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因及对策 论文
谈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因及对策论文(范本)
谈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因及对策(1)论文谈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因及对策(1)论文中华励誌网论文 .zhlz.co的介绍第一章为什么要开发一个学生档案管理系统?计算机已经成为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得力助手:今天,计算机的价格已经十分低廉,性能却有了长足的进步。
它已经被应用于许多领域,计算机之所以如此流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计算机可以代替人工进行许多繁杂的劳动;其次,计算机可以节省许多资源;第三,计算机可以大大的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第四,计算机可以使敏感文档更加安全,等等。
在中小学中用计算机管理学生档案的意义现在我国的中小学校中档案的管理水平还停留在纸介质的基础上,这样的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为它浪费了许多人力和物力,在信息时代这种传统的管理方法必然被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管理所取代。
我作为一个计算机应用的本科生,希望可以在这方面有所贡献。
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希望能用我四年的所学编制出一个实用的程序来帮助中小学进行更有效的学籍管理。
归纳起来,好处大约有以下几点:1.可以存储历届的学生档案,安全、高效;2.只需一到二名档案录入员即可操作系统,节省大量人力;3.可以迅速查到所需信息。
为将来学校上网做好准备跟据1999年中国电信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的上网人数已达到890万,互联网已经十分普及,学校往界的毕业生希望能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查到自己校友的信息,本系统为学校将来的上网作了先期工作,比如数据库的建立。
学生档案的设计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我们使用原型法(Rapid Prototping)即以少量代价快速地构造一个可执行的软件系统模型。
使用户和开发人员可以较快地确定需求,然后采用循环进化的开发方式,对系统模型作连续的精化,将系统需具备的性质逐渐增加上去,直到所有的性质全部满足。
此时模块也发展成为最终产品了。
第二章怎样开发一个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编程环境的选择微软公司的Visual Basi6.0是Windos应用程序开发工具,使目前最为广泛的、易学易用的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
谈我国劳动合同守则的实施现状、成因及对策(1).doc
谈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因及对策(1)-摘要: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只有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
但实践中,无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却大量存在。
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存在诸多缺陷。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对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进行改革。
ﻭ关键词: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对策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我国《劳动法》第16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在第19条又特别强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境内的任何类型的用人单位招收职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有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
但在实践中,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却大量存在。
一、现状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利用人单位就双方某些权利和义务达成口头协议,形成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对其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
这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劳动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未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往往导致劳动关系紊乱,劳动争议频繁发生,给社会和双方当事人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由于“空口无凭”,这类劳动争议案件,往成为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棘手案件。
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自始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尤其是在一些临时用工单位,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招工大多仅凭口头协议。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占同口径职工总数的98.5%而城镇私营企业和存在雇佣关系的个体工商户中,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仅占同口径从业人员总数的55%左右。
2、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3、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文产生误解或者明知故犯,采取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试用期期满后再决定是否书面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总结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总结第一篇:《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总结浅析《劳动合同法》在规范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摘要: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劳动合同法》既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也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
理解并用好《劳动合同法》的本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会得到双赢。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自2008 年1 月1 日实施以来,受到广大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普遍欢迎,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它的实施对规范企业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但是,由于该法直接切入劳资利益分配领域,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不断显现,由此引发了一些突出矛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企业经营者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认识模糊不少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太超前,不适时宜,与当前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状况相脱节,尤其是当前受到世界性金融危机冲击的不利形势下,实施《劳动合同法》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给企业带来利益上的损害和管理上的困难。
一些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单方面倾向保护劳动者,忽视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有些企业担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职工重新捧上铁饭碗,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因而对贯彻《劳动合同法》往往采取消极态度。
(二)、部分用人单位不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起,存在着部分用人单位在贯彻实施时采取消极的态度,不积极宣传实施。
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法》不重视,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保参保率还比较低。
/ 8(三)、部分用人单位试图把职工的工龄“归零”通过新闻报道,我们得知,部分用人单位出现“劝”职工“集体辞职”、“工龄归零”等行为,有的甚至违法集体裁员,一些中小企业片面强调行业特殊性,采用“下派工”、“促销员”等用功形式;滥用劳务派遣工,尤其一些外资加工企业。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效果,也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问题分析1. 教育和宣传不到位《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教育是确保其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了解不足,导致合同订立不规范,履行中出现争议。
2. 合同内容不规范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导致合同内容不规范,甚至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3. 劳动合同解除难度大《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双方对解除条件的理解不一致,或者用人单位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难度大。
4. 劳动争议处理不及时劳动争议处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建设不完善,或者处理程序繁琐,导致劳动争议处理不及时,影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解决对策1.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培训课程等,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普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要求,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
2. 完善劳动合同审核制度政府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审核制度。
对于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内容,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水平。
3. 严格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并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情况的监管,确保解除程序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劳动法领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关系,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企业稳定的人力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也在逐步发展和完善。
