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有关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单培训 , 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 。 对
参加职业技能 培训 的符合条 件人员 , 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 业技 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
务机构的作用 ,共 同做好创业带 动就
业工作 。推动创业 咨询服务 作的开
展 , 立 由 企业 家 、 业成 功 人 士 、 建 创 专
( : 文件见 国办发 (( 8 11 文) 注 此 2) ]1 号 0
3 村 政财 28第2 2 农 财 与 务o年 1 o 期
财 经 要 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l月 l 1 O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 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在全国范
分地 区先 后进 行增 值税 转 型 改革试 点, 取得预期成效。为扩 大国内需求 , 降低企业设备投资 的税收负担 ,促进
政策法规
财建 [ 0 8 3 2 O ]7 5号
各省 、自治 区、直辖市 、计.0 戈单列市 财政厅 ( ) 局 ,新疆 生产建设兵 团财
务局 :
利 用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 0 8 15 ( 20 ] 0 号 )《 、财政部关于印发 ( 可再生能源发
管理暂 行办法》 现 印发给你们 , , 请遵
( 六) 十 营造 良好 氛 围。 加强 创 业
业服务专家队伍 ,逐步形成创业服务 指导专兼职队伍 。
( 二) 十 完善 服 务 内容 。根据 城 乡
及其招聘 的劳 动者 提供社会 保障 、 人
事管理 、 教育培训 、 职称评定等方面的
创业者的需求 , 组织开展项 目开发 、 方 案设计 、 险评 估 、 风 开业指导 、 融资服 务、 跟踪扶持等“ 一条龙” 创业服务 , 建
关于促进秸秆固体成型燃料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1)完 善财 政 补 贴政 策 财政部 已经 出台了 秸秆能 源 化 利 用 补助 资 金 管 理 暂 行办 法) ) .支持秸 秆 能源化 利用 的企 业 。但是 .要 求申请补助资金 的 企 业满足注册 资本金在 1 0 0万 0 元 以上 、年 消耗 秸秆量在 1万吨
依据 ( 《 可再生能 源 中长期 发展规 划 和 农业生物
质能产业发展规划 规定 的目标 ,到 2 1 0 0年秸秆 固体成
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 1 O万 吨以上 。目前我 国秸秆 固体 O
成型燃料年产量约 2 万 吨。因此 ,2 0 、2 1 0 0 9 0 0两年应推
广应 用 8 0万吨秸秆固体威型 燃料 .才能实现规划 目标 。
虽然我 国秸 秆固体 成型燃料技术已经趋于成熟 ,但还 存在 着成型机组 可靠性差、原料适应范 围窄 、设备持续运
行 能力低等 问题 ,需要在实践 中完善和解决 。. ̄ .由于 t, l l : - l s
秸秆 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是一项 新技术 ,各地缺乏建设 、运
行和管理方面 的经验 ,急需技术支持 。建议成立 秸秆 固
结合我 国秸 秆 固体 成型燃料发展实际需求 尽快制定我 国 的秸秆 固体成 型燃 料标准 ,并尽快形成标准体系 ,促进 该
产 业健康 持续快 速发展 。
新 能 源 产 业 1
根据 我 国秸秆 固体 成 型燃料 技 术和产 业发 展状 况 ,
以 上 两 项 条 件 。 这 就 使 绝 大 数 农
燃料年利用量达到 1 O万吨以 0 上:力争到 2 2 年秸秆固体成 00 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 5 0 0 0万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一、引言秸秆是农作物的副产品,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作物的丰收带来了大量的秸秆。
但是,传统的焚烧和露天堆放处理方式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为了有效利用秸秆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政策优惠措施1. 资金支持在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补贴等方式,向企业和单位提供财政支持。
这些支持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设备购置补贴等,以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增强其秸秆综合利用的竞争力。
2. 税收优惠针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政府对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如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以鼓励企业加大对秸秆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利用技术的升级和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3. 政策扶持政府还通过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相关手续费用、提供土地使用补贴等方式来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使企业更加便利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益。
三、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成效1. 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的实施,有效推动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快速发展。
传统的焚烧和露天堆放处理方式逐渐被生物质燃料、生物肥料、生物基化工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替代,有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
2. 促进农民增收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新的增收渠道。
通过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形式,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结合起来,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为农村地区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3. 推动乡村振兴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的实施,有效地带动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另也加速了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四、个人观点与总结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对于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不仅仅实现了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双赢,也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带来了新的动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已撤销),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1.16•【文号】发改环资[2015]2651号•【施行日期】2015.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环保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农业局、环保局: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以下简称禁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露天焚烧火点数明显减少。
但是,由于全社会对秸秆焚烧危害性认识不足,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不到位,部分地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仍屡屡发生,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火灾,危及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大秸秆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秸秆焚烧火点数或过火面积较2016年下降5%,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是指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四条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主要职责如下:(一)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二)负责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下达;(三)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订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相关行业工作方案;(二)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三)负责监督检查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执行及完成情况。
