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照神应真经8
玉照神应真经级 (中)
玉照神应真经级(中)庚辛向申酉之方,人亡兵刃, 徐子平注云:庚辛申酉金者,立于旺乡。
或巳酉丑金者,更运行至申酉之方,主见兵刃而亡。
四柱内有丙丁救之,支辰有合分之,或免。
亦主血光、肺疾。
张顒注云:庚申辛酉全也,若更在大旺之乡者,凶兆。
假令:寅年得庚申、辛酉全者主应。
又云:辛酉癸酉全者亦应,但金多在申酉金地大生大旺者主之。
天干庚辛五行属金,地支中酉五行属金,申酉为金地,三合金局,金生于已,旺于酉,墓葬于丑,申酉为金旺之乡。
庚辛加临申酉,天干与地支皆为金,金多又在大量之乡,凶兆主人死于兵刃。
036.当生有虎,怕入寅卯。
狼虎之伤,岁刑足病。
徐子平注云:六庚为白虎,见寅卯也。
谓甲申得庚寅重,庚寅得甲申轻,岁刑者,谓庚寅日,岁到丙申是也。
当有口舌、官事,如剋身,当忧足病也。
寅为艮位,艮为山,是以寅卯为山林,故云畏虎。
【庚申逢寅甲。
寅为手为路。
】梁湘润注:当生"即是日主。
"虎"指白虎,"金"是也。
以"庚"金绝于"寅","辛"金绝于"卯",故曰:怕入寅卯"。
"狼虎之伤","虎"即是"寅",此为寅年之生肖为"虎"而作借寓之意,在此是指庚辛人入"寅、卯"运,主足有疾。
张顒注云:六庚为白虎见寅卯也,非鬼干见之,小应而轻,正克干音尤重。
(李守力注:山,艮卦,寅位。
故山岩为寅卯)。
假令:甲申年、得庚寅重,庚寅得庚寅轻应。
岁刑足病疾者,是岁克干音之年。
假令:庚寅日,岁到丙申,克干也,当有口舌官事。
如见壬申,当有伤。
如克身当忧足病,外颇同。
(李守力注:庚寅木,丙申火,只是克干,主事。
壬申金,纳音克,主身)。
庚为白掳,寅木为山林,虎入山林而凶。
四柱中有庚寅为虎入山林。
年柱为庚寅,而其他三柱又有庚寅,天干庚与庚比和灾轻。
玉照神应真经级 (中)
玉照神应真经级(中)庚辛向申酉之方,人亡兵刃, 徐子平注云:庚辛申酉金者,立于旺乡。
或巳酉丑金者,更运行至申酉之方,主见兵刃而亡。
四柱内有丙丁救之,支辰有合分之,或免。
亦主血光、肺疾。
张顒注云:庚申辛酉全也,若更在大旺之乡者,凶兆。
假令:寅年得庚申、辛酉全者主应。
又云:辛酉癸酉全者亦应,但金多在申酉金地大生大旺者主之。
天干庚辛五行属金,地支中酉五行属金,申酉为金地,三合金局,金生于已,旺于酉,墓葬于丑,申酉为金旺之乡。
庚辛加临申酉,天干与地支皆为金,金多又在大量之乡,凶兆主人死于兵刃。
036.当生有虎,怕入寅卯。
狼虎之伤,岁刑足病。
徐子平注云:六庚为白虎,见寅卯也。
谓甲申得庚寅重,庚寅得甲申轻,岁刑者,谓庚寅日,岁到丙申是也。
当有口舌、官事,如剋身,当忧足病也。
寅为艮位,艮为山,是以寅卯为山林,故云畏虎。
【庚申逢寅甲。
寅为手为路。
】梁湘润注:当生"即是日主。
"虎"指白虎,"金"是也。
以"庚"金绝于"寅","辛"金绝于"卯",故曰:怕入寅卯"。
"狼虎之伤","虎"即是"寅",此为寅年之生肖为"虎"而作借寓之意,在此是指庚辛人入"寅、卯"运,主足有疾。
张顒注云:六庚为白虎见寅卯也,非鬼干见之,小应而轻,正克干音尤重。
(李守力注:山,艮卦,寅位。
故山岩为寅卯)。
假令:甲申年、得庚寅重,庚寅得庚寅轻应。
岁刑足病疾者,是岁克干音之年。
假令:庚寅日,岁到丙申,克干也,当有口舌官事。
如见壬申,当有伤。
如克身当忧足病,外颇同。
(李守力注:庚寅木,丙申火,只是克干,主事。
壬申金,纳音克,主身)。
庚为白掳,寅木为山林,虎入山林而凶。
四柱中有庚寅为虎入山林。
年柱为庚寅,而其他三柱又有庚寅,天干庚与庚比和灾轻。
玉照定真经
金向旺中须损折,有火三光保利名。
土积山岗多不动,真宫有路方田林。
水盛定须防走失,智若逢多则不宁。
干支进退知先后,五行升降定衰兴。
四孟全清逢应发,四仲俱安柄不轻。
四季土刑刑忌杀,犯者家宅不利尊。
卦见本家须富贵,返克之人定有嗔。
三限岁游大小吏,纳限行宫度送迎。
《玉照定真经》是现存的我国古代最早的四柱命理著作,堪称四柱八字命理学的开山之作,
作 者:(晋)郭璞 原著注
被明代的《永乐大典》和清代的《四库全书》列入术数类命书、相书之属,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和历史地位。
《四库全书》认为此书“所言吉凶应验,切近中理,亦有多可采”。相对于后来的四柱命理著作。
《玉照定真经》所述的论命方法更为朴素简洁,书中主要是以阴阳五行生克制化来作论断,而对繁杂的神煞之说涉及较少。
进退干音,识辨要明得失。
全逢本卦相应,而出自尊颜。
返战无功,定出军人作贼。
命前胎月,再见坟茔。
命后逢之,家宅难为建立。
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多忧。
丁旺巽坤,女子诗书好酒。
龙常亥未卯寅同,利路丝绵。
甲乙壬癸全逢,女作烟花之色。
艮金瘦小,坎离高雄。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疮。
子午阴阳见盛衰,两分卦兆。
合盛夫妻再立婚。
支干五行推地利。
更详天禄马之情。
神煞劫亡非本理。
支干五帝是元根。
空亡叠犯空偏正。
六害三刑辨五行。
三奇逆顺非真贵。
六仪之神有降升。
五行太盛逢吞发。
干败音囚忌战争。
旺乡有鬼为官贵。
败地逢官也不仁。
《玉照定真经》论命秘诀介绍
《玉照定真经》论命秘诀介绍《玉照定真经》论命秘诀介绍《玉照定真经》(晋朝郭璞、张颙注)是一卷本的古代命书。
清朝乾隆四十六年《钦定四库全书》收录进去,列为术数类书。
据考,该书成书要晚于晋代,大概正文和注文均出自张颙一人之手,而假名于郭璞。
《四库全书》中说它“其书世罕传本,仅元明人星命书偶一引之。
”又说它“虽文句不堪雅驯,而大旨颇简介明晰,犹有珞辂子及李虚中命书遗意,所言吉凶应验,切近中理,亦多有可采”。
从这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本书比较真罕,历来叙述不多,同时里面又颇有深蕴。
因此,把其中一些论命的秘诀部分介绍给大家,希望大家在再学习和运用中参考。
摘选书中七十二条论命的内容加以解释。
1.身命逢刑反克时,必须夭贱。
该条说,年柱逢上刑,同时又支克干时,此人命为夭贱。
