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企合同管理规范
国企用工合同制管理制度
国企用工合同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用工合同管理相关事项。
第三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应当遵循合同自愿、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应当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保障用工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五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用工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内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解除、终止等情形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有企业有关规定,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用工合同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用工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二章用工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原则,双方应当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用工合同。
第十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用工合同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双方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等内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签订应当建立健全用工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用工合同及相关材料。
第三章用工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履行用工合同的约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用工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用工合同的履行流程,保障用工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四章用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国有企业用工合同的变更应当依法依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024年-【】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
【2024】国企合同管理办法(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约率。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和程序。
第五条企业在订立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涉及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融资等事项的合同,应当报企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条企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第七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
第八条企业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程序和期限,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第十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第十一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四章合同的纠纷处理第十二条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应当积极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归档管理制度,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环节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保密制度,对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事项的合同资料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
2023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合同是国有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进行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之一。
为加强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制定本《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的规定,保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与合作伙伴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审批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应按照合同审批流程进行,确保每一份合同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1.合同起草:相关部门或人员根据需求起草合同,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并保证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的规定。
2.合同评审:合同起草完成后,进行评审,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合同审批:根据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合同审批,由合同审批人员对合同进行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4.合同签订:经过审批后,合同双方进行签订,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3.2 合同履行国有企业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和合规性。
1.合同监督: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和收款。
2.合同变更:如遇到合同变更情况,国有企业应及时与合作伙伴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合同履约评估:国有企业应根据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约中的问题,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3.3 合同管理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合同存档:国有企业应将签订的合同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确保合同的安全和保密性。
2.合同查询:国有企业应建立合同查询系统,方便各部门和人员查询合同的内容和执行情况,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国企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集团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的要求,为规范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行为,保护企业和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集团内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必须合法、真实、有效,遵循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以“合同一书验证,约定一生诉讼”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五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六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应当依法、规范、科学、合理的原则,尽快的为员工提供合同服务。
第七条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管理应当强调风险管理和合同评估,确保合同风险可控。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八条合同签订前应当认真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内容明确、一致,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依法成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和程序制度审批。
第十条合同签订必须依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主体必须经过合同审批程序和备案登记,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法律后果条款,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充分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必须及时告知有关各方签订情况和条款内容,并确保各方同意。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必须及时进行合同备案和归档,确保合同文件得到完整保存。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必须依法合同约定履行,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六条合同履行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规则执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应当注重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各方合同风险可控。
第十八条合同履行应当及时履行,未能及时履行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各方并作出解决方案。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必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方的权益和利益。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必须依法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和争议,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合同管理制度国企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合同管理制度国企合同管理办法细则一、引言在国企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针对国企合同管理进行详细的细则规定,旨在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保障公平、公正的合同签署和履行。
