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1、加强我院药事管理,规范药品采购管理,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指导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成立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副院长、药学部主任和医教科研部主任担任副主任以及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专员、临床药学组组长,各重点专科主任或副主任等人员组成;药学部主任兼任或者指定专人担任秘书。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与易制毒药品管理小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抗肿瘤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承担相应监管工作。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处方手册和新药引进规则。
(3)建立药学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采购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申请等药事工作的评审。
(4)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5)指导与监督检查毒、麻醉、精神、易制毒及放射性等特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指导与监督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与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负责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调查、报告管理,定期分析临床药物使用情况、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用药预警,提出淘汰药品品种建议。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规范处方书写。
(8)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对临床用药和处方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9)对临床用药的重大缺陷进行调查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药事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11)加强政治理论和医德医风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使用“窗口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与病人争执,落实首接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等各流通环节的管理机构,临床用药在医院的整个流通过程必须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下进行。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部及药学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
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制订医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制订和调整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审核申请购入的新药或需淘汰的药品品种。
五、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和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六、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七、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或紧缺药品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八、定期组织检查各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九、定期组织检查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情况并汇总分析。
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经济用药。
十一、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统一采购供应。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应听取药剂科的工作汇报,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民主地讨论并做出决议。
2.相关部门整理好需讨论的议题,提前1周交药剂科,药剂科负责汇总,于会议召开前报主任委员审阅,并按委员人数印制,发给全体委员审阅。
3.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参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3/4。
若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4.会议的内容:
①审查医院合理用药的情况;
②审查需要淘汰或停用的药品;
③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情况;
④审核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⑤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实物。
5.会议讨论:会议内容问题解决(改进)措施、应达到的标准、责任人及落实时限。
6.会议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3/4以上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
7.药剂科负责决议落实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指导,遇到不能裁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协商,或向主任委员报告。
8.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与发放、会议记录、全部文件的建档和保管工作。
9. 会议形成的信息中可以公开公布的,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布。
10.医院全体人员均有义务了解会议精神,发现药事管理问题并通过规定渠道向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1 次会议。
会议听取药学部的工作汇报,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民主地讨论并做出决议。
二、会议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召集,必须有2/3 以上委员出席。
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应征集对药事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议题,交会议讨论。
四、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讨论并提出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意见,就每个议题做出决定。
五、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并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主持人、参会人员、决定事项、内容简述、责任部门、落实时限、检查与监督,会议纪要经主任委员签字报主要院领导。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指定人员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与发放、会议记录、全部文件的建档、保管和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主管药学、医疗的副院长总药师、药学部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委员:质管科、护理部、疾控科、医保管理科负责人,眼科医院、妇产医院、脑科病院、脑病中心(**市院区)、心脏泛血管病院、心血管疾病中心(**市院区)、肺科病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市院区)、消化病院、消化疾病中心(**市院区)、泌尿肾脏病院、肾脏泌尿疾病中心(**市院区)、骨科病院、骨病中心(**市院区)、风湿免疫病院、老年病中心、内分泌与代谢疾病中心、血液肿瘤中心、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中心、麻醉与围术期医学中心、急诊与重症病院、医美与整形病院、全科医学科、儿童保健中心、新生儿科、儿科(**市院区)、儿科(**院区)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
办公室主任:药学部负责人成员:药学部药库组长、药品采购员,医务科专职干事1名(二)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医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一)小组成员组长:主管药学的副院长副组长: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成员:医务科、疾控科、护理部负责人,药学部、肺科病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市院区)、急诊与重症病院、血液肿瘤中心、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中心负责人、相关专业临床药师(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加强医院的药事管理,强化药品质量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成员本着严谨求实的态度,热心药事管理工作。
四、负责《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处方集》的修订,对《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药品申请,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客观公正的给予评价。
五、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遴选原则,建立评审专家库。
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六、定期分析本院药品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品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监督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合理用药评价会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九、监督、管理临床验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用药安全。
十、督查、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一、指导和监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组织调查发生在医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评价。
十二、负责全院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概述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药学领域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药物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二、委员会成员及职责1.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由各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临床药师、药物治疗师、药学研究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等。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药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 委员会职责(1)药物治疗策略的制定和更新:委员会负责评估、制定和更新药物治疗策略,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2)药物治疗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宣传:委员会制定和宣传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政策和指南,以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药物和推动规范的药物管理。
(3)药物治疗的监督和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的药物治疗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理用药、合理配药,并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4)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和防控: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分析和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工作程序1. 委员会会议(1)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
会议应有主席主持,并有专门记录委员会讨论和决策的秘书。
(2)会议议程由主席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包括药物治疗策略的讨论和制定、药物治疗政策的制定和宣传等内容。
(3)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会议纪要应当及时整理、汇总并向委员会成员发放。
2. 工作小组(1)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药物治疗策略制定和药物治疗政策宣传等工作。
