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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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04.28•【字号】京国税函[2011]111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11]111号)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国家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办理的规范性要求以及凭证规范式样,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我局网上申报及IC卡申报系统自2011年5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CTAIS系统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式样,待补丁下发后,再正式启用新版。

请各局做好相关业务布置和技术准备工作,加强与各联网商业银行网点的横向协调和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

二、纳税人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取得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1)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打印;(2)纳税人在市局网站自行下载或在办税服务厅领取缴税凭证后手工填写;(3)由税务机关通过CTAIS或IC 卡申报系统为纳税人打印。

三、新版凭证格式启用后,我局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规格不变,具体为以下两种:(1)A4规格(210×295mm),用于CTAIS或网上申报系统直接打印,以及纳税人从市局网站下载表样后手工填写;(2)市局统一印制的机打规格(230×150mm),主要用于IC卡前台套打,也可用于纳税人手工填写。

业务联系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李音婷,电话:88376877;收入规划核算处,来琳,电话:88371931。

税务局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税务局

税务局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银行端查询缴款业务讲解
2019年9月16日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是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全新推广上线的涉税(费)业务综合办理平台。整合、优化、升级了原国 地税相关涉税费业务系统。
访问方式: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湖北省税务局官网首页链接进入, 网址为:https:///
银行的交易单上盖章是可以进行验证的。
支付令(国库集中支付凭证):
银行缴款回单:
支付令收款人: 户名:待报解预算收入 账号:170404000004278001 开户行:国家金库郧西支库
在电子税务局缴款页面输入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打印【银行转账(机关事业单 位职业年金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纳职业年金,并凭此通知单和银行给的有效缴 款凭证,回税务大厅进行销号。
注意事项:由于CA设备仅支持IE浏览器,因此使用金税盘、税控盘及原 国地税CA设备登录及签名时需要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使用账号密 码登录的用户,可以使用360、猎豹、谷歌等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先选择好认定属期,再点击【查询申报记录】按钮查询出已申报的记录,然后勾选 其中要缴款的记录点击【缴款】。
库支付令,才能去开户行缴纳机关养老保险(去银行柜台时两个凭证缺一不可),普通企业只需打印银行
端查询凭证即可办理缴款业务。银行办结后,会给缴费人一张电子缴款凭证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单位财务人员务必带上财务印章。(纳税人国库支付令收款人为国家金库郧西支库)
请通知纳税人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该项业务,因为企事业单位在银行开户都留有印章模板,缴费完毕后
行政事业单位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机关养老保险及年金具体缴费程序?
1、先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然后在缴款环节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交养老 保险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通知单”。 2、在财政支付系统开具支付令(国库集中支付凭证)。 3、带上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年金缴费通知单、支付令去银行柜台划款缴纳养老保险和年金。 4、带着年金缴费通知单和银行给的有效缴款凭证去大厅进行职业年金销号。 5、销号后在大厅或者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凭证。

银行业纳税操作指南2019版

银行业纳税操作指南2019版

银行业纳税操作指南2019版摘要:一、前言- 银行业纳税操作指南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二、纳税主体与纳税义务- 银行业纳税主体的分类- 各类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三、税种与税率- 银行业涉及的主要税种- 各税种的税率四、纳税申报与缴纳- 纳税申报流程- 纳税缴纳方式及期限五、税收优惠与减免- 银行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减免申请程序六、纳税风险防范- 纳税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纳税风险防范措施七、纳税合规管理- 纳税合规的重要性- 纳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八、法律责任与处罚- 未按规定纳税的法律责任- 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九、结语- 对纳税操作指南的总结和展望正文:【前言】银行业纳税操作指南2019 版旨在为银行业纳税主体提供详细的纳税操作指导,帮助纳税主体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纳税风险。

本指南适用于我国银行业各类纳税主体,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纳税主体与纳税义务】银行业纳税主体分为企业纳税主体和个人纳税主体。

企业纳税主体包括各类银行、信用合作社等;个人纳税主体包括银行员工。

企业纳税主体需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个人纳税主体需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

