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汇总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为了加强车辆运行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制度。
1、安装范围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均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2、设备选型(1)选择具有资质认证、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监控设备供应商。
(2)设备应具备实时定位、行驶轨迹记录、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提醒等功能。
3、安装流程(1)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线路连接正确。
(2)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和测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4、维护责任(1)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包括硬件设备的完好性、软件系统的更新等。
5、故障处理(1)当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记录并上报。
(2)尽快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6、数据备份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二、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为确保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运行中的异常情况,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1、值班安排(1)设立专门的监控值班岗位,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时间。
(2)实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监控工作不间断。
2、值班职责(1)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
(2)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异常情况。
(3)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车辆、问题类型等。
3、应急处理(1)在遇到紧急情况,如车辆事故、重大故障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4、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应按时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
(2)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监控情况、未处理事项等。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统计分析制度为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数据,提高车辆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数据统计分析制度。
1、数据采集(1)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准确、完整地采集车辆运行数据。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5项制度一、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制度1、监控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负责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确保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3、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公司的车辆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5、协助处理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6、保守公司和车辆的相关机密,不得泄露监控数据和信息。
二、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1、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新购置的车辆在投入运营前,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并经过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3、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定,不得影响驾驶员的正常操作和视线。
4、驾驶员应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损坏或干扰设备的正常运行。
5、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性能良好、数据准确。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相应的临时监控措施。
6、对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制度1、监控系统应实时采集车辆的运行数据,包括位置、速度、行驶时间、里程等。
2、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重点关注超速、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异常情况。
3、对分析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相关驾驶员和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形成报表,为公司的安全管理和运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监控数据应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询和追溯。
6、对涉及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事件的监控数据,应妥善保存,并作为调查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车辆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处理制度1、对监控中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偏离路线等违规行为,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动态监控是指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的位置、行驶路线等监控,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三条动态监控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供乘客安全的出行环境。
第二章监控设备安装与维护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选择具有资质的监控设备供应商,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备的采购和安装。
第五条监控设备应安装在车辆前部、后部和侧面显眼位置,以便于监控人员对车辆进行实时查看。
第六条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第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控中心,配备足够数量的监控人员,确保24小时全天候对车辆进行监控。
第九条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监控人员应保密车辆的行驶路线和位置信息,严禁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监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监控数据处理与分析第十三条监控数据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存,并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建立定期检查监控数据的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监控数据应及时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提高运输效率。
第五章监控工作纪律与奖惩第十六条监控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要求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操作监控设备或泄漏车辆信息。
第十七条监控人员有违反规程的行为,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监控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车辆的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车辆的运行,以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监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奖励。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客运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安全管理,规范车辆监控系统的使用,确保争取和利用监控信息,并有效管理和维护监控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客车运输管理规定》•有关行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客运业务的岗位,所有客运车辆的安装和使用车载监控设备。
