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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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停送电管理措施
1、本规定适用于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在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短、漏电时,所有需要停、送电的工作。
2、单台设备需停电检修或处理故障,由当班电工和设备操作人员各一名,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停电后,在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严格履行停电、验电、放电等程序。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工作现场,确认无误后,履行“谁停电,谁送电”的操作程序,一人监护,一人合闸送电,安全送电后,摘除警示牌。严禁约时停送电和电话停送电。
9、在运行中,不准超车。必须避让正在作业的养路设备和人员。不得急转弯、急刹车。不得拖挂其它车辆,必须拖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
10、进入作业现场要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爆破警戒人员及排土指挥人员的指挥,统一排队装、卸车,自觉维护生产秩序。
11、在运输道路上,夜间因故障停车时,车前、后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在车体前、后采取防护措施。
3、仓库、修理车间不得用明火照明、取暖,库房、车间附近不准堆入易燃杂物。
4、加强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使燃烧终止在酝酿期。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按规定搬运,隔离储存。
5、施工队要在生产生活范围内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由驻项目部安监科负责训练消防队伍。负责负责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点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过期或有其它问题不能使用的,及时更换。
4、待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应停在钩机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正在装车的汽车应停在钩机尾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待装车时,应按顺序排队,前、后车距不小于50m,不准互相争抢。
5、正在装车的汽车必须制动,司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6、进入装车工作面,要在指定位置待装;车停到指定装车位置时,向钩机司机发山装车信号(喇叭信号,一声短),汽车必须在钩机司机装好车发出信号(喇叭信号,一声长)后,方可离驶。
1、水灾
项目进入汛期为7、8、9月份,如突降暴雨,因地面积水或洪水可能威胁采场人员和设备。
2、火灾
主要存在有煤层着火、储煤自燃和施工单位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火灾和易燃物品引起火灾、爆炸物品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3、爆炸
爆破施工单位在爆破期间,火工品在运输、保管和使用中,有发生意外爆炸的可能;其次是施工单位在设备维修时对乙炔、氧气瓶、压力容器,使用和操作不当,极易导致爆炸。
2、准备好必要的防洪材料,以备现场使用,提前安排好防洪设备和组织好防洪突击人员。
3、采坑边坡如遇大的雨情,应采取筑土疏通等临时性措施,防止雨水淹没设备及工作面。
4、汛期各级管理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有雨情及时汇报以便防洪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尽快采取措施。
5、要准备足够的排水设备、防洪器材、物品。
6、汛期采坑向外排水,采场最低洼地段挖设集水窖,并安设至少2台排水能力为50m3/h的泥浆水泵,同时备用1台排水能力为50m3/h的水泵。为了预防汛期出现大洪水,汛期到来之前在采坑周围设置挡水墙,特殊地段设置防洪坝,确保地表水不能留入采坑。
15、不准随意载人。需要载人时,经值班领导同意后,驾驶室只可乘坐1人。
第四节
施工单位剥离到岩石层时需进行放炮处理岩石台阶。如果不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规程运输、保管和使用火工品,就有发生意外爆炸的可能;其次是化学气瓶、压力容器,使用和操作不当,极易导致爆炸,对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火工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
本《计划》中“预防措施”所指的灾害是按照煤矿灾害类别分类中规定能够划入该类别的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所指的灾害是该类灾害中能对人员、设备、生产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的突发性灾害。
第一章
第一节
一、百度文库况
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位于治理区位于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榆家梁井田内,行政区划隶属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管辖,南部与原打并沟二矿、打井沟村办煤矿煤矿相接,西北部与老榆家梁破坏一区范围部分重叠,距神木市18km。
第三章
第一节
如雨季来临径流流量猛增,给采区防洪造成一定威胁。另一方面,采区地表覆盖多属土层,遇暴雨坑边易受冲刷,暴雨持续时间长,也会给坑内形成大的流沙或淹没设备的危险,因此,雨季前应采取以下的措施:
1、为防止局部汇水进入采掘场,在采区工作帮外侧修筑临时防洪堤,分别将地表汇水导入自然沟道排出区外。采掘场其余局部低洼地段在雨季前可利用剥离物修筑简易堤坝或以挖作填做成简易沟坝,以防止汇水流入采掘场。
4、机电运输事故
施工单位的机电设备、电缆和各类电器绝缘强度不够、漏电保护失效,可能导致工作人员触电事故。
施工单位的剥离的采装、运输设备、穿孔设备和其他辅助运输设备运行时,不按照煤矿“三大规程”执行,可能造成设备之间或人员碰撞事故。
第二节
1、水灾预兆:如当地突降暴雨,采场周围出现大面积积水,上游突降暴雨超过警戒水位时危及采坑内的设备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2、火灾预兆:如过流、过压、设备老化、绝缘失效和工人误操作、易燃品周围动用明火,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3、爆炸事故预兆:施工单位在火工品拉运和使用过程中,押运人员和使用人员携带明火或操作不当;设备维修过程中各种化学气瓶安全距离不够,使用人员操作不当;压力容器压力表失效,使用人员操作不当等都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4、在采场火区、水塘、水仓和可能出现滑坡的地段,不得敷设橡套电缆。
5、电缆与设备连接处应防潮密封,电缆芯线的连接应用套管夹紧或用焊锡接头,接头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接触电阻不得大于800μΩ。
6、电缆穿越铁路、公路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电缆不受损伤,杜绝碾压电缆现象,供电电缆必须保持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 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供电电缆严禁在水中浸泡,经过积水地带时, 可采取支护措施。
12、故障车修理时,修理人员必须经公司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采区,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要卸载时,必须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卸到指定地点。