然而,随着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和劳动关系的多样化,该制度仍需进一步优化和改进。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完善措施,以期为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现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目前,我国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从立法上看,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已具备相当的法律保障。
然而,在实践中,该制度的实施情况却面临一些挑战。
部分企业在招聘、解除、变更劳动关系时,仍存在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现象。
同时,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该制度也需要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需求。
三、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立法规定不够完善尽管我国在相关法律中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但仍有部分内容不够明确、具体,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例如,对于合同的解除条件、经济补偿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二)企业执行力度不足部分企业在执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时,存在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些企业未能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随意变更劳动关系等。
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关系灵活性不足在现行制度下,劳动者在解除合同时往往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关系的灵活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这种灵活性对于适应市场需求和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四、完善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措施(一)完善立法规定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应进一步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立法规定。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存在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明确的劳动关系,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1. 书面劳动合同缺失尽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
这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 劳动合同期限短化在当前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用人单位倾向于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以降低人力成本。
这使得劳动者在面临失业风险时,难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3. 试用期滥用部分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期剥削”。
一方面,试用期长度超过法定规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时,以各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逃避法律责任。
4. 劳动报酬低于最低标准尽管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报酬低于最低标准的现象。
此外,加班费、奖金等劳动报酬项目也往往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5. 社会保险权益受损在一些企业中,尤其是中小企业,存在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
这使得劳动者在面临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时,难以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
6. 劳动争议处理困难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尚不完善,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程序复杂、周期长等问题。
这使得劳动者在遭遇侵权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二、对策建议1. 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其了解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2.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等方面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3. 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
《2024年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引入,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完善措施进行深入研究。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现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了一种主要的劳动合同形式。
然而,由于制度设计、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力度等方面的原因,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1. 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
2. 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足: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3. 劳动者权益保护不足: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四、完善措施1. 完善制度设计:应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的具体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加强对此类合同的监管,防止滥用和无序竞争。
2. 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应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此外,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应建立完善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支持。
同时,应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在劳动关系中享有更多的话语权。
4. 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福利和劳动关系和谐。
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
5. 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环节。
剖析我国劳动合同制问题解决对策
剖析我国劳动合同制问题解决对策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渐活跃,劳动合同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此,本文将从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现状和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现状和问题1.1 现状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主要以《劳动法》为基础,同时根据我国国情和实践不断完善。
在实践中,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超过期限的,如果继续工作,则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期限的合同,即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工作。
1.2 问题尽管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践中还面临着不少问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完善。
2)部分用人单位通过续签固定期限合同等方式规避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和保障。
3)部分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留置在用人单位,避免经济补偿等问题。
4)部分用人单位通过合并岗位或降职等方式迫使劳动者自愿离职,以达到非自愿裁员的目的。
5)劳动争议多发,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
二、对策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2.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对于那些不守规矩的用人单位,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以及监管力度的加大,让这些用人单位意识到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2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另外,必须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将零工经济的员工也纳入到劳动合同的保护范围,还可以从根本上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的保障效应。
2.3 加强劳动行业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的行业监管机制,推进新老劳动关系转换,促进实现更多的普及劳动合同制度。
2.4 增强员工维权能力,完善劳动仲裁机制加强员工维权能力,提高员工共同参与和维护劳动关系的能力。
此外,加强劳动仲裁机制,以及司法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以便更好地为员工维权提供有力的保障。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待完善之处。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研究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一)制度概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有助于稳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1. 制度执行不力:部分企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2. 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如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