三、管理标准1. 车载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维护标准1.1 车辆监控设备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监控设备技术标准。
1.2 车辆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必须合理,确保清晰记录驾驶员驾驶过程并能准确显示车辆状态。
1.3 车辆监控设备必须能实时记录车辆行驶轨迹、速度、时间、距离、方向等基本信息,并能自动保存至少30天。
1.4 车辆监控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必要时能进行故障排除。
2. 监控系统使用标准2.1 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员工隐私和个人权益,禁止滥用和泄露监控信息。
2.2 监控系统的操作必须授权,并设置不同权限级别,以确保合理使用和管理监控信息。
2.3 监控系统的操作记录必须保存至少180天,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2.4 监控系统的监控信息只能由授权人员查看和使用,未经授权不得私自更改、删除或转移监控信息。
2.5 监控系统生成的监控报表必须进行保存,以备日后查阅和备案。
3. 违规行为处理标准3.1 对于监控设备的故障或操作不当导致的监控失效,一经发现必须及时修复,并由责任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2 对于故意破坏和篡改监控设备或监控信息的行为,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辞退,并追究刑事责任。
3.3 对于滥用监控设备和监控信息的行为,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
四、考核标准1. 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考核标准1.1 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稳固,能有效记录车辆行驶过程和状态。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亳州客运集团北斗管理及监控制度二○一五年四月一日目录北斗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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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斗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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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控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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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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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北斗监控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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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北斗监控人员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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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监控人员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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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监控人员值班、平台巡查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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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交通违规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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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违规驾驶行为监控台账记录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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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公司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客运公司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营,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客运公司成立安全监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安全监控工作。
2.安全监控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对客运公司的安全监控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各相关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监控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监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安全监控内容1.车辆安全监控(1)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监控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3)对车辆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灭火器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2.人员安全监控(1)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监控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从业资格。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乘客安全监控(1)加强乘客安全宣传,提高乘客安全意识。
(2)监控乘客行为,防止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3)加强乘客服务,确保乘客在旅途中的安全。
4.设施安全监控(1)监控客运站、车辆等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2)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防止设施故障导致安全事故。
四、安全监控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网络,实现实时监控。
2.对客运车辆、驾驶员、乘客、设施等进行全面监控,确保安全无死角。
3.加强安全监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建立安全监控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
5.对安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奖惩制度1.对在安全监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监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客运公司安全监控部门负责解释。
3.客运公司各部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客运公司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营。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汇总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汇总一、引言为了保障客运企业高效、安全、稳定地运营,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客运产业的发展。
本制度将重点阐述客运企业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客运企业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法合规、诚信守法”的原则。
2. 监控管理应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注重实践经验以及人性化因素的综合考虑。
3. 建立科学、民主、规范、严格的监控管理体系,及时发现、排除隐患,提高运营质量。
三、客运企业监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监控管理1.1 安全生产监察员要依法依规依纪进行随机检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督促落实整改。
1.2 客运企业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经营特点,制定与安全生产措施有关的各类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范。
1.3 客运企业应做好特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管理,加强设备的安全保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检查检修。
2. 经营管理监控2.1 客运企业要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公正合规地经营,保障市场交易秩序。
并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 客运企业要开展会员制度和档案管理,和并进行会员资格、档案的审核工作,确保会员的信息资料真实可信。
