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契约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托管协议
. . .. . . 契约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托管协议AAAA交通银行股份省分行释义1、基金合同:《契约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BBBB基金:契约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
3、私募基金: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4、基金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人:签署基金合同且根据基金合同依法可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合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5、基金管理人/管理人:AAAA。
6、投资本金:即基金投资人被基金管理人确认认购、申购BBBB基金成功的出资金额(包括认购成功金额、申购成功金额或认购成功金额与申购成功金额之和)。
7、基金权益:指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BBBB基金中享有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投资本金以及基于投资本金而在BBBB基金中享有的财产收益,包括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取得分配的权利。
8、基金权益持有人:签署基金合同且履行出资义务取得相应基金权益的基金投资者。
9、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办理私募基金权益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10、基金业协会: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1、认购:指在基金成立之日前,基金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购买BBBB基金权益的行为。
12、申购:指在基金成立后的开放日,基金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购买BBBB基金权益的行为。
13、工作日:中国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14、开放日:在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日期。
15、基金成立日:首个/首批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且其投资本金全额划转至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基金托管户,基金管理人核实资金到账并确认首个/首批投资者认购成功之日。
16、投资者权利起始日:认购成功的投资者的权利起始日为基金成立日,申购成功的投资者的权利起始日为申购成功的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并按照申购申请足额支付认缴金额至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基金托管户之日。
契约型基金合同范本
契约型基金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乙方(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银行名称]丙方(投资者): [投资者姓名或机构名称]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基金管理公司,具备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资格;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资格;丙方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投资者。
各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契约型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金的基本情况1.1 本基金的名称为:[基金名称]。
1.2 本基金的类型为契约型基金。
1.3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详见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开放式/封闭式]。
1.5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具体期限]。
第二条基金的募集2.1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2.2 本基金的募集方式为:[公开募集/非公开募集]。
2.3 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具体金额]。
2.4 募集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第三条基金的运作3.1 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
3.2 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财产的托管。
3.3 丙方作为投资者,享有基金份额,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第四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4.1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每个交易日。
4.2 申购与赎回的价格以当日基金净值为基础。
4.3 申购与赎回的具体规则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五条基金的费用5.1 本基金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5.2 费用的计提方式、费率等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六条基金的收益分配6.1 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为:[具体原则]。
6.2 收益分配的方式为:[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
6.3 收益分配的时间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七条风险揭示7.1 甲方应充分揭示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7.2 丙方应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并确认自身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合同书
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合同书第一条:缔约方1 .甲方(投资人) :-名称: [投资人名]-地址: [投资人地址]-代表人: [投资人代表姓名]-联系人: [投资者联系人]2 .乙方(运营公司) :-名称: [运营公司名称]-地址: [运营公司地址]-代表人: [运营公司代表人姓名]-联系人: [运营公司联系人]第二条:基金的设立和目的1 .本合同是为了设立私募型股票投资基金(以下称“基金”)而签订的,目的是甲方将自己的财产按照合同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并进行股票投资等运用。
2 .基金进行以股票投资为主的运用,目的是将投资成果分配给投资者。
第三条:投资范围和期限1 .基金主要进行股票投资,也可以在适当条件下进行其他投资。
2 .基金的运作期限为成立后[期间]。
第四条:出资和利润分配1 .甲方以现金出资形式向基金出资,以[金额]元为一单位,最低出资[单位数]单位。
2 .基金利润按操作成果公平分配给各投资人。
第五条:管理和监督1 .乙方对基金资产进行集约管理,独立决策和运用。
2 .甲方有权随时确认基金运用情况并进行监督。
第六条:风险和责任1 .本基金不约定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投资风险。
投资者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力,并同意本合同。
2 .乙方充分注意基金的运用,履行对投资人诚实勤奋的义务。
第七条:解决争端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首先尝试甲乙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对[指定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名印章甲方(投资人) :-代表签名-印章-日期乙方(运营公司) :-代表签名-社印-日期。
契约式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契约式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本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基于证券类投资的高风险性,管理人在此向投资人特别申明如下风险。
如今,契约型和信托型私募基金是很多投资者青睐的品种,在投资之前,投资者应该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签署一份合同,确定好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这份合同对投资者而言非常重要,以后一旦发生纠纷,其就是解决矛盾的主要依据。
那么契约式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契约式私募基金合同委托人:管理人:XX公司托管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地管理投资人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但管理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特此申明如下风险:(一)本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投资人应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基金份额,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本基金。
(三)管理人按基金文件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
管理人因违背基金文件约定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人自担。
二、基于证券类投资的高风险性,管理人在此向投资人特别申明如下风险:(一)本基金不承诺保证本金安全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会亏损基金本金。
