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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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表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工会表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会表决员⼯解除劳动合同流程员⼯在⽤⼈单位中如果出现了严重违反了⽤⼈的规章制度的时候,⽤⼈单位是可以直接单⽅⾯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这个需要经过⼯会具体的流程是如何的?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会表决员⼯解除劳动合同流程1、⽤⼈单位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会。

⽤⼈单位违反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会有权要求⽤⼈单位纠正。

2、⽤⼈单位应当研究⼯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通知⼯会。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三条⽤⼈单位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会。

⽤⼈单位违反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会有权要求⽤⼈单位纠正。

⽤⼈单位应当研究⼯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通知⼯会。

⼆、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条地⽅各级⼈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条件。

第⼗四条劳动合同履⾏地与⽤⼈单位注册地不⼀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地的有关规定执⾏;⽤⼈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于劳动合同履⾏地的有关标准,且⽤⼈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的,从其约定。

第⼗⼋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致的;(⼆)劳动者提前30⽇以书⾯形式通知⽤⼈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期内提前3⽇通知⽤⼈单位的;(四)⽤⼈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单位未及时⾜额⽀付劳动报酬的;(六)⽤⼈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段或者乘⼈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单位违反法律、⾏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单位以暴⼒、威胁或者⾮法限制⼈⾝⾃由的⼿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的;(⼗三)法律、⾏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国企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

在中国,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劳动合同的解除同样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三种情形。

1.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 劳动者严重失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5.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 通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 协商: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协商。

3. 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4. 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四、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一般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特殊情形下的解除1. 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 职业病职工:在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件。

那么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应该如何处理?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律认定问题,感谢您的关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认定⽤⼈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九条之规定,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该⽤⼈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根据最⾼⼈民法院颁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单位通过⼀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的,可以作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这说明⽤⼈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必须协商确定,还应向劳动者公⽰。

龙华劳动争议律师认为,如果未经公⽰⼀般不能作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依据;(2)该⽤⼈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不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产⽣约束⼒必须内容合法,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可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律⽆效,即便劳动者⾏为违反了这些条款,⽤⼈单位也不得依据这些⽆效条款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例如,⽤⼈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旦结婚或⽣育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因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效,⽤⼈单位⽆权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该条款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3)对劳动者⾏为的认定,劳动合同约定达不到解除标准,⽽⽤⼈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达到解除条件时,应以劳动合同约定作为判断是否达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

对此,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合同约定的,⼈民法院应予⽀持。

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主张优先适⽤合同约定,其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在规章制度颁布后。

这说明双⽅已作了例外约定,以替代原有规章制度的规定。

但如果劳动合同签订于规章制度颁布之前时,就不能简单适⽤劳动合同约定优先。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6篇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6篇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6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背景说明乙方在甲方公司从事_______工作,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在甲方公司工作。

在工作期间,乙方严重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等违规行为。

为严肃纪律,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决定对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及依据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XX条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确认,并同意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和程序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

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1. 乙方确认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需对因其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或者扣减乙方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

3. 如乙方在离职后对公司业务造成损失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1. 乙方承诺在离职后,不对甲方的商业机密进行泄露或传播。

2. 乙方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具体期限根据岗位而定),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工作。

3. 乙方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文本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文本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文本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在此,我们提供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

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听取劳动者的陈述和申辩。

3.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四、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 用人单位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中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该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用人单位在必要时能够合理调整人力资源结构。

根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严重违反”通常指的是违反了用人单位明确规定的、对工作有重大影响的规则。

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舞弊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如果劳动者同时在多个单位工作,严重影响了在本单位的工作表现,或者在用人单位提出后仍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在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采取了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劳动者因为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依据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和依据。

- 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听取劳动者的陈述和申辩。

- 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 办理解除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解除情况。

此外,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应当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有过错,比如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兼职造成单位损失,劳动者违法等:企业经营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以维持企业生存以及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呢?跟着我一起来看看!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二)法定事由1、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何认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引言:如何炒掉顽劣的员工?这对很多企业来说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操作不当或者企业本身的规章制度存在问题,企业就难以避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何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来探讨用人单位如何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运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解雇员工呢?我们结合下面的案例予以分析。

[案例分析]刘某为某公司员工,某日接到公司调岗通知,称因公司经营需要,调其到外地工作,遭到其拒绝后,公司进行第二次调岗,结果,仍遭到其拒绝。

随即公司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解雇。

刘某辩称,公司工作调动应经其本意同意,否则公司不能强制性调动工作岗位,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针对刘某不服从工作调动的行为,公司是否可以解雇刘某?刘某的仲裁请求是否会得到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本案中,刘某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是确定的事实,公司规章制度也有相应的处理条款。