2.3 客运企业要遵照市场准入规定,公开市场准入规则、流程和标准,重视市场准入工作的纵深发展,拓展顾客群体。
3. 人员管理监控3.1 客运企业要制定科学的人员管理制度,坚持先人后事的原则,强化企业文化建设。
3.2 客运企业要通过合法渠道引进优秀人才,注重人才发展,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
3.3 客运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晋升、薪资等方面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4. 财务管理监控4.1 客运企业要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监控制度。
4.2 客运企业要通过严格的内部监控、审核等制度,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合法。
4.3 客运企业要依据相关规定,做好税务管理工作,合理避税、稳增长。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运输车辆等。
第三条本单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
第二章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第五条本单位车辆应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对于未安装或者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及时整改处理。
第六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1. 定位功能:能准确显示车辆的位置信息。
2. 路况监测功能:能实时监测车辆所处路况,包括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情况。
3. 行车记录功能:能记录车辆的行车轨迹和行驶速度等信息。
4. 报警功能:能自动报警并发送报警信息,包括超速、偏离路线等情况。
5. 指挥调度功能:能实现对车辆的调度指挥管理,并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报表生成功能。
第七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维护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三章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第八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及时下发实施。
第十条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应制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报告,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超速、偏离路线、长时间停留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应负责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不得私自关闭或拆除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设备,如有需要应及时向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委员会申请。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按照指令进行行车,不得擅自更改路线或者超速行驶。
营运车辆的智能视频监控及动态管理制度方案
营运车辆的智能视频监控及动态管理制度方案1. 背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车辆安全、乘客安全和道路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及动态管理制度方案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车辆安全性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2. 智能视频监控系统2.1 系统功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用于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驾驶员行为、车辆状态和周围环境的智能分析。
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 驾驶员行为分析:对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包括驾驶姿势、视线偏离、疲劳驾驶等,及时预警驾驶员不良行为。
2. 车辆状态监测:实时监测车辆的运行状态,包括车速、发动机负荷、油门踏板等,防止车辆出现异常情况。
3. 周围环境识别:通过摄像头采集车辆周围环境信息,包括道路标志、行人、自行车等,预防潜在交通事故。
2.2 技术要求1. 图像清晰度:保证监控图像清晰,便于分析和识别。
2. 实时性:系统应能实时传输和处理视频数据。
3. 稳定性:系统在各种环境下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性。
4. 数据安全:保证视频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防止数据泄露。
3. 动态管理制度3.1 管理制度内容1. 制定完善的车辆监控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认识和配合度。
3. 建立数据分析团队,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为车辆管理和调度提供依据。
4.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2 实施步骤1. 部署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车辆实时监控。
2. 对驾驶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3. 建立数据分析团队,定期分析监控数据。
4. 根据分析结果,调整车辆管理和调度策略。
5. 持续优化系统,提高监控效果。
4. 效益分析1. 提高车辆安全性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方案
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方案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是指对客运车辆的实时监控、追踪、管理和控制。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系统架构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架构一般有以下五个部分:1.车载终端车载终端是指安装在车辆上的设备,主要用于发送车辆定位、状态、行驶路线等信息到服务器。
车载终端的定位方式一般包括卫星定位和基站定位。
2.通信网络通信网络是指将车载终端上传的数据传输到后台服务器的通信系统,包括GPRS、CDMA、3G、4G、WIFI等多种通信方式。
3.服务端服务端是指数据的接收、存储、处理和分析的系统,通过数据中心、服务器、数据库构成,负责车辆信息的实时、准确、全面的采集和处理。
4.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发布平台是指提供实时车辆位置、票务信息、车辆状态等相关信息给旅客的网站或手机应用。
5.终端用户设备终端用户设备是指旅客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信息发布平台获取车辆相关信息,同时也可以进行在线购票、电子票等相关服务。
功能特点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具有以下功能特点:1.实时监控系统可以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车辆的安全、稳定和顺畅运行。
可以实时检测车辆行驶路线、定位和速度等情况。
2.多种查询方式系统可以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如按线路、按车辆、按日期、按起点终点等查询方式,方便旅客查询车辆运行信息。
3.提醒功能系统可根据车辆的运行情况,提醒驾驶员和旅客。
比如车辆超速、事故报警、终点站到达等情况。
4.数据分析系统可以对车辆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得出车辆运营的各项数据,如平均速度、运行时间、停靠时间等指标,为车辆调度和运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应用情况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已经应用于多个城市的客运行业,其带来了如下的改变:1.提高客户服务质量系统的实时监控和信息发布功能,方便了旅客查询车辆运行信息,提高了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2.优化车辆运营管理系统可以对车辆的运营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帮助车辆运营管理者更好的管理车辆,提高了车辆运营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
客运公司GPS监控室规章制度
客运公司GPS监控室规章制度客运公司GPS监控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客运车辆行驶实时监控和服务质量管理,保障安全、规范和高效的运营,特制订本规章制度,并对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负责人对GPS监控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查。
