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意见.doc
卫生惠民政策实施方案
卫生惠民政策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惠民政策在我国的实施日益受到重视。
卫生惠民政策是指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的基本卫生权利,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卫生惠民政策的实施方案。
首先,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基层卫生服务是卫生惠民政策的重要抓手,要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其次,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
农村是卫生惠民政策的重点对象,要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实现城乡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再次,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保障。
特殊人群包括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和保障。
卫生惠民政策要针对特殊人群的需求,加强对他们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权利。
此外,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惠民政策的实施还需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素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预防疾病的发生,减少疾病的传播,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最后,加强卫生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卫生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是卫生惠民政策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卫生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总之,卫生惠民政策的实施方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综合考虑和推进,只有全面加强卫生惠民政策的实施,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实现全民健康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卫生惠民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农村惠民政策
农村惠民政策农村惠民政策一、农牧业补贴1、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青稞、玉米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每亩补贴100元。
2、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
推广全膜马铃薯、玉米双垄栽培技术,每亩补贴120元。
3、积极推广配方肥。
推广配方肥,每亩补助18元。
4、农机购置补贴。
按照纳入购机品目机具售价的30%,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5、农牧民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对油菜、小麦、马铃薯、青稞、蚕豆、玉米、温棚蔬菜、能繁母猪、良种奶牛实行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
其中:某某作物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90%,农户承当10%;温棚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当20%;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当2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当20%。
6、绵羊、牦牛、山羊良种补贴。
组织工程户到供种单位按方案自行购置补贴种畜、自主挑选所需种畜,购置时仅支付除去补贴金额以外的差额局部价款。
7、农村户用沼气。
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每户补助2000元。
8、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禁牧补助中央测算补助标准按每亩6元,草畜平衡每亩奖励1.5元。
9、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
每年培训6万人,中央补助每人400元,省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
10、种粮农民直补。
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依据,每亩补贴15.2元。
11、农资综合补贴。
补贴对象由享受直补的农民和国有农牧场组成,每亩补贴19.8元。
12、退耕还林草补助。
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
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200斤,每年粮食折合现金0.7元,即每亩每年补助140元。
同时,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
一次性种苗补助50元。
13、完善退耕还林草。
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
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每年补助现金70元。
同时,给退耕农户每亩每年补助生活费20元。
1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公益林每亩补助5元,集体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
2021年广东乡村医生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工资待遇上调
2021年广东乡村医生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工资待遇上调(2021最新版)作者:______编写日期:2021年__月__日2021年广东乡村医生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工资待遇上调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2021年9月10日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新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大力改革全省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等政策,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坚持调结构、提素质、保稳定,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农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夯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比例达到70%以上,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管理考核和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我省广大农村群众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
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村卫生站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
全面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深化全科医学服务内涵,向农民群众提供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个体健康管理,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两个“补助政策”的比较
行) 》中明确 : 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街道办事处设置 , “ 以政府办为主。 一个是“ ” 所有”一个是 “ , 为主”这就是差别。 , 建议在 “ 转型” , 中 对政府办农村卫生 院“ 型” 转 为社 区卫生服
务 中心 的, 应明确投资主体沿用“ 政府办” 。
3 人 员待遇 。关于农村卫生院院长待遇 , . 中央明确“ 要在 全 县 ( 或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乡 ( ) 市) 镇 卫生院院长 , 竞争上
区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 站 。
目前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 在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城 市社 区卫生服务体 系“ 双轨” 运行 ,有条件 的县级市”将原来 “ ,
但是在 民意调查 中发现 ,基层卫生组织的领导并无此共 识, 在一次调查 中, 八成多基层卫生组织 的领导赞同沿用 “ 卫
机构并不明确 ,只是强调 “ 有条件的地 区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 , 政府办的 社 区卫 生服务机 构取得 的各项 业务 收 入全部 上缴 同级 卫生行 政部 门或财政 部门 , 支出由同级卫 生行政部 门或财政 部门按规定核定安排” 。建议在事业单 位的工资改革 中, 能制定一个规范的操 作方法 ,否则 , 以引进人才 、 难 稳住人
维普资讯
理论视野 卫生经济研究 2O. O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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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1 R9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4 78 2c )6 02 2 10 —77 (0r 0 —0 1 —0 7
岗, 实行 院长任期 目标 责任 制, 保证其相应待遇 , 并将其工资 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列入财政预算 。”而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主任 的工资和 医保待遇 无此规定 。关 于其他人 员的待
甘肃卫生支农补助标准
甘肃卫生支农补助标准
甘肃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省份,农村地区的卫生条件一直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为了改善农村地区的卫生状况,甘肃省政府出台了卫生支农补助标准,以帮助农民改善卫生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甘肃卫生支农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甘肃卫生支农补助标准主要包括对农村地区卫生设施的改善和对农民的
卫生健康教育。
对于卫生设施的改善,政府将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农村地区卫生室的建设和设备更新,以及卫生院的建设和改造。
此外,还将加大对农村地区饮水安全和环境卫生的投入,确保农民的饮水安全和环境卫生。
其次,针对农民的卫生健康教育,政府将加大对农村地区卫生知识宣传的力度,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卫生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同时,还将加强对农村地区常见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此外,甘肃卫生支农补助标准还包括对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支持。