【税种与税率】银行业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税率为6%、9%、13% 三档;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地区不同分为7%、5%、1% 三档;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

【纳税申报与缴纳】纳税申报流程包括预缴、汇算清缴和报送纳税资料等环节。

企业纳税主体需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基进行预缴,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个人纳税主体需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 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缴纳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缴纳期限根据税种不同而有所差异。

【税收优惠与减免】银行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关于增加

关于增加
关于增加“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提高税款入库效率,自2011年5月28日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将在全市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增加“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该业务是将现行的大厅申报、自行缴纳税款的业务模式,改为大厅申报、商业银行查询缴纳税款的业务模式。
一、业务流程:
4.承办银行为纳税人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见附件2),作为纳税人完税凭证和财务记账凭证。
5、《通知单》背面提供缴税须知,提示纳税人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
目前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中信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以后还将陆续增加更多的商业银行。纳税人只要在上述银行开立账户,或以现金方式缴税,均可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未在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银行开立账户: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款国库(银行)名称:
小写(合计)金额:缴款书交易流水号:
大写(合计)金额:税票号码:
税(费)种名称所属时期实缴金额
第次打印打印时间:
第二联作付款回单(无银行收讫章无效)复核记账
1.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税人员在征管系统录入申报表,生成电子税票及《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简称《缴税凭证》见附件1),税务机关不再为纳税人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
2.纳税人在《缴税凭证》上签章后,持《缴税凭证》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缴税业务。

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款缴纳方式的说明及操作指引(2019.3.29)

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款缴纳方式的说明及操作指引(2019.3.29)

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款缴纳方式的说明及操作指引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目前已开通的税款缴纳方式(一)税务端(二)扣缴客户端(三)WEB端二、税款缴纳方式说明及操作指引(一)三方协议缴税三方协议缴税适用于已经在税款所属税务机关签署了三方协议的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进行实时扣款。

三方协议的签订分为网签和面签两种方式。

1.网签:单位扣缴义务人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签订委托划缴税款协议。

(目前,暂不支持自然人纳税人网签三方协议。

)流程:(1)单位扣缴义务人以实名认证方式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

(2)如未签订纸质协议,进入【委托划缴税款协议】模块,在是否签订协议提示框中点击“否”,阅读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到滚动条下方勾选点击“下一步”进入表单填写页面,填写相关数据,点击保存并提交即可立即验证。

(3)如已在银行签订纸质协议,进入【委托划缴税款协议】模块,在是否签订协议提示框中点击“是”并输入纸质右上方的三方协议号,进入表单页面,填写相关数据,点击保存并提交即可立即验证。

2.面签: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纳税人在银行签订纸质协议,由税务人员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录入三方协议进行验证。

流程:(1)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纳税人自行到开户银行,签定纸质三方协议划缴税款协议。

(2)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人或银行将纸质协议或信息传送到税款所属地税务机关,由税务人员将三方协议信息录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并通过TIPS系统向开户银行发起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信息验证。

3.特别提示:个人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适用对象: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的个人,以个人身份申报缴纳税收时使用。

由自然人纳税人在银行签订纸质三方协议后,税务人员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进行三方协议登记,并对提交银行信息的进行验证。

注意:目前,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三方协议缴款只支持个人三方协议。

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简介-1

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简介-1

(三)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意义
● 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 能力,方便纳税人缴税;
● 有利于发挥税务和银行电子网络 功能,简化业务操作;
● 有利于提高税款入库速度,提高 财政资金运用效率。
(四)银行端查询缴税主要特征
● 为(未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纳 税人提供多样性的纳税申报方式。 除现行的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以外, 还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网上功能进行 网上纳税申报。
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简介