如:丙辛寅巳即地支寅刑巳,巳火又克辛金2.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君该条是说,四柱中若是阳干多阴干孤,则阳干寡,母亲不能长寿;如果时柱犯克,少年时候母死;如时柱不犯克,中年时候母先死;假如四干都是阳干,就更加难有阴君。
3.阴复全达,难见阳尊老寿这一条和上一条正好相反,如果阴干多阳干少,则阴孤寡,主父亲不长寿。
4.两分交战,识取尊卑。
这条是说,以年、月、日、时依次序排列,以上一位克下一位为顺,为尊;以下一位克上一位为逆为卑。
5.寅申庚甲,商路吏人。
这条是说,四柱中若是逢上庚寅、甲申的,主从事商界或者为公吏人。
因为寅为功曹,主曹吏;申为传送,主道路。
如甲寅或甲甲申寅申申6.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这条是说,假若地支子见午,天干又见庚或甲,就要到他乡独立生存。
7.癸乙壬加卯酉,男女私情这条是说,四柱天干上有癸乙壬全的,地支又见卯或者酉的,就会有男女私情的趋向。
8.乙辛丁己亥酉,官事阴人常有。
这条是说,天干上乙辛丁己全,地支上又见亥酉的,主在官事上有女人,小人暗昧之事。
9.甲寅、辛丑,定因官事刑凶。
这条是说,四柱中只要见到甲寅、辛丑同时出现,就是因官而刑咎之象。
《玉照神应经》
《玉照神应经》一、天干之神煞名词代表:甲——青龙乙——六合丙——朱雀丁——螣蛇戊——勾陈己——贵人庚——白虎辛——太阴壬——天后癸——玄武(冇“天空”、“太常”)二、地支之神煞名词代表:子——神后丑——大吉寅——功曹卯——太冲辰——天罡巳——太乙午——胜光未——小吉申——传送酉——从魁戌——河魁亥——登明三、天干地支纳气之名称及解释:(以日柱看自己,十神看六亲。
)甲寅——青龙,财物容易破耗,以及难剩钱。
乙卯——六合,做人处世容易不实际,易做生意,代表交易,讯息。
丙午——朱雀,代表文章,是非。
丁巳——螣蛇,代表怪异、惊恐、文章。
戊辰——勾陈,做人迟滞,词讼,消极。
戊戌——天空,代表虚诈、消极。
己丑——天乙,一生贵人多。
己未——太常,一生好饮好食。
庚申——白虎,容易有血光之灾,手筋、刀伤。
辛酉——太阴,一生桃花多,淫乱。
壬子——天后,一生易被盗窃,阴私,阴湿。
癸亥——玄武,遇盗、失窃、咸湿。
四、歌诀解:1.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四柱纯阳不利女性,包括母亲、太太、女儿等。
2.阴覆全逢,不是阴尊老寿——四柱纯阴不利男性,包括父亲、丈夫、儿子等。
但八字纯阴纯阳难以长寿。
3.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卦即代表日主日元。
如命中有长生者即长寿,但如有刑冲者则例外。
又如命中有六合,合到天德者会长寿。
4.身命逢刑返克,而必须夭贱——身命即代表日柱。
如日柱受到天克地冲者会短命。
(四十几岁前死为短命)5.时来日支凶而干见还轻——时支破日支即严重。
时干破(受克为破)日干即轻微。
因天干占1/3,地支占2/3.6.患难官灾远近而自分得失——死气逢刑,即代表官非。
衰气位逢破,主意外。
死气位逢刑甲辛午午巳寅卯辰为害,亦可主破甲庚辰戌衰7.两分交战,识取尊卑——意思即何者为月令,如子午冲,要知何者为胜。
丙丙午子子午8.三犯月胎,祖宗尤祸——胎者年也,月者月也。
如命中有年月日三刑者,祖先或父母死于非命。
注:1、此书著于古时,而现可判断意外、癌症。
《玉照定真经》《玉照神应真经》郭璞正文-徐子平,梁湘润,张顒注
《⽟照定真经》《⽟照神应真经》郭璞正⽂-徐⼦平,梁湘润,张顒注《⽟照神应真经》郭璞正⽂徐⼦平注,梁湘润注,张顒注前⾔:《⽟照定真经》⼀书,为晋代郭璞所著,张顒作注。
为明《永乐⼤典》所收录,清《四库全书》亦收录,列⼊术数类命书相书之类。
为现存的我国古代最早的四柱命理著作。
此书⽂句不甚雅驯,⽽⼤旨颇简洁明晰,犹有珞祿⼦及李虚中命书遗意。
所⾔吉凶应验,切近中理。
该书最⼤的特点是只取五⾏⽣克制化讲命理命法,其理论朴实,⽅法简洁,使⼈读后很容易领会、掌握和运⽤。
001.四阳全⽴,定知难有阴尊。
徐⼦平注:阳⼲者,甲丙戊庚壬是也。
犯刑剋者,少年须失阴尊也。
凡⼋字纯阳谓之阳刚,太过则亢矣,⽆阴济之或云孤阳。
梁湘润注:"四阳"为四柱⼲⽀皆属阳,天⼲为甲、丙,戊、庚、壬,地⽀为⼦、寅、⾠、午、申、戌,为⼈性格严谨察微,耿直忠信,但过于⾃信,不利⼥命。
"阴尊"⾮是指母亲,乃是主⼥⼈不能⽀配其主张,家权独秉,须正印逢冲,始作克母之论。
张顒注云:阳⼲多⽽阴⼲少也。
阳⼲者,甲、丙、戊、庚、壬为阳⼲也。
若胎、⽉、⽇、时中带阳⼲盛,阴⼲孤见者,定母不寿也。
若时犯克者,少年母死。
不犯克者,亦在⼆⼗五岁,或中年母先死。
假令:甲⼦年⾦,甲为阳;丙寅⽉⽕,丙为阳;戊申⽇⼟,戊为阳;甲寅时⽔,甲为阳;丁巳胎元,丁为阴⼲也。
上应四阳俱⽴,⼀阴(孤见),尊⼈先主亡化也。
阳为男,阴为⼥,阳为⽗,阴为母。
四柱和胎元中有四阳⼲,⼀阴⼲,为阳⼲盛,阴⼲孤。
主母死。
若时柱天⼲克年天⼲主少年丧母。
虽时柱天⼲,不克年柱天⼲,主此⼈中年时母死。
例:甲丙戊甲丁(胎)⼦寅申寅已(元)四柱和胎元天⼲中有四阳⼲(甲丙戊甲)⼀阴⼲(丁),为四阳俱⽴,⼀阴孤见,时柱天⼲部为甲⽊年柱天⼲也为甲⽊要,不克,主此⼈中年丧母。
胎息:⼜称胎元,以⽇柱天⼲为基础,即与⽇⼲⽀相合者之⼲⽀为胎息。
取与⽇⼲甲五合之⼰,取与⽇⽀六合之丑。
⼰丑即为胎息。
玉照神应经 解秘
玉照神应经解秘一、天干之神煞名词代表:甲——青龙乙——六合丙——朱雀丁——螣蛇戊——勾陈己——贵人庚——白虎辛——太阴壬——天后癸——玄武(冇“天空”、“太常”)二、地支之神煞名词代表:子——神后丑——大吉寅——功曹卯——太冲辰——天罡巳——太乙午——胜光未——小吉申——传送酉——从魁戌——河魁亥——登明三、天干地支纳气之名称及解释:(以日柱看自己,十神看六亲。
)甲寅——青龙,财物容易破耗,以及难剩钱。
乙卯——六合,做人处世容易不实际,易做生意,代表交易,讯息。
丙午——朱雀,代表文章,是非。
丁巳——螣蛇,代表怪异、惊恐、文章。
戊辰——勾陈,做人迟滞,词讼,消极。
戊戌——天空,代表虚诈、消极。
己丑——天乙,一生贵人多。
己未——太常,一生好饮好食。
庚申——白虎,容易有血光之灾,手筋、刀伤。
辛酉——太阴,一生桃花多,淫乱。
壬子——天后,一生易被盗窃,阴私,阴湿。
癸亥——玄武,遇盗、失窃、咸湿。
