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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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洗胃器
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
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
离心机X光机
电冰箱药品柜
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1.2条
被子1.2条
褥子1.2条
被套2条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作者:————————————————————————————————日期: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床位数×100(平方米)。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
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
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必要的手术器械妇科检查床离心机
电冰箱万能手术床
恒温培养箱显微镜
紫外线灯 X光机
洗胃器药品柜
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冲洗车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 20 至 99 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 B 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者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 、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 5 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一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 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一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 0.4 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 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 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 3 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 1 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 5 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 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 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

四、建造、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造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 2 公里。

(二) 业务用房的总建造面积 = 床位数×100(平方米) 。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 130 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 8 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 35%,每 100 床位至少配有 30 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 、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
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
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必要的手术器械
妇科检查床离心机
电冰箱万能手术床
恒温培养箱显微镜
紫外线灯X光机
洗胃器药品柜
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
冲洗车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2条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

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必要的手术器械
妇科检查床离心机
电冰箱万能手术床
恒温培养箱显微镜
紫外线灯X光机
洗胃器药品柜
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
冲洗车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 1.2条
被子1。

2条
褥子1。

2条
被套2条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

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必要的手术器械
妇科检查床离心机
电冰箱万能手术床
恒温培养箱显微镜
紫外线灯X光机
洗胃器药品柜
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
冲洗车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1。

2条
被子1。

2条
褥子1。

2条
被套2条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床位数×100(平方米)。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标准[详]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标准[详]

一级甲等临床科室技术水平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60 。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 B 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 5 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 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 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 3 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 1 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 ,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 2 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床位数X 100 (平方米)。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 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 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 ,每100 床位至少配有30 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 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尺度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很多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需要的手术器械
妇科检查床离心机
电冰箱万能手术床
恒温培养箱显微镜
紫外线灯 X光机
洗胃器药品柜
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
冲洗车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纵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分确定。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规定,一级综合医院的床位数量应在20至99张之间。

科室设置方面,临床科室至少应包括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和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应包括药房、化验室、X光室和消毒供应室。

医院人员配备方面,每张床位至少应配备0.7名卫生技术
人员。

医生、护士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应该不少于3名、5名
和相应数量。

此外,至少应该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

医院的房屋建筑面积应该每张床位不少于45平方米。


备方面,医院应该配备基本设备,如心电图机、气管插管、电动吸引器、手术器械、妇科检查床、离心机、电冰箱、万能手术床、恒温培养箱、显微镜、紫外线灯、X光机、洗胃器、药品柜、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冲洗车和洗衣机。

医院的病房每张床位单元应该配备床、床垫、被子、褥子、被套、床单、枕芯、枕套、床头柜、暖水瓶、面盆、痰盂或痰杯以及病员服等。

最后,医院应该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最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最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给室。

三、人员:
(一)每床最少配置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最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对应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最少有1名含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础设备:
心电图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必需手术器械
妇科检验床离心机
电冰箱万能手术床
恒温培养箱显微镜
紫外线灯X光机
洗胃器药品柜
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
冲洗车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2条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开展诊疗科目对应其它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订或认可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甲等临床科室技术水平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60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床位数×100(平方米)。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必要的手术器械
妇科检查床离心机
电冰箱万能手术床
恒温培养箱显微镜
紫外线灯X光机
洗胃器药品柜
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
冲洗车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1。

2条
被子1。

2条
褥子1。

2条
被套2条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必要的手术器械
妇科检查床离心机
电冰箱万能手术床
恒温培养箱显微镜
紫外线灯 X光机
洗胃器药品柜
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
冲洗车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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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必要的手术器械
妇科检查床离心机
电冰箱万能手术床
恒温培养箱显微镜
紫外线灯X光机
洗胃器药品柜
呼吸球囊高压灭菌设备
冲洗车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位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2条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标准[详]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标准[详]

