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膜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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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膜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方
案
目录
7.1、工程概况 (12)
7.2、编制依据 (12)
7.3、施工工期 (12)
7.4、施工前准备 (12)
7.5、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3)
7.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
7.7、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8)
7.8、项目经理情况 (24)
7.9、主要机具使用计划 (25)
7.10、劳动力安排使用计划 (27)
7.12、技术方案和措施 (29)
7.13、服务承诺及维保方案 (38)
7.14、竣工后保修阶段组织设计方案 (38)
7.1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40)
7.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学区黄土营小学取暖设施及平房扩建工程(1)
工程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学区黄土营小学
建筑层数:地上1层
采暖面积:260平米
采暖系统:电热地膜采暖系统
电热地膜总安装功率:590.03Kw
控制方式:分户分室
7.2、编制依据
7.2.1工程招标文件
7.2.2工程设计图纸
7.2.3《低温辐射电热地膜采暖技术规程》DB23/1207-2007
7.2.4《电热地膜施工操作规定》企业标准QB-JG-2009-03
7.3、施工工期
工期60天
7.4、施工前准备
7.4.1施工图经过会审形成最终版本
7.4.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经过审批
7.4.3主要材料已报验并通过监理验收
7.4.4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已经配备了相应的人力、工机具及主辅助材料
7.4.5主体专业施工现场已经提供了足够的施工作业面
7.5、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7.5.1质量保证专职机构
(1)质量保证专职机构及人员组成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科室领导、施工队长为成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工程质量管理。项目部下设安全质量科,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施工队配专职质检人员;由质检工程师行使质量奖罚权和质量一票否权。
(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确立项目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满足顾客需要。
严格履行合同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加强上下、内外关系的协调,合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好验收、开通和交付工作。
贯彻落实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项目质量规划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作;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人、财、物的资源合理配置,保证质
量体系有效运行;对项目部质量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及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认真组织QC小组活动,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技创新;解决工程质量中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难题,督促检查各项质量规划的实施。认真组织劳动竞赛活动;负责职工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
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ISO9002标准抓好质量管理,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保证每道施工工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负责管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贯彻落实《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确保产品在生产、安装及交付的各个环节以规定的方式加以标识,并保护好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负责产品和本工程施工现场材料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最终试验、检验和检验试验状态、不合格品的控制、质量记录的控制、搬运贮存程序的执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全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计量测试工作,并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核定、校准及使用管理工作。
质检工程师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专职质检员对各施工队工程质量负责。质检工程师行使质量奖罚权和质量一票否决权。
7.5.2质量自控制度
㈠质量自检制度
1、班组自检制度
班组自检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施工标准,严格按照我单位编制的施工工艺标准、操作细则等进行作业,以自身的工作质量保证所承担的工程质量。
2、工序互检制度
在自检的基础上,严格工序管理;班组内部在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开始前,由下道工序作业组对上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或两个作业组之间互相进行质量检查,以便在检查时发现施工中的问题,确保一次成活。
3、交接检查制度
在流水作业的前后工序间或作业班组之间,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队长组织检查,交接双方的施工负责人、质检员共同参加,确保交接检查的顺利展开。
4、质量检验制度
由质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进行定期、定项的施工质量检查,按《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规定对工程质量逐项进行检验和评定,并按规定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下发返工或处理通知单。
㈡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对事故部位或工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电报报告项目部,并通知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上级单位施工技术科和安全质量科。
3、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在72小时内向所属上级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材料,并逐级上报,报告材料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等。
㈢保证工程质量的奖惩制度
1、建立从项目经理到全体职工的质量经济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考核制度,将项目部经济效益与工程质量挂钩。
2、将责任成本管理和工程质量紧密联系起来,工程质量不达标决不进行内部验工,用经济手段强化质量管理。
3、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质量不达标,取消相关责任人评先、晋升等一切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