四、歌诀解:1.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四柱纯阳不利女性,包括母亲、太太、女儿等。
2.阴覆全逢,不是阴尊老寿——四柱纯阴不利男性,包括父亲、丈夫、儿子等。
但八字纯阴纯阳难以长寿。
3.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卦即代表日主日元。
如命中有长生者即长寿,但如有刑冲者则例外。
又如命中有六合,合到天德者会长寿。
4.身命逢刑返克,而必须夭贱——身命即代表日柱。
如日柱受到天克地冲者会短命。
(四十几岁前死为短命)5.时来日支凶而干见还轻——时支破日支即严重。
时干破(受克为破)日干即轻微。
因天干占1/3,地支占2/3.6.患难官灾远近而自分得失——死气逢刑,即代表官非。
衰气位逢破,主意外。
死气位逢刑甲辛午午巳寅卯辰为害,亦可主破甲庚辰戌衰7.两分交战,识取尊卑——意思即何者为月令,如子午冲,要知何者为胜。
丙丙午子子午8.三犯月胎,祖宗尤祸——胎者年也,月者月也。
如命中有年月日三刑者,祖先或父母死于非命。
注:1、此书著于古时,而现可判断意外、癌症。
玉照定真经
玉照定真经身如到建身之地,有官贵者,贵也;有到食者,财也。
假令庚申木人,丙寅日时;辛卯木人,丁卯日时;癸卯金人,丁酉日时;辛亥金人,丁巳日时,外见官见鬼,干皆要旺者也,外颇同。
坎离子午丙壬重见,儿女双生。
子午为阴阳之路,丙为长男,壬为中女。
丙多或丁多到寅长生,见三两重长生者,主双生儿。
壬癸亥到申上者,主女双生也。
二三干到四位长生者,主双生儿女也。
时与胎连月合,必须延月。
生时与胎月合者,主延月。
假令癸卯胎,戊寅时也,戊癸合,或日与胎合者,非也。
只言胎时应耳。
辛多旺相,老妇长年。
六辛为太阴,太阴主妇人,多而有旺相气者,定主阴人寿长生。
假令辛卯人,七八月,辛巳日,辛卯时,外颇同。
金盛逢刑,非法亡没。
金为身,见三刑克身者,定逢杀伤亡没之灾也。
假令乙未金人,得甲戌火日时,戌刑未,火克金,非但此例外见有刑身克破之鬼。
甲逢壬癸,生于江水之中。
一重木,四重水也。
假令一甲四壬癸也。
如壬寅定于江海逝水之地生也。
假令甲子人,壬申月,壬寅日,癸卯时,应耳。
远泛他乡,孤木柱逢多水。
木有一支,水逢四柱。
此者,飘蓬也。
假令己巳年木,丙子月水,逢癸巳日水,癸亥时水,水盛木少,无根也,飘蓬。
外仿此耳。
辛乾巽丙,术士医流。
或亥为天门,为天医;辰巳为地户,为地医。
丙炎医师;乾为老阳,老阳主天门;辛为针,丙火又为炎药。
故有此,为九流之人也。
假令丙辰人,见戌亥,上有丙辛也,或亥子人,辰巳,上有丙辛也。
干伤支,有相刑,生人斜眼。
天干上克我者,干下有相刑身者,主头面眼目之患。
假令甲辰人,得壬辰日时,或庚辰日时,但见到食鬼干无救者应。
假令丁丑逢癸未,未刑丑,癸克丁,外见同推耳。
旺中戊己,子孙为里内之官。
假令六月七月,戊己多见者,主后人为乡内之官也。
若利者,富也。
假令戊己多见,四五月见之为财。
外同。
太乙与神后休囚,阴谋争讼。
太乙者,巳也;神后者,子也。
子主阴淫,巳主争讼。
见之时日,主此耳。
假令子日,巳时,六月生,六月水死,巳火囚,外仿此。
五阳前建,定出清官。
《玉照神应真经》解析
《玉照神应真经》郭璞撰文,徐子平註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
阴覆全逢、不是阳尊老寿。
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
身命逢刑、反克而必、须夭*。
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轻。
患难官灾、远近而自分得失。
两分交战识取尊卑。
三犯月台胎、祖宗尤祸。
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
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
寅申庚甲、商途吏人。
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乙辛丁巳亥酉、官事阴人常有。
干神支墓、须详上下吉凶。
德合吉干、相逢观于远近。
甲寅辛丑、定因官事刑凶。
癸末庚申、必为盗贼亡没。
火逢盛土、见庚而生自途中。
戊己惧卯,寅休囚而生大疾。
丙丁亥子、投于江水波涛。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甲申乙酉、小儿风多病肝经。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劳骨病。
门中有土,土金而腰脚须沉。
申巳双加、遇刑则臂肢有患。
丙丁岁月、癸壬遇而眼目有疾。
甲乙若见、庚辛忌疾生于头面。
水土同来、寅卯平生膈气风痰。
再入天罡、小肠腹疾。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参详依经用法。
东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北丙南壬、必见波涛之客。
壬多艮坎、道士须尊。
戌亥连阴、家生盗贼。
丑中立癸甲,见而释教之人。
乙犯天罡、阴人媒氏之女。
甲乙同来、寅卯定生长发师姑。
庚辛申酉、同方人必亡于兵刃。
当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伤、岁刑足病。
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难安。
戊己朝仁田宅、而胀疮狱讼。
癸丁加于干位、鬼贼心血常行。
青龙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祸。
太阴失路、多生妇女之忧愁。
天后狂情、到魁罡忌于身厄。
六癸还生、四柱旺相,鬼贼奔流、休囚肾病。
休囚十干墓死、而久病寻源。
月德双加有合、而十分作福。
见阳干而贵士多升,遇阴干而阴人财力。
尊卑同视、十二宫所主何神。
三限见详于四柱。
鬼逢生旺后生兮、贵气峥嵘。
进退干支识辨兮、要明得失。
全逢本卦相应、而自出尊显。
返战无功定乃、出军人作贼。
命前台月、再立坟墓。
命后一辰、家宅难寻。
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多忧。