(二)投资人已充分了解本基金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并出于对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的了解和信任。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基金文件约定独立自主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并进行基金财产的运用。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第二章基金合同正文第一节前言第八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第二节释义第九条应对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节声明与承诺第十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标准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精选合集3篇)
标准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甲方(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第1条前言和释义1.1 前言鉴于:(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爱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出资,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学问和推断力进行投资行为,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全都条款如下文所述。
1.2 释义1.2.1 基金:()。
1.2.2 投资人:()。
1.2.3 投资管理人:()。
1.2.4 投资行为:()。
1.2.5 结算年度:()。
第2条基金的基本状况2.1 基金性质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全部资金集合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类别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2.3 投资领域包括股票投资与其他投资。
以股票投资为主。
在条件满意的状况下,也可进行其他投资。
其他投资的相关协议在条件满意时另行签订。
2.4 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间为--年,自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开头,到第年的12月31日为止。
第3条基金的管理3.1 投资人的出资3.1.1 投资人均需以现金的形式出资。
出资包括:------------(1)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出资;(2)在每一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3.1.2 人民币()万元构成一份出资。
每个投资人最低出资份。
3.2基金的开户全部投资人的出资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详细信息为:()户名:()账号:()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临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
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
契约型基金合同模板
契约型基金合同模板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提供基金管理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契约型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1.1 “基金”指由乙方管理,甲方投资的契约型基金。
1.2 “基金资产”指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
1.3 “投资收益”指基金投资所产生的净收益。
1.4 “基金管理费”指乙方为管理基金资产而收取的费用。
1.5 “基金托管费”指基金托管人因托管基金资产而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基金的设立2.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基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基金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4 基金规模:初始规模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获取投资收益。
3.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投资款项。
3.3 甲方有权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3.4 甲方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投资金额或期限。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
4.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4.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4.4 乙方应保证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5.1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______%计算,每季度支付一次。
5.2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______%计算,每季度支付一次。
第六条投资收益的分配6.1 投资收益按年度结算,甲方按投资比例享有收益。
6.2 投资收益的分配应扣除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后进行。
契约型基金的法律规定
一、契约型基金的法律依据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募集私募证券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
募集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应当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相关事宜。
二、契约型基金募集对象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与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与个人。
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三、契约型基金的成立的相关规定1.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与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与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
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范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风险控制与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私募基金的统一监测系统。
第七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工商登记与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第八条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契约型基金合同模板
契约型基金合同模板甲方(投资者):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基金管理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基金管理人资质证书编号:鉴于甲方有意向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管理基金资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金名称本基金的名称为:[基金名称]。
第二条基金类型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属于[开放式/封闭式]基金。
第三条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投资目标描述]。
第四条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详细描述]。
第五条基金募集1. 募集期限:自[募集开始日期]至[募集结束日期]。
2. 募集规模: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为[募集规模]。
3. 认购方式:甲方可通过[认购方式]进行认购。
第六条基金管理费乙方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管理费率]%收取管理费。
第七条基金托管费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托管费率]%收取托管费。
第八条基金运作1. 基金运作期限:自[运作开始日期]至[运作结束日期]。
2. 基金运作方式:[运作方式描述]。
第九条基金收益分配1. 分配原则:基金收益按照[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2. 分配时间:基金收益分配时间为[分配时间]。
第十条基金赎回甲方有权在[赎回条件]时,按照[赎回程序]进行赎回。
第十一条风险揭示乙方已向甲方充分揭示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第十二条信息披露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披露基金运作信息。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内容。
2. 合同解除:出现[解除条件]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仲裁机构/法院]解决。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第二章基金合同正文第一节前言第八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第二节释义第九条应对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节声明与承诺第十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说明书模板2020年最新
【】私募股权基金(契约型)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第一条基金的基本情况1.1基金名称【】基金1.2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进行封闭运作。
1.3私募基金的托管事项本基金由【】进行托管。