(2)工作小组成员由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任务和分工由委员会授权。
(3)工作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相关工作后向委员会报告,经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四、工作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内部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制度的严格执行。
主席应定期向委员会成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2. 外部评估(1)委员会应接受相关机构的评估,以完善工作制度并提升工作水平。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1. 前言为了加强药事管理工作,确保医院药物治疗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成立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 委员会设置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由医院领导组织成立。
主任委员兼职,由医院药事管理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院内具有医学、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物治疗学工作的人员兼职担任。
3. 委员会职责•制定药物治疗学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药物治疗学各项工作的开展;•研究药物治疗学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针,提出建议和意见;•研究制定本院药物应用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使用药物更安全、合理、经济;•组织开展药物治疗学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质量;•对药物治疗学各项工作进行研究和交流,学习国内外有关药物治疗学最新的技术和进展情况;•对本院出现的药品使用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纠正措施,查处违规行为;•协调解决药品供应和药品产业界争议性问题;•审定本院药物采购计划,制定药品采购标准和采购合同。
4. 委员会工作程序(1) 成立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组织成立,题定委员会名称、设置职务,任命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员名单。
经医务部审批后开始工作。
(2) 会议制度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
主席根据需要决定委员会的其他会议,并通知全体委员参加。
会议召开由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主任委员签发会议纪要。
会议内容包括:•通报医院和委员会工作动态;•各项工作汇报;•讨论和解决药物治疗学业务方面的重要问题;•审议并决定各项工作计划。
(3) 工作记录与档案委员会秘书负责工作记录,委员会工作文件或文件副本,应在委员会秘书处登记存档,并保留备查。
(4) 功能部门、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者对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负责对功能部门、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者对委员会的建议进行研究和答复,并根据需要,将其提请医院领导决定。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指导医院药学部门开展工作,提高医院药学 服务水平
监督医院药品使用情况,确保药品质量和安 全
参与医院重大药品问题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委员会的工作流程
制定委员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确定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职责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审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相关事项 对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监督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的实施情况 组织开展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
委员会工作的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医院规 章制度,对委员 会工作过程中涉 及的机密事项予
以保密。
不得将委员会 工作的相关内 容泄露给无关 人员,包括医 院内外的任何 个人或组织。
对于委员会成员 的个人信息、职 务行为和讨论内 容等予以保密, 不得随意泄露或
向外界传播。
保密要求应贯穿 于委员会工作的 全过程,包括会 议前的准备、会 议中的讨论、会 议后的总结等各
药物治疗效果评价方法:包括临床 观察、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方法
药物治疗效果评价与反馈的意义: 有助于提高药物治疗水平,促进合 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
会议的召开时间与地点
召开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医院安排确定 召开地点:医院会议室或其他适宜场所,具体地点根据医院安排确定
会议的议程与议题
添加标题
修订目的:通过修订委员会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委员 会的工作效能和决策水平。
添加标题
修订内容:包括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流程、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等方面的修订和完善。
添加标题
完善措施: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等方面的措施,不断 完善委员会制度,为医院的医疗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一)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药剂科,**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1、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审核制定(修订)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5、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医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6、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7、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审核确定药品遴选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确定本机构药品调整等相关事宜。
8、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9、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S)工作制度1、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完成相应工作。
2、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工作会议与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在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职权,会议有2/3及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如涉及本科室或近亲属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当回避。
3、定期向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一次工作汇报,为医院制定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4、定期对药学部门和医师用药进行检查、评价、考核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相关措施的落实。
5、医务部门安排专人协调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6、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处方点评管理小组、临床用药管理小组。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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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1.目的
明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事会)组成,规范药事会的管理。
2.标准
2.1 人员设置:药事会设正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管院长任主任,药学部负责人、医务部负责人任副主任,常委会成员由各大科部主任组成。
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院所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为药事会委员)。
药事会每届任期2年。
2.2 每季度召开药事管理常委会议1次。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2.3 检查本院贯彻上级药政管理文件执行情况,讨论、修订药事管理相关制度。
2.4 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对临床用药出现的重大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事故进行研究,提出意见。
及时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汇报。
2.5 委员会成员应对临床用药存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进行讨论,提出解决意见。
2.6 每年度根据临床用药特点,对本院用药计划、基本用药、处方手册进行1次审核。
2.7 研究及审批各科室开展新药治疗、老药新用、新制剂应用。
2.8 指导及审批药物临床试验的工作。
2.9 定期讨论新药,提出淘汰药品意见。
新药讨论会由常委会成员、从委员库中随机抽取10名委员、纪检人员等组成。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方面工作的机构。
为了规范其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本文将重点介绍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内容及其实施。
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设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医疗机构主管领导任命成员,主要包括药学专家、药剂师、临床医师等相关人员。
委员会设立不同的专业工作组,分别负责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和药学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2. 工作职责和任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包括药品配送、药物使用评估、药品质量控制等工作。
同时,委员会还负责制定药物治疗方案、配制药品等专业工作。
3. 工作流程和流程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审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执行。
同时,委员会定期组织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4. 信息管理和监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建立药事管理信息系统,对医疗机构内药品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委员会还定期组织药事管理质量评估和药物治疗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5. 专业评估和服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对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进行专业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委员会还积极开展临床药学服务,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6. 合作与交流委员会与医疗机构内其他相关部门和外部专家学者积极展开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
同时,委员会还组织专业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素养。
总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委员会的作用,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三篇)
2024年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核准并监督本院的药物使用计划,新药采购计划须由主任委员签署后方可实施,由药剂科负责执行。
2、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对院内新制剂进行审查。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确保在会前一周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安排一次委员会成员的随机抽查,评估临床医师的处方合格率,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针对院内的重大医疗用药问题进行研究,进行临床用药分析,以促进合理用药的实践。
6、监督本院对《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政法规的执行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7、规划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编制工作总结报告。
