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公安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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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公安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文秘 2017年度公安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临近年关岁尾,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非法制贩、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入高峰期,按照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xx 市公安局针对这一特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纠正涉及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打击处理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单位和人员。2017年以来,我市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70家次,查处整改治安隐患12起,及时发现并制止因婚庆欲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5起,查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3起,处罚31人,当场收缴礼花575个,烟花爆竹270.1万余头。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么春雨,市局党委委员、调研员孟印茹多次主持召开全市危爆物品管理工
作会议,对全市烟花爆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治安支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检查整治工作,整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派出督导检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的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特别是对市中心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限燃烟花爆竹通告》执行,对违规燃放的,坚决予以查处。
二、多措并举,效果显著
工作中,该支队组织建立了以派出所为主体,多警种配合的联合机制,全面加强检查、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主动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犯罪活动;积极协调安监、工商、质监部门,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涉及烟花爆竹以及其他不法活动得到及时惩处,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一)、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储存库房的检查密度和力度,特别是对专营公司、集贸市场、零售网点进行明查暗访,全面检查违规生产、销售超标、伪劣、假冒、未张贴标识码的烟花爆竹产品。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安监部门给予行
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非法经营企业的刑事责任。二是组织派出所、警务区对辖区物流仓储、工矿工房、废弃厂房、闲置房屋、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消除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空间环境。检查中充分利用电子搜爆仪等技术手段,坚决消除死角死面,并将排查民警、排查时间、排查方式、排查情况逐一登记备查。
(二)、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将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一是严格落实一车一证制度。对运输车辆、承运单位、押运员资格证明、购销合同以及所运烟花爆竹产品种类、数量认真检查,确保与开具的运输证件一致。对没有大型焰火燃放批准文件的,坚决不予开具运输专业燃放品种的许可证件。二是实行到货查验制度。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及时跟进收货单位,由发证公安机关派员进行现场核准监督,严格查验运输车辆、运输产品、承运单位及人员是否与证件一致,产品是否有标识码并进行流向登记,检查无误后方可核销运输证件。所有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严禁夜间卸货。三是实行检查验视制度。密切配合铁路、交通等部门,切实加强对车站、码头等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邮寄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严防运输环节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三)、严查非法违规燃放行为
重点加强对酒店开业庆典、婚庆典礼、施工工地奠基及竣工的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宣传违规燃放引发事故的严重危害,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认识,深刻理解限制时段、限制区域、限制品种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全面加强巡控力度,严格落实街面巡逻责任,严查非法燃放行为,特别是对大、中型饭店和居民小区,分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重点巡控,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对非法燃放行为一律顶格处理。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限燃烟花爆竹通告》,市局治安支队成立21个督导组于2017年7月12日、13日对路南、路北、高新、公交四个公安分局烟花禁限放工作进行包片督导。全年共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在商场、集市、生活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放横幅、张贴宣传画1800余幅;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安全监管、工商、质
监等部门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及时受理,迅速侦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传统村、户,有非法贩售烟花爆竹历史的人员,有可能藏匿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部位的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注意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对行为人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结合监督检查和许可审批等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以派出所为单位,将打印的2600余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致全国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一封公开信》,由派出所民警主动上门送到辖区内每一个烟花爆竹生产、运输、批发、零售单位负责人手中;积极发动群众,引导其安全文明燃放,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提高群众举报非法烟花爆竹的积极性,广辟案件线索,营造打击涉及烟花爆竹不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协调市电视台滚动播放《公安部治安管理局2017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在街道、楼宇、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截至目前,张贴宣传画1750
余张,发放宣传材料15600余张,发送宣传手机短信114000余条,播放安全提示3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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