丁旺巽坤、女子诗书好酒。
龙常未亥卯寅、经商利赂绵绵。
甲乙壬癸全逢、女作烟花之色。
[转载]玉照神应经??(梁湘润注解)
[转载]玉照神应经(梁湘润注解)原文地址:玉照神应经 (梁湘润注解)原文作者:飞龙在天《玉照神应经》无原作者之姓名,但依照经中之行文及理则之主旨。
当在唐代中、末叶之作品。
全经并不提及任何一个“格局”之措词,但以干支“冲、刑、会、合”以及“财、官、印、禄、马、贵人”而论吉、凶,十分近似唐代李虚中之论命立场,而且没有一个“食神、伤官……”等之名词,故此当可推论是为“宋”代以前之作品。
P0 e* Q* C. v% J, r2 _由于经中没有论及“格局”之一说,故此可以适用于任何一种格局,对格局不明之八字,尤为切于实际之使用。
故研究命理之道,对此经之了解与研究,其重要性是优先于“用神”001.四阳全立,定知难有阴尊。
注:“四阳”为四柱干支皆属阳,天干为甲、丙,戊、庚、壬,地支为子、寅、辰、午、申、戌,为人性格严谨察微,耿直忠信,但过于自信,不利女命。
“阴尊”非是指母亲,乃是主女人不能支配其主张,家权独秉,须正印逢冲,始作克母之论。
002.阴覆全逢,不是阳尊老寿。
( b' w& N) N1 W+ L4 {注:“阴覆”为四柱干支皆属阴,天干为乙、丁、己、癸、辛,地支为丑、卯、巳、未、酉、亥,为人性格内向沉静,妻权高张,及寿不永。
003.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
注:“卦”非是指八卦,乃是指三会“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戊、亥子丑”,及三合“亥卯未、寅午戌,巳酉丑、申子辰”等均可称之为“卦”。
“生气”乃是指四长生之位,即是“寅、申、巳、亥”,不分阴阳,甲乙木长生在“亥”,丙丁火,庚辛金长生在“巳”,壬癸水长生在“申”。
天德合,即是指天德贵人坐在“寅、申、巳、亥”之一柱内,即是长寿吉祥。
) [& R2 `! l9 m$ X6 X2 v% Z3 n( m# y' O004.身命逢刑,返克,而必须夭贱。
注:身命即日柱地支逢三刑,曰逢刑。
“丑、戌、未。
寅、巳、申。
子、卯”日干又遇月、时天干冲克,主夭贫。
梅霞道人玉照神应真经总断《一》
梅霞道人玉照神应真经总断《一》玉照神应真经总断:1 :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注云:阳干者,甲丙戊庚壬是也。
犯刑克者,少年须失阴尊也。
凡八字纯阳,谓之阳刚太过,则亢矣。
无阴济之,或云孤阳。
阴覆全逢,不是阳尊老寿。
注壬云:阴干者,乃乙丁己辛癸是也。
若四柱中犯刑克者,不是阳尊老寿寿也。
纯阴谓之明柔太过,太弱矣。
无阳助之,或云阴弱主柔弱少寿,或利阴命。
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注云:生气者,亥卯未在亥,申子辰在申,巳酉丑在巳,寅午戌在寅。
又生气云:甲木亥,丙火寅,水土申,庚案金巳。
阴长生乙木午,丁火酉,辛金子,癸水卯,此乃十干阴阳生气也。
天簷者,正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乾六甲七癸八艮九丙十乙十一巽十二。
庚也合者。
甲与己合,乙与庚合,丙与辛合丁,丁与壬合,戊与癸合。
人命得之,乃世世长年耳。
身命逢刑,返克而必,须夭尺贱。
注云:刑者.寅刑已,巳刑申,申刑寅,又丑刑戌,戌刑未,子刑卯,卯刑子也。
克者,谓甲乙克戊戎己,戊己克壬癸,壬癸克丙,丙丁克庚辛,庚辛克甲乙。
是人命逢之,必主贱也。
此言天乓干克地支刑是也。
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轻;注云:支破者,玉,丑破巳,午破酉,印破午未。
破者,乃甲破戊之类是也。
若时来破麥,支上见重而干上见轻,重轻皆言灾祸。
患难官灾,远近而自分得多失。
注云:谓命中带死气,刑者多官灾,衰气带煞者,恶难,故天干主近,地支主远。
雨分交战识取尊卑;注云:天干尊也,地支卑也。
上克下则顺,下克上则逆。
战者,谓四柱中互相交克刑战也。
三犯月台祖宗尤祸。
注云:若四柱内犯只台,再三见者,则祖宗尤祸矣。
其年月干支,乃为祖宗父母之基。
如干支重见,刑员克有三者,是为此此断: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注云:丙戊丁甲生人,得戌亥时,定僧道之人,命犯空亡克者是也。
有气者,或门中道士僧人也。
戌亥又为天门之地。
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
注云:四柱内见戊戊辰、戊戌,往夹加临,生旺有气,内有官星,主为狱官也。
若临无气,衰死肉有刑克者,为屠讼之人也。
玉照定真经
玉照定真经月孤令者,父母门孤;日孤令者,弟兄妻及身孤;时孤令者,子孙孤也。
假令甲子年,丁丑月,辛亥日,甲午时者,子孙孤也。
上来生下身贫贱。
论纳音也。
凡年生月,月生日,日生时者,身必贫贱也,然富贵亦非长久也。
假令甲子金年,丁丑月水,戊辰日木,戊午时火,皆应上生下也。
外颇同。
下如生上进前程。
时生日,日生月,月生年胎者,皆下生上也,应进发之命。
假令甲子金年,辛未月土,己卯日土,癸酉时金,壬戌胎水。
时生胎,月日生命,应进名财也。
有食有鬼为官贵。
前见食神,后见禄鬼为官,官要有气也。
假令甲子金人,丙寅月火,庚辰日金,庚,鬼也,为丙所制,制为官。
假令金人,先有水,后见火者,然也。
干、音同推之。
先财后立也须荣。
先见到财神,后见到食,为官印。
假令甲子人,戊辰月,壬寅日时,壬食神为先,有戊所制,制却为推印之说。
外见同断。
四柱往来交互克。
上下相克者,视之。
若时日克岁胎月者,视其上下也。
须向局中问救神。
视其干音所救耳。
假令金人见火为鬼,若有水为救神。
纯阴纯阳孤寡象。
阳干多,阳孤;阴干多,阴寡。
昼多者,阳孤;夜多者,阴寡。
合盛夫妻再立婚。
合多妻多也。
男妻多,女夫多耳。
支干五行推地利。
干音要得地利者,识贵贱得失进退耳。
更详天禄马之情。
此法非本禄本马也。
乃言天禄天马者,是也。
假令甲子年金,丙寅月为禄马,本地得者,非为至贵也。
若诸位见丙,丙有气者,为天禄天马也。
外颇同此。
神煞劫亡非本理。
非用神煞言贵贱得失耳。
支干五帝是元根。
十干、五行为真用耳。
空亡叠犯空偏正。
