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基本常识
人民调解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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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基本常识人民调解的基本常识讲解人:何娜一、人民调解的概念人民调解也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它受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
它与民间自发的调解活动是有本质区别的。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2)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3)向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报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并负责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三、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1)依法、依德的原则;(2)自愿平等的原则;(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四、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八字方针。
五、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哪几个部分组成?(1)司法调解(诉讼调解):人民法院主持下的诉讼内的调解,与判决有同等的效力;(2)行政调解:行政机关主持下的调解;(3)人民调解。
六、人民调解工作“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内容司法部提出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五有”是:(1)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2)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3)有纠纷调解、回访记录簿;(4)有纠纷调解的统计台账;(5)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工作场所即调解室(庭)。
“四落实”是:(1)组织落实;(2)制度落实;(3)工作落实;(4)报酬落实。
“六统一”是: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
七、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八、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的权利(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九、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前应当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应当告知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人民调解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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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岗位职责人民调解员是指由人民政府组织的、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为职责的专职调解人员。
作为基层纠纷调解的重要力量,人民调解员担负着多项职责,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人民调解员的职责。
一、调解纠纷人民调解员的首要职责是调解纠纷。
他们通过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分析矛盾的本质及原因,引导双方进行对话,协助双方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应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双方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调解纠纷不仅能够解决个体纠纷,还能够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二、宣传法律知识人民调解员还负有宣传法律知识的职责。
他们要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开展法律讲座、撰写法律宣传资料等活动,人民调解员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避免因对法律的无知而引发的纠纷。
同时,人民调解员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三、培训调解人才人民调解员还承担着培训调解人才的职责。
他们要组织和开展各类纠纷调解培训,提升调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调解能力。
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能够培养更多的优秀调解人才,不断完善调解机制,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人民调解员还要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参与社区建设人民调解员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他们要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和诉求,帮助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
人民调解员可以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凝聚力和互信度,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通过参与社区建设,人民调解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自身的作用。
五、参与矛盾预防和处理作为矛盾调解的主力军,人民调解员还要积极参与矛盾预防和处理工作。
他们要关注社会矛盾的动态变化,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矛盾,防止矛盾升级。
在矛盾处理中,人民调解员要运用各种调解技巧和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各项规章制度
![人民调解各项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99a0542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fe.png)
人民调解各项规章制度人民调解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机制,旨在通过第三方中介的方式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和争议。
为了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进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人民调解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民调解的定义与原则、人民调解组织与人员的管理、人民调解程序的规定以及人民调解成果的确认与执行。
一、人民调解的定义与原则人民调解是指在法律框架下,以当事人自愿、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方式解决纠纷和争议的一种方式。
在人民调解中,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人民调解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平等原则以及保密原则等。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自愿选择参与调解,不受外部压力或强制力的干扰;公正原则是指调解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当事人的利益;公开原则是指调解过程应该公开透明,防止权力滥用;平等原则是指各方当事人在调解中地位平等,没有强弱之分;保密原则是指调解过程中的信息保持机密,防止信息泄露。
二、人民调解组织与人员的管理为了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进行,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和管理机制。