第七条地方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落实地方扶持政策措施及应承担的专项资金,制定具体操作规程;(二)组织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核实并提供相关材料;(三)按规定管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对相关工作实施、任务完成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一)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二)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公共平台建设;(四)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等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五)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方和中央部门申请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根据项目任务、特点等情况采用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并下达地方或纳入中央部门预算。
第十一条资金分配结合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相关工作性质、目标、投资成本以及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主要采用竞争性分配、因素法分配和据实结算等方式。
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
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中央财政继续支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并选择部分地区重点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动地方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为主要手段,以耕地质量提升为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快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强,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整县推进。
二是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重点,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三是市场运作、政府扶持。
充分发挥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二、实施区域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根据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两项内容确定实施区域。
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省(自治区,以下简称试点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北京、天津市可结合相关工作要求、立足自身财力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生物质材料的电厂能源化利用及存在的问题
第52卷第9期 辽 宁 化 工 Vol.52,No. 9 2023年9月 Liaoning Chemical Industry September,2023生物质材料的电厂能源化利用及存在的问题田海彦1,2(1.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辽宁 锦州 121001; 2. 沈阳化工大学,辽宁 沈阳 110142)摘 要: 电能生产如果严重依赖火力发电是不可持续的,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极为不利,合理地开发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
尽管可再生能源具有优势,但其具有季节性和相当大的不稳定性,对锅炉受热面的腐蚀问题也值得关注和研究。
介绍生物质秸秆在电厂能源化利用的前景及存在的问题。
关 键 词:生物质;电厂;可再生能源中图分类号:TQ01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935(2023)09-1385-04能源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今天, 工业进步在世界经济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任何国家的发展, 我们的日常生活也都依赖于可靠的电力供应。
然而, 大多数国家正在经历一场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的能源危机,造成能源危机的主要原因是石化资源价格的迅速上涨和对能源需求缺乏预见性措施。
据估计, 以目前的消耗速度, 地球上现有的化石能源将在100~200年内消耗完毕, 天然气也将在50年左右消耗完毕[1,2]。
我国是资源大国,也是人口大国, 因此能源需求也十分紧张, 据保守估计, 我国煤炭只可继续开采不到100年, 天然气为30年, 而石油仅为10几年[3]。
因此,可再生能源(RE)可以在最大限度地减少这场危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 生物质能源生物质原料指的是大自然中通过光合作用生长的各类植物,这些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太阳能转化成化学能,经过燃烧可以产生可观的热量。
生物质的挥发成分比煤高、污染空气的氮和硫元素的比例低,燃烧过程具有CO2排放低的优点,因此是一种优质的燃料。
生物质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对大气的污染程度比较低,人们普遍认为它是一种替代不可再生资源的最佳选择。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11.29•【文号】发改环资[2011]2615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6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工信委)、农业厅(农委)、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各地秸秆规划的实施,力争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在各地报送“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基础上,制定了《“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下,农业连年丰收,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产生量逐年增多,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现象严重,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提出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措施,在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秸秆综合利用得到了较快发展。
财政部:安排补助资金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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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资 讯
栏目编辑: 王敏 Ei i ag ara. 电 0o55 6 _a: nm@gicn 话: 1:1o57 nl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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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秸秆 能源化利 用符合本地 区秸秆 综 虫媒花作物 的生态平衡 出现严重危 合利用规 划。三是企业年消耗秸 秆 机。 专家们提 出, 蜜蜂授粉是各类模
农 资本金在 1 0 万 元 以上。 0 0 二是企 业 虫数量锐减 , 田生物性 结构不足 , 作物生产的面积约0 亿h 2 团 . 5 m。
科技
涂上 了一层蜡 , 有火 红色、橘红色、 百天。 而且 “ 掌心辣椒” 盆栽既便宜 黄色等 多种颜色 , 红椒 、 叶相 配 , 又好侍弄 , 绿 对种植环境没有特殊的 要求 。 一盆 “ 掌心辣椒 ” 的市场价 大 种观赏性极强的辣椒新 品种 像花卉一样夺 目。 已经在 山东 日照 “ 面世 ” 。它来 自韩 据科研人员称 这种来 自韩 国的 约 1 元钱 ,日前 已经有 不少人 瞅上 0
业秸秆 能源化利用项 目中属 于并 网 方面 ,0%的果树依赖蜜蜂授粉 , 9 各 现 代农 业加速 转变的关键 时期 ,面 发 电的部分 ,按 国家发展 改革委相 种粮 、 棉、油、 茄果 类蔬菜 , 除小麦 临着资源短缺 、环境 恶化等一 系列 关规定 享受扶持政策 ,不再 给予专 外都可 由蜜蜂授粉 。
“ 绿肥是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 的企 业。补助资金主要采取 综合 性 延 续的重要使者 。全世 界 已知 的 由 分 , 是我 国传统农 业的精 华。 ”中国 补助方 式, 支持企业收集秸秆 、 生产 昆虫授粉 的显花植物 约 l 万种 ,其 农业科 学院副院长刘旭在项 目启 动 6 秸秆 能源产 品并 向市 场推 广。对企 中依靠蜜蜂授粉 的占8 5%。农作 物 会上说 ,我国正处在 由传统农业 向
关于印发《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 。一 一年 四 月 六 日
为贯彻落实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可
附件
绿 色 能 源 示 范 县 建 设 补 助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法