玉照定真经(九)
玉照定真经(九)《玉照定真经》合注(第八章)第八章、妻妾子女1、夫妻强弱:【原文】略见其强,足见夫妻之势。
【徐子平注】:夫立于旺相之地,主夫强盛,若妻立于旺相之地,主妻强盛。
此言夫妻各恃其强。
【日为我,辰为对方】【梁湘润注】:夫妻乃譬喻之意,如月柱己未、日柱甲子,甲己合,日干甲为夫,"己"为妻,月令气势倾向于甲或己,喻以夫妻孰强孰弱。
【徐大升注】:男以财为妻,女以官为夫,观夫妻星坐下之地,以论运势,强弱。
【张顒注云】:夫立于旺相之地,主夫强盛,若妻立于旺相之地,主妻强盛。
此言夫妻各恃其强。
假令:庚午年、乙酉日时者夫强也;申酉上庚旺乙败也,若乙卯者妻强也,假令在卯乙旺也其余仿此。
十天干中每二干相合(五合)比为夫妻。
具体规定是:甲己合,甲为夫,己为妻;乙庚合,庚为夫,乙为妻。
丙辛合,丙为夫,辛为妻;丁壬合,壬为夫,丁为妻。
戊癸合,戊为夫,癸为妻。
夫妻强弱的看法:在旺相之地为强,在衰败死之支为弱。
如:庚申年、乙酉为日柱或时柱。
乙庚相合,庚为夫,乙为妻。
庚金逢申酉为临官、帝旺之位,为旺地,故夫强,乙木逢申酉为绝胎之位,为败地,故为弱。
若年柱为庚午、日柱或时柱为乙卯,庚金至卯为绝地,乙木至卯为旺地,故为妻强夫弱。
2、后妻生子:【原文】合逢四柱,后来妻再立儿郎【徐子平注】:凡四柱中见在天干互相合,主后妻再立儿郎之故也。
【梁湘润注】:四柱干支互相见合,"后来妻"乃是指经此合以后新成立之五行,如日干"乙"与月干"庚"均已个别以"乙"土化"金",辛月干"金"化作"水",新化合之乙庚"金"丙辛"水"乃匹配而化,故以"妻"作喻字。
"再立儿郎",儿郎是五行四柱所产生之"财、官、印、禄、贵人"之词。
玉照神应经?(古今注解2)
玉照神应经(古今注解2)011.寅申、庚申,商途吏人。
徐子平注:寅为功曹,主曹吏,申为传送,主道路,又见庚甲者,乃商途公吏也。
又曰:甲为青龙主文书,庚为白虎主道路,庚申甲申寅时日者是也。
【寅申为路,路上求财】梁湘润注:"寅申、庚甲"即是"甲寅、庚申"。
如:戊戌、甲寅、庚申、甲申此例为"身、财二停",主成功之商人,或财经官吏。
张顒-注云: 寅为功曹主曹吏。
申为传送主道路。
又见庚甲者商路或公吏之人也。
又云甲为青龙,庚为白虎。
白虎主道路,青龙主文书财物,故上言耳。
假令:庚寅人甲申月时,或甲申年甲申日,或子午卯酉诸命,但有庚甲寅申者应上文也。
四柱天干中有庚甲,四柱地支中有寅申,主此人为商贩或为吏卒。
所以四柱中有庚甲,寅申,主道路奔波之人,或为商贩吏卒,传递信息,奔波于道路上,职位低下,不得安宁之人。
012.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徐子平注:子午为阴阳二路,上见庚甲者是也,或甲子、庚午,庚子、甲午,遇之为别祖外居。
梁湘润注:"子、午"逢之,即是地支为两子、两午。
如:戊子、甲子、丙午、甲午大凡命造地支为二子、二午者,谓"子、午"双包,主外乡发迹。
因地支为"子午双包",则四柱必为全阳,主此人性格严谨察微,耿直忠信,但过于自信,易招小人之忌。
张顒-注云: 子午为阴阳二路,上见庚甲者主他乡立业也。
为庚甲二干至水火之真路而败也。
假令:甲子年逢庚戌甲午日时外乡立业。
此句内含是:子午逢庚甲,他乡立业。
四柱天干中有庚甲分别逢地支子午,主此人在家则败,外乡立业。
所以一个命理四柱中子午逢庚甲,主为他乡立业之人。
013.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徐子平注:癸为元武,乙为六合,壬为天后,卯酉为私门也。
大凡人命最忌见之,主男女多奸,而且私也。
卯酉子午又为咸池,互换之宫又遇壬癸,水主性淫无度必然矣。
【合于酒色阴私】梁湘润注:"癸、乙"是阴水阴木,卯、酉是"东、西"门户。
玉照神应真经-晋-郭璞
《玉照神应真经》郭璞撰徐子平注 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
阴覆全逢、不是阳尊老寿。
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
身命逢刑、反克而必、须夭。
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轻。
患难官灾、远近而自分得失。
两分交战识取尊卑。
三犯月台胎、祖宗尤祸。
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
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
寅申庚甲、商途吏人。
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乙辛丁巳亥酉、官事阴人常有。
干神支墓、须详上下吉凶。
德合吉干、相逢观于远近。
甲寅辛丑、定因官事刑凶。
癸末庚申、必为盗贼亡没。
火逢盛土、见庚而生自途中。
戊己惧卯,寅休囚而生大疾。
丙丁亥子、投于江水波涛。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甲申乙酉、小儿风多病肝经。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劳骨病。
门中有土,土金而腰脚须沉。
申巳双加、遇刑则臂肢有患。
丙丁岁月、癸壬遇而眼目有疾。
甲乙若见、庚辛忌疾生于头面。
水土同来、寅卯平生膈气风痰。
再入天罡、小肠腹疾。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参详依经用法。
东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北丙南壬、必见波涛之客。
壬多艮坎、道士须尊。
戌亥连阴、家生盗贼。
丑中立癸甲,见而释教之人。
乙犯天罡、阴人媒氏之女。
甲乙同来、寅卯定生长发师姑。
庚辛申酉、同方人必亡于兵刃。
当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伤、岁刑足病。
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难安。
戊己朝仁田宅、而胀疮狱讼。
癸丁加于干位、鬼贼心血常行。
青龙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祸。
