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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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指该机关内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1. 财务管理目标与原则:
目标:保证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用和保值增值,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经、规范、依法、高效。

2. 财务管理组织架构:
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设立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3. 预算管理:
制定财政预算方案,明确财政收入、支出和政府债务规模。

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分解和执行。

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4. 财务管理程序:
开展全面、准确、及时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落实预算执行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

5. 财务监督与内控:
加强财务监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对财务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

6. 财务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财务信息,增强财务公开透明度。

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提高机关财务管理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乡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内控职责...................................... - 1 -一、财务机构职责制度............................... - 1 -二、财务人员职责制度............................... - 3 - 第三章内控管理....................................... - 7 -三、账户管理制度................................... - 7 -四、现金管理制度................................... - 8 -五、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 9 -六、印章及U-key的管理制度........................ - 10 -七、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 11 - 第四章收支管理...................................... - 12 -八、财务报账审批制度.............................. - 12 -九、预借款管理制度................................ - 13 -十、差旅费、公务用车管理、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 15 -十一、收费管理制度................................ - 16 -第五章采购与资产管理............................... - 17 - 十二、采购管理制度................................ - 17 - 十三、资产管理制度................................ - 18 - 第六章项目及合同管理................................ - 19 - 十四、项目管理制度................................ - 19 - 十五、合同管理制度................................ - 20 - 第七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21 - 十六、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 21 - 十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21 - 十八、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 21 - 第八章协同监管..................................... - 25 - 第九章附则 ...................................... - 26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XX镇内部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厘清财务报账流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消弭内部控制风险,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法律法规和《中共江口县委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委办字〔2021〕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XX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适用于镇各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活动,涉及镇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及相关财务活动。

第三条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遵循依法、规范、透明、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镇财务部门负责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的起草、修改,各部门、单位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五条镇财务管理单位设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方面,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都能清晰明了。

第六条镇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合理使用各种支付工具,不得挪用公款。

第七条镇财务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制定财政预算,合理安排支出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八条镇财务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审批、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各个方面,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第九条镇财务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便于审计、检查。

第十条镇财务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掌握财务风险,有效应对各种风险,确保财务安全。

第三章财务监督检查第十一条镇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镇财务部门有权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抽查、审计等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每年定期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镇财务部门要定期向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管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章财务违规处罚第十五条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等处罚。

第十六条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乡镇管理制度

乡镇管理制度

乡镇管理制度乡镇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我镇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明确经费报销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及__县财政局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考核要求,结合本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1、遵守法规、严格管理,合理开支、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坚持依法统一管理为原则,凡纳入财政管理的单位必须按照统一账户、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统一审核、统一票据的要求进行规范。

做到“分级预算、核算统一、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

3、全面实施预算化管理成立由书记任顾问,镇长任主任、人大主席、常务副镇长、分管财政领导、财政所长、总会计为成员的预算管理委员会。

其职责是制定预算方案、监督预算的执行、审定预算外资金的追补。

财政所根据预算方案执行管理,预算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向党政人大通报执行情况。

非生产性支出超出预算的单位,一律停止办理报销。

其他突发性事件或中心工作需要超出预算支出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追补。

4、机关及各站所人员工资及补贴由镇财政统一打卡发放,纳入各站所年初预算。

镇党政、人大、纪检监察开支由镇财政负责;财政所、经济发展办、水管站、综治办、规划站、安监站、环保站、文化站、农推中心、林业站、实行“收入上交、支出下拨”,差额自筹、适当补助的管理办法;民政所、计育办实行乡镇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加强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全县乡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镇敬老院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乡镇敬老院(以下简称敬老院)是指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办的农村敬老院,属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按村帐乡管形式纳入乡镇财政所核算;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户,由乡镇财政所干部任会计,敬老院设立报账员的管理机制。

镇级财务制度

镇级财务制度

镇级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级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级财务工作遵循依法、科学、规范、透明的原则,遵循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稳健运行,确保镇级财务管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第三条镇级财务管理的主体是镇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财务管理的是镇级财政部门。

镇级财政部门负责镇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落实中央和地方财政政策、法规和制度,保障镇级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镇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镇级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向镇级人民政府、镇级财政局报告财务管理情况。

第五条镇级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镇级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济合理,接受镇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镇级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镇级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强调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第八条镇级财务管理应当根据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做好各项工作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九条镇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镇级预算,建立健全镇级预算制度,确保各项收支经费按照预算管理,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