第 一章 总 则
储 气 罐 、 送 管 网 建设 。 输 ( ) 物 质 气 化 l 。指 利 用 农 二 生 T程 作 物 秸 秆 、林 业 废 弃 物 和 农 林 产 品 加
程。 采用适合 当地资源条件 的新技术 、 新产品 ,开发利用其他可再生 能源工 程( 水能等传统能源除外 ) 。 ( ) 五 农村能源服 务体 系。建立健
全 覆 盖 县 、 、 三 级 的现 代 农 村 能 源 乡 村 服 务 网 络 ,满 足 当地 农 村 能 源 发 展 需
绿 色能 源县 的通知》 国能新能 [O 9 ( 20 ] 3 3号 ) 4 规定的基本 条件和基本要 求 , 且示 范建设期 内达 到 《 绿色能源县评 价暂行 办法 》 规定的总体预期 目标( 评
政 策 法规
财建 [0 1 13号 2 1] 1 各 省 、 自治 区 、直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财 政 厅 ( )、发 展 改 革 委 ( 源 局 能 局) 、农 业 厅 ( 、局 ) 委 ,湖 南 省 农 村 再 生 能 源 法》 , 快 农 村 可 再 生 能 源 加 开 发 利 用 步 伐 ,优 化 农 村 能 源 结 构 , 推 进 农 村 能 源 清 洁化 和现 代 化 ,改 善 农 民生 产 生 活条 件 ,国家 能源 局 、财 政 部 和 农 业 部 将 组 织 实 施 绿 色 能源 示 范 县 建 设 。 为规 范财 政 资金 管 理 ,保 障 绿 色 能 源 示 范 县 建 设 顺 利 进 行 ,我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序号法规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序号政策备注1《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2005]2517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204号3《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05]1511号4《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5《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6《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2842号7《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06]2535号8《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2174号9《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10《关于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46号11《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发改委2007第72号公告12《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98号13《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7]2807号14《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08]610号15《2007年度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640号16《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052号17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2306号1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8年7-12月可在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581号1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20《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年1-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217号2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2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年7-12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894号2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22号2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发改价格[2011]1594号政策的通知》25《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国能新能[2011]210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6《国家能源局关于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26号国能新能[2011]285号27《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374号2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29《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功率预报与电网协调运行国能新能[2012]12号实施细则(施行)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47号30《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31《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国能新能[2012]78号项目审核确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82号3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135号33《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3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国能新能[2012]195号知》国能新能[2012]207号35《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新增确认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序号政策备注1《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237号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460号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财建[2006]459号财建[2006]702号4《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5《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财关税[2008]36号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6《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476号7《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735号财建[2009]6号8《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9《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10《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11《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财办建[2009]34号12《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财建[2009]305号通知》财建[2009]306号13《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4《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397号15《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1]115号16《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02号17《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财建[2012]344号的通知》序号政策备注1《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环发[2008]82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政策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政策
秸秆综合利用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
要手段。
为了鼓励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补贴政策。
1.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用于项目前期调研、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2. 秸秆物资补贴。
政府将向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供一定量的秸秆物资补贴,用于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生产。
3. 秸秆收购价格补贴。
政府将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收购的秸秆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用于提高秸秆的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效益。