1.4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力争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本基金拟以增资等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和【】(以下合称“标的公司”)。
【】对应底层投资项目为“【】项目”,该项目位于【】市,项目类型为【】类;【】对应的底层投资项目为“【】项目”,该项目位于【】市,项目类型亦为【】类。
本基金的投资涉及房地产项目,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除投资于上述标的外,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在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前,基金管理人有权以现金管理为目的,自主决定将本基金的全部/部分财产,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在完成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亦有权决定将闲置资金投资于前述现金管理工具。
此外,管理人可基于本基金的整体利益决定将因项目投资产生的可分配现金用于循环投资或现金管理。
1.5基金存续期限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年,自本基金成立日起算。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分为投资期、运营期和退出期,投资期为自基金成立日起【】年,运营期为自投资期结束后【】年,剩余期限为退出期。
如本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非工作日,则本基金终止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根据本基金项目投资及投资退出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独立决定将存续期限延长一次,但延长期限不超过【】个月。
此外,根据本基金项目投资的实际运作情况及项目投资退出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独立决定提前终止本基金。
1.6初始募集期限本基金的初始募集期间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个月(可根据产品情况自行约定),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披露。
标准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
标准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愿意投资于乙方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基金基本情况1. 基金名称:__________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 基金规模:____元人民币。
3. 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具有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股权。
4. 基金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____年。
二、投资方式及出资1. 甲方以现金方式向基金出资,出资额____元人民币。
2. 出资时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
3. 乙方在基金成立前将设立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和管理基金资产。
三、基金管理1. 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
2. 乙方应建立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基金的投资风险可控。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基金的投资情况、财务状况及风险状况。
四、收益分配与风险控制1. 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甲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风险控制: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基金资产安全。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基金资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 基金期限届满时,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清算。
2. 基金因故需要提前终止时,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进行清算。
3. 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按照甲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六、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乙方的过错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类型
我国私募基金组织类型
私募基金的组织类型包括公司型、合伙型和契约型。
1. 公司型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
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公司章程即为基金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型基金可以由公司自己的管理团队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管理人管理基金。
2. 合伙型私募基金最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型基金按照合伙协议运营。
3. 契约型私募基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通过订立信托契约设立的基金,契约型基金为信托型基金。
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享有基金投资收益,契约型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过200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咨询金融专家或查阅私募基金的官方网站。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范文7篇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范文7篇篇1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投资于本基金,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托管协议》负责基金财产的托管事务。
为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二、基金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型基金等。
(三)基金发起人: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等。
(四)基金的设立:本基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五)基金的发行总额和认购:基金的发行总额为_____元,本基金的认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一)投资目标:通过投资于各类证券以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具体投资目标根据基金类型确定。
(二)投资策略:依据宏观经济走势和行业发展趋势,采用主动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
具体内容在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计划中详细阐述。
四、基金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享有基金收益权、查询权等。
2. 甲方的义务:按照约定投资、承担风险、支付费用等。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享有管理基金财产的权利,并承担勤勉尽责、依法管理的义务。
具体权利义务在《基金管理协议》中详细约定。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负有保管基金财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行为等义务。
具体权利义务在《基金托管协议》中详细约定。
五、基金的设立、发行及认购方式等事项的具体规定包括基金的设立条件、发行方式、认购时间、认购价格等具体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契约型私募基金行管协议模版
ccz号契约型私募基金行政管理服务协议目录第一章协议当事人 (3)第二章协议订立的目的、依据与原则 (3)第三章服务内容 (4)第四章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4)第五章账户管理 (6)第六章基金份额登记 (7)第七章估值与会计核算 (7)第八章基金收益分配 (8)第九章行政管理服务费支付 (8)第十章免责与赔偿 (8)第十一章禁止行为与违约责任 (9)第十二章保密 (10)第十三章文件档案的保存 (10)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11)第十五章退仍、提前终止与更换 (11)第十六章争议的处理 (12)第十七章协议的效力及其他事项 (12)(本页为签署页) (13)第一章协议当事人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签署:甲方(委托人):ccz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办公地址:x联系人: x联系电话: x乙方(行政管理服务商):ccz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办公地址:cczx联系人:x联系电话:x第二章协议订立的目的、依据与原则2.1甲方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委托乙方作为ccz号契约型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行政管理服务商,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订立本行政管理服务协议;2.2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协议各方在基金行政管理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基金及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3为充分发挥协议各方在资金、信息、人才方面的优势,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达成本协议。