人民调解组织可以设立法院调委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人民调解人员的选拔、任命和管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他们应该具备法律、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有一定的道德素质和责任心。
人民调解人员的任期应当明确,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三、人民调解程序的规定人民调解程序是指在进行人民调解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规范。
一般而言,人民调解程序包括接待、登记、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和落实等环节。
在接待环节,人民调解机构应当接受当事人的咨询和申请,并进行初步了解。
在登记环节,人民调解机构应当详细记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纠纷情况。
在调查环节,人民调解人员需要对纠纷进行调查、了解各方意见以及相关证据。
在调解环节,人民调解人员会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调解,寻求达成解决方案。
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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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精选资料】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的职能决定了我们必须面向群众,服务群众,这也是我们工作的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待群众要有感情,这是我们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前提,只有把握住这一点,我们的工作才会向正确的方向前进。
在基层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处理纠纷矛盾,明辩事非是目标,方法、技巧是关键。
虽然在司法行政工作战线上,工作时间虽不算长,但在对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的基础上,对调解方法、技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
调解工作要用心调解,首先从倾听开始,通过倾听架起一座通往当事人心灵的桥梁,但在听当事人述说时忌听片面之词。
在听的过程中,让当事人通过诉说宣泄情感,逐步调整心态。
通过倾听了解案情,同时在倾听时要注意自己所坐的位置、姿态,更要注意当事人的眼光走向。
要运用自己的肢体语言,配合人性化的动作,如扶一下当事人,或者为当事人搬一把椅子、递一杯温水等,总之,要尽可能让当事人感受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他所陈述的事情的重视。
另外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忌听片面之词。
矛盾纠纷一方当事人在陈述纠纷时,大都刻意强调其有理的一面,而对自己的过错则采取避重就轻的态度,因此调解员要注意“兼听则明”的警示,否则就容易陷入一方陈述者设的“套子”中,而使调解陷入僵局。
积极劝导矛盾双方换位思考,使其发现自身过错,为化解纠纷矛盾创造主动条件。
调解员在调解中要善于通过循循劝导,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其站在对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引导他们发现自己的过错,教育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各自站在对方的位置立场上设身处地想一想,这样才能使其既客观地评价对方的过失,又冷静地审视自己的错误,从而掌握调解工作主动权,最终达到解决双方矛盾的结果。
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把依法调解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情、理、法的统一。
人是有感情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的产生,多数都有感情由好到差的演变过程。
【法律常识】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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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一)受理纠纷1、是纠纷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2、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纠纷后主动调解;3、上级部门交办调解。
受理纠纷后,如发现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或者当事人表示异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提请有关部门解决。
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调解前的准备工作1、受理纠纷后,要向当事人、知情人和周围群众、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纠纷情况、弄清纠纷性质,拟定调解方案;2、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三)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使得当事人在知道“利害得失”的情况下接受调解。
如果当事人能互谅互让,调解人员应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人员应当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性解决方案,使他们经过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四)做好回访工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先进行劝解;拒不履行的,如未经司法确认,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经过司法确认的,告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合法权益。
(五)做好调解卷宗等档案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二、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不同点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作为劳动仲裁的结案方式,存在着相同的地方: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在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如果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将不予受理。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为执行调解书和裁决书而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执行。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工作经验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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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工作经验与建议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工作经验是指通过对实际发生的调解案例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取出对人民调解工作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教训,为人民调解机构提供参考和指导。
下面笔者将根据多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结合相关案例,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人民调解工作要注重法律常识和调解技巧的提升。
调解员应当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涉及调解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
只有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则,调解员才能在调解过程中准确判断和正确引导双方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其次,人民调解工作要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
