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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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联盟合作备忘录二〇一六年六月

一、合作背景

今年是国家《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产生150周年。2016年5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幕式,并做了重要讲话。她强调: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更加注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办好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充足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不仅如此,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一带一路”提出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扩大相互间教育交流规模,开展合作办学。而这便引出了现代职业教育领域兴起的一种新的校企合作组织形式,一种产学研功能的实现形式——产教联盟。

产教联盟通过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依托高职院校的师资、科研、新知识等优势,获取解决企业技术、管理、经营等难题的信息、知识等智力支持,增加自身知识库存,促进企业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建立技术创新机制,达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目的。高职院校需要凸显现代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让企业文化、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等隐性知识在合作中内化为学院的职业特色,保证专业设定的独特

性和人才培养的岗位定向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从而形成职业教育品牌效应,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社会效益。

北京曹妃甸国际职教城打造“职教胜地工匠摇篮”,站位“中国匠谷”,新建国内第一所混合制应用技术大学,深刻理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性,明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北京曹妃甸国际职教城产教联盟的成立搭建了政府、学校、企业、行业之间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有效推广校企合作的经验,实现产学研可持续发展,完善学校、企业、行业、政府之间的多角度、多方面互动。

二、合作目的

在习总书记亲自倡导和推进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努力建成东北亚区域合作窗口、环渤海新型工业化基地、首都经济圈的重要支点”的背景下,拥有“世界新港、协同新区、渤海新城”之称的曹妃甸,担当着先行先试发展示范区的重任,积极探索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渠道。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为充分发挥政校企各方优势,为社会、行业、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经主管部门提议,校企各方协商,创办有利于学校和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产教联盟。

三、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真诚合作

四、合作领域及合作内容

(一)、学生(技工、技能型人才)培养

1、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安排教学计划(订单模式或非订单模式);

2、校企共建实训基地

企业可以在职教城建实训基地、建车间,学校可以到工厂建实训车间、实训基地(校中厂,厂中校)

3、选派干部技工做兼职教师、客座双师型教师。

(二)、科技合作

1、产学研合作;

2、企业技改技措、横向科研。

(三)、培训工作

1、特殊工种资质培训(依托职教城国家技能鉴定所);

2、新上岗员工入职培训;

3、在职员工继续教育培训。

(四)、其他领域

1、联谊活动;

2、互派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学术讲座;

3、校企双方感兴趣的合作事项。

三、其他

(一)本备忘录作为双方合作行为,不作为任何具体项目贷款的依据。

(二)合作各方及所属部门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本备忘录中除涉及国家保密事项之外的内容,经双方同意,可以对社会公布。

(三)未尽事宜,各方同意进一步协商细化。

(四)本备忘录正本一份,复制正本合作各方各执一份。

(五)本备忘录自各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代表签章

主管部门

河北省教育厅:

唐山市教育局:

曹妃甸区教育局:

唐山市政府:

曹妃甸区政府:

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

学校代表

北京曹妃甸国际职教城:

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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