2.4本协议各方均声明并保证,各自具有充分的权利、授权及法定权利签署本协议,及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获得充分的授权。
第三章服务内容3.1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行政管理服务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服务项目:一、基金份额登记1、募集账户管理(1)负责基金募集账户开立。
(2)根据管理人的有效划款指令,办理本基金募集账户内的货币收支活动。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试卷1020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选题(58分,每题1分)1. 目前,LOF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需要()个交易日的时间。
A. 1B. 2C. 3D. 4答案:B解析:LOF份额的转托管业务包含两种类型: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投资者将LOF份额从证券登记系统转入TA系统(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自T+2日开始,投资者可以在转入方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处申报赎回基金份额。
2. 以下不属于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声明与承诺B.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C.基金收益预测D.私募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答案:C解析: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①声明与承诺;②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③私募基金的募集;④私募基金的成立与备案;⑤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⑥当事人及权利义务;⑦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⑧私募基金份额的登记;⑨私募基金的投资;⑩私募基金的财产;⑪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⑫私募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⑬私募基金的费用与税收;⑭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⑮信息披露与报告;⑯风险揭示;⑰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⑱私募基金的清算;⑲违约责任;⑳争议的处理;㉑其他事项。
3.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募集要求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承担的责任是()。
A.在募集期限届满30天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B.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C.代销机构支付的各项成本及费用D.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费用答案:C解析: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无法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不生效,也即基金募集失败。
契约型基金合同范本
契约型基金合同范本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基金管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金名称及类型1.1 本基金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本基金的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和范围2.1 基金的投资目标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基金的募集3.1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2 募集期内,甲方有权认购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基金的运作方式4.1 本基金采用契约型运作方式。
4.2 基金的运作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基金的运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基金的收益分配5.1 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收益分配的时间安排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契约型基金合同
契约型基金合同(私募股权投资/契约型基金)要点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个人或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银行)三方,就契约型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募集、管理、收益分配等作出约定。
适用于契约型基金,不适用于合伙制基金或公司制基金。
__________________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市签订: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联系人(机构客户):证件(营业执照)名称:证件(营业执照)号码: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基金托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一、前言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为设立基金一期私募投资基金,明确基金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2、自本基金成立且基金投资者依本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成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合同的当事人。
本合同存续期间,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再持有本基金任何份额之日起,其不再是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合同的当事人。
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本合同是约定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推介材料或表述,如与本合同相冲突,均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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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XXXX契约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AAAA有限公司重要提示本基金以**形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处于**项目,并通过投资项目获利来实现基金投资人的投资回报,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投资本金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法律与政策、所投资行业等环境因素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所投资企业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目录一、前言 (4)二、释义 (4)三、声明与承诺 (6)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6)五、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7)六、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转换 (7)七、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10)八、基金的托管 (13)九、基金权益持有人大会 (14)十、基金权益的登记、转让及非交易过户 (17)十一、基金的投资 (18)十二、基金的财产 (19)十三、基金的会计核算 (20)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21)十五、基金管理费及计提方式 (22)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22)十七、报告义务 (23)十八、风险揭示 (24)十九、清算程序 (26)二十、违约责任及禁止行为 (27)二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的处理 (28)二十二、基金合同的签署 (28)二十三、基金合同的成立、生效和效力 (28)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29)二十五、其他事项 (30)一、前言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权益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权益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合同是约定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权益持有人。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办法》、本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释义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基金合同:《契约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本基金:XXXX契约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
3、私募基金: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4、基金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人:签署本合同且根据本合同依法可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合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5、基金管理人/管理人:AAAA有限公司。
6、投资本金:即基金投资人被基金管理人确认认购、申购本基金成功的出资金额(包括认购成功金额、申购成功金额或认购成功金额与申购成功金额之和)。