二、合同签订与备案1. 合同签订程序(1)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2)合同草案初稿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然后提交公司法务部门审核。
(3)法务部门审核合同草案,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并保护公司的利益。
(4)法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合同由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成为有效合同。
2. 合同备案(1)签订的所有合同都应按规定提交公司合同备案系统备案。
(2)备案内容应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双方、签署日期、有效期限、合同金额等重要信息。
(3)备案后,应及时更新合同执行进度和变更信息。
三、合同执行与控制1. 合同履行义务(1)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期限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2. 合同履行监控(1)建立合同履行监控机制,对合同的执行进度、质量和费用进行监控。
(2)监控结果及时上报上级领导,确保合同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 合同履行风险评估(1)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应提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风险评估报告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潜在风险。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1)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
(2)变更协议应提交公司合同备案系统备案。
2. 合同解除(1)合同期满或达到解除条件时,合同自动解除。
(2)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3)解除合同应经过法务部门审核,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合同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1)合同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国企合同管理规定
国企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善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国有企业合同正当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遵循合同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应当依法合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合同的实施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履行与变更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签订程序和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过程的审查和监督,保障合同签订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第六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依法选择合格的签约对象,并制订合理合法的合同条款,明确合同的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和规范实施。
第八条国有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确有变更合同的必要,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并通知对方合同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效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第十条国有企业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应当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违法违约。
第三章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的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做到风险可控。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做好合同风险应急预案和措施,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保障合同履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合同的监督和审计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监督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的动态监控。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检查合同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防范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外部单位、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确保合同依法合规、高效有序。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2. 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3.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 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具体。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以下工作:1. 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2. 确定合同标的、价格、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3. 比较同类合同,选择最优方案;4. 组织合同谈判,确保合同条款符合企业利益。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经以下程序:1. 业务部门提出合同签订申请;2. 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3. 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4. 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准;5. 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签订合同。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七条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1. 合同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3.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更;4.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履行符合约定。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管理第十条合同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变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2.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3. 合同变更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2. 合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3. 合同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规范合同签署、履行和管理流程,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包括合同签署、履行和管理。
第三条国有企业在合同签署、履行和管理中应遵循公平公正、谨慎审慎、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合同签署第五条国有企业的合同签署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实行集中管理、分类管理、层级管理。
第六条国有企业的合同签署应当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授权文件,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国有企业在签署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第八条国有企业在签署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确保合同履行的稳妥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签署合同后,应当及时存档备查,并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签署流程,并不断完善和优化,提高合同签署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国有企业的合同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合同权益。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合同变更、解决争议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协商、沟通,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履行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合同履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履行过程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024年-(多应用详尽版)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合同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合同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负责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一)制定和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二)组织合同谈判、审查和签订;(三)监督合同履行;(四)处理合同纠纷;(五)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六)其他合同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合同管理流程第六条合同谈判(一)企业应当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专人负责合同谈判;(二)合同谈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谈判能力;(三)合同谈判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四)合同谈判结果应当报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审批。