第二章组成和职责GPS监控室是负责客运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及相关数据分析等工作的专门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通过GPS监控软件实时监测、追踪客运车辆的行驶情况,保证客运车辆安全、快捷、准时到达目的地;2、根据GPS监控数据分析客运车辆行驶情况,及时预警和处置突发状况;3、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客运车辆调度和运营管理;4、对监控软件、硬件设备及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5、协调GPS监控室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客运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章工作流程1、GPS监控室每天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开展工作,保障监控室系统设备稳定运行;2、GPS监控室以班次轮流值班,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3、责任班次到岗后,必须首先查看当天的客运计划表和运行情况,并对所负责客运车辆进行专门监控,确保车辆准时、安全到达目的地;4、严格执行客运车辆调度和运营管理规定,做好班次安排和车辆调配工作,保证车辆能够顺利运营;5、对于客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突发状况,GPS监控室必须及时予以处理,尽快通知客运公司相关人员处理;6、责任班次下班前必须按照要求将当日的监控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四章监控数据处理1、 GPS监控室必须对监控的每台客运车辆进行实时跟踪和数据分析,对车辆行驶路线、行驶速度、停留时间、加油记录等进行记录和统计;2、对于超过规定限速、违反交通规则等不安全行驶行为,GPS监控室应当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处理;3、监控室应当每日对所监控车辆的行驶信息进行回放和整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4、根据车辆行驶数据做好相关报表,指导客运公司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第五章规范管理1、GPS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客运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确保监控室的工作顺利开展;2、GPS监控室应当保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负责维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3、在工作中发现的设备、设施故障必须及时上报维修;4、不得泄露客运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运车辆行驶中的安全信息。
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客运业务日益繁忙,客运班线车辆数量与路线覆盖范围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确保客运班线车辆运营的安全和效率,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标1.提升车辆运营安全性能:通过定期监控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车辆故障问题,确保车辆运营时安全可靠。
2.提高客运效率: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及时了解车辆位置、运营状况等信息,优化调度安排,提高客运班线的运行效率。
3.增强管理意识:通过制度规范,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车辆运营的监管,提升车辆运营管理水平。
4.减少资源浪费:有效利用车辆数据,避免不必要的车辆运营损耗和浪费。
三、制度内容1.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所有客运班线车辆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安装动态监控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2.数据采集:通过动态监控设备,定期采集车辆位置、行驶状况、里程等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数据处理与分析:建立数据处理与分析机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形成可视化报表或图形化分析结果。
4.运行安全监控: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车辆行驶速度、急刹车、超速行驶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报警和处理。
5.保养维修管理:根据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制定合理的保养维修计划,及时进行车辆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营,减少故障发生。
6.调度管理:根据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及时调度车辆,保证客运班线的正常运营,并根据需求进行调度优化,提高运营效率。
7.异常情况处理: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如车辆故障、交通拥堵等,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8.绩效评估与考核:建立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绩效评估与考核机制,对相关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奖惩。
四、制度执行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
2.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维护由专门的技术团队负责,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总一、概述客运班线车辆是公路客运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辆的安全和合理发挥对旅客和社会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控客运班线车辆的行驶情况,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并实施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全面汇总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对其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进一步推动公路客运行业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
二、制度目的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客运班线车辆行驶安全、规范运输、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具体目的包括:1. 确保客运班线车辆安全、迅速、准时到达站点,有效避免空驶、错过班次等情况的发生;2. 保证行驶路线和班次时间准确无误,避免发生车辆迷路、错过路口等影响客运服务的情况;3. 实现对车辆行驶路线、速度、驾驶员、乘客等信息的实时监控,确保加强车辆监管、规范服务行为,杜绝不良因素影响客运服务质量;4. 有效监管运营成本,降低不必要的损失,优化运营效率和管理效果,减少因不当经营而造成的工作负担和人力物力损耗。
三、制度应用范围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客运班线车辆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包括省级、市级、县级和企事业单位客运班线车辆。
四、制度内容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加装GPS设备:对登记的客运班线车辆进行GPS设备的统一加装,确保车辆位置的实时、准确传输到指挥中心。
2. 建立车辆监控平台:建立统一的车辆监控平台,实现车辆实时位置、行驶速度、行驶里程、异常报警等信息传输、管理和监控。
3. 建立指挥中心:建立客运班线车辆指挥中心,由专人负责车辆监控和数据管理,并能及时做出应急反应。
4. 完善车辆巡检制度:加强对客运班线车辆的定期和不定期巡检,对车辆问题及时发现并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确保车辆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5. 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对车辆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并进行异常情况自动报警,如超速、疲劳驾驶、急刹车等情况。
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总电子教案
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
因此,公司特制订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1、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确定由宏地监控平台为平台运营商,由该营运商负责公司平台的建设、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维护管理。
2、公司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车载终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能实时上传车辆位置、状态、违章报警灯等休息。
(2)车辆超速或连续行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车载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自动提醒驾驶员。
(3)公司监控平台依据车载终端上传的信息或者监管需要向终端下指令时,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提醒驾驶员。
(4)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使用企业能实时视频监控的车载终端。
(5)安装车载终端时,接线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标准操作,确保车载终端的行驶记录功能和卫星定位功能正常运行。
3、公司在车队建设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安排3人负责监控工作。
4、车辆驾驶员负责监控终端的日常保护,不得随意移动,不得遮挡摄像头等,车载终端出现故障,由公司及时通知由监控平台,由宏地监控平台处理。
二、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和考核办法:1、、监控及监控终端运行维护管理:(1)管理人员对本公司车载设备实行台账登记,对其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并对故意损坏和违规操作者按规定落实处罚;(2)驾乘人员负责车载终端的管护和正确操作,不得私自拆卸车载终端,不得改变车载终端的初装位置。
