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的三项措施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原则和思路
一,况其面积较大,在其改造过程中占用资金的比例同样较大,可通 过使用EPS、XPS、PU保温材料或采用一些新型的反射、保温无机材 料和技术,如:综合利用太阳能、地能、生物能等技术降低建筑物的 能源消耗。
路漫漫其悠远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原则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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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原则和思路
四、确定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的步骤和方法
l (一) 按条例要求,依据《民用建筑能耗 统计报表制度》、《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 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 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 结构形式、用能系统、采暖制冷系统、能 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 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优先 将节能潜力大的项目确定为改造对象。
市也已完成了相关摸底调查、制定了改造方案和工作
计划,同时各地还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节能改造投、
融资模式及改造模式,寻求本地节能改造工作开展的
最佳途径。乌鲁木齐市、昌吉、巴州等地已率先开展
了一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试点工作。并且
积极研究相关经济激励政策,在节约能源,提高居住 环境质量的同时确保百姓利益。下面我就国家对既有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原则和思路
五、完善保障措施,促进供热计量及 节能改造的实施
l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研究、协 调、部署,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供热企业、 能源服务公司、产权单位、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各 方力量,通过企业自筹、受益居民投入、财政支持等 方式筹措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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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原则思路
节能降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节能降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关于节能降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节能降耗是企业的生存之本,我们可以把自己注意到的事情提个小建议。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推荐了节能降耗的建议,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关于节能降耗的建议篇一近日,公司工会决定在公司深入开展“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为主题的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活动要求全体员工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己任,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人翁意识和聪明才智,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为集团公司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本次活动自3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活动宗旨为树立“保持装置运行,减少计划外停车是最大的节约”的思想,围绕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平稳运行,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实现。
活动要求,保持装置安全运行,减少计划外停车是最大的节约。
要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优化运行、控制经济指标、降本增效、安全生产等多个角度提出科学性、性的设备技术改造方案和调整管理方法。
结合公司目前在节电、节油、节煤、节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方法和思路。
提交的合理化建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切实可行。
企业文化部将各分会上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分类筛选登记后,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及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对确实能改进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提高经济效益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能有效解决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建议等紧扣主题、质量高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论证采用。
根据建议征集情况,对这次活动中组织较好、建议内容详实并有所创新的分会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建议质量较高的个人授予“活动先进个人奖”,对已采纳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按《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实施办法》进行奖励。
关于节能降耗的建议篇二商场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着利润下降的处境。
然而控制成本节能降耗是提升利润的有效手段之一,相对于手段节能降耗也更易实现,但作为商业企业,节能工作覆盖面广,既要降低能耗,又要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给广大顾客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因此难度很大。
常州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
常州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09•【字号】常政发[2007]71号•【施行日期】2007.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常州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07〕71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切实推进我市节约型社会建设,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52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和节约优先的方针,以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自主创新为关键,以强化法制和加强管理为保障,加快建立健全资源节约机制,切实转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使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明显增强,工业产品的能耗、物耗水平明显降低,资源的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促进我市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1. 到2010年末,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其中,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2%;建筑节能20%;机关团体节能25%。
2. 主要耗能产品能耗指标2010年总体达到省下达的主要产品能耗定额和限额。
3. 建立三大体系:一是政策保障体系,二是技术支撑体系,三是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
二、重点方向及主要措施(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1. 强化工业节能。
突出抓好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
