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新政解读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施对象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相当厅级的事业单位设置领导岗位的层级原则上不超过3个;相当处级的原则上不超过2个;相当科级及以下的不超过2个。少数规格低、规模小、人数少的事业单位,一般只设1个领导岗位层级。
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的管理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级到十级岗位。正局职、副局职管理岗位分别对应四级和五级岗位。
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新政解读
2010年01月14日 15:12:00 来源: 南京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按本实施意见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按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自然减员、交流、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流动的,应具备任职岗位规定的条件。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情况进行验收认定。在此基础上,按有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试点经验
金陵科技学院: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由管身份变管岗位意义重大
建立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创新。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中,身份管理贯穿始终。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必须打破身份管理的限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行业指导意见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综合考虑人员资历、承担责任、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准入条件等因素,制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具体标准。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各等级管理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实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特点进行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充分发挥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农林、水利、体育、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听取意见,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稳定既是改革的大局,也是改革的底线。改革不能以“减人”为基本出发点,更不能以损害职工利益为代价。在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对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要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的岗位。对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未被聘用的编制内职工,要给予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的安置应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渠道安置,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要充分考虑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承受能力,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综合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切实解决改革中的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作为此次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两家试点单位之一的金陵科技学院,从去年7月开始着手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校内首聘工作基本完成,聘用结果已经公示。共计聘用1004人,专业技术岗728人,占72.5%,其中教师岗584人,占58.2%,分别比上级规定的基本要求高2.5和3.2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院校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以教师为重点的岗位设置指导思想。据了解,该院上至院系部门、下至每位教职工,对此次学院岗位设置和首次聘任结果都比较满意,较好地实现制度入轨前的平稳过渡。主要有以下三点做法:
(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市管干部的岗位设置,报市委组织部核准。
区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由区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3)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按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编制岗位说明书。
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新政解读
2010年01月14日 15:12:00 来源: 南京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新闻提示:1月1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会议,部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这是我市继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改革、招聘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之后,又一重要改革举措,旨在保证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到位。会议要求,既要推进改革,又要维护事业单位职工切身利益。会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昨天,本报采访了市人事局负责同志,就《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级至五级。
工勤技能岗位数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根据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其中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全市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首次原则上按1.3:4:4.7控制。
动态管理。事业单位应根据社会事业发展、单位功能调整的实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适时对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调整,确保岗位设置适应社会公共服务需要。
岗位类别及等级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事业单位应根据其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特点,综合确定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并确定相应的主体岗位。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5%。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总量的55%。
三级岗位人员聘用,须经聘用工作组织或聘用委员会评审,由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核准。
五、六级岗位人员聘用,经评审后,由主管部门核准,报市人事局备案。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在所兼任岗位结构比例限额之内,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规范有序。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及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经核准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岗位。
科学合理。事业单位应按其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科学确定本单位所需岗位的名称、类别、职责、任职条件、任务和岗位等级。
精简效能。事业单位应结合单位的功能和职责任务,综合考虑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竞争能力、降低运行成本等设置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5。
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除一级岗位设置由国家统一确认,二级岗位设置由省统一核准外,其余岗位设置,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综合确定,并分类控制。
(4)广泛征询意见。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应广泛听取意见,经单位或主管部门设立的聘用工作组织或聘用委员会讨论,由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备案。
(5)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按通过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6)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事业单位因编制增减或因事业发展需要调整岗位设置的,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核准。事业单位合并、分立的,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重新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经核准。
管理岗位分为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编制部门和上级机关确定的规格、职数以及本实施意见设置。副局级及以上岗位由市委组织部确认,其他管理岗位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确认。
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国家、省和我市另有规定外,不单独设置管理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已聘人员中,按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等程序,择优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
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聘用,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级岗位人员聘用,由市人事局审核,报省里核准。
岗位任职条件
各类、各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1)编制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在对单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梳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各岗位的类别、名称、等级等。
事业单位设置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有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不同的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管理岗位设置
南京市实施此项工作的时间安排是:1月至2月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开展政策解释和专题宣传,组织政策学习和软件使用培训;2月至4月各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和填写岗位说明书等,按权限及程序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等;3月至6月,各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聘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组织验收认定;至7月底,争取大部分单位完成设岗及聘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