但刘某不服从公司调动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呢?根据日常经验,用人单位为了发展经营,根据劳动者自身的业务技能对劳动者进行职位的升降和岗位的调动是时常发生的事情。

但是,在诸多劳动仲裁和诉讼中用人单位却为此经常吃败仗,原因何在?首先,用人单位是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其予以解雇,那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呢?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

在实践中,绝大部分部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协商的过程,基本上是用人单位单方制定,缺少了员工代表方的意见,因而导致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在诉讼中被判无效,从而败诉。

2024版劳动法解除合同

2024版劳动法解除合同

2024版劳动法解除合同1. 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解除合同的程序:-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

- 双方就解除合同的条件进行协商。

- 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经济补偿的计算:-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

- 用人单位不得再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再享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5. 解除合同的争议解决:-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 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应当明确、具体。

- 解除合同的协议应当包括解除合同的原因、时间、经济补偿等内容。

- 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7. 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因此造成的损失。

8. 解除合同的记录:- 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合同的情况记录在劳动者的档案中。

-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

9. 解除合同后的再就业:- 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可以自由选择再就业。

-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劳动者的再就业。

10. 解除合同的备案:-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后的30日内,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解除合同的条款和程序应以2024版劳动法的正式文本为准。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工要经过什么程序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要经过什么程序公司都会制订公司的规章制度,新员⼯⼊职时,公司要将公司的规章制度告知员⼯。

如果员⼯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要经过怎样的程序?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开除员⼯要经过什么程序实践中,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时要遵守以下程序:1、弄清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实,⽐如员⼯违反劳动纪律,上班期间开⼩差等,并要为此收集证据。

2、公司主管⼈员要根据事实,提出开除处理意见。

3、公司⽅⾯要召开职⼯代表⼤会或者经⼤会讨论,确定是否开除员⼯。

4、做出开除决定后,到劳动部门备案开除处分决定。

7、做出《开除通知书》后,需要直接发给员⼯。

8、转移员⼯档案。

另外,公司既然要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必须满⾜以下条件:1、公司规章必须合法合理;2、公司规章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3、公司规章必须经公⽰或告知劳动者。

因此,如果只有公司⾃⼰知道的规章制度,那么便不能以员⼯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并且公司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九条【⽤⼈单位单⽅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六条第⼀款第⼀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包括弄清违反公司制度的事实、提出开除处理意见、召开职⼯代表⼤会讨论开除员⼯、到劳动部门备案开除处分决定等。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旷工是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符合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赢了网小编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如下: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过错性解除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6条第1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的禁止条款(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39条

《劳动合同法》39条

《劳动合同法》39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条款,它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这一条款对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概述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六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劳动者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详细解读1. 试用期解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条件。

2. 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如果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严重违反”通常指的是违反了用人单位明确规定的、对工作有重大影响的行为规范。

3. 失职与营私舞弊:劳动者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或有营私舞弊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双重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改正要求后仍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劳动者因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 刑事责任:劳动者如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程序要求用人单位在依据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明确告知:用人单位需明确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依据。

- 证据收集:用人单位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劳动者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通知工会: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通知工会,并听取工会的意见。

公司查封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查封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查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程序及法律依据一、公司查封的原因公司查封是指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债务违约等原因,导致公司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无法正常运营,从而影响员工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四)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五)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提前通知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公司查封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审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是中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条文,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以下是对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具体解读: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概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具体包括: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 劳动者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在依据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合法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 合理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基于劳动者的行为或情况,且该行为或情况应当足以构成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

- 程序性: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依法通知劳动者,并给予劳动者申辩的机会。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通知: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及原因。