调解员要以耐心和真诚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倾听和主动引导当事人表达意见和诉求。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调解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和利益诉求,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工作。
同时,人民调解工作要注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
调解员应当坚持客观中立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和选择。
调解员应当引导当事人主动解决矛盾和纠纷,达成自愿协议,而不是强行干预或强迫当事人接受某种解决方案。
最后,人民调解工作要注重完善机制和规范程序。
调解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和相关规定的程序要求操作,保证调解的公正和合法性。
调解员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调解理论和实践,提高自身的调解技能和水平。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工作经验与建议是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和提炼,从而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
调解员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完善机制和规范程序。
相信通过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人民调解工作将会不断进步,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资料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7d75bd72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a9.png)
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 。
履行方式
协议中应明确具体的履行方式,如支付款项 、交付物品等。
催促履行
如一方逾期未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催促其 履行,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对内效力
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 遵守协议约定。
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外效力
如第三方与该协议相关,如涉及担保人等, 该协议对第三方也具有法律效力。
05
人民调解的工作方法
口头劝解
口头劝解是指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口头的方式对当事人 进行劝解和释明,以促进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一种方法。
口头劝解的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有效,能够及时平息争 端,解决矛盾。
口头劝解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04
人民调解的协议
调解协议的内容
双方当事人信息
协议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等基本信息。
纠纷事实和调解结果
详细描述纠纷的事实、经过和最终达成的调 解结果。
履行方式和期限
明确双方当事人应如何履行协议,并规定履 行期限。
违约责任
约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 任。
调解协议的履行
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正地进行调解。
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告知当事人权利
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应当向当事人明确告知其诉讼权利,并确保当事人充 分了解这些权利。
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人民调解员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干涉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和决定。
便民及时原则
提供便利服务
人民调解员应当提供方便快捷的调解服 务,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负担 。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4f5810c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01cf44c.png)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是指国家对纠纷纠纷的处理机构、人员和程序进行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运行的体系。
它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的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采用和解等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安排。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调解,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组织体系: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调解组织网络,在社区、村组、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员,并统筹协调各级调解机构的工作。
2. 调解程序:明确纠纷登记、申请、受理、调解、协议达成和归档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公正、有效进行。
3. 调解权力:明确人民调解员的权力和职责,增强其调解能力,保障其积极履行调解职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4. 依法运行: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进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实施对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有效解决一些低风险、低复杂度的矛盾纠
纷,减轻司法机构负担,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同时也能增进社会互信,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8d59f73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9025111.png)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其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是指依法建立的、由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下面就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一、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人民调解法》是我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人民调解的组织、程序、调解员的条件和权利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组织机构。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负责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而人民调解员则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的人民调解工作。
三、工作程序。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接待、调查、调解和文书处理等环节。
在接待环节,人民调解员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在调查环节,要深入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搜集相关证据;在调解环节,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协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文书处理环节,要及时准确地制作调解文书,保障调解协议的执行。
四、调解效果。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核心是要取得良好的调解效果。
