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组织结构:

主任:高宇(副院长、内科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范云(副院长、内科副主任医师)

詹世斌(副院长、外科主任医师)

熊文斌(医务科主任、内科主任医师)

唐忠芬(药剂科主任)

委员:杨晓萍(医务科副主任)张丽(护理部主任)郭林(感染控制科主任)胡忠明(门诊部主任)

赵俊勇(神经内科主任)董伟(外二科主任)

郭力(儿科主任)谢凯(心内科主任)

袁建忠(感染科主任)李克(急诊科主任)

欧阳立菊(院长助理)白丽江(中医科负责人)郭峰(院长助理、检验科主任)李琼芬(妇产科主任)

胡忠琼(呼吸消化科主任)韦林(外一科主任)

李晶(医务科副主任)杨美琼(医务科副主任)

周燕(药剂科副主任)汪钦荣(药剂科副主任)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药剂科,办公室主任由唐忠芬兼任。

(一)人员设置说明:

1.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2.院长任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主管院长、药剂科负责人及医务科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3.委员由药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4.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和药剂科协调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相关事宜。

5.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二)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组织设置

(三)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分析评估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和指导。 4.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5.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工作 小 组 特殊药品管理工作小组小

生物、血液制剂 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高危药品管理工作组

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规范化管理。

(四)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2.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我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

4.遵循有关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定期组织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和干预。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干预解决。

6.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药物临床使用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

7.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并按照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做好观察和记录。

8.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

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10.建立健全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药品的采购、贮存、调剂等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11.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的各项工作,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我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定期做阶段性分析、总结,讨论研究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12.严格保密:会议未做出决定前,对会议的议题及内容不外传、正确履行职责。

(五)医务科负责医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1.医务科是对全院医疗工作和医务行政实施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院长和主管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医疗工作和医务行政工作担负计划、组织、实施、控制、协调的职能,医务科对医疗工作的管理包括对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

2.药剂科是医技技术科室,在院长和主管院长领导下,

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职责主要包括药品供应、调剂,工作性质具有业务监督性、专业技术性、经济管理和咨询指导性。

3.医务科和药剂科职责明确,药剂科在医务科监督管理下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4.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医务科和药剂科根据工作特点认真分工,共同完成。

5.药剂科在医务科组织下开展对临床科室用药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药剂科在对全院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临床科室用药不规范的行为要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履行其管理控制的职能。

7.药剂科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医务科要积极配合和药剂科一起接待检查,并根据上级部门的反馈意见,督促或配合药剂科进行整改。

二、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1.宁洱县人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委员会

主任:范云(副院长)

副主任:唐忠芬(药剂科主任)

委员:杨晓萍(医务科副主任)李晶(医务科副主任)赵俊勇(神经内科主任)胡忠琼(呼吸、消化科主任)董伟(外二科主任)袁建忠(感染科主任)

李琼芬(妇产科主任)周燕(药剂科副主任)

韦林(外一科主任)李克(急诊科主任)

谢凯(心内科主任)

1.宁洱县人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小组

组长:周燕

组员:赵俊勇李成仙胡忠琼晋黎蕊谢凯徐加梅李琼芬沙蕊董伟车琼芬韦林陈天琼袁建忠奎文琼

李克黄惜青高丽

工作职责:

(1)全面组织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

(2)审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相关制度及流程;

(3)组织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协调全院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5)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书面向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

(二)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高宇

副组长:范云唐忠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