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马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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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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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南京赛马置业有限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的考勤管理。

1.3公司对总监、副总裁以下全体在职员工的出勤实行填表考勤,不得委

托他人填写或代填写。人事行政部负责对考勤记录进行检查、监督。

每月2日前,各部门将上月考勤报表报人事行政部核查。人事行政部

对上月考勤记录汇总核对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1.4本制度中定义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假、

公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加班等。

2.出勤管理

2.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2工作时间外出

2.2.1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的,必须填写《出门登记表》,经部门负

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考勤记录人员在考勤记录上注明去向。

2.2.2若早上上班时直接外出工作,需以电话方式向部门负责人说明

情况,并告知考勤人员在考勤记录上注明去向和事由;若下班前因外

出工作超出下班时间不再返回,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离开时告

知考勤人员在考勤记录上注明去向和事由。

2.3迟到、早退、旷工

2.3.1晚于规定工作时间上班者为迟到;早于规定工作时间下班者为

早退。

2.3.2员工无故缺勤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3.3员工因特殊情况(天气、交通等原因)无法按时上班的,须提

前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及直管领导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情况证明。

2.3.4员工迟到、早退在20分钟(含)以内的,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

绩效奖金20元;

迟到、早退在20分钟-30分钟之间的,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奖金50元;

迟到、早退在30分钟-1小时之间的,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奖金100元;

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照旷工处理。

2.3.5 当月旷工超过3次或年度旷工超过6次,公司将视情况对员工

进行处罚。

2.3.6病、事假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应办理续假手续;不续假或续假

未获批准而逾期不上班者,视同旷工。

2.4人事行政部每月将考勤本的记录进行汇总核对,与每月5日前根据考

勤情况编制工资表,作为每月日发放工资的依据。

3.假期管理

3.1法定节假日。

以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准。

3.2事假

3.2.1若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假。事假期间工资停发。

3.3病假

3.3.1病假规定以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为准。

3.3.2员工在工作期间请假到医院就诊或病休,视为病假。

3.3.3员工病假须持有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包括但不

限于含病假建议书、化验单、病历、诊断报告、收费收据等),否则

按事假处理。

3.4工伤假

3.4.1在工作中因发生意外而造成的伤害,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工伤者,

其休假期为工伤假(假期以区、县级以上医院的鉴定为准),员工在

此期间的医疗费及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2工伤休养恢复后可上班者,本人仍申请短期休息(有医院证明),

按病假处理。

3.4.3工伤休养康复后,本人仍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

处理。

3.5婚假

3.5.1在职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

可享受3 天婚假。

3.5.2在职员工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

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5.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须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

享用并一次性休完。

3.5.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5.5员工婚前检查、结婚登记等假期申请均按事假处理。

3.6丧假

3.6.1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

假;其他亲属(双方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休1天丧假。

3.6.2丧假在亲属丧亡后1个月内使用,职工在休丧假期间照常发放

工资,路费自理。

3.7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按下述规定执行:

3.7.1公司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

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30天。相关政策的具体执行以国家、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现行制度为准。

3.7.2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

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7.3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

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3.7.4女员工从其产假后重新工作之日起至其子女满一周岁之日止,

享有每个工作日两次、每次30分钟的哺乳假。员工可以每天一次60分钟使用,但不能折算成相应天数使用。无论何种方式,须根据实际情况经与部门经理协商批准后方可。

3.7.5员工产前检查的请假申请按事假处理。

3.7.6对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产、流产申请,所申请假期按

照事假处理。

3.8请假管理

3.8.1员工须提前提出请假申请。请假天数一天(含)以内的,应提

前一天请假,请假天数在两天(含)以上的,须提前三个工作日请假。

3.8.2管理职系、营销职系中经理级以下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

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批;请假两天的,由分管副总审批;请假三天(含)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3.8.3经理级(含副职)以上人员请假一律提前两天递交书面申请由

总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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