调解效果主要体现在纠纷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促进。
只有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才能更好地实现调解效果。
五、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
首先,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其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
其次,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支持力度,提高其管理和监督能力。
最后,要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总之,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工作个人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个人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3b64861d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ab.png)
人民调解工作个人总结一、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具备很多的素质和能力,首先是法律素质,即必须熟悉法律、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了解法律程序等等;其次是心理素质,这种素质对于调解员来说非常重要,即自我调节,不卷入案件中的情绪,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给出科学的建议;最后是语言表达能力,人民调解工作的一大重要点就是沟通,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让当事人理解调解员的意图,也让对方能够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二、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应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与调解对象进行灵活变通。
例如,某些纠纷可能需要采取比较严格的法律手段,而其他纠纷则可能需要采取更为温和和灵活的对话谈判等方式。
调解工作中一定要在适当的时候灵活运用手段。
总之要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采取不同的方法。
三、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科学的调解方案调解不是争吵,调解也不是把人指来指去,而是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在保持中立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出科学的调解方案。
调解员要着重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仔细研判各方情况,适时适度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调解建议。
四、德语调解人应加强德语能力和国情意识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国人的素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人民对调解的要求越来越高,调解员只有具有德语能力和有一定的国情意识才能更好地进行调解工作,在人民调解中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
五、加强法律教育,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作为人民调解员,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调解员,就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但法律是一门相当深奥的学问,调解员必须通过持续的法律学习和实际的调解工作进行练习,不断增加自身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
六、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人民调解的工作显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
如果一名调解员能够在自学中取得一定的进展,能够善于发挥自身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人民调解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更加快速的有效地推进整个人民调解工作的进展。
调解方法与技巧
![调解方法与技巧](https://img.taocdn.com/s3/m/9496c93c482fb4daa58d4bee.png)
调解方法与技巧调解方法与技巧撰稿人:陈家谷做什么事,都讲究方法与技巧。
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不对头,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失败。
调解工作讲究方法与技巧,尤其重要。
一、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为开展调解创造先决条件。
凡发生矛盾纠纷的,都是因某些利益冲突而又不能达成共识,各持己见才发生纠纷。
因此,双方当事人心中都有一个“结”,一股气,情绪都很激动。
我们要做好调解工作,首先必须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他们心情平静了,才能进行调解。
否则无法调解,甚至愈演愈烈,发生更严重后果。
如何稳定当事人的情绪?1、创造一个亲近、祥和、安定的氛围。
调解人员对申请调解或是走出去调解的,对当事人都一样热情,贴近他们,关心他们。
在嘘寒问暖拉家常基础上,对他们发生的事情表示关切,也表明帮助他们公平合理解决问题,借此转移双方当事人“对抗”的注意力。
(例)2、在当事人之间树立信任感。
调解人员在当事人之间一定要树立平等待人和公平、公正处事的形象。
使他们消除不必要的顾虑,坚定依靠调解解决纠纷的信心。
(例)3、引导当事人树立自我探讨、认识、处理相互之间所发生的纠纷的决心。
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明确提出:人与人之间发生一些矛盾冲突很正常,在社会上经常发生。
解决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渠道,也可以通过调解解决。
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己的组织机构,也是第三方参与当事人之间对双方发生的问题进行重新认识、探讨和协商处理,这样既省钱省力,又不伤和气达到化解矛盾,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肯定他们,愿意接受调解是有觉悟的积极表现。
(例)二、在调解中一定要严格掌握“评、判、裁、决”四个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党政机关,也不是司法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第七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调解机构没有作出判决、裁定、决定的权力。
在具体调解工作中,对当事人的是非对错,不要随便批评、评论,更不能作出判决、仲裁或行政决定。
在调查询问过程中的问话都要周密设计、讲究语气,回避在谈话中出现对当事人任何一方有刺激性的言语,同时启发和要求当事人都要心平气静地叙述事情经过,不要随意指责对方或刺激对方,如出现过激的语气和言语时,及时予以纠正。
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42974213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e8.png)
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人民调解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近年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围绕人民调解现状进行调研分析,以期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提供参考。
一、人民调解的定义和基本情况人民调解是指依法通过协商或者调解,化解纠纷,达成互利互惠,和谐相处的一种方式。
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是一种民间自愿调解方式。
近年来,国家对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扩大了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加强了工作力度,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如《人民调解法》。
当前,全国使用人民调解方式处理民事、行政等纠纷的案件比例不断攀升,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和不足1.优势1)人民调解的成本低,效率高。