太阴失路、多生妇女之忧愁。
天后狂情、到魁罡忌于身厄。
六癸还生、四柱旺相,鬼贼奔流、休囚肾病。
休囚十干墓死、而久病寻源。
月德双加有合、而十分作福。
见阳干而贵士多升,遇阴干而阴人财力。
尊卑同视、十二宫所主何神。
三限见详于四柱。
鬼逢生旺后生兮、贵气峥嵘。
进退干支识辨兮、要明得失。
全逢本卦相应、而自出尊显。
返战无功定乃、出军人作贼。
命前台月、再立坟墓。
命后一辰、家宅难寻。
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多忧。
丁旺巽坤、女子诗书好酒。
龙常未亥卯寅、经商利赂绵绵。
甲乙壬癸全逢、女作烟花之色。
《玉照神应真经》
《玉照神应真经》总断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註云阳干者甲丙戊庚壬是也犯刑剋者少年须失阴尊也凡八字纯阳谓之阳刚太过则亢矣无阴济之或云孤阳。
阴覆全逢不是阳尊老寿註云阴干者乃乙丁己辛癸是也若四柱中犯刑剋者不是阳尊老寿也纯阴谓之阴柔太过太弱矣无阳助之或云阴弱主柔弱少寿或利阴命。
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註云生气者亥卯未在亥申子辰在申巳酉丑在巳寅午戌在寅又生气云甲木亥丙火寅水土申庚金巳阴长生乙木午丁火酉辛金子癸水卯此乃十干阴阳生气也天德者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乾六甲七癸八根九丙十乙十一巽十二庚也合者甲与己合乙与庚合丙与辛合丁与壬合戊与癸合人命得之乃世世长年耳。
身命逢刑返剋而必须夭贱註云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又丑刑戌戌刑未子刑卯卯刑子也剋者谓甲乙剋戊己戊己剋壬癸壬癸剋丙丁丙丁剋庚辛庚辛剋甲乙是人命逢之必主夭贱也此言天干剋地支刑是也。
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轻註云支破者丑破巳午破酉卯破午未干破者乃甲破戊之类是也若时来破日支上见重而干上见轻重轻皆言灾祸。
患难官灾远近而自分得失註云谓命中带死气刑者多官灾衰气带煞者主恶难故天干主近地支主远。
两分交战识取尊卑註云天干尊也地支卑也上剋下则顺下剋上则逆战者谓四柱中互相交剋刑战也。
三犯月台祖宗尢祸註云若四柱内犯月台再三见者则祖宗尤祸矣其年月干支乃為祖宗父母之基如干支重见刑剋有三者是為此断。
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註云丙戊丁甲生人得戌亥时定為僧道之人命犯空亡剋者是也有气者或门中道士僧人也戌亥又為天门之地。
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註云四柱内见戊辰戊戌往来加临生旺有气内有官星主為狱官也若临无气衰死内有刑剋者為屠讼之人也。
寅申庚甲商途吏人註云寅為功曹主曹吏申為传送主道路又见庚甲者乃商途公吏也又曰甲為青龙主文书庚為白虎主道路庚申甲申寅时日者是也。
子午逢之他乡外立註云子午為阴阳二路上见庚甲者是也或甲子庚午庚子甲午遇之為别祖外居。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註云癸為元武乙為六合壬為天后卯酉為私门也大凡人命最忌见之主男女多奸而且私也卯酉子午又為咸池互换之宫又遇壬癸水主性淫无度必然矣。
玉照神应真经
玉照神应真经玉照神应真经(又名:玉照定真经)郭璞撰张顒原注望暘容雪校注取自:《古今图书集成》---星命部1. 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
四柱天干俱属阳者,而犯刑剋者,少年须失阴尊。
附注:阳干者,甲、丙、戊、庚、壬是也。
犯刑剋者,少年须失阴尊也。
凡八字纯阳谓之阳刚,太过则亢矣。
无阴济之,或云孤阳。
2. 阴覆全逢,不是阳尊老寿。
四柱天干俱属阴者,而犯刑剋者,阳尊非寿也。
附注:阴干者,乃乙、丁、己、辛、癸是也。
若四柱中犯刑剋者,不是阳尊老寿也。
纯阴谓之阴柔,太过太弱矣。
无阳助之,或云阴弱,主柔弱少寿,或利阴命。
3. 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
四柱日干十二运,坐长生,或长生之地支,三合得局,如:甲日干,亥为长生,而三合亥卯未于命局,或命逢天德贵人坐日柱或与坐他柱而合入日柱,或天干五合合化为喜神者,乃世世长年也。
附注:生气者,亥卯未在亥,申子辰在申,巳酉丑在巳,寅午戌在寅。
又生气云:阳长生甲木亥,丙火戊土寅,壬水申,庚金巳。
阴长生乙木午,丁火己土酉,辛金子,癸水卯,此乃十干阴阳生气也。
天德者,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乾、六甲、七癸、八根、九丙、十乙、十一巽、十二庚也。
合者,甲与己合,乙与庚合,丙与辛合,丁与壬合,戊与癸合,人命得之,乃世世长年耳。
4. 身命逢刑,返剋而必须夭贱。
命局四柱逢地支三刑,及天干相剋,则为夭贱。
附注: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
又未刑丑,丑刑戌,戌刑未。
子刑卯,卯刑子也。
辰、辰刑,午、午刑,酉、酉刑,亥、亥刑等。
剋者,谓甲、乙剋戊、己,戊、己剋壬、癸,壬、癸剋丙、丁,丙、丁剋庚、辛,庚、辛剋甲、乙,人命逢之,必主夭贱也。
此言天干剋地支且相刑是也。
5. 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轻。
时柱剋破日柱,以支破(即子酉,午卯,申巳,寅亥,辰丑,戌未相破等)较重,干剋(天干相剋,或天干合剋)较轻。
附注:“破”的另一种说法即时柱来逆损。
支破者,如:丑破巳,午破酉,卯破午、未;干破者,乃甲破戊之类是也。
玉照定真经
玉照定真经玉照定真经张顒注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注云:生气,三合生方者为生气,亥卯未人在亥,申子辰人在申,巳酉丑人在巳,寅午戌人在寅,须要日时也。