3. 劳动者权益保护不足: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部分企业忽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如工资、福利、培训等方面的承诺未能得到有效履行。
三、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必要性(一)维护劳动者权益: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不受侵害。
(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通过完善该制度,可以进一步稳定劳动关系,降低劳动纠纷的发生率。
(三)推动企业发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有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完善的制度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保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措施建议(一)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合同。
同时,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状况、特点、问题及对策措施(论文)(5篇)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状况、特点、问题及对策措施(论文)(5篇)第一篇: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状况、特点、问题及对策措施(论文)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状况、特点、问题及对策措施【摘要】: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是稳定和谐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随着劳动领域改革的深入进行,劳动关系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疑虑。
本人试图就劳动关系的内涵、我国当前劳动关系的状况、特点以及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新型的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
【关键词】:劳动关系状况;特点;问题及措施。
【正文】:1、劳动关系的内涵在我们看来,劳动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就广义而言,它指所有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可称为社会劳动关系。
从狭义上说,劳动关系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运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如在工作任务、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在狭义的劳动关系中,特别是工业、企业中的劳动关系是重要部分,也是需要着重分析的方面。
2、对当前劳动关系现状及其变化的分析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基本格局由原来长期的、固化的劳动关系逐渐向相对松动的劳资关系转变。
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国有企业大多对原来的劳动关系进行了调整,逐步解除、终止或变更原来国有企业劳动合同,重新签订新的中短期劳动合同,使员工从“企业人”变为社会从业人员,逐渐改变了原来那种固化的、权利义务模糊的劳动关系,使之逐渐让位于相对松动的、双方权责对等明确的劳资关系。
由再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组成的相对弱势劳动关系群体初步形成。
这两类人员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一个普通的劳动岗位,通常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以至出现了许多“有劳动没关系”的现象,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弱势的劳动关系群体。
就业形式日趋多样化导致动态的、不稳定的劳动关系比重明显上升。
非全日制、小时工等就业人员大幅增加,这类人员的劳动通常时间性较强、工作成果易量化,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只在提供劳务期限内存在简单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需要长期固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与对策论文
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与对策解决好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对保持单位内部稳定及社会稳定具有直接的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随着就业人员成分的变化,有些内部隶属“在编”的事业单位也普遍存在着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并且越来越多事业单位内部招录人员不在编制之内,劳动合同签订已经成为单位内部急需解决的课题。
一、劳动合同签订现状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改变了过去二元封闭关系,强化政府责任,构建地方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稳定的三角关系,同时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细化、规范化。
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从2011年7月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工作,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多来进行的第二次执法检查。
在此次检查中,部分企事业单位中的中小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依然严峻,特别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十分低下。
尽管《劳动合同法》要求各类用人单位都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有些企事业单位并没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许多私营业主和有雇工的个体商户签订劳动合同的几乎为零。
2.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一些企事业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
部分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为避免承担责任,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或与劳动者口头约定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还有部分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约定必备条款,但是在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如只规定职工的违约责任,而不规定单位的违约责任;有些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规定职工必须服从单位安排的加班要求,单位有权安排职工的放假日期;有的单位规定对患病的职工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有的单位签订两份真假合同或“阴阳合同”等。
也有一些私营业主在招用职工时,仍然采取收押金的违法方式来约束求职者,在签合同时向职工一次性收取押金或规定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扣留作为履行合同的押金。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制度安排,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和稳定劳动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措施,促进了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推行。
本文将对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综述。
一、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完善。
特别是近年来,政府加大对劳动合同制度的支持力度,推动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
根据全国总工会发布的《中国工会章程》,截至2020年底,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0%以上。
此外,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保障、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
部分企业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等问题。
2. 劳动权益保障不够到位。
一些企业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如拖欠工资、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
3.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健全。
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成本高,部分劳动者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存在维权困难的问题。
4. 劳动者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导致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三、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1. 完善法律法规。
近年来,政府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如《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法制保障。
2. 加强执法监督。
政府部门加大对劳动合同制度的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劳动合同制度的行为,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政府鼓励企业严格遵守劳动合同制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现代企业用工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完善措施,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现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制度执行不严格。
部分企业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
虽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但在实际执行中,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仍存在不足,如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最后,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
部分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如随意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等,给劳动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当前,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如合同期限的设定、解除条件的规定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执行力度不够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导致制度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三)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但在实际执行中,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仍存在不足。