按照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方案,我市6家年耗18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已纳入国家节能行动,2007年我市有9家年耗6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被确定为省强化节能管理对象。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作者:郭咏梅魏秦文来源:《科技视界》2012年第25期【摘要】本文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区节能改造项目为例,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了阐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住宅楼的基本情况、节能改造的目标、节能改造技术方案、改造项目的造价分析、改造项目资金筹集方案、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节能改造经济效益分析、改造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关键词】节能改造;技术方案;造价分析;资金筹集;经济分析引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单位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拟对山海路南、博文路西位置的小区(住宅楼)进行节能改造,为保障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住宅楼)基本情况1.1住宅楼区位、建筑年代及建筑规模小区(住宅楼)位于山海路南、博文路西学院生活区院内,始建于2004年12月,于2005年06月建成投入使用,小区共有12栋住宅楼316户,建筑面积 6.912 万平方米。
1.2住宅楼现状1.2.1住宅楼外维护结构情况:该项目为框架结构,原设计建筑物外墙使用了240mm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砌筑,外窗采用了塑钢单层玻璃窗,屋面为40mm珍珠岩进行保温处理。
由于未采取有效的保温隔热措施,导致建筑物的能耗指标较高,冬冷夏热,居住舒适度差,同时屋面、外墙、门窗等防水处理较差,部分住户墙体及屋面已出现开裂、渗漏等现象,已影响到住宅楼正常的使用功能,绝大多数住户对住宅楼进行节能改造的意愿强烈,盼望能及早安排统一实施节能改造。
住宅楼基本参数如表1。
1.2.2小区室内采暖系统:小区内采暖系统为地板辐射采暖系统。
未安装热计量及室内温控装置,不能够进行热计量和室温调节。
1.2.3小区换热站及室外管网:小区室外供热管网由于当时对供热管道防腐、保温处理标准较低,施工质量较差,经过多年的使用,许多管道腐蚀、跑冒漏滴以及热损失严重。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2017年修正)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4•【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2017年修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将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宣传培训、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能源审计等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节能技术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公共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应当结合本系统特点,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公益性宣传。
公共机构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11•【字号】吕政办发[2013]118号•【施行日期】2013.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3〕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吕梁市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11日吕梁市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面貌,推进全市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1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低建筑采暖和空调能耗为重点,以政策激励和收费制度改革为动力,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作为创建“低碳生态城市”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民生工程予以大力推进。
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筹资、定额补贴,节能达标、景观协调,因地制宜、合力推进的原则,全面完成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为实现“和谐、文明、宜居”新吕梁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通过改造,降低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能耗,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高室内热环境质量,完善供热计量收费制度,提升改造后的小区景观环境和品质,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供热新体制、节能改造模式及管理体系。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11]4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1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郴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示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以及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本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改造、新型节能管理模式(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先进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等。
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屋顶及墙体保温等措施。三是统筹 实好的市县 , 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 部、 住房城 乡建设部将优先安排节 兼顾、 协调推进。 改造应根据地区实 务 , 实现集中连片的推进效果。 能改造任务及相应补助资金 , 并在 际与旧城更新 、城 区环境综合整 意见指出 ,省级住房城 乡建 改造完成后根 据实际改造效 果给 治、 平改坡、 房屋修缮维 护、 抗震加 设、 财政主管部门应在充分调查摸 予专 门资金奖励。 固等工作相结合 ,整合政策资源 , 底基础上 , 制定“ 十二五” 既有居住 在资金筹措方面 , 要建立多元 发挥最大效益 。四是政府 引导 、 多 建筑节能改造规划 , 确定既有居住 化资金筹措机制。 夏热冬冷地区既 方投入。中央财政适当奖励 、 地方 建筑节能改造 目标 、 分年度改造计 有居住建筑节 能改造所需资金主 财政稳定投入 ,引导受益居民、 产 划。应根 据规划编制改 造实施方 要由受益居民及产权单位投入。 中 权单位及其他社会资金 自愿投资 案, 实施方案应包括改造 目标分解 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 , 支持夏热冬 改造 , 建立稳定 、 多元 的投融资渠 落实 情况 、节 能改 造 重点 市 县 、 改 冷 地 区 既 有 居 住建 筑 节 能 改 造 工 道。 五是点面结合 、 重点突破。 在实 造技术方案和融资模式、 改造效益 作。 地方各级财政要把节能改造作 施 单 一改 造项 目的同时 , 选择 积 分析 、 应 相应保障措施等内容。 为节能减排资金安排的重点, 建立 极性高 、 组织能力强 、 改造资金落 对节能改造 重点市县 ,财政 稳定、 持续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产经 速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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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技术措施
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技术措
施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能源消耗的不断增加,城市市政部门开始逐步认识到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对环境和经济的影响。
在中国,上海市探索出了一系列既有公共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技术措施,以减少能源消耗,并保护环境。
一、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在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方面,上海市采用了全面的设计手段,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公共建筑制定相应的节能改造方案。
方案中注重结合建筑业主的实际情况和建筑特性,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
二、节能改造材料选用
在节能改造材料选用方面,上海市注重选用环保、耐用、高效的材料进行改造。
同时,要考虑到材料的成本效益和可持续性,确保对现有建筑的影响最小化。
三、高效节能建筑幕墙技术
公共建筑中的幕墙占据着很大的面积,挖掘这部分能源节约潜力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重点。
上海市采用热桥断热技术、中空玻璃节能玻璃等高效节能幕墙技术,在保证视觉效果的前提下,大大减少了建筑能源的消耗。
四、集中供热系统
公共建筑的集中供热系统是能源消耗的主要来源之一。
上海市采用先进的管网隔热、供热能源清洁化、管道老化更新以及温度调节系统等方案,对集中供热系统进行了改进,大幅度减少了热能损失。
五、自然通风
在改造公共建筑过程中,上海市采用了自然通风系统技术,通过建筑本身的空气流动来调节室内温度,减少了空调系统的使用频率。
总体来说,上海市在公共建筑规模化节能改造方面走在了国内的