一级甲等临床科室技术水平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60。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床位数×100(平方米)。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目录第一部分医院设置规范一、综合医院(一)一级综合医院(二)二级综合医院二、中医医院(一)一级中医医院(二)二级中医医院三、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四、专科医院(一)口腔医院(二)康复医院(三)医疗美容医院(四)耳鼻喉医院(五)骨科医院(六)心血管病医院(七)皮肤病医院(八)肿瘤医院(九)精神病医院(十)中医专科医院第二部分门诊部设置规范一、综合门诊部二、中医门诊部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四、专科门诊部(一)普通专科门诊部(二)口腔门诊部(三)医疗美容门诊部(四)耳鼻喉门诊部(五)中医专科门诊部第三部分诊所、医务室设置规范一、普通诊所二、口腔诊所三、中医诊所四、中西医结合诊所五、医务室第一部分医院设置规范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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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医院设置规范一、综合医院(一)一级综合医院(二)二级综合医院二、中医医院(一)一级中医医院(二)二级中医医院三、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一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四、专科医院(一)口腔医院(二)康复医院(三)医疗美容医院(四)耳鼻喉医院(五)骨科医院(六)心血管病医院(七)皮肤病医院(八)肿瘤医院(九)精神病医院(十)中医专科医院第二部分门诊部设置规范一、综合门诊部二、中医门诊部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四、专科门诊部(一)普通专科门诊部(二)口腔门诊部(三)医疗美容门诊部(四)耳鼻喉门诊部(五)中医专科门诊部第三部分诊所、医务室设置规范一、普通诊所二、口腔诊所三、中医诊所四、中西医结合诊所五、医务室第一部分医院设置规范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3000(基础面积)+ 床位数×100(平方米)。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应辅设防滑、防躁音的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救设备齐备。

(七)ICU的位置布局合理,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环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每间手术间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分区及通道设计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中心吸引,中心吸氧。

(十)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十一)住院、门诊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00平方米,中、西药库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他按业务要求另行设置。

(十二)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十三)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100%,医院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息共享。

(十四)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临床诊疗设备: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车、裂隙灯、牙科治疗椅、牙钻机、银汞搅拌机、500MAX光机、彩色B超、冷冻切片机、紫外线灯。

临床检验设备:显微镜、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接种器具、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石蜡切片机、CO2培养箱、厌氧培养箱、生化分析仪、酶标洗板机、酶标分析仪、光电比色计、超净工作台。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置。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病区配有病床消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性病、传染病、精神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项目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七、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在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

另外应设有1至2个以上重点专科,同时还应设有综合性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其中,内科、外科至少各设3个二级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血库或输血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医疗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

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床均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等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应辅设防滑、防躁音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救设备齐备。

(七)ICU的位置要合理布局,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环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每间手术间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中心吸引,中心吸氧。

(十)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十一)中、西药房、药库应分开设置,住院、门诊中、西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50平方米,中、西药库面积各不少于200平方米。

开展TPM、临床药学等其它业务的,应按要求另行设置。

(十二)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十三)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100%,医院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息共享。

(十四)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临床诊疗设备:中央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8OOMAX 光机、彩色B超、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24小时血压测量仪、纤维食道镜、纤维胃镜、纤维支气管镜、纤维十二指肠镜、纤维结肠镜、纤维直肠镜、纤维腹腔镜、纤维膀胱镜、纤维宫腔镜、平板运动试验、妇科检查床、骨科牵引床、裂隙灯、涡轮机、牙钻机、牙科治疗椅、银汞搅拌机、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

临床检验设备:血气分析仪、自动凝血分析仪、骨髓分类电脑处理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血细菌培养箱、显微镜、CO2培养箱、厌氧培养箱、低温冰箱、低温高速离心机、渗透压计、超净工作台、急诊生化分析仪、酶标洗板机、全自动电泳分析仪、1/10000分析天平、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化学发光或电子发光分析仪、细胞自动筛选器。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置。

其他:中药煎药设备(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

病区配备病床消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传染病、精神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项目,应依有关法规和标准专门申请批准。

七、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

一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一、床位床位在20张至79张。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设有急诊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针灸科或推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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