第十条镇级预算应当根据镇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实际情况、国家财政政策等因素进行编制,经镇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镇级部门预算应当根据镇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职能定位、任务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确保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镇级财政部门应当对镇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预算执行的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镇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镇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的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镇财政财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长兴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要遵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应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都必须按规定报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镇政府必须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

如因特殊情况影响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由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审查,并报下一次人代会备案。

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镇政府应依法组织收入,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一)财政收入管理制度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的组织各项收入。

各项收入都要按规定纳入镇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镇政府组织和管理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筹集的用于本镇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公共福利等方面的资金,以镇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款,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镇各部门和单位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等各项收入,都必须及时、足额缴存镇财政专户,并使用统一的财政收款凭证。

(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1.必须严格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镇政府所有发生的预算内外支出、各项专款支出都必须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管理制度,并且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做到“三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据,有合理的支出项目,有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和镇长签字,并用文字注明支出理由。

如手续不全或开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核算中心应拒绝支付。

2.对重大财政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必须在党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或经“镇财政管理例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支出。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类经费的支出。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乡镇财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乡镇财务管理细则一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财纪法规,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镇机关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统一归口镇财政所管理,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设小钱柜,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款收据收款,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解缴财政部门规定的账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挫支,挫支按违规处罚,坚决执行“开户一个行,管理一本帐”的原则。

二、经费审批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

所有发票由镇长审核,主管领导审批,1000至5000元的开支,由镇长党委书记商量同意后,方可列支;5000元以上的开支,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列支,否则,不予报销。

每个月的15号和30号为发票集中审核审批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三、个人借款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且金额在本人月工资额内,须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支,但必须在其本人下一个月工资中全部收回,否则借款由出纳负责。

四、办公费、差旅费报销制度:办公费、县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度,其包干额度在月补助工资表中发放,计生站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实需外出抓生育对象,其补助标准长途车按车票报销,住宿每人每天补助50元,伙食每人每天补助25元,市内交通每人每天补助6元。

五、购物管理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等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确实要添置办公用品,必须先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批准,由财政所统一负责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或签单,否则一律不予报帐。

六、电话管理制度:行政办公室电话、传真机实行包干负责制,原则上只接不打,镇干部与各村工作联系一律使用个人手机,行政办公室电话只负责会议通知和上传下达任务。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XXX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下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打造高效、务实、服务型政府。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本着“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收入管理1、各项收入是指镇财政及镇属各事业站办所执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预算内拨款、各项事业性收款收费、罚没收入、农民参合参保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物资变价收入等。

2、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收据,不准使用自购、自制收据、白条及其他无效票据收款。

一般预算外收入资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存乡镇财政结算专户,各项非税收入缴入赫山区非税收入汇缴户,严禁坐支、以票抵缴、公款私存。

3、收入应及时入帐,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对当事人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经济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提请镇纪委介入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二、支出管理行政单位支出指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及损失,支出必须量入为出,统筹安排。

(一)财务审批1、成立由书记、镇长、人大常务副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纪委书记、财政协管领导、财政所长组成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工作的领导、现金收支计划的安排、大额资金的调度、实行会审联签、财务监督审查等工作。

2、镇财政主动接受镇人大、政协的监督,每季度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向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送财务报表。

3、支出必须使用正式发票及其他有效票据,票据上必须详细说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按正规审批程序审查签字后才能报销,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非法、虚伪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支出票据坚持会审联签制度。

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五下午现场办公,支出经手人必须持有效的、签具证明和经手的条据,现场交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和入帐手续。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镇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引导镇人民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运用和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其下属部门和单位。

2. 财务管理职责2.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单位的财务工作。

2.2 各部门、单位负责编制年度预算、执行财务计划,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资金的使用和报账。

2.3 财务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追责。

3. 预算管理3.1 各部门、单位按照财务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年度预算计划。

3.2 部门、单位在执行预算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款使用合法合规。

3.3 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不超支。

4. 支出管理4.1 各部门、单位在编制支出计划时,必须按照预算进行安排,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4.2 支出必须经过合法合规的流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批和报账。

4.3 支出凭证和相关单据必须真实、准确地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5. 收入管理5.1 各部门、单位负责按时、按规定收取各类收入,并及时上缴财务管理部门。