凡故意拆卸车载终端或故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新购、维护、一安装费用外,按规定接受处罚;(3)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或乘务员要实时接收公司发布的指令信息,并准确执行和操作;(4)驾驶员或乘务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的路面、气候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实时监管理人员,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客运企业监控室规章制度
客运企业监控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运企业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本规章制定。
第二条客运企业监控室是指为客运车辆及乘客提供服务,在监控车辆运行状态、保障安全的重要部门。
第三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客运企业监控室的主要职责是对客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作出处理。
第五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监控工作的合理有序进行。
第六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不断提高监控技术水平,保障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建立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客运企业监控行政主管部门对监控室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客运企业监控室负责人对监控室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第十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对监控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控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监控设备,保证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建立监控设备台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严格保管监控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加强对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处理故障。
第十五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建立设备更新换代制度,确保设备的功能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加强对监控设备的使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建立人员岗位职责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
第十八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九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处理。
第二十一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建立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发挥积极性。
第二十二条客运企业监控室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
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动态监控工作是指通过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对营运车辆的运行状态、驾驶员行为等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有效的原则,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切实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运营单位应当共同负责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形成协同治理、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监控系统建设与维护第五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具备定位、速度、路线、驾驶行为等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
第六条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保障监控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七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当实现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运营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
第八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三、监控与管理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安装、使用车辆动态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对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认识和配合度。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分析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监控设备或者监控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四、数据管理与应用第十三条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分为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实时数据应当实时传输至监控平台,历史数据应当保存至少一年。
第十四条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应用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删除、遮挡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不得泄露驾驶员个人信息。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
第三条车辆动态监控应当遵循实时、准确、有效的原则,确保对车辆运行状态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第二章监控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设立车辆动态监控中心,配备专职监控人员,负责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监控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监控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车辆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及时向驾驶员反馈监控信息,督促其改正违规行为。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监控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协调处理监控中发现的问题。
第七条驾驶员应当积极配合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不得故意损坏监控设备,不得干扰监控信号。
第三章监控设备管理第八条对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动态监控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
第十条建立监控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型号、安装时间、维修记录等信息。
第四章监控数据采集与处理第十一条实时采集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轨迹、驾驶员状态等信息,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建立数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第十三条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总结车辆运行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四条对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监控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向驾驶员发出警示信息,并记录违规情况。
第十六条对初次违规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驾驶员,按照单位内部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定期对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八条制定车辆动态监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客运车辆汇总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汇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运车辆的管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出行,提高客运车辆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业务的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
