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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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东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东莞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编印

2016年6月

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安排日期考试时间科目

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一9:50 50分钟地理(初二)10:20一11:10 50分钟生物(初二)下午15:00一17:00 120分钟语文

6月21日(星期二)上午

09:00一10:20 80分钟化学

10:50一12:10 80分钟思想品德下午15:00一16:40 100分钟数学

6月22日(星期三)上午

09:00一10:20 80分钟物理

10:50一11:40 50分钟历史

下午15:00一16:40 100分钟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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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试试室、座位号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试试室。

试室内不得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四、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上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等栏目,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右上角相应列表填涂“考场号”、“座位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也不准在考点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考生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考生必须在指定的题号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题题号框内作答的,其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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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画表或辅助线,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即可。

八、在考点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试室。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试室,不准在试室逗留。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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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一、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及中小学教育管理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及其他面对中学生的中学教育考试。

三、本办法所指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保密条例》、《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考生守则》、《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监考员守则》、《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命题人员工作守则》、《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评卷员守则》及其他规定的行为,涉及泄密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按《保密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扣除该科考试成绩30%。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室的;

(二)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五、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该科成绩的50%。

(一)不按指定的考点、考室和座位号入座应试的;

(二)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考生号)的;

(三)用规定以外的笔作答的;

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一)旁窥两次,被监考员发现并发出警告后仍再犯;

(二)在试室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点秩序的行为,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或警告,影响他人答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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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由试室外任何人传递的任何条子;

(四)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五)互相交换答案、答题卡;

(六)向他人传递条子或答案;

(七)撕毁试卷、答案、答题卡;

(八)在试卷、答卷、答题卡上做标记;

(九)超过开考时间15分钟进入试室或在开考后不到30分钟退出试室;

(十)在考试时间内非因特殊原因,未经监考员批准离开试室;

(十一)在评卷中被认定答卷雷同。

七、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一)冒他人名字考试或请他人冒名考试;

(二)考试进行时故意把试卷、答案、答题卡带出试室;

(三)考试前后盗窃试卷;

(四)考试前后出售泄密的本次试卷或答案,或以任何形式获取了泄密的本次试卷、答案;

(五)伪造证明、证件、档案取得考试资格;

(六)考试进行时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扰乱考点秩序,威胁考试管理人员人身安全;

(七)在两科以上有第六条所列行为。

八、命题人员、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试卷保密员、押运员、评卷员、登分员及与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现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参与本次考试任何工作的资格:(一)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隐瞒不报;

(二)不履行所负担工作的职责:

(三)在工作期间未经同意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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