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劳动法论文)
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论文(全文)
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法论文(全文)一、辨析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同之处(一)不同的纠纷解决方法由于就业协议属于民事的合同,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会拥有较少的解决方法,往往在双方不能够达成协商的情况下,就会在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然而,劳动合同在产生纠纷现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则是劳资双方的矛盾,想要较为完善的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其拥有着较多解决纠纷的方法,具体包含:诉讼、仲裁、调解、协商等方法。
(二)不同的签订主体所谓就业协议又称为第三方协议,主要由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高校以及毕业生三方一同签订。
然而,劳动合同只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进行合同的签订就可以。
(三)不同的内容就业协议的形式是以民事合同为主,同时会受到我国就业管理中相关政策的影响,在内容上较为笼统和单一,具体就是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介绍自身的状况,同时毕业生所在高校同意派遣、用人单位愿意接受毕业生,毕业生愿意在该用人单位中就业。
然而,劳动合同会受到我国劳动保障的局限,拥有着丰富的内容,一方面拥有着完善的条款,另一方面所拥有的条款也能够表现出提倡性的一面,使得劳动权利义务较为具体、明确。
二、通过与劳动合同的对比分析就业协议的不足(一)就业协议内容缺乏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内容,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以及合同期限等要素都应归为必须具备的条款,双方有权利商议添加其他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拥有着较为丰富的内容,会在一定程度上明确各项条款,会将权力义务更加具体化。
可是,当前还是会沿用就业协议,尽管充分的阐述了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三方的具体义务,可是在条款内容上过于简单,对于违约金数额、服务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条件以及工作时间等方面都不能实现完备状态。
虽能够在就业协议中的备注栏中将其他的约定表明,同时将其作为就业协议当中的内容,可是在一般情况下,就业协议当中的备注栏中是空白的形式,就算具备着相关内容也是侧重于用人单位的利益。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1]
编号: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姓名:学号:院系:经济管理学院专业:会计年级: 08级班级:会计班指导教师:目录摘要............................................................ - 2 -关键词.......................................................... - 2 - 一大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与了解 ........................ - 2 - 二《劳动合同法》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了许多的好处.................. - 2 -2.1试用期不再是“廉价期” (2)2.2毕业大学生享有对用人单位的知情权 (4)2.3用单位在招聘时不允许收取押金,扣押证件 (4)2.4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合同的情形 (4)2.5“先就业,再择业”的条件更加有利 (5)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新挑战................ - 5 -3.1《劳动合同法》可能进一步挤压大学生就业市场 (6)3.2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同样负有告知义务 (6)3.3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6)四《劳动合同法》施行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长期效应................ - 7 - 五《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大学生就业的负面影响及各方的应对之策.. - 8 - 参考文献...................................................... - 10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摘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对我国就业市场的一种规范调解,也必然会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一些影响。
从长期来看,它的实施将为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能更切实有效的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但在短期内,将加大大学生求职的难度。
所以,大学生有必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自己的求职策略。
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
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在现代社会中,大学生作为劳动力参与到各个行业中,与劳动合同法密切相关。
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关系,确保劳动关系的合理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大学生作为劳动者的角度,探讨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以及如何保障大学生的权益。
一、大学生就业与劳动合同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着就业的压力。
他们希望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并获得相应的工资以及其他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法律约束关系的重要依据,是双方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类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大学生作为刚进入职场的新鲜劳动力,通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
了解合同类型的不同,有助于大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劳动合同法。
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约定。
大学生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与个人期望相符。
3. 劳动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大学生需要了解并主动维护自身的权益,如遇到用人单位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可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或法律途径维权。
二、大学生权益保障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了一些权益保障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以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1. 工资支付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时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降低工资待遇等问题,给大学生带来了经济困扰。
大学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投诉维权。
浅析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的好处
浅析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的好处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侧重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新法规。
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有时难以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行为,有效遏制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保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必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同时传统的高校就业也将面临挑战。
一、当前损害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现象比比皆是当前损害大学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表现有:肆意提高进入门槛和标准,压低劳动成本,滥用试用期,劳动用工短期化,解约随意,扣压证件、档案,收取卜岗押金、违约金,不守诺言,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金、工作条件恶劣)等等。
这些现象的存在,虽说是局部的、少数的、非主流的,但影响极坏,严重影响了毕业生就业及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
二、《劳动合同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好处1.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率,提升就业质量据调查,大约60%的用人单位都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建筑餐饮等非技术行业的劳动合同签约率最低。
