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校本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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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程---古筝
古筝教学训练教材
官庄镇中心中学
二零一二年二月
前言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为培养“高素质音乐人才”,同时也为开发学生的潜能,陶冶他们的性情与情操,我们将以美育为途径,以器乐特色教育为突破口,构建以器乐教育为纽带,融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于一体,进一步发挥我校文化教育与音乐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模式,彰显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
二、课程计划
根据我校自身音乐特色及优势,拟将器乐古筝课程进一步开展成具有系统性、完备性及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
1.六年级至八年级开设古筝基础课程及乐理课,普及“器乐、声乐”校本课程的基础知识。
2.六年级以上开设各类器乐校本课程和声乐校本课程及音乐欣赏课程。同时继续开设基础乐理课程。开始逐步深入“器乐、声乐”校本课程的学习。
3.每周各安排一课时器乐课,一课时基乐课。各学科课时安排在每学期初由教研组长根据学年教学要求组织组内老师共同计划安排。
三、教材选择
校本课程由教研组主导,在学校教导科组织下全体相关教师参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器乐课特点编撰“器乐”校本课程教材。
四、课程实施原则
1.以生为本原则
课程的开发要充分尊重和满足学生需要,以学生素质发展、个性和人格得到更充分,自由发展和健全为目的的,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学生需求为本。
2.趣味性原则
课程的开发要照顾到学生的心理特点,课程的内容要丰富多彩,富有吸引力,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兴趣。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要时时关注学生的学习感受、兴趣、乐趣,真正让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得。
3.教育性原则
参与本校本课程的学科都是具有高度文化育人功能的学科,除知识性的传授外,这门课程的开设要能够起到净化学生的心灵,学生孩子的情操,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
4.整体性原则
校本课程的设置要考虑学校整体教学连贯性,贯穿学校教学始终。并且结合各相关学科,形成学校教学的合力。通过校本课程的学科衔接促进文化课教学中各学科的相互整合,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
5.差异性原则。
在实施校本课程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实际的学生层次性、差异性。对学生,既强调面向全体,但也不能忽视由于受个人修养、禀赋、爱好制约而呈现的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给予不同的学生以不同的要求和切合实际的指导。
五、课程管理:
1.构建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管理网络。
(1)成立课程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分管教学副校长主抓,教导科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策划和实施课程建设,制定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奖惩条例。
(2)成立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科主任、教研组长、课程实践教师组成。负责对各年级课程的落实、教学实践、研讨活动和成果评比,以及资料积累等。
2.加强校本培训,强化教师课程的意识。学校为广大教师提供制度支持和资源保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师资培训,提高教师课程意识和课程实践能力。
3.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氛围,凸显课程特色效果。通过宣传、校园建设、展示活动,各类教育活动的渗透,实现学校课程的创新,进一步形成办学特色。
六、课程评价
1.随堂评价:由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随堂巡查评价,研究总结课程开发过程中的教材编纂、组织形式、授课过程及其它。
2.问卷评价:向学生、家长进行问卷满意度调查,针对调查中的建议适时调控教学方法。
3.成果展示评价:在半学期、学期末定期组织展示评价。
第一章古筝的历史起源
古筝是我国独特的、重要的民族乐器之一。它的音色优美,音域宽广、演奏技巧丰富,具有相当的表现力,因此它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古筝是一件伴随我国悠久文化、在这片肥沃的黄土地上土生土长的古老民族乐器。早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的战国时代,就在当时的秦国(现今的陕西)一带广泛流传,所以又叫秦筝。计算起来,它已经有2500年以上的历史了。
古筝是一件古老的民族乐器,战国时期盛行于“秦”地,司马迁的《史记》所记载《李斯列转.谏逐客书》中所引资料,颇有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叩缶、击瓮而就症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筝乃“真秦之声也”,故而历来就有“秦筝”之名,但是若从行文来看,又有值得我们推敲的地方,那就是“击瓮、叩缶”与“郑卫桑间”对举,而“弹筝、搏髀”又与“韶于、武象”对举,因此接下去就有“今弃叩缶,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这儿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采,而所对举的乃是“乐”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濮上”,乃是郑过和卫国的民间音乐,就由此可见“叩缶、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就是“韶虞”就是“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也有说法为:筝是战国时的一种兵器,用于竖着挥起打人。还有一句古话叫“筝横为乐,立地成兵”。后来在上面加上琴弦,拨动时发现悦耳动听,于是发展成乐器。随着时间的推移,兵器也越来越轻便,筝这种体形庞大、质量不轻的兵器就被遗弃了。所以现在人们见到的筝都是以乐器的形式出现的,形态优美,并附有装饰。
据说此乐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乐;这音乐显然不是民间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嬴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替代了筝,筝当时属于宫廷所用的乐器了,它理当比缶、瓮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对举的乃是“武象”。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乐舞,是周人歌颂武王伐纣的。由此可见,“搏髀”当是秦国的宫廷乐舞。李斯所举之例,证明秦国宫廷所用的歌、舞、乐都是别国的,为反驳政治上不用客卿张本。其那文已经提及,李斯进呈《谏逐客书》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筝在秦国的流行当是在此之前。筝的产生就相对完善也就理当比李斯书《谏逐客书》要早一些。
关于筝的命名,有两种说法,一说乃是有瑟分劈而来,另一说乃是因发音铮铮而得名。《集韵》就持“分瑟为筝”之说:“秦俗薄恶,父子有争瑟者,人各其半,当时名为筝”。当然除了父子争瑟的说法而外,还有兄弟争瑟,以及姊妹争瑟的说法。这些大同小异的传说也正好说明这些说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识而言,瑟分为二就就成了破瑟,岂能算筝?若将瑟破为二而修补成筝,恐怕远比制作筝、瑟要难吧?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其发音的性质而得名,刘熙《释名》中“筝,施弦高,筝筝然”,就持此说。说筝因“施弦高”而发音“筝筝然”,这音色显然乃是对瑟的音色舒缓而言的,这就把筝与瑟联系起来了。确实,我们的民族乐器可以因乐器的来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乌),这儿的筝因音色发音“筝(铮)筝然”,而得名也未尝不可。从后文来看,起初的筝与瑟并不密切,这就失去了筝瑟音色对比的意义,从而使此说显得难以使人全信。
第二章古筝入学教案
(见附本)
第三章古筝名曲介绍
一、渔舟唱晚
此曲是娄树华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古曲《归去来》为素材发展而成。又一说系金灼南根据山东传统筝曲《双板》等改编。现广为流传的娄本前半部分与金本相同,后半部分为娄本所独有。
乐曲的开始部分,以舒缓的节奏、优美典雅的旋律,描绘出一幅夕阳映照万顷碧波的画面。演奏时应以自然、舒展的动作去表现这段音乐;对左手作韵技法的运用、也要以原谱为依据,不能随意添加按、颤、滑音,以保持曲调的质朴美。当音乐进行到以ⅰⅰ655为种子材料作逐层递降,音乐活泼而富有情趣。当它再次变化反复时,采用五声音阶的回旋层层下落,这个旋律不但风格性很强,而