7、基金权益:指投资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基金中享有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投资本金以及基于投资本金而在本基金中享有的财产收益,包括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分配的权利。
8、基金权益持有人:签署本合同且履行出资义务取得相应基金权益的基金投资者,本合同未有特别注明,包括A类投资者和B类投资者。
9、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办理私募基金权益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10、基金业协会: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1、认购:指在基金成立之日前,基金投资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本基金权益的行为。
12、申购:指在基金成立后的开放日,基金投资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本基金权益的行为。
13、工作日:中国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14、开放日:在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合同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日期。
15、基金成立日:首个/首批投资者签署本合同且其投资本金全额划转至基金托管户,基金管理人核实资金到账并确认首个/首批投资者认购成功之日。
16、投资者权利起始日:认购成功的投资者的权利起始日为基金成立日,申购成功的投资者的权利起始日为申购成功的投资者签署本合同并按照申购申请足额支付认缴金额至基金托管户之日。
17、存续期:指自基金成立日起至本基金开始清算之日之间的期限。
18、基金财产:本基金拥有的并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权益持有人投资本金,基金投资项目权益及其产生的收益、孳息、以及其他资产的总。
19、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户:指托管资金专门账户,即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基金财产中现金资产的归集、存放与支付,该账户不得存放其他性质资金。
20、不可抗力:指基金管理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政府限制、有关交易所、清算机构或其它市场暂停交易、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收系统出现问题、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火灾、自然灾害等。
三、声明与承诺1、基金投资者声明其投资本基金的资金为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其完全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和要求,保证其有完全的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承受能力,保证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该财产的投资管理业务,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基金管理人对该财产行使相关权利且该权利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基金投资者声明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投资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
基金投资者承认,基金管理人未对本基金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3、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地向基金投资者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投资本金或最低收益。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1、基金的名称:契约型非证券类私募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基金的投资目标:在追求投资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投资者创造具有明确目标的预期收益。
但该目标并非基金财产一定盈利或有最低收益的承诺。
4、基金的存续期限:自基金成立日起**。
5、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人民币X亿元,即本基金所有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的投资本金总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投资需要自行决定增减基金总规模。
五、基金的成立与备案1、基金的成立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时本基金募集成立:(1)全部委托人参与资金实际交付并确认;(2)基金初始销售期限结束报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并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书面确认。
(3)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成立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方可进行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2、基金的备案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完成募集后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六、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转换(一)认购、申购和转换的场所本基金的销售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销。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指定的地方和提供的其他方式合法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转换。
(二)认购、申购和转换的时间1、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始募集后至基金成立日前的任何一个自然日认购本基金。
2、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购本基金。
本基金开放日自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募集规模、投资标的的进度或本合同的约定决定暂停或终止申购之日止。
基金申购的暂停和终止以管理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接受申购申请。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申购日提交本日的申购申请文件《基金权益认购(申购)通知书》(见附件1)。
申购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撤销。
(三)认购、申购的合格投资者本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3、《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单位和个人。
(四)出资方式及认缴期限1、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以现金缴纳。
2、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应将认购、申购资金汇入基金募集账户。
3、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投资者于每个认购、申购日提交的认购、申购申请与该日实际划入基金募集账户的认购、申购资金金额确认该日认购、申购申请金额。
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申请文件所列认购、申购金额与实际划入基金募集账户的认购、申购资金金额不一致的,投资者需要重新出具与认购、申购资金金额相符的《基金权益认购(申购)通知书》。
(五)认购、申购和转换的方式、价格1、单个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最低投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2、基金认购、申购采用金额申请的方式,基金转换采取投资本金申请的方式。
(六)认购和申购申请在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投资者签署本合同并将认购、申购资金全额转入基金托管账户之日进行确认(若该认购、申购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若认购、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七)认购和申购的金额限制单个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申购的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应为1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在基金开放日内追加申购的,追加金额应为1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八)认购和申购的费用本基金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九)认购、申购的计算方式1、认购权益计算认购权益=认购成功金额2、申购权益计算申购权益=申购成功金额(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1、在如下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1)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人认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标的或无法继续对前期的已投资标的进行增资的,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权益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2)因基金持有的某个或某些投资标的尚未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使基金管理人认为短期内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权益持有人利益的情形;3)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权益持有人利益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