前列。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有效的技术手段,大幅度减少了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具有长久和广泛的应用前景,值得借鉴和推广。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1)37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相关附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和供热成本,减轻居民采暖负担,提高居住舒适度,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1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由按供热面积收费变为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改造保温隔热性能差、能耗高的既有建筑,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
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和建筑品质提升的目标,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十二五”工作任务,为全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一)供热计量改革。
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所有符合供热计量条件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市区及各县(市)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包括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3项内容。
2011-2013年,全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由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室内供热计量及温控、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两项改造120万平方米;由各县(市)区负责实施上述3项综合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
到“十二五”末,全市改造完成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0%以上,达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四日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旧区改造是提高市民居住质量、改善城区居住环境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上海历届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旧区改造工作。
上世纪90年代“365”危棚简屋改造,本世纪初新一轮旧区改造,以及“十一五”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全市共拆除危旧房7000多万平方米,约120万户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上海旧区改造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明确旧区改造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一)明确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契机,在总结历年旧区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实事求是,尽力而为,积极探索适合特大型城市发展规律的旧区改造新机制,全力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
(二)确定工作原则。
具体为:坚持创新机制、完善政策。
建立与尊重民意、住房保障、多渠道安置相结合的旧区改造方式,并注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操作性。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进一步突出旧区改造公益性的特征,努力形成居民主动参与、操作规范有序、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五月九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节能工作是本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节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确保实现2010年本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目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决定》,现提出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如下:一、节能工作的方针和任务(一)明确工作方针。
本市节能工作要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与技术进步相结合,与培育科学的生活方式相结合。
要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行政和宣传教育手段,进一步加大节能方面执法力度。
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推动从能源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节能,全方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向节能型发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能源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领导。
在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对全市能源和节能工作总负责和总协调,区县政府也要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
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节能工作会议,部署节能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
市经委负责工业和商贸业节能工作;市建设交通委负责交通和建筑领域的节能工作;市旅游委负责宾馆、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委、市卫生局分别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政府机管局负责落实市级机关节能目标;区县政府负责推动中央、市属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节能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节能目标并推进落实,同时,负责落实区级政府机关节能目标,并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各开发区的节能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市科技、财政、统计、规划、环保、房地资源、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十二五”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科学推进”的原则,加快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变按供热面积收费为按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收费(以下简称两部制),切实降低建筑能耗。
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积极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和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改造任务,为全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一)到2013年全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25万平方米。
2011-2013年全市完成改造325万平方米,其中,围护结构、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三项综合改造面积168万平方米,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改造面积153万平方米,围护结构、供热计量改造面积4万平方米。
到2015年,各县(市、区)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要改造40%以上(其中乐陵市、宁津县、陵县和夏津县4个申报“节能暖房”重点县、市要全部改造完毕),有条件的争取在2013年前完成,2020年前全部完成改造。
改造后的居住建筑达到国家、省现行节能标准,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明显增强,居住舒适度明显提高。
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措施
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上海市的公共建筑数量不断增加。
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上海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技术措施进行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
上海市实施了建筑外保温技术。
通过在建筑外墙表面增加保温层,可以有效地减少热量的散失,降低建筑的能耗。