如部分企业存在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措施(一)完善制度设计应进一步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设计,明确合同期限的设定、解除条件等规定,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试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因及计谋
试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因及计谋论文关键词: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计谋论文摘要:依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只有书面劳动合同才是两边当事人成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
但实践中,无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却大量存在。
造成这种现状的要紧缘故是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存在诸多缺点。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需对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进行改革。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两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我国《劳动法》第16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成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在第19条又专门强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由此能够看出,我国境内的任何类型的用人单位招收职工必需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只有书面劳动合同才是两边当事人成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
但在实践中,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却大量存在。
一、现状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利用人单位就两边某些权利和义务达到口头协议,形成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对其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
这是一种极不稳固的劳动关系,由于两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未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往往致使劳动关系紊乱,劳动争议频繁发生,给社会和两边当事人都造成一些没必要要的损失。
由于“空口无凭”,这种劳动争议案件,往成为劳动争议处置机关的棘手案件。
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要紧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自始末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尤其是在一些临时用工单位,以完成必然任务为期限的招工大多仅凭口头协议。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人数占同口径职工总数的%而城镇私营企业和存在雇佣关系的个体工商户中,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人数仅占同口径从业人员总数的55%左右。
二、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3、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文产生误解或明知故犯,采取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等试用期期满后再决定是不是书面订立劳动合同。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提供参考。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现状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方面不设定具体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形式。
该制度自实施以来,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1. 制度执行不力:部分企业为规避责任,不积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2. 合同条款不明确:部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不够明确,导致劳动者和企业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3. 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部分劳动者在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不够详尽,导致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漏洞。
2. 监管力度不够:政府相关部门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部分企业违规操作。
3. 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五、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合同条款,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
2.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管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维护劳动者权益。
3. 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加强企业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视程度,增强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剖析我国劳动合同制问题解决对策
剖析我国劳动合同制问题解决对策背景我国自1994年开始施行《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保护和劳动合同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明确劳动合同内容、设定合同形式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
然而,当前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存在不少难题,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和改进。
问题1. 合同签订难在一些企业中,企业招聘过程中的欺诈、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导致了职工对企业信任度的降低。
同时,一些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笃息少签订或不签订合同,让职工处于无保障状态。
2. 合同内容不合理一些企业将期限较短的劳动合同视为一种常态,职工长期处于续签合同的状态,有些职工甚至签订了多个劳动合同,但却未被视为正式员工,享有相应权利。
3. 合同解除困难在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下,对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
但是,由于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不可忽视的成本和风险,劳动者维权意愿较低,这也间接加大了劳动者权益被侵犯的难度。
对策1.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用工信息和劳动合同信息的公示,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和评估制度,对用工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和审查。
同时加强对违法招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的打击和追究,切实减少企业的违法行为。
2. 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制定更为明确、合理和公正的劳动合同条款内容及期限,保障职工权益,同时落实劳动合同提醒制度,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 建立健全争议解决机制鼓励劳动者选择途径解决劳动争议,为保证劳动者的维权利益和公正性等旅来全面的保障。
同时,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织和培训,提高其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和规范程度,为双方提供权威和可靠的服务结论劳动合同是保证职工权益的重要文件,在我国逐渐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需要不断完善劳动法规和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整治,推动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劳动力市场也日益紧张,劳动合同成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
《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将就《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法律知识普及不足。
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主要是劳动者,而不是雇主和劳动者平起平坐地谈条件、商讨条款。
而雇主则通常是拥有丰富法律知识的一方。
导致一些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因信息不对等而被雇主占了便宜。
2. 法律环境不够完善。
在一些行业和地区,由于法制环境不够完善,监管不力,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现象频发,导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3. 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
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由于对法律的理解不够全面、准确,导致一些合同条款不合法,权益受损。
4. 监督执法不到位。
在一些地方,由于监管机构力量不足,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监督不到位,导致《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不够明显。
二、对策建议1. 加强法律知识普及。
政府应该积极推动劳动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可以通过在企业、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劳动者的法律素养。
2. 完善法律环境。
政府应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力的震慑效应。
加强劳动保障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督机制,为劳动合同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 加强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