一、前言
● 2009年上半年,为贯彻《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 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库 [ 2007] 49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地方税务局使用国库信息处理系 统实现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 国税函 [ 2007] 724 号),落实 该项推广工作的总体部署,武汉市财政、 国税、地税、国库及商业银行等部门共 同努力、协同工作,自该2009年7月6日 通过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成功处 理第一笔实时电子扣税笔资金划缴入库 开始,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于2010年6月 1日,将已签订电子扣税三方协议的纳税 人由地方横联系统全部移植到TIPS。
●缴款成功后,商业银行向纳税人开 具“付款凭证”。
谢谢各位! 不妥之处,请予指教。
再 见
●为纳税人提供真正的多渠道的缴税。纳 税人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纸质缴款书, 而是以在税务机关征管系统中完成纳税申 报并取得纳税申报流水号后,凭《银行端 查询缴税凭证》到商业银行柜台(或凭号 到网上银行)确认纳税申报信息无误后即 可完成税款缴税。
●纳税人缴款成功后,由开户银行负 责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回单 联)并加盖银行转讫印章后向纳税人 提供,作为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凭证。 ●纳税人取得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方 式灵活,即可以机打也可以手工填写 。

2020年国库知识竞赛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40题)

2020年国库知识竞赛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40题)

2020年国库知识竞赛判断题库及答案(共140题)1、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同级国库的领导,监督所属部门、单位,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范围动用国库库款。

()正确答案:正确2、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属代收性质,不是正式入库。

国库经收处可以办理预算收入退付。

()正确答案:错误3、商业银行、信用社申请代理支库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受理与初步审查,并负责审批。

()正确答案:错误4、中央国库业务应当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对中央财政负责。

地方国库业务应当中央国库的指导和监督,对地方财政负责。

正确答案:错5、《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离开该金融机构工作后,被发现在该金融机构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规定的,仍然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正确答案:对6、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均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

()正确答案:错7、国库经收处收纳预算收入时,可适当向缴款人收取费用。

正确答案:错8、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

()正确答案、对9、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按照国家财政体制的规定,分别属于同级财政机关。

()正确答案、对10、支库以下经收处的业务,由国库的基层机构代理。

()正确答案、错11、国家的一切预算支出,一律凭各级财政机关的拨款凭证,经国库统一办理拨付。

()正确答案、对12、各级国库库款的支拨,必须在同级财政存款余额内支付,可办理转账,或支付现金。

()正确答案、错13、根据《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市辖区建立一级财政的,应设臵同级国库。

()正确答案、对14、在不设中国人民银行机构的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当地专业银行办理。

()正确答案、对15、各级国库的工作机构,总库设司,分库设处,中心支库设科,支库可根据业务量大小确定要否设股,但至少应有专人负责。

()正确答案、对16、由商业银行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布设POS机的,其国库资金划缴流程2当地省级人民银行银行与布设POS机的省级商业银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迟于下一工作日13:00。

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流程20120418

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流程20120418

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流程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委托缴款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该查询缴税包括: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商业银行柜台查询缴税、网上银行查询缴税等三种方式。

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的业务流程1、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产生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即应征凭证序号)提供给纳税人。

2、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POS机上刷银行卡,选择缴税并输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征收机关代码,或者通过POS机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连接串口自动读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征收机关代码,POS机布设机构据此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发起银行端查询缴税信息。

3、TIPS将银行端查询缴税信息发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确认后生成电子税票信息发送TIPS,TIPS将电子税票信息发送给POS机布设机构。

4、POS机布设机构将电子税票信息通过POS机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核对确认后,输入银行卡密码办理缴税。

5、POS机布设机构将纳税人付款缴税指令转换成银行卡交易信息,发送至发卡银行。

6、发卡银行划款后,将划款结果返回给POS机布设机构; POS机布设机构通过POS机提示纳税人缴税成功,并打印POS 机缴税回单。

同时POS机布设机构将划款结果转换成电子税票划款回执,通过TIPS发送至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作税款上解。

7、纳税人在POS机缴税回单上签字后交税务机关征收人员。

8、税务机关征收人员收到POS机缴税回单并核对无误后,根据纳税人需要打印《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交给纳税人作为完税证明。