部分用人单位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重要的原因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建立了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这样就为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提供便利条件。
对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高校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只要事实存在用工行为,那么该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即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享有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
劳动合同与大学生就业
劳动合同与大学生就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涌入就业市场。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合同作为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对于保障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与大学生就业的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与大学生就业的关系1. 劳动合同是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依据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得到法律保障,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这对于保障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劳动合同有助于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维护劳动市场秩序。
通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招聘、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水平,促进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3. 劳动合同促进大学生就业权益保障劳动合同是大学生就业权益保障的重要手段。
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工资、工时、休假、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成为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1. 保障大学生就业权益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保障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合同中明确了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职权、侵犯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2. 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劳动保障措施,有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水平。
3. 有利于解决劳动争议签订劳动合同,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协商解决,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论文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论文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经济学分析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经济学分析学生:钱林梓学号:201101210120系别:经济与管理系专业:财务管理入学时间:2011年9月10日指导教师:郇红艳职称:副教授完成日期:2015 年05 月18 日诚信承诺我谨在此承诺:本人所写的毕业论文《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经济学分析》均系本人独立完成,没有抄袭行为,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观点和材料,均作了注释,若有不实,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经济学分析摘要:《新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对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就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本文分析研究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并结合新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变化,对于大学生就业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学分析,深度剖析了新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变化对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影响。
并且针对其不利情况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来规避其不利影响。
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解决以及劳动市场的稳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字:新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劳动关系The New Labor Contract Law Economics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 on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RateAbstract:The new labor contract law is the inheritance and continuity of labor law, in the form of law has provided the safeguard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Is studied in this paper, the employment of college graduates, and combining the important changes of the new labor contract law, for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employment problem conducted a series of economic analysis, depth analysis of the important changes in new labor contract law for the influence of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problem. And suggest a series of targeted against the adverse situation to avoid its adverse effects. On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problem and stable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labor marke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Key word: new labor contract law;University students' employment;labor relation目录1 大学生毕业生就业现状 (5)1.1大学毕业生的人数爆炸上升 (5)1.2大学生自身能力严重不足 (5)1.3高校的盲目扩招使得教育质量下降 (6)1. 4高校毕业生自身心理预期与现实之间落差较大 (6)2 新劳动合同法的的重要变化 (6)2.1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化与明细化 (6)2.2新法对于用工抵押方面的相关规定 (7)2.3 劳动关系的确立以是否实际用工作为标准 (7)2.4 新劳动合同法对于书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7)2.5新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7)2.6 有关试用期的新规定 (7)2.7总结.................................................................................................... .. (8)3 对于大学生就业影响的利弊分析 (8)3.1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有利影响 (8)3.1.1新劳动合同法充分保障了应聘者的合法权益 (8)3.1.2新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的试用期加以限制 (8)3.1.3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雇佣关系会使劳动者更有保障 (9)3.1.4用人单位不按照本法规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9)3.2 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不利影响 (9)3.2.1 从成本上来看,提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9)3.2.2 从供求关系上来看,应届毕业生供过于求现象进一步加重 (9)3.2.3 从信息对称的角度来看,应聘者与用人单位信息不对称 (9)4 大学应届毕业生如何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不利影响 (10)4.1 积极进行自主创业 (10)4.2 大学生求职的态度 (10)4.3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不可或缺 (10)4. 