政府将加
大对农村地区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卫生服务水平和技能水平。
同时,还将提高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奖励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到农村地区的卫生工作中,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
总的来说,甘肃卫生支农补助标准的出台将对改善农村地区的卫生条件和提高
农民的健康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卫生工作的投入,不断完善卫生支农政策,促进农村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相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甘肃农村地区的卫生状况将会不断得到改善,农民的健康水平将会不断提高。
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无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01(000)015
【摘要】财社[200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局):现将《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报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备案。
二○○○年七月十日
【总页数】1页(P)
【作者】无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3
【相关文献】
1.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J], 无;;
2.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无;;;
3.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 [J],
4.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 [J], 无
5.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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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整理陕西乡村医生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工资待遇上调
陕西乡村医生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工资待遇上调年陕西乡村医生待遇补贴新政策及退休工资待遇上调乡村医生是我省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为全面推进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同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
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队伍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专业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得到保障,执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
二、关于乡村医生配置。
考虑到陕南、陕北行政村规模小,而关中行政村人口较多的实际情况,要求每个行政村必须有一所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内的村卫生室配置1名乡村医生;超过1000人的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配备具备中医技能的乡村医生。
三、关于乡村医生管理。
《实施意见》要求,从乡村医生培养、准入、聘用、执业、考核和退出六个方面加强管理。
1.乡村医生培养。
为了解决乡村医生来源不足问题,《实施意见》要求教育部门要在各地具备资质的职业学院卫生专业中开设临床专科,按照“村来村去”的原则,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免费医学生培养。
2.乡村医生聘用管理。
为进一步深化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在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
同时,为了解决边远地区村卫生室暂无符合资质的乡村医生执业问题,由乡镇卫生院安排职工轮流驻村,通过此项措施保证当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全覆盖。
3.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为解决乡村医生老人退不下,新人进不来问题,《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的退出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不再聘用,确因工作需要的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同意后可按返聘管理,一年一聘,执业年龄最长不超过65周岁。
公卫下乡补助报销实施方案
公卫下乡补助报销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与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为了促进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公卫下乡补助政策。
公卫下乡补助旨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到农村地区提供服务,并对其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以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补助对象公卫下乡补助主要对象包括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护士等。
这些机构和人员在农村地区承担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是公共卫生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补助内容公卫下乡补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差旅补助:对于到农村地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差旅补助,以补偿其在外工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2. 服务补助:对于在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将给予一定的服务补助,以支持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设备、药品等费用。
3. 奖励补助:政府将对在农村地区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医务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以鼓励其继续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报销流程公卫下乡补助的报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报销: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完成服务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报销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费用票据和证明材料。
2. 审核审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核实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3. 资金拨付:经审核通过后,政府将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拨付相应的补助资金给予申请单位或个人。
4.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五、保障措施为了确保公卫下乡补助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宣传政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制度等。
同时,还需加强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升。
2024年村卫生室资金分配方案范本(3篇)
2024年村卫生室资金分配方案范本____年村卫生室资金分配方案一、引言村卫生室作为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水平、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合理分配资金、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制定本方案,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二、资金来源本方案所涉及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渠道:1.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中央政策规定,按照农村卫生室的数量、服务人口和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补助。
2. 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对农村卫生室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3. 村集体资金:由村民自治组织自行筹集的资金,用于村卫生室的建设和设备更新。
4. 社会捐赠和其他非财政资金: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和其他非财政资金。
三、资金分配原则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资金分配应公平公正,遵循政策法规的规定,确保各农村卫生室的合理权益。
2.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农村卫生室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资金,强化农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3. 效益优先原则:优先配置资金用于提高农村卫生室的服务效益,提升设备、技术和人员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4. 规范管理原则:资金使用要遵循财务管理规范,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审计监督。
四、资金分配方案根据以上原则,制定以下资金分配方案:1. 建设和设备更新费用分配(1)新建村卫生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占比50%,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占比30%,村集体资金占比10%,其他非财政资金占比10%。
(2)设备更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占比40%,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占比30%,村集体资金占比20%,其他非财政资金占比10%。
2. 医疗服务费用分配(1)基本医疗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占比30%,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占比30%,村集体资金占比20%,其他非财政资金占比20%。
(2)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占比40%,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占比30%,村集体资金占比20%,其他非财政资金占比10%。