8、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会议及协调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9、在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决策须获得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2024年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组)承担监督、指导本机构药品科学管理及合理用药的重任,旨在纠正药品使用中的不当之处,并开展合理用药教育。
该委员会(组)设主任一名,由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若干名,由药学及临床专家出任。
同时,下设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成员涵盖药学、医务、护理、检验、临床及感染科专家。
一、关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构建基础该委员会(组)的运作应基于多学科专家的紧密合作,秉持透明原则,并具备高度专业能力及院方正式授权。
还需获得医院管理部门坚定而明确的支持。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目标与职责1. 监督并检查本机构对国家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2. 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3. 负责制定并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同时监督其实施;4. 建立健全药品引进与淘汰的评审、评价制度,并监督其实施;5. 审核本机构申报的新制剂及上市后药品的临床观察;6. 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引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二级以上的医院应设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为此,我院设立“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性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的委员会。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有院长担任的主任委员,由副院长、医务部负责人、药学部负责人担任的副主任委员。
委员由药学、临床医技、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根据医院科室人员变化而调整。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每年进行修订。
(三)根据用药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
审核本院临床科室提出购入新药的申请,审定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四)建立新药申购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安全性与经济性。
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研究防止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研究解决本院用药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八)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十)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会同医务部,加强药物不良反应(ADR)的监察,由药学部及有关业务科室收集我院出现的ADR,向监测中心上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人民医院文件×医字2009第15号—————★—————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高我院药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原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调整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医务科主任药剂师、药剂科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感染管理科主任中医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8、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9、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建议;第四条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第六条合理用药督导小组: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本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七条组织机构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组成;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分别由副院长,医务部主任及药学部主任担任;委员若干人,秘书兼职一人;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三个工作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组长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第八条工作制度l、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2、原则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的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可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5、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议;6、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学部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学部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7、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档案,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8、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第十条每年组织召开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研讨会各一次,总结交流经验,学习、培训药品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的知识及技能;第十一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委员实行兼职聘任制;应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第四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委员的权利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2、对医院药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5、参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6、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监督药学部的药事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委员的义务1、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2、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特别是对新药申购计划的讨论情况、审评意见及其他有关情况须予以保密;3、若委员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该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4、委员不得接受与新药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私下与新药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接触;5、委员有义务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6、收集药事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参考;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和能力;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各项决议;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用语的含义1、医院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2、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3、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国家相关的药政法律、法规、条例变化时,由药学部负责起草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报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第十七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人民医院2010年6月。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6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组)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医院院长任主任,药学/临床专家任副主任。
设立由药学、医务、护理、检验、临床及感染科专家组成的合理用药监督小组。
一、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基本原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具备相当的专业能力以及院方的委任。
需要医院管理部门强有力和明确的支持。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目标和职能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2、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3、负责制定与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其实施;4、建立药品引进与淘汰评审、评价制度,并督导其实施;5、审核本机构申报的医疗机构新制剂和上市后药品临床观察;6、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7、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8、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9、编辑出版本机构药品信息通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三、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构通,可建立“会议记要”形式。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沟通医药联系,研究并审定医院有关药事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合理用药,提供药事信息,兼有学术性和管理职能的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政法”和“药品管理法”及上级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有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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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合理用药;制定本机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对药品临床应用进行监督、指导、教育和咨询的组织,职责是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保护病人用药安全。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合理用药指导小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药品质量监督小组”。
4. 审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药品处方集,依据临床用药需求每年一次调整基本用药。
5. 制定本院药物遴选办法,审核、批准新药采购申请,替代及淘汰疗效不确切、不良
反应多发和滞销的药物品种。
6. 加强临床用药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监督落实各项临床用药指导原则。
对不合
理用药进行用药干预,促进药物合理使用。
7. 推动开展临床药学工作,促进药物利用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8. 定期分析药品管理情况,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管理,重点加强对抗菌
药物、抗肿瘤药物和中药注射剂的监测管理。
9. 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 组织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开展对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教育,监督、检查临床科室的
合理用药情况并持续改进。
11. 倡导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规范调配,纠正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