4我们大学毕业生一定要学习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1)结束语.................................................................................................... (11)参考文献.................................................................................................... .. (11)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劳动雇佣关系也在不断的发展,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舞台上,雇佣关系一直是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早至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土崩瓦解,越来越多人摆脱人身依附关系,成为自由人,其中一部分成为手工者,渐渐形成手工作坊,出现我国最早雇佣关系,再到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英国的圈地运动产生大量的劳动雇佣关系,从而推动英国成为当时的世界级强国,劳动雇佣关系充斥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而目光回到我国现在的处境,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关乎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新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对高校毕业社产生直接影响,本文在分析其利弊影响的基础上,探讨如何更好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提出些许建议正文1 大学生毕业生就业现状目前,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形势严峻,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将是史上最难就业季,应届毕业生达到749万人,加上往年就业人数的堆压,实际就业情况可能更加困难,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导致了这样的困难情况,下面我们将逐个分析其原因。
浅谈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法律论文
浅谈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法律论文第一篇:浅谈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法律论文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
近些年来,就业协议制度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再加上协议书本身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其应用情况越来越不理想,甚至逐渐成为毕业生择业、就业过程中的障碍。
一些毕业生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往往会忽略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致使一些用人单位以“已有就业协议”为由,不愿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最终使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就业协议,又叫三方协议。
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机制完善的促进(1)论文
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机制完善的促进(1)论文摘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对我国劳资市场的一种规范调节,也必然会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制带来诸多影响。
它将会促进就业市场规范的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方式的改变和学校教育观念及课程设置的转变,促进大学生就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论文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就业机制就业市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者就业的权益保护,这对大学生就业无疑是有利的。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内的试用期期限、工资待遇做出明确的规定,并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法定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这将有力遏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和压缩劳动合同期限的行为,遏止用人单位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加大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责任,这必将大大提高大学生就业的签约率和就业质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使用劳动者时必须如实告知劳动工作岗位相关情况,这有利于大学毕业生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
但《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不仅仅限于对用工单位用工行为的规范,它还影响到就业市场规范的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方式的改变和学校教育观念及课程设置的转变。
它将会促进大学生就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就业市场相关规范建设的促进《劳动合同法》不仅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上文已论及,此处不赘述),而且促进就业市场诚信制度和薪酬激励体制的建立。
诚实守信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内在必然要求,同时又是个人立足于社会的起码道德约束.在就业市场中,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就业者的诚信严重缺失。
一方面大学生为了在严峻的就业市场中获得一份工作,不惜在求职简历中弄虚作假、夸大事实。
招聘会上人人都是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个个都有一叠荣誉证书、都有一流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甚至出现了一个班级里出现十几个学生会主席和班长的情况。
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
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在当今社会,大学生们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大学生参与劳动市场的增多,他们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本文将围绕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展开探讨,着重分析大学生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如何保障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一、大学生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大学生已经不再局限于求学阶段,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提前参加工作,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
大学生以其优质的教育背景和良好的学习能力,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成为各行各业的劳动力。
二、大学生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大学生需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而大学生也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
三、保障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为了保障大学生的劳动权益,有关部门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学生劳动合同的监管和管理。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规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出现纠纷。
其次,可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对大学生的承诺,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可以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大学生与劳动合同法密不可分。
只有在明确权利与义务、加强监管和管理的基础上,才能有效保障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促进大学生就业和社会稳定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劳动合同的管理,为大学生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让每一位大学生都能在成长的道路上实现自我发展和实现梦想。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班级:财务0924 学号:姓名:摘要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大学生就业在短期内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期来看,它的施行将为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能更切实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有关各方应有所动作,合力开创大学生就业的有利局面。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由于如今不少大学生为了尽快摆脱待业的状态,在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劳动合同中有关内容重要性的情况下就盲目签约.所以不少职场新人对劳动法知之甚少,面对这些关乎自身利益的劳动法知识,不少职场新人知识匮乏,对社保知识匮乏,初入职场就难免吃亏上当,比如说有些公司企业对使用期内的职员不承担社保,甚至对过了试用期的职工也不承担社保,所以职场新人应该要对劳动法中涉及到的知识有所了解,以防上当受骗.一、真实案例简述及分析这是我学姐在求职中的真实案例,学姐在入职时,公司告知她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学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010年3月15日,公司通知学姐,由于学姐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她。