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
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是指由政府部门拨付给农村地区的一项特定经费,用于支持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
该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且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管和审核。
下面将针对该资金的一些具体用途进行介绍:一、农村环境卫生和生态建设:为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促进生态建设,可以利用此资金进行以下方面的工作:1、垃圾清运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垃圾桶、垃圾站、垃圾车等;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态水处理系统等;3、农村环保设施的安装和维修,包括清洁能源设施、节能设备等;4、农村绿化和生态修复,包括植树造林、草地恢复、水土保持等;5、农村卫生设施的新建和维护,包括厕所改造、卫生站建设等。
二、农村文化和教育事业:为提升农村文化和教育水平,可以利用此资金进行以下方面的工作:1、乡村图书馆等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购买图书、音像资料等;2、乡村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包括文艺比赛、庙会活动等;3、农村教育设施的更新和改善,包括学校建设、教师培训等;4、农村学生的奖励和资助,包括助学金、补助费用等;5、农村文化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包括计算机设备、互联网连接等。
三、农村卫生和医疗事业:为促进农村卫生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可以利用此资金进行以下方面的工作:1、农村卫生所等医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新建、改扩建等;2、农村医疗器械的更新和购置,包括CT、MRI等先进设备的购买;3、农村医生的培训和聘请,包括招聘优秀医生、组织进修等;4、农村卫生宣传和疾病防治,包括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疫苗接种等;5、农村医疗救助和保险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社会医疗保险等。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可以利用此资金进行以下方面的工作:1、农村道路和桥梁的建设和维护,包括公路、县乡道路建设等;2、农村供水和供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新建水电站、改善电网接入等;3、农村通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包括建设电话基站、广播电视站等;4、农村公共场所的建设和维护,包括体育馆、文化宫等;5、农村安全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包括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
河北省财政厅、省计委、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省计委、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计划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7.14•【字号】冀财社[2003]58号•【施行日期】200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河北省财政厅、省计委、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财社[2003]58号)各市财政局、计委、卫生局:现将《河北省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财政厅、省计委、省卫生厅备案),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计委河北省财政厅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为了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补助范围和方式,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财社[2003]1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冀发[2003]12号)规定,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对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农村卫生工作关系到保护广大农民身体健康、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各级人民政府要努力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从现在起到2010年,各级人民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合理安排各项农村卫生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财政补助范围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必要的医疗服务,卫生事业发展建设以及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农村公共卫生经费根据当地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及乡(镇)公共卫生人员数量,并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等因素,由县级财政合理安排公共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工作需要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生的工作条件,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我国决定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资金支持。
乡村医生是偏远地区居民的主要医疗服务提供者,他们的工作对农村居民的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乡村医生的补助资金应该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压力。
在确定补助标准时,应该以乡村医生的实际工作量和服务质量为依据,避免一刀切的补助标准,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补助,以保证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热情。
其次,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的发放应该建立在严格的考核机制之上。
只有在乡村医生的工作业绩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到相应的补助资金。
这样可以激励乡村医生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农村居民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另外,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也需要明确规定。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善乡村医生的工作条件,包括购买医疗设备、更新诊疗设施、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等方面。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能够真正惠及到农村居民。
最后,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的发放程序也需要简化和透明化。
要建立健全的发放程序,确保补助资金能够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位。
同时,要加强对补助资金发放过程的监督,杜绝发放过程中的腐败现象,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综上所述,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应该充分考虑到乡村医生的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明确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简化和透明化发放程序,以确保补助资金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
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正文:---------------------------------------------------------------------------------------------------------------------------------------------------- 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2000年7月10日财社〔2000〕17号)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对发展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负有重要责任。
为了明确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资金补助的范围及内容,规范补助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共财政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对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补助原则(一)保证政府对卫生事业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支持卫生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在动员社会广泛筹集卫生事业发展资金的同时,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
原则上政府卫生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三)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四)兼顾公平与效率,鼓励竞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卫生事业财政补助是指各级政府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和卫生机构的资金补助。
补助范围根据政府管理卫生事务、行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职责,以及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事业发展需要等确定。
补助资金按照定员定额、项目论证立项、零基预算等方法核定。
(一)卫生行政部门及执法监督机构经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支出。
乡村医生退休补助
乡村医生退休补助某某县到龄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全县到龄离岗乡村医生落实生活补助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补助对象(一)在某某县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可给予补助。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含赤脚医生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之一,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受聘在村卫生室依法执业连续满10年以上,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到龄离岗的乡村医生。
