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蔚县2018年、2018年、2018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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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蔚县2018年、2018年、2018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方案蔚县2013年、2014年、2015年符合
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冀政〔2013〕3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冀政〔2014〕13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冀政〔2015〕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13年、2014年、2015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一、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包括2013年、2014年、2015年冬季退出现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
二、安置原则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按照张家口市民政局、张家口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张家口市民政局、张家口军分区司令部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张民字〔2015〕90号)精神(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量化评分,分年度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按年度分别进行安置。
三、考核办法
安置对象实行按原有档案实绩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张民字〔2015〕90号文件精神执行,根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
分,分年度按得分高低排定名次,与年度安置单位一并在县政府门口公示三天。
四、安置办法
所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分年度按照量化评分排定名次,由安置对象在本年度政府计划安置单位中依次选择。安置对象出现分数相同者,依次按下列办法确定顺序:以记分奖励等级高者优先;记分奖励等级相同者,以最高记分奖励时间早者优先;记分奖励时间相同者,以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以优秀士兵(士官)数量多者优先;优秀士兵(士官)数量相同者,以奖励时间早者优先;无优秀士兵(士官)者,以部队入党者优先;同是部队入党者,以入党时间早者优先。都未在部队入党者,以大学生(在校)入伍者优先;如仍不能区分名次,在部队任骨干(代理排长、班长、副班长)优先于非骨干;同任骨干,职务高的优先;职务相同者,任职时间早的优先。
安置对象如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到场参加选择单位的,除和安置办请假外,安置对象还需委托近亲属持县安置办认可的有效委托书选择安置单位。安置对象如选择单位时无故不到场或者到场后拒绝选择单位,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安置,今后不再重新安置。
五、部门分工
为切实做好2013年、2014年、2015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各单位分工如下:
县安置办负责制订安置实施方案,组织安置对象进行安置前培训、考核成绩和安置单位公示、在安置计划内组织安置对象选择安置单位,办理安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