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兜底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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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购XXXX-000000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协议书
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鉴于:
(1)甲方子公司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股票代码000000)已于2017年X月X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n万股股票的批复文件,发行价格为a元/股;
(2)乙方拟认购XXXX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乙方以其它间接方式认购XXXX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在本协议中称“乙方认购”或“乙方本次认购”,乙方认购该股份的方式需通知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
(3)大股东实际控制人XXX作为丙方承担无限连带担保义务; 丙方与乙方出资比例为1:N,承担乙方保本付息的责任。
(4)甲方承诺在一定条件下为乙方认购股份的投资本金安全及固定收益提供保证。
据此,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份认购
1、乙方承诺以不低于a元/股的价格,认购不少于【*****万】股且不超过【******万】股的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按照XXXX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有效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材料并及时、缴足认购保证金,同时保证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缴足全部认购款;但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认购失败的,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实际认购的股份(以下简称“认购股份”)、实际认购的价格(以下简称“认购价格”或“发行价格”)和实际认购的金额(即:发行价格格乘以乙方实际认购获得配售的股份数量,以下简称“认购金额”)以主承销商最终确定的发行结果为准。
3、乙方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二条保证义务
1、为保证乙方认购金额的本金安全并获得年化%的固定收益,甲方承诺履行如下保证义务:当满足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约定的触发条件时,甲、乙双方应依据本协议第四条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给予乙方现金补偿。
2、对于乙方在二级市场买入XXXX股票的行为,甲方不负本协议约定的保证义务。
第三条触发条件
1、观察期内,乙方负责在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的认购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8.0%×1.5 )。
2、观察期内,乙方全部减持其持有的认购股份或乙方低于发行价格×(1+8.0%×1.5 )减持其所持有的认购股份,则甲方回购乙方尚未减持的认购股份的义务自动终止。
3、观察期内,乙方未全部减持其持有的认购股份,则乙方有权自观察期结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回购其所持有的尚未减持的认购股份,回购价格=(乙方
购买的认购股份×发行价格×(1+8.0%×1.5 ) -乙方已售认购股份卖出总金额)/ 乙方购买的未售认购股份。若按上述回购价格,乙方年化收益达不到%,则甲方同意适当调整回购价格,保证乙方年化收益达到%。甲方应于乙方发出书面回购申请的10个交易日内回购乙方购买的未售认购股份,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回购认购股份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未付股权回购款0.1%(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果是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发出书面回购申请的10个交易日内,甲方未完成对乙方购买的未售认购股份的回购,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同时,甲方仍然履行第二条第一项保证义务。
4、如果回购价格低于大宗交易下限导致大宗交易无法成交,甲方同意将回购乙方未售认购股份的义务延长50个有效交易日,乙方继续以不低于发行价格×(1+8.0%×1.5 )在二级市场减持,剩余部分由甲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乙方购买的认购股份×定增价格×乙方持有未售认购股份天数/360 ×% - 乙方已售认购股份卖出总金额)/ 乙方购买的未售认购股份。若按上述回购价格,乙方年化收益达不到%,则甲方同意适当调整回购价格,保证乙方年化收益率达到%。
5、如果在50个有效交易日延长期到期后,乙方仍未全部减持其持有的认购股份,则乙方有权以低于发行价格×(1+8.0%×1.5)在二级市场减持,乙方认购股份的出售或处置的全部所得(包括认购股份在持有期间的现金分红)不足以补偿乙方的认购金额及固定收益,那么差额部分甲方应以现金补偿乙方。
乙方的认购金额及固定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第四条股份处置
1、若本协议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触发条件”成立,则乙方应在观察期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已售出的股份数量、对应售出价格及相关凭证传真至甲方,并在传真后立即通过电话确认甲方已收悉。
2、甲方在收悉乙方已售出股份的上述资料的2个工作日内,应就乙方剩余的认购股份根据上述差额补偿公式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甲方应在延长期到期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余股补偿金划入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内。该等补偿金支付后,上述乙方未出清的剩余股份的全部权益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除息、除权处理
本协议履行完毕前,如果XXXX有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约定的价格应按除权除息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书及所述内容,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要求或双方书名同意而需要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泄露给其他方。如甲方泄露,甲方需按最大回购金额(乙方持有的认购股份总数×发行价格×(1+8.0%×1.5 ))的5% 赔偿乙方;如乙方泄露,乙方需按最大回购金额(乙方持有的认购股份总数×发行价格×(1+8.0%×1.5 ))的5% 赔偿甲方,并自动丧失按本协议之约定要求甲方回购其尚未售出的认购股份的权利。如本条约定的泄密补偿出现,泄密方应于该等泄密被确认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泄密补偿款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向XXXX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人民币。
2、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在签署本协议时各自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任何一方违反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