5.2 收入凭证和相关单据必须真实、准确地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5.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核对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及时核销收入。

6. 会计核算6.1 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并及时向财务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会计报表。

6.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会计核算的审查,确保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3 在年度末,各部门、单位必须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做好年度财务报告。

7. 资金管理7.1 各部门、单位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符合预算和计划,不得擅自调用和挪用资金。

7.2 进行资金划拨和请款时,必须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7.3 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8. 财务审计8.1 财务管理部门具备对各部门、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的权力。

乡镇财务制度政府文件

乡镇财务制度政府文件

乡镇财务制度政府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活动,维护国家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财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下设机构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活动。

第三条乡镇财务制度贯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相协调的原则,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贯彻预算控制原则和审定正确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财务制度的内容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财务报表和信息公开等。

第五条乡镇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财务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乡镇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乡镇政府的年度预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合理安排支出。

第七条乡镇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将编制的年度预算报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乡镇政府应当依法对单位预算进行实施管理,不得违反预算法规定,不得越级或者违规调动预算资金使用。

第九条乡镇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和执行专项预算,并分别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条乡镇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编制财政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保管和使用。

第十二条乡镇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门账户管理财政资金,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三条乡镇政府应当严格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不得随意挪用、挥霍、浪费或者以任何形式侵吞公款。

第十四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五条乡镇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六条乡镇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核算审计。