上海市在既有公共建筑中广泛应用了外墙外保温技术,有效提高了建筑的保温性能。
上海市推广了高效节能照明技术。
通过使用LED灯具、光感控制系统等先进的照明设备,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的照明能耗。
上海市在既有公共建筑中广泛推广了高效节能照明技术,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效果。
上海市还在既有公共建筑中采用了太阳能利用技术。
通过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可以将阳光能转化为电能,为建筑供电,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上海市的一些公共建筑已经安装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成功实现了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上海市还在既有公共建筑中推广了智能控制技术。
通过安装智能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对建筑内部温度、湿度、照明等环境参数的精确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上海市在既有公共建筑中广泛应用智能控制技术,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效果。
上海市还在既有公共建筑中进行了建筑节能改造的综合技术措施。
比如,对建筑外墙进行隔热、隔音处理,改进建筑的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优化建筑的能源供应结构等。
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效果显著。
上海市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技术措施,包括建筑外保温技术、高效节能照明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以及综合技术措施等。
这些技术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性能,为上海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10.27•【字号】豫建[2006]156号•【施行日期】2006.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豫建〔2006〕156号)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国发〔2006〕28号)文件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71号)(以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批准,于2006年9月29日印发全省,这是我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纲领性文件,对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重点对建设领域加强推进建筑节能,实现建筑节能双跨越进行了部署。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设事业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筑节能的艰巨性和重要性中央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在国务院批准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将建筑节能作为节能工作的重点领域,要求在“十一五”要实现节约1.01亿吨标准煤的规划目标。
《决定》中六项节能重点领域,有三项涉及建设系统。
其中建筑节能作为一项单列,对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全省节能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我省建筑节能在“十一五”期间,要实现节约标准煤300万吨的目标。
省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将建筑节能目标按年度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建筑企业,确保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建设领域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在《河南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制订目标、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测和督促检查,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建筑门窗标识节能性能会成为强制性要求
建 筑 示范项 目。
继续开 展禁 止使用 实心黏 土砖 工作 , 确保 第 二批“ 禁实 ”
二是推进 既有 建筑节 能改造 。 真落 实 国务 院确 定 目标城 市在 2 0 认 0 8年年底 前完 成工 作 目标 。推动 新型墙 的 北 方 采 暖地 区 既 有 居 住 建 筑 供 热 计 量 及 节 能 改造 体材 料和 节 能建 材 生产 及应 用 , 促进 高 强度 钢材 、 泥 水 1 5亿平 方米 的工 作任 务 。研究 制定利 用 中央财政 资金 等 新型 建材 的研 发和 应用 。 .
20 0 6年 1 2月 2 9日建 设部 印发 了 《 于 印发 ( 关 建筑 条 例 ( 案) 进 行 了审议 , 草 》 该草案 正 在广泛 征求 意见 , 草 门窗节 能性 能标 识试 点 工作 管 理 办法) 的通 知》( 建科 案 中已 明确规 定“ 地产 开 发 企业 销 售 商 品房 , 当 向 房 应 [0 6 3 9号) 志着我 国建筑 门窗节 能性 能标 识制 度 购 买人 明示所 销售 商 品房 的 能源 消 耗指标 、 能措 施和 20] 1 标 节 的建立 。 建筑 门窗节 能性 能标识 ( 简称 标识) 度是 指通 保 护要 求 、 温工 程 保 修期 等 信息 , 在 商 品房 买卖 合 制 保 并 过 统一 的检测 或模拟手 段检 验 出 门窗 的传热 系 数 、 阳 同和 住宅 质量 保证书 、 遮 住宅 使用 说 明书 中予 以载 明。 由 ” 系数 、 空气 渗透 率 、 见光透 射 比等节 能性 能指 标 , 可 并按 此 可见 , 能耗标 识将成 为 强制性 要求 。 统一规 格将 包含 有这 些 指标 的标签 粘 贴到 产 品 上 的一 我 国建筑 门窗节 能性 能标识 包含 的项 目、 依据标 准 ( 依据 《 1 ) 建筑 门窗生产 企业 节 能性 能 标识产 品 生产 现场 评 定细 则》 生产 企 业进 行 现场 调 查 , 认企 业 是 对 确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和供热成本,减轻居民采暖负担,提高居住舒适度,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1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由按供热面积收费变为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改造保温隔热性能差、能耗高的既有建筑,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
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和建筑品质提升的目标,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十二五”工作任务,为全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一)供热计量改革。
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市所有符合供热计量条件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冬季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5年冬季采暖期前,市区及各县(市)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部建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包括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3项内容。
2011-2013年,全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由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室内供热计量及温控、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两项改造120万平方米;由各县(市)区负责实施上述3项综合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
到“十二五”末,全市改造完成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0%以上,达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徐政规[2010]8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徐政规〔20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建筑节能和节约型城乡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0号令)、《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9号)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尽快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建筑节能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节约型城乡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筑节能总量达到68.8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建民用建筑节能量达54.68万吨标准煤,既有建筑改造及运行监管节能量12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2.12万吨标准煤。