人民调解主要靠自愿参与,所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因此成本很低。
同时,人民调解不需要像诉讼那样拖延很久时间,有效地处理矛盾纠纷,避免影响社会稳定。
2)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强。
人民调解员以身为当事人外人的中立立场,帮助双方达成公正、合理的协议,保障公民权利和重视其人格尊严。
3)人民调解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人民调解依靠双方共同协商处理,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还培养了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增强了他们的合作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2.不足1)缺乏专业性:由于人民调解员并非受过法学专业训练,他们对法律的了解不足,处理纠纷时可能依据经验和常识,而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容易引发事情的失败,无法达到与其它方式相同的处理结果。
2)工作重复:过多的人民调解员也可能导致工作重复和涣散。
大部分的人民调解员是义务参与,这就意味着不同事件的调解者会不同,因此会对工作流程会有影响。
3)管理机制不完善。
人民调解员的选拔不规范,考核和培训不严谨,较难保证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比如一些人民调解抽调机制、惯例机制、统筹规划机制等在一些基层单位并没有建立起来,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数量缺乏保障。
司法行政 之 人民调解与法律常识
![司法行政 之 人民调解与法律常识](https://img.taocdn.com/s3/m/c605a3c70c22590102029d0c.png)
是指运用逆向思维的方式,让双方当事 人首先明白争执结果如何?然后冷静思考, 端正态度,辅之调解员法制宣传及耐心细 致的思想工作,从而达到调解之目的。 此类纠纷的特点:正向思维根本解决不 了,双方当事人充满幻想,不达目的誓不 罢休。
九、人民调解的基本方法
(六)“亲友疏导法” 和“亲情解怨法”
亲友疏导法是指用亲情友情加法律手段对纠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坚持便民、益民的工作理念。
人民调解法还规定,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 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 化。实践中,很多矛盾纠纷的调解并不是 在专门的调解室进行,而是在田间地头、 庭院、车间就地调解。这都体现了人民调 解在纠纷受理、适用程序、人员选择、调 解方式、场所选择等方面的灵活性和便捷 性。
九、人民调解的基本方法
当矛盾纠纷激化,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下,调解人 员一定要临阵不乱,冷静思考,首先采取有效办法和策略, 制止事态扩大和曼延。然后依照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 分别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待双方心平气和,抓住有利 时机,及时进行调解。 这类纠纷的特点是:双方当事人一般文化程度底,脾气暴 躁,容易冲动失去理智。气头之上谁规劝也不行,有一股: “二杆子”劲,甚至拉拢纠集亲朋好友参与其中,很容易 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如果调解人员不明事理,满目前往 立即调解,不仅在节骨眼上无法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曼延, 反而由于处置不当会激发矛盾,引火烧身,危及自身安全, 甚至陷入一场混战之中,无法脱身。
人民调解理论 与常用法律知识
培训
一、人民调解的基本理论
二、刑事法律知识 三、民事法律知识 四、安置帮教基本理论 五、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人民调解的含义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 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 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45fa078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e8.png)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1. 引言人民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为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渠道。
为了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2. 人民调解的定义与意义人民调解是指由社区居民自主参与、倡导和组织的解决争议的方式。
它不仅可以缓解社会矛盾,增进邻里和谐,还可以减轻司法系统的压力,提高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
3. 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人民调解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自愿原则:参与人民调解的各方要基于自愿,自发地主动参与调解活动。
- 公正公平原则:调解机构要保持中立立场,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 充分协商原则:调解活动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
- 私密保密原则:对于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调解机构应当予以妥善保管,保证调解活动的私密性和保密性。
4. 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 调解委员会:各级政府成立的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核心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级调解机构的工作。
- 调解员队伍:由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调解员队伍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经过专门培训,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
- 调解室:各级政府设立的调解室是调解员和当事人开展调解活动的场所。
5. 人民调解工作的程序人民调解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
- 调解受理:调解机构对申请进行受理,组织调解员和当事人进行初步接触。
- 备案登记:当调解机构确定调解适用的范围后,将调解案件进行备案登记。
- 调解过程:调解员通过询问、倾听和引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化解争议。
- 协议签署:当事人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调解协议。
- 调解结果执行:当事人根据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调解机构对协议的执行进行跟踪和监督。
6. 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和不足人民调解工作与诉讼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包括: - 灵活性:人民调解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更加灵活和适应性强。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诉讲解:调解的程序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诉讲解:调解的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64c68ecf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ad.png)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民诉讲解:调解的程序
司考名师答疑司法考试民诉讲解:调解的程序
调解的程序(《调解规定》第3、7、8条)
1.调解的主持人:审判员或合议庭、法院邀请的社会人士或单位。
2.调解的方式:调解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3.调解方案的提出:当事人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
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
学员问:调解的主持人:审判员或合议庭、法院邀请的社会人士或单位。
请问老师,协助调解,或者叫委托调解,仅仅是指法院邀请的社会人士或单位进行辅助调解,而不包括审判员或合议庭,请问此理解是否正确?