2. 听取意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申辩的机会,听取劳动者的意见。

3. 记录:用人单位应当记录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包括通知、申辩等环节。

4. 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如社会保险转移等。

劳动者的救济途径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合法或不合理,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1. 协商:劳动者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那么,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运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解雇员工呢?我们结合下面的案例予以分析。
[案例分析]
刘某为某公司员工,某日接到公司调岗通知,称因公司经营需要,调其到外地工作,遭到其拒绝后,公司进行第二次调岗,结果,仍遭到其拒绝。随即公司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解雇。刘某辩称,公司工作调动应经其本意同意,否则公司不能强制性调动工作岗位,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明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显然劳动者违纪存在严重违纪与非严重违纪(一般违纪)的区分。
对于如何认定违纪行为属于严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没有规定。这应该是符合客观实践的,因为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因企业生产内容、经营范围、劳动者岗位职责等不同而不尽相同,如:化工企业绝对禁止吸烟,因为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事。职工随便乱丢一根烟蒂或在工作场所抽烟,就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但在一般企业,可能就算不上严重违纪。
客观上,违纪行为往往发生在厂区内部或生产现场,能够知晓情况只会是厂内员工。但是由于证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其证明材料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具有突发性,用人单位一般难以立即存留相关的直接证据。双方发生争议进入诉讼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常常出现难以举证证明的情况。
一、劳动者的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有无明确规定
所谓的民主程序,第一步是讨论程序,与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讨论,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可提出意见和方案;第二步是协商确定程序,用人单位与职工或工会协商确定,不过实际上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用人单位手中,劳动者的参与不过是形式而已,但是该形式却成为规章制度生效的必要要件。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平等协商、厂务公开等民主程序。对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是否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亦有明确的认定要件,其认定材料包括用人单位的职代会制度(含职代会工作机构、届期、职工代表人数、产生办法等)、职代会讨论劳动规章制度的会议纪要和公示情况、职代会召开情况报告表、协商代表签名的协商会议记录;明确依法履行劳动规章制度告知程序的认定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公示规章制度的照片以及相关材料,职工签收有关规章制度的记录等。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用人单位在管理职工时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其中,旷工现象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的员工没有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

因此,用人单位有时会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旨在探讨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并就如何处理这一问题提出建议。

一、旷工的定义和种类旷工是指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上班或者提前离岗,而没有合理的事由。

对于旷工的界定有多种标准,例如连续旷工多少天、累计旷工多少小时等。

根据旷工的严重程度不同,旷工可以分为轻微旷工、一般旷工和严重旷工。

轻微旷工指的是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一段时间内的旷工现象,但没有较严重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转,通常会给予警告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般旷工是指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无故旷工,对公司的正常运转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一般旷工,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处理,例如扣除工资、给予警告或者纪律处分等。

严重旷工是指员工在重要岗位上无故旷工,导致公司的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引起重大经济损失。

对于严重旷工的员工,用人单位通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两处旷工的,应当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

而《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致使用人单位遭受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合规地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事实依据和解除的日期。

同时,应当在通知中要求员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回复,以便员工可以对解除劳动合同提出意见。

流产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流产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流产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引言在现代社会,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约束,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总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出现,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其中,流产后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一项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流产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流产后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况1.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女职工自愿要求流产的,不适用此规定。

因此,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自愿要求流产,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女职工自愿要求流产的,不适用此规定。

因此,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自愿要求流产,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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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实施)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3日公布实施)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2010年1月1日实施)第二十八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不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一)程序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如下: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注意事项1、行使解除权的主体行使解除权的用人单位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具有合法用人主体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人。

2、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第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等有关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第三,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例如可通过给劳动者发放规章制度手册、组织劳动者学习规章制度等方式告知,但需要保留劳动者本人签字领取规章制度手册的花名表、劳动者亲自书写的学习心得等资料,以证明用人单位已经将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规章制度,才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方可作为用人单位行使解除权的合法、有效的依据,否则,其效力就大打折扣了。

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母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仅对该分公司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对母公司及其他分公司的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子公司的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反之亦然,子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母公司的劳动者也不具有约束力。

3、处理结果的送达方式第一,用人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第二,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特快专递)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在信封以及特快专递上详细注明邮寄的文书名称及份数。

第三,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时,应选择地市级以上的公共媒体,切勿选择内部发行的报刊或者企业电视台。

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用人单位务必按照上述规定给劳动者送达处理结果,否则,即使作出处理的事实与理由无论如何充分,也可能由于送达方式的违法违规而导致处理结果被依法撤销。

4、劳动者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特殊程序如果法律法规或者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只有劳动者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劳动者首次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用人单位应先行对劳动者进行教育,给劳动者一个悔改的机会,如果劳动者经教育无悔改表现,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则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关于对劳动者的教育问题,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给予劳动者一定的处罚并让劳动者亲自书写保证,保证的内容应当说明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劳动者对违章行为的认识等。

同时,作为用人单位,一定要将已经对劳动者履行教育的证据资料(处罚文书、保证书、家访谈话记录等)妥善保存。

5、劳动者的知情权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有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的规定,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6、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的移交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劳动部门拒绝接受,应当取得拒绝接受的依据和文书并将拒绝接受的文书保存。

3、相关资料的保存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一套完整考核体系,对劳动者出勤等进行考核和记录,并确保考核记录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客观性,考核记录至少应当保存2年以上,越长越好。

同时,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法律建议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中增加以下内容:1、请按照《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请在5日内到本单位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导致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手续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四)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8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守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

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5、《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劳力字[1992]33号,颁布实施日期1992年6月9日)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6、《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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