学姐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学姐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学姐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分析:公司应当在1月份之内与学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由于公司截止到3月15日,仍然未与学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应当向学姐支付2月份的双倍工资。
由于公司与学姐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与学姐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
大学生劳动合同论文((共5篇)
大学生劳动合同论文((共5篇)第一篇:大学生劳动合同论文(对大学生签订劳动就业合同的相关分析[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问题分析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
但是,现在大学生经常遭遇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情况。
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
因此,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
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如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大学生就可以次用来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一、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
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
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
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
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用人单位与大学生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
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论文:论劳动法对大学生兼职与就业的保护
劳动法论文:论劳动法对大学生兼职与就业的保护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劳动法论文:论劳动法对大学生兼职与就业的保护一、劳动法在高等教育非法学专业中开设的必要性(一)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或创业的谋生方式要求高校加强对《劳动法》的重视大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获得从事某类专业所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实现自食其力,改变一直依靠父母或他人获得生活来源的问题。
现在大学生毕业后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所以很多学生只要有工作就会立即签约,不管劳动合同具体条款怎样,或尽管有些条款于其非常不利,也会毅然签下该合同;或者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条款从法律角度看是陷阱或是用人单位单方事先设定的圈套,一旦出现纠纷,劳动者将怎么都无法救济自己的权利。
对于创业的学生来说,了解劳动法可以使其在创业之初就能完善公司的管理和规章制度,使企业正规化运作,为企业将来做强做大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绝不是靠坑害员工发家致富的,而是靠员工群策群力,靠企业创新提升竞争力赢得市场。
(二)实践中存在的大量劳动纠纷要求大学生能够运用《劳动法》保护自己据统计表明,我国目前正处于劳动争议的高速增长期,2002年时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万件,涉及劳动者6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了%和%;2006年一年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已经将近30万件。
目前,我国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年均增长率在30%左右,而其中工伤、职业病等以劳动者为受损害一方的劳动仲裁案件呈现急速上升趋势,同时案件的标的额也逐年攀高。
面对工作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高校必须让学生了解掌握《劳动法》的基本内容,知道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使学生明白如何保护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高等教育中《劳动法》的教学不仅可以使毕业后的大学生在就业时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明确劳动合同的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更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时,能迅速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救济被损害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2019年文档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也得以建立和发展起来,特别是近年来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企?I形式和劳动关系也日益复杂化,这就导致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常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新《劳动合同法》得以制定和实施,以此来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但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以此来打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对大学生劳动权益的有效保护。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加剧了大学生就业的紧张形势(一)企业用工数量减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其进一步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这也使用工企业违法成本增加,用工企业既要做到合法用工,又要稳定成本的情况下,必然会减少用工数量。
由于我国人才市场一直存在供大于求的问题,部分用工不规范的企业往往以毕业的大学生作为其重要用工资源,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类企业不规范的用工行为面临违法成本升高的问题,在合法用工的情况下,为了控制成本必然会减少对大学毕业生的招收数量。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当前《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辞职时除了两种情况外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告知单位即可,由于没有违约金赔偿问题,用工企业担心大学毕业生跳槽现象增加,再加之新人所需培训成本也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招聘时往往会侧重于招聘一些有经验的劳动力。
(三)试用期短,企业用工风险大在现行《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的试用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针对劳动合同期限不同所规定的试用期也不同,试用期时间明显缩短,这对于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保护自身劳动权益是非常有益的,但对于企业来讲,试用期缩短后会在增加其用工风险。
(四)用人单位招聘条件更为严格针对于新《劳动合同法》,部分企业也及时调整了招聘策略。
用人单位招聘流程更为严格,而且入门关把控较严,不仅会采用多轮面试,同时还会利用相应的测评工具,对于入职程序制定了严格的措施,用工行为越来越规范,这也增加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论文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引言:近年来,就业形势日趋严峻。
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就业产生的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
就大学生就业问题而言,当今大学生面临的就业形势相比以前更加严峻,竞争愈加激烈,关系更加复杂。
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并且保证不上当受骗,能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现在的许多企业往往只顾个人利益,而故意忽视其员工的合法权益。
以致于在许多情况下,不少劳动者吃了哑巴亏。
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尤其是对于即将走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这更是必备的课程之一。
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
当然,这也成了大学生求职与维权的重要依据。
正文: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很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条例。
在这里我要着重讲一下有关试用期和签订劳动合同。
这些情况都是今后大学生走向社会很有可能会面临的问题。