又云,长生亦名生气,甲乙木到亥,丙丁火到寅,戊己土壬癸水到申,庚辛金到巳,此名干隂生气也,上更带天月德合者,尤为长夀,及数世之延长耳,天德者: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乾六甲七癸八艮九丙十乙十一巽十二庚,天德合者,与本命命干合或支合。
带天德合,假令己亥木人,六月甲寅日时,六月天德在甲,甲又建庙,又有天德,又有干合,世世长夀耳;假令壬子木人,四月辛亥日时,四月天德在辛,木到亥长生,然无干合以应;假令丁未水人,三月壬午日辛亥时,亥卯未生气,三月壬为天德合耳;假令庚午土人,己卯月土甲申日,二月天德在坤,甲己又合,庚午土长生在申,外倣此。
身命逢刑,返尅时,必然夭贱注云:支与纳音也。
凡人身命(被)日时克破者,夭贱也。
假令辛巳金人,五月丙寅日、时,寅刑巳,下火又克金,故为夭贱也。
假令壬申金人,四月,乙巳日时,乙巳火四月旺,巳又刑申,故禄费之地,必大败。
假令庚午土人,壬午日时,壬午自刑,正月甲木,木又克土,故应上文。
外仿此。
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注云:阳干多而阴干少也。
阳干者,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也。
若胎、月、日、时中带阳干盛,阴干孤见者,定母不寿也。
若时犯克者,少年母死。
不犯克者,亦在二十五岁,或中年母先死。
假令甲子年金,甲为阳;丙寅月火,丙为阳;戊申日土,戊为阳;甲寅时水,甲为阳;丁巳胎土,丁为阴干也。
上应四阳俱立,一阴(孤见),尊人先主亡化也。
阴覆全逢不见阳尊老夀注云:阴干多而阳干少也。
乙、丁、己、辛、癸为阴干也。
若四柱中阴盛阳衰者,定阳父不寿也。
假令乙丑年金,乙为阴也,戊寅月土,戊为阳,丁未日水,丁为阴,癸卯时金,癸为阴,己巳胎木,己为阴,只戊寅为阳外,四阴一阳也,犯阳尊先死也。
时来破日音凶,而干见还轻注云:凡干克在头面,音克在身及四肢也,故干轻音重也。
假令辛巳金人,得丁亥日、时,丁克辛,然干克下有土生金,见之轻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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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照神应真经8090.相冲辰戌,丙戊居墓者凶。
子平注云:谓辰戌土见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是也。
梁湘润注:辰戌相冲本是不吉,而以"丙戌、戊辰、丙辰"天干为最重。
如丙辰、戊戌、丙戌、戊辰等,大运遇之亦作如此论之。
张顒注云:辰戌土见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见者是也。
地支六冲辰与戌相冲。
四柱中有丙辰、丙戌,而丙辰、丙戌纳音俱为土,土以火为母亲,火墓葬于戌为子见母墓主哭泣,所以为凶。
四柱中有戊辰、戊戌,而戊辰、戊戌的纳音俱为木,水生木,水为母,木为子,戊戌见戊辰亦为子见母墓主哭泣,所以为凶。
十二地支的子母关系:水生木,水为母、木为子。
木生火,木为母,火为子。
其余仿此。
091.辰多而斗讼官嗔。
子平注云:辰为天罡,主斗讼也。
天罡与地魁,执傲之神,有临机应变之能人。
犯重者,主执拗倨傲,视人不如己,且好斗争讼。
梁湘润注:此节连上节,以"丙戊"天干而言,地支多"辰",主官讼常见。
若甲辰、庚辰、壬辰,"辰"多即不作此论。
张顒注云:辰为天罡,主斗讼也。
天罡与地魁,执傲之神,有临机应变之能人。
犯重者,主执拗倨傲,视人不如己,且好斗争讼。
十二地对中辰为天罡,天罡为凶神,主斗讼,所以四柱中辰多主斗讼。
092.戌见而凶顽小辈。
子平注云:戌为天魁,主为小人虚诈也。
梁湘润注:此谓戌见,乃连上一节,仍以"丙、戊"天干而论,支坐戌多者,性急燥易怒。
张顒注云:戌主虚诈,戌为地魁,主为不义小人也。
四柱地支多戌,主此人虚诈小人之辈。
093.天罡如逢日时,散失人口。
子平注云:木尽为天罡,六癸是也。
人若逢之,定主散失人口也。
梁湘润注:谓日、时地支皆遇"辰"日"辰"时,主子息散居一方。
094.天网如逢日时,散失张顒注云:天网者,十干尽处为天纲也,若逢六癸,主其凶失人口,不逢六癸尚免散失耳。
假令:壬申年、得癸巳日时是矣,又云但六甲尽处逢癸者是耳。
天网:癸为天网,实指六癸,即癸丑、癸亥、癸酉、癸未、癸已、癸卯。
日柱和时柱逢六癸,为天网,主人口失散。
如年柱为壬申,日柱或时柱为癸已,为天网,主人口失散。
095.旬中六甲,多主尊荣. 张顒注云:甲子旬得甲子,甲戌旬得甲戌,甲申得甲申,甲午得甲午,甲辰甲寅同。
为六甲旬中见六甲者,更相得者尊荣,若有气则贵,无则近贵耳。
假令:己卯人得甲戌日时,己夘在甲戌旬中,其余仿此。
以年柱干支来确定六甲旬,如年为己卯,己卯为甲戌旬,年柱为丁酉丁酉为甲午旬,其他依次类推。
如若年柱为己卯,己卯为甲戌旬,日柱或时柱又为甲戌,则为尊贵之人。
096.木逢金盛,配递儿郎。
子平注云:若木人逢金盛旺来剋者,则主儿女配递他乡而不得力也。
梁湘润注:儿郎"为"所生"。
木"所生"之儿郎为"火"。
"木"若见金盛伐木,四柱须配置"火"则可制"金"解除伐"木"之势。
张顒注云:木为身,四柱金克身者是也,日时最重。
假令:壬子年(木命)庚戌日、辛巳时者应耳。
又云,非但木人,凡有克身多者,以此应。
年柱为身,年柱纳音为木,日柱、时柱纳音为金,二金克木,主此人无子,其子为过继或收养之子。
097.金木安土,门中耗散。
子平注云:卯酉为门户,凡卯酉上见土,为隔间之病也,谓门不通有耗散耳。
梁湘润注:土即辰、戌、丑、未。
前节论"丙戌、戊戌","丙辰、戊辰"为凶,此节只论耗散,而取丑、未二支。
金与木贵人在"丑、未",若见"乙未、乙丑","辛未、辛丑"或"乙未、辛丑","辛未、乙丑"等则贵人相冲,见耗散,但不可作凶。
基于耗散,必先已在兴旺之地方克以论耗散,否则一名白丁想要耗散亦无财资可散。
张顒注云:卯酉为门户,凡卯上见土为隔,主隔塞,为门户生不遂之事,又多生小儿疮病。
假令:春己卯日时,春土死,卯上见土,外同。
酉上见木,主门户小通,终有耗散之事。
假令:辛酉日时,又论四时不得气者重,日得气者轻也。
古人把五行配五德,即木为仁,火为礼,土为信,金为义,水为智。
“金上安仁”,实指酉上见木。
酉为门户,酉为金,木为仁,所以“金上安门”是指酉上见木,主门户中耗散。
主耗散钱财。
