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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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产假政策及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2017年北京产假政策及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2017年北京产假政策及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很多人都会生育宝宝,那么产假就是她们着重关心的问题,在16年的时候国家就对产假的规定做了一些相应的调整,各个地区的产假标准有所不同,北京市产假有自己的规定,那北京的最新产假政策和生育津贴政策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北京产假政策及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北京产假政策1、产假天数不变之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变更后,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此产假二胎家庭同样享受。

这样,相当于取消了独生子女假,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原有产假时长保持不变。

2、增加配偶陪产假《决定》规定,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

这是在原本产假时常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的假期,二胎家庭同样享受。

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最新政策一、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生育奖励假30天,取消晚育假30天的规定,本市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增加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的生育津贴,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

其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本通知印发前按原规定已领取晚育假的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二、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分娩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出具以下证明: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当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2017北京产假规定

2017北京产假规定

2017北京产假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分娩期和哺乳期享受产假。

而针对北京地区的产假规定,于2017年进行了一些调整。

根据最新的规定,北京的女职工享有的产假如下。

一、产假的基本规定:1. 怀孕期间的休假: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之后,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假申请。

基本产假为98天,如果是怀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可以根据医院的证明延长产假。

2. 分娩期的休假:女职工于分娩前七天开始休假,分娩后享受产假。

一般情况下,产假为98天,对于多胞胎分娩,产假可延长30天。

3. 哺乳期的休假:女职工产假结束后,享受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哺乳室或者哺乳设施。

二、产假工资的支付:1. 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全额工资待遇。

2. 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3. 年龄35岁及以上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年龄35岁及以上女职工待产前持《北京市妇女生育服务证明》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每子女一次性发放500元津贴。

三、男职工陪产假:1. 男职工陪产假:男职工可以享受3天的陪产假。

陪产假期间,男职工也享受全额工资待遇。

2. 男职工护理假:男职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护理假申请。

护理假期限待用人单位同意后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北京地区的产假规定,其他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此外,以上产假规定只是最基本的规定,具体细节可能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所调整。

总之,北京地区的产假规定对女职工的保护较为全面,让女职工能够在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得到充分休息和照顾。

对于男职工来说,也有一定的陪产假和护理假权益,使得全家人能够更好地照顾新生儿。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女性就业和家庭和谐发展。

山东产假规定2017

山东产假规定2017

山东产假规定2017山东省产假规定一、适用范围:山东省所有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以及个体工商户。

二、产假长度:1. 孕妇享有已怀孕28周至产后恢复期满的假期,持续时间为98天(14个周)。

2. 对于多胞胎怀孕的孕妇,享受的产假期限可延长至112天(16个周)。

3. 出生孩子超过一个的情况,可以按照每个孩子增加14天的标准,计算产假的长度,最长不超过196天(28个周)。

三、产假工资待遇:1. 根据国家规定,孕期工资待遇由社保基金支付,享受工资总额的100%。

2.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不低于本人怀孕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

四、产假提前休假:1. 孕妇一般在离预产期4周前可以提前开始休产假,提前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其他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执行。

2. 孕妇可以提前休产假的最长时间为15天。

五、产假延长:1. 孕妇在产假期满后可以继续延长休假,延长的时间为每个月6天,最长不超过6个月。

2. 延长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六、哺乳假:1. 哺乳假期为每天2个小时,至少连续哺乳6个月。

2.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七、陪护假:1. 产妇的丈夫或共同生活的男性伴侣,可以请假陪护产妇,享受产假工资待遇。

2. 陪护假最长不超过15天。

八、特殊情况:1. 如果孩子出生有残疾或者需要其他特殊护理的情况,孕妇可以申请延长产假,并经相关医院出具证明,延长产假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2. 孕妇产假期满后需要继续护理已经出生的孩子的,可以申请延长产假,延长期限为3个月,延长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以上是山东省产假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执行以山东省相关政府文件为准。