9、POS机布设机构向国库办理资金划缴。

10、国库收到POS机布设机构划缴的资金后办理入库。

11、税务机关根据国库返回的税款入库报表和电子税票入库流水信息,在税收征管系统做税款入库销号。

二、商业银行柜台查询缴税的业务流程1、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者网上完成纳税申报后,纳税人到商业银行柜台通过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办理缴税业务的,可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样式见附件一),或在税务部门、商业银行直接领取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手工填写,然后到商业银行柜台办理。

土地出让类非税收入缴费指引

土地出让类非税收入缴费指引

土地出让类非税收入缴费指引(试行)本指引适用于缴费人在网上办税系统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费两项土地出让类非税收入缴费业务。

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本指引,不断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便利化水平。

1.缴费通知1.1业务概述自然资源部门向税务机关推送费源信息,税务机关据此通知缴费人申报缴纳。

1.2业务流程1.3业务规范税务机关接到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的土地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后,应当及时通知缴费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

1.4办理时限本事项即时办结。

1.5报送资料无。

1.6业务依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机关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2.申报缴费2.1业务概述缴费人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等规定的金额和付款期限,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或办税服务厅核对确认《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确认无异议的,完成土地出让收入申报缴费。

对表内信息存在异议的,需备注具体原因后退回税务机关处理。

缴费人依据《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规定的金额和付款期限,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或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完成土地闲置费申报缴费。

2.2业务流程2.3业务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申报缴纳期限为土地出让合同等签订(制发)之日起,至土地出让合同等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止。

土地闲置费的申报缴纳期限为自然资源部门向缴费人送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

2.4办结时限本事项即时办结。

2.5报送资料《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2.6业务依据2.6.1土地出让收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机关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2.6.2土地闲置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2号)3.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收入3.1业务概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缴费人)依据招拍挂文件向自然资源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抵作土地出让收入,由保证金收取单位代竞得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以缴费人名义申报时,可以采取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办税系统生成《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经保证金收取单位签章确认后,送交收取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划缴入库。

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流程操作培训

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流程操作培训
②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图5)可多次在个税扣缴系统 中打印。
图6
(二)在湖北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 申报并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仅以单位纳税(费)人社保费申报为例,其他税(费) 比照此操作。
1、申报操作:进入电子税务局(图7),点击“税费 申报缴纳”——“申报表报送”,在“申报表报送”页, 选择“社保费(按核定)”申报表,输入税款所属期起 止,点击“添加”。(图8)
第三步:纳税(费)人采用现金缴纳税费的,持《银 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可到全市任何一家已开通此项业务 的银行网点办理;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税费的,持《银行 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开户银行的营业 网点办理。
第四步:商业银行录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所 示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码等相关信息,通过银行系统 查询出电子税票信息,核对无误后扣款缴库。
图3
2、打印缴款凭证:点击左侧栏目中“网上缴款”—— “打印缴款凭证”,勾选申报成功的申报表,点击“立 即缴款”(图4),系统自动打印出《银行端查询缴税凭 证》(图5)。
图4
图5
3、注意事项: ①第一次采用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在申报之前,请
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缴款模式”设 置中,选择“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税”模式(图6)。
第五步:缴税费成功后,银行网点负责打印《电子缴 税付款凭证》,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纳税(费)人,作 为纳税(费)人的会计核算凭证,纳税(费)人不需再 去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
1.此业务只适用于未签订TIPS三方协议的纳税(费)人 缴纳税(费)款;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费)人仍然 在外网申报税费(含社保费),采用网上扣款模式进行 实时税费划缴。
银行端查询缴税扣款协议的纳税 (费)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费 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即将原在办税服务大厅开具纸质 缴款书缴纳税费的模式,改为可在商业银行网点查询缴 纳税费,由银行网点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模式。

关于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的通告

关于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的通告

关于推广银行端查询缴税的通告尊敬的纳税人:为优化办税流程,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减少税收征纳成本,提高税款入库效率,自2012年6月1日起,在武汉地区推行银行端查询缴税。

为保证此项业务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银行端查询缴税的定义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委托缴款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关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二、银行端查询缴税适用范围该查询缴税适用于未与税务、银行签订委托缴款协议的所有纳税人(包括使用纸质税收缴款书的缴款人)。