(一)作为大学生,在毕业实习的时候就应该关注有关试用期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以上信息可见,以往只签订试用期的合同,或试用期限超过合同期限所规定的试用期限的做法,在今后均属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论文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摘要]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大学生就业在短期内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期来看,它的施行将为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能更切实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有关各方应有所动作,合力开创大学生就业的有利局面。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内容牵涉到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
本文拟从《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长期效应和涉及大学生的某些条款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各方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作为2008年最受关注的法律之一,《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风暴。
高校毕业生在震荡期内的就业毫无疑问也会受到影响,会加剧目前的就业紧张形势。
(一)不规范用工的企业违法成本的升高,既要合法用工,又要稳定成本,必然导致用工的减少《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因此,对一些用人不太规范的企业影响较大,这种企业并不在少数。
过去即使一些企业的用工行为不规范,月薪低,福利少,但由于人才市场供大于求,仍然有很多毕业生应聘。
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是这类企业的重要用工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无法要求相关权益。
新法的出台使得不法企业无法像过去那样行事,在合法用工会导致这些企业成本增高的情况下,首选方案就是减少对毕业生的招收量。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并仅在两种情况需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没有了违约金的限制,企业担心大学毕业生跳槽现象会加剧。
新人的培训成本高,有很多企业担心,弄不好就会为他人做嫁衣。
大学生与法公选课论文: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大学生与法姓名:***学号:***************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专业:通信工程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其对策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初次就业和稳定就业有着积极的影响,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一、《劳动合同法》具有积极的法律保障作用1.《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根据该规定,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先签订劳动合同再试用。
过去,为了规避法律,企业往往利用单独签订或者口头约定试用期,大量招聘应届毕业生,期满再以各种借口进行淘汰,严重损害毕业生的利益。
现在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样,就避免了企业利用试用期把大学生变成廉价劳动力的问题,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2. 《劳动合同法》对稳定毕业生初次就业有积极意思。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由于应届毕业生一般缺乏经验,动手能力比较差,如果试用期太短,很难考察毕业生的能力,所以,企业如果想对毕业生有较长的试用期,也必须相应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这对毕业生初次就业的稳定和个人能力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3.《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有了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如果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则二者取其高,从而使毕业生在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有了法律保障。
浅议劳动合同法在学生实习就业中的完善
浅议劳动合同法在学生实习就业中的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已逾四年,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初见成效,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合同法》也暴露出很多的问题。
由于国家对素质教育及大学教学的要求,大学更注重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大学生的顶岗实习及业问题成为当今高校的重点问题。
这些大学生的身份如何界定,其劳动权益如何保护,尤其是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进入到顶岗实习阶段,其试用期、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基准问题如何确定等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就针对大学生尤其是高职院校学生在顶岗实习、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标签:大学生顶岗实习劳动合同法完善一、大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的关系现代职业教育以培养具有相当专业知识、具备专业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面对生源减少的压力及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普通高校也在向高职院校学习,更新观念,重视学生的实训及实习,积极推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使学生在完成顶岗实习时就能顺利就业。
因此,“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的关键教学环节。
当代大学生到对口单位实习,是拓展就业的行之有效的途径,是为了顺利地就业,更快地适应企业的要求。
为了促进就业,很多高校甚至将就业情况纳入顶岗实习的考核中,因而现在大学生的顶岗实习与就业已成为一个范畴的两个阶段。
二、《劳动合同法》在调整大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在调整大学生顶岗实习、就业的关系方面还是空白,在法律的适用上,大多数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还是参照劳动部1995年《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1)大学生在顶岗实习、就业中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当前,大学生在毕业之前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这个“三方协议”仅是一份意向书,离校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即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摘要: 新《劳动合同法》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将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短期可能会对大学生就业造成一定的冲击。
高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和实践,指导学习《劳动合同法》,诚信就业,多渠道,多选择的主动就业。
从规就业、保障企业和大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讲,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影响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就业市场相关规建设的促进《劳动合同法》不仅规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而且促进就业市场诚信制度和薪酬激励体制的建立。
诚实守信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在必然要求,同时又是个人立足于社会的起码道德约束.在就业市场中,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就业者的诚信严重缺失。
一方面大学生为了在严峻的就业市场中获得一份工作,不惜在求职简历中弄虚作假、夸大事实。
招聘会上人人都是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个个都有一叠荣誉证书、都有一流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甚至出现了一个班级里出现十几个学生会主席和班长的情况。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用工时,往往是“大量招聘,大量淘汰”、任意延长试用期、降低工资待遇、不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险等措施来降低企业成本,以取得更大的效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告知求职者上述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该劳动合同会因欺诈而无效。
用人单位将付出较高的成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和第8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者没有如实告知情况的同样可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浅析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劳动法论文)