2017年最新产假和哺乳假是怎么规定

2017年最新产假和哺乳假是怎么规定

2017年最新产假和哺乳假是怎么规定2017年我国的产假、哺乳假都是有时间规定的,但不同的地方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最新产假和哺乳假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最新产假的规定我国实行最新产假规定,法定产假天数由原来的90天增至现行的98天,同时也对产假做了进一步规定,现在我们来看一下:1、顺产者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80天。

2、生育难产者产假在原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孕妇怀孕未满4个月不行流产者,享受15天产假。

5、孕妇怀孕满4个月不行流产者,享受42天产假。

2017年最新哺乳假多少天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一般来说,哺乳期妈妈每天有一小时的授乳假,而且对产假后妈妈来说,有6个半月的哺乳假。

但是哺乳假最多只有六个半月,是符合国家要求的,但是需要个人写个申请,单位同意,方可执行。

3、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4、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5、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6、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2017年陪产假的休几天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2017年河北省产假新规定,产假津贴的计算方法

2017年河北省产假新规定,产假津贴的计算方法

2017年河北省产假新规定,产假津贴的计算方法河北省产假新规定河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进行调整,以保障全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切实利益。

河北省此次调整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3条。

一是增加奖励产假60天。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外,另延长产假60天。

按照河北省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延长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正常生育产假合计15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

二是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产假30天。

2016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

即生育妇女不再享受独生子女30天奖励产假。

三是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

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的变化,不再鼓励晚婚晚育。

依法结婚登记,婚假可休18天《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

奖励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婚假待遇。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017年4月28日正式公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

2017年4月28日正式公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

2017年4月28日正式公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职工篇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2012年4月28日最新法规)(附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解读)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17年生育保险政策(完整版)

2017年生育保险政策(完整版)

2017年生育保险政策(完整版)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新参保指南办理对象信丰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程序(一)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填报《医疗、工伤、生育参保申报审核表》(纸质文档两份)。

(二)新成立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1、需携带的材料:用人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新三证合一)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需填写的报表:医疗工伤生育参保登记表、医疗工伤生育结算花名册、医疗工伤生育缴费申报审核表(纸质文档各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相关事项1、为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的需要,使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中不会出现性别歧视,均衡单位负担,因此不管单位是否有女职工,是否有育龄妇女,都应参加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或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不足,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

生育保险之待遇篇待遇享受范围1.生育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4.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享受条件1.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不予享受条件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2.超出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3.妊娠、分娩、产假期间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4.因交通、医疗事故等存在第三责任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5.治疗不孕症发生的医疗费用;6.除新生儿常规处理以外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7.实施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8.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费用;9.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9.17•【字号】津人社规字〔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0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和婴幼儿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其中预产期前可以休假15天。

预产期前生育导致产前休假未满15天的,剩余部分与生育后产假合并使用;预产期后生育导致产前休假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病假有关规定处理。

生育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增加产假30天;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怀孕的女职工终止妊娠的(含人工终止),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一)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三)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四)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98天。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含人工终止),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按规定计算的产假期间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津贴,差额部分应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日期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日计算、按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

前款所称产假期间工资,按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除以30.4后乘以享受产假天数确定。

2017计划生育假期有哪些规定

2017计划生育假期有哪些规定

2017计划生育假期有哪些规定计划生育休假并不是单独指女职工产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多种假期,而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计划生育假期规定介绍,欢迎查看。

2017计划生育休假规定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

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

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3、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4、取节育环:休息1天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妊娠 < 2个月流产休15天;妊娠大于2个月~4个月流产的休30天; 大于4个月休产假42天。

2017计划生育假期规定1、取消晚婚晚育假期。

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婚假3天。

2、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3、取节育环:休息1天4、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产假:2016年取消了晚育假期、独生子女假期,但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虽然各省份的标准都不同,但大多数省份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还明确规定配偶的陪产假。

江西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

宁夏则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

如果按照夫妻合计,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等地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产假可从国家规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并增加配偶产假15天。

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这意味着备受民众关注的全面二孩政策离正式实施又近了一步。

本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仅供参考。

2017年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7广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规定