(二)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况不列入补助对象范围。
2.曾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10年以上,现已离岗但未到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乡村医生,暂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待到龄后按程序申请办理。
三、补助标准及说明生活补助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按年直拨到补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一)到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满10年,按认定工作年限分段补助: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50元;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7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二)补助对象在政策执行期间去世的,按照1年期的补助金额给予当年补助。
(三)在岗到龄乡村医生本次执行到龄即退政策,并按要求给予生活补助。
到龄乡村医生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返聘的,返聘期间工龄不另计算。
(四)乡村医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户籍迁移,在两地均从事村卫生室工作的,其乡村医生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补助由现户籍地负责办理、发放。
(五)县外乡村医生因国家或省移民等政策因素迁入本县,且符合本通知相关条件的,可在现户籍地申请补助(其工作年限只计算在本县内工作年限)。
(六)到龄离岗乡村医生领取生活补助期间擅自非法行医或有参与聚众闹事、违法违规信访等其他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永久性取消生活补助。
四、补助对象认定(一)认定办法。
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认定,工作年限计算,按照“层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工作原则,实行“原始材料证明和组织查证相结合”的认定办法。
农村卫生费收取标准
农村卫生费收取标准
农村卫生费的收取标准是农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和提高农村卫生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农村卫生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合理、公平,并且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
下面将就农村卫生费的收取标准进行具体介绍。
首先,农村卫生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经济状况。
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农村卫生费的收取标准应当相对较低,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同时,也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差异化制定,以保证农村居民能够承担得起。
其次,农村卫生费的收取标准应当与提供的卫生服务内容相匹配。
农村卫生费所包含的服务项目应当明确,包括基本医疗保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内容,而收取标准则应当根据这些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进行合理制定,既要保证服务质量,又要避免过高的收费标准。
另外,农村卫生费的收取标准还应当注重公平性和透明度。
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农村居民应当清楚了解自己应该缴纳的费用,并且有权监督和投诉。
同时,也应当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制定,比如对于低收入农户和特殊困难群体,可以给予一定的减免或补贴政策。
最后,农村卫生费的收取标准应当与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相配套。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农村卫生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以减轻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保障卫生服务的供给和质量。
综上所述,农村卫生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合理、公平、透明,并且与提供的卫生服务内容相匹配。
在制定农村卫生费收取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经济状况,注重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与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相配套,以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为了促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制定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如下:一、资金来源。
乡村医生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医疗保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助资金。
其中,政府财政拨款占比最大,医疗保险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作为补充。
二、资金分配。
1. 按照乡村医生队伍的实际情况,将补助资金分配到各乡村医生岗位,确保每位乡村医生都能够受益。
2. 根据医生的实际工作量和服务质量,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将补助资金分配给表现优秀的医生,激励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
三、资金使用。
1.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条件,包括购买医疗器械设备、更新诊疗设施、改善医疗环境等,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2. 支持乡村医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监督管理。
1.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2. 加强对乡村医生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生进行相应处理。
五、效果评估。
1. 对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 通过对农村居民的满意度调查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评估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为下一阶段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六、宣传推广。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乡村医生补助资金的实施方案,增强农村居民对乡村医生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提高医生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七、结语。
乡村医生是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健康和幸福。
希望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能够有效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同时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功能。
二、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
各地要按照核定的编制人员数和服务工作量,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工资总额。
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
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服务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并逐步调整到位。
按上述原则补偿后出现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进行绩效考核后予以补助。
(一)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010年,各级政府要按照不低于人均15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11年起,进一步提高人均经费标准,建立稳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实施方案
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我国农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实施方案于近日正式出台。
该方案旨在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为农村卫生室提供必需的基本药品,保障农村居民基本药物的需求。
一、实施目标本方案的实施目标是确保农村卫生室能够提供符合基本药物制度要求的基本药物,并保证其供应充足、质量可靠。
同时,通过补助政策,降低基本药物价格,减轻农村居民的药物负担,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卫生室,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卫生室均可享受基药补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政府将根据农村卫生室的实际情况和基本药物使用量,确定相应的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基本药物的采购和储备,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
四、管理与监督为了确保补助资金的有效使用,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基本药物的合理分配。
五、实施保障政府将加强对农村卫生室的扶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宣传推广政府将通过各种途径,向农村居民宣传基药补助政策,让农村居民了解到政府的关心和扶持,鼓励农村居民到正规的农村卫生室就医,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率。
七、结语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农村卫生服务的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就医便利性和可负担性,是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希望各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确保其顺利实施,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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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意见
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意见