第三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客运车辆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营。
第四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自身的车辆管理制度,并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车辆资源管理第五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车辆资源管理体系,明确车辆的数量和性能要求。
第六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根据运营需求和市场需求,合理调整车辆的数量和结构,并及时更新和淘汰老旧车辆。
第七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护养护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八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车辆的运营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九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车辆安全标准,保障客运车辆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第十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养护,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设备和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客运车辆的安全运营。
第四章车辆服务管理第十三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客运服务标准,提高车辆服务质量和乘客满意度。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客运服务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和处理乘客的投诉和意见,改善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对客运车辆进行车内卫生和环境管理,提供舒适、整洁的乘坐环境。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乘客的礼仪和服务态度培训,为乘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五章车辆运营管理第十七条车辆管理和运营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客运车辆的运营线路和班次,提高运输效益和服务水平。
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及依据本制度旨在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员工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营运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等各类载客车辆。
3.管理要求3.1 车辆检修维护3.1.1 车辆的检修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3.1.2 保养和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和费用等,方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看。
3.1.3 对于发现的车辆故障和缺陷,应及时报修并进行处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1.4 定期进行车辆的技术检测,如安全检查、底盘动态检测等。
3.2 驾驶员管理3.2.1 全体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驾驶。
3.2.2 每位驾驶员都应参加相关培训课程,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3.2.3 驾驶员不得酒驾、毒驾、疲劳驾驶,且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3.2.4 对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确保其符合营运车辆的安全要求。
3.3 车辆安全设施管理3.3.1 营运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抱死制动系统、安全气囊等,确保乘客在意外情况下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3.3.2 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3.3 车辆的灯光、刹车、转向等设备应正常工作,并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3.4 事故处理3.4.1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3.4.2 事故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人员安全和责任的追究。
3.4.3 公司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5 应急预案3.5.1 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车辆在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发生时的处置措施。
3.5.2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员工掌握应急处理的流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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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
因此,公司特制订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一、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1、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确定由宏地监控平台为平台运营商,由该营运商负责公司平台的建设、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维护管理。
2、公司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车载终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能实时上传车辆位置、状态、违章报警灯等休息。
(2)车辆超速或连续行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车载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自动提醒驾驶员。
(3)公司监控平台依据车载终端上传的信息或者监管需要向终端下指令时,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提醒驾驶员。
(4)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使用企业能实时视频监控的车载终端。
(5)安装车载终端时,接线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标准操作,确保车载终端的行驶记录功能和卫星定位功能正常运行。
3、公司在车队建设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安排3人负责监控工作。
4、车辆驾驶员负责监控终端的日常保护,不得随意移动,不得遮挡摄像头等,车载终端出现故障,由公司及时通知由监控平台,由宏地监控平台处理。
二、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和考核办法:1、、监控及监控终端运行维护管理:(1)管理人员对本公司车载设备实行台账登记,对其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并对故意损坏和违规操作者按规定落实处罚;(2)驾乘人员负责车载终端的管护和正确操作,不得私自拆卸车载终端,不得改变车载终端的初装位置。
凡故意拆卸车载终端或故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新购、维护、一安装费用外,按规定接受处罚;(3)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或乘务员要实时接收公司发布的指令信息,并准确执行和操作;(4)驾驶员或乘务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的路面、气候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实时监管理人员,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2、监控及维护工作流程(1)监控中心应每日查看车辆在线情况,做好在线车辆监控数据的登记分析工作;通过车辆运行轨迹分析判断在线数据异常的原因;汇总不在线车辆的信息;(2)监控中心应每日将查实的车辆超速等违规情况报安全科汇总;(3)监控中心对抽查中发现的超速车辆,应在监控平台上实时监控其运行情况,对其进行安全警示;(4)监控中心要每天对所属运行车辆进行两次监控动态监管信息抽查,填写《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台账》,每日对重点关注车辆查询数量不少于总车数的30%;(5)安全科在每次路检路查工作中,对本公司车辆的车载终端和视频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间题要立即与宏地平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分析问题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6)监控中心要每月对车辆监控监管情况进行小结,内容包括车辆在线情况、故障情况、设备检查情况、轨迹查询与违规车辆处理情况等。
3、违规处罚(1)故意损坏车载设备或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监控,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1000元;(2)故意遮挡、扭转摄像头或天线,无法实现车内监控,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500元;(3)车载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报告的,对驾驶员处罚500元。