2017广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规定

2017广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规定2017年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很多准妈妈疑问的事情,我们都知道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广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广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算,计算公式是: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针对不少准父母关心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方法,编也做了一番了解,汇总如下: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按程度不同可增30天或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计划内流产假,视不同情况可增15、30、42、75天7.计划外流产假,同上。

2017广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区别产假工资,严格地说是计划时代的称谓,那时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单位支付,统称为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后,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017广西产假新规定

2017广西产假新规定

2017广西产假新规定新的婚假产假规定出台以来,对于产假和陪产假的规定也产生了一些变化。

那很多人好奇2017广西的产假是多少天。

下文店铺为大家整理了2017广西产假新规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2017广西产假新规定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四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的家庭,继续享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第二十六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提高一个档次;已达到最高档次的,按最高档次标准的百分之十予以提高。

第二十七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休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扣减。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本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有关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第二十九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按其工资、津贴、补贴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计算工龄。

第三十条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升学、就医、就业等方面,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优先照顾。

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下列规定增发退休金,增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一)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以及婚后未生育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增发退休金的百分之五;(二)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金的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2017年深圳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

2017年深圳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

2017年深圳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2017年很多地方的产假都开始延长,那深圳的产假怎么休呢?最新规定能休多少天?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深圳产假最新规定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深圳产假新规定多少天深圳产假新规定:一胎休193天二胎休178天深圳市相关部门经过研究论证,认为《计生法》和《省条例》已经对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条件、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予以了明确规定。

计划生育现处于逐步放开趋势,计划生育政策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执行,不宜通过特区立法予以突破,因此修订《条例》已无必要,建议废止《条例》。

那么,广东省条例修订后,深圳妈妈生育一胎、二胎怎么休产假?深圳市卫计委介绍,目前深圳妈妈休产假的“正确打开方式”如下: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深圳条例规定晚育假15天=193天;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17年深圳产假的新规定有关部门规定:根据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

在具体实施方面: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新条例明确了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针对婚育状况的复杂性,设置兜底条款。

具体包括七种情形: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6、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7、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017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2017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2017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2017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广东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什么呢?以下就是我做的整理,希望...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广东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什么呢?以下就是我做的整理,希望对你们有用。

2017广东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参加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在单位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

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在本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生育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登记、生育保险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生育保险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

第五条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征收。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及其收益、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不计征税、费。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各地级以上市统筹,并按照国家规定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2017年生育津贴领取取条件和流程

2017年生育津贴领取取条件和流程

2017年生育津贴领取取条件和流程生育津贴是国家及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离开工作岗位生活补助。

2017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拥有本市户籍,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即可办理生育津贴报销。

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7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材料、流程。

2017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2017年生育津贴领取材料1、个人身证明;2、结婚证;3、户口簿;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5、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2017年生育津贴领取流程1、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2017年生育津贴领取标准一、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标准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30天;(2016年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取消,详情情况以当地为准)4、难产假①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②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流产假①怀孕不满2个月15天;②怀孕不满4个月30天;③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④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二、男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标准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计发)。

2017年一次性生育补助标准一、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二、一次性补贴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山东省产假规定2017

山东省产假规定2017

山东省产假规定2017山东省产假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保障女职工正常生育权益,为她们提供一定时间的休假和福利待遇。

一、产假的时间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山东省产假的时间为:女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结束时间为离产前15天(多胞胎为45天)。

二、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1. 工资待遇:在产假期间,女职工将获得其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生育津贴。

2. 医疗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完善的医疗保障,包括孕期检查、分娩及产后恢复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

3. 产假期间的休息与调整工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需要参加工作,可以充分休息调养。

4. 保护期内的离岗权:女职工产假结束后,享有一定的保护期,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 离职补偿:女职工如果因怀孕或生育需要辞职,享受的离职补偿按法律规定进行。

三、特殊情况下的延长产假1. 多胞胎:女职工如怀有多胞胎,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特殊的产假待遇,产前增加至45天。