第七条合同审查(一)企业应当设立合同审查部门,负责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二)合同审查部门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利益;(三)合同审查部门应当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措施;(四)合同审查结果应当报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审批。
第八条合同签订(一)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签订;(二)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三)合同签订时,应当核实对方当事人的联系明和授权委托书;(四)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合同正本交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归档。
第九条合同履行(一)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履行;(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解除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审批;(四)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结算手续。
第十条合同纠纷处理(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二)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三)合同纠纷处理结果应当报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审批。
第四章合同资料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合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023年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2023年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合同是国有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信誉和法律合规性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提升合同履约能力,本制度制定。
二、合同管理的目标1. 强化合同意识:增强全体国有企业员工的合同意识,充分认识合同的重要性和合同履约的责任;2. 规范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流程和制度,确保合同管理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3. 提升合同履约能力:加强合同的履行监督,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和履约质量;4. 保护国有企业利益:客观公正地处理合同纠纷,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管理的原则1. 诚实信用原则:国有企业应以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合作伙伴签订和履行合同,维护合同的信誉和商誉;2. 公正公平原则:国有企业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与合同有关的各项事宜,杜绝以权谋私、不公不义行为;3. 法律合规原则:国有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4. 风险防范原则:国有企业应在签订合同前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和降低风险;5. 效益最大化原则:国有企业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追求效益最大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合同管理的流程1. 合同签订阶段(1)合同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合同需求,并预估合同的规模和期限;(2)合同起草:国有企业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并结合合同需求、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进行细化;(3)合同审批:合同文本经由相关部门审批并获得公司领导层的批准后执行;(4)合同签订: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签订程序与全甲方签署合同,确保各方合法权益的平衡和保护;(5)合同备案:国有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将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备案。
2. 合同履行阶段(1)履约监督:国有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跟进合同履行进度和质量;(2)履约管理:国有企业建立合同履行管理台账,对履约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并及时催收合同的履约义务;(3)履约评估: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合同履行策略,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4)合同变更:如有需要,国有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变更条款的规定,与合作伙伴进行协商并签署变更协议;(5)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其他终止条件达成时,国有企业应及时进行结算和清理,并追溯履行情况与问题。
国企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销售合同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提高销售工作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销售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负责拟定,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供需双方的基本信息;2. 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3. 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4. 运输、交货方式及地点;5. 验收标准及方法;6. 争议解决方式;7. 合同期限;8. 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9. 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
第五条销售合同拟定后,需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核。
第六条合同审核通过后,由销售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销售合同经审批后,由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销售合同签订后,销售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九条销售部门应定期向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 产品或服务交付情况;2. 付款及收款情况;3. 争议处理情况;4. 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况。
第十条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应定期对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可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1. 不可抗力事件;2. 双方协商一致;3. 法律法规变动;4. 合同约定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章合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完毕或依法解除后,销售部门应及时与客户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后,销售部门应将合同正本、副本及相关附件归档保管。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销售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企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严格履行,促进企业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订立一、合同签订的程序1. 企业各部门在签订合同前,须经过工作计划的审核,确定合同需求和签订合同的必要性。
2. 符合合同签订条件的,向公司财务部门报批签约费用等资金情况,并按照资金使用程序进行审批。
3. 各部门应根据合同需要,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质量标准等,并在拟定的合同草案上签字确认。
4. 合同的签订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在正式签约之前,必须经相关责任人审批。
5. 合同正式签订后,应建立合同台帐,做好合同文本的归档管理,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二、合同签订的原则1.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含糊不清的条款,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不能违反国家法律,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采用欺骗、强迫等不正当手段。
4. 合同签订应当注重保密性,涉及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的合同应当严格保密。
第三章合同履行一、履行义务的规范1. 合同中规定的付款、交付、服务等义务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履行,不得延误或质量不符。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变动,应及时与对方协商沟通,积极解决,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
3. 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程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
4. 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双方权益。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建立履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确保合同按时履行。
2. 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纠正,防止问题扩大影响企业利益。