三、推行银行端查询缴税对纳税人的益处1.银行端查询缴税是继实时扣税、批量扣税之后又一种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纳税申报方式,具有扣款时间灵活、操作简便的特点,能够满足广大纳税人对电子缴税多样化的需求;2.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纳税人不需与税务、银行签订委托缴款协议,只要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即可选择已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开户银行全市任何一个对外营业网点,进行税款、滞纳金、工本费等款项的电子划缴(使用现金缴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全市任何一家银行对外营业网点缴款),增强了纳税人缴纳税款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使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灵活选择缴税的时间,便于纳税人集中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采取银行端查询缴税,纳税人不再需要在税务机关和银行之间往返奔波、排队等候,将极大地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真正实现了方便纳税人缴税,提高了缴税的效率。

四、银行端查询缴税具体业务方式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包括: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商业银行柜台查询缴税、网上银行查询缴税等三种具体业务方式。

五、业务办理流程(一)刷卡缴税(按现行方式不变)(二)商业银行柜台查询缴税方式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窗口完成申报。

2.申报窗口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提供给纳税人。

3.纳税人需办理转账手续的,在凭证上手工填写“付款人名称”和“付款人账号”,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9.12.06•【文号】银发〔2019〕292号•【施行日期】2020.0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2019〕292号为规范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有关各方的业务行为,维护国库资金安全,保障缴款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

附件: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12月6日附件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有关各方的业务行为,维护国库资金安全,保障缴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1989)财预字第68号)、《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1号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第2号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公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托商业银行或清算机构与国库直连的网络通道,为各类预算收入经收入库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

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是国库经收业务的延伸,是仅面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缴税一网通网银自助缴税业务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缴税一网通网银自助缴税业务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缴税一网通(网银自助缴税业务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缴税一网通(网银自助缴税业务))操作流程在线缴税流程一、在线缴税流程一、1、应缴税款查询1.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切换到查询服务-申报缴款查询-未缴款信息查询模块,点击缴款1.2在跳转到的页面中勾选未缴款的记录,选择支付方式为网银在线支付,点击缴款1.3在弹出的确认窗口中点击确认2.1页面跳转到结算中心支付网关页面()2.2选择缴款银行2.3登录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网银付款(1)进入深圳农商行网银支付平台,核对订单信息无误后,输入网银用户名(或账号或卡号)、查询密码、附加码登录输入交易密码、手机动态密码或ukey密码,确认支付(3)支付成功,进入支付结果页说明:1、登录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网银前,请先安装网银安全控件(只需安装一次)。

2、暂时仅支持开通网银支付功能的个人网银客户使用。

如未开通网银支付功能的证书版客户,可通过网银->网上支付->网上支付功能设置进行开通,手机动态密码版客户需至网点开通该功能。

3、该交易不受我行网银支付日限额控制,但地税端控制单笔支付限额。

4、上述操作流程仅为操作步骤演示。

2.4网银付款成功,回到结算中心支付结果显示页面3、缴税结果确认3.1支付完成后,在原页面中点击支付成功,页面跳转到已缴款信息查询页面3.2缴款成功后,从第三个工作日起,到查询服务-申报缴款查询-已缴款信息查询,点击开具电子缴款凭证,开具电子缴款凭证。

辅助流程二、二、辅助流程1、历史交易查询1.1在查询服务-申报缴款查询-网银税款交易查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网银税款交易记录1.2勾选状态为状态不明的记录,点击查询银行扣款状态,可以对订单状态进行更新2、重新缴款2.1勾选状态为状态不明的记录,点击重新缴款,在弹出的确认窗口中点击确定2.2页面跳转到结算中心支付页面后续操作与缴款完全一致,请参考缴款部分的说明。

3、税票作废3.1申报缴款查询-网银税款交易查询中,勾选缴款记录,点击作废3.2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确认3.3作废成功。