第十七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镇政府机关管理规定

镇政府机关管理规定

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一、学习制度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技知识,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能力,使自己成为与时俱进的优秀干部;2、集中学习;每月集中政治学习时间一天,以通知为准;镇党委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3、端正学风;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过学习,一定要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指导各项工作,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带领群众致富;4、写好笔记和调研文章,每次学习必须撰写一篇6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于次月6日前交党政办;镇党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保证学习效果和质量;5、严肃纪律;学习日机关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外,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二、工作制度一请示汇报制度1、三套班成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工作,重要、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2、部门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三套班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重大事项也可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直接向主要领导汇报;3、各村两委主要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三套班定片领导请示汇报工作;重大事项也可在向分管或包片领导汇报后,直接向主要领导汇报;4、全镇各层面的重大事项或重大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及时向党政办通报;二机关考勤制度1、每周一、三、五在镇大会议室集中点名,时间为早上8: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每周二、四、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按条线在各部门进行;2、各办公室工作日上班期间必须有人值班,不在岗的要在本单位的去向牌上注明去向;3、严格请销假制度;镇三套班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人员在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政工书记批准,并告之党政办;三会议室管理制度1、使用原则1会议室主要是提供本镇会议和活动使用,如外单位须使用会议室,需经主要领导同意;2各站所、部门需使用会议室,提前一天报党政办,协调安排;3三套班会议、党委会议等中小型会议使用四楼会议室;早会、大型专题会议或上级部门调研会议使用二楼会议室;如有使用冲突,由党政办负责调整;2、会议服务1各会议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室内整洁;2各站所、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务工作由各站所、部门负责;其他会议会务工作由党政办负责;3、注意事项1会议结束后要整理桌椅,清洁卫生,关好电源、门窗等,将会议室恢复原貌;2禁止擅自增设电器设备,禁止擅自移动室内物品;3办公部门及参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物品,保持室内卫生,禁止乱丢烟头及杂物,禁止在室内物品上涂画,如室内物品发生人为损坏,相关责任人须照价赔偿;三、接待制度1、本着接待热情、节俭从简的原则;上级来人检查,大型会议以及工作聚餐需提前一天告知党政办;其他需解决就餐事宜的,必须在用餐前两小时通知党政办安排就餐;来客实行对口接待,有经济来源的站所其就餐费用由站所结算;2、招待费结算由食堂按就餐单经接待人签字后,报经镇长签字认可后到财政所报账;3、每次接待都有一定的接待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人员和提高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接待规定,努力减少招待费的开支;对不符合规定,擅自招待的费用,不予报销,谁批准,谁参加,谁付钱;四、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调度管理1.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并实行派车登记制度;2.车辆使用坚持“特事特办、急事优先、多数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车辆利用率;3.车辆保证主要领导工作用车;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其他三套班领导,一般应提前半天通知党政办公室,并说明用车的时间、事由、路线等,经由党政办公室报告协调调度车辆;如因公向外单位借车的领导和站所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4.出差下村原则上不派车,有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派出;5.车辆一般不向外单位出借,特殊情况需出借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车辆和驾驶员不得分离,一切费用由借车单位负担;二车辆维修管理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2.凡车辆维修、加油产生的费用由财政所追踪核定,并由财政所和党政办签字报请主要领导审批;特殊时期借用外单位车辆或私人车辆的油费统一按发票核销;3.无法避免的途中维修,由用车领导签字并附维修材料单;回单位后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三驾驶员职责1.积极参加全镇的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政策水平,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驾驶专业水平;2.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醉酒、饮酒开车,不在交通管理限制的范围内超速行驶,确保安全;3.驾驶车辆保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停放车辆,要停右边、安全地带,不防碍其它车辆行驶;4.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度检审、保养、保俭、养路费等相关手续;5.服从工作大局,服从调度,在接受派遣时,因故不能前往时,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贻误工作的按旷工处理;6.驾驶人员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开机;五、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一卫生管理制度1、各部门每天上班前对本卫生区域进行打扫,并全天保持卫生整洁;2、星期五为全楼卫生保洁日,各部门确保本卫生区域内外墙壁整洁、无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痰迹、烟头、纸屑等;门窗完好无损,玻璃光洁明净,边角清洁,窗台无灰尘;3、全体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持办公区域清洁卫生,严禁乱扔垃圾、纸屑、烟头、吐痰等;4、平时保洁由门卫和卫生保洁员负责,主要是楼梯走道、卫生间、大厅的清洁和四周环境的整治,每天分上下午两次保洁;5、政府家院绿化地带按部门划分责任区,由部门和保洁员共同做好绿化地带的杂草清除及花木的养护工作;二家院安全管理制度1.各办公室、部门下班后要关锁好抽屉、门窗,保管好现金及贵重物品;2.门卫每天对家院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部门、站所负责人,杜绝一切安全隐患;3.下班后各办公室必须切断办公设备电源,并做到随手关闭灯具、空调、电脑等,养成良好习惯;六、文印和印章管理制度一文印管理制度1、收文按启封、登记、拟办、批办、传阅、督办、归档程序进行;行文按拟稿、审核、会稿、签发、打印、校对、复印程序进行,手续不完备党政办不予办理;2、文件签发后,应提前3天交付打印,有时效性的文印应及时交付打印,文件打印要按行文格式进行规范;文件、资料打印、复印所用纸墨由文印室登记,每月汇总报党政办;要降低文件、资料打印、复印量,非必需下发、上报、传阅资料一般不予打印、复印;3、文印耗材由党政办统一购买,文印室按打印要求领取耗材,每月由党政办对耗材情况进行统计;4、各部门、站所的业务类材料,文印室原则上不负责打印,特殊情况必须打印的,所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站所负责结算;二印章管理制度1、党委、政府印章由党政办统一管理,财务印鉴由财政所管理,印章、印鉴应由专人保管;2、在加盖各类印章时应认真审查,对字迹不清、格式不规范和未经领导审签的拒绝加盖印章,退回重新打印或送领导审签后盖章;3、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留存制度,凡是单独行文或有关单位联合行文用印的文件、材料等,用印前要按规定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示并签署意见,方能盖章,并将其底稿连同文件正本,交党政办统一保管、立卷、归档;4、各种证明、介绍信、表格等由经办同志按内容分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再用章;重要证明、计划、人事、资金担保、签订合同,必须送主要领导审签,方能用印;七、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一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目标任务;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及落实情况;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等;2、思想建设;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支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主题活动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3、组织建设;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4、作风建设;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5、工作动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及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二党务政务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凡是涉及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三党务政务公开主要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有关会议、印发文件、不定期通报、简报、文字告示等载体向群众公开相关内容的形式;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将长期的、程序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采用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等方式;五党务政务事项的公开时间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按内容分别报经主要领导审定批准;七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八、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主要指办公桌、椅、办公室沙发、茶几、文件柜、保险柜、床、灯具、电脑及附属设备、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视机、音响设备、健身器材、机动车辆及购置经费在500元以上的物资等;2、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指对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使用、调拨、报损、报废、变卖、租赁等进行管理与监督;3、按照“集中管理,各负其责”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财政所和党政办对镇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监管;各部门对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分管人员负具体管理责任;严格使用管理和借用归还手续,对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流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4、任何人不得隐瞒、私分、转借、调换固定资产及物资,不得将固定资产及物资据为己有;机关干部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或退休离岗时需及时办理所管物资移交手续;5、小额办公用品的购置报分管后勤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定点采购,大宗物品及重要设备固定资产的购置须请示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采购,并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管理工作;九、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报销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县有关规定执行;2.待报销的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报销要有依据,做到内容清楚、真实、准确、有效;3.要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4.单位职工因公借款,由分管领导审签,报镇长审批后到财政所办理借款手续,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借款清算手续;5.各项报销的支出费用,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先由经办人员签字并注明用途,再由分管领导签审后报镇长审批,最后到财政所核销;6.凡用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的工程,严格实行合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坐支;并按财务报销规定程序及相关手续结算报销;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3年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_1