3. 如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或拖欠行为的,应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处理。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变更1.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生效时间。
国企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增强国有企业合同权益的保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行为。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部门,并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循合同自愿、平等、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及时、完整、有效履行。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合同档案,并定期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与外部合作伙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积极推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共同推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宣传培训机制,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九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核,确保签订的合同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律师对重要合同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核,避免合同风险,确保合同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合同争议。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象的资质、信誉等情况,避免与不法分子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擅自修改或取消已经签订的合同。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和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履行内部程序和规定,确保合同的及时签订和落实。
2024年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总则1.1根据《____劳动法》、《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无锡市劳动合同暂行规定》等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精神,为了规范公司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全体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劳动合同是员工和公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2遵循的原则2.1要以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前提,以定岗定员为基础,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可行性。
2.2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活力,促进生产发展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2.3要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尊重员工的选择。
2.4既要立足现实,又要考虑发展,避免朝令夕改,保持相对稳定。
2.5要兼顾国家、公司和个人三者的利益,不能只顾一头。
3劳动合同的订立3.1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体现,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____公司法定代表和党委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会主席,可以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员工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订立劳动合同。
____公司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____转业干部、____军人、从社会招收的新员工以及外省市、本市外单位调入的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4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自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必须履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5劳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____日内作出答复。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共6页第1页4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期限4.1劳动合同内容包括:a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b工作岗位;c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d劳动报酬;e劳动纪律;f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g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h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确保国有企业利益最大化,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各项经济合同活动。
第三条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宗旨是建立合同签订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国有企业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四条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良好商业关系。
第五条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与其他主体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能力。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国有企业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当事人进行资信审查,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信用情况,确保合同的履行能力。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合同签订程序的规定,依法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确保合同的明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签订涉及重大经营活动或重大利益交易的合同时,应当经过合同审批程序,报批合同审批部门审批,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规定和程序履行合同,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盖章确认。
2023修正版国企合同管理制度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国企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用于规范和管理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的一套规章制度。
合同是企业与外部实体之间达成的约定和协议,对国企的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介绍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便国企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执行各类合同。
2. 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法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公正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公正、公平,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 透明性:合同管理的过程应透明,相关信息应及时披露,确保各方都能够了解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情况。
- 效率性:合同管理应高效运行,提高签订和履行的效率,降低合同风险。
3.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3.1 合同签订流程国企合同签订流程的主要步骤包括:1. 合同需求确认:由相关部门提出合同需求,包括合同的类型、内容和条件等。
2. 合同起草:由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起草合同草案。
3. 合同审批:合同草案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和企业规定。
4. 合同签订:合同经授权人签字后,由法务部门保留存档,并发送给对方当事人。
5. 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备案手续。
3.2 合同履行和管理国企合同的履行和管理需要遵循以下流程:1. 合同执行:国企根据合同的约定执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 合同变更:当合同变更需求出现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变更手续。
3. 合同履行监督:国企应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4. 合同纠纷解决:当合同纠纷产生时,国企应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可依法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
3.3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便利性,国企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合同管理,包括以下方面:1. 合同管理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用于合同的电子文档存档、查询和监控。