银行端查询缴税的操作流程

银行端查询缴税的操作流程

银行端查询缴税的操作流程————————————————————————————————作者:————————————————————————————————日期:银行端查询缴税的操作流程银行端查询缴税是依托财税库银的一种新型缴税模式,是指纳税人在综合征管软件已有应征信息的情况下,持在网上申报系统或在综合征管软件中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商业银行进行查询并划缴税款,或者自行在开户行网上银行查询并通过网银办理缴款手续的业务,后期核算与实扣相同。

这种缴税方式不需要纳税人签署三方协议,不需要打印或手工填写税票,税款通过银行直接划缴国库,自动实现销号记账,是财税库银系统的又一缴税功能。

具体操作如下: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通过CTAIS进行申报,录入申报表并保存成功,若纳税人有应补退税额,则会产生应征税款。

二、进入CTAIS系统的【征收监控—申报征收—征收—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模块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如图2.2.14.3_1。

(图2.2.14.3_1)1.输入查询条件,纳税人识别号。

如图2.2.14.3_2。

(图2.2.14.3_2)2. 其中:滞纳日期止为必录项,默认为系统日期,如果没有录入或者录入的其他小于系统日期,点击查询,则会分别给出如图2.2.14.3_3和图2.2.14.3_4所示的提示。

(图2.2.14.3_3)(图2.2.14.3_4)3.在查询结果中,选中某行,系统会自动把相同的应征凭证序号记录选中,如图2.2.14.3_5。

(图2.2.14.3_5)4.若选中的行其应征凭证序号为空,则系统会给出提示,如图2.2.14.3_6。

(图2.2.14.3_6)5.若选中记录正常,系统将根据当前页面上的滞纳截止日期止自动计算其滞纳金,并给出提示,最后将数据显示在下面的数据窗口中,如图2.2.14.3_7和图2.2.14.3_8。

(图2.2.14.3_7)(图2.2.14.3_8)6.点击【打印】,将会打印该缴税凭证,如图2.2.14.3_9。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税库银业务流程一.流程图①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申报形成扣税信息,并将信息发送至TIPS③TIPS将扣税信息转发至商业银行④商业银行根据扣税信息扣款,并将扣款回执发送至TIPS⑤TIPS将扣款回执转发至税务机关二.CTAIS中“实时扣款”业务操作进行“实时扣款”业务的纳税人,务必是三方协议签署成功的纳税人。

大厅操作人员通过【征收监控各开票模块】(如:税票录入、申报表储存后调用开票模块、清理税款开票等)进行税款征收。

进入任何开票模块在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会自动默认开具税票类型为『银税实时保留』,也就是只同意开具591(一联式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银行信息会默认自动带出三方协议签定的银行信息。

假如是未签定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选择『开具纸质税票』选项。

CTAIS中开票模块如下:申报征收税款一.增值税申报(一).网络申报1.纳税人自行IC卡远程抄报税处理后,自行网络上传申报表,通过票表比对成功后对电子税票点击“储存成功”,提示:“税银实时保留成功”,证明税款已经划缴成功。

2.纳税人自行对IC卡进行清卡处理。

3.纳税人储存税票成功后,税票信息自动上解销号。

4.若储存电子税票失败,“中税软件”设定申报开票只能一次,强制纳税人不能再次开具税银票,只能由纳税人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进行“税票作废”处理后,“申报征收岗”操作员重新为纳税人开具电子税银票进行缴款。

操作路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操作员通过CTAIS【征收】—【税票处理】—【税票作废】,作废失败的税银票,防止产生“应缴未开票”信息月末影响会统人员结账。

税票作废后通过CTAIS【征收】—【清理税款开票】—【申报非缓缴税款开票】模块在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会自动默认开具税票类型为『银税实时保留』,也就是只同意开具591(一联式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银行信息会默认自动带出三方协议签定的银行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2011年1月30日银发〔2011〕3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委托缴款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纳税人到商业银行柜台通过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办理缴税业务的,可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式样见附件),或在税务部门、商业银行直接领取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手工填写,然后到商业银行柜办理。

商业银行柜员依据纳税人提供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发起相关查询请求报文。

纳税人通过销售点终端(POS)机刷卡、网上银行等自助支付方式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系统直接依据纳税人输入或系统读入的符合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要求的信息发起相关查询请求报文。