“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目标比“十一五”提高10%。
三、重点工作(一)推进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节能全覆盖。
全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设计节能50%的标准,并开展设计节能65%的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市推广,最终实现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65%的目标。
加强对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管,形成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到房屋销售的闭合管理。
(二)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上海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上海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上海是中国最早推行城市节能改造的城市之一,早在2010年,上海就开始实施城市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逐步推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节能改造是指对已经建成的建筑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能源资源的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在上海,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规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通过引入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对建筑设备的智能化管理,包括照明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等。
智能控制系统可以根据室内温度、人员数量等因素自动调整设备的运行状态,避免能源的浪费。
2.建筑外墙保温:在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常常会对建筑外墙进行保温处理。
保温材料的选择和施工技术的合理运用可以有效地减少室内热能损失,提高建筑的保温性能。
3.采光设计:良好的采光设计可以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减少对照明系统的依赖,并且提高室内舒适度。
在节能改造中,可以通过调整窗户的大小和位置、使用高透光率材料等方式改善建筑的采光性能。
4.智能照明系统的应用: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还会推广智能照明系统的应用,包括LED照明、光感应控制、人体感应控制等。
通过智能照明系统,可以实现对照明设备的精细化控制,提高照明的能源利用效率。
5.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除了能源的节约,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还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改造过程中,可以利用雨水收集系统、节水设备等措施,减少对自来水的依赖,降低水资源的消耗。
6.建筑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应用:在建筑的节能改造过程中,常常会引入建筑智能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建筑的能耗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和智能控制,进一步优化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上海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的推行,有效地提高了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能源的消耗。
同时,通过智能化控制系统和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应用,也提高了建筑的舒适度、安全性和管理效率。
上海在节能改造方面的经验对于其他城市也具有借鉴意义,在不断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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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
的三项措施
关于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的三项措施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节能改造成为了社
会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
在这个背景下,本市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意见,旨在推进规模化的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本文将对这些实施意
见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了三项措施,以进一步推动本市既有公共建
筑的节能改造。
一、全面评估
为了确保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方案的效果,我们首
先需要进行全面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1 建筑类型和规模: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建筑在节能改造上存在着不同的挑战和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全面了解,以制定针对
性的改造方案。
1.2 能源使用情况和排放量:了解建筑的能源使用情况和排放量是节能改造的基础。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确定目标、制定措施,
并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
1.3 技术手段和成本效益:评估各种节能改造技术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选择最适合本市的技术手段,确保改造方案的实施可行性。
二、三项措施
根据对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的深入评估,我认为以下三项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2.1 增加政府支持和资金投入
政府需要增加对节能改造的支持和资金投入。
这包括提供财政补贴、
建立专项基金,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以减轻企业和机构改造的
负担,同时激励他们进行积极的节能改造。
2.2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是确保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
重要举措。
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于节能改造的要求和执行
具有指导性和强制性作用,有助于推动建筑业的全面改造。
2.3 加强宣传和教育
加强宣传和教育是推进节能改造的关键一环。
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他们对节能改造的认同和支持度,促
使更多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到节能改造中来。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
在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中,我认为以上
的三项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的支持和资金投入可以为节能改造提
供有力的支持,而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则是确保改造工作落地的重要
保障。
加强宣传和教育是持久推动节能改造的基础,只有公众的参与
和支持,改造工作才能取得长期且可持续的效果。
通过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我们可以看
到政府对于节能改造的重视和决心。
然而,要实现节能改造的目标,
还需要广大企业、机构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只有共同推动,我们才能够构建一个更加环保、可持续的社会。
总结回顾:
通过对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的全面评估,我们确定了三项必要的措施:增加政府支持和资金投入,完善法律法
规和标准,加强宣传和教育。
这些措施旨在推动节能改造的规模化和
深度化,在建筑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对于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节能改造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通过节能改造,不仅能够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还能够提升建筑的舒适度和使用效率。
作为写手,我将继续致力于撰写有关节能改造的文章,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向读者传递节能改造的重要性和实施意见,希望能够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