2. 合同管理流程优化: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合同管理流程,提供自动化审批和提醒功能。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行为,确保合同履约,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行为应当合法、公正、公平、透明;2. 统一管理原则:国有企业应建立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统一管理;3. 规范原则: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应遵循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4. 审查原则:国有企业应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经济可行性;5. 风险管理原则:国有企业应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6. 保密原则: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未经相关方同意不得泄露;7. 效率原则:合同管理工作应高效、快捷,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审查国有企业应对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合同的合法性: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合同的合规性:合同是否符合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3. 合同的经济可行性:合同的价格是否合理,合同履行是否符合国有企业的经济利益;4. 合同的风险评估:合同的风险评估应包括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风险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警机制;5. 合同的保密性: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是否得到保密措施。
第五条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应由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主管部门或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 合同签订应按照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必要时可以进行多方核准和审批。
第六条合同备案1. 合同签订后,国有企业应将合同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名称、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对象、合同金额、履行期限等;2. 国有企业应建立合同备案登记簿,并将备案登记簿交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开展合作,需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作为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管理对于企业的效益和声誉具有重要意义。
2. 合同管理的原则•合规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约束。
•公平原则:合同签订和履行应公平、公正,各方权益平衡。
•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行为。
•谨慎原则:在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签订的合同能够实现预期目标。
3. 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签订•国有企业在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合作伙伴的资质、信誉等情况,通过尽职调查评估风险。
•合同签订前,需明确合同的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合同签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3.2 合同履行与管理•国有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合作伙伴的权益。
•监督合同履行的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对于存在争议的合同,应及时启动争议解决机制,采取合法手段解决争议。
3.3 合同变更与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需要变更合同内容,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变更。
•当合同的履行目标无法实现时,可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解除合同。
4. 合同管理的责任4.1 合同管理部门责任•合同管理部门应负责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
•监督合同履行的进展,及时发现并处理合同履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组织合同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的履行质量和效果。
4.2 合同签订人责任•合同签订人应保证签订的合同内容真实、准确,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模板
国企合同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和减少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企业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合同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负责企业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工作;(二)负责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三)负责企业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四)负责企业合同的统计和分析;(五)负责企业合同纠纷的处理;(六)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培训和宣传;(七)履行企业合同管理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起草与审核第七条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应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起草。
第八条合同起草应遵循简洁、明了、严谨、合法的原则,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合同草案应提交企业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二)合同条款的完整性、明确性;(三)合同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四)合同利益的合理保障;(五)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十条企业合同的签订,应由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合同双方当事人参加。
第十一条企业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企业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机构应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的落实。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企业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企业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确保各方合法权益的合理保障。
国企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企单位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济交易行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企单位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租赁、技术服务、咨询、合作开发等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二)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地位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四)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公平合理,兼顾双方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国企单位应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流程;(二)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监督管理;(三)组织合同审核、审批、备案和归档工作;(四)开展合同风险评估,防范合同风险;(五)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合同承办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工作。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七条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进行以下工作:(一)调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二)对合同内容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三)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八条合同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人应:(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二)监督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三)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第五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进行;(二)双方协商一致;(三)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后,承办人应:(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二)妥善处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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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讨论稿)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1.为加强作业合同(协议)的管理,规范和约束本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管理模式,制定本规定。
2.凡公司行政隶属范围内的各部门、分公司、事业部签订销售合同均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内容涵盖销售信息、合同签定、合同移交与存档、合同执行等合同管理过程第二章定义4.各市场营销部门:包括公司市场营销部,事业部市场营销部,分公司市场营销部以及事业部基地的市场营销岗位。
5.公司市场营销部:公司职能部门维度上负责公司整体市场营销运做的部门6.合同信息:即销售信息,包括甲方发出的作业信息,合同以及标书等形式7.销售合同:与油田勘探和开发有直接关系的或营业执照上许可的、通过作业服务能够为公司带来收入的合同。
7.1战略性合同:金额不限,但牵涉到新客户,新业务领域,涉外业务的合同。