2023年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_1

2023年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1一、财务收支财务收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收入安排支出,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一)财务收入收入范围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本级预算安排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县财政局按照预算标准和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乡镇本级安排必须有乡镇主要领导的签字;其他收入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支出经费支出实行“据实列支、细化分项管理”的管理办法。

具体支出要求:1、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个人部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据实列支。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公用支出部分,据实列支、分项细化管理,实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财政所日常支出由所长负责,单项支出1000元以上需事先报局分管领导、单项支出3000元以上需事先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附件1)。

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据实列支。

凡购进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由经费会计根据实际需求,列出采购计划,经所长批准,实行批量采购。

所有支出发票不能说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的,应附明细清单。

⑵差旅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附件2),办理报销手续时作原始凭证,外出学习要附上级书面或文件通知。

⑶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县纪委《关于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局管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关于规范和加强接待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公务接待纪律,依据接待单(附件3)据实列支。

接待单需据实填写接待单位、就餐人数、接待标准、事由等内容。

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实行总额控制,全年不得超过2.5万元。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财务管理的办法和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主体明确、分级负责;预算管理、严格收支;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第三条局计划财务科预算编制应遵循“编制合法,内容完整,保障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及时向财务科提供资料编报下一年度的支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大型会议、培训等专项经费预算,需报具体项目。

固定资产购置、房屋维修、车辆维修费、网络建设维护及邮电和报刊订阅等预算草案,由财务科根据经费的需求和可能,初审汇总平衡后提交局领导审定。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批准下达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计财科应当确实履行预决算的编制、报送、信息公开,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单位各项收入要及时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

单位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同一管理,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小我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坦白、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所有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

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擅自设立发放项目和自行提高发放标准。

人员经费支出由人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标准,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报经分管人事和财务领导审核后交局计财科执行。

第十条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有关开支范围、标准的规定,以年度预算定额标准为依据,实行总额控制,节约使用;原则上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

一)差旅费用1.报销依据:根据都办发[2014]3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操作流程:事前审批—出差—报销3.报销费用附件:1)公务差旅费审批单:由出差个人填写《公务差旅费审批单》,出差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市外外出按审批权限报批)签字。

乡镇账务管理制度

乡镇账务管理制度

乡镇账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乡镇财务管理,规范乡镇财务行为,保障乡镇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级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乡镇财务部门的预算编制、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等方面的管理。

三、组织结构1. 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乡镇财政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和审计工作。

2. 设立财务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乡镇财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对乡镇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工作。

四、预算编制1. 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 经费支出要根据预算进行安排,严格控制支出,不得超出预算额度。

3. 费用开支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合理使用公款。

五、财务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公款使用合理合法。

2. 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管理的安全和合规。

3. 负责乡镇的资金往来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

六、会计核算1. 对乡镇的各项收支进行详细的会计核算,及时录入会计系统,确保准确无误。

2. 对乡镇的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3. 对乡镇的财务报表进行及时编制和报送上级部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资金管理1. 对乡镇的各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包括财政拨款、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

2. 对乡镇的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公款安全。

3.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乡镇经济运行的平稳和有序。

八、监督审计1. 建立乡镇财务的监督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监督和审计。

2. 对乡镇的财务活动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 对乡镇的财务行为进行违规违法的查处,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监督。

九、责任追究1. 对违法违规的乡镇财务行为要及时查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对失职失责的乡镇财务负责人要进行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乡镇财物管理制度