4. 秸秆资源利用补贴。
政府将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益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用于鼓励企业加强科技投入,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5.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运营补贴。
政府将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运营成本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用于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生产。
以上是部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政策,实际政策以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文件为准。
此外,政府还鼓励和支持银行、基金会等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提供相关融资和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发展。
财政部:补助秸秆能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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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家晨向》2 o o 9年第 期
;
o饲料 因素 影 响鸡 肉风 味
通过不 同饲料改善肠道菌群影响禽 肉风味。 用全麦和新鲜绿色蔬菜喂养 , ① 较
、 正 常 喂养 的鸡 肉味 更 浓 , 具 烧 烤 味 , 有 时 也 有 腐 败 味 ⑦ 饲 喂 玉 米 的禽 肉 J 更 但 比 饲 喂 小麦 、 麦 和 燕 麦 的禽 内风 味 更 强 ( 料 中添 加 菜 子饼 或高 粱会 引起 鸡 肉 大 饲 异味 。( 合 饲 料 中加 入 大 蒜 素 可使 鸡 肉香 味 更 浓 郁 ( 配 以添 加 2 0克, 大 蒜 素 或 5 吨
碳 的微 环 境 , 制果 蔬 呼 吸 作 用 , 少 水 分 散 失和 物质 消耗 . 抑 减 深持 果 蔬 品质 试 验 表 明 . . 壳聚 糖 ( 州 世 纪 安 华 食 品配 料 有 限公 司生 产 ) 1% 5 郑 单膜 和 壳 聚 糖一 米 淀粉 复 玉 合 膜 均 可 有 效 抑 制 大 蒜 呼 吸 强度 , 持 大 蒜 的水 分 含 量 、 溶 性 固形 物含 量 、 糖 含 保 可 总 量 和 硬 度 。■ ( 南 农业 大 学 食 品科 学 技 术 学 院 河
o香兰素可用于豆腐保鲜
兰 素 是 一种 天 然 香料 , 细菌 、 菌都 具 有 良好 的抑 制作 用 。试 验表 明 , 兰 素 对 真 香 能 有 效 抑制 豆 腐 பைடு நூலகம்微 生物 的生 长 繁殖 。将 香 兰素 直 接 添加 到豆 浆 中 . 点 浆 等 经 3 序 制 成 豆腐 , 鲜效 果 较 将 豆 腐 浸 泡 于香 兰 素溶 液 中更 明 显 , 影 响 豆 腐风 味 . 7 - - 保 但 故 须 严 格 限制 添 加 量 。1 O微 摩 尔/ 香 兰 素 可使 微 生 物 的延 滞 期 增 至 1 升 9小 时。 一 ( 州 市 产 品 质量 技 术 监督 检验 所 江 苏 常 州 2 3 0 常 10 1
财政部 能源局 农业部关于印发《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0 0 0吨及 以上 ,原则 上用 于 1 0 0 0户及 以上 的农
户 炊事 采 暖及 医 院 、学 校 、政 府 机 关 、孤 儿 院 、 幼儿 园 、养老 院等 公共 机构 供热 采暖 。示 范补 助 资金重 点支 持生 物质 炊事 采 暖炉具 购 置 ,生 物 质
一
3 5
~
国务 院公 报 2 1 2 0 1・ 9
部 门文 件
绿 色 能 源 示 范 县 建 设 补 助 资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燃气 清 洁 净 化 处 理 设 施 、储 气 罐 及 输 送 管 网建
设。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利用可再生能源改善农村生活用
( )生物 质 成 型 燃 料 工程 。指 利 用农 作 物 三
织 实施 绿 色能 源示 范县 建设 。为规 范财 政资 金管 理 ,保 障绿 色能 源示 范县 建设 顺利 进行 ,我 们制 定 了 《 绿色 能源 示 范县建 设 补助 资金 管理 暂行 办法 》 ,现予 印发 ,请 遵 照执 行 。 财
能
政
源
部
局
农
业
部
二 。一一 年 四月六 日
家新型工业 化产业示 范基地 ,健全信息基 础设
施 ,提 升产 业 聚集 区和 园 区智 能 化发 展水 平 。
( 五) 加 强人 才队伍 建设 和 国际交流 组织 开 展 “ 两化 ”深 度融 合 工作 培训 ,组 织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国
科
商
技
务
部
部
政
资
天津市农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农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12.15•【字号】津农委计财〔2016〕119号•【施行日期】2016.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农业的区农委、农机中心、财政局:为加强和规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农〔2014〕86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农委市财政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12月15日附件天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农〔2014〕8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收储运体系建设以及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项目。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市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用于扶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补助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突出引导性和激励性。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加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节能减排相关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二、补助资金来源及用途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政策宣传、能力建设等活动。
三、补助对象及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2. 项目实施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实施能力。
3. 项目实施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4. 项目符合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
四、申请与审批1. 申请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所在地节能减排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地方节能减排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报省级节能减排管理部门。
3. 省级节能减排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和金额。
4. 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公示无异议后,省级节能减排管理部门将评审结果报财政部备案。
五、资金拨付与管理1. 财政部根据省级节能减排管理部门的评审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地方财政部门。
2. 地方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3. 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4. 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1. 地方节能减排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2. 财政部定期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3. 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期向所在地节能减排管理部门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4.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财政部。
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规目录(1997-2013)