每生育一个双胞胎或者三胞胎,再增加15天产假。

2. 早产:女职工如果因早产无法按时休完产假,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医院出具的证明,延长产假休息时间。

四、产假期间的权益保障1. 受法律保护: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与其他职工平等的权益保障,不得因产假受到不公平对待。

2. 坚持工资支付: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女职工的产假津贴,不得拖欠或减少。

3. 保留工作岗位: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可以申请回归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生育为由解除或改变劳动合同。

总之,山东省产假规定保障女职工的正常生育权益,提供一定的休假和福利待遇。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女职工的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同时,用人单位也要充分尊重女职工的权益,给予她们更多的支持和关爱。

2017年湖南省产假最新实施细则

2017年湖南省产假最新实施细则

2017年湖南省产假最新实施细则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下文是关于2017年湖南省最新休产假的规定,仅供参考!2017年湖南省产假最新规定1、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生育津贴的办理条件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各地区大同小异,以北京市为例,须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并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注: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须满9个月;如果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后连续缴费须满12个月)。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生育津贴=申领人生育当月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湖南执行158天产假、20天护理假政策,未执行可举报全面二孩时代来临,如何科学孕育、健康喂养是很多准妈妈们关心的问题,而怎么休产假,可以休多久产假也成为准妈妈们迫切关注的问题。

昨天,就传来了湖南最终产假与护理假的消息,湖南执行女方158天产假、男方20天护理假政策!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决定)》,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女方产假调整为158天,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

根据《条例(2016版)》第二十一条,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家规定产假98天+60天延长产假,男方均享受20天护理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2017年国家生育补贴政策中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2017年国家生育补贴政策中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2017年国家生育补贴政策中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国家因职业妇女在生育时期而离开工作岗位给予生育津贴,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国家生育补贴政策中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国家生育补贴政策中的补贴标准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意,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所在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其中,产假天数规定如下:1、正常分娩的,产假 98 天(含产前假 15 天);2、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分娩对待;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产假增加 0.5 个月;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产假增加 0.5 个月;5、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 1 个月;6、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1.7 个月。

举个列子:某职工剖腹产生育了一个宝宝,生育时按3000 的缴费基数参保杭州,其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800 。

按照杭州市的规定,剖腹产的产假天数为113 天,那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5800 ÷ 30 × 113 =21846.67 元。

国家生育补贴政策的待遇(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

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

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中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

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

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83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政策

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政策

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政策2017年北京关于生育津贴的政策有哪些。

北京生育津贴又有哪些新的消息。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政策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问题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一直以来,生育津贴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计发。

2012年起,生育津贴调整为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一般来说,单胎产假最长为4个月。

假如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30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0天产假。

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120,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工资12000元。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生育津贴报销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

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每月5日-25日受理。

收集相关四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个人填写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2017年关于山东产假的最新规定

2017年关于山东产假的最新规定

2017年关于山东产假的最新规定产假是针对在职女性而制定的一项生育假期,在分娩前与分娩后可以让在职女性休假。

最近,各个省份都有新的产假规定,那么,关于山东的产假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关于山东产假的最新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山东产假的最新规定关于晚育假期,新条例增加了产假,2017年产假规定“规定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只要是符合条件生产,不管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都可以增加产假六十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按新条例增加六十天产假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都可以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此前在征求意见建议时,有人提出,建议高龄产妇可以再延长30天或者二孩再延长。

对此,省政府法制办曾作出说明,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论证,认为从妇女产后康复时间、婴儿母乳喂养需要等方面考虑,产假增加六十日较为科学,也较为合理。

山东省陪产假规定天数现在全国29省明确陪产的假期限了,数据显示出最短的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同时也是明确休假期间多数地区明确工资奖金照发。

统计发现,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

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产假工资怎么算产假工资是指待产职工在假期内还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助。

产假期间的工资又叫生育津贴。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这里的工资是指职工按照平时正常出勤时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和公司其它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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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政策规定
生育津贴政策规定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产假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
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

北京市的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

举例说明: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
×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

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
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产假工资规定
按照2017年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

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后生产的第一胎,2017年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

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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