为了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补助范围和方式,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财社〔*〕1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冀发[*]12号)规定,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对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加大农村卫生投入
农村卫生工作关系到保护广大农民身体健康、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各级人民政府要努力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从现在起到XX年,各级人民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二、合理安排各项农村卫生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财政补助范围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必要的医疗服务,卫生事业发展建设以及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农村公共卫生经费
根据当地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及乡(镇)公共卫生人员数量,并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等因素,由县级财政合理安排公共卫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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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工作需要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农村公共卫生经费主要实行项目管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及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人员经费按照工作量核定,业务经费按照开展项目工作必需的材料、仪器、药品、交通、水电消耗等成本因素核定。
项目可以交由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组织实施,也可以由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交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目前不具备项目管理条件的农村卫生机构及不适合按项目管理的工作,可以按照定员定额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核定公共卫生经费。
县级政府要切实保证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开展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省和市级卫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县(市)、乡(镇)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补助。
省级财政承担购买全省计划免疫疫苗和相关的运输费用。
村卫生室、民办卫生机构或乡村医生、个体医生承担预防保健任务所需经费,由乡(镇)卫生院等按其承担的具体任务核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对乡村医生的教育和培训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经费支持。
在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等项目给予补助的基础上,省、市财政也要加大投入,对贫困地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予以支持。
(二)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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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补偿。
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由县级财政根据医疗服务工作需要予以核定。
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招聘的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核定,其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按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标准核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乡(镇)卫生院原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并逐步实行集中支付。
(三)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
农村卫生机构的建设应与当地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当地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
合乡并镇后保留的乡镇,原则上每个乡(镇)由政府举办一所卫生院,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各地要尽快对卫生院布局进行调整。
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县级医院(含中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政府举办的县乡两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要由县级计划部门按基建程序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其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纳入国家和省、市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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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修缮、设备更新购置、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等情况,经论证后合理确定,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逐年安排。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也要建立此项专项资金。
(四)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
县级财政按实际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和补助定额对合作医疗给予资助,并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及工作任务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县级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可以直接用于贫困农民家庭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助,也可以用于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在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农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合作医疗支持的基础上,省级和市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合作医疗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给予适当支持。
从*年起,对按照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分年度实施规划启动的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在中央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人均补助10元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财政每年人均补助不低于10元,实行分级负担。
对国家及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市、县三级财政的补助比例分别为4:3:3;对其他县(市),省、市、县三级财政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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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比例分别为3:3:4。
中央及省、市级财政补助不包括市区以内的农民,城市所辖区的农民合作医疗补助由当地政府安排。
乡级财政是否对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资助,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分年度实施规划确定的试点范围和进度,按年度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也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三、加强农村卫生经费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要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划转等有关工作。
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上划基数,原则上由各地按当年县级财政下划乡(镇)财政的经费基数,参考经济增长及近几年乡(镇)政府经费安排情况合理确定。
其中:人员经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划转,原县级下划到乡(镇)管理的人员(含现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含已脱离卫生院的人员)所需经费全部上划,下划后新增加的人员按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留岗的人员所需经费上划。
乡(镇)卫生院的资产,要在乡(镇)财政和卫生院认真清查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清产核资验收后,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县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乡(镇)卫生院资产流失。
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上划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全县(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农村卫生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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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对农村卫生工作给予支持,并按规定在用地、用工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
各级财政、计划、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卫生资金和财务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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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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