政府可以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指导和解释,提高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避免因为对法律理解不够准确而导致不当的合同签订。
4. 加强监督执法。
政府应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罚,确保《劳动合同法》的严格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困难与对策研究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困难与对策研究[文献标识码]A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宏观环境有待改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共八章九十八条,涵盖了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提高了《劳动合同法》的可执行性。
但是,因其法律条文的不健全,使《劳动合同法》仍存在许多漏洞和执行上的模糊性。
例如,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违约金等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二)相关部门制定的配套措施不完善。
《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多以来,很多地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架桥铺路。
例如,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岛市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等多项新规定。
与此同时,青岛市结合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出台了多项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扶持范围和扶持力度。
然而,绝大多数地区的政策措施并不完善,未系统化,导致用人单位不能真正的将《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内容落实到位,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没有合理可行的政策指导,实行起来便弊病百出。
(三)全国范围内未形成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有利氛围。
虽然《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一年之久,但是,从宏观上看,并没形成有利于《劳动合同法》切实实施的氛围。
究其原因,一是《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和相关培训不到位。
作为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起关键性作用的企业大多不愿实施《劳动合同法》,企业员工也没有意识到知法懂法的必要性,即便企业组织了相关培训,很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职工却不能抓住机会学习,从而导致其没有能力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因及对
策论文
论文摘要: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只有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
但实践中,无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却大量存在。
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存在诸多缺陷。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对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进行改革。
论文关键词: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对策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我国《劳动法》第16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在第19条又特别强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境内的任何类型的用人单位招收职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有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
但在实践中,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却大量存在。
一、现状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利用人单位就双方某些权利和义务达成口头协议,形成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对其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
这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劳动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未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往往导致劳动关系紊乱,劳动争议频繁发生,给社会和双方当事人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由于“空口无凭”,这类劳动争议案件,
往成为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棘手案件。
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自始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尤其是在一些临时用工单位,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招工大多仅凭口头协议。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占同口径职工总数的98.5%而城镇私营企业和存在雇佣关系的个体工商户中,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仅占同口径从业人员总数的55%左右。
2、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3、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文产生误解或者明知故犯,采取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试用期期满后再决定是否书面订立劳动合同。
当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者的权利很容易被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等环节上漠视。
相当多的劳动争议在试用期发生,而劳动者因为处在试用期而非正式职工,不敢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有些用人单位正好趁火打劫,精心设置“试用期”陷阱,既逃避了劳动合的约束和《劳动法》的制裁,又能使用廉价劳动力。
4、双重劳动关系,即在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前,劳动者未经原用人单位同意,在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就业。
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兼职。
劳动者在与某一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领取劳动报酬的同时,又以各种方式在其他单位兼职,领取报酬。
第二,退休人员被返聘到原用人单位或被聘用到其他用人单位。
在法理上,退休人员和原用人单位的关系被称之为一种“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其所享受到的养老保险、医院保险和死亡抚恤
费等,都是原劳动关系发展的一种待遇。
被返聘或聘用的退休人员“扮演”着这样的双重角色:一方面是作为原劳动关系发展的一种结果,享受着退休者应该享受的一切待遇;另一方面又作为原劳动关系的一种延续,被返聘到单位或被聘用到其他用人单位,占据着本来不属于他们的劳动岗位。
第三,下岗再就业。
随着近年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企业出现了下岗职工。
这些职工虽已不在原企业从事劳动,但其仍为原企业职工,企业仍然为他们支付基本生活费。
如果下岗职工在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又在其他用人单位进行有偿劳动的,则也形成了隐性
的双重劳动关系。
据调查,通过各种渠道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中,大多数人没有依法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致使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在两个劳动法律关系中的身份、地位都不明确。
二、成因造成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着以下缺陷: 1、没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我国《劳动法》中没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是在用人单位一方还是当事人双方,劳动部的有关解释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尽快补签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
还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续订合同。
此规定虽对签订合同的义务在认识上有了进步,但范围太窄,对于应如何处理从未有过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原劳动关系未解除时形成
的新的事实劳动关系没有涉及。
2、劳动合同签订程序方面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这主要表现为:(1)对于劳动者进人用人单位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在什么时间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无明确规定,使用人单位没有紧迫感;(2)没有建立起劳动合同的登记申报制度。
无登记申报制度,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不了解。
将无法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故意拖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强制力不足。
《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95年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这两个规定的漏洞在于:(1)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什么时间内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在实践中难以认定用人单位“拖延,(2)没有规定赔偿的范围。
这样就使得劳动者难以运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这些缺陷,造成了实践中大量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引起的危害是很大的:事实劳动关系性质不清,在实践中易引起纠纷,而一旦进行诉讼,因为没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存在,给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审理案件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一方面,依据《劳动法》条文可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一种无效劳动关系,但这样易造成用人单位规避法律上的强制义务,例如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缴纳劳动保险费用等。
另一方面,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千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