化,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完善的村干部管理制度,包括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过失责任追究赔偿制度、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
3、建立健全规范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凡村级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密切相关的事项,都按时公开。
(1)村务公开的范围应当包括: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村财务收支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使用情况;宅基地使用审批情况;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水、电等费用的收支情况;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税费收缴情况;招待费用支出情况;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以及涉及村民利益普遍关心的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应当固定统一,做到定期、及时公开,村财务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有条件的村可每月公开。
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时限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布一次。
(3)村务、财务公开的形式应当方便村民实行民主监督,做到场所固定,面向全体村民。
一般通过村务、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必要时可通过村民(社员)会议、广播宣讲进行公开。
4、建立健全规范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要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纳入电算化管理,按照《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做到账簿健全,科目完整,管理严格,手续完备。
村级日常开支的审批程序明确、规范,并能严格执行。
5、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并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预算方案和执行情况及结果。
6、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
定期对村级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7、建立村级民主监督小组。
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财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人员、有阵地、有措施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实施。
2、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
村级有法制宣讲组,村民小组有法制宣讲员。
3、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全面,能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有固定的宣传阵地。
5、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
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
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基层组织能正确引导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指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农民具有依法维权的意识,懂得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农村治安稳定
1、治保、调解组织体系完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健全,能充分发挥作用。
2、村民遵纪守法。
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无失学儿童以及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连续三年无因民间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
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不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村。
4、安置帮教工作到位,连续三年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5、对本村的暂住人口管理有效,教育有方,其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违法犯罪占暂住人口总数比例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性增长,农民收入逐年递增。
2、干群关系融洽,政令畅通。
3、基础建设得到加强,村风村貌显著改变。
不是民主法制村(社区)
养鱼,来龙,天池,四面山,大塘,塘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