如日柱或时柱为辛酉,辛酉纳音为木,酉为金,为金上安仁,主耗散钱财。
098.五行太过,复为怯败之宗根。
子平注云:太过与不及皆己注前。
梁湘润注:天地之道,忌于锋芒过盛,物极则反,太过则危处必倾。
张顒注云:凡太过与不及同推。
假令;辛未年土、庚寅月木、再犯庚寅时,庚辛一片旺而罕制,与弱同论。
(李守力注:辛未土,庚寅木,木太多,克土,故怯弱。
或曰,命局庚辛一片,亦太过)。
太过与不及,都不均衡不吉。
五行太过则刚,不及则弱,过刚则折,转化为弱,所以五行太过与不及同推。
2例:辛庚庚()示申寅()月柱庚申为七月,七月金旺,辛与庚俱为金,金多而旺,无克制为过刚,过犹不及反主怯败。
099.三命道元,推详强弱之道。
子平注云:凡命要均平,不可太过不及,昇降之气不要衰旺。
故曰:元有本也,正道者,各得其正也。
谓木家得亥卯未及寅卯,是也。
更要均平耳,馀倣此。
梁湘润注:三命道元,即是命道分论三元。
天干为"天元",分配天象如甲雷、乙风、丙日、丁火……。
地支为"地元",分配如子、墨池水,水色青黑属北,丑、柳岸,乃水中有土……支属天干为"人元",如子--癸、丑--巳、癸--辛……等,各须详分强弱,今人重"人元"常法皆注重,日干与格局孰强孰弱,古法重"地元"。
如:子年喜癸亥运,岁、时为文章超群。
丑年喜己未运,岁、时为上格……等等。
张顒注云:凡命局匀者主长久也,犯太过不及者也,太过者要降气,不及者要旺气也,假令:甲子年、丙寅月、戊寅日、丁已时。
又甲午、丙寅年见寅,若时得退禄者。
元者本也,要干不失其气也。
假令:甲乙东方,丙丁南方,戊己四季,庚申辛酉壬癸亥子皆本气须要均平耳。
三命:指三元,即天元、地元、人元。
本书三命、(三元)实指四柱天十,地支和纳音。
只要四柱天干和纳音不犯太过、不及就为均平吉象。
3例:甲丙戊丙子寅寅辰年柱天干为甲木,正月(丙寅)甲木乘气,甲禄在寅,日柱地支为寅,此为进禄,大吉之象。
时柱天干丙炎乘相气,也为吉象相;年柱甲子纳音为金,月柱丙寅纳音为火,火克金。
年柱量而有制(克)不为太过;日柱戊寅纳音为土,时柱丙辰纳音为土,土生金,年柱纳音金受生,也为吉象。
总之,此四柱三命均衡,没有太过,不及,是为吉命也。
100.八卦之方能推男女盛衰。
(原文男字误作阴)子平注云:八卦推妇女之象,乾者阳也,主父公。
坤者,阴也,主母姑。
艮小男,震长男,坎中男,巽长女,兑小女,离中女。
凡女命,在死绝无气之地,定为常人家女也。
若在三合、支合、干合,或壬癸亥子水多者,及生旺之地,则为婬贱之女也,金木多者,亦是。
凡夫宫、子息、财帛之类,论生剋五行而言之也。
梁湘润注:本经是以卦配六十甲子,有先后天之分,考诸唐宋二代命家之卦(明、清二代只有继承无开启发扬之事) ,以男命取河图,女命取洛书,而不分阳男女阴,阴男阳女之论,故男命衰于"戌、亥"干卦。
女命衰于"辰、巳"巽卦,而不取"申、未",若未先熟悉于八卦,不克使用此节。
张顒注云:将八卦推妇女之象。
乾老阳、主翁父,坤老阴、主婆母,艮少男,震长男,坎中男,巽长女,离中女,兑少女,八卦言之。
又云:凡人命犯死絶无气者,定为好人家也。
若有干合支合三合多者定夫不真也。
忌旺相多也,忌壬癸多也。
得用有庚辛为富贵受禄,忌马也。
假令:甲以辛为夫,视其辛道、辛家上见者,干在何方位也。
假令:甲子年金、六月辛未为夫道,八月癸酉为夫家,若四柱无破夫道、夫家。
须在辛壬相之地者,定夫安老也,反此则不贵也。
外者,乙以庚为夫。
丙以癸为夫。
丁以壬为夫。
戊以乙为夫,己以甲为夫,庚以丁为夫,辛以丙为夫,壬以己为夫,癸以戊为夫,皆视其家道耳。
八卦所克大忌,须问克甚也。
假令:壬寅日金,丑寅艮也,为少男位,乙巳时火,时克日,克少男也,立长女,巽长女,外翁、婆、夫、儿女同此。
又云见正鬼者为偏夫,偏夫以不正。
本节论女的看法:1、女命不宜四柱中有干合支合、更忌讳三合,合多则夫多,作风不正之女。
2、女命不宜相,不宜壬癸水多,若年柱旺相,四柱天干壬癸多,也主作风不之人。
3、《周易》八卦推妇女之命:乾卦主翁父,坤卦主母,艮卦主少男,坎卦主男,震卦主长男,巽卦主长女,离卦主中女,兑卦少女。
以天干推夫妻之象:甲为妻,辛为夫。
乙为妻,庚为夫。
以此类推。
女命的看法:年柱为本命,月柱为夫家,日柱为男女。
例如:女命年柱为甲子,甲为妻则辛为夫。
甲子年六月为辛未月,辛未为夫道;辛干本位在酉,则癸酉为夫家,若四柱中不克辛未,辛酉(皆以纳音而论),为夫道路安,无家福为吉。
若四纳音克破辛未,辛酉纳音则为凶象。
若日柱为壬寅,纳音为金,寅为艮卦,主少男,时柱乙已,纳音为火,火克金,少男难立。
101.明宫九路,更辨阴阳得失。
(原文阴字误作男)子平注云:九宫,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是也。
将四时上下之类,若合多少起,便从所得之宫起之,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假令甲子一十八数,除九外,震为宫也,阳人顺,阴人逆也。
梁湘润注:上二节,一为男女,一为阴阳,误排正文为"阴女阳男"。
若原文为无误,必须尚再加列"阳男"、"阴女"二节。
按易卦之理唯河图、洛书二用,更无他法,复考九宫为固定法则,即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干六兑七艮八离九,为后天洛书之数,甲子旬男起七宫,女起二宫,男顺行女逆行,不分"阳男阴女"、"阴男阳女"之年干,原文排版为不明此理者所误排。
以"子平法"反修改于古典之故,此节亦为不先熟悉易理者不克使用。
张顒注云:九宫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将生时上下数,共合多少数,便从所得之宫起之。
九宫者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
假令;甲子时,上下十八数也。
甲九子九上下一十八数也,于九宫算外,令数入九宫也。
假令:乙卯时,乙八卯六,六八四十八,于九宫除之,九爻渐退有零数是也。
五九四十五,外有三也,从震上起三生宫,阳人顺,阴人逆也,九宫一吉、二宜、三生吉也。
(李守力注:此用太玄数,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数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