工商管理学院劳动法姓名:学号:班级: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浅析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摘要:大学生在就业力市场、劳动关系当中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学会使用劳动合同法来维护我们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时学会维护我们的劳动权益,在劳同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违法分子损害我们的正当利益。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法权益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大学生和其他新生长劳动力一样,逐年增加,而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却在持续走低,大学生在就业力市场、劳动关系当中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损害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毕业后就要踏进社会工作,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我们该如何使用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大家先来看一个案例。
南京某高校的毕业生周飞刚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1个月后,发觉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但合同约定,周飞需工作满一年。
按照新法,周飞是否可以辞职?周飞是可以辞职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解除规定,《劳动合同法》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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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劳动法姓名:学号:班级: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浅析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摘要:大学生在就业力市场、劳动关系当中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学会使用劳动合同法来维护我们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时学会维护我们的劳动权益,在劳同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违法分子损害我们的正当利益。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法权益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大学生和其他新生长劳动力一样,逐年增加,而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却在持续走低,大学生在就业力市场、劳动关系当中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损害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毕业后就要踏进社会工作,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我们该如何使用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大家先来看一个案例。
南京某高校的毕业生周飞刚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1个月后,发觉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但合同约定,周飞需工作满一年。
按照新法,周飞是否可以辞职?周飞是可以辞职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解除规定,《劳动合同法》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还补充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周飞刚工作一个月,试用期内是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了解到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的关系。
我们要学会用用劳动合同法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一、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时学会维护我们的劳动权益(一)试用期不是廉价期试用期本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对对方的考察期。
但是,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现象比较严重。
《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一些规定,如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针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问题,如试用期过长、过分压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1、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对应关系有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续签劳动合同时,不论是否变更岗位都不得在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放弃试用期。
4、试用期工资有了新标准。
新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新法实施后,试用期也不再是廉价期,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行为将受到更多的制约。
(二)注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们大学生毕业后,如果在一家企业工作,用人单位自我们开始工作之日起一年不与我们订立劳动合同,我们不需要着急,根据劳动合同法,这意味着企业或者给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支付我们两倍的工资。
我们在发生劳动纠纷时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不能随意设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由此可见,新法实施后,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劳同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关于加班的问题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我们工作后由于工作多,肯定要加班,加班时,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可以收取加班费。
(二)劳动报酬的支付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现在有很多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劳同合同的变更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我们毕业工作后,随着我们工作经验的积累,或者自己的专业和工作不协调,企业可能会变更我们的工作内容,我们要注意到在变更劳动合同时企业要和我们协商一直。
三、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我们毕业后选择的工作可能并不适合,用人单位若想接触和我们的劳动合同,应该与我们协商一致。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聘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很多企业在女职工怀孕后,要终止和女职工的合同,这都是违反本法的规定的。
作为女生,我们可能会遇到这些不平等的待遇,我们一定要学会运用劳动合同法(三)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四、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作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从长远来看,大学生就业环境将更加规范。
其中关于“订立书面合同”和“规定试用期时间”这两条规定对大学生就业的直接影响较大。
过去学生找工作时,常常会遭遇一些“潜规则”,比如一些企业在招聘时会招比实际需要量多得多的人才,然后经过一段时间试用后进行再挑选,有些学生甚至连试用期都没过就被淘汰了。
有些知名企业在试用期内既不与学生签合同,也不付报酬,学生一旦试用期满后被淘汰,就错过了重新寻找岗位的最佳时机。
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这些情况将不允许出现,对劳动者的保护将加强,至少对那些不正规的私企是个很好的约束,这些新规定都有利于改善大学生的就业环境。
五、我觉得劳同合同法还存在一些问题。
1、存在一些变相加班的问题。
有一些企业老板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让职工加班,但是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不得不加班来完成工作。
2、一些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因为不能全身心的工作,虽然企业因为劳动合同法没有解雇女职工,但是很多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结束之后,回来工作之后,很多企业都降低了女职工的职位。
3、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做,而且采取一些威胁劳动者的行为。
现在就业压力大,我们毕业生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有些企业利用这一现状,威胁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要求企业按法律做,企业以后不会提升劳动者。
4、滥用试用期的现象比较突出。
一些单位是短期用工,但却约定较长期限的试用期,甚至用试用期取代劳动合同,利用试用期工资低,劳动合同又便于解除的特点,侵犯劳动者权益。
六、解决的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加强普法教育,加强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解读。
加强教育,提醒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的事项。
2、国家应该更加的完善劳动合同法,争取不让企业钻法律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