乡镇财物管理制度

乡镇财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财务管理,加强对财物的监督和使用,确保财产安全和合规使用,保障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乡镇财务管理的领导责任主体,各部门及单位负责全面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三、管理范围乡镇财务管理范围包括财政资金、非财政资金、乡镇公共财产及其他资产。

四、财务预算管理1. 全年财务预算编制: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规定的程序编制全年财务预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乡镇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2. 财务支出审核:财务支出必须符合预算编制规定,逐项审核和核准,确保合法合规。

3. 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要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对财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4. 年终决算:各部门要在年底依据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终决算表,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乡镇财政部门。

五、资产管理1. 资产购置:对于需要采购资产的部门,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资产采购;2. 资产清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和鉴定,对闲置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或者重新利用;3. 资产盘点:定期对部门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数目和财务账簿记录相符。

六、财务监督1. 内部监督:各部门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 外部监督:乡镇财政部门有权对部门财务进行外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并要求部门进行整改;3. 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乡镇财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财务信息公开1. 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乡镇的财务收支情况及资产状况;2. 监督电话设置:在乡镇办公场所设置监督电话,方便社会各界对乡镇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3. 不正当行为举报:对于发现的不正当行为,鼓励社会各界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八、违纪违法处理1. 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2. 对不履行财务管理监督职责,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制度宣传对乡镇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员宣传和培训,确保各部门和单位全部了解并严格执行该制度。

乡镇预算管理制度

乡镇预算管理制度

乡镇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运行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财政财务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负责人对本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镇财政所人员依照本制度履行具体职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镇财政预算编制应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本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本级政府履行职能相协调、与本级财政年度财力相适应。

第四条镇财政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编制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本镇及下属部门、行政村、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镇财政预算应有充分依据,按统一规范格式编制,收支项目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科目》分类口径细化编排到“项”级功能科目和“款”级经济科目,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

第五条镇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组织财政预算的执行。

经批准的财政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财政补助或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在镇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时予以说明。

第六条镇财政所应当在10月份做好当年预算调整和着手编制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另行同时编制。

第七条镇财政预算按照本级政府当年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八条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经镇人代会审批通过后由镇政府组织执行。

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市财政备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定期抄报市财政局。

第九条镇财政所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进行财政决算,决算编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真实、内容完整、说明详细。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我乡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乡所有部门和单位,以及与我乡有财务往来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1.3 财务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原则。

二、预算管理2.1 预算编制(1)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的原则。

(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本部门预算。

(3)预算编制应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资金用途、金额和绩效目标。

2.2 预算审批(1)乡财政所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2)乡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预算草案,报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2.3 预算执行(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2)乡财政所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收入管理3.1 收入分类(1)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

(2)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

(3)其他收入:包括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3.2 收入核算(1)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收入核算制度,确保收入合法、合规、及时入账。

(2)乡财政所负责对各部门收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四、支出管理4.1 支出分类(1)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

(2)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事业发展支出、建设项目支出等。

(3)其他支出:包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4.2 支出审批(1)各部门应按照预算执行支出,支出前需报乡政府领导审批。

(2)大额支出(具体金额由乡政府规定)需提交乡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4.3 支出核算(1)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支出核算制度,确保支出真实、合规、及时入账。

(2)乡财政所负责对各部门支出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五、资产管理5.1 资产购置(1)各部门购置资产需报乡政府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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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下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打造高效、务实、服务型政府。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本着“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收入管理1、各项收入是指镇财政及镇属各事业站办所执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预算内拨款、各项事业性收款收费、罚没收入、农民参合参保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物资变价收入等。

2、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收据,不准使用自购、自制收据、白条及其他无效票据收款。

一般预算外收入资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存乡镇财政结算专户,各项非税收入缴入赫山区非税收入汇缴户,严禁坐支、以票抵缴、公款私存。

3、收入应及时入帐,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对当事人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经济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提请镇纪委介入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二、支出管理行政单位支出指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及损失,支出必须量入为出,统筹安排。

(一)财务审批1、成立由书记、镇长、人大常务副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纪委书记、财政协管领导、财政所长组成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工作的领导、现金收支计划的安排、大额资金的调度、实行会审联签、财务监督审查等工作。

2、镇财政主动接受镇人大、政协的监督,每季度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向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送财务报表。

3、支出必须使用正式发票及其他有效票据,票据上必须详细说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按正规审批程序审查签字后才能报销,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非法、虚伪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支出票据坚持会审联签制度。