我们教务老师回复:不是的,此处的调解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法院邀请的社会人士或单位,只起到了辅助作用,不是诉讼调解的主体。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直到煮开,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要集中火力,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基
础基本一样,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仍然会“烧不开”。
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49f2e769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f0.png)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类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增多。
传统的司法诉讼不仅时间长、成本高,而且对当事人的隐私保护和关系修复能力也较弱。
为了更好地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应运而生。
二、人民调解的定义与目标人民调解是指由社会组织或公共机构成员,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通过解决纠纷争议、维护社会秩序,达到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的目标。
人民调解的目标是通过调解,化解纷争、化解矛盾,实现和谐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通过人民调解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避免冲突激化,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三、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在社会构建中起着重要作用。
首先,人民调解可以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人民调解可以减轻司法负担,促使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
最后,人民调解可以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共识。
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原则(一)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公平公正原则: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围绕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保密原则: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避免信息泄露。
(四)效率原则: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高效率、迅速解决争议,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程序(一)登记:当事人要求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首先向调解机构登记,并提供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二)调解:调解机构根据登记情况,组织专业调解人员进行调解工作,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协助当事人进行协商,寻求共识。
(三)达成协议: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机构应当将协议书送达给当事人,以确保协议的可执行性和效力。
(四)执行协议: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调解机构应当监督并协助双方执行协议。
(五)监督评估:调解机构应当对调解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调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人民调解法 宣传栏 -回复
![人民调解法 宣传栏 -回复](https://img.taocdn.com/s3/m/178a4590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81.png)
人民调解法宣传栏-回复什么是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在于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本文将从人民调解法的定义、目的、原则、程序和效力等方面一步一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人民调解法是指中国法律体系中规定的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一部分法律制度。
它的出现是基于中国社会的特殊需求,即在日益繁荣发展的社会中,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可能会引发各类矛盾纠纷,如果全部依靠司法机关解决,不仅会使法院负担过重,而且也无法很好地适应社会的多样化需求。
人民调解法的目的在于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它不仅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也是社会自组织化的体现,可以说是一种和谐社会治理的方式。
它的实施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满足了社会多层次、多领域纠纷解决的需求。
人民调解法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是自愿原则,即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并能自主做出决定。
其次是平等原则,保证调解过程中各方的地位平等,没有优势一方。
再次是公正原则,调解人应当公正、中立、客观。
最后是及时原则,调解应当及时、便利,以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
人民调解法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协议、履行等步骤。
当事人可以向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受理并进行调查了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会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对协议进行法律审查。
如果协议达成,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内容。
如果协议没有达成,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人民调解法的效力主要体现在调解协议的强制性和司法保护。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调解协议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作为合法凭证,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陈述和附件具有民事证据的效力,可以作为诉讼的参考证据。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国的调解方式主要有哪些
![我国的调解方式主要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6b56c489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4e9245b.png)
我国的调解方式主要有哪些一、常用调解方法有哪些当事人的亲友一般指与当事人的关系密切的亲戚与朋友,他们之间的感情亲近,彼此有一定的信任基础,了解当事人的思想问题的症结所在,可以对症下药,参与调解一般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所谓社会力量,一般指当事人的工作单位、当事人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当事人的街坊邻居等等。
亲友和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不仅有利于解开当事人思想上的疙瘩,同时有利于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有些当事人认为调解组织的调解没有约束力,造成调解的时候你说你的,调解以后我行我素的后果,完全不尊重调解员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借助亲朋的情感力量和有关单位、社会组织的管理权威和约束力以及舆论的监督力量来弥补调解组织在强制力方面的欠缺。
在具体运用这种方法时,应当注意要尊重当事人的意志,不能盲目的动员当事人身边所有的社会力量,以免泄漏当事人的隐私,不必要地扩大纠纷的社会影响,引起当事人的反感,造成过犹不及的后果。
在动员当事人的亲友以及相关的社会力量帮助调解的时候,应当运用法律和政策启发他们从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自愿提供帮助和支持。
运用这种方法的关键之处在于应依照各个纠纷的具体情况的不同,而灵活地选择亲友和不同种类的社会力量,采取适当方法利用其帮助进行调解。
4、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调解的方法也就是要善于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找出纠纷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和纠纷中的关键人物。
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
这就要求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能够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掌握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从而牢固把握调解工作的重点。
一般而言,要顺利解决纠纷,特别是复杂的纠纷,就须学会抓主要矛盾,突出调解工作重点的方法。
当然抓住主要矛盾和解决主要矛盾,并不是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