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组织,密切配合,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宣传培训,确保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顺利开展。

三、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接口规范做好接口软件开发,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税务机关开展此项业务,不得无故拒绝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06.06•【文号】财库[2007]49号•【施行日期】2007.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07〕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规范和推进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业务,建立财税库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有利于简化业务操作,有利于方便纳税人缴税,有利于提高税款入库速度,实现财政、税务、国库间信息共享,为相关部门加强税收征缴管理和进行统计分析及预测提供有力支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工作。

2006年已开始在有关省试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并组织做好实施前相关准备工作。

2007年,在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和优化操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各地应当认真按照本方案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本地区的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争取于2010年前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的全面开展。

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实施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反馈有关情况和问题,保证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的顺利实施。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金融机构。

北京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北京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务机构代码税务机关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付款人账号征收项目应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金额合计小写
银行端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务机构代码
税务机关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
付款人名称
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付款人账号
征收项目
应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
金额合计(小写):¥
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叁元肆角
付款人(章)
经办人(章)
银行记账员
(章)
限缴日期:
注意事项: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即为申报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即为计算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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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会计结算部
关于下发《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
操作流程》的通知
各分行、直属支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通知的要求,为解决未签订委托缴税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国库处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发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我行目前已开发完成银行端查询缴税功能,并已通过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国库处的验收,将于2011年6月27日正式切换上线。

银行端查询缴税功能正式上线后,各营业网点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银行端查询缴税工作,不得无故拒绝办理此项业务。

为使各营业网点准确办理银行端缴税业务,现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义
银行端查询缴税是指纳税人无需签订委托缴税协议,由纳税人直接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见附件一)到银行窗口办理缴税业务。

二、凭证审核
纳税人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时,应向银行出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柜员收到纳税人提交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时应审核以下内容:
(一)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各要素是否填写齐全;
(二)付款人为个人的是否在凭证上签字或签章;
(三)付款人为对公客户的是否加盖银行预留印鉴,预留银行印鉴是否相符;
(四)经办人是否在凭证上签字或签章;
(五)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付款金额大小写是否相符。

三、系统操作
(一)柜员审核凭证无误后,在核心系统中间业务“59209银行端查询缴税”交易界面分别录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后,录入税务机关代码回车后系统回显税务机关名称,柜员核实凭证上税务机关名称是否与系统回显税务机关名称相符。

(二)缴费类型的选择及系统处理
如为现金缴税在缴费类型选项中选择现金,光标自动移至缴税金额栏;
如为存折或借记卡缴税在缴费类型选择存折或借记卡,系统则提示进行刷折或刷卡,刷折或卡后输入密码,存折则需要输入凭证号码,系统自动校验凭证与密码是否匹配,系
统回显付款人名称,光标自动移至缴税金额栏;
如为对公客户缴税在缴费类型选择企业账户,输入付款人账号回车后系统自动回显付款人名称,光标自动移至缴税金额栏;。

(三)柜员在缴税金额栏输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的合计金额,回车后系统自动校验录入信息是否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中记载的信息相符,如相符,系统回显征收项目明细。

(四)柜员核实征收明细无误后选择提交键进行提交,系统自动将税款划至223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中,同时系统打印一式两联吉林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第一联加盖银行章作借方凭证,第二联加盖银行章交客户作付款回单,《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

(五)日间对账账务处理
营业期间接收到清算国库发来的日间对账报文后,依据对账结果,系统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自动向清算国库划缴资金。

(六)日切对账账务处理
日切对账时,接收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发来对账报文后,依据对账结果,系统自动发起大额往账交易,但因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发来日切对账报文时,大额支付系统已日切关闭,故该笔交易未发送成功,次日需总、分行清算中
心依据业务管理系统中财税库银清算报文中批次号、总金额及付款行行号确定是否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可重发报文,确定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应于9:00前在汇兑发送界面(交易码:3213)选择1 (可重发报文)进行发送。

(业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10.170.136.13:8000/app)
会计结算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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