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五下午现场办公,支出经手人必须持有效的、签具证明和经手的条据,现场交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和入帐手续。

5、因财政分管领导的更换,此前发生的费用而未及时列支入帐的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由新分管财贸的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审批支出超过半个月而未入帐的支出,须由财政分管领导重新审批。

(二)会议招待镇财政实行集中核算管理、分灶吃饭的站办所比照制定管理办法。

1、招待用餐(1)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是对口接待且必须在机关食堂就餐,特殊原因需到营业性酒店订餐的,报书记或镇长批准。

坚持对口陪客和主要领导陪客的原则。

(2)机关接待订餐前必须报机关支部分管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到机关支部开具就餐通知,再交与食堂,就餐通知上要求注明具体事由、接待单位、人员数量、就餐标准等。

(3)招待标准:村或部门工作餐150元/桌;上级一般单位和兄弟单位来客200元/桌;重大会议、特殊来客接待标准另行确定,人数较少时按10-20元/人的标准酌情安排。

(4)严禁任何人在酒店签单,签单者镇财政概不结帐。

机关食堂每月凭订餐登记与机关支部、财政所审核结帐一次。

在营业性酒店就餐的,经手人须及时结清帐,凭就餐发票1周内交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办理报销手续。

(5)机关食堂实行承包制,财政对食堂进行定额补助,每月补助1000元。

对干职工就餐按实际就中餐补贴7元/餐/人,食堂每月凭就餐登记和就餐通知与机关支部、财政所核对后,开具收据交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到财政报帐。

2、招待用烟(1)购买香烟报财政分管领导同意,由财政所统一购买。

机关支部根据招待需求到财政所领取。

(2)招待须用香烟的,须报书记或镇长同意,方可到机关支部领用香烟。

机关支部须做好香烟发放登记,用统一的表格记录好时间、招待单位、事由、人数,并由经办人签字,镇长审核,登记表每月与财政所核对一次。

(3)本单位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

(4)个人到商店赊帐的,镇财政概不结帐,因特殊原因赊帐的,须报书记同意,并及时与财政所取得联系结清账务,凭有效发票交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办理报销手续。

3、招待用酒(1)购买酒水须由机关支部提出申请,报财政分管领导同意,由财政所按不同标准分类统一购买,交由机关支部登记保管。

(2)招待须用酒水的,由接待负责人到机关支部签字领取。

(3)在食堂就餐的,用酒标准不得超过50元/瓶;接待上级一般性工作来客的,不得超过150元/瓶;重要领导与来宾接待,不得超过300元/瓶。

就餐后所剩半瓶以上酒水的,要求领取人及时归还机关支部。

(4)个人到商店赊帐的,镇财政概不结帐。

(三)政府采购1、采购范围为机关正常办公所需日用品。

凡归口镇财政列支经费的办公用品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

2、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填具申购单,报财政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再由机关支部和财政所派人前往购买。

3、使用单位根据申购要求和工作需要到机关支部领取。

4、机关支部凭正式发票和申购单周内交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与财政结算。

5、因工作需要须购置大宗办公用品的,须先写出采购申报,报经机关支部同意,提交党政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要求进行采购和结算。

(四)培训慰问1、凡经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安排参加的学习培训,其培训费、住宿费、资料费、伙食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办理报销手续。

凡未经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培训、学习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探望住院病人、吊唁等礼仪性支出,加上购物,每次一般不得超过400元,由机关支部随同领导前往办理。

范围一般为机关干职工、垂直管理站办所主要负责人。

另外,在职村干部父母和离任村支书过世的,机关支部随同领导前往吊唁,标准不超过300元/次。

机关喜庆婚丧消息发布,归口机关支部。

上级领导的慰问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水电管理1、实行一站一表制,各站办所按季度向机关支部缴纳电费。