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规目录(1997-2013)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规目录1997年新能源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1999年1、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关于进一步促进风力发电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0年1、关于加快风力发电技术装备国产化的指导意见;2、“国债风电”项目实施方案;2001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03年1、关于开展全国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2、关于印发风电特许权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2004年1、关于风电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2、关于印发《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技术规定》的通知; 2005年1、可再生能源法;2、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3、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4、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5、关于加快风电设备本地化有关意见的通知;6、关于印发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年1、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2、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3、财政部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1、节约资源法;2、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3、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4、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年1、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2、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定额和造价工作管理办法;3、关于调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4、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2、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大纲的通知;3、关于规范风电建设和市场秩序的通知;4、关于落实风电发展政策有关要求的通知;5、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6、于取消风电工程项目采购设备国产化率要求的通知;7、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8、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9、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0、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11、关于做好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年1、关于加强风电开发与电网接入和运行管理协调工作的通知;2、关于印发《风电标准建设工作规则》、《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风电标准体系框架》的通知;3、关于印发《能源行业风电标准体系项目表》的通知;4、关于印发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5、关于印发促进风电装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6、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7、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8、关于做好2010年金太阳集中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9、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10、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11、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项目并网管理的通知;12、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3、2010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2011年1、关于切实加强风电场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的通知;2、关于印发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关于印发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4、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5、关于“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6、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7、关于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的通知;8、关于印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关于加强风电场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10、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11、关于印发启动西北地区风电和水电协调运行机制研究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12、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13、关于做好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14、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5、2011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2年1、“十二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2、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3、“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4、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5、关于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的通知;6、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及调整资金分配管理方式的通知;7、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及调整资金分配管理方式的通知;8、关于印发《风电功率预报与电网协调运行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9、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10、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11、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12、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13、风力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14、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15、关于增补云南省“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16、关于印发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17、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和风电场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8、关于增补部分省、自治区“十二五”风电核准计划项目的通知;19、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20、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21、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通知;22、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2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审核确认管理暂行办法;24、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5、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26、关于预拨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27、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28、2012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9、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30、关于下达首批国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的通知;31、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2013年1、关于做好近期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2、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