因此,调解员在解决纠纷的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善于抓住中心,抓住关键,集中力量抓好中心工作,而且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注意处理好其他次要矛盾。
人民调解文明用语
![人民调解文明用语](https://img.taocdn.com/s3/m/21d1d768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0c.png)
人民调解文明用语人民调解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民间的调解员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人民调解中,文明用语的运用起到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化解矛盾,增进沟通,使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前提下达成和解。
下面我将以人民调解文明用语为题,谈谈我对这一机制的认识和理解。
文明用语是人民调解的基础。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往往会导致情绪上的激动和语言上的激烈。
这时,调解员需要运用文明用语,冷静地控制局面,避免双方言辞的激化。
文明用语不仅体现了调解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更能够化解矛盾,让双方感受到公正和尊重。
文明用语能够增加互信和沟通。
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双方往往存在着误解、偏见和不信任。
调解员需要运用文明用语,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促进双方的沟通和交流。
只有双方能够真正倾听对方的观点和诉求,才有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文明用语体现了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
人民调解是一种以和为贵的解决方式,它注重双方的和谐共处和长远利益。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需要运用文明用语,使双方明白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重要性,以达到和解的目的。
通过文明用语,调解员能够引导双方冲突双方缓和情绪,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
文明用语还能够提升人民调解的形象和声誉。
人民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它能够为社会提供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调解员在工作中运用文明用语,不仅能够提高调解效果,更能够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只有通过文明用语的运用,调解员才能赢得双方的认可和尊重,为人民调解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明用语在人民调解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能够化解矛盾,增进沟通,使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前提下达成和解。
文明用语体现了调解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增加了互信和沟通,体现了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我们应该在人民调解中充分运用文明用语,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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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基本常识
讲解人:何娜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
人民调解也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种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它受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
它与民间自发的调解活动是有本质区别的。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2)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3)向村(居)民委员会、基层人民政府报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并负责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三、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
(1)依法、依德的原则;(2)自愿平等的原则;(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四、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
“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八字方针。
五、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1)司法调解(诉讼调解):人民法院主持下的诉讼内的调解,与判决有同等的效力;(2)行政调解:行政机关主持下的调解;(3)人民调解。
六、人民调解工作“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内容
司法部提出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五有”是:(1)有人
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2)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3)有纠纷调解、回访记录簿;(4)有纠纷调解的统计台账;(5)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工作场所即调解室(庭)。
“四落实”是:(1)组织落实;(2)制度落实;(3)工作落实;(4)报酬落实。
“六统一”是: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
七、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八、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九、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前应当对当事人告知的内容
应当告知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十、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时限
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调结,但简单纠纷应即时调结。
一个月还不能调结的,应引导以其它方式解决(如到法院诉讼、申请仲裁、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
十一、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盖有调委会的章);(5)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6)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十二、当事人提出反悔,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协议内容不当的处理办法
应当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经再次调解变更原协议内容;或者撤销原协议,达成新的调解协议;如不能达成新协议,则引导以其它方式解决。
十三、对经多次督促仍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情况的处理
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变更、撤销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调解纠纷的几个步骤
(一)调解前:
(1)受理纠纷填写受理纠纷登记表,要求当事人出具调解申请书。
(2)查明纠纷事实。
先向一方当事人问明情况,查看提供的证据资料,再向另一方当事人展开调查。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一
方当事人回避。
如双方反映的情况不一致,则要作进一步的调查。
进一步的调查可找知情人、目击者进行了解,去现场查看。
综合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资料,查明事实真相。
(3)判明是非,分清责任。
根据纠纷事实,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道德风尚,形成自己对纠纷处理的初步意见。
(4)制定调解方案。
如纠纷情况比较复杂,或涉及的人数较多,或分歧较大的复杂纠纷,还要制定调解方案,以使调解有序、有效地展开,避免出现混乱局面。
(二)调解中
(1)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2)双方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事实经过并举证,提出各自的处理意见。
在必要的情况下,请证人作证,或出示调查材料。
对故意歪曲事实或无理纠缠的,要进行制止和教育。
(3)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查明的事实,对当事人进行说理、教育,讲明是非、责任,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提高觉悟,消除对立情绪,然后提出处理意见。
(4)达成调解协议。
如标的较大,或当场不能全部履行的具有民事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则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
(三)调解后
要对履行协议的情况、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纠纷是否完全消除进行回访,做好巩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