13、正常情况下,不准在坡道上停车。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故障,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在前轮或后轮下放置制动楔。
14、必须做到不落斗不行驶,禁止在正常行驶中起落车斗。
3、检修人员工作的位置或平台不得有油污、结雪或积冰。
4、两名检修工同时在一台机械设备上作业时,应互相照应, 位于上方的人不得将工具,物品等掉至下方。
5、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损伤或丢失,吊起或支撑的部件要牢固。
6、清洗部件时,不得向吊车电葫芦和其它电气设备上喷水,废油不准洒在地上。
7、汽车检修时,前后轮应制动,轮胎前后加楔块制动,起斗检修时,必须对车斗进行双支撑保护同时必须对车斗支护牢固。
第二节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主要存在有施工单位工作场所电器引起火灾、易燃物品引起火灾和爆炸物品引起火灾的可能性。火灾发生往往比较突然,针对这些情况要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加强管理。
1、施工单位的材料库、油脂库、修理车间和各种设备严禁用电炉取暖。
2、严格控制火源。项目部办公区域及施工单位工作、生活区、材料库、油脂库及修理车间,电器设备必须设防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室内电线必须分线与易燃物隔离固定,严禁有裸线或明接头。灯具按规定安装,发现有破损立即更换。
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2018年主要治理5-1煤层,治理区深部范围由16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14.50万m2(约合217.47亩),回采残煤面积204.0亩,原始储量79万吨,设计可采储量71.8万吨。
(2)剥挖量:
原始剥挖量470.88万m3,资源回收量71.8万吨,剥采比6.56m3/t。
生产技术科
安全负责人
施工队
生产负责人
机电负责人
保卫科
安监科
后勤科
会 审 意 见
根据安全生产的要求及生产情况,对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进行编制,经会审小组集体评审,认为符合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能够通过培训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全公司人员认真学习。此计划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修订完善。
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018年度)
编制单位: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崔志龙 高 兴 周增田
审 核:何振国
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会审表
时间
地点
会议室
主 持 人
会审人员签名
董事长/总经理
机电科
总工程师
4、机电运输事故预兆:机电设备、电缆和各类电器老化或受伤造成绝缘强度不够、漏电保护失效,可能导致工作人员触电事故。剥离过程中采装、运输设备、穿孔设备和其他辅助运输设备,不按照《道路交通法》、《规程》和《制度》执行或行驶,可能造成设备之间或设备与人员碰撞事故。
5、滑坡预兆:如当地突降暴雨,采场周围出现大面积积水;边坡周围有明显裂痕,并有变化迹象;冰冻层解冻时都有可能造成滑坡事故。
第三节
一、供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1、供电系统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2、在带电导线,电气设备及油开关附近,不得有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3、橡套电缆的接头,宜采用已定型的快速连接装置或采用硫化热补(或与热补同等效能的冷补)连接。硫化后的接头必须进行绝缘强度检验和浸水耐压试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会审小组
编制说明
本《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依据下列规范编制:
一、《煤矿安全规程》
二、《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作业规程》
三、《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
四、《神木县店塔镇打井沟村采空裂隙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实施方案》
五、其他与灾害预防及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3)治理期限:2.4年。
(4)治理程序:
收集地表土层—清除砂砾石—剥挖火灾隐患区煤层上的岩石—采出火灾隐患区残煤—岩石回填—平整压实—表土回填—生态恢复。
(4)剥挖工艺:单斗—卡车间断式工艺。
第二章
第一节
根据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分析主要存在水灾、火灾和意外爆炸灾害和机电运输事故。
3、在架空线断联处需停送电时,首先通知项目部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相关单位,并由施工队派两人(至少有一名电工)按以上程序进行操作。
4、需在变电站停送电时,在停电1小时前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相关单位。首先由项目部派指定人员到变电站履行工作票手续,按相关程序操作。
5、停送电工作负责人为:机电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人:机电负责人。其他人无权办理。
7、停产或暂不使用设备一律不准送电。
8、采场内部电缆短距离移动,不准用机械设备拖拉,长距离移设时采用装载机盘放的办法。
9、较长带电电缆必须在干燥地面蛇型摆放,暂不使用电缆必须在地面停产后,“∽”字形摆放整齐。
10、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保护和接地。
11、施工单位用电必须执行项目部内用电管理制度,并加强管理。
(1)威胁人身安全:直接触电、间接触电、电弧伤人等。
(2)威胁设备安全:设备着火、电缆着火、导线断线等。
6、在紧急事故状态下也可由指定的专业人员现场以口头命令的方式下令,停用事故开关,下令人应对所下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三、检修事故的预防措施:
1、检修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2、拆装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
2、使用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有资质证,熟悉其性能,懂得在各种技术条件下的参数,并能正确地、熟练地操作。
7、严禁碾压采场电缆及橡胶水管,不得碰撞其他设备和设施,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8、在采场内道路行驶,应遵守项目部限速、限距规定:出入采区出入沟或坡道车速不得超过20km/h,车距不得小于20m;平坦道路车速不得超过30km/h,车距不得小于30米;转弯处和危险地段车速不得超过10km/h,车距不得小于30米;雨、雾、风、雪天酌减。严禁超速行驶。
四、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剥离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神木县打井沟矿山生态恢复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酒后驾驶。
3、保持车况良好。制动、转向系统,大小灯、喇叭、灭火器等其它安全附件要齐全有效,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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