2、镇财政对各站所实行电费包干,按上岗人员300元每人每年分两次拨付到站办所,用亏自负,结余可用于发放站所人员福利。

机关食堂用电按300元/月予以补贴。

3、干职工休息或外出,一律要关停所有用电电器。

4、任何人不准允许外单位及机关管理干职工以外人员乱接电源,否则给准许者处500元以上罚款。

(六)公务用车1、机关湘H06991由书记统一调度使用,公车加油由财政所派员充值。

车辆的维修,小修须在指定的地点维修,大修须报经机关支部同意,修车费由机关支部、财政所和司机定期到修理厂结算。

2、公车司机享受700元/月的出车补助,1200元/年的安全奖,洗车费按100元/月进行补助。

3、因工作需要确需租车的,由用车当事人报经书记或镇长同意,由机关支部开具出车通知。

通知应说明工作事由、途经路线、预计费用、时间、车牌、乘车人员等内容。

4、分管领导公务用车,原则上在对口站办所列支租车费或油费。

班子成员私车公用应由财政负责的实行定额补助,额度为400-500元/月。

5、由机关支部设计租车单,分存根联和通知联,并加盖机关支部公章和财政所公章,以备租车使用。

6、机关支部每月将租车存根联交财政所核实,车主每月将租车通知联同租车发票交财经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办理报销手续。

7、不经请示同意,擅自租车的,租车费用自负,镇财政概不报销。

(七)争资奖励1、镇政府鼓励机关干职工积极争取财政主渠道外的上级资金及各种外来投资,直接引进入镇财政可全额自行支配的资金,政府将按可支配金额的30%作为引资人的费用开支,镇财政不再另报费用。

引进客商前来投资办厂的,镇政府将按区委、区政府相关招商引资文件给予奖励。

2、各分灶吃饭的站办所向上级争取资金及外来投入,须向书记和镇长事先报告,政府积极支持,原则上财政不收调节资金。

(八)机关修缮一般小型管道、水电、房屋维修,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机关支部安排。

3000元以上的维修、改造、装饰或固定资产的添置,由机关支部拿出方案,交党政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再交机关支部执行。

(九)办点补助镇党委下派任村支书的机关干部,每月补助200元;驻村办点干部安排补助资金2000元/人,其中1000元与单项工作挂钩,实行一事一议;1000元办点村千分考核挂钩,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补助。

(十)绩效奖励机关干职工绩效考核奖励,按镇下发的《XXX镇2012 年机关站办所及干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十一)补充说明⑴未实行集中核算管理的事业站所人员由镇财政负责发放适当补贴及生活补助等费用。

⑵其他未尽事宜,如适当补贴标准等实行一事一议,提请党政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三、票据管理1、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必须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凡未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或未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拒付,且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2、财政所票据由专人负责管理,财政所在领缴发放票据时要及时登记签字,做好票据领发台帐。

3、凡单位需对外借款,或开出往来票据,必须经分管财贸的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严禁白条抵库,因公事急需借用现金,必须由分管财贸的领导签字方可借用,并在一个月内归还财政或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原则上因私不得借支公款。

财政一律不得为任何单位、部门提供担保办理借、贷款事项。

5、各站办所在财政所领用票据,必须每季度清缴一次,逾期不缴销票据的,财政所将停止该单位票据的领用。

四、站办所财务1、按照“分灶吃饭、保障基本、保证运转、厉行节约、开源盘活”的工作原则,坚持“推行勤俭节约,树立财政意识,激发干部热情,切实加强联管”的工作宗旨,镇财政对相关站办所实行经费包干制度,由年初党政会议研究确定各线经费标准,并制定相关办法。

相关站办所包括计生办、村镇建设站、农村清洁工程办、文广站、水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综治办、经发办、民政与劳动保障办等,其所有财务纳入财政所集中核算管理。

同时,镇财政对这些站办所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制度。

各单位必须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经济指标编制本年度的收支预算,并报财政所审核备案。

2、镇财政对上述站办所收支实行集中核算管理,各站办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镇财政不改变其现有资金渠道和使用性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及审批权,镇财政不平调、不使用其资金。

3、镇财政对上述站办所的收入支出实行专项明细核算。

由财政所设立专门的部门会计支出专户。

各站办所的所有收入必须先缴入财政总预算会计基本结算专户,财政总预算会计再向部门会计支出专户拔付资金方可办理支出报帐业务。

4、上述站办所原则上不得有独立的资金帐户,因特殊原因确需要开设专门资金帐户的,其帐户必须由部门会计管理。

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设立或保留资金帐户。

5、上述站办所的各项支出标准必须符合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各站办所必须设立一名报帐员,其所有支出业务由报帐员统一办理。

各单位必须在本单位有资金结余的情况下,报帐员才可以向部门会计进行支出报帐,财政不垫资、不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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