7.2重大金额合同:(建议)金额大于事业部去年合同金额总和30%的合同。
7.3一体化合同:需要多个事业部共同进行的相关性业务合同。
7.4松散型总包合同:牵涉到多个事业部,但不是完全相关性业务的合同。
7.5限额以上单包合同:非战略性、非重大金额的事业部单包合同中金额超过去年本事业部合同金额总和10%的合同。
(建议)7.6限额以下单包合同:非战略性、非重大金额的事业部单包合同中金额低于去年本事业部合同金额总和10%的合同。
(建议)8.低价审查:分公司对属地内事业部负责的限额以上单包合同,事业部对基地负责的限额以下单包合同行使的职能,即控制合同金额不得低于公司底线价格,避免出现过多不正当低价合同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章公司、分公司及事业部的合同管理职责9.公司市场营销部职责:9.1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9.2指导各分公司、事业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本单位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事业部与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9.3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年度和单项授权委托人名单,并办理相关授权手续。
9.4管理公司合同章。
9.5负责公司所有销售信息的汇总与分析,并保管信息记录9.6负责对公司战略性、重大金额、一体化销售合同的评审、谈判、签约和履行的动态管理。
9.7负责对事业部与分公司负责的销售合同进行指导,并依照权限进行审查与控制9.8制定必要的合同规范文本。
9.9制定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并检查监督事业部与分公司的培训工作。
9.10对公司所签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台帐、分类归档,并指导分公司与分公司对其负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台帐、分类归档。
9.11负责提供公司所签合同交印花税的台账并作好记录。
9.12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统计分析。
9.13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
9.14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10.事业部市场营销部的职责10.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本单位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受公司市场营销部与分公司监督管理完成合同管理工作。
10.2推行和使用公司的合同规范文本。
10.3制定本事业部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
10.4搜集汇总本事业部的销售合同信息,及时向属地内分公司以及公司市场营销部传递信息。
10.5在属地分公司的配合与支持下,负责完成本事业部承担的限额以上以及限额以下的单包合同的评审、投标、谈判等过程。
10.6负责运做公司市场营销部委托的销售合同。
10.7负责配合相关分公司完成其承担的松散型总包合同,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10.8负责合同中的规定义务的履行。
10.9负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安全故障时及时向公司市场营销部、分公司及有关领导汇报,及时提供处理争议或故障的有关证据;配合分公司办理合同纠纷或故障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提出纠纷或故障解决的技术与实务操作部分;10.10负责向作业所在地区分公司和公司市场营销部按规定报送合同的动态履行情况。
10.11负责本分公司承担的松散型总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统计分析。
10.12收集整理本事业部合同在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中的有关资料,建立台帐并归档。
11.分公司市场营销部的职责11.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分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受公司市场营销部监督指导完成合同管理工作。
11.2搜集汇总本分公司属地内的销售合同信息,及时向公司市场营销部传递信息。
11.3推行和使用公司的合同规范文本。
11.4制定本分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
11.5负责组织本属地松散型总包合同的评审、投标、谈判、签约和履行及纠纷的处理。
11.6管理分公司合同章,行使签署属地范围内事业部极其基地所负责的销售合同职能,并负责向客户传递销售合同或标书文本。
11.7负责对属地范围内事业部承担的限额以上单包合同进行低价审查,以避免低于成本价合同出现损害公司利益。
11.8负责定期向公司市场营销部汇报属地内事业部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
11.9负责在属地内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安全故障时及时向公司市场营销部及有关领导汇报,组织相关事业部办理合同纠纷或故障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为事业部提出纠纷或故障解决的技术与实务操作内容提供支持。
11.10对所签订合同按公司的要求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台帐和分类归档。
11.11负责交纳并管理本分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印花税。
11.12负责本分公司承担的松散型总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统计分析。
11.13负责承办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
11.14合同管理的其它职责。
第四章销售信息管理12.即时销售信息管理:12.1公司市场营销部:建立市场营销系统的信息系统并进行管理与维护,使得三维各市场营销部门的市场信息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共享,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减少传递过程中的信息损耗。
12.2三维各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将每日本部门搜集到的销售信息制作成《当日销售信息表单》。
12.3事业部基地及其作业机构:负责把每日得到的销售信息汇总到基地(作业单位),由其形成销售表单,于当日分别向事业部与分公司传递。
12.4事业部市场营销部:市场营销人员根据当日各自搜集到的销售信息制作本人的《当日销售信息表单》并提交事业部市场营销部,由专门信息管理岗位人员汇总本事业部市场营销部、基地与作业机构的销售信息表单向公司市场营销部传递。
12.5分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根据当日各自搜集到的销售信息制作本人的《当日销售信息表单》并提交给分公司市场营销部,由专门信息管理岗位人员汇总本分公司市场营销部、属地内基地的销售信息表单向公司市场营销部传递。
12.6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将公司高层领导以及职能部门人员提供的销售信息制作成为《当日销售信息表单》。
12.7三维各市场营销部门:收到标书或合同文本时,如果不属于本部门负责范围内,必须根据公司合同的划分,向有权承担该合同的部门进行电话沟通,并迅速传递标书活合同文本至该部门。
13.定期销售信息管理:13.1事业部市场营销部:负责在每月月底汇总本月的《当日销售信息表单》中的销售信息,形成《月度销售信息表单》,并配以《本月事业部销售分析》,提供给公司市场营销部。
13.2分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在每月月底汇总本月属地内的《当日销售信息表单》中的销售信息,形成《月度销售信息表单》并配以《本月分公司销售分析》,提供给公司市场营销部。
13.3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在每月月底汇总本部门的《当日销售信息表单》中的销售信息,在收到事业部与分公司的月度销售表单及销售分析后,于下个月5日之前作出《月度公司销售分析》并反馈给各事业部与分公司。
第五章合同的签定14.委托代理授权管理:14.1公司合同签订实行委托代理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
14.2被授权的年度委托代理人包括公司总裁、公司主管市场营销工作的执行副总裁,市场总监,总部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和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4.3单项合同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为各事业部总经理或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直接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4.4授权委托按下列程序办理:14.4.1由公司市场营销部提出委托代理人建议名单;14.4.2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名单进行审查批准,并签署委托代理证书。
14.5委托代理人不得将委托代理证书转借他人或涂改。
凡调离本单位或改做其他工作失去代理条件的,应主动向合同主管部门缴销证书。
15.合同的分类:15.1公司合同运做根据是否参与客户招投标活动分为投标合同与非投标合同。
15.2根据合同运做主体划分,合同分为➢战略性合同: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包括本土战略性合同与涉外战略性合同。
其中本土战略性合同可以委托相关事业部运做。
➢重大金额合同: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可委托相关事业部运做。
➢一体化合同: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
➢限额以上单包合同:相关事业部负责。
➢限额以下单包合同:相关事业部负责,其基地负责运做➢松散型总包合同:相关分公司负责。
以上六类合同运做当中可能是投标合同,也可能是非投标合同,在下面的分类合同的签定管理规定条款中,以15.2的分类为叙述标准,包括投标合同与非投标合同。
16.分类合同的签定管理16.1.1战略性合同签定:16.1.1.1本土战略性合同:一般指客户或者作业范围在国内的战略性合同➢合同签定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公司市场营销部,事业部与分公司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配合,提供支持。
➢公司市场营销部在收到标书或合同文本后,负责组织相关事业部,分公司,计划资金部,财务部,质量安全部等部门进行项目评审,决定是否开展合同运做,参与评审的相关部门必须根据自身相关的内容提出相应的资料以及评审意见以便于公司市场营销部做出最终判断。
最终公司市场营销部结合相关部门以及高层领导的意见形成《合同评审表》➢公司市场营销部作出合同运做的决策后,提交《合同评审表》给市场营销部经理审核向公司高层报批,视合同重要程度由分管副总或者首席执行官批准。
➢在获得公司高层批准后,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标书/合同文本并提交部门总经理审核,通过后传递给客户。
——相关事业部:完成技术方案,提出商务建议——公司市场营销部:完成商务方案以及认证、环保、安全等内容➢以公司市场营销部为主,组织与客户进行谈判,必要时相关事业部与分公司人员参与谈判,提供技术以及商务支持。
➢在收到客户反馈后,无论合同签定是否成功,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进行合同运做总结,按照公司规定格式形成《合同运做总结报告》,并将反馈结果传递到公司其他相关部门。
若是存在委托,则合同签定的管理办法如下:➢评审方法参看非委托时的制度规定。
➢公司高层批准后,公司市场营销部授权事业部市场营销部组织完成标书/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