(4)车载终端发出超速警报或监控平台发出警告信息拒不执行者,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500元;(5)车辆每趟次运行中监控平台累计超速提示3次以上者,处罚违规者500元;(6)严禁超员,超员超过核定人数10%以下的,处罚车辆经营者500元,超员超过核定人数10%以上者处罚经营者2000元;(7)私自承揽包租车业务或无正当理由串线经营者,车辆停班整顿,处罚经营者1000元;(8)私自聘用未经公司审核的驾驶员驾驶车辆,车辆停班整顿,并处罚经营者1000元;(9)监控中心管理人员每日都必须采集每辆车的监控、视频动态监管信息两次,并填写报表,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10)公司主管领导要对违规违章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认真记录教育(谈话)内容,建立健全整改处罚台帐,完善各种档案资料。
若资料不完整,处罚公司安全生产科100元;(11)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上报有关采集数据、报表,若未按时上报监控数据和违章统计报表,有意包庇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分别处罚相关管理人员各100元;三、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科工作职责:(1)制定车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负责车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2)监督、检查、指导监控中心的日常监控工作,对监控工作的违规行及时给予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3)监督、检查、指导实时监控中心对监控到的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情况;(4)重点监控本公司营运线路上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车辆的运行情况;(5)未经公司允许严禁对外发布系统监控信息;(6)协助做好车辆报废、转让、更新时车载监控、视频监控终端的回收、安装和维护工作;(7)负责每月通报本公司违规车辆处罚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提供各类监控、视频监控安全监控信息、数据与报表等相关资料;(8)负责每月按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各类监控、视频安全监控信息与数据报表;2、监控中心工作职责:(1)检查日常车辆管理工作,通过监控系统了解掌握车辆实际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2)做好新增、更新车辆的系统数据更新及车辆报废、转让数据信息登记工作。
变更信息及时报送系统运行维护部门,确保车辆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3)及时了解客运车辆的信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监督包车、加班车运行线路、运行时间及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记录,并做好这些处理的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3、实时监管员工作职责:(1)按规定操作程序使用、管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确保系统设备完好,运转正常;负责车辆动态实时监控,及时处理系统中各种信息指令,监控登记异常信息及终端故障报修,保证车辆的实施监控和信息反馈时效性;(2)检查或监控中发现监控、视频监控车载终端工作不正常的车辆严禁排班运行;(3)按照上级或公司的要求及时调整监控系统中不同公路等级路段分段限速和终端提示工作,确保车辆运行车速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负责驾乘人员的违法违规记录,每月底对驾乘人员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并上报安全生产科,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5)负责标记各运营线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路段,并书面报告安全科备案;(6)做好车辆在运营线路事故多发路段、事故黑点及危险路段上的监控登记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安全事故黑点特性和重点驾驶员的监控情况;(7)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按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车载终端;(8)按实每天填写《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台账》,抽查车辆每天不少于30台。
(9)做好车辆监控数据和图片的备份工作,图片保存期为三个月,监控数据保存期为一年,不得随意删除;4、监控人员值班安排:1、监控平台大屏应答点击,工作日由彭溢春负责,休息日由各班值班人员负责。
2、每天抽查车辆和《动态监控台账》的记录,工作日每月1-10日由唐健芯负责、11-20日由彭溢春负责、21-31日由谢业春负责,休息日由安全生产科各班值班人员负责。
《动态监控台账》由上班监控人员主动交给下班监控人员。
四、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4.1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规范和流程4.1.1动态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超员、超时驾驶、违反凌晨2至5时停运规定、不按规定中途休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卫星定位终端掉线,并做好记录。
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违规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安全科负责人报告,安全科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安全科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科技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
4.1.2当班动态监控员应及时汇总上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卫星定位终端掉线等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截图或录像。
4.1.3 当班监控员发现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的,应报告或通知车属单位安全科负责人或分管违章处理的安全员对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信息进行排查,必要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调查或对卫星定位终端进行检查,确认是属违法违规或是卫星定位终端故障。
4.1.4 车属单位安全技术科经排查,确认违法违规行为或卫星定位终端故障属实的,向车辆驾驶员下发违规处理决定书或设备维修通知书。
4.1.5 驾驶员按照处理决定书或维修通知书要求接受处理或者回站后协助技术人员对卫星定位终端进行检查、维护。
4.1.6负责违章处理的安全员或安全科负责人跟踪、督促违章驾驶员按规定时限接受处理,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终端故障经检修后是否恢复正常。
4.1.7驾驶员、产值责任人不按照规定时限接受处理的,车属单位安全技术科负责人或安全员,在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系统中对违规驾驶员或车辆,设置未处理违规、不签发派车单、限制报班营运,直至处理完毕;卫星定位终端经维护仍不能恢复正常的要及时更换备用终端,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的车辆,不准报班运行,恢复正常上线后再准予车辆参加营运。
4.1.8车属单位安全技术科负责人或安全员每天对监控员上报的监控信息及相应的截图或录像进行排查,将审核后的监控信息记录予以确认,并负责按照规定对违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监控信息记录保存要求: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一般事故车辆的监控信息至少保存1年,重大以上事故车辆的监控信息、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4.1.9安全员每天对驾驶人实施出车前安全告诫时应公布和通报上日的各类违规违章信息。
4.2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统计分析4.2.1基层单位分管安全领导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本单位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分析会议,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车辆、驾驶员,消除监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分析和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并按要求报送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4.2.2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统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超速、超员、超时驾驶、不按规定中途停车休息、违反凌晨2至5时停运规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卫星定位终端不上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4.2.3统计分析的方法:4.2.3.1统计分析应尽可能全面,要推广应用科学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可采用对比、排列图等数据分析工具进行分析。
排列图是为了对发生频次从最高到最低的项目进行排列而采用的简单图示技术,利用排列图统计分析不仅可以找到一个问题的主要原因,而且可以找出复杂问题的最终原因。
通过区分最重要的与较次要的项目,用最少的努力获取最佳的改进效果。
4.2.3.2 统计分析排列图可在《每周交通违法动态信息统计分析会议记录》表中“情况分析”栏中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