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文件2012-1号(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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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1年度考核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需要提供资料
县级提供资料
一、党委政府
1.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况的汇报(包括国家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2.查处“两非”案件统计表(2010.10-2012.1)和“两非”案件卷宗。
3.县委政府将治理性别比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督查事项的文件或会议纪要。
4.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的文件。
5.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文件或纪要。
6.建立的有关服务管理制度文件。
7.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文件。
8.与相关部门签订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9.县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及兑现落实的档案资料。
二、相关部门
(一)卫生部门
1.全县B超机、操作人员审批备案登记表。
2.与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的文件或活动记录。
3.卫生局与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与B超机操作人员签订的责任书以及培训的服务管理资料。
4.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档案资料。
5.卫生局或助产机构提供的“分娩登记”资料。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和人员的监管的措施或文件。
2.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机构定点审批备案资料。
3.与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的文件或活动记录。
4.与人口计生、卫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行动信息共享机制的文件、资料。
(三)公安部门
1.与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的文件或活动记录。
2.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案卷。
3.提供分性别的户籍人口出生变动统计数据。
(四)妇联部门
1.与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的文件或活动记录。
2.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措施或文件。
3.参与关爱女孩行动,帮扶、资助贫困女孩及家庭的资料。
三、人口计生部门
1.对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的管理资料。
2.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文件或公告,兑现奖励统计表。
3.开展区域协作资料。
4.全面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文件以及县级包保服务管理资料。
5.开展高层倡导及群众性宣传活动的资料;曝光“两非”典型案例情况。
6.开展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困难救助和“关爱女孩助学行动”的文件及落实情况档案资料。
7.与卫生、公安部门建立出生统计信息交换、共享的资料。
8.利用卫生、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出生人口性别比状况的分析材料。
乡级提供资料
1.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服务管理资料。
2.落实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困难救助情况档案资料。
医疗保健机构提供资料
1.实施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有关资料。
2.孕妇超声波诊断登记表。
3.终止妊娠药品购进、使用情况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