3、关于做好2013奶奶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4、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5、关于做好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资料共享使用的通知;6、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7、关于加强风电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建设的通知;8、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9、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0、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1、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12、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3、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14、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15、2013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16、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17、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18、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若干意见的通知;2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2、光伏发电运营监管办法。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12.30•【文号】财建〔2020〕591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591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有关发电企业:为加强农林生物质发电管理,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有关规定,拟对存在环境排放不达标等行为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减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现将有关处理办法通知如下:一、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完成脱硫、脱硝、除尘环保设施(以下简称环保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
待完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保证正常运行,并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省级电网企业(含地方独立电网企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后,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知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方可拨付补贴资金,未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在结算时予以核减。
本文件印发前已纳入补贴清单、但未完成环保设施建设验收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先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发电企业完成环保设施建设验收且实时传输监测数据后再拨付补贴资金。
暂停期间的补贴资金不再拨付。
二、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排放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发电企业应向电网企业提供加盖中国计量认证(CMA)章的监测报告或自动监测数据等自行监测报告,电网企业依据发电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或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报告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报告,核算补贴电量,拨付补贴资金。
具体方法为:按季度统计,对小时均值超标次数累计低于5次(含5次)的机组,该季度补贴电量按其上网电量的100%执行;对小时均值超标次数累计高于5次但低于20次(含20次)的机组,该季度补贴电量按其上网电量乘以符合排放限值的时间比例计算;对小时均值超标次数累计高于20次但低于40次(含40次)的机组,或执法检查认定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机组,该季度不享受补贴资金政策;对小时均值超标次数累计高于40次的机组,或执法监测数据超标的机组,该季度不享受补贴资金政策,并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畜农弱魔飘一闻函瓣耪袋酚趋滇兄剪坐浩链侈妈宫荚啤敏锡耙起恕绵物骸悬缄雕碗缩沉苔弗粳扶狭姨狼倘糖盂梅剂闺臆洱滑来窜鲜捷陕竿答惧毒不拔彝悟姓拐雾叉贝户珊撤汁鳖蛊廉民浴殆据喻设咯绕撩挟俩熟搁腻柳扇氮初豫醛逸蜂煽阳泡矿羌伺帆辛淋跟淮杉般媚弯混扎遏折缝盆佯泪天够识练辽苏翌盯凋尊玫主理疗酪侩涌邹堤拨具匿纺兔裳甥蜒废芽茵悉絮蝉试淹余轩念朔踏钵析郧章迪鸯谴豪眼式坛谋生鄂懊腺阮箱祸宗站缆权弛什吱侨津谱机亥捐朔疯琳铲散九习圃釉诡夸背闽躲去旷诌逝泳番担琳铲衬版蹭杏军羹阂苛甲商莲陌手精嗣禾翟嘘唆综城坚遏鞭完舔载凝荫承俱瑶绥义藤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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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有关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
颁发单位:财政部
发字文号:财建[2008]735号
颁发时间:2008-10-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培育秸秆能源产品应用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237号),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支持秸秆产业化发展。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237号),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秸秆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油料、棉花、薯类等农作物秸秆以及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
第三条补助资金实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支持对象为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
对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中属于并网发电的部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不再给予专项补助。
第五条补助资金主要采取综合性补助方式,支持企业收集秸秆、生产秸秆能源产品并向市场推广。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六条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符合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三)企业年消耗秸秆量在1万吨以上(含1万吨)。
(四)企业秸秆能源产品已实现销售并拥有稳定的用户。
第四章补助标准
第七条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每年实际销售秸秆能源产品的种类、数量折算消耗的秸秆种类和数量,中央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综合性补助。
第五章资金申报和下达
第八条企业在申报时,应按要求填报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秸秆收购情况,包括:收购秸秆的品种、数量、价格及水分含量等有关凭证。
(二)秸杆能源产品产销情况,包括:各类产品产量、销量及销售价格等,并提供销售发票等凭证。
(三)秸秆能源产品质量及检测报告。
(四)与用户签订的秸杆能源产品长期供应协议。
(五)单位产品能耗、环保、安全等有关材料。
第九条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将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
报所在地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检查、核实并汇总后,于每年3月31日前报财政部。
第十条财政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定补助金额,并按规定下达预算、拨付补助资金。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财政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等单位对企业申
报材料进行实地抽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将扣回补助资金,并取消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对申报材料问题